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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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考核方案
公司职工考核方案

山西煤销集团太原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公司管理层、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公司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业绩指标和相关的管理指标,以及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主要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副经理及以下员工。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

核;

2、公司司机等辅助岗位。

3、临聘人员。

五、考核周期

注: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主管领导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六、考核体制(职责划分)

1、公司经理考核各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2、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和综合部部长组成考核小组完成对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不包括人力资源部、综合部)的考核。

3、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部长、副部长由各副经理(总工程师)考核。

4、各部室(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一通三防部、安全监

察部、调度指挥中心、基本建设部、质检中心、财务部)职员的考核由各部部长牵头,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组成考核小组完成。

5、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职员的考核由分管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和综合部部长组成考核小组完成。

6、人力资源部和综合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人事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各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办部)是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

注:对于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均是由员工先自评,再由相应考核小组复评,人事决策委员会最后核定认可。

七、考核标准

公司的考核标准主要是从业绩与能力、工作态度两方面,不同部门类的员工,其考核标准的权重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各类员工考核权重比例表

八、考核内容

根据职位职责,月度重点工作,关键业务,设定关键考核指标。对于非职务范围内做出特殊业绩受到表彰的,可由直接主管与间接主管酌情予以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受到员工或协作部

门投诉的,可由直接主管与间接主管酌情予以减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八、考核表

1、考核表按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分为综合、人力类,生产、财务类两种,由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研究和设计统一的表格。综合和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的指标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评分参考表,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对考评因素和要点进行调整,但未经与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协商通过前,不能擅自调整考评结构和要素赋分。

2、月度年终考核成绩由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保管,除人事决策委员会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查阅。

九、考核评价

1、绩效工资与绩效等级结果的等级评定:

基准绩效工资:基准绩效工资占员工当月基准工资的40%; 绩效等级:员工绩效按照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等,公司根据员工每月(季)绩效考核成绩确定该员工绩效等级并核算员工月度绩效工资,考核成绩、绩效等级与绩效工资浮动比例的对应关系见表。

全部类型的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 “A”、“B”、“C”、“ D” 、“E”五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2、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及心理误差(对比效应,平均化等),考核结果经过除权处理实行部门比例控制,考核结果要按下面比例:

A级:不超过本部门员工总数5%

B级:不做限制

C级:不超过本部门员工总数20%,不少于1人

D级:不做限制

E级:不做限制

注:员工连续三次或一年中有四次考核成绩为E者视为低绩效者,给予降职、减薪、待岗等处罚,被处罚者经过3个月的培训仍不能适岗者,视为不适合在本公司发展,将予以劝退。

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度实施,即当月考核结果,在下月工资发放时,综合体现当月绩效。【考核方案】

十、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先由被考核员工与直接主管签订《员工绩效考核量表》,间接主管具有最终确定权(副总经理级考核人为总经理)。考核量表须在每季次月6日及次月3日前完成;员工的直接主管与间接主管对员工的绩效合约要清楚把握,帮助指导和提供必要的支持,以达成目标。由于工作调整和变化,或领导安排临时性任务导致原来的绩效合约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调整考核内容,并制

篇二:考核方案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2013年7月

目录

第一条 考核目的、原则和对象 ..................................................................................... 2

二、考核原则 ................................................................................................................ 2

三、考核范围 ................................................................................................................ 2

第二条 考核方式 .................................................................................................................. 3

一、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 3

二、岗位评分 ................................................................................................................ 3

三、评分方式 ................................................................................................................ 4

第三条 考核安排 .................................................................................................................. 8

一、考核小组 ................................................................................................................ 8

二、考核时间 ................................................................................................................ 8

三、考核注意事项 ......................................................................................................... 8

四、考核面谈 ................................................................................................................ 8

五、考核结果反馈 ......................................................................................................... 9

六、考核结果运用 ......................................................................................................... 9

第一条 考核目的、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目的

为构建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为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二)为公司员工晋升提供资料

(二)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提供方向

(三)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应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业绩标准和水平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二)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和武断,按个体的绝对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员工不断改进工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攀比,破环团结精神。

(三)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是绩效考核的基础,员工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标考核的结果。

三、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分)

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条 考核方式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是对整体业绩的评价,体现了员工对部门、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贡献;另一部分为岗位评分,体现了对员工个人岗位业绩的评价。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以岗位评分为主。

一、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按照粤丰集团子(分)公司人力资本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以及子(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二、岗位评分

(一)岗位目标考核

一、确定岗位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目标,由个人直接主管进行目标分解,通过和个人的协商,制定个人的岗位目标。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在上年度12月20日之前确定。

二、拟定工作计划

根据确定的岗位目标,由个人拟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拟定,月度工作计划在上月25日前拟定。一个具体的工作计划要包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工作预计进度、对工作重要性的说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项。

表1. ____岗位____年工作计划

三、目标执行情况检查

个人直接主管按月检查个人岗位目标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由考核负责部门备案,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依据。

四、困难处理

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应根据该项问题的严重程度与影响大小,进行处理。

1. 该问题仅属个别问题,由目标执行人与直接主管上级研究改善方案解决,并将处理意见及处理情况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

2. 确实由于外部因素或内部暂时不可解决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允许调整年度目标值。但应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第二季度末。

(二)岗位业绩评价

根据个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考核小组及个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对个人岗位业绩进行评分。

三、评分方式【考核方案】

(一)一般管理人员评分方式

1. 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 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3. 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10%。

4.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二)一般工作人员评分方式

1. 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 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50%。

3. 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20%。

表2.子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考核评价表

篇三:考核方案
2015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第1篇: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绩效是指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绩效考核是运用特定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被考核单位在一定周期内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分类组织、社会参与、客观公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范围为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第六条 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考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审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综合协调;

(三)审定被考核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

第七条 市事考办职责:

(一)拟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二)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和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

(三)负责制定共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定各行业、部门制定的个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四)审定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审核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等次;

(六)负责考核结果的公示、发布及备案;

(七)负责受理与考核工作相关的申诉或举报;

(八)负责绩效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评委库由东营市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会理事、专家学者组成,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第九条 成立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个性指标考核细则的组织实施。

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由7-9名评委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吸纳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第十条 评委应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忠于职守,熟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业务。

评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行回避,被考核单位也可向市事考办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考核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被考核单位任职,且离职不满三年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考核结果公正的。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具体情况,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

(一)共性指标(40分)

1、登记管理(25分):法人登记、年检,宗旨、业务范围履行情况,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等情况。

2、社会评价(15分):职责履行、行政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二)个性指标(60分)

1、主体业务开展(25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与创新、成果与奖励情况等。

2、经济社会效益(20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状况(15分):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自查自评、考核预告、实地考核、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审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事考办。

(二)考核预告。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向社会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考核。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由评委及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1、查阅资料。重点检查反映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的相关资料。同时,核实反映个性指标的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了解被考核单位在落实考核指标方面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等。

3、现场核查。对承担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被考核单位,应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综合上述情况,提出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得分。

(四)社会评价。社会评价主要是对被考核单位的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包括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两部分。民主评议由市事考办组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进行评价。民意调查由市统计局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的有效样本原则上不少于200个。

参照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赋分公式提出共性指标中社会评价部分得分。

(五)专业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对个性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写出考核评语,确定考核得分。

(六)确定等次。市事考办根据被考核单位综合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

(七)公示备案。市事考办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相应的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或市事考办申请复核,情况属实的,应调整其考核结果。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并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备案。

第四章 考核等次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级的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确定为C级。

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依据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确定,获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的定为A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居所属考核序列末位的定为C级,其余定为B级。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A级:

(一)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二)单位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的;

(三)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具备法人条件但未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

(五)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C级:

(一)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

(二)被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

(三)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

(四)无故不参加绩效考核的;

(五)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六)不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

(七)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批准设立未满一年的,只参加绩效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分类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按所属事业单位考核等次进行量化赋分,计入其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并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调整机构编制、单位财政经费和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量化赋分计算公式: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权重分×[1×A级单位个数+0.5×B级单位个数+0×C级单位个数]÷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总个数。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为A级的:

(一)按照在职在编人数给予被考核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00人以下的(含100人),按实际人数和600元/人的标准核拨,在职在编人员超过100人的,给予单位6万元定额奖励。

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获奖的事业单位机关不重复奖励。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增其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连续三年为A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优先提拔任用。

第二十一条 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发放年终奖励工资。

(二)缩减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减其绩效工资总量。

(三)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

(四)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考核结果为C级的,该部门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

(五)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降免职或解聘。

(六)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警告,限期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通报,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大对事业单位整体运行状况的监督指导。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事考办提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十三条 绩效考核评委要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按要求参加各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对违反考核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各成员单位于翌年第一季度将考核结果运用情况报市事考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第3篇: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考核方案】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考核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目标、考核、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正确评价科室(站院所)工作绩效,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日常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 考核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 局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分共性考核、重点考核、目标考核和综合测评四大类,其中共性考核40分,重点考核60分,目标考核60分,综合测评40分。

第五条 考核内容经印发后,一般不再调整,特殊情况经局党政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方可进行相应调整。

第六条 共性考核。共40分。

1、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加强干部教育,无违法违纪事件,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6分

2、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各项行政业务工作操作规范,行政行为无差错,矛盾、问题处理及时、合法,无行政不作为现象。4分

3、档案立卷符合规定,档案移交及时。2分

4、内部管理规范,室内清洁,人员着装整洁,内部政治、业务、普法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按时报送上级及局所需各类材料、数据。4分

5、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参与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基层和群众满意。4分

6、做好人民群众来信、“领导信箱”来信、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确保规范办理、按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高,无不满意现象,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及时。4分

7、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完成文明城区建设各项任务。4分

8、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进行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对外宣传,高质量报送政务信息,每科不少于4篇。4分

9、深入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写作任务。4分

10、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文体及社会公益活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准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4分

篇四:考核方案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篇五:考核方案
201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第1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李 悟

副组长:王 宋

成 员:邱子仪、潘清赞、王 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考核方案】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3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 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 王启林 邓向东

成员:张敏 杨东省 皇英 罗达英 钱颐 孙大安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 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 (2)佩带校卡 1分 (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第4篇: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10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篇六:考核方案
2016城市管理执法考核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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