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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法案卷文书管理规定
一、路政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案卷文书。
二、法律文书实行专人领管,不得任意借用,不得遗失,作废文书须保存完整,文书使用完后,将存根及作废文书交回内勤管理人员处,完善相关手续。
三、执法案卷文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制作。
1、用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工整、清晰。
2、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存根与送达联应一致。
3、案卷文书装订整齐。
四、执法案卷文书实行集中管理,分别立卷,一案一卷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存案卷,结案前,案卷可由承办人保管,结案后,承办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案卷整理完备,移交专人保管,归档时,保管人要逐卷认真检查,严格验收,进行交接,不得接受制作不符合规定的案卷文书。
五、执法案卷文书非经批准不得调阅、借阅,对确需调阅的,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1、调阅、借阅一般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执法文书案卷有涂改怎么办】
2、调阅仅限于司法机关,其他单位不得调阅。
3、借阅指当场阅读,阅后一律不准私自复印。
六、执法案卷文书归档后要及时存入档案柜有序地保存,不得随意乱放,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卷太 湖及时鉴定,造册登记,报请批准后现再行销毁。
卫 生 行 政 处 罚 案
案 卷
文号:XX卫(水、公、医)罚[年份]XX号
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案
当事人: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受 案 号: 结 案 号: 办理结果: 承办监督员:
卷内终止页码:
归档时间: 归档人姓名: 保存期限:【执法文书案卷有涂改怎么办】
XX卫生局
卷 内 目 录
文号:【执法文书案卷有涂改怎么办】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案 件 受 理 记 录
案件来源:日常监督(电话举报、XX移送)
案发单位(人): 单位:(单位写全称,如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则应将它隶属法人单位写上;
个人写其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个体工商户应再加上XX工商户户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案情摘要
案发时间(XX年XX月XX日)+案发地点(XX)+违法事实。 处理意见:
本案尚需进一步核实,建议XX科承办,呈领导阅示。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意见:同意经办人意见,请XX科核实后立案调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立 案 报 告
当 事 人: 单位:(单位写全称,如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则应将它隶属法人单位写上;个
人写其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个体工商户应再加上XX工商户户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案件来源: 发案时间:
案情摘要:
案发时间(XX年XX月XX日)+案发地点(XX)+违法事实。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XX法》第XX条第XX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审批意见:同意立案。
本案从XX年XX月XX日起立案,由XX科XX、XX承办。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年 月 日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发案地点: XX市XX路XX号+名称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现 场 检 查 笔 录
性别 职务
第 页共 页
被检查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机关: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检查地点: 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
卫生监督员 、 在 陪同下,对该单位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
卫生监督员签名: 、 被检查人签名: 证 件 号 码: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中队随意表述,当事人名称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违法行为当事人名称和违法后果等表述很不规范。表述案件的案由时,当事人和违法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在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上有一定的随意性,部分案件有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缺少集体讨论审查把关的记录。
二是文书中的书写用语不规范。有的中队在说明违法行为时,写成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有的中队口语化用语表述案件等。对违法事实的说明使用法律、法规、规章中条、款、项的用语未做到尽量详细。
(二)、笔录制作不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要求,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或者由其他人签名见证。从本次检查情况看,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部分笔录的修改处缺乏当事人的手印或签字确认;二是现场检查笔录或照片证据中,对现场记录不全面、不具体,特别是数码照片打印后没有得到当事人确认;有些笔录中执法人员签名由一人代签;有些笔录中当事人不签名时,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三是有些笔录内容不全,该填写的部分没有写完整;个别笔录的内容有涂改,但是没有改动人的签名。存在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
(三)、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1)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2)书写不工整。个别执法人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3)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4)有些中队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
(四)、对签收法律文书人主体资格的认定有偏差。根据有关法律和证据规定,送达给单位(企业)的执法文书,应该由该单位(企业)盖章后具体签字人员签收,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签收。倘若是一般自然人代签,则应要求企业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案卷中。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水平有待提高。本次检查中,我们发现有关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比如在“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中仅仅用了几个字来说明一下案由,对于实施处罚的大量证据以及其证明的对象只字未提,这与《行政处罚法》第39条的要求有相当的差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和行政许可作出后、实施过程中和后续监管不到位,违法行为需要整改的,缺少整改情况记载和后续监督检查材料等。
二、今后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局将高度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要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以优秀卷宗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各中队要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中队要探索学习总结。向其他好的区、县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文本制度,保障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要体现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强化法制教育作用,切实做到处罚一个、教育整改一批。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和之后,应当对要求限期整改等处罚行为进行督促、监管、和回访,并要求违法行为人及时向行政机关提供整改结果,案卷必须要有整改情况记载。
(四)、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同时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我局将根据省市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卷宗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卷宗制作的审核、指导、装订和归档工作。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各中队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规范案卷,完善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水平。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委托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从事相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时统一使用。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本文本为县、市、区安监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的规范文本,否则相关执法行为无效。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书面反馈。
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示范文本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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