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 计算机等级 |

【www.guakaob.com--计算机等级】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一)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文件

中保委发[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保密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全,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

最近,国家保密局对一些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的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互联网上对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置联网的情况进行了搜索,发现用沙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或业余时间,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上网计算机中存有大量的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信息。有的单位处理涉击信息的网络没有切实做到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网内的用户可直接用内部办公的计算机上互联网。有的单位专门用于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内存有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这些问题的存在,其性质都是把存有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这就相当于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放到互联网上,是一种严重的泄密行为。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有的单位对计算机和网络的保密管理不严,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保密规章制度不落实,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二是有些涉密人员至今还不懂得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严重危害性,不知道用涉

密计算机上互联网时,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或资料有可能被窃取,有的涉密人员也懂得这些遭理,但存在着侥幸心理或明知故犯。

中央保密委员会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过去曾多次明确规定严禁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接,涉密估患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但是,这些规定仍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仍存在死角。为此,中央保密委员会重申以下要求: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违者严肃查处。

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三、使用物理隔离计算机-机两用的,其物理隔离计算机必须采用经国家保密局批准的产品,使用中应严格按规范操作,严防由于误操作造成泄密。在目前尚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禁止任何单位将网络安全隔离与交换设备(又称网闸)用于涉密信息网络和互联网之间。

四、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加强保密 形势教育,使涉密人员懂得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严重危害性,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五、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保密技术检查,及时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堵塞泄密漏洞。

各地各部门按此通知后,要对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认真落实上述各项要求。

保密技术防范试题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二)

保密技术防范知识测试题

(满分100分 80分合格)

一、填空题(共13题,总计30分,每空1分)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按所存储信息的( 最高密级 )标明密级。

2.损坏、报废和不再使用的涉密介质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送( 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 ) ,并由( 二 )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3.绝密级计算机如果不是采用低辐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 屏蔽室内 )使用。

4.机密级、秘密级计算机如果不符合电磁辐射发射防护要求,则应配置( 计算机电磁辐射干扰仪 )、( 电源滤波器 )。

5.计算机泄密的主要途径有:( 计算机电磁波辐射泄密 )、( 计算机联网泄密 )、( 计算机媒体泄密 )、( 计算机工作人员泄密 )。

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 连接 )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 物理隔离 )。

7.处理秘密级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 8位 ),口令长度更换周期不得长于( 1个月 );处理机密级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 10位 ),口令长度更换周期不得长于( 1周 )。

8.涉密存储介质应按照( 同等秘级 )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管理。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或非涉密

网络中( 处理 )、( 存储 )、( 传递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10.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保密教育与监督管理;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 国家秘密 ),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存储、处理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有关涉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将手机与( 涉密信息系统 )连接,不得在办公场所使用手机上网。。

11.( 核心涉密场所 )禁止带入手机;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进入重要涉密场所时应当( 当关闭手机并卸下电池 );一般涉密场所应当关闭手机,禁止接听或拨打手机。

1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技防措施包括:( 视频监控装置 )、防盗报警装置、( IC卡门禁系统 )、文件粉碎机、( 计算机电磁干扰器 )等。

13. 涉密计算机的口令一般分为( 开机口令 )、( 系统登录口令 )、( 屏幕保护口令 )。

二、单项选择题(共28题,总计28分,每题1分)

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 C )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A.直接地 B.间接地 C.直接或间接地

2.涉及( A )的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

A.国家秘密 B.绝密级国家秘密

C.绝密、机密级国家秘密

3.秘密级计算机使用口令方式进行身份鉴别时,下列所述正确的是( B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A.口令长度为8位,数字和字符混排,更换周期为1周。

B.口令长度为6位,数字和字符混排,更换周期为1月。

C.口令长度为10位,数字和字符混排,更换周期为1周。

4.升级涉密计算机病毒防杀软件和病毒库,以下方式正确的是( C )。

A.使用涉密介质从外网下载后装载到内部涉密网络。

B.使用非涉密介质从外网下载后装载到内部涉密网络。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C.使用中间机查杀病毒后刻录光盘把外词信息导入内部涉密网络。

5.对非涉密计算机及办公室设备的使用符合要求的是( A )

A.未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B.涉密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相连接。

C.数字复印机存储介质没有按密件管理。

6.维护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网络,不能采取的措施有( D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A.有条件的单位指定内部技术人员进行。

B.请经批准的定点维修维护单位派可靠人员上门服务。

C.指定计算机管理人员全过程监督。

D.维护人员自带设备接入涉密网络。

7.下列选项中,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要求的是( D )

A.涉密系统未经审批通过擅自运行。

B.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

C.信息上网审查把关不严存在隐患。

D.建立涉密信息系统,使用单机处理涉密信息,专机专用。

8.不符合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的是( D )

A.承建单位具备涉密资质。

B.投入使用前经过保密审批。

C.安全保密产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

D.承建单位的涉密资质已过期。

9.( B )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A.公安部 B.国家保密局 C.国家安全部门

10.符合计算机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的是( D )

A.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B.在BBS上谈论国家秘密信息。

C.用电子邮件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D.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

11.关于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使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A.一般情况下不能携带。

B.随时可以带走。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C.不在笔记本电脑上存储涉密信息。

D.不得与公共信息网相连。

12.不属于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技术的是( D )

A.电磁屏蔽技术 B.低泄射信息设备

C.电磁干扰技术 D.双硬盘物理隔离卡

13.不符合涉密磁介质和光盘的使用规定的是( D )

A.采取防电磁泄漏措施。

B.将涉密计算机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设开机密码。

C.涉密软盘、光盘在密码柜中保存。

D.将涉密光盘带回家在家用计算机上写材料用。【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14.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淘汰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是( D )

A.登记后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维修。

B.将存储秘密信息的磁介质拆卸后再送保修。

C.要进行清点、登记,经单位领导批准。

D.将淘汰的计算机硬盘另作他用。

15.使用通信工具时,违反保密规定的是( C )

A.不在私人通信中谈论国家秘密。

B.召开涉密会议不使用无线话筒。

C.通过电信公共网络传播涉密信息。

D.不使用明码传递国家秘密。

1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必须实行( D )

A.防火墙隔离 B.安装杀毒软件

C.经路由器联接 D.物理隔离

17.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在的主要安全威胁不包括( D )

A.下班之后关闭网络端口。

B.利用木马程序窃取秘密信息。

C.利用病毒攻击系统。

D.冒充领导发布指示。

18.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D )。

A.涉密存储介质严禁在非涉密系统内使用。

B.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涉密计算机及非涉密系统之间交叉使用。

C.严禁将私人的移动存储介质带入办公场所。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

D.高密级存储介质可以在低密级的计算机系统上使用。

19.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应按所处理、存储信息的( A )标明密级。

A.最高密级 B.最低密级 C.最高或最低密级

20.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制定《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并报经有涉密网络审批权限的地市级以上国家保密局( B )。

A.备案 B.审定 C.存查

21.涉密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必须与公共网络( C )。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三)

区政协办公室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区政协办公室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单机、笔记本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 区政协办公室对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条 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应为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六条 涉密网络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接入管理。

第七条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

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八条 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部门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和报警器及监控设备等必要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十条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二条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四)

[篇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1、涉密计算机系统保密建设方案应经过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投入运行。

2、进入涉密计算机系统应进行身份鉴别,要按要求设置并定期更新涉密系统口令。

3、涉密计算机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涉密计算机联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系统。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4、涉密计算机系统工作场所应作为保密要害部位进行管理。

5、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越权访问涉密信息。

6、涉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员、密钥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应由不同人员担任,并且职责明确。

二、涉密计算机使有管理

1、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2、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

3、严格一机两用操作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

4、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5、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三、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

1、涉密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涉密笔记本电脑严禁安装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严禁联接国际互联网。

3、涉密笔记本电脑限委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禁止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借与他人。

4、涉密笔记本电脑中的涉密信息不得存入硬盘,要存入软盘、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清理,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篇四: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2、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3、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4、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因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6、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9、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要按照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电磁干扰器。

[篇五: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

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纪工委)应将本室(委)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在工作中产生的信访处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申诉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案件调查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属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密级文件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我单位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部门秘密事项的信息(标有密级的文件)。若必须保存则需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安全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限于使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严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使用人员私装、私卸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杀毒仍旧无法清除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免病毒侵扰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条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跨室(委)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征得该室(委)负责人的同意。

第六条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

第七条严禁窃用他人口令登陆oa系统,不得在他人已登陆的情况下使用系统,若需使用必须首先退出他人帐号后,并以自己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完毕后应立即退出,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有序。

第八条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机器内外网混用。

第九条单位内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外单位的人员使用单位内网。

第十条网络操作时不得随意运行、修改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开设共享目录时,应注意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夹),并在完成工作后立即关闭共享,以保证本地文件的安全与保密。

第十一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第十二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三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及个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hub)、调制解调器(modem)等网络设备。

第十四条严禁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

第十五条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六条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被检查单位工作,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被检查单位或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

第十七条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室领导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凡私自改变计算机网络(如内网改外网、私接线路等),一经发现取消该室(委)主任(书记)和私接人年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一条凡不遵循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部门秘密者,由保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纸质文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文件的管理,根据中央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的阅读范围

(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文件):

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供书记阅读。

(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纪委监察厅文件):

1、发至州单位以上单位的省委文件,供书记阅读。

2、发至县团级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三)州委文件(包括州纪委监察局文件):

由单位领导决定阅读范围。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四)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规定:

离、退休干部,可按原来的职级或规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阅读或传达。

(五)文件有领导批示的,按批示范围传阅。

二、关于文件的处理程序

1、签收和启封:文件的收发由专人履行签收手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和启封。如果标有具体人员亲收、亲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托外,任何人不得启封,应原封不动交给亲收人或指定人员。办公室收到的各类公文及重要资料、刊物须及时交送有关领导和相关室(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理,防止耽搁、延误。

2、登记:登记文件必须将收发文时间、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文件字号、密级、标题、缓急程序、份数及处理时间、处理情况逐项登记清楚。

3、办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阅知的范围,及时、迅速传阅、办理,不得拖延,事后必须在办文单上签字或写明办理经过及结果,需向领导反馈情况的必须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后的文件,应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凡经注办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催办工作,以避免漏办和延误。

4、传阅:传阅文件应突出一个“快”,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传、误传和延误、遗失。

(1)严格登记手续。文件传阅时应做好登记手续或请传阅者做好传阅签收。

(2)文件传阅时,应设立必要的文件传阅夹和办文单,以便县别于其他材料和领导阅后签字、批示。要提醒传阅者不要随意抽取文件夹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传。

(3)文件传阅应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将文件带到住所或公共场所阅处。

(4)文件传阅必须根据规定的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由专人按单位领导的排序或主次先后递送。对传阅的文件应及时收回,重要文件应当天送达,当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传阅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传递的“横传”现象,以免传阅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积压、丢失和下落不明等情况。要加快文件传阅的速度,送文人员应尽可能了解有关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规律与时间安排,有时间阅读的要及时送阅,如领导外出,可适当调整传阅秩序,要尽量减少文件传阅时的停留时间,缩短文件传阅周期。

三、关于文件的保管

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对传阅好的文件、办理好的文件,应及时核对清点,并分门别类保管存放。

2、文件借阅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文件阅知范围,办理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在规定的场所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文件外出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级的公文和内部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级的文件,不得随意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才可复印,其复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

3、文件的存放场所应安全、保密,不得将文件随意放在办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橱和敞开式的橱柜中。

四、关于文件的清退、销毁

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清退和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

(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县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县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按时、如数将清退的文件送县委机要室并办理清退、注销手续。

(2)所有上级文件需要归档的,根据有关归档要求,要定期清理归档,并做好归档手续。

(3)对不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及内部刊物,应按县委保密办的规定进行清退、销毁。

(4)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离职时,应先办理文件的移交手续,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办理调动、离职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文件或私自销毁文件。

五、关于文件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文件,特别是中央文件、县委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既充分发挥每份文件的作用,又严防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2、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

3、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保管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性和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勤恳工作,确保文件正常运转,防止遗失。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七、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

为保障我单位机关各室,各纪工委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管理规定

1、各室、各纪工委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室、各纪工委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3、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接洽。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请外部人员维修,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

4、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室、各纪工委应定期清洁计算机。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

二、计算机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2、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

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4、根据各室、各纪工委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5、各室、各纪工委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三、计算机使用规定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室、各纪工委对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

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及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

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人员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

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

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计算机(或网络)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四、计算机网络管理

1、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资料、数据等。

2、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件。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

3、电子邮箱以“保密性佳、满足需要、费用最低”为原则,做到“及时下载、定期清理”,谨慎对待不明邮件,避免病毒的传播。发出邮件需经办公室审核后,及时传送,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计算机保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3、涉及文件、档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处情况的计算机不准上互联网。并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4、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存贮涉密信息的软盘、硬盘、光盘、u盘以及打印出来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

5、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6、计算机与其网络未经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连网相连接。

7、未经批准,严禁外单位人员使用相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信息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禁止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是为了防止涉密计算机(五)

[篇一:信息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根据<广电总局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台在青岛市文广新局的统一部署下,对本台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成立了信息安全检查行动小组。由台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行动小组,负责对全台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全面指挥、排查并填记有关报表、建档留存等。

2、信息安全检查小组对照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排查、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分析,提高了对全台网络与信息安全状况的掌控。

二、信息安全工作情况

1、8月6日完成信息系统的自查工作部署,并研究制定自查实施方案,根据所承担的业务要求和网络边界安全性对硬盘播出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xx有线电视传输系统进行全面的梳理并综合分析。信息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2、8月7日对硬盘播出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xx有线电视传输系统进行了细致的自查工作。

(1)系统安全自查基本情况

硬盘播出系统为实时性系统,对主要业务影响较高。目前拥有dell服务器5台、惠普服务器2台、cisco交换机2台,操作系统均采用windows系统,数据库采用sqlserver,灾备情况为数据级灾备,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suanjileikaoshi/445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