商标权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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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商标使用权授权书》

商标使用授权书

兹有景德镇市泥之歌陶瓷有限公司,对泥之歌陶瓷品牌已进行商标注册,本公司对该商标具有完全的商标所有权。为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经与景德镇市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特此授权景德镇市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以对上述品牌陶瓷注册商标予以合理使用,使用期限为五年。 特此授权

授权人:景德镇市泥之歌陶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二零一四年 月 日

信息

篇二:《商标授权书》

商 标 授 权 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

基于甲方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14301号的“宜城好迪”注册商标,该商标在市场享有良好的信誉,乙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具有良好的生产和销售能力,现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使用时具有下文赋予的意义:

“生效日”指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生效之日。

“许可商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宜城好迪”商标。

“标识物品”指带有许可商标的包装物、铭牌、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激光防伪标识等物品。 “商品”指出乙方生产和销售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

“样品”指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提供的商品。

第二条 同意许可

1、 甲方是“宜城好迪”商标的唯一合法拥有人。

2、 甲方有权许可乙方使用“宜城好迪”商标。

3、 乙方向甲方要求使用“宜城好迪”生产和销售许可使用权限的产品。

4、 甲方同意在乙方已同意承担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 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宜城好迪”商标。商标权授权书

5、 许可使用权限于

6、 许可商品销售的地区为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

第三条 权限保留

本合同的许可使用为非排他性的许可使用。

1、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地域内许可第三方使用“宜城好迪”商标。

2、 甲方据市场需要向乙方下达授权产品生产、销售任务为/年。

商标权授权书

第四条 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优先乙方。、

第五条 许可使用费

1、 本合同许可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

2、 许可使用费在本合同签订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 本合同根据第十一条终止后,乙方对库存商品要求继续销售的,甲方同意乙方在按每件(个)商标向甲方支付许可商标逾期使用后,凭甲方的书面证明文件中限定时间内销售完毕。

4、 预交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5、 产品订货会务费及宣传费用采取双方分摊办法,具体数额另议。

第六条 商标质量

1、 商标的质量及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包装规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

2、 甲方对商品的原材料、产品质量、产品包装等具有规定要求的(该具体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毋需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时修改,但该修改需书面通知乙方),该具体要求的文件及书面通知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乙方必须按照该具体要求生产和销售。

3、 商标的生产、销售和售后的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

4、 甲方有权派出一至二名驻厂员进驻乙方负责质量监督、市场管理和知识产权的监护,驻厂员的工资有

乙方按 元/月于次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给予驻厂员工发放。甲方有权定期派质检人员进入乙方的生产地和仓库抽查商品;有权委托国家法定质检部门检验其产品质量,质量检验所产生的差旅、检测等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商品的质量及包装必须与样品一致。商标权授权书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在使用甲方商标生产、售后产品时,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全权负责处理。

一旦售后问题出现,必须于一个星期内给予合理解决,如有拖延时间而造成对商标形象的影响,甲方将进行对乙方罚款 元至 元一次。(视情况严重性决定)

2、 因乙方销售商或顾客在销售使用甲方商标产品时,出现向相关投诉和媒体曝光,乙方必须及时有效处

理;对于乙方未能有效处理,造成甲方商标严重影响的,或出现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甲方有向乙方进行索赔和处罚的权利。

3、 乙方某个单品或全部产品停止生产、销售甲方商标产品,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停产之日起,五

年内向顾客提供售后服务。

第八条 样品

1、 每一品种、规格的商品,乙方必须在销售前免费提供连包装物的样品两件,该样品由甲、乙双方交收

时封存。

2、 样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包装规定,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3、 当甲、乙双方争议时,样品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证据。

第九条 许可商标使用

1、 乙方在商品及包装物、产品目录、报价单、说明书,企业名片、广告宣传、展览等有关的业务活动中

使用许可商标,应标明商标注册人: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商标及标志物品不得带有许可商标外的其他商标,并不得淡化甲方许可商标、

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许可商标用作其生产的其他产品的名称或名称的一部分。

4、 乙方使用者商品、说明书、铭牌及包装上的许可标识、注册标志及其他知识产权标志,许可商标注册

人名称、街道企业名称和地址、认证标志、代码等标示项目的使用,和商品包装的整体要求都必须符合甲方商品包装规定。

5、 乙方在商品及包装上必须使用商品条形码。

6、 乙方在国内销售商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说明商品不得出口贸易。

7、 对市场上出现的涉及许可商标的侵权行为,由甲方负责打假工作,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予以配合。

8、 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C1、V1要求,悬挂甲方公司旗帜,尊重甲方的企业文化,并在乙

方公司门口显要位置树立“宜城好迪”形象广告牌。

9、 商品必须粘贴防伪标识。

10、本合同根据第十一条终止后,除第五条3的情况外,乙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商品,库存商品必须

清点上报甲方。商标权授权书

11、乙方必须以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和场所生产商品,不得发外加工或购买中性商品加贴许可商标。

第十条 标识物品的管理

1、 乙方委托他人印制标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料、产品目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等),必须

把有关印制版样和印制数量书面报送给甲方审核备案,以上印制需由甲方指定的印制企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企业进行印制。

2、 乙方对甲方统一制发的激光防伪标识、许可商标标识和带甲方许可商标标识的包装物料以及自行印制

的标识及其他标识物品必须有妥善的保管制度,不得流失,更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给他人使用。

3、 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种标识物品如有破损必须集中存储,登记并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监督

销毁。

4、 甲方负责印制配给乙方的电码防伪标识,乙方按生产销售量印制成本向甲方购买。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在本合同的有限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得变更本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应与他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a、 任何一方不履行、不遵守本合同任何条款的约定;

b、 任何一方成为破产、无清偿能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转移其财产、停止营业,清算或解散的主体。 c、 任何一方的投资者或股权有任何变化。

d、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有实质性的违反,而该种违反在发生后为期三十天内未得到对方认

为满意的纠正,或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

e、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许可,乙方利用甲方商标生产本合同授权以外的其他商品,将视为严重违反合

同。一旦查实,乙方将以本年度许可费三倍罚款,并终止合同。

2、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 商品经市级以上法定的计量质监部门检验,检验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b、 商品被工商、计量或技监督等有关部门抽检,不合格检测结果累计有三次的。

c、 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终止合同。

3、 合同到期前一月内,乙方主动向甲方申请续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无条件终止生产,库存产品

商标权授权书

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日起由甲方清点登记,贴上标志,限乙方在一月内销售处理完毕,否则视为侵权和假冒。商标权授权书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即为违约。

2、 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予守约方。

3、 违约方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 备案及库查

1、 甲方负责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叁个月内,把本合同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

商标权授权书

2、 甲、乙双方分别负责把合同副本送交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第十五条 通知

所有通知须用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本合同的住所发出,本合同各方相互间通知须按对方列于本合同同住住所发出。

第十六条 生效

1、 本合同中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2、 乙方已全额支付许可使用费。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及复印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及存查。

2、乙方需要复印本合同使用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在本合同复印件上逐页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

3、除本条2的情况外,本合同复印件无效,乙方不得复印本合同及附件(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合同确定。

2、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或解释发生后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失效的,其他条款依然有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人) (签署人)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篇三:《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甲 方: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华路甲25号

法定代表人:乌维·史威尔

电 话:8610- 8048 2686

传 真:8610- 8048 2885

乙 方:XX有限公司

住 所 地:XX

法定代表人:X

电 话:X

传 真:X

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XX并许可乙方在为甲方所生产的产品上注甲方“HÄFELE”商标一

事,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一、

二、

三、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为:XX。 甲方许可乙方在上述产品上注“HÄFELE”商标。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商标,包括但

不限于“HÄFELE”, “海福乐”, “Häfele”, “hafele”,

“Häfele”,”HAFELE”进行如下商业行为(无论该商业行为是否营利):

1)将前述商标使用在为第三方生产的产品或包装上;

2)将带有前述商标的产品或包装销售给第三方;

3)将前述商标使用在乙方网站、产品宣传册或陈列在乙方展厅中;

4)许可第三方在第三方网站、产品宣传册或在陈列在第三方展厅中;

5)其它甲方认为已侵犯甲方商标权的行为。

四、 若乙方违反第三款约定,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20万元,若该经

济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根据甲方要求另行赔付。

五、

六、 当甲方终止委托乙方生产本协议第一款中所列产品时,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当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为履行本协议而从甲方处取得的一切资料、图纸、信

息等,无论是纸质形式还是光盘形式,在甲方要求期限内返还甲方或在甲方要求

下当场销毁。

七、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款约定,擅自私存从甲方处取得的一切资料、图纸、信息

等,一经甲方发现,则乙方应立即在甲方要求下当场销毁,并向甲方支付经济赔

偿金10万元,若该经济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根

据甲方要求另行赔付,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八、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原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十、 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Häfele Hardware Technology (China) Co., Ltd.

附件一:产品图纸:

1)海福乐商标的尺寸图纸 可以按照图进行比例缩放。

甲 方:海福乐五金(中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 方:XX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四:《保密协议书范本》

[篇一:客户资料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事业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________达成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在甲方的许可下,甲方将与本次服务的相关背景资料交给乙方,具体资料为________,上述信息资料为甲方的重要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双方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

1、需要保密的信息

本协议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注明为保密的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如果甲方以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则甲方应在该信息发送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保密责任

a、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保密协议书范本

b、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且不经甲方的允许,书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甲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甲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2、2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3、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所接收到的本协议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为域名注册和/或虚拟主机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

3、3甲方保证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义。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其他

4、1本保密协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适用法律管理和解释。签约双方均同意任何有关本保密协议的争议都无条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不说明甲乙双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关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2本保密协议签定后立即生效,但对于以下情况签约双方都不负担责任:

a、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发布的信息,

b、非甲方错误导致的信息公开,

c、在发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d、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由乙方在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开的信息。

4、3本保密协议终止条件: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一方(前者)发现并通知另一方(后者)后,后者于三天内没有能够改正。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甲乙双方签定的相关协议终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的条款二和条款三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有资格寻求针对违约的合法公平的补救措施。

4、6本协议的条款只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修改稿方为有效修改。

4、7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该部分将从被认定时失效。同时甲乙双方应同意:

a、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

b、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8本协议包含了签约双方关于此类问题的相互理解和共识。

4、9针对某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定的任何责任可以由乙方以书面声明放弃。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影响。

4、10本协议不说明签约双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篇四:离职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篇五:技术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2、签约责任人: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________________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版本

3、1

3、2

3、3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5、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

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

使用目的:。

6、1、2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4、4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盖章: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六:商业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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