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电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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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宽带电信委托书
电信业务代办委托书

电信业务代办委托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市(区、县)分公司:

我(单位/个人) 现申请办理中国电信 业务,业务号码: 。该业务属于单位/个人 性质。因故不能亲临营业厅现场办理业务,特全权委托 携委托书前来办理。

委托单位/个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宽带电信委托书
电信业务委托书

电信业务委托书

本人 现委托 前来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办理电话、宽带套餐转移业务,即将 原地址 电话: (机主: ),转移至 现地址 ,机主变更为 。

委托人:

2014年 月 日

篇三:宽带电信委托书
2016办理电信宽带委托书

办理电信宽带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身份证: ),负责办理我村部(电话: )宽带升级业务之事宜,并由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委托人(盖章):

【宽带电信委托书】

法定代表: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四:宽带电信委托书
2016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致: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兹授权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公司名下手机号码的相关业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公司(本人)。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委托书内容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单位客户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 期: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市(区、县)分公司:

我(单位/个人) 现申请办理中国电信 业务,业务号码: 。该业务属于单位/个人 性质。因故不能亲临营业厅现场办理业务,特全权委托 携委托书前来办理。

委托单位/个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3]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兹授权 _______ 为我公司(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公司(本人)名下手机卡的相关业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均及于我公司(本人)。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委托书内容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 期:2016-1-14

代办电信业务委托书 [篇4]

致:山水庭苑管理处

物业单元: 栋 号

本人 先生/女士现委托 [山水庭苑] 管理处代为办理上述单元电信业务( )/有线电视业务( )。

并提交以下资料(√)用于办理业务:

1、( )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工商银行活期存折及首页复印件;

3、( )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

4、( )预缴话费300元人民币;

5、( )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元人民币;

6、( )预缴12个月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共204元人民币;

7、( )

管理处经办人: 委托人签署:

日 期:: 日 期:

说明:

1、必须为业主/住户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办电信业务

a)、广州市户口,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余额不少于300元人民币);存折首页复印件一份;

b)、非广州市户口,预缴300元人民币电话费;

3、有线电视初装费费300元人民币、有线电视服务费17元/月,均以有线电视服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电话工料费300元人民币,以电信部门实际收取标准为准;

4、所委托代办业务如有选择项目均由电脑自动选取;

5、安装时间由电信/有线电视业务服务提供单位与业主/住户约定时间为准;

6、本委托书由业主/住户自愿选择代办项目。

篇五:宽带电信委托书
2016起诉书

第1篇:民事起诉书格式及范本汇总【宽带电信委托书】

民事起诉书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正因如此,民事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第2篇:起诉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江宁检诉刑诉2016851号

被告人董杰,男,1973年12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南京市江宁区xx街道xx栋x号。2016年12月8日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14日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该局执行逮捕,2016年3月7日变更为取保候审。【宽带电信委托书】

被告人陈珠,女,1972年6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住南京市江宁区xx街道xx栋x号。2016年12月8日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杰、陈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6年5月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5月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人董杰、陈珠,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6年6月20日、2016年9月4日二次决定将本案退回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补充侦查,2016年7月20日、2016年10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二次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2016年6月4日、2016年8月19日、2016年11月3日,经依法批准,本案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以来,被告人董杰、陈珠在玩网络游戏过程中了解到利用非法外挂程序可以代游戏玩家代练升级并可从中牟利。遂购买了数十台电脑,申请了QQ号、银行账号、客服电话和电信宽带,向他人购买外挂经营代练升级。

2016年9月至2016年春节,被告人董杰、陈珠雇佣人员在其居住的南京市江宁区xx街道xx栋x号,通过使用向他人购得的名为"小金鱼"的外挂帮助热血传奇玩家升级并牟利。2016年3月,被告人董杰、陈珠又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得名为"冰点传奇"的外挂程序,以"土人部落"工作室的名义,雇佣员工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热血传奇"游戏中以80元/周,300元/月的价格帮助玩家使用"冰点管家"外挂代练升级,自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7日,接受来自全国各地游戏玩家汇入的资金1989308。6元。

因董杰、陈珠所使用的"冰点传奇"外挂程序绕过了正常的游戏客服端与服务器之间的通讯协议,使盛大公司计算机系统中的客户认证功能丧失,从来干扰了热血传奇游戏的正常运行。同时,又因破坏了网络游戏规则的均衡和公平,引发了众多游戏玩家的不满和投诉。严重影响了盛大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

认定上诉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书证;

2.证人郑武、徐斌、胡波、江雨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董杰、陈珠的供述和辩解;

4.南京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远程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5.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七十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杰、陈珠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

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宽带电信委托书】

此致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院:赵迅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3篇:浅谈起诉书的制作

起诉书作为检察机关这一国家法定公诉机关的重要对外法律文书,用于代表国家行使指控刑事犯罪的专有工具,起诉书可视为检察机关的一面"镜子",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和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而必须重视和加强起诉书的制作。下面笔者就起诉书的制作谈点个人体会和观点。

一、格式必须做到规范、标准。

所谓规范、标准,那就是必须做到以下三方面:

1、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制作起诉书,这是最起码的基本要求。重点要注意:(1)在起诉书首部中,对于院名,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院名前都必须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另外涉外案件,还必须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2)文书编号必须完整、齐全。按照高检院规定的文书编号格式为"检刑诉[]号",空格地方依次为检察院简称、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年度和文书序号。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发现绝大部分检察院制作的起诉书均忽略了"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几乎都是"×检刑诉[××]×号",而规范、标准的格式应为"×检×刑诉[××]×号",以笔者本院举例如下应为"石检公刑诉[2016]01号",其中"公"字为具体办案部门公诉科的简称。(3)在起诉书"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方面,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的表述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的表述是不同的,对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公安(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而对于本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其规范、标准的表述方式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年×月×日,本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需要引起注意和重视。(4)对于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情况也要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叙写,不要忘记。(5)在起诉书"起诉的要求和根据"方面,要特别注意一个方面就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与适用"认罪审"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有不同之处:前者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后者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以"与"应当以"一字之差的区别,这也需要在制作起诉书时加以注意。(6)在起诉书尾部中,"此致"应单独成行且位居正中,笔者发现很多院将"此致"位列于行前空两格,这是不符合格式要求的。(7)对于起诉书尾部的署名部分,现在有一些检察院不再以具体承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的姓名署名,而以院名代替。笔者认为目前高检院没有新的相应的规定,应该还是以具体承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代理检察员的姓名署名,才是符合格式要求和规范、标准的。

2、应当参照"国家行政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家标准对起诉书进行页面设置,包括起诉书字体、字号、纸型、页边距等,都应当要求符合国家公文格式标准。如正文字体、字号必须用"仿宋_GB2312三号",纸型为"A4"大小等等。

【宽带电信委托书】

3、起诉书中使用数字必须规范、标准。对于首部中的文书序号、年号和正文中的年月日、物品目录、型号、价值、百分比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引用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时应当使用汉字数字;尾部中制作时间应使用汉字数字。在制作起诉书时,数字的使用不管是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数字,其前后应相互一致。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叙写全面、完整。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起诉书中重要的部分,这是不言而喻的。(1)要求对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和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暂住地都须一一列明。对未成年被告人,可以在出生年月日后,加上具体周岁数,以清楚显示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不要忽略被告人曾经受到的行政处罚,这点也应当加以叙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后仍又实施某种行为的,即可构成某种犯罪,因而要求叙写被告人曾经受到的行政处罚就显得必要。因此,检察人员在具体承办案件过程中,对于公安机关或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要审查被告人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并要求移送单位、部门补充相应证据材料。(3)对于被告人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决定、批准、执行的机关、时间都应当逐一写明,而不能省略、简化。(4)对于有的被告人是以其自报的身份情况予以起诉,对于这个情况,有的检察院以附上被告人的近照这一做法来进一步表明该被告人的身份,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和倡导,目前笔者本院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已经在借鉴这种做法,效果很好。

三、叙写案件事实要简明扼要、主次分明、符合法理。

起诉书正文部分中案件事实是起诉书的核心部分,必须把握好对案件事实的叙写是制作起诉书的关键和重点。

1、对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使用工具、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参与人员和犯罪所得处理、挥霍、归案、鉴定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均要加以阐述。力求围绕该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特征叙写,要求简明扼要,要防止东拉西扯,牵强不连贯,要做到前后不矛盾,顺序不颠倒,要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有理有节。有些人认为叙写案件事实不能详细,容易被辩护人抓住漏洞、把柄予以反击,这种观点显而易见是片面和偏颇的。简明并非过于简单,详细并非面面俱到,在制作起诉书时,只要充分依托全案事实和证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事实依据,实事求是叙写案件事实,做到思维缜密、逻辑严密,就不会出问题。

2、符合法言法语和法理要求。起诉书本身就是法律文书,当然地要体现法言法语,所使用的法律方面上的用语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条文上的用语、术语叙事,符合法律逻辑、法律理论要求。

3、叙写案件事实要体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公诉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是维护法律的公正与程序正义。因此,作为公诉人在制作起诉书时,绝不能带进感情色彩和个人因素、目的,绝不能偏向被告人或被害人任何一方,一切以证据为基础,以事实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叙写案件事实,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体现权威性、正义性。

4、用词、用语规范、准确,体现中性化、人性化。

起诉书是用于指控犯罪、依法惩治犯罪的法律依据和文书工具,对象是针对被告人。应注意这四点:(1)在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时,应使用规范、准确的普通话用语,尽量不用方言,用词符合中性化,不褒不贬,不能让人产生歧义,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客观心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性化,尊重人权。如以前惯常使用的"窜入"、"窜至",应当以"来到"、"进入"、"翻越"等中性化词汇代替。又如"心狠手辣"、"丧心病狂"、"狗急跳墙"等等包含贬义的用词不应当在起诉书中加以使用。(2)针对涉及的赃款、赃物,笔者认为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启发,"赃款、赃物"这一用词应当代之以"犯罪所得"更准确、恰当,既中性、科学,又符合法律特点。(3)在叙写案件事实时,如遇到需要叙写涉及人员的谈话、问(答)话的,在此应按照讯(询)问笔录中反映的原话加以叙写,以体现起诉书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来源,体现客观性,并非公诉人加以杜撰。(4)尽量少用形容词。起诉书是法律文书,不是散文、小说,不需要加以渲染和抒情,因而在叙写案件事实时,尽量少用形容词等,不要夸大其词,要做到平铺直叙、客观合理。

四、证据部分概括、归类列举

起诉书中对证据的列举,一般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进行概括、归类列举。如"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等书证,××、××等人证言……"进行列举,既要有种类,也要有具体名称。个人认为不能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这样的表述方式列举,既不清楚,也不完整。至于证据列举是否采用一事一证的方式,应当分情况:对于被告人实施的多起、同种类犯罪,一般在叙写完案件事实后,对证据进行总的列举,不必要一事一证;对于被告人实施的不同种类犯罪,应当采用一事一证方式列举。

五、附项部分列明清楚、完整

起诉书的附项部分主要便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被告人现在处所、有关涉案款物、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情况。因此在制作起诉书时,对于这一部分,一定不要遗漏某一方面,做到列明清楚、完整。重点应注意:(1)列明各被告人具体的羁押场所;对于被取保候审的,除列明详细地址外,还应加上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及时联系和送达被告人。(2)涉案款物、犯罪所得必须载明清楚。(3)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不要遗漏,一方面保证被害人能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一方面也能防止被害人到检察院上访,避免因遗漏这一部分而引起被害人不必要的纠缠。(4)为了让被告人懂得自己所犯罪行和触犯的法律,明白自己犯罪的社会危害和应受的刑事处罚,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增加法律知识,在附项中增加相关法律条文部分十分必要,笔者本院近年来一直采取这样的做法,实效非常明显。

第4篇:刑事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褚时健,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997年2月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军、罗涛,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发科,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锐,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发科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共同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28570748。5美元。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玉溪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发科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1995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褚时健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褚时健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时健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发科为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玉溪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褚时健、乔发科。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时健贪污

1995年11月中旬,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褚时健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褚时健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1996年1月23日,钟照欣提供给褚时健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洛阳市公安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褚时健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褚时健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褚时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

综上所述,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时健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褚时健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发科贪污公款68万美元。褚时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褚时健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发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褚时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发科属从犯。褚时健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褚时健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5篇:离婚起诉书范本2016

起诉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女即将于年月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元抚养费至小孩年满18岁止。

3、双方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4、房产归原告所有。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双方于年月日结婚,因原告与被告性格不合,尤其是孩子出生后,经常吵闹,并强迫原告搬走。再加上被告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拒不履行家庭责任。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宽带电信委托书】 第6篇:民事起诉书格式及范本汇总

民事起诉书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民事责任的一种书状。民事起诉书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文书。

民事起诉书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正因如此,民事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4、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5、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篇六:宽带电信委托书
2016电信三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公司决定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下基层、走员工、访客户,广泛征求、虚心听取基层员工和客户的意见建议,为确保此次下基层走访活动有效开展,切实将“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精神贯彻到基层员工,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活动走访对象:分支机构、县城营业厅、合作营业厅、机线外勤人员、后端支撑人员、营业场所内办理业务的有关客户、企业的大客户人员。

二、走访方式:与基层员工随机访谈的方式、登门拜访客户征询意见方式。

三、人员安排:

四、时间安排:5月3日—5月10日

五、活动要求:

1、参加此次基层走访的同志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倾听基层员工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想法,要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和归纳汇总。

2、对走访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归纳汇总基础上,提交对口部门负责解决并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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