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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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政工作安排
2015年民政工作安排

2015年民政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2015年,我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深化民政改革,打造法治民政”这一主题和省市民政工作要点,发扬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好作风,突出工作重点,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现代民政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一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着力发展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鼓励兴办民办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二是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根据《养老机构许可办法》的要求,2015年对符合条件的敬老院进行许可登记,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同时要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三是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心组织筹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志愿为老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加强低保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在2015年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按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的保障标准。完善困难群众粮油实物补 1

篇二:民政工作安排
2013年民政工作安排意见

桐发〔2013〕1号**县2013年民政工作安排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省、市民政工作会精神,按照县委、县府的总体部署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安排,现就2013年民政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十八大精神和全省、全市民政会议部署,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围绕一个中心”即:以县委、县政府“率先建成小康**”的发展目标为中心,履行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职责。“突出两个重点”即:以提升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保障水平为目标,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强化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五个建设”即:推进社会救助与福利、基层政权与城乡社区、拥军优抚安置、社会专项事务服务五个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夯实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根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二、任务目标(一)全力做好城乡社会救助与福利工作,确保低收入及困难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完成四星、三星、二星各1所星级农村敬老院创建任务。成立**县慈善理事会。(二)着力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确保第三次蝉联全省双拥模范县。(三)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第九届村(居)委、第二届村监委换届100%海选。确保2个乡镇获省级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20个村获市级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四)加强综合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妥善安排冬春救助,有效保障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时完成2013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五)提高社会专项事务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程,火化率提高10%。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逐步扩面,将娄山关镇全镇,燎原、楚米两镇坝区纳入火化区域范围。规范和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再创文明窗口。(六)加大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力度,争取殡仪馆搬迁扩建、减灾中心立项,申报县救助站迁建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按时完成5所乡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救灾储备库、荣德山烈士陵园维修等民政福利项目建设。(七)综治、消防安全、信访维稳、禁毒防邪、计生“三结合”、帮扶、精神文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整脏治乱、普法等工作全面达标合格。三、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福利体系1.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以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文件为契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工作,根据低保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变化,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按户施保,确保救助公平和效率。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680元,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30元。做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确保救助粮发放到位。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方案。2.认真贯彻医疗救助政策。修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住院救助比例到55%以上,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将艾滋病人和艾滋机会感染者纳入救助范围。完善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补偿程序,提高精神病患者门诊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启动医疗救助即时结报试点,提高医疗救助的即时性、有效性,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3.加大社会福利工作力度。强化福利机构管理,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办法。加快乡镇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进度,完成芭蕉、高桥、夜郎、松坎、羊蹬、黄莲、尧**镇等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认定,建立一人一档,实行档案规范化管理。抓好五保供养和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新增集中供养五保人员441人以上,确保“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0%,床位利用率不低于75%。深入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认真清查原有的4050人员,按规定落实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加大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水平。建立孤儿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孤儿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筹建**慈善会,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全方位开展营销与宣传工作,加强福彩销售和站点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2000万元销售任务,力争2500万。(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救济长

【民政工作安排】

效机制1.加强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预案应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灾情统计制度,着力抓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的培训。乡镇在5月底以前要完善以民政、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灾情会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灾前预报预警,灾后会商评估,确保灾情上报数据科学准确,及时有效。按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要求,继续做好新灾应急救助,确保灾情发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第一时间落实救助物资,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2.完善灾民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原则,妥善安排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增强减灾意识,提高避灾自救能力、减轻灾害损失。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学校)的申报工作,娄山关镇、楚米镇建要加大力度,力争完成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3.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建立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助学、助老、助医、住房等临时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各类救助,确保低保边缘或生活危急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县城街道、车站和乡镇集镇所在地,设置流浪乞讨救助引导指示标志。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回家进校园”专项行动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主题活动,做好流浪乞讨智障、精障、危重病人员的救助、救治、接送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进村(居),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员专项救助台账,摸底排查特殊群体(智障、精障、失踪)人员基本信息,建立专门统计台账。(三)进一步促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拓展城乡社区建设内涵,探索社区建设工作模式。总结、提炼优秀社区建设工作中的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社区软硬件和对外形象展示。全面完成我县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确保通过民政部验收。2.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开展第九届村(居)委员会、第二届村监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制订具体方案,确保换届选举有序推进。花秋、松坎应完善行政村区划调整申报资料,按法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县有条件的乡镇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力争获得省级示范单位命名,每乡镇要有两个村通过市级示范单位命名。3.着力完善城镇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官仓镇、松坎镇、新站镇城镇社区,完成创建和谐示范社区任务。4.社区人才队伍培养。通过规范制度、加强考核、组织培训,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强化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四)做实优抚安置提升双拥工作水平。1.深化双拥工作。开展纪念建军节86周年系列活动,促进地方对国防建设和部队对地方建设的双向良性发展,筹备召开全县第八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对2011年以来的双拥工作先进者进行表彰,树立双拥工作的典型。修订《**县优抚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成立232个村居双拥工作站点,联合司法、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教育等相关部门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深入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送基层官兵”活动。2.推进优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信息录入,实现优抚信息系统县、乡、村联网。挖掘内部潜力,探索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解决渠道。修订《**县优抚对象医疗促障办法》,健全完善“一站式”医疗结算办法,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加快荣德山烈士陵园及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工程,推进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做好优抚对象服务工作,组建双拥优抚联络员队伍,强化优抚对象群众信访维稳机制,通过及时掌握动态、耐心细致交流、真心实意帮助军队退役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第一时间化解矛盾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在娄山时讯开开辟民政法规政策宣传专栏,积极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退役士兵培训基地,拓展技能培训范围,确保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得到培训,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实现可持续发展。【民政工作安排】【民政工作安排】

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事务管理能力1.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力度,试点社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模式,规范登记服务流程,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制等制度。建立社会组织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2013年评估率达30%。将社会组织党建与日常登记管理相结合,在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时,同步建立党组织,从源头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提高监管效力,维护群众利益。2.区划地名工作。积极探索村改居工作。推进撤镇设办,撤乡建镇、撤村合村工作。完善撤县设市相关资料,力争进一步推动撤县设市工作进度。开展地名文化研究,把传统的地名文化与现代的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地名管理创新之路。3.殡葬管理。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推行骨灰存放、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坚决遏制散埋乱葬现象。加快**县殡仪馆搬迁扩建和公墓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立项建设步伐。4.婚登管理。加强民政窗口服务典型建设,积极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典型形象。加大调整婚姻登记点布局力度,推进婚姻登记机关集中婚姻登记。四、工作措施1.狠抓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清正廉洁,开展以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主要内容活动。二是加强民政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促进民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积极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四是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开发和设置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行“四治管理”(即以严治散、以实治虚、以制治乱、以优治劣),努力打造守纪律、讲规章、会管理、能干事的干部职工队伍,提高机关效能。

【民政工作安排】

2.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岗位廉政风险内控机制,以制度约束人。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工作,通过身边发生的教训教育人,筑起一道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牢固树立博爱理念,努力构建情感民政。认真开展以“十破十立”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从思想、工作层面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实现群众受益、服务保障能力、争取各方支持、工作成果四个最大化,创建满意民政。3.完善制度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建设和政策宣传,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管理机制与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民政资金和政策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4.加大奖惩力度。一是要强化目标考核力度,对机关和基层要落实年度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年终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做到奖罚分明。二是要鼓励创新,建立工作创新奖励制度,对那些有新成果、新思路、新方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三是对宣传本行业、本系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提高社会知名度,从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2013年2月28日抄送:吴高波书记,冉贤俊县长,范贵川常务副县长,杜隆焰副县长,市民政局,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直属工委。

篇三:民政工作安排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民政工作安排】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二: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15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15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 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三: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四: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篇四:民政工作安排
2016年政府民政工作计划-发挥民政推进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

2016年政府民政工作计划,现在各级政府都会非常重视地方民政工作,希望发挥民政推进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2016年政府民政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发挥民政推进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为主线,以强化队伍和作风建设为保证,立足当前、固本强基,着眼长远、创新有为,在民生保障上重质量、在社会管理上强能力、在公共服务上促规范、在双拥创建上求实效,着力实现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建设服务民政、效能民政、创新民政、廉洁民政而不懈努力。总体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实现四个转变。“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条主线,认真做好提标、扩能、创新、保障工作;“突出一个重点”就是对照框架协议内容,进一步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巩固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实现“四个转变”,就是在工作重心上实现由解决基本民生向致力改善民生、维护民权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实现由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在运转方式上实现由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监管和提供服务为主转变;在发展布局上实现由注重发挥单项优势向更加注重整体谋划推进转变。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困难群体幸福指数

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认真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善低保标准科学调整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定期核查和报告制度。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完成倍增计划任务,提高低保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出台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暂行办法,全面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有效实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医疗救助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加强新农合、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提高救助水平和效率。社会救助强化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完成事实孤儿的摸底、审批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建立四级工作平台。临时救助在提升效果、完善程序、拓展领域、丰富形式上全面创新,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中的补充作用。五保供养完善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在自愿条件下,实现集中供养率稳步提升。孤儿救助认真开展普查登记工作,落实孤儿教育,让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幸福生活。救灾工作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核查与评估机制,及时抓好各种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

(二)满足群众多元需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开展需求调研,分级制定社会基本养老服务近远期规划,进一步搞好制度设计,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完成3所公办敬老院400张床位建设目标。鼓励民间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完成2000张床位目标。开展尊老、爱老、敬老教育基地建设活动,探索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的质量和水平,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的实惠。二是加快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各县区要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同时优化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以社区居民、房屋信息为基础的三级联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城市社区档案,全面掌握社区基本情况;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提高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实现城乡社区建设与经济同步发展。三是大力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紧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积极开展行政区划的前瞻性调研,为完善城市的功能布局提供基础服务保障。建立和完善一体化的地名管理体系机制,修订地名公共服务中长期规划,推动地名命名前期介入工作,从地域特征出发加强地名文化研究,在地名命名、使用中注入浓厚的文化元素,提升地名的内涵质量。四是大力推进殡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扩展惠民殡葬项目,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大力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和环保、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城市发展和实际需求搞好公墓建设规划,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要求,降低安葬成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夯实民政工作发展基础

基层政权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强化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提高村务公开质量,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解决基层组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社会组织管理围绕“社会组织基础建设年”主题,重点培育党政关注、社会需求、群众需要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逐步完善三个体系:一是社会组织政策体系,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二是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措施,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三是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完善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四位一体”的社会组织监管模式,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协调机制、评估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作用。社工人才建设以推动社工人才基础信息工作为着力点,实施社工人才培育计划,逐步扩大社工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优先发挥社工人才在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的支撑作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福彩发行工作以市场化理念运行,切实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要素,加强市场有效管理,引导市场规范发展,确保完成1.3亿元销售任务。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拓展资金和物资募集渠道,筹集更多的善款善物用于助困、助学、助医、助老,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补充作用。

(四)丰富优抚安置方式,推动双拥工作融合发展

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契机,挖掘双拥文化底蕴,拓宽双拥文化载体,推进双拥文化品牌建设,打造双拥文化精品。探索建立“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新模式,落实抚恤补助标准与人均生活水平挂钩联动机制,积极实施“关爱工程”,全力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和优抚新政策的宣传,广泛开展好“爱心献功臣”活动,重点做好伤残抚恤和带病回乡人员审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实施“健康工程”,全面落实医疗待遇,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认真做好涉核部队退役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缓解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积极探索实施“安居工程”,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探索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逐步改善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积极实施“追思工程”,完成分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高标准完成双堆集烈士陵园维修改造,提升烈士褒扬水平;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积极开展优抚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推进优抚数据库规范管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搭建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的交流平台,促进退役士兵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维护好士兵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善科学化、现代化、精细化的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学习型、快乐型、健康型、和谐型军休家园。进一步完善军供保障应急预案,提高军供保障服务水平。【民政工作安排】

(五)强化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围绕全省“民政公共服务项目推进年”主题,大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加大投入,有重点地推进基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民建民营等方式建设社区养老机构,抓好五保供养的改扩建,推动五保供养机构设施提档升级。二是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区要抓住省市框架协议签订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完成今年的18个项目,打造5个城市精品社区,建设30个开放式村级组织服务活动场所。三是组织红色文化公园建设,将其打造成集学习、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新型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四是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抵御灾害和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新区建设,认真谋划市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六是结合传统文化、相土文化与殡葬习俗,建设集殡葬文化、自然景观、人文典故为一体的方山人文纪念园。七是按省民政厅要求,高标准做好双堆烈士陵园改扩建工作。八是做好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建设工作,提升县级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水平。今年招商任务也已明确,要落户市开发新区1个1亿元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或落地1个3亿元以上新开工现代服务业项目或当年注册1家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总部,根据《2016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我们也制定了奖励办法,工业项目按1‰、服务业项目按0.5‰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工业项目或商业项目的第一引荐人,在市奖励的基础上从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按照引资比例给予奖励。在推进以上重点领域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县区要着眼事业发展,顺应群众期待,立足应需补缺,积极抓好民政其它各个领域的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同时,因地制宜搞好谋划,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适时启动一批有规模、功能全、质量高的民政综合项目建设,构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综合体”,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结束语:2016年政府民政工作计划,现在各级政府都会非常重视地方民政工作,希望发挥民政推进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2016年政府民政工作计划。

篇五:民政工作安排
2015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政〔2015〕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促进“四化”协调科学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城乡发展一体化,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健全有效的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救灾救济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救灾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救灾工作网络。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积极开展减灾培训,实施以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和家庭收入核算机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推进城乡低保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理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推进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探索建立资金落实、运转协调、管理规范、衔接有序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的及时有效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利用爱心基金开展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针对困难家庭的助学、住房、法律援助等项救助制度,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供养资金及管理经费、人员工资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农村五保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实施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全面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推行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三)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每个县(市)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安置、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提高服务困境儿童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市县两级规划建设示范性老龄服务产业项目,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在社区设置养老服务网点。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休闲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0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的目标。

(五)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市县慈善协会为支撑、以慈善爱心超市为依托,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大力提高慈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各类劝募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探索慈善超市的长效运行模式,为社会捐助搭建良好平台。到2015年,90%以上乡镇(街道)要建立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量总体稳步增长,力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六)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镇新建小区、新型农村社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原有社区要整合、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到2015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6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健全多元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七)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平台和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有效机制,推行政府向取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督导。加大执法监察力量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坚持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普及化的建设方向,适应社会服务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遵循社会工作发展规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社会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九)推进优抚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促进优待政策落实。保障优抚事业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优先重点安排扰抚对象危房改造,实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状况明显变化、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明显成效的目标。

(十)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改进服务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安置管理模式。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确保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确保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种地方性补助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将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服务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经费不足,不断改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

(十一)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围绕安置改革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安置主管部门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和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积极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落实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着力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广泛开展“订单式”培训工作,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二)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持续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成果,持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持续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每年为驻焦部队解决若干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涉及军民利益的双拥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军民合法权益,促进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政策落实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军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供综合保障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军人接待站和月山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部队快速供应的需求。

(十三)增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效能。积极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编制指导未来、便于管理的区划调整方案,认真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稳妥开展乡改镇、镇改街道体制调整,加快培育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围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提升边界线管理水平。按要求完成市县界线年度联检,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研究拟定加强地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地名服务信息亭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到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建成1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助管理站,并配备救助专用车辆等设备。推进救助工作进社区、进乡镇,基本实现街面无滞留流浪未成年人目标。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推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行节能、节地、环保的绿色葬法。体现殡葬公益性原则,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的支持力度。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作为必备附属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全覆盖。加强对经营性公墓规划建设及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探索推行经营性公墓按比例配备公益性墓位,限价销售,惠及困难群众。改善殡葬服务设施,完善殡葬救助制度,“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十五)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婚姻、殡葬、养老、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残儿童养育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到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积极推动民政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及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形成总量适度、分布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综合信息服务与人口、社保、医保、工商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基本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民政工作协作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做好民政有关工作的部门协作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积极整合民政工作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编制、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有关职能,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真正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有效整合内部力量,不断提高管理民政事务、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途径,有效聚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完善民政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社区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确保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

(三)重点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层基础。各级政府要落实基层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度、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推进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遍达到“四有三全一加强一提高”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即有承担民政工作的机构,有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的人员,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涉及基层的各项民政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继续保持民政部门优良作风。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创新本领,廉洁奉公、为民惠民,不断增强民政部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篇六:民政工作安排
2015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激励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实施工作考评,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准确掌握各镇(街道)民政工作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创先创优,推动全县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二、考评内容

(一)2015年突出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即社会救助工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落实。

(二)其他重点抓好的13个方面工作,即救灾救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安置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民政财务统计、慈善事业。

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1月30日。

三、考评方法

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的考评分为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两部分。

(一)综合考评

1.考评办法。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实行千分制,由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和局班子考评三部分组成,分别占50%、30%和20%。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落实采取加减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100分。

日常考评。侧重对县民政局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日常推进的考评。由各业务股室根据《2015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各镇(街道)单项工作进行评价。

年终考评。侧重对全年工作成效的考评。年底,由局领导带队,机关各股室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考评组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组成员根据《2015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规定的考评项目、指标要求和业务分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评价,经带队领导确认后提交评价表。

局班子考评。侧重对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的考评。由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整体工作给予评价。

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和局班子考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对应系数分别1、0.9和0.8)。其中,优秀等次各镇(街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中,每一项目考评得分为该项目的分值乘以考评等次加权系数。日常得分和年终得分为各项目分值之和,局班子考评得分等于参与考核的班子成员评分之和除以参与考评的班子成员人数。其中,每名局班子成员的评分等于1000分乘以评价结果的加权系数。

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考核。每项指标每高(低)于全县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减)5分。单项指标最高加减15分。

各镇(街道)综合考评得分=日常考评得分*0.5+年终考评得分*0.3+局班子考评得分*0.2+加减分。

2、等级确定。根据各镇(街道)得分,设立综合考评一、二、三等奖,各占各镇(街道)总量的1/3左右。

3、本年度各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取消该镇(街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

(二)单项考评

1、考评内容。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安置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民政财务统计、民政信息化、慈善事业等17项重点工作进行单项考评。

2、考评方法。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根据《2015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进行考评打分,并提交局办公会审议。

3、本年度内各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取消该镇(街道)当年度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单项考评的审核把关,做好对各镇(街道)民政办的单项业务考评;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对相关考评项目的动态掌握与工作督导,实事求是地对各项业务给出考评等次意见,并写出相关业务工作评估报告

(二)周密实施。各镇(街道)民政办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分解考评项目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在县局综合考评前,对照考评项目表实事求是搞好自查并写出评估报告,认真核对有关材料和数据,分类汇总后报县局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务求实效。开展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是科学衡量民政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是以重点带全盘、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局机关和各镇(街道)民政办都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以考评促工作、求实绩、谋发展,使民政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更大成效。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注重考评实效,避免给基层民政部门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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