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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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XX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实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实现蓝田跨越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义务人和权利人

镇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是实施政务公开行为的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方式公开和提供县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行政决定等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政务公开权利人,享有要求政务公开、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三、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

四、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之外,下列事项应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一)行政决策方面

1、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情况;

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

3、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4、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

5、本单位向社会承诺为公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6、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方面

1、疫情、灾情或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资源、分配、使用情况及依据;

3、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情况;

4、各级政府行政区域内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使用情况;

5、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的处理办法和结果,行政救济的途径。

(三)行政主体及行政执行方面

1、组织机构设置、设定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办事规则,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2、政府组成人员任免、公开选任干部等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4、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和重要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

5、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执行情况;

6、征地拆迁、土地供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房地产市场情况;

7、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

8、行政机关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情况。

(四)其他方面

1、在本机关范围内公开事项:领导干部在政务活动中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

及其他人事管理情况;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及生活救济情况等;

【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2、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公开方式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应建立固定场所和载体,形式应体现直观性、多样性、行业性、地域性和发展性,内容应经常更新,准确及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政府网站、行政机关网站;

2、镇为民服务中心;

3、《办事指南》、《服务告知单》;

4、档案馆、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公开栏等场所或者设施;

5、政务公开服务热线、咨询服务电话等;

6、报刊、广播、电视等。【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二)政务公开事项属于日常性工作的,应当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应当逐段公开;属于临时性工作的,应当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三)政务公开应编制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及其产生日期、查寻途径等。政务公开目录由部门编制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备

案,由镇人民政府编制的,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四)政务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公开义务人做出公开决定之日起,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其内容发生变更、撤销、终止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更新公布并做出说明,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误传。

(五)政务公开义务人未按本实施方案第四条规定,政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政务公开义务人履行,义务人在接到权利人要求公开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答复。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内容已经公开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给予指引。

(六)对于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暂缓公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其性质予以认定,再决定保密或公开。

(七)政务公开权利人查阅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政务公开义务人根据本规定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只能向政务公开权利人收取预先确定标准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成本费用的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

六、保障措施

【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

篇二: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乡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着力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上台阶、出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优化乡政务环境、实现幸福乡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系统总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梳理本级政府信息公

开事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建立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

4、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根据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5、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由财政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出差、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由各级服务中心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6、建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标准。统一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制定大厅基本功能布局、标牌、服务设施摆放标准。通过服务标准化视觉识别系统的导入,将服务中心文化与运行理念统一设计,利用整体表达体系传达给社会各界,使其对服务中心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以提升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

7、建立政务服务项目标准。统一行政审批项目(包括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下同)的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制定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标准。

9、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

10、建立窗口日常管理标准。梳理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纪律及日常巡查、抽查、通报等大厅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

11、建立“亲切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因地制宜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12、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参照市、区政务服务考核标准,统一考核评价指标的内容和统计口径,建立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导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体系,构建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模型,对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改进不足,提升服务质量。

三、方法步骤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开展,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抓好相应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制定活动方案,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调研设计阶段(2012年5月)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对照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设计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列出标准制定目录。

(三)制定标准阶段(2012年6-10月)

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12项标准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对收集的标准、制度和规章等归类编号,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编写制定服务标准体系,经审核通过后发布。

(四)实施阶段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

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

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镇统筹、同步开展、分项推进、牵头负责”原则,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2、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和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介开辟“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报送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

篇三: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2015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第2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第3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目的,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

四、公开内容

(一)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

6、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乡村道路、水利、通讯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9、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

10、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乡镇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开设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务活动;

(七)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开通行政首长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九)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十)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重要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要求,限期予以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咨询查询制度。各乡镇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除对要求提供文本的,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党、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篇四: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2015乡镇政务公开汇报材料

我县乡镇政府机关本身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从1997年开始,全县17个乡镇全面推开。一、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乡镇自身行政管理、经济活动中需要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包括7小项:(1)乡镇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2)乡镇资金收支情况。包括预算内资金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外收支重点是招待费支出,各项公益事业费支出。(3)企业承包租赁情况。(4)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包括分配该乡镇的总数,分配标准及分配各村的情况,(5)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招投标工程进展情况。(6)乡镇年度责任目标及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乡镇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实事目标完成情况,乡、村干部奖金来源和发放情况,(7)乡镇政务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部分是乡镇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的办事程序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主要包括税务、工商、公安、司法、计生、民政和土地管理等单位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税费标准、处罚收入款项使用。第三部分是与村务公开内容相对应部分。包括5小项。(1)村有乡镇管资金的收支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总额、支出情况、余额等。(2)各村计划生育和婚姻情况。主要包括年度人口生育计划;计划生育率;普查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批准各村一胎、二胎指标数;超生费收缴和使用以及各村婚姻情况。(3)依法批准各村宅基地发放情况。主要包括宅基地发放标准、条件;依法批准的各村建房户数、面积;宅基地收费情况。(4)各村征购、提留情况。主要包括征购总任务、各村分配情况,完成情况以及各村提留提取情况。(5)各村电费收缴及电价情况。公开的方式。乡镇政务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务公开阵地。每个乡镇都设立了高标准的政务公开栏(高1.5米,长10米以上)。除此以外,还根据公开的内容,利用“明白纸”或召开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公开的时间每半年一次,其中与村务公开相对应部分和村务公开的时间同步进行。一般每季一次,4、7、10次年1月1日—10日为公开旬。三、公开的程序。先由各乡镇业务主管部门整理出公开内容,交党建办汇总后,提出预公开方案,由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开。四、公开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每个乡镇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后改为乡镇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乡镇党建办或经联社责成专人抓此项工作,。五、公开的监督检查。为使此项工作做到真公开、常公开,收到实效,每个乡镇都成立了监督小组。由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3—5名县、乡人大代表、部分村支书、主任为成员。六、公开的制度建设及督导检查,为了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掌握各乡镇的动态,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要求每个乡镇在每个公开旬内将季度公开情况向县公开办反馈。另外,为了便于检查,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对每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答复处理结果等都要及时记录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一份存档,一份报县备查。各乡镇政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内容完备。有固定场所和专用档案柜并明确专人保存。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每个公开旬后10天内,县组织人员采取听汇报、走访群众、召开代表座谈会、查阅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看阵地建设和公开内容公布情况等办法进行检查指导。总的看,原来农工部抓乡镇公开抓的细,力度大,措施得力,效果好。为推动全县的鱼水工程的实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今年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准备采取以下措施:一、深入各乡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找准影响乡镇政务公开开展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进一步理顺乡镇政务公开的管理体制。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由乡镇长担任,监督小组不变。具体工作由联社抓还是由乡镇政府部门抓不作统一规定,怎么抓有利于工作就怎么抓。三、、公开的内容要从原来的3类12项增加到4类20项,并与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抓好乡镇所、站的公开。注意抓重点,抓深化、抓规范、抓提高。重点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今年乡镇要建立乡镇政府定期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要事项预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县里要建立定期督查报告制度(县政务公开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对后进乡镇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帮助制度,对乡镇政府工作和乡镇政府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制度(由乡镇人大组织)。

篇五: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2015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办发〔20XX〕17号、苏办〔20XX〕56号、盐办发〔20XX〕1号、都办发〔20XX〕7号和都办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村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监督有力。

二、村务公开内容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群众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详细情况。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3、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荡滩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等。

4、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5、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桥梁、水利闸站沟涵、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申请立项、经费筹集和使用、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6、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7、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

8、工作安排情况。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居)干部分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9、村(居)干部管理情况。包括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绩、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

10、其他涉及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进行公开。集体财务业务量较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各村(居)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或表格方案,经村(居)民议事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三、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督查工作

1、加强自治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向村(居)民会议或村民(居)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村财务收支;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如实公布财务类事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财会人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接收广大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村务公开资料,并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管委会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居)民民主权利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有权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宣传村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典型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公开曝光。

4、加强工作督查。管委会定期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各村(居)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依法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村务公开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5月份)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各村(居)村务公开一览表。

第二阶段(6-8月份)落实阶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组织村务公开实施工作,突击6、7、8三个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阶段(9-10月份)集中检查和整改提高阶段。管委会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提高村务公开工作。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考评阶段。对一年来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宣传好的典型,改进薄弱环节。同时认真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村等先进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和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村务公开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村的具体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落实专门班子具体负责。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把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2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市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促使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村务公开工作目标

各村需在5月份前按“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完成村务公开栏的设置,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公开栏的设计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各片派员配合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广告公司到各村量度村务公开栏的尺寸进行板面设计;

第二阶段:公开栏上墙阶段(4月26日至5月25日),村务公开栏由广告公司安装后,各村要根据公开栏的内容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上墙张贴;

第三阶段: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片、部门要督促所挂的村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到位,积极配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细致。对不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实行村务公开,造成村民意见较大且又拒不改正的村委会,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开规范,准确及时。各村在实行村务公开中要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形式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全面、真实、细致(详见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村务公开栏设置规格:长3米、宽1.5米或长4米、宽1.8米。村务公开栏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与广告公司联系统一设计,各村要提供足够的村务公开栏场地,没有公开栏的村要重新设置。村务公开栏的费用由各村自行解决。

第3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规范村务公开为目标,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半年公开事项:

1、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星,并将评星结果公布在图板上。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同上)。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镇党委分别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3、具备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广播、书面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进行村务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务公开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经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采用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如实公布。

4、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应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答疑解释。村民委员会应该认真地对待村民的质询、查询和解释答疑工作,力争让每一个村民满意。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组织机构

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三)监督程序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四)问题的处理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成员职务。

2、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1)不按规定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公开村务的;

(2)弄虚作假、侵犯村民利益的;

(3)干扰或者阻碍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4)打击报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民的;

(5)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3、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挥霍、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财物等违法行为,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真正做到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村政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及审议时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勤廉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五)建立审计监督制度。镇及其以上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对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常规审计;对征地补偿,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镇政府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镇政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新情况及上级对“两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村支部、村委会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逐步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注意总结提高,形成制度,规范运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村要以“难点”为重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健全制度,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镇“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末镇“两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全镇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镇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第4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把村级组织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证党在农村各项决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更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对于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形势,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市、县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做好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经管、民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其次各村(居)也要调整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首要责任人是村支书、主任。有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战斗力的两委班子是开展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保证。第三,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为加强对村财收支管理、民主监督,各村居要成立由有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群众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收支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篇六:乡镇政务公开方案
2016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区域性)地方标准,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升政民互动水平,大力推进开放型政府建设,实现政情民意多元化双向互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

三、试点时间

从2016年9月9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5日)

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学习培训会,全面掌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基本内容,熟悉标准的基本要求,明确试点的目标任务,达成统一认识。

(二)组织实施(2016年9月16日—2016年11月30日)

一是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配备2台电脑,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二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梳理清查本单位行政职权事权,根据省政务公开(区域性)地方标准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主要分为:职能类、决策类、法律文件类、管理类、服务等六大类,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自行制定详细的目录,并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三是根据《标准》关于主动公开事项内容、方式和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检查验收(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内部根据《南充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验收指标》逐一进行自查,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会同县效能办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四)总结阶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不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政府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试点期间,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举措、问题建议等,并反馈到便民服务中心。

(二)加强规范运行。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职责,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拓展公开平台和载体,强化监督和考核。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具体任务的推进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建设试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任务。

(三)加强交流学习。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保持联系,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获得有针对性地业务指导。要加强与其他试点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强试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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