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数据,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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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基础数据,二调
二调基础数据精度问题的探讨

  摘要 本文运用二调中的基础数据,分析其中疑难问题,提高基础数据的精确度。

  关键词 基础数据;精度;MAPGIS软件

  中图分类号 P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02-0114-01

  国土资源信息的基础数据是经济建设的先行,又贯穿于长期建设发展的全过程,渗透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速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对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公益性作用具有战略性的意义。本次二调的基础数据是全国首次统一、首次定点时间的可共享数据,其历史长远性非同一般,所以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高精确就成为建库的首要要求。

  1 GIS平台

  由于GIS平台的技术直接影响到系统的性能,所以选择技术全面的GIS平台是开发出先进系统的基本保证。本次选用的MapGIS平台是一个集图形、图像、地质、地理、遥感、测绘、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为一体的GIS软件系统,可共享的大型商用数据库SQL Server和Oracle都可作为MapGIS二次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后台数据库,解决了数据库网络数据的可视度。

  SQL Server网络数据库

  2 基础数据的采集

  1)本次二调数据库的建立多数都是以省厅提供的最新更新的土地数据库为依据的,其中数据库的可用度不可确定,不同的地区差距甚大。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为例,其二调的建设用地的参考数据与本次提供的基础数据库的数据上下差异颇大,究其原因,主要就是省厅交付的基础数据库所在软件运行存在精度偏差以及“批而未用”的批地所致,导致两次统计出的面积有差异。所以针对原始数据库的相对应用率就较低,内业解译工作量相对提高。

  2)在图形解译之前,对原始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处理,如将不清楚或遗漏的图廓点标绘清楚,为数据的精确配准奠定基础,将模糊不清的各种线状图件进行加工,以减少数字化和数据编辑的工作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用现状图及更新资料检查相邻图幅接边情况、线状要素的连续性、图斑界线是否闭合等。发现问题应作处理并记录在图历簿中;②标出同一线上具有不同属性内容线段的分界点,如宽度不一致的线状地物;③添补不完整的线划,如被注记符号压盖而间断的线划,境界线以双线河、湖泊为界的部分,均以线划连接;同时将图上模糊不清的线段填实;④将图面上的各种注记标示清楚,包括图廓内外各种注记。主要有文字注记、地类注记、水系注记、道路注记、地名注记、地形注记、图廓注记、图斑号等。

  3)对于外业提供的内业解译数据的复核,内业在二次上图更改的同时,也相对其外业复查数据参造影像文件进行内业的再次复核,对有质疑的图斑,应及时解决。

  4)专题要素的集成。数据无误后,建立各专题要素,需将其集成到1:1万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中。在系统中,建立一个土地利用工程,并新建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将数据字典、接图表、辖区文件、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等要素添加到项目中,然后进行图斑边界剪断线状地物操作,再对各文件进行拓扑错误检查和逻辑错误检查,最后进行数据预处理,进行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扣除,建立起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篇二 基础数据,二调
自动化系统在配电网络中的应用规划

  【摘要】中小城市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情况和技术环境,合理选择配电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系统,分步、分阶段实现配电自动化。

  【关键字】中小城市;自动化系统;配电网络;应用规划

  配电自动化系统(DAS)纵向属于配电管理系统(DMS),横向与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调度自动化、电力管理信息系统(MIS)等紧密关联。从目前实施的需求和现状看,配电网自动化实行的模式应是电网实时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SCADA)和配电地理信息系统(GIS)合一、“营配合一”,且与地调、电力MIS等紧密集成的系统。

  一 中小城市建设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

  1)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切实提高电能质量,确保向用户提供不间断优质电力,提高城乡电网整体供电能力。

  2)实现配电管理自动化,对多项管理过程提供完整的信息支持, 改善供电企业服务质量。

  3)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减少运行维护费用和各种损耗, 实现配电网经济运行。

  4)提高劳动生产率及服务质量,为电力市场改革打下良好的技术基础。

  2 原则

  从技术上看,配电自动化系统仍处于发展之中,中小城市为实现配电自动化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根据配电网的实际情况及远景规划,在经济能力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有目的地进行城网改造,分阶段投资和分阶段实施配电自动化,并使各配电自动化子系统最终构成一个健全的配电自动化大系统。

  分阶段建设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初期规划应有一个总体考虑, 为配电自动化制定一个可行的设计原则,综合考虑配电网的网络分布、通信手段、投资成本等因素, 合理规划整个系统,分步实施,其基本原则如下。

  1)资源利用和信息共享原则。作为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基础,数据采集通信系统信道的选用,应根据通信规划、现有通信条件、配电自动化及管理系统的需求,按分层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予以确定,充分利用已有的调度通信网络, 减少投资成本。

  2)可扩充原则。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上层是一个开放式平台,终端是积木式结构。对于配电线路间暂时不具备网络互连条件,但具有配电自动化发展潜力的配电网区域,仍可以按照配电自动化目标进行规划, 不断创造条件分步扩充,最终建立整个配电自动化系统。

  3)可靠性原则。系统的软、硬件都要求技术上相对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整个系统在数据采集与控制操作的实时性、信息管理的完整性应满足可靠性要求,并且计算机网络具有安全保护措施和防病毒措施。

  4)简化原则。在不影响功能需求的前提下,配电网一、二次设备尽量简化,以减少投资。

  5)因地、因网制宜的原则。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应在配电网络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供电条件、供电水平、电网结构和用户性质,因地制宜地选择配电自动化技术方案及设备类型。

  二 中小城市建设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基本策略

  1 配电自动化设备的选择应具备先进性、开放性和服务的可持续性

  城市配电自动化是对城区所辖全部柱上开关、开闭所、配电变压器进行监控和协调,既要有实现FTU的三遥功能,又要具备对故障的识别和控制功能,并配合配电自动化主站实现对城区配电网运行工况的监测、网络重构、优化运行。作为系统自动化的一部分,直接面向用户(而且信息量大),必须具备先进的适应性和强大的多系统接口能力。与其它自动化系统相比,特点是具有协调性和集成性,在数据充分共享的基础上发挥集成后系统整体性能, 提高电力企业管理水平。

  2 基础网络与通信系统建设经济性和安全性

  通信系统是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血脉,必须可靠、安全、经济、方便。一味求全求大,必然导致过高的投资,只有性价比高、扩充方便又有发展前途的通信方案才能作为首选。

  3 电网监控与运行数据的安全性

  在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可恢复性等一系列涉及数据安全性的问题。目前主要考虑选择合适的数据库技术、数据备份技术实现电网监控中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处理、安全存储和一致性检查。

  4 建立完善的用户管理机制

  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某种程度取决于系统的管理水平,配电自动化系统应提供完善的用户管理功能,建立合理的权限操作机制,譬如由管理员统一分配用户权限、遥控等操作功能与权限相关联、用户按照权限获得操作许可等,这也是提高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可避免人为事故的发生, 提高用电可靠性。

  5 一体化综合功能集成设计

  主要考虑采用电力SCADA与GIS完全一体化设计方案,提供标准的接口可以接入第三方GIS支撑平台,统一支持配电自动化各种应用, 实现实时信息、设备信息、地理信息全网共享。在系统规则和设计之初,必须考虑2个子系统如何共用地理信息、实时信息、网络拓扑信息、设备参数信息,如何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如何保证系统维护过程的同步操作等问题。

  6 互联、开放式多接口体系结构

  配电自动化的内容和特点决定了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结构应是一个分层、分级、分布式的监控管理系统,应遵循开放系统的原则,按全分布式概念设计。由于系统采用分层的体系结构,如何做到故障处理分层快速,实现故障定位、故障隔离、非故障区域恢复供电准确及层与层之间协调配合是配电自动化系统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三 配电自动化方案的选择

  中小城市配电网自动化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对配电网本身提出了一些要求。从技术上看实现配电自动化的前提条件是:一次网络规划合理、接线简单,具有足够的负荷转移能力;变配电设备自身可靠,有一定的容量裕度,并具有遥控和智能控制功能;经济上要比较配电自动化系统实施前后隔离故障、转移负荷所需时间,综合考虑故障时间内用户停电所导致的少供电电量价值损失及用户的重要程度,只有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需求及用户的重要性达到一定程度,才有必要考虑通过实施配电自动化来进一步提高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中小城市配电自动化可实现城区配电网运行工况监测、网络重构、优化运行,与其它自动化系统相比,具有协调性和集成性,在充分数据共享基础上发挥集成后系统整体性,提高电力企业管理水平。配电自动化系统按照整个城区都实施来进行设计,必须将变电站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通信、控制分层。系统整体设计可分为配调中心层、变电站层、中压网层、低压网层。

  四 结束语

  随着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农网改造,我国中小城市配电网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也为实现农网自动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中小城市配电网自动化建设也必将有更大的发展,中小城市配电网馈线自动化也将由现在的基于无信道的重合器+分段器模式为主向基于主站/子站的集中监控型馈线自动化模式转变。配电自动化系统也将由目前的“孤岛自动化”向“多岛自动化”模式发展,即配电自动化系统将数据采集及监控、馈线自动化、无功补偿及调压、微机远程抄表与计费自动化、配电网的网络分析、运行与检修管理、负荷管理和地理信息系统集为一体。

  参考文献:

  [1] 王大为,李大伟电力市场环境下配电自动化及管理系统的发展与展望[J]中国科技信息, 2005(2)

  [2]王廷良配电自动化系统终端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电力设备, 2004,5(12)

  [3]郑伟明谈谈配电自动化建设及使用中的几种通信方式[J]广东科技,2008 (189)

篇三 基础数据,二调
二调技术要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的要求,为保 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 掌 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 计制度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 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 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管理影响着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关 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土地 在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严把土地“闸门”的重要基矗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 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城镇、村庄以及独立工矿区内部工 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 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挖 掘土地利用潜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是准确判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 及时调整供地方向、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 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耕地是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我 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仅为 1.4 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 40%,且每年呈不断下降 的趋势。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分 布,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将基本农田上图、登记上证、造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 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监督、考核各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国家粮食 生产能力的重要内容。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 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 全面完成集体土 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

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 重要支撑。 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新形势、 新任务, 要求土地管理必须充分应用经济手 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各项 管理扎实有效。应用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获取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 数据和图件,为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资 源管理业务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和全面的服务, 才能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提高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的执政能力。 (四)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 号)明确规定,“以实 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 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有量责任 目标考核的依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 准”。要求必须全面、准确掌握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必须及时、快速获取各类土 地数据。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各地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 联网的调查数据库, 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快速更新机制, 为考核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 况、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收缴等提供准确依据, 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 措施。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目标 根据 《通知》 要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 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 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 清全国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 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 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1.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 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 查的重点任务。 按照调查内容, 农村

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 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 1:1 万比例尺为主,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 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 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 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 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工作。 2.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是指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 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 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 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 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 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 由各地组织,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 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 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4.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四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 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 需要;在市级,以市(地、州)为单位,结合市级管理模式,整合各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构建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满足市级国土资源日常管理需求;以省为单位组织,对市县级土 地利用数据库全面整合, 建立省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满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基础数据 的基本需要。在中央一级,借助现有的网络系统,由国家组织建立国家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提供对各级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 统计汇总、 分析输出、 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功能。 另外,各级数据库之间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 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 (2)建立市县地籍信息系统 各市(县)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市(县)为单位,组织建立 地籍信息系统, 对市(县) 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 卡、 册等数据信

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 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5.成果汇总 (1)数据汇集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 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 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 增加非调查区域的港澳台地区的土地数据, 形成国家及各级行政 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 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国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 行整理缩编, 编制出国家、 省、 (市) 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 地 、 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 (集) 等。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 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 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 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从 2009 年下半年开始,继续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工 作,组织各地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国家建立及时监测系 统,运用航空(天)遥感等高技术手段,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变化监测,并周期 性覆盖全国, 及时检查各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 并利用监测成果积极做好成果维护和应用工 作。制定土地调查、统计、登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稳定的常设调查队伍,保障调查 经费,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充分 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 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 理、 存储、 传输、 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 获取全国每一块土地的类型、 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连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城镇土地调查, 严格按照全国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 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 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座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 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二)技术方法 1.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 农村土地调查将以 1:1 万比例尺为主

,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 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 括航空、 航天获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 以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对全国各类地形及气候条件下现 势性遥感影像的全覆盖;采用基于 DEM 和 GPS 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 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 GPS/IMU 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 1:1 万主比例尺, 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 充分利用现有资料, 在 GPS 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 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 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 提取技术, 对每一地块的形状、 范围、 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 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以 1:500 比例尺为主, 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 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 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地籍调 查尽可能采用解析法。 3.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 并以县区为单位,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 规范, 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 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 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图形平台, 以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为后台管理数据库, 存储各类土地 调查成果数据,实现对土地利用的图形、属性、栅格影像空间数据及其它非空间数据的一体 化管理,借助网络技术,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方式,有效存储与管理调查数据。考虑 到土地变更调查需求,采用多时序空间数据管理技术,实现对土地利用数据的历史回溯。另 外,由于土地调查成果包括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权属调查数据以及土地动 态变化数据等,数据量庞大,记录繁多,采用数据库优化技术,提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 的运行效率。 4.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 借助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全 国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结构分级实施

篇四 基础数据,二调
关于深化二调数据成果管理和应用的思考——以南京市为例20120220

关于深化二调数据成果管理和应用的思考——以南京市为例

摘要:本文以南京市为例,从数据衔接、数据管理、数据应用和更新方面分析二调数据成果相比原有农调成果的不同之处,就如何强化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展开论述,为解决当前二调数据成果管理和应用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一些解决思路。

关键词:二调数据成果 一张图 数据变更机制

一、 背景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成果已经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年度变更调查等工作中得到应用。国土资发[2009] 10 号文件已要求各地自2010年1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各级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工作,必须以国家确认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基础依据。

从二调结束以来国家陆续推出的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来看,二调数据成果不仅将成为日常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数据基础,还将是国家实施土地监管、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考核土地管理业绩的重要依据。

研究如何深化二调数据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将是一把金钥匙,是实现土地管理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转变,形成地变我知、地变我管、上下联动、共同监管土地管理新格局的重要任务。本文以南京市为例,从数据衔接、数据管理、数据应用和更新方面分析二调数据成果相比原有农调成果的不同之处,就如何强化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展开论述,为解决当前二调数据成果管理和应用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一些解决思路。

二、 二调数据成果的特点

1、从数据衔接方面来看,二调数据建库标准与南京市历史沿用标准差异较大,导致两套数据之间的转换、衔接工作量大。

一方面,由于采用部颁二次调查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所形成的二调数据成果数据更加规范、更加符合现代地籍的管理要求,图属一体化程度较高,利于分析统计和专题制图,便于工作中使用;另一方面,由于二调数据标准要兼顾全国、偏重资源调查,同时还要考虑全国二调数据库的汇交问题,因此其主要涵盖了地籍调查的内容,没有覆盖【基础数据,二调】

土地登记、地籍档案等相关内容,且土地分类、图形要素设置、元数据等都与南京市现行的数据标准差异较大,导致启用新数据所要做的衔接工作很多。

2、从数据管理的角度来看,数据成果逻辑关系复杂,与原有数据变化较大,数据管理难度加大,与之配套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需重新设计。

二调数据的数据结构严谨,逻辑关系复杂,数据图层数量增加了三倍,地籍编码、属性字段定义都有了很多变化,导致作业人员的学习使用难度加大,同时也导致原有的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基于地籍数据的业务应用系统都无法继续沿用,必须重新开发,工作繁重。

【基础数据,二调】

3、从数据应用的角度来看,数据成果的调查方法、成果核查口径等原因导致二调成果无法在日常土地管理中直接加以应用,必须认真分析、妥善处理其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二次调查采用“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开展,即以正射影像图和已有的年度变更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实地逐地块调查、核实土地的分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补充和完善现有的权属调查成果,同时查清查清每个地类图斑自2001年更新调查以来的变化情况。因此对部分批而未用土地,上级部门依据影像、实地、数据库相一致的原则进行了核减,在成果核查阶段认定为农用地;还有部分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图斑没有被认可,被要求改回原更新调查时的地类。这些问题都给二调成果在规划修编、日常土地报批、开发复垦等工作中带来了问题,需要妥善处理。

4、从数据的更新来看,由于国家数据核查、汇交的标准严格,要求很高,且二调后将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与遥感监测、卫片执法工作联系起来,导致每年年度变更调查期间数据变更、汇总上报的工作压力很大,需要进一步夯实我们日常的工作基础,建立切实有效的数据更新机制,才能缓解这种压力。

从近几年的年度变更调查过程来看,国家将完整的二调数据成果纳入汇交范围,且制定了数据核查细则、下发了统一的数据质检软件,同时颁发了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实施办法,逐步规范了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近两年还将遥感监测与卫片执法衔接起来,以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作为后续卫片执法、考核土地管理工作和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的依据,这导致数据成果更新的工作量指数级增加,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必须认真分析新的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机制。

三、 做好数据衔接,满足图形平台升级过渡期的数据应用需求

在启用新数据和新图形平台以前,需要结合原农调数据,依据国家标准对二调成果

【基础数据,二调】

数据进行衔接,完成原农调数据与二调数据库的并库,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主要的衔接工作有:

1、依据南京市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标准,完成数据并库,实现数据衔接

2010年,信息中心完成了南京市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标准的修订工作。该数据标准是在二调发布的《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原南京地籍数据库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近年来地籍管理的发展要求,进行了扩充、完善,同时考虑了将来完全实现地籍城乡一体化管理的需要制定的,符合一张图管理的要求。

二调数据在投入使用时,为全面满足我市地籍管理的需要,应采用南京市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标准,进行数据并库,实现新旧数据的衔接。一是依据原农调数据,在二调数据库基础上扩充集体土地各类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信息,同时按二调数据库属性数据字段的数据字典,对其进行转换衔接;二是在图形平台升级完成前,将80坐标系、SHP格式的二调数据输出一套DGN格式的数据,供数据叠加、套合、对比使用,满足日常勘测定界、地籍调查工作的需要;三是由于二调期间所形成的行政区划范围界线为工作界线,主要满足数据汇交的需要,其与实际土地权属界线所围成的行政区划范围有差异,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和宅基地发证等权属管理工作中,需依据土地调查实际情况进行数据的衔接。

2、建立数据台账,满足土地报批、开发复垦等土地管理的工作需要

在二调工作中,根据国家二调办土地核查要求,部分虽已取得征地批文但实地尚未开工建设(或已平整或局部已建设但整体没有完成)的征地地块没有被部确认为“批而未用土地”,其被按照影像认定为现状地类(主要为农用地),其权属性质也没有得到确认。还有少量已出让土地已发土地证、少量存量建设用地或储备用地但实地都未建设的,以及部分未被认可或已经查处的违法用地未退回原地类的,此批图斑在上级部门核实过程中,未在数据库中变更为建设用地,在上报数据库中主要认定为农用地。这样,一旦二调成果正式启用,在具体征地工作中涉及这部分图斑时,就会出现上级部门掌握的数据库信息与我市实际情况不符的矛盾,为化解这种矛盾,节约用地指标,就需要建立类似这种情况的详细数据台账(图形数据专题层和属性表格),满足日常土地报批、开发复垦等工作的需要。

四、 基于“一张图”构建二调数据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开展二调数据

的应用和管理

1、 建立全市二调数据统一管理和应用的数据管理模式,为全市一张图核心数

据库的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二调结束后,将在全国“一张图”本底数据库的基础上,每年应用遥感技术开展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监测与调查,并与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等管理业务数据库进行挂接,从而构建完整的国土资源监管系统,实现以图管地(准确地说是以数据库管地),这也就是“一张图”的管理模式。而地籍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调查等二调数据成果,是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等土地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图件资料,也是构建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基础数据。

由于“条块管理”等管理体制的原因,农村调查数据的管理原来一直由各区县(江南八区由市局信息中心负责管理)自行负责管理,导致市局各业务处室对数据应用的需求无法及时满足。如执法部门在土地执法过程中无法直接查询浏览土地利用现状图件,从而无法确定疑是违法用地的权属情况和土地利用状况。耕地保护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变化情况等。

因此,我们在“一张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将二调成果集中统一纳入全市一张图的管理范畴,同时加大应用的力度。一是坚持以二调数据作为日常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其他的业务数据应以其为基础,进行加工和派生,如征供地勘测定界、土地供应、耕地保护等;二是坚持数据统管的模式。二调以后,数据的管理难度和应用需求都大大提高,坚持数据统管的模式,能节约数据维护资源投入、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市局的数据管理技术优势;同时也能进一步挖掘数据的应用潜力,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数据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日益扩大的数据应用和服务的需求。

图1 全市二调数据统一管理和应用模式示意图

2、基于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和市区两级电子政务框架,建立“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联网应用模式,实现以图管地,为行政审批和业务办理提供数据支撑

市局自2006年开展阳光机制电子政务建设以来,在江南八区范围内初步建立起了多渠道获取数据、集中管理数据、综合分析并直观展示结果的综合性电子政务办公平台。近几年来,特别是十一五后期,市局通过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图形平台升级、一张图工程建设等工作,初步完成了全市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基础数据部分的建设,建立了集数据浏览与查询、空间分析与数据统计、数据核查对比与关联展示、系统配置等四大功能的全市基础数据查询平台,目前已经在江南八区和个别区县的征地补偿安置及供后跟踪、开发复垦地类核查、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等业务工作中得到应用。

下一步应在此基础上,加快优化升级信息管理平台步伐,基于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和市区两级电子政务框架,建立“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联网应用模式,实现以图管地,为行政审批和业务办理提供数据支撑。可以考虑以土地利用“一张图”为本底,在横向上以批、供、用、补为主线相互关联,在纵向上以市、区(县)、项目为主线从宏观到微观逐级细划,一方面掌握和发现全市各级土地批、供、用的数量变化,另一方面按照“以图管地”的思路,及时发现是否存在未批先用、未供先用、供而未用,以及用

篇五 基础数据,二调
二调成果验收办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全面完成调查任务,统一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土地调查成果、市(地)级汇总成果和省级汇总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成果的自检、抽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制度【基础数据,二调】

对县级调查成果实行自检、预检、验收、核查确认的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工作分别由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县级负责自检,市(地)级负责复查,省级负责预检和验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核查确认。

市(地)级、省级汇总成果,实行自检和上级验收的检查验收制度。

第四条 检查验收的依据

(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四)《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五)《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六)《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1993)

(九)《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

(十一)《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

第五条 检查验收的程序

(一)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程序

1.自检

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调查承担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2.预检

县级自检合格,经市(地)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复查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提出预检申请。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成立预检组,对内外业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预检报告。

3.验收

经省级预检合格的成果,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预检报告对调查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后,以书面形式逐级向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成立验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4.核查确认

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县级调查成果,由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分批向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提出核查确认申请,由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形成核查确认意见。

(二)汇总成果检查验收程序

市(地)级和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对本级汇总成果进行自检,形成自检报告,上一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对汇总成果进行验收。

申请市(地)级汇总成果验收的,县级调查成果必须全部通过验收和核查确认。申请省级汇总成果验收的,所有市(地)级汇总成果必须全部通过验收。

第六条 检查验收的要求和职责

检查验收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包括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的记录。记录必须及时、认真、规范。

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为检查验收主体,办公室主任为检查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

检查验收工作。

第七条 提交检查验收的成果与资料

(一)县级调查成果和资料

1.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及《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4)田坎系数测算成果。

2.图件成果

(1)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挂图。

(3)城镇地籍图、宗地图。

(4)基本农田分布图。

(5)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

(6)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数据成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4.数据库成果

(1)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2)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

5.文字成果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4)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5)基本农田调查报告。

(6)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7)其他专题报告。

6.重要的过程数据及检查记录

(1)内业解译信息、分幅矢量化数据等重要的过程数据。

(2)过程质量检查及自检记录。

(二)市(地)级、省级汇总成果和资料

1.数据成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省级需提供田坎系数测算数据)。

2.图件成果

(1)土地利用挂图。

(2)市(地)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3)基本农田等专题图图件。

(4)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文字成果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基础数据,二调】

(2)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基本农田调查报告等专题报告。

4.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影像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第二章 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

第八条 成果完整性检查

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检查提交的调查成果及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要求,并

检查成果资料是否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是否规范、易于检索。

第九条 总体技术方法检查

检查以下土地调查关键技术方法的正确性:【基础数据,二调】

(一)检查土地利用分类体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二)检查地类认定是否正确。

(三)检查调查比例尺选择是否符合要求。调查比例尺小于规程所要求比例尺的,为技术路线严重缺陷。

(四)检查坐标系、高程系、地图投影、分带是否符合要求。

(五)检查耕地坡度的分级和量算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六)检查田坎系数测算方法及面积扣除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七)检查面积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八)检查调查界线(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沿海滩涂界线等)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要求。 将成果完整性检查和总体技术方法检查结果记录在整体检查记录表上(见附录1)。

第十条 调查底图检查

依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调查底图由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现势性检查

原则上应为2005年以后获取的遥感影像,特殊地区可适当放宽。

(二)文件名及数据格式检查

1.文件名命名格式及名称是否符合要求。

2.数据格式及数据组织是否符合要求。

(三)数学基础检查

检查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投影方式和高程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四)精度检查

1.平面精度检查

检查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地物点相对于实地同名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是否超限。

2.接边精度检查

对图幅内或图幅间的影像接边处,检查镶嵌处同名地物点误差是否超限。

(五)影像质量检查

检查影像是否清晰,反差是否适中,色调是否均匀一致,纹理是否清楚,是否有重影。

篇六 基础数据,二调
云南省城镇二调数据质量检查技术培训1.2版1...

篇七 基础数据,二调
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与国土二调数据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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