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制度

| 事业单位 |

【www.guakaob.com--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制度篇一
《事业单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XX园林管理所隶属XX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XX、XX街道办、XX街道办辖区的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工作。为使我所能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园林绿化养护任务,促进我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搞活经济,不断增强我所经济实力。

三、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所管理规定,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园林事业,做一名合格的园林工作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道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三、积极参加本所或工会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学习,以及参加各种有益活动,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园林技术水平。

四、服从领导、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五、积极进取,公平竞争;鼓励先进,淘汰后进;树正气,惩邪气。

六、禁止吸毒、嫖娼、赌博;不发生盗窃、打架斗殴、超生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党政规章

1

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责任制

一、实行勤政、廉政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必须以廉洁奉公为己任,牢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以此为行动准则,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处处以身作则,不搞特权。严格遵守单位的财务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员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倾听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正工作中的不足,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在涉及人事调动、人事评定、经济往来等重大问题方面要经过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并公布于众;特别是大宗经济往来方面(包括物品采购)处理时,要有两人以上在场,相互监督。

四、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要有预见性和计划性;对分管工作要兢兢业业、敢于负责。在分管范围内如出现重大违纪行为或生产出现严重被动局面、失误,追究主管的责任,属玩忽职守的,将予以处罚(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五、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抓好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实际,多做实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盲从,反对强迫命令式工作作风。

六、注重团结,关心员工生活。

重大议事制度

为加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单位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2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

3.机构设臵、调整;

4.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

5.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6.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7.重要设备、器材的购臵或报废;

8.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9.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二、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同志;

2.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不搞盲目决策;

3.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依法确定后还应当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5.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6.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7.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目标;

8.召开党支部会议时记录人员要认真地做好会议记录,并对议题进行归类整理;

9.党支部会议决定的问题,由记录人员当场宣读,无差错时将记录交主持人签名,签名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内容。

第四章 内设机构及职责

3

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作为单位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做好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等工作。

2.全面负责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办公室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人事管理等工作。

(1)负责单位资料、信息等管理,以及宣传工作。及时准确领会、掌握上级的文件信息和政策,协助领导落实到工作之中。

(2)负责本所文秘工作,制定起草全局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

(3)负责工青妇工作以及党群党务工作。

(4)负责本所档案、保密、信访、法规、调研、督办、接待、会务、车辆管理;负责办公室、仓库、集体宿舍等公共场所的管理。

(5)负责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协调、统计工作。

(6)负责全所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教育培训、考核、社保、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7)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

(8)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3.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绿化管理股:

1.负责我所园林绿化养护的管理工作。

2.开展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负责绿地养护技术指导。

3.不断积累、完善绿化养护技术、管理经验、绿化养护定额。

4.负责绿化档案管理、成本核算。

5.负责绿化保护工作,做好巡查、处理赔偿、恢复、备案等环节。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三)苗圃工程股:

1.负责我所苗圃用地的生产、管理工作。

2.培育本地城市绿化常用苗木,满足绿化养护日常用苗需求。

3.不断改进优化苗圃生产方法,提高苗圃产能。

4.负责引进、试验适合本地生长的优良绿化树种。

5.负责我所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预结算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一)所长:

1.主持本所全面工作。分管绿化养护管理、苗木生产及绿化工程方面的工作。

2.领导全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执行上级工作部署和决定,制定本所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部署检查、总结、汇报工作情况。

4.负责本所人员编制、财政收支的管理工作。

5.协助区局园林环卫股做好辖区园林绿化管理的宣传、统计和考核工作。

6.协助区局园林环卫股做好城区绿化公用设施改造的立项、招标工作。

7.召集和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安排辖区的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所长:

1.分管办公室、党务、法制、学习教育、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妇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协助所长做好本所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包括道路绿化养护、苗圃生产等工作。

3.及时向所长汇报工作中的主要情况,或工作进展,提出解决问题的 5

事业单位制度篇二
事业单位制度》

第一节 事业单位的涵义及其性质

一、事业单位的内涵

国际上通常把类似于我国事业单位的机构称之为社会公益性组织或公共机构,主要指学校、医院、协会、孤儿院等部门。

1955年彳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从经费使用的角度首次使用了事业单位的概念。之后,在1963年7月,由国家编制委员会代国务院草拟的《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办法》,把事业单位界定为“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将事业单位界定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004年6月,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再次重申了1998年的界定,即事业单位就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一篇第一章:事业单位概述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

二是从事公益服务。

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是社会组织。

与行政机关相比,二者尽管都属于公共部门,都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但行政机关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具有外在的公共管理职能,并且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机关有领导或者指导关系。而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活动,一般不具有对外公共管理的职能,事业单位之间不存在领导或者指导关系。

与企业相比,大部分事业单位由于为社会提供服务产品,因此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收入,并且也注重自身的经济效益,但其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社会公益,生产的营利不能在单位职工或者管理者中间进行分配。而企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资产的所有者可参与剩余产品的分配。

有的人认为我国的事业单位与国外的非营利组织相似。但在实际上,非营利组织除具有非营利性和组织性之外,还具有民间性、自治性和自愿性的特征。而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由政府举办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公共机构,不属于民间组织,人事安排和内部管理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来进行管理,不具有自治性、自愿性的特征。因此,我国的事业单位与国外的非政府组织尽管在社会功能上存在某些相同或者相似之处,但在举办主体和内部治理机构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1998年10月,国家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民办非企业的界定范围基本上与国外的非营利机构相同。

二、事业单位的性质

第一,公益性。宗旨是为了社会公益。

第二,公有性。事业单位基本上属于国家所有,经费由国家财政提供。 第三,社会服务性。

第二节 事业单位的特征和类型

一、事业单位的特征

从总体上来说,事业单位的主要特征有: 1、提供公共服务。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

4、经费来源国家化。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门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事业单位既有国家举办的,又有私人举办的,也有企业举办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工作人员2 900多万人,国有资产近3 000亿元。

二、事业单位的类型

一是按照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社会功能、消费的排他性分类。依照公共经济学的原则,事业单位大体其分为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半公益性三大类。 另一种分类是按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该项事业的自然属性,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基本事业单位和非基本事业单位。基本事业单位指提供重要的、且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如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

教育、基本义务教育、基本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医疗事业等,既重要又具有自然垄断陛质。非基本事业单位是指相对次要的、自然垄断性相对少的事业。它们可以由政府、个人多渠道举办,在政府政策扶持下,主要通过市场得到补偿的事业单位。大部分的准公益性和半公益性事业单位都属于非基本事业范畴。 目前,最基本的分类是将现存的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执行类、生产经营类和社会公益服务类。

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为政府服务,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授权、受政府委托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或提供行政支持,从事监管、资质认证、执法监督等活动的准行政组织的事业单位。如金融监督机构、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理机构、交通监理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资格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直属的政策研究机构和信息统计机构等都属于此类。这类单位只允许政府举办,经费来源靠国家公共财政全额拨款,对有执法收费权的单位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基本可以采取与一般政府部门类似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其工作人员可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参照公务员管理。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是一些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专业性服务组织,针对市场需求,承担中介沟通职能,为市场和企业服务,具有一定经营性,具有较强“私益性”的社会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咨询、协调等活动,一般都拥有比较稳定的财源,通常具备自主经营、自主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可以作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实行企业化管理。如职业培训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介出版机构、广播影视机构乃至部分宾馆、招待所等都属于此类。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为社会服务,根据社会共同需要,为社会提供普遍服务和公益物品,涉及公众基本利益和政府职能,承办国家交办、提倡和鼓励发展的具有较强“公益性”的事业任务,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这类单位细分的话,还可以分为纯公益类和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一般不是有偿经营,因此,大多需要政府来举办,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引入竞争机制,甚至实行公开招标,实现社会事业社会办和事业主体的多元化。如基础科学研究、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图书馆、环境保护等就属于这一类。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为社会个体和特殊群体提供特殊产品和服务的单位,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由于可能导致“拥挤效应”,具有部分排他性和消费竞争性,如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等。国家可通过政策优惠取向甚至公共基金等,对这类事业予以支持和补贴,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参照现代非

营利机构运行模式组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主体,也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机构,这是真正具有非政府、非企业和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所以,事业单位改革的结果,将是通过转制、改制和回归等途径,使事业单位真正成为非政府、非企业和非营利的公共服务机构。

一是按照行业分类,大致分为教育、科研、环保、测绘、勘察设计、勘探、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牧渔水、交通、气象、地震、海洋、信息咨询、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进出口商检、城市公用、物资仓储、社会福利、经济监督、机关后勤等25个行业类别。 二是按照资金的来源分类,可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或收入较少,各项支出全部或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的单位)、差额拨款单位(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还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要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单位)。

由于按行业分类是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中较为简单的一种,比较简单易行,利于管理,因此,在这里我们将重点介绍事业单位的行业特征,主要从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举办主体、经费来源、功能及其他特点等五个方面来进行介绍。

1、教育事业单位。

2、科技事业单位。

3.勘察(探)设计事业单位。

4.文化事业单位。

5.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6.广播影视事业单位。

7.卫生事业单位。

8.体育事业单位。

9.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事业单位。。

10.交通事业单位。

11.气象事业单位。

12.地震事业单位。

13.海洋事业单位。

14.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15.测绘事业单位。

16.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17.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18.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19.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2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1.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22.其他事业单位。

第三节 事业单位的功能及其存在的社会基础

一、事业单位的功能

二、事业单位存在的社会基础

每一种社会组织的产生都是由于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

1.满足公共需要。事业单位的产生与公共需要有着直接的联系。

2.弥补市场缺陷。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的是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事业单位的产生有利于弥补市场在这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3.节制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是指政府单纯依靠行政约束机制、无力达到预期的公共目标。

4.防止契约失效。契约失效是指在社会活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交易要约作用失效。为避免和减弱由于“契约失效”而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必须寻求一种可以降低监督成本、保障权益的制度安排,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引入后,有利于解决准公共物品乃至私人物品提供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制度上为消费者提供一种非契约性的名誉保证。

5.弥补志愿不足。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表明,依靠社会募集资金只能维持一小部分公益事业的支出,志愿捐款只占公益事业开支的一小部分。因此,事业单位的运作只能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我国现行事业单位的基本概况

目前,事业单位仍然是我国提供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担者。

事业单位制度篇三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1、各地、各部门报送区外侨局的公文,由综合侨务科签收、登记、编号,并在收文当天根据公文内容和要求分送有关局长,急件随到随送。

2、综合侨务科收到公文后要坚持“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办件应及时送副局长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长批办;阅件应及时送局长、副局长阅知。公文办理一般按照局长的排序依次送批。特殊情况下紧急公文、专送公文和需要某位局长直接阅批的公文,应按照先办后传,急用者先阅,跳跃式传阅等方法处理。公文签批后,承办人员要及时传递转办,不得延误。

3、公文传批过程中,承办人员要负责跟踪催办。急件呈送局长后,承办人员要注意提醒。对局长有明确的签批意见的,应及时转办各地、各部门,由承办人员按领导签批的时间予以督办,并及时反馈。如遇局长在基层调研、外出应通过机要渠道及时传递。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批阅公文时,承办人员应与局长电话联系,按局长意见办理,不得压件不送,不得存放停办。

4、工作人员对收到的公文应及时送局长批阅,紧急公文应随收随送。原则上,急件当天送阅;一般文件传阅限2天之内完成。如遇局长公务繁忙一时不能批阅时,应注意及时提醒。对局长批阅后的公文,要按照“谁送谁退”的原则及时退文,不得横

传,以免泄密或丢失。

5、传批紧急公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处理签右上角注明“急件”或“特急件”,“特急件”须注明建议传批完毕的时限,并及时催办,提请局长随到随批,节假日不例外。对有时限要求的公文,必须在时限要求之前办理完毕。

6、对需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共同批阅的公文,应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定期催办,防止延误。

7、局长要求各地、各部门报送的紧急公文,应告诉对方注明接受公文的人员,以便及时传递转办。

8、公文除涉密情况外,一般从政务邮箱传递,涉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同时下发纸质公文。

学 习 制 度

1、每周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日,既对上周工作进行小结和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具体活动由综合侨务科负责安排。

2、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图书阅读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学习要有计划、有记载、有笔记、有心得。

3、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和“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

4、集中学习和图书阅读实行签到登记制度,综合侨务科每季度对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

5、全体工作人员应保证集中学习时间,出勤率应达95%以上。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1、印章由综合侨务科专人管理,专柜存放,确保安全。

2、未经局长签批,印章管理人员不得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时,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查审批手续。

(1)使用东宝区外事侨务局印章,应经局长同意。

(2)使用东宝区外事侨务局党支部印章,应经党支部书记签批。

4、印章管理人员应履行签批登记手续,填写《用印登记簿》,同时留存审批原价及用印件式样备查。

5、使用印章一律在办公室内进行。印章管理人员应亲手操作,不得让他人代理。

6、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项。对审批使用印章的原价及用印件式样,年终移交档案室存档。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1、外侨局财务实行统一账户、统一管理,资金实行集中核算。财政划拨的专款和自主争取的其它资金,均应纳入“区外侨局”账户,由外侨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勤俭节约,不得另立往来账户,设置账外账;外侨局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尽量实行转账结算,零星现金支出,可以提取备用金,但不得突破备用金额度。

2、外侨局财务开支实行局长核签、分管负责人审签制度。原则上当月开支,当月核签、审签完毕。严禁机关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基层或企业摊派,报销条据。

3、财会人员应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合理有效地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付,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的会计账簿要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账目核对。

4、财会人员非经局长同意,严禁私自借款,因公出差借用公款的,须经局长签批。工作人员借款履行公务后财务人员应督促其于公务结束一周内及时结帐。不按时结帐,从其工资中扣除,并在每季度末报告一次借款归还情况。特殊情况报经局长同意,结帐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5、外出学习、考察及其它公务,由局长决定按要求参加,

事业单位制度篇四
《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 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第六条 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 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 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 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 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 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 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 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六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 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事业单位制度篇五
《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200X‟X号

XX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XXX各部门:

现将XX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单位 月 日

1

扉 页

训 词

热爱XXX 建设XXX 务实严谨 创优创新

团队精神

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勇于开拓、变革思进的创新精神 勤勉务实、争先创优的敬业精神 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艰苦奋斗精神

2

目 录

1、员工守则

2、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3、考勤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经营活动管理制度

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附则

3

一、员工守则

(一)政治坚定、道德高尚。XXX员工必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保持政令畅通,自觉培育高尚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勤勉创业。要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注重效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维护大局、共建和谐。要坚定维护XXX的利益、形象和声誉,自觉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要为人作风正派,行事正大光明;要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闹无原则纠纷;要坚持民主集中,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优质服务,诚信立业。要坚持诚信为本,公正、公平待人处事,要确立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优质高效地为客户服务。

(五)公正廉洁,严守法纪。要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和XXX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妨碍公务的礼品、贿赂和回扣;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4

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聘用

本XXX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含列编人员、返聘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各部门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所需岗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提出具体要求,由办公室受理后,依照政策法规提出使用及待遇意见,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编内人员按照省人事厅浙人专[2005]290号、291号文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食药监人[2005]129号文件规定办理。其它非编人员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二)员工待遇

纳编人员按照省人事厅浙人薪[2005]289号和[2006]307文件核定,非编人员由办公室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确认。

(三)员工岗位变化

员工工作岗位调整、待聘或缓签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均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由办公室受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员工符合法定离岗退养条件要求离岗退养的,要由本人书面

5

事业单位制度篇六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培训管理中心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

下午工作时间:14:0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30

下午工作时间:13:30-17: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考勤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相关领导对职工的迟到、

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监督。行政部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酌情扣除部分工资。

2.早退:

即在不向相关领导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单位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三次,酌情扣除部分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当月累计旷工3天,扣除半个月工资。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相关领导,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仅发放基本工资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3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3、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剖腹产增加15天。

4、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5、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6、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7、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相关领导批准,行政部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相关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事业单位制度篇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

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事业单位制度篇八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

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

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229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