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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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员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一篇

XX公司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目 录

第一条 目的......................................................... 1

第二条 定义......................................................... 1

第三条 竞聘原则..................................................... 1

第四条 竞聘上岗程序................................................. 1

第五条 竞聘组织及职责分工........................................... 1

第六条 竞聘实施时间................................................. 2

第七条 竞聘岗位及聘任人数........................................... 2

第八条 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

第九条 竞聘报名及资格预审........................................... 3

第十条 笔试......................................................... 4

第十一条 面试答辩................................................... 4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考评............................................... 5

第十三条 聘任人员确定............................................... 5

第十四条 公布竞聘结果............................................... 6

第十五条 纪律与监督................................................. 6

第十六条 方案拟订、修改及解释....................................... 6

第十七条 相关表单................................................... 6

附件一:《岗位竞聘报名表》........................................... 7

附件二:《面试答辩评价表》........................................... 8

附件三:《综合素质考评表》.......................................... 10

第一条 目的

为拓宽公司人才选拔渠道,有效发掘有潜力的员工,建立公司员工竞聘上岗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定义

本方案所称竞聘上岗是指在XX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范围内公开职位和任职条件,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任上岗人员。

第三条 竞聘原则

1.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个人意愿与公司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竞聘上岗程序

竞聘上岗程序包括以下7个步骤:

步骤1:确定竞聘岗位及聘任人数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步骤2:拟定并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步骤3:竞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步骤4:笔试和面试答辩

步骤5:综合素质评价

步骤6:确定聘任人员

步骤7:公布竞聘结果

步骤8:办理聘任手续

第五条 竞聘组织及职责分工

竞聘组织及职责分工的明确是竞聘上岗活动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竞聘组织由竞聘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专业评委组组成,其职责分工如下:

 竞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整个竞聘过程的指导与监督、竞聘岗位实施

方案的审核、竞聘岗位聘任人员名单的讨论确定等;

 竞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整个竞聘工作的方案制定、资源落实、组织实

施、信息统计汇总和报告事项,确保整个竞聘工作按流程要求有秩序、有计划并高效地展开;

 竞聘专业评委组:主要负责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评、参考答案及评

分标准的审核及实施;

第六条 竞聘实施时间

第七条 竞聘岗位及聘任人数

本次竞聘岗位及所聘任人数如下:

第八条 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方案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竞聘原则拟定,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于竞聘活动实施2周前通过张贴公告、OA、电子邮件、通知部门负责人等方式予以公布。方案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具体内容应根据每次竞聘的范围有所调整):

1. 竞聘岗位及该岗位拟任聘的目标人数;

2. 竞聘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3. 竞聘实施程序及实施时间;

4. 竞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5. 竞聘报名程序及资格预审条件;

6. 笔(面)试题型、内容、时间要求及参考答案;笔试、面试及综合素质考评分数比例及评分标准等(“笔(面)试题内容、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公布);

7. 竞聘上岗聘任人员最终确定的依据和方式;

8. 竞聘上岗结果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9. 聘任者聘任上岗手续;

第九条 竞聘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当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日期内将《岗位竞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竞聘工作小组;每个人最多允许填报两个岗位。

2. 根据每次竞聘的目的和岗位不同,竞聘资格预审条件应从学历、年龄、所学专业、工作资历及职称等方面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中予以确定;必要时应制定竞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以指导员工竞聘最适合自己发展的岗位,也为笔试和面试的设计提供参照。其中:

A.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岗位竞聘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学历:大专及以上

 工作资历:具有从事电力物资管理工作或其他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 职能: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 现任职务:主管及以上;

B.一级及二级业务员岗位竞聘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学历:大专及以上

 工作资历:具有从事电力物资管理工作或其他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

历;

 职能: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

3.竞聘工作小组按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预审结果予以公示。若经审查报名人数在2人以下(即某岗位竞聘报名人数只有在3人及以上的,才可以进入笔试阶段),不能形成有效竞争,但工作急需的职位,不进行竞聘上岗,改为按民主推荐、公司领导班子考察和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直接提拔。

第十条 笔试

1.笔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及基本能力与竞聘岗位适应程度,其试题命题应体现以下几点:

 应体现行业及本公司特点;

 应体现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应适用于所有应聘岗位任职的专业特点,体现各个岗位的平衡性;

2.笔试一般聘请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外聘专业人士命题;命题过程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考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笔试题型包括: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及公文写作等;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3.笔试试卷由专业评委组负责批阅打分。

第十一条 面试答辩

1.面试答辩包括两部分内容:竞聘者竞聘演讲及面试;面试答辩主要测试竞聘者的专业(管理)技能、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与竞聘岗位职位的适应程度。

2.竞聘演讲内容至少应包括:

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 竞聘动机:竞聘什么岗位;为什么想竞聘该岗位;

 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该岗位的主要职责及责任是什么;该岗位工作对公

司发展的重要性等。

 竞聘岗位的自我适应性分析:为什么你认为自己能够胜任该岗位?(从

工作经历、经验、知识、技能、特长、性格等方面陈述竞聘该岗位的自我优势)。

 成功竞聘后的工作目标及行动措施:成功竞聘上岗后在规定时间阶段内

(6个月内、1年内、3年内个人能够实现的目标是什么?你将采取哪些措施实现此目标;

 竞聘人员认为应该包括的其他内容。

3.面试按照“专家评委组提问,竞聘人员回答”的方式实施;

4.为确保竞聘面试答辩顺利进行,面试需遵循如下规定或注意如下事项:  应聘人员需在竞聘答辩前一天,将竞聘演讲书面报告(ppt格式)电子

版提交至竞聘工作小组,由竞聘工作小组转交至评委组。申报两个岗位

企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二篇

柳州润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全员竟聘上岗方案初稿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宗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依据,认真贯彻《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决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二、岗位设置

1、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直接产生。

2、书记由支部选举党委任命。

3、竟聘岗位:(待定)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二个副总经理一个总经理助理、一个办公室、四个正科级科室(财务科、安全科、生产经营科、技术科)、二个副科级科室(档案室、统计科)档案室隶属办公室管理,统计科隶属财务科管理。正科级科室设科长一人,副科级科室设业务主办一人(科长、办公室主任可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支部书记兼任)。

4、各科室具体工作岗位及级别设置由科长或兼任领导规划设置并报公司办公会审查通过,再进行张榜公示。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各岗位人员应具备所应聘职位所需能力及技能,胜任所应聘职位工作。

3、年龄要求:新任科长以上职务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原任本职除外。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职工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全体员工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本公司在职员工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竟聘科级以上的每人只可选报一个职位,竟聘一般科室岗位的可同时选二个职位。

4、竟聘步骤。竟聘工作分二部份进行,首先进行中层岗位竟聘,再进行一般岗位竟聘。

5、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

7、根据竞争人员演讲答辩成绩以及测评结果,考评组提出推荐名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张榜公布名单,由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干部德、能、勤、绩。

8、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授予总经理的权限,由总经理决定人员的的任用,需要报董事会审查的报请董事会通过。【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9、一般岗位实行双先制,即员工可以选择科室和具体岗位,科室领导可以选择任用或不任用竟聘人员

竞争上岗的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者,不保留职务及待遇(只发放基本工资),留岗察看三个月,留岗察看三个月期满考核再不称职者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第一次没有能够通过竟聘上岗的原有职工由公司指定待岗职位,待岗期为三个月,待岗期内享受同级待遇,待岗期结束后可以再次申请竟聘,如再次竟聘职位无果即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在董事会指导下总经理负责。

1、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董事会领导、股东会领导或指派代表组成。

2、成立考察组:股东、董事会派人组成。具体工作由总经理负责。

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是深化我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各股东、董事会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公司全体员工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特别是优秀的年轻员工积极参与竞争;要教育全体职工以工作、事业为重,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竞争上岗工作。要严竟聘上岗组织工作纪律,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有关法规,认真查处,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柳州润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8日

柳州润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廉政自律责任书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健全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使公司各级人员廉政勤政,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保证公司经营健康、稳步发展,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 管理责任:

(一)、依照党纪国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对其所辖职能范围内的员工和业务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主要责任人。

(二)、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在肃贪倡廉,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协助公司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并不得有下列六种行为:

1、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

2、公款逾期不还。

3、私分公款公物。

4、公款私存或设立小金库,牟取私利。

5、在对工程、采购、日常工作等业务活动中,向有关人员吃、卡、拿、要及索要和接受回扣、贿赂、从中贪污。

6、在重大节日或业务往来中,收取有关人员的红包或好处费。

(四)、公司全体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作风正派,不得有下列五种行为:

1、违反公司《公司章程》。【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虚报工作成绩,瞒报工作问题。

3、利用职权或采取虚假手段,为个人谋取职务、工资和福利待遇。

4、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

5、利用职务的便利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并以赢利为目的一切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各级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民

主集中制原则,禁止下列行为:

1、推荐、任用有不廉洁行为的人。

2、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

二、 责任目标

(一)、分管所属部门没有违法违规的现象。

(二)、分管所属部门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现象。

(三)、分管所属部门或所从事的业务范围没有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投诉。

三、奖罚办法

(一)、达到廉洁自律责任目标的部门,表现突出和成绩显著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嘉奖。

(二)、没有达到廉洁自律责任目标的部门,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们出现的违纪违法事件负连带责任。

(三)、情节轻微,不够成政纪责任的,给予批评教育。

(四)、不适应工作要求,又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五)、需追究违纪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六)、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适用范围人员为公司全部工作人员。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及责任人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廉政自律管理负责人:

科室廉政自律分管负责人:

廉洁自律责任人:

年 月 日

2015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三篇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党委决定对我局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试行竞争上岗,先试点,后铺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正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合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处长职务或担任副处长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副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处长职务或在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新任正副处长职务,男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的具体要求

根据不同的职位提出相应的要求。(略)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院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院在职干部、教师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只参加一个职位的演讲答辩。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5.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后进行,参加考试会及民主测评人员为:现任副处以上党政干部、副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竞争者所在单位和竞争职位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XX〕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段 毅

成 员:祝立跃 聂 军 朱家林 陈 蓉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 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中岗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5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四篇

第1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第2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第3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2015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五篇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为了认真落实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健全与完善“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能进能出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血站和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5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人发[2002]7号)及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人事局关于印发《XX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组通[2015]41号)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血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竞聘上岗有关政策及行业规范为依据,以健全与完善用人机制从而达到人尽其才、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保证血液安全为目的,科学设计,坚持原则,让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采供血队伍,为血站和谐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

、人事相宜,结构优化;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

三、竞聘职位、职数

职数:5名,站办公室主任、成分制备科科长、献血管理科科长、供血供应科科长、检验科科长等各一名。

四、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

2.处事公道,坚持原则,事业心与责任感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清正廉洁,作风务实,善于团结同志,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基本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血站工作三年以上,在血站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站办公室主任应是中共党员;

4、竞聘人员原则上应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岗位任职的基本要求。

五、选拔范围

本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向XXXXXXXXXX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讨论稿)先由站务会讨论,修改后以科室为单位再次组织讨论,然后报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审批。

(二)、公布实施方案。上级批准的实施方案在站内公示七天。

(三)、动员与报名。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填报《XXXXXXXXXX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四条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于以公示。

(五)、面试:

1、参加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血站参加面试。

2、面试题制作:由主考官制作面试试题。

3、面试考官及评委:考官由相关部门领导及血站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群众评委:由未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血站工作人员(包括已面试过的人员)担任。

4、面试: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人员顺序。面试人员统一在一个房间等待,其通讯工具由专门人员统一保管。

5、评分: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6、统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平均得分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60%;群众评委评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其平均得分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40%。

7、公布分数:第一个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得分,在第三个面试人员面试结束之后由主考官公布,以此类推。

(六)、组织考察与任命。依据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由站党支部提出5名拟考察人员,并在站内进行考察预告,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后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任命。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站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成立XXXXXXXXXX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站党支部书记张勇任组长,副书记陈纯超和站工会主席袁介秋同志任副组长,左成、罗琳、尹昌文、陈晓玲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等。领导小组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成功。

2016房管局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企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并顺利开展聘期已满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重新聘用工作,根据余人社字[2016]23号《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已取得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原受聘岗位上满三年的人员和已取得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相应资格,在未聘、未享受待遇人员中实行空岗竞聘上岗,未聘但已享受待遇人员可不参加竞聘直接享受原待遇。

二、基本情况

1、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情况:

县人劳社保局核准本单位专业技术中级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和初级十一级岗位4个、十二级岗位3个。其中本单位在九级岗位有1人且受聘满三年,自然进八级岗位;十级岗位有3人且受聘满三年,因县人劳社保局核准九级岗位3个,自然进九级岗位;1人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县人劳社保局核准中级十级岗位有2个,自然进十级岗位。初级十二岗位有1人且受聘满三年,自然进初级十一级岗位。因有1人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有3个十二级技术岗位,可自然进初级十二级岗位。因此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需进行竞岗。

2、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情况:

县人劳社保局核准本单位工勤技能三级岗位7个、四级岗位11个、五级岗位9个。其中本单位现在已聘工勤技能三级在岗有5人,空缺岗位为2个。目前本单位无岗但保留三级待遇的有4人,已取工勤技能三级岗位资格且在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的有5人。根据第一条《实施范围》的规定,共有9人可以参加2个空缺岗位的竞聘。

3、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因职工受聘期未满相应年限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竞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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