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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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18日

重庆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

《决定》)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渝委发〔2015〕

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脱贫攻坚布局。按照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都市功能

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供销合作社以商贸配送、农超对接、社区服务、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精

加工等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发展新区供销合作社以现代农业示范、主要农产品保供基地建设等

为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供销合作社以特色产业、产

地批发市场、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为重点,发展新型服务业。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要在带动贫困农户增收上找到突破口,围绕全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和七

大百亿级重点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和农民合作社,完善农村流通网点布局,

建立健全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扶贫成效。

(二)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延伸农业服务链条,拓展产前

农资服务,通过集中采购、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投入成本;提升产中生产服务,采

取全程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标准化技术集成应用等措施,着力办好“庄稼医院”,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延

伸产后收储服务,开展订单收购、加工贮存、市场销售等,解决规模经营农户农产品销售问题。引导农民【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涉农企业等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成立农业

服务组织,开展代收代储、代加代销等服务。推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合作、要素合作、销售合作,

实施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密切与农民利益连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全市供销合作社传统流通网络优势,加快区县(自治县)、

乡镇(街道)、村(社区)经营网点布局,推动流通网络转型升级。社有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以

直营、加盟、股份合作等方式,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经营网络,规范建设“绿优鲜”农产品社区超市1000

个。改造重组区县(自治县)农资公司,整合全市农资经营服务网点和区域配送中心,规范建设“重庆农

资”连锁店2000个。改造日用消费品(含烟花爆竹、药品,下同)经营网络,建立日用消费品网点10000

个。建设以社区回收站为基点、分拣中心为节点、集散市场为枢纽的回收体系,规范建设再生资源网点3000

个。加强农产品仓储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区域农资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仓库等物流配送设施建设。

(四)助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市供销合作社要按照《重庆市探索信息化助推农业农村发展机制改

革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39号)要求,通过创新投融资和商业运营模式,建设“数据集成、实时更

新、在线服务、检索方便”的专业“云”,形成涵盖农业自然资源、生产经营、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等内容的基础数据资源库,实现各部门涉农信息无缝对接。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以“互联网+

农业”的方式,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应用和推广物联网技术,推动农资

企业标准化服务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重庆土特产交易中心,设立展示店、体验店,实现大宗农产

品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依托“绿优鲜”网购商城、供销服务网,积极发展生鲜农产品“社区直销”和“网

订店取”业务。通过自建专业性、区域性或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一批地方特色产品展示馆,对

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参与“农业信息进村入户专项行动”,加快基层供销社、村级

综合服务社、农民合作社和各类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逐步实现各类农村经营服务主体的联网联营。

(五)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要

求,以入股、加盟、整合、联营等方式,规范、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放心店和日用消费品连锁店,

形成基层供销社销售和服务终端。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在开展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政务代办、代理缴费、

票务代理、养老托幼、文体娱乐、物流快递等新兴服务。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要立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实施“互联网+供销社”,提供电子物业、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电子生活等便民服务。农村综合服务社和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要探索“田间地头―餐桌”直供模式。

(六)稳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

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稳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金

融创新试点,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试点贷款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合作社。市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华全国供销

合作总社统一要求,积极参与中小型银行组建,争取在重庆设立分行和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设立支行。

积极推进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吸收有意愿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加盟,发

起设立全国性的农业(财产)保险公司,争取总部或注册地设在重庆。重庆农产品集团小额贷款公司要积

极开展服务“三农”的融资业务,并在条件成熟的区县(自治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争取与当地财政共

同出资设立服务“三农”的担保公司、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七)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先易后难、发展为主”的思路,

将基层供销社建设纳入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闲置资源,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等方

式建设基层供销社。基层供销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坚持开放办社,广泛吸收企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

社、涉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入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强化与农民在组织

上和经济上的联接,规范基层供销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切实让农民享受分红、二次返利和资产

增值收益,真正做到农民参与、农民受益。要广泛吸纳农村各类优秀人才,特别要引导和鼓励村“两委”

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村产业带头人、涉农乡镇企业负责人等参选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积

极鼓励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负责人参选村“两委”负责人。

(八)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业,采取资本注入、股份合作、项目合作、要素合作等方式与农民群众、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创办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经营实体,要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开展种植、

养殖、加工等农产品生产合作,帮助农民提升农业生产水平。要指导农民合作社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培育和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利益共享、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社服

务机构,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产品营销、财务代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农民合作

社能力。要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与各类涉农协会开展生

产合作,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规模化生产能力。

(九)创新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市、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供销合作社机关新进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规定,经批

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在改革过渡期内,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

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在符合《公务员法》

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前提下,允许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辞职到企业工作。

优化市、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之间、供销

合作社机关与社有企业关系,构建供销合作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选择2家区供销合作社率先探索市、区供销合作社一体化发展试点

和开展供销合作社机关企业化管理模式试点;在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

发展区,选择3家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开展机关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市、区县(自治县)

供销合作社以市场化手段,通过投资参股、整合重组等方式联合组建企业集团。2017年前,市、区县(自

治县)供销合作社基本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理事会作为本级

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

监督职能;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促进供销合作社职能由管资产逐步向管资本转变,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

机制”。市供销合作社率先探索资本管理、委派法人代表管理等多种办法,逐步形成有效、实用、可复制的

成熟模式。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要率先成立资本运营公司。支持市供销合作社与市、区县

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并向社会募集建立全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

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用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和为农服务。

(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引入增量或转让减持的方式,吸收国有资

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进入,实现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合理确定社有股权比例,对为农服务的骨

干龙头企业,社有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5%。市、区县(自治县)社有企业要进行内部整合重组,减少企业

层级,并通过资产收购、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培育一批

主业突出、为农服务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集团。选择一批市级社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造。鼓

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市外投资和境外并购。社有企业试行高管、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等以现

金、物权、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社有企业股权改革,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共同体。

促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社有企业投资和服务方式,引导社有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结成紧密的利

益关系,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和乡村改造、城镇综合体开发。社

有企业通过处置变现或拆迁补偿、自主开发或联合开发、土地调规及转增资本金等办法,把存量资产变成

有效资源。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动社有企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经营创新,加快从

传统经营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有实力的社有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参与“一

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种市场,拓展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开展海外营销,推动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体系,切实提高社有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推行社有股东代表委派制、法

人代表委派制、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培育和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加大企业管理人员

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规范薪酬分配机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年薪考核制、员工薪酬

分配制。规范企业年金、社保等制度。

二、实施步骤

(一)试点探索阶段(2016年1―6月)。市供销合作社、市级社有企业、试点区县(自治县)供销合

作社按照本方案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非试点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参照执行。2016年5月,对试点工

作进行调研总结,为全面实施作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结合试点经验,全面推开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

改革。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1―12月)。对全面实施阶段的措施进行完善,夯实改革基础,巩固改

革成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6月)。对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和完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根据《决定》和《意见》精神,出台本地贯彻意见,

加强对本区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下,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

统筹、指导和协调。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

确保财政支持、资产保护、税收优惠、资产确权、土地置换等政策落实,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综合改革

具体工作方案,报市供销合作社研究评估,由市供销合作社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鼓励

各区县(自治县)申报综合改革试点。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

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和工作评价机制。重点改革任务要

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区县(自治县)

政府落实改革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传力度。

市供销合作社要制定综合改革宣传方案,推出综合改革系列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工作。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分解表

来源:

篇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田东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送审稿)

田东县供销社2009年5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在职在编12人,领导班子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综合业务股、人事教育股等4个股室。下属企业有I东合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日杂果品公司、贸易公司4个直属公司,平马、祥周、林逢、思林、作登、印茶、朔良、义圩8个基层供销社。下属企业建制完整,一直没有改制。现有企业职工553人,其中在岗职工119人,下岗职工135人,离退休职工299人。还有全县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50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88万元,流动资产2518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等。目前,全系统共有土地59宗,总面积202亩,其中下属公司15宗98亩,基层社44宗104亩。2014年,全系统综合经营总额42827万元,实现利润46万元。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改革产权制度、改造传统营销网络、改变封闭体制为重点,立足三农、综合服务、创新体制、激发活力、整合业态、重组网络、开放办社、提高效益,着力解决供销社的生存和发 - 1 -

展,开创供销社事业的新局面。

(二)改革的目标

1.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通过对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提高效益的目的。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的改革面到2016年底达到100%,并实现社企职能分开。

2.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更大进展。继续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建设。二年内发展1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使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数的20%以上,同时发展5家专业协会。

3.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发展新型业态。继续抓好基层社营业设施的改造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改造完毕。在改造营业设施的同时,在农产品、化肥、食品、日用消费品的经营中,积极推广现代营销方式,调整经营业态,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构造新型的商品营销体系。

4.实施开放办社,改变封闭体制。要按照进出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组织体制、用人机制、业务经营项目建设资产结构五方面,加大开放办社力度。

二、主要内容

对社有企业的改革,要以转体制、活机制、减负担、强实力、增效益、求发展为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进行。继续着力抓好直属企业和基层社两条战线的改革。具体目标是2015年底以前完成2/3企业的改革工作,2016年底以前完成余下企业的改革工作使改革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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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有企业的改革:继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搞活直属企业为目标,优化资产配置,在完善四种形式,七种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的多种实现形式,在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和保持对重点骨干企业控制力的同时,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搞好社属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1.优化资产配制,集中财力,物力办好商品规模经营型龙头企业。商品规模经营型龙头企业,主要指从事、烟花爆竹、农资等经营的龙头企业。这主要包括土产日杂果品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此2家企业为龙头,构建烟花爆竹、农资两大经营网络。这两家企业要通过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员增效,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专营质量,做好供应和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安全工作。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发展18家长年经销店。农资经营网络建设要依托农资配送中心等尽快建立起上联厂家、中联系统、下联农户的农资连锁配送和经营网络。

2.对没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市场竞争型企业,要采取改租、兼并、租赁、承包等形式彻底放开搞活。凡资产量大、经济效益高、有竞争活力、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主要指贸易公司等。

3.对长期经营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实行关停、拍卖、破产等办法。

4.继续推行企业制度改革,经过调整保留下来的市场竞争型企业都要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为主要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要通过改制实现一建立,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把企业建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 - 3 -

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两置换”即通过资产置换实现企业资投主体多元化,通过职工身份置换实现职工身份社会化,“三衔接”即与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

(二)基层社的改革:基层社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2015年,县社将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抓住改革的时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基层社进行调整重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开放办社,体制创新。具体是着力对基层社实施四项改造。

1.要大力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按照四统一(统一标识、统一建社标准、统一办理营业执照、统一基本服务内容)的要求,发展1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

2.按照扭住一个中心(经济效益),把握三个环节(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实施整体运作统一开发、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审批制、坚持评估制、坚持公开处理、履行集体研究、职代会通过程序、坚持资金由县社统一管理,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继续抓好资产盘活开发工作,改造基层社的营业设施。

3.加快对传统经营业态的改造步伐,逐步在城镇基层社办起连锁超市和消费合作社。2015年各种类型超市要达到20家。

4.对基层社实行分类改造,通过发展壮大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淘汰一批实行战略重组,壮大基层社实力,提高整体素质。一要改革旧的。要对基层社进行多样化改造,对资产和人员实行“两个置换”。大胆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 - 4 -

多种形式,可以是合作制,也可以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对长期亏损,丧失服务功能的,可借助有关改革政策安置人员,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出售、拍卖、破产、撤并,彻底转为民营。二要发展新的基层社,改革后的剩余资产,由县社集中用于发展为“三农”服务的各项事业。可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新的基层社,或用于兴办专业社、专业协会、农村综合服务站、农村流通现代化的网络终端等为农服务组织,改善为农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三要对调整保留下来的基层社继续实行社有资产法人代表有偿占用责任制的改革形式。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和协会建设。农产品行业协会是政府联系农民和企业的桥梁,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办好协会,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组建协会也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2015年将本着重视、抓紧规范的原则,抓好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建,力争年内完成民政部门注册手续组织起来,并实现规范化运转。

6.改造农村经营网点,搭建现代营销网络。2015年底以前再完成5家基层社和分社的设施改造,到2016年底以前完成所有基层社和分社的营业设施改造。在改造设施的同时,全部引进新型业态,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在已改造的基层社通过发展以连锁配送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便快捷,高效畅通的现代经营网络。

供销社的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农资、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 - 5 -

篇三: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服务“三农”宗旨,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我县农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建成集管理职能、经营职能、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以合作经济服务管理体系和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为支撑的基本构架。

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创新入手,以县政府批准已挂牌成立的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36家合作社会员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企业公司“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科学规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建设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园区)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2016年,要建立起县、乡、村的配送体系,向农民群众供应各种优质化肥及其生产资料。

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入股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土产部为依托,以资本融合、业务联合的方式,结合省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建设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按照综合改革方案“顶层设计”总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产权交易和农业合作保险等业务,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

本着有利于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供销社发展动力,积极引进培育供销社急需人才。

四、主要内容

(一)创新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壮大农民合作社体系。组织体系创新,就是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和健全,使供销社的组织管理体系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农村大力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科学方式,引领“三农”实现发展上的新突破。各乡镇(园区)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县级以供销社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及具体单位为依托建立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以此形成供销合作社+供销企业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

(1)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大力支持、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县社、县农业局要对专业合作社进行章程制定、生产经营、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等各方面培训,组织更多农民入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凝聚力。

(2)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各乡镇政府(园区)和供销社牵头,以各乡镇(园区)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广的合作社为依托,联合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联合社起到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目的,2016年底,所有乡镇(园区)都要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和注册工作。

(3)以供销社为主导,健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全县不同类型、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乡镇的联合社,以业务链接、资本合作为纽带,全部纳入县联合社。供销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金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实现综合全方位服务。

2.明确组织职能。新型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供销合作社职能的基础上,承担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

(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3)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负责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5)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6)搭建生产、流通、金融、保险、产权交易、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7)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创新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综合服务网络。以供销社企业公司和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组建服务集团,建设基层综合服务网络。按照县有商贸综合服务体系,乡镇有综合服务中心,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综合服务模式要求,加强服务平台和阵地建设,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农业知识和供销信息等服务。2016年完成我县9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村级服务社建设覆盖全县80%乡村。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牵头,部门联合、企业承办”的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县社要积极与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探索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流转式、组合式等土地托管模式,并推进各项为农综合服务。2016年培育示范试点,2016年在全县推广,2016年底,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逐步成为我县农业生产主要组织形式。

3.建立人才储备制度。根据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入发展需要,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技术知识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供销社发展急需人才,建立供销社发展人才储备制度,提升供销社发展能力。

(三)创新经营体系

1.加快农资流通网络建设。2016年,投资200万元,完成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和综合服务社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解决好农资进村、农资安全问题;2016年下半年,在全县各乡镇中偏远村庄,再增建10个村级服务社,每个村级服务社不少于60平米,建立起我县县、乡、村农资配送体系,以满足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农资的需求。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率达到90%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到全县市场份额的85%以上。

2.加快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及入股等多种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在县城建立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推进省社提出的“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连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品牌标识。2016年完成全县9个乡镇基层社超市建设,每个超市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3.发展农业园区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现行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县农委合作,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以土产部为依托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把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庄各个角落,为我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集团式发展,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

(四)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1.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开展土地流转、林地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信用评估和产权交易,参与农作物生态、农业机械、农民宅基地等农村资产评估。

2.做强做大投资融资担保平台。依托现有的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办事处和省社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新型融资担保方式,为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支持。

3.开展农业合作保险业务。借助省、市相关机构,依托县社安全统筹中心,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合作业务、联合保险与再保险方式,有效分散农民农业风险。

4.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探索社内成员资金互助新模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组织、服务、经营、金融和管理创新的任务,在人才、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给予供销社大力支持和帮助。

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供销社建设流通网络和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并确保上级扶持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依法给予工商注册登记。

支持供销社组建合作企业集团,对所属改制、破产企业的土地、资产过户等产权变更事项减免相关费用。供销合作社所属划拨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解决职工安置、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经核复的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县政府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

支持供销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减免本金、豁免利息、停收滞纳金等优惠措施,加快处置供销社拖欠的金融债务。供销社的县城商贸综合体及购物广场和乡村供销社超市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宣传报道,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列入政府督查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篇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供销社组织建设及工作方案

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是以县级社为核心,以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为骨架的综合性经营服务体系,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是新型农村经营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推进和提升全市系统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与水平,根据省社《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市社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系统实际,提出如下目标任务及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秉承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合作制原则,进一步推进县级社改革发展,加快建设“组织架构完整、网络布局合理、流通渠道顺畅、服务功能齐备”的全新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把基层组织打造成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农民合作组织的联合体。

二、目标任务

(一)经营载体

1.社有企业:全市系统建有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农副产品购销社有企业;1个县级社开展日用消费品经营。

2.基层社:全市系统升级改造基层社1个;建设省级标准化基层社1个。

3.专业合作社:全市系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2个;建设省级示范合作社1个;打造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合作社1个。

4.农村综合服务社:全市系统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6个;建设省级规范化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

5.各类协会:全市系统发展协会1个。

(二)网络网点

1.网络:全市系统建成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五大经营网络”,乡镇覆盖率在90%以上,村级覆盖率在70%以上。

2.网点:全市系统布设完成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点170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70个,县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个、乡镇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3个,县级社建有消费品超市1个、乡镇级消费品超市12个、村级农家店140个,烟花爆竹经营网点150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组织建设是今年省社开展的“五大活动”之一,也是市社的重点工作,是省、市社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各单位必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抓好此项工作,市社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股,主要负责全市系统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督导和考评等工作。把此项工作形成“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做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市社下达的目标任务,拟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各自建设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责任人,确保今年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大推进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贯彻落实赣府发〔2016〕2号文件扶持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局规划布局,分类分步推进基层组织新建和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经营、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基层组织。

(四)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作对接与沟通,全力推动基层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夯实为农服务平台。市社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加强对各单位就此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

篇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供销社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共3篇)

第1篇

为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县社决定对理事会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核实供销社系统改制、尚未改制企业留存的供销社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为社有资产规范管理创造条件。

三、实施时间

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15日。

四、清查基准日

资产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

五、清查范围和内容

1、资产清查范围:县供销社理事会尚未改制企业全部资产、已改制留存企业的供销社资产、改制企业中的供销社资产。

2、清查内容:单位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资产使用情况,账内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等。

六、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的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主要工作是:成立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动员培训、开展自查。

2、重点清查阶段(2016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按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县社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抽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和产权界定结果的初步意见,报县社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3、汇总分析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资产清查各类经济报表进行归类、汇总,并将汇总结果输入微机,建立档案,总结分析结果。

七、工作要求

1、县社理事会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并要落实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完成清查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清查时间,影响清查进度。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如果不符,找清原因,加以说明;重点清查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并做到账、证、物相统一。

3、在重点清查阶段,各单位要将会计账本、凭证、报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承包协议等资料准备齐全,以利于重点清查工作的开展。

4、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恶意隐瞒、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的需要,县供销社积极响应,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通过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水平。结合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致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要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晓、理解、参会、监督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努力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供销社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全面转型、加快崛起、兴社富民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明确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完整、真实、细化的原则,规范县供销社财政预算决算和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要重点公开机关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企业改制资金、社有资产经营等预算决算。认真研究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步骤,逐步扩大公开预算的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着力强化“新网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经营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公开招商引资大项目的规划、用地、立项、招投标、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和预算决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个项目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抓紧出台“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公示监督落实到位。

(四)着力加大财务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做好预算决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承包企业、控参股企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的公开。

(五)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界清职能职权,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要明确并公开行政职权的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六)着力深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务实、高效、便捷、为民的新型机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企业、三农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综合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供销社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抓,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细化社政务公开“深化年”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具体负责人,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简报、会议等方式及时公布“深化年”活动的进展情况,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信息公开、信息服务、沟通交流、公开办事、便民服务等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有新的变化,工作能力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服务意识有新的增强,为全县供销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工作不实、服务不优、为政不廉的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实现思想作风明显端正、学习氛围明显浓厚、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领导作风明显改进、生活作风明显转变“五个明显变化”的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着力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不力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言行不一,弄虚作假、办事拖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建立规范的工作考评体系,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有奖惩,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层层分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着力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切实消除办事拖沓推诿、工作效益低下的现象,着力解决脱离实际、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纠正和杜绝工作散漫、上自由班等现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牢记富民强社使命,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为民服务意识,积极营造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问题。纠正和克服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现象,着力解决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费旅游、公款娱乐等问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方法步骤

县社“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16年6月份开始,到2016年1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开展讨论阶段(2016年6月)

1、思想发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安排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2、集中学习。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王金山在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等,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行动。每位参学人员至少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

3、开展讨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讨论。对照“五个明显变化”的要求,重点讨论干部队伍作风是否过硬,讨论党员干部如何推进供销合作社事业改革与发展,讨论机关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是否规范有序,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等问题。通过大讨论,帮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转变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学习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征求意见、查摆问题阶段(2016年7—8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职工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县社及机关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学风、生活、工作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抓住问题实质,不能就事论事。围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三)建章立制、认真整改阶段(2016年9月—12月)

县社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发挥机制长效作用,确保县社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机关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高效务实。在机关开展争创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团结型、创新型“六型”机关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以创建“六型”机关为动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切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争创全省先进县级供销社。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狠刹自由散漫风。通过完善考勤登记制度,杜绝全体干部职工上班自由散漫的现象。实行去向登记制,凡因公出差、开会、办事、下乡等原因不能签到的,要及时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记录并公示其具体去向。

2、狠刹吃喝玩乐风。规范接待费、车辆油修费、电话费、办公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大幅度削减公务接待费,凡接待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严格实行对口接待,严控陪餐陪访人员,从根本上刹住吃喝玩乐的风气。

3、狠刹工作不实风。严格工作制度,凡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打牌赌博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处理;因此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从严处理。

4、狠刹低级趣味风。对不注重品行和形象,不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追求低级趣味,特别是作风败坏的,坚决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县社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机关全体干部要按照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参与,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强化服务。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将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要紧贴中心、围绕大局,真正与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与平时的思想教育相结合,与对全县供销社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相结合,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使作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促进全县供销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篇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供销社党风廉政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廉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5月底,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请老师讲授一堂廉政教育课。结合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对全体干部开展一次“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专题教育。深化思想教育、强化认知认同、争做清正表率,深入推进全县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按时组织全体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县看守所)、县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黄粮镇革命烈士纪念碑)接受警示教育或示范教育。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按时参加由县纪委牵头并组织的勤政廉政文化创作中心具体组织的勤政廉政文化采风活动。力争创作出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四)按时参加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并真实上报测试情况。

(六)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县供销社党组织要结合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针对作风和纪律建设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对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供销社党组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活动分工,明确相关职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活动任务;要按照活动统一部署,自觉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统筹安排,营造氛围。要把开展宣教月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宣教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学习党章、深入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对党章的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党员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党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章的自觉性。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自觉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到党章规定的就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坚决纠正和查处。

(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县社机关纪律建设,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约束,努力成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模范。要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反对自由主义,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严明组织纪律,加强集体领导,强化程序观念和组织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决杜绝目无法纪、软弱涣散等不良现象;要严明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作风,严肃查处各种不廉洁行为。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确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通过签订责任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推动工作。

(四)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贯彻落实。加强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县社国有资金资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对“商贸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供销合作社科学、快速发展。

二、加强作风建设,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按照市委部署,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政治清明、作风清正、干部清廉的“三清”机关。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接受现场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意识,增进与农民感情。通过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开展蹲点帮扶等措施,帮助农民组织专业合作社,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助农增收。

(二)培育新时期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优良作风。坚持“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市社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开展治奢促廉、治懒促勤、治庸促能、治虚促实、治假促真活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三)充分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坚持领导抓、抓领导,把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带头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带头改文风、转作风,带头严格要求、廉洁清正。

三、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给县供销社区2016年招商引资2000万元的计划,努力改善发展环境。

(一)、积极做好水月寺商贸中心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抓好工程项目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规范市场交易主体行为。加强对“服务承诺制、执业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合同管理制、依规收费制、执业记录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签定项目施工合同时,签定廉政责任合同、安全责任合同、劳动保险合同等各项责任书。

(二)、深入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深化治庸问责和“三抓一促”工作,加强对各专项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向前进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严格规范言行。要结合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认真克服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奢糜之风。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坚持并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县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继续整合我县“三基地一中心一学堂”力量,在基地规范化运行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阵地建设群效应,深入挖掘一批具有供销特色的廉政文化产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影响力。继续推进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县供销社各方面的制度。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源头防腐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成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资产、财务管理。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系统为目标,在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创建举措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树立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新形象。

二、创建目标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现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违法滋事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无刑事及重大治安案件、无“黄、赌、毒”现象、无大规模集体或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失(泄)密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发生。

平安行业创建工作:实现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出现行业欺诈垄断和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办宣传栏、印发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三项活动。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平安行业的三项活动,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向高层次延伸、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业余时间延伸,营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和争先创优、勇攀高峰的工作氛围,形成创一流、树形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检查督办。社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注重总结典型经验,督促各企业根据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全县供销社的平安创建工作,县社决定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叁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lizhiwendang/58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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