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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下面是关于娄底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范文,希望你喜欢。娄底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http://www.ldgjj.com/index.php?m=gzsj&c=index&a=init&geren=1&catid=20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单位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娄底市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谭 玲 电 话:0738-8238232
副主任:聂春丽 电 话:0738-8283259
归 集:0738-8238291 贷 款:0738-8238292 8238005
财 务:0738-8238006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娄星区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娄星区区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郭昆乾
副主任:曾冠群
电 话:0738-8228760 8238366 8260933 8260733 8260633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峰县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双峰县域内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曾全超
副主任:肖存良
电 话:0738-6829477 6827355 6823262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涟源市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涟源市域内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刘 丰
副主任:邹晓玲
电 话:0738-4437662 4437665 4437669 4437663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冷水江市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冷水江市域内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吴 斌
副主任:刘 晶
电 话:0738-5219556 5225508 5229996 5230856 5229556 5213977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化县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新化县域内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阳国栋 电 话:0738-3558980
副主任:伍丽琴 电 话:0738-3556345
归 集:0738-3568905 贷 款:0738-8238292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钢城管理部
负责完成中心制定的涟钢集团及相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受理、审批职工自住住房贷款的申请,负责审核、贷后管理及贷款明细帐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催建催缴以及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负责受理、初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金的对帐和查询,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核算,对管理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对外经济事项的处理权限,开展内部、外部相适应的经济活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并负责本管理部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的处理工作;负责本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内容的贯彻执行;承办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主 任:周康生
副主任:李全新
电 话:0738-8619515 8619516 8619517 8660049 86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