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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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计划范本

附件4.

某 某 学 院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书

学 号: 研究生姓名:

学科、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所在学院: 政法学院

研究方向:世界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指导教师: 学习年限: 3年 入学日期: 2011年9月

填写日期: 2012 年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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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照研究生的录取专业,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给每一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选定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必须与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名称一致。

2、培养计划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3、非本科学历和跨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补修两门现专业本科课程,并列入培养计划。

4、考核方式:学位课程为考试、非学位课程为考试或考查。 5、选学学分数: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

6、中期综合资格考核学分指到考核时应该修完的最低学分。

7、本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教学计划已经安排的课程,不予变动。

8、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由本人、所在院系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分别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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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09修订版)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甘日

培养方案修订前言

本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在2008年版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在学位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环境学院全体教师辛勤努力而进行的再次修订。

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刘新会、夏星辉、曾维华、徐琳瑜、孙涛、田贺忠、全向春、李艳霞和王培等老师负责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具体工作。

本培养方案的修订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水平。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学位委员会

学位委员会主席 杨志峰

二〇〇九年四月甘日

目 录

一、培养领导小组构成 ······························································································································· 5

1.1 学位委员会环境分会 ····························································································································5

1.2 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5

二、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导则 ······························································································· 6

2.1 培养目标·····················································································································································6

2.2 培养方式·····················································································································································7

2.3 课程模块·····················································································································································7

2.4管理与质量控制环节 ·····························································································································7

2.4.2 必修与选修课 ··························· 8

2.4.3 弹性课程模块 ··························· 8

2.4.4 自学课程 ····························· 9

2.4.5 补修课程 ····························· 9

2.4.6 跨专业课程 ···························· 9

2.4.7 实践环节 ····························· 9

2.4.8 学位论文 ····························· 10

2.4.9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 10

2.4.10 国际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培养 ················· 11

三、核心课程与教师(学院平台课程)························································································ 11

3.1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 ·························································································································· 11

3.2 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 ························································································································· 13

3.3教师队伍 ··················································································································································· 13

四、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 ··························································································15

4.1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 15

4.1.1 环境科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 15 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 15 2 专业研究方向 ····························· 15 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16 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 19 5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20 6 环境科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 20

4.1.2环境工程研究生培养方案 ······················· 23 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 23 2 专业研究方向 ····························· 24 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24 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 26 5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27 6 环境工程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 28

4.1.3 环境生态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 30 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 30 2 专业研究方向 ····························· 30

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31 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 33 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34 6 环境生态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 34

4.2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36

4.2.1 水文学及水资源研究生培养方案 ···················· 36 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 37 2 专业研究方向 ····························· 37 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37 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 38 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38

4.2.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 38 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 39 2 专业研究方向 ····························· 39 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39 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 40 5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40 6 环境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 41

4.3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 44 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 44 2 专业研究方向 ····························· 44 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 45 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 46 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 47 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 48 附录1:···························································································································································· 51 附录2:···························································································································································· 62 附录3:···························································································································································· 66 附录4: ···························································································································································· 74 附录5: ···························································································································································· 78

一、培养领导小组构成

由学位委员会环境分会和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负责环境学院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1.1 学位委员会环境分会

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在研究方向的确定和研究生培养思路、管理方法等方面给研究生培养以学术指导、宏观设计和咨询建议。

负责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审查和学位论文评审预答辩组织和专家答辩委员会审定,保证研究生培养质学位论文质量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设定秘书岗位一名,负责协助学位委员会分会主席开展工作。

1.2 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教师队伍和课程模块的建设,包括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和教学计划与课程审定,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课程和各培养环节进行考察和监督。

研究生秘书负责沟通学校研究生院、导师和研究生,传达和反馈重要信息,按照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编排和上传,负责相关的文件与档案管理与存档,协助主管副院长完成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培养质量的审核与组织工作。

环境学院博士生与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研究方向

(注:研究方向可能会有微调,以每年招生简章为准)

篇三: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015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第1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一、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对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在通过学院审核后,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与维护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指定的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能够看到与本人对应的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2、在开学第7周之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到《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养计划”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编辑”,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编辑培养计划课程表”,进入培养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上述(2),第一次进入本页面时,呈现的是所有培养方案课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默认将对应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

培养计划维护的任务就是,去掉培养计划课程列表中多余的课程,添加列表没有而导师指定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课程,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

页面下方,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加入到列表中。

列表课程的右侧操作栏提供了“删除”和“修改”两种选择,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该课程,或修改该课程的属性。

只知道课程名称,不知道课程编号的课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询课程”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随时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建议同学们在每学期的开学第1—第6周进行培养计划维护。

3)列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4)学生可以调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但不能调高。研究生公共课(外国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允许调整、改变。

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能修改。

6) 每学期第7周开始,该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行修改。

7) 原则上,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过以上成绩。

四、重要提醒

(1)因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试图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平均分,以影响奖助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需将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作为学位课列入培养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并由学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学位课程认定”报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

有关个人培养计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邮箱:XXX寻求帮助。

第2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一、总则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个人培养计划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具体情况特点,在其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的具体培养进程和安排,包括研究生的学习项目,学习重点、时间和方式,学位论文的选择和进行方式等内容。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内容

1.硕士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端确定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具体名称和学习时间。

2.硕士研究生课外经典文献阅读计划:拟定阅读经典文献名称及版本,确定具体的阅读时间。

3.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培养计划:拟定参加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拟定具体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及考核方式。

4.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拟定学位论文开题计划和学位论文进展计划,确定各阶段的完成日期,安排好学位论文的调研、实验等工作。

5.导师对研究生学习过程和有关培养环节的其它要求。

培养计划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内,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签字,导师小组审核,经分院(所)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长春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确定选修课程时,各位导师应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衔接的关系。避免因不具备先修课程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3.硕士生课程学习阶段,一般安排在第1、2、3学期。

4.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2-3门课程(目的是掌握本专业的最基本的知识),将所补修课程的名称、学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经考试,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5.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选题、论文工作安排等均须认真安排,其中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需由导师和专业负责人协商确定,其它活动由导师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6.各专业负责人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在协调、审核和批准计划时要注意:

(1)研究方向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一致。

(2)研究生选定的所有课程应以全校统一的开课时间为准。

(3)要注意保证研究生的学习负担不要过重,并使各学期学时尽量均衡。

四、具体程序

1. 从研究生部网站或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2. 研究生按每年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相应的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并打印装订,签名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3. 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经导师、导师组和所在分院审核后,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分院(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各存一份。

4.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审核,研究生部复核后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五、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研究生完成学习任务情况的依据,应严肃对待,认真遵照执行。一经定稿,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由学生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经导师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并由研究生秘书记录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中。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

六、《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记录研究生培养环节全过程,当研究生完成相应培养环节,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后,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到分院研究生秘书处存档,由研究生秘书将各项考核结果及学分记录到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中,作为毕业答辩资格审核的依据。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从20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3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0XX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定于20XX年10月9日—10月24日制定,请组织本学院研究生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陆方式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制定。登陆方式:登陆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原始密码均为学号。

二、学院工作

1、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审核。个人基本信息是研究生的电子学籍卡,研究生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方可办理研究生证。

2、提交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在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做好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提交工作,确保与专业培养方案原件一致。

3、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师上报工作,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才能进行双向选择。

4、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后,请于10月30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一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导师、研究生各保存一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三、学生制定程序

1、下载专业培养方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请到研究生处网站培养与学籍管理栏下载专业培养方案。

请务必认真阅读专业培养方案,并对照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请注意,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专业培养方案只体现课程设置部分。)

2、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关系到学生本人三年的学习,学生务必谨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务必先与导师商量,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课程、研究方向、指导小组老师等,请勿自行制定,否则后果自负。

3、研究生网上录入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步骤:

第一步:进入“个人信息”目录,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研究方向;

第二步:进入“个人培养计划” 目录,将出现入学前工作情况、入学考试成绩、指导小组管理、个人培养计划四个子目录;

第三步:录入入学前工作情况、入学考试成绩、指导小组管理三项。录入方式为:进入子目录后,点击“增加”按钮,即可开始录入,每增加一项点一次“增加”按钮。

请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信息,今后信息以此为准;入学前考试成绩请到个学院教务老师处查询。

第四步:待以上三项做好后,进入子目录“个人培养计划”,即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管理界面。具体操作方法为:

[1]导入专业培养方案。点击 [导入专业培养方案]按钮,提示导入成功后,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将出现在个人培养计划管理界面;

[2]删除不选读的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部分中点击课程右侧“删除”键删除不选读的课程;

[3]选择跨专业或跨学院课程。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好修读课程后,如需选读跨专业或跨学院的课程,即增加专业培养方案上没有的课程,请点击“增加记录”,找到选读的课程后,在您要选读的课程前打 “√”,确定后,在专业培养方案里出现了你所选择的课程,表示选择成功;

[4]修改选修类型和修读学期。课程选定以后请点击课程右侧“修改”栏修改选修类型和修读学期,选修类型应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修读学期应与开课时间对应。比如培养方案开课时间为“1”,修读学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可选择“第一学期”、 “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等。

[5]打印装订个人培养计划。最后点击[打印培养计划]按钮,将出现Word形式个人培养计划表;点击该表左上方“打印”按钮或点界面“文件”下拉框中的打印,进入打印界面后,请选择“仅打印选定框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页面设置,调整好上下高度比例,即可打印个人培养计划,打印统一使用A4纸,一式四份。 装订时尽量做到整洁美观。

4、导师和学院审定个人培养计划

打印好个人培养计划表后,交导师审核,审核无误签名确认,如果导师要求修改,请按上述步骤重新登陆修改;导师审定后,交学院签署意见;最后,由本人和导师各保留1份,交学院2份。

四、学分与选课要求

1、学分要求。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选课要求。研究生课程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课,选修了的课程一般需修读,不得随意更改。

选课如有变动,请在每学期末或开学两周内,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一份学院保存,一份送研究生处保存。个人培养计划申请表请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课表或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3、跨专业或跨学院课程选课。进入管理系统“课程信息”目录可以查询全校公共课和各学院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进入管理系统“开课情况”目录可以查询本学期各学院开课情况。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跨专业或跨学院修读课程。

五、研究生英语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英语要求

1、英语课程要求

博士研究生英语包括:高级英语2学分;英语听说2学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免考,获准免修免考的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统一按85分计。

(1)20XX年6月及以后参加CET-6考试成绩达500分及以上者;

(2)英语专业硕士毕业攻读其他专业博士学位者;

(3)英语考试成绩GRE≥1300,TOEFL≥600,新托福≥100,雅思≥6,PETS-5合格者, GMAT≥700;

【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4)近五年内在英语国家学习、进修一年及以上者。

2、学位英语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外语应达到出国水平考试标准或在达到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基础上,再发表SCI(E)、EI、SSCI、CSSCI、ISTP收录论文一篇。出国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以下考试的其中一项标准:GRE≥1000,TOEFL≥570,新托福≥80,雅思≥6,PETS-5合格者,GMAT≥670。

(二)硕士研究生英语要求

1、英语课程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分基础英语(4学分)和专业英语(1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课程根据不同学位类型分别开设,考试合格后计3学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不免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受理免修申请。

(1)20XX年6月及以后参加CET-6考试成绩达425及以上者;【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英语本科毕业攻读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者;

(3)英语考试成绩GRE≥1000,TOEFL≥570,新托福≥80,雅思≥5,PETS-5合格者,GMAT≥670。

2、学位英语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在学期间发表SCI(E)、EI、SSCI、CSSCI、ISTP收录论文1篇,或大学学报、外文学术期刊论文2篇的,可申请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免考。鼓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觉提高外语水平。

六、计算机语言免修申请。

1、免修条件:硕士专业培养方案中有要求修《计算机语言》(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型为必修课)的专业,通过国家或省(外省的也认可)级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证书复印件以学生开学时所提交并经学院审核过的计算机证书为准。

2、免修学分认定:申请免修者,本课程学分计为‘0’。申请免修的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培养计划中仍要选该课程,以便认定。

七、补修课程要求

1、硕士生补修

(1)补修对象

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专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如专业培养方案无特殊规定,一般应补修至少3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跨专业学科由学院认定。

(2)补修课上课安排

请需补修的学生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学习,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完成补修课程学习。由学院统一开课的硕士生补修课程采取集中开班的方式学习,学院没有统一开课的,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当年度相应本科课程的学习,学习考核要求同本科要求。考试结束后,由老师在管理系统上录入成绩,试卷归开课学院管理。

【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博士生补修

(1)补修对象。具有硕士学历跨专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补修至少3门所录取专业相应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补修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中指定的为准。未具硕士学历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需补修所录取专业相应硕士专业全部专业学位课程。是否跨专业学科由各学院认定。

(2)补修课上课安排。

博士生补修随硕士生跟班修读。请需补修的学生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学习,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完成补修课程学习。

3、补修课程免修申请

(1)免修条件:修读过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同一学历层次补修课程者,可以申请免修。

(2)免修证明:申请免修的学生,请到个人档案中复印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上应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公章,并在成绩单上划出免修的课程。如申请免修的课程名称与专业培养方案中指定的补修课程不完全一致但课程内容相同或大致相同的,应在导师许可下方可申请免修。

(3)导师签署意见。导师应在学生成绩单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写明免修课程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4)免修证明提交。申请免修的成绩单与个人培养计划一并交到学院。

(5)免修成绩录入。根据提交的免修证明,各学院在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板块“前修成绩认定”目录处录入免修课程成绩,并妥善保存免修材料。

(6)请注意申请免修的课程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培养计划中仍要选,以便认定。

八、咨询方式

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闻管理栏、各学院均有本通知。请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过程中有疑问或建议,可以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或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方式如下:(表略)

第4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为了使硕士研究生(简称硕士生)在校期间充分发挥其学习的计划性、科学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做到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或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成为合格的高层次理论研究、教学和管理人才,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特实行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度。

一、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

(二)确定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的科目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撰写学年论文、阶段性论文的时间安排及其具体规定。

(四)社会考察的方向、课题及其要求。

(五)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交开题报告及最终完成学位论文的日期和课题研究的具体要求。

二、计划制定的程序及时间

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指导教师提出原则性的意见和要求,并指导硕士生本人最后执笔完成。入学后半年内,硕士生应拟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三、计划的审批

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硕士生指导小组和有关教研部批准,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四、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硕士生要自觉实施个人培养计划,导师负责组织、指导;硕士生指导小组和教研部要加强管理,每学期作2次检查,以保证个人培养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本意见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5篇: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1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6日—3月20日进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程序

(一)3月6日—9日:学习培养方案和管理相关规定。可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相关规定和个人培养计划书。

(二)3月10日—15日:师生共同协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3月16日—20日:各培养学科需按各自培养方案要求对培养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审核。

三、材料报送

(一)个人培养计划用A4纸打印一式4份,3月16日前,研究生将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稿(经导师审核签字)报送相关二级学科秘书审核,3月18日前将个人培养计划报送相关一级学科秘书审核。

(二)3月20日前,各一级学科将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汇总报送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培养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制定,不得草率,严格按照培养计划书内容要求填写。

(二)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出书面修改培养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学科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五、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郭继龙

联系电话:2272630

电子邮箱:XXXX

(二)各学科秘书(表略)

篇四: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015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1篇: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有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献身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以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5.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健康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提前或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

三、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第一学期集中5个月的时间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系统、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科研和教学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由科室领导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工作。采取导师指导、集体培养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临床工作能力和科学创造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实行以三级学科为重点的临床能力培训,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进行较专门的临床训练及临床教学工作,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四、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两门外国语、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等学位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

2.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

(1)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安排教学;

(2)第一外国语要求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3)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医学分子生物学,本课程将使学员系统地了解医学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和发展概况,熟悉其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掌握基本实验技术;

(5)现代科研方法,本课程以讲座形式,着重介绍医学科研中计算机应用、情报检索、常用医学统计方法,以拓宽研究生视野和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理论课程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并以百分制记分。

(6)专业基础及理论课。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博士生原有的基础以及临床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科室开设专业基础及理论和专业外语。通过自学、辅导、导师答疑、阅读文献、英语读书报告等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工作所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以及从事临床工作及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专业基础及理论课和专业外语的考试,安排在中期阶段考核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1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3、参加20次以上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五、临床能力培养方法和要求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结束后,进入临床以三级学科为重点进行不少于2年的临床能力训练,以临床培训为主,科研训练为辅,按照我院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法进行培训考核,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同时参加值夜班和会诊,带教实习医师及下级医师,除按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训练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病房分管床位,书写一定量的病历(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掌握专科基础理论,独立处理专科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人;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诊疗技术;能正确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解决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

六、临床能力考核方法和要求

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平时和阶段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内容应及时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科室签字。研究生处不定期检查,毕业前交到研究生处存档。

1、平时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1)专科培训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培训中应按《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认真、及时填写,每季度由导师和科主任审核,每年4月参加主治医师考评,由科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专科培训中的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基础理论、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情况给予实事求是的评定,并记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临床部、医技部、门诊部根据培训考核记录、科室评语及平时考查情况对研究生进行综合审定、评分,评出本年度学分,年度学分不低于120分(合格线)。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2次年度考评,总分不得少于240分。

(2)平时成绩考核以完成的临床工作量为主要依据,即门诊、急诊接诊人数、经管病床和收治病人数、参加诊疗技术次数,危重病人抢救数,参加病例讨论次数、阅读文献篇数、以及医疗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中期阶段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第一阶段的临床技能训练后要进行中期阶段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阶段总结。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由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评分为百分制。

(2)阶段总结: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临床技能、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劳动纪律、患者反映等。写出评语并与个人小结一起记录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七、临床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最后一年的6月中旬前完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安排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包括实验室研究工作时间),毕业答辩包括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要求:(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2)学位论文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3)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科研能力,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2.文献综述: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由导师指导确定研究课题,针对课题进行深入的文献调研,要求全文阅读至少50篇英文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达到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水平。

3.开题报告:对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经查阅文献和文献综述,按《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的要求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总体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和实施方案等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述,经导师组审定后,组织论证会,在科室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

4、课题研究:在进行临床训练的同时,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进行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客观、正确地收集记录,整理全部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总体研究计划、每个实验计划、实验条件、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小结、阶段小结、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及时发现问题,修订调整研究计划。

5、论文撰写:论文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应充分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研究方法,准确表达研究结果,合理深入地进行分析讨论,得出客观正确的研究结论,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应能反映出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提交科室安排预答辩。对研究工作、论文撰写、幻灯制作、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经修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毕业答辩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由临床能力考核与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

1、临床能力考核:由答辩委员会组织临床能力考核。(1)病历评估:申请人应提交10份本人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包括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供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治疗是否准确、及时、有效;是否掌握了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2)临床技能考核:由科室选择2-3位病人供答辩委员会选定,由申请人对该病进行询问病史及查体,并对病人进行一次性实地处理,外科系统的申请人做1例手术,写出手术记录;内科系统的申请人做辅助诊疗技术操作或对辅助检查结果出诊断报告,写出病历摘要;诊疗科室写出诊断报告,并向答辩委员会报告。诊疗操作着重考查申请人诊疗技术或手术的规范操作、关键问题的处理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3)病例答辩:申请人结合病例,报告其基本情况,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以及治疗原则。答辩委员会就其病例和申请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申请人回答。着重考核申请人对基础及专业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病例的处理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2、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

毕业典礼

九、学位授予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中期阶段考核、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评合格取到规定学分,经导师和科室审查通过,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经导师推荐,由学院聘请院内、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有关专家5或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申请人导师应回避),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并颁发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组织管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集中理论课程学习阶段,由学员队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入临床、科研训练阶段,主要由科室负责管理,学员队定期检查。

1.各学科应成立研究生导师及其他具有临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入临床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科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临床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一、几点要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应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3.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的3-6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0个月。开题论证通过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4.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献综述1篇,还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以上相应的学术论文,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博士学位。

(1)未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

(2)未完成临床能力培训考评;

(3)未参加满20次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4)未按时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和综述

第2篇: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为适应我院攻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确保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同类院校的具体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

一、 培养目标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以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主,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和较强的读、写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为2~4年。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年: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在不影响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开始进行科研的前期工作。

第2学年:开始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学习。查阅文献,完成综述,开始选题,进行预实验,并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后,提交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实施。基础研究生完成累计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临床研究生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第3学年:继续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通过预答辩和答辩。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硕士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学分数计算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参加学术活动及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学分)不少于38学分(一般不超过42学分),其中应完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

1、 公共必修课 12 学分(必修学分)

自然辩证法 2.5 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 学分

基础英语或日语 4 学分

医学统计学 2.5 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导论 1.5 学分【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专业基础必修课 8~10学分(必修学分,至少3门)

3、专业课 4 学分(必修学分)

4、专业外语 2 学分(必修学分)

5、选修课 6~ 8 学分(选修学分)

6、教学实践/临床实践 2 学分(必修学分)

7、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 ≥2 学分(必获学分)

8、参加学术活动 ≥2 学分(必获学分)

9、补修本科课程:对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办法见《泸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管理办法》。

(三)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与考试,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制订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学分、预修课程和参考书目。课程教学大纲必须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水平。

(四)专业课学时数为120学时,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授课小组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授课内容应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并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前沿性和前瞻性。考试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

(五)专业外语学时数为54学时,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导师授课或辅导。可结合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文献综述等方式组织学习。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命题范围应涵盖二级学科。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和指导小组学术群体的作用,发挥师生合作,教学相长的作用。要结合硕士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特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及指导小组应当做到教书育人,经常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指导,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全面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等工作。

(二)指导小组由本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临床和基础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提倡相互吸收有关专家参加,以利于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促进其全面发展。硕士研究生应定期(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加教研室或院内外有关学术活动,阅读本专业的经典理论专著并写出读书报告(每年向教研室作读书报告2~3次),最后1年作科研(学位论文)工作报告1~2次。

(三)在培养方法上注重过程培养,注意发挥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教学科研实践或临床实践活动,加强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导师应按照本学科、专业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安排,充分考虑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论文工作计划三个部分,导师应经常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 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的原则

1、课程学习计划应反映本学科、专业课程的特色,反映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课、专业外语、补修课的学时、学分、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其中学位课程必须是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规定的学位课程。

2、课程学习计划的总学分应控制在32~36学分内,取得规定总学分(38~42学分)者,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课程学习计划参照各学科、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则制订。

(二) 制订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的原则

1、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规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科研、临床实践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2、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

3、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三)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原则

1、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结合科研任务,应与导师和所在学科研究方向承担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要有较高的起点,要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要有利于引导硕士研究生进入本学科发展的前沿性研究,能体现学术水平。鼓励选择直接面向经济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课题。

2、硕士研究生应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动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在导师指导下拟定课题,写出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在预实验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须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

3、开题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对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法与手段、经费与设备、学位论文撰写、完成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结果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三)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期限及审批程序

课程学习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完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制订完毕;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于第4学期末前制订完毕并上报。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须经导师、教研室、二级院系所、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均应一式五份分别报送研究生处、二级院系所、教研室、导师,另一份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留存。

个人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陈述理由,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的报告,经导师签字、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审核同意后,送分管院长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教学实践与临床实践

1、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个小班的实验教学,参加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写出教学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对原本校或其他高校青年教师,如已经具有相当教学能力者,可安排讲授部分章节理论课。

2、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教学实践要求参加本学科的集体备课、听课,承担本科生一个小班的带习,指导本科实习生,批改实习生病历等。临床实践应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一定数量的病床(5~8张),参加病房值班、专科门诊和疑难病例讨论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不影响学位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由教研室安排,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不少于1学年的临床实践工作,在毕业当年可报名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写出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分别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临床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临床工作态度、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应突出科学性,有一定新见解,能反映出硕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原则上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正式答辩前2~3个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正式申请答辩。正式答辩前须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必须在毕业当年的6月10日前完成。如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在4月中旬前提交论文延迟答辩的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八、学术活动与论文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学会申报科研课题,撰写课题任务书;完成1篇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并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

九、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

实行学校、二级院系所、教研室三级管理,应特别强调导师及指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导师及指导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教研室应负责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的安排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医药院校学生行为规范》和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政治合格、专业过硬、敬业精神强、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须进行一次政治思想总结,毕业前须进行毕业鉴定。鉴定工作由各二级院系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位与学籍

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达到《泸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及要求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1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答辩一次。

对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或有其它严重问题的硕士研究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3篇: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有理想、有道共济

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研究生应做到:

1.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求实的科学态度,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医疗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书写能力以及应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网络督察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正门对面

二、学制及时间安排

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一学年,科学研究、撰写论文和专业实践(包括教学、临床实践)两年。研

三、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课程设置:

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必修同济课是所有专业的研究生必须修读的,包括英语、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辅导义理论与实践、医学统计学和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部统一彰武安排开设。专业必修课是各个专业的研究生必修的,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课业课,一般为4-6门,专业基础课一般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开设,专业课彰武一般由教研室安排开设。选修课包括医学基础、实验技术、人文学科的课同济程以及按三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开设的课程,选修课中的部分课程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开设。选修课选修人数必需达30人以上才能开课。同济大学四平路

(二)学习要求:

1.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与水平上应与大学本科课程有明显的区别,研究生的课程应能反映出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的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

2.按照拓宽知识面的要求,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开设。同一个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应学习相同的专业必修课。其专业课的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指定一名导师负责,组织研究生统一学习、统一考试。

3.除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开设的课程外,其余课程只下达教学任务,不排入课表。这类课程的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所用教材均由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安排。不论上课研究生人数的多少,任课教师均应按规定填写教学进度表。教学方式可灵活多样,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讲座与辅导。要在下达教学任务的学期内组织考试,并及时将考试成绩与试卷送交研究生部。

4.研究生各门课程均实行学分制。考试采用百分制,学位课程(必修课)考试满70分计算学分,非学位课程(选修课)考试满60分以上、考查及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研究生所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13学分,

专业必修课9-10学分,选修课9-10学分。

5.研究生要求免修培养计划中的某门课程,如在入学前已学过并且成绩合格,可由本人提出免修申请,经导师同意和研究生部审批后,参加免修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取得学分。

四、教学和临床实践

研究生参加教学或临床实践是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水平的重要环节。

基础医学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试讲、辅导答疑、指导实验等,有一定教学能力的研究生,可担任理论课教学。担任讲课和指导实验的研究生必须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的准备工作。教研室应安排高年资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按时检查其教学质量,使研究生对大学本科的教学工作有初步体会,锻炼其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培养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的逻辑思维能力。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教学实践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导师和带教老师应对其教学效果和教学中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定,认真填写《徐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并交研究生部审核归档。

临床医学研究生以临床实践为主,但也需参加本科专业的实习带教工作。临床医学研究生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应侧重临床诊断、治疗技能的训练,具有独立处理本学科专业常见疾病的能力。教研室及科主任、导师应对其在临床实践及实习带教过程中掌握二级学科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的基本理论与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考核,认真填写《徐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并送交研究生部存档。

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或临床实践一般在第二学年内安排。对于申请免去教学或临床实践者,必须在高等院校或市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教学或临

床工作5年以上,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教研室及系、部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五、学位论文工作

1.选题:选题应对社会、经济和医药卫生科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选题应有一定的创新或发展,有自己的新观点、新方法;也可以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选题。所选课题的工作量应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完成课题所需的实验条件和经费应基本具备。

2.开题报告: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进行开题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选题的依据;国内外的研究概况;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课题研究所需经费的估计和时间的大致安排。

开题报告前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研究生要写出正式的“开题报告”,提交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在预实验中取得的作为开题依据的各种理论分析和实验数据,提前印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二是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应先行审阅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及有关资料,为开会作好准备。开题报告后,研究生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对原报告进行修改,请导师审阅之后,填写《课题设计书》,经教研室和系部审批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课题设计书》正式批准后,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必须由研究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动理由,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定、系部主任批准后才能变动。如改变课题,应重新开题和办理上报手续。

3.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考查研究生自学能力、外语水平、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导师应尽早给研究生明确选题范围,以便研究生外语学习中的“专业外文资料阅读”与准备文献综述结合进行。文献综述尽可能投寄有关学术刊物发表。

4.课题工作:研究生课题是科学研究的综合训练,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课题工作必须作风严谨、实事求是,杜绝浮澡之风和弄虚作假,要及时做好并妥善保存实验原始记录(申请论文答辩时上交研究生部),注意培养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发扬团结互助、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5.论文撰写:论文必须做到简洁明了、结构严谨、概念清楚、计算无误,图表正确。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分析透彻严谨、理论推导有据,体现良好的学风。论文中不应有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正确。论文必须按学校统一格式书写,A4纸打印装订成册。

6.论文答辩: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学分,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教学或临床实践和论文工作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详见徐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六、培养与管理

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专业实践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侧重素质和能的培养。集中授课期间,由研究生部制定教学计划,各有关教研室负责实施。研究生进入教研室或临床科室后,在教研室主任的组织领导下,按各专业培养计划,由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各学科专业要指定中、外文专业参考书,以自学与专题讲座形式进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研究生部、系(部)、教研室及研究生导师要密切配合,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关心他们的思想、业务和身体,使之健康全面地发展。管理人员及教师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对研究生既要热心培养,又要严格要求,把他们真正培养成为合格的高层次医学专门人才。

第4篇: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研办[XX]1号文《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的要求。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等多所重点医学院校的做法,总结我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硕士生)的经验,对硕士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总体要求。

一、 培养目标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身健康;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临床专业硕士生在临床技能上要求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的水平);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论文书刊。

二、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一般按二级学科范围的三级学科设置。应依据本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及发展趋势,选择对社会进步和医学科技发展有一定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领域作为研究方向。使硕士生的培养立足于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三、 学制与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制三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半年或一年),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学业者,允许提前毕业。以同等学力录取者,不能提前毕业。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学习时间。

基础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含实践教学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2。

临床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学位论文、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3。

在职硕士生不脱离工作岗位,要认真兼顾学习和工作。除课程学习一般应脱产外,其他培养环节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习。

篇五: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015素质与能力提升计划

第1篇:个人素质与能力提升计划

实施素质教育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决策,而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不仅要从业务能力来提高,更重要的是要从职业道德来提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要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教师的素质起着非常重要的决定性作用。”为了能够提升自身素质,我特制定个人能力素质提升计划。

我认为教师素质应包括道德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所以我的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定:

一、高尚的道德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敬业爱岗,有无私奉献的献身精神,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要有诲人不倦的教学态度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形象,因此,我必须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使自己具有高尚的道德素养。

二、广博的文化素质

教师的文化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三方面,要使自己的文化素养提高,我们就要放眼世界,放眼未来,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准备,这样我们的文化素养才能不断提升。

三、较强的能力素质

教师能力除了一般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外,如:了解学生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还要具有开拓能力。即1、具有创造能力;2、具有善于了解、捕捉、分析、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3、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我要做到①每星期写一篇钢笔字;②每月读一篇专业文章并写体会;③每学期读一本专业书刊;④建一个成长博客,并上传文章10篇;⑤坚持写好教案、反思、说课、论文等。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能力培训,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四、良好的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指表现在自己身上的那些经常性的、稳定性的、本质的心理特征,我要将自己的心理素质调整好,力争做到:1、对学生心理、对所授学科、对教育科学方法的研究感兴趣。2、对学生及所授学科产生强烈的情感。3、要对自己的学生学习能力有信心,即使是差生,即使是差班,也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4、要热情开朗,耐心细致,诚实正直,与人为善,温和宽厚。

五、健康的身体素质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有了健康的身体,才能努力工作,才能应付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因此,我会坚持锻炼身体,不断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随时迎接生活与工作的挑战,努力提身自己的个人能力素质。

第2篇: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积极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思茅区“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结合龙潭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乡的改革发展正步入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龙潭,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是立足于龙潭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是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

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对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支持;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对于落实《干部教育条例》,推进我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大力提升我乡党政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思维和把握全局思维水平,提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大力提升专业技术干部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专业技术干部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能力、大力提升企业领导干部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竟争能力和推动企业创新的能力,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驾驶市场能力强、具有战略眼光的优秀企业家。按照“三支队伍”发展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完成各级党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培训,其中,参加组织调训的时间不低于20天。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担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担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专业技术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的培训时间原则上参照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执行。

三、完善三大学习培训模式

为实施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顺利完成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任务,力争通过5年时间,逐步完善干部基本学习培训、组织计划调训、自主学习培训三大模式,建立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适应干部学习培训需求,适应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目标要求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优势互补、各有侧重、菜单式选学、广泛覆盖、开放办学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

1、努力加强干部的基本学习培训。基本学习培训是每个干部按规定必顺参加的全员培训形式,包括日常政治理论学习、“菜单式选学”和业务培训等。乡属各单位、站所要认真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广大干部完成基本学习培训任务。

2、着力改进干部的组织计划调训。乡属各单位、站所要严肃调训纪律,严格按上级要求安排干部参加调训,被调训干部要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3、大力推进干部的自主学习培训。倡导和鼓励干部自主参加的各种学习和培训,主要包括在职自学、在线学习、攻读学历和学位、达标培训考核、职业资格培训等形式的自主学习培训。乡属各单位、站所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时间上、经费上为干部参加自主学习培训提供保障,要注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学无止境的观念,积极主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四、落实“七项”主要措施

(一)开展“菜单式选学”培训。正、副科级实职干部每年参加一次“菜单式选学”培训。

(二)开展全员业务“大练兵”。乡属各单位、站所要充分调动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积极性,采取自行培训、委托培训方式,加强干部业务技能的培训,使每个干部熟悉和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本领,提高业务能力。要制定相应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体干部每年至少完成7天的业务培训。

(三)开展信息化学习培训。各类干部通过现代教育培训手段进行网络在线学习,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水平和教育培训效果。

(四)开展“走出去”学习培训。每年选派一批干部到外地学习培训。逐步建立与发达地方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干部教育培训合作,采取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短期考察学习等方式,选派我乡干部到外地学习。

(五)开展“请进来”讲座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紧扣龙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在干部中开展学习讲座,邀请相关著名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作为主讲人,帮助干部学习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新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促进工作。

(六)开展基层干部“学先进、谋发展”感受教育培训。乡属各单位、站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利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来教育基层干部。通过深入挖掘本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每年确定1至2个感受教育培训基地或示范点,组织农村基层干培进行实地学习考察。要在企事业单位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用先进典型教育干部。

(七)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女干部综合培训。在继续抓好现有少数民放干部、女干部培训工作的同时,以副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年轻干部为重点,采用跟踪培养、系统培养的方法,采取理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综合培训。

五、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在乡党委领导下,乡属各单位、站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出周密安排,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建章立制,加强监督检查。乡属各单位、站所要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列入年底考核的内容。

(三)保障经费,合理投入,提高效益。乡属各单位、站所要积极做好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经费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和干部本人对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的积极性,积极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的格局。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降低培训成本,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效益。

乡属各单位、站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3篇:党员干部素质与能力提升计划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机制,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提升文化层次、创业技能和服务本领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素质。

二、主要目标

以提高党员干部能力为根本,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培养一批有理想、有素质、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党员干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通过实施该计划,使全镇90%以上农村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

三、计划安排

为“提升文化层次、提升创业技能、提升服务本领”为内容的素质提升工程,计划在引导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深化农村党员“双培双带”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方面为农村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扎实的人文基础,具体计划内容如下。

1、培育新型的村干部。(1)实行农村干部任职培训:凡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接受县级以上开展的任职培训;新任职的其他“两委”成员须接受镇组织的任职培训;(2)实行学历教育:凡年龄在45岁以下的村干部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3)开展政策理论、业务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利用每年“小学教”活动集中开展系列政策理论活动;每月培训农技、农经财务、计生、党建等业务知识1次;实行每季度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2次,除定期培训外,按菜单式培训要求根据需要随时开展。

2、强化“双培双带”工作。以推进党员“双培双带”工程为着力点,做好新时期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党员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确保把思想好、年龄轻、有文化、懂技术、能力强、影响大的农村能人大户、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和工作骨干发展成党员;为把党员干部培养成为致富能手,加大对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以农业服务等技术职能部门为主,对党员进行技术培训。党内采取“一帮一”结对帮扶,提高党员和群众学用科技、带头致富的能力,从而提升党员群众的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的农民。

3、优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了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调动党员工作的积极性,各村根据无职党员的素质、特长、意愿,以及村级工作需要,按事定岗、定人上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要求无职党员自愿申报岗位,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各村党总支应本着尊重个人意见和因人制宜、总体平衡的原则,申报和选定无职党员政策法规宣传、计划生育服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岗位。

四、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根据本地流动党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在苏州、上海、慈溪等地外出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方,拟建我镇驻外党组织(名称为:刘岗镇驻。。。务工党员党支部),落实负责人和活动场所,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对流出党员全部颁发《流动党员证》,积极鼓励他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并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信息更新和镇信息库建设,深入开展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和“为加快家乡发展做贡献,为促进当地繁荣当先锋”活动。对流入党员加强管理,挂靠所在地党组织参加生活,凡符合建立党组织的,一律建立独立党支部。

五、深化党员承诺制。为监督党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各村党总支在年初“小学教”活动期间开展一次党员对群众的承诺,将承诺内容用书面表格形式填写在表格上,并在年中践诺,在年底对照承诺事项进行检查验收和集中评诺。推行党员承诺制的公开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承诺制的制定,使每个党员都能发挥作用,为群众办些力所能及的实事。

六、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各村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要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统一受理、分类办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确保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4篇:教师素质与能力提升计划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乐山市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后五年在全县教育系统实施“犍为县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秉承“让每一位教师都发展,让优秀教师卓越发展”的理念,遵循“全员提升、分级达标”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实施教师素质提升中的主阵地作用,使教师在教育理念、师德修养、业务素质、教学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二、主要内容、方法和措施

(一)职业意识提升

围绕“责任”主题,通过系列活动,使教师深化对职业意义的认识,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改变工作心境,提升个人境界,享受职业人生幸福,展现良好精神风貌。

1、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

学校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思想。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表彰和激励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积极开展家长评教评校,学生评教活动,将评议结果与教师考核挂钩。通过学习和岗位实践,大力提高教师育人为本意识、教学服务意识、情感激励意识、过程展现意识、终身学习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努力优化集体舆论,营造岗位成就事业、教育体现人生价值的工作氛围。

2、深化“一年读几本好书”活动

以《纲要》学习为切入点,开展教育专著、智慧人生、人文专著、教育报刊等读书活动,要求教师按要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在深入阅读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开展主题读书报告会、演讲、交流讨论等活动。

3、职业大讨论

各校组织教师在读书活动的基础上,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5-202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我尊敬的名师”等主题开展“我们今天怎样做教师”的讨论。20人以下学校,全体参加,人人发言。20-50人的学校,分文科、理科两大组,人人发言;50人以上学校,先分学科,人人发言,每个学科组推荐1-2人,再进行全校交流。

4、培养高雅多元的生活情趣

组织教师业余时间参加形体、朗诵、书画、舞蹈、体育等培训,由教师自选培训项目,全员参与培训,培养教师高雅多元的生活情趣。开展教师风采展示活动,继续组织全县教师进行健身活动展示,展现乐观、向上的教师精神风貌和阳光、智慧的教师魅力。

(二)学历提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乐山市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的要求,鼓励教师多渠道提升学历,到2015年6月30日,5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者达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者达90%,高中教师在基本完成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含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比例要达到10%;小学校长全部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校长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校长具有研究生学历达到一定比例。

(三)专业提升

教师专业提升是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情感、社会责任感不断成熟、不断提升的过程。教师专业提升要坚持以师德为先、在岗实践为主的原则,以教师自我为主体。

1、认真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学校要组织、引导教师开展专业自查,组织教师分析自己在专业发展中具备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情意、专业发展成果检验进行规划。

2、将专业提升与教学常规的落实相结合。认真按照犍教发(2015)30号文件进行检查督促,突出专业提升的实践性、自主性,使专业提升立足岗位、载体明确。

(四)以教学基本功训练促提升

1、普通话训练: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校园内各种场合坚持使用普通话。以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为载体,抓好普通话推广工作,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和应用能力。

2、加强汉字规范书写训练

篇六:研究生双培养计划
2015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第1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我局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和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人才兴教战略,以实施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重点,加快教师

队伍学科结构调整,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结合实际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创新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机制,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构建和谐修文教育提供坚定的人才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科负责实施日常工作,各科室协同配合、分工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调配、骨干教师培养、教师继续教育等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薄弱学校教师挂职进修、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等制度。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3、抓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大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教师素质提升管理认定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以此促进广大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4、认真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面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抓好各类师资培养工作。注重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5、实施学科带头人锻造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拔尖人才的示范辐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同时根据拔尖人才的专业特长组成讲师团,有计划地开设各类讲座,定期到相关学校上示范课和进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课程改革中的领头雁作用。

6、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抓好各类教师培训,把名师培养、班主任培训和全体教师素质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机制,通过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公开课评比等“实战型”培训,缩短青年教师成长周期,同时,针对农村教师特点开展一系列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对农村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导师制、师徒结对制,对农村青年教师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使每所学校都有一批骨干教师。

7、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本年度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将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面授相结合、理论研修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教育干部远程培训等方面的干部培训工作,并不断向学校班主任培训延伸,努力培养一支懂管理、会管理、能管理的学校干部队伍。以提高学校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来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从而有效促进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引进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

8、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依法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职业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9、不断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制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适时适量补充引进新师资,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10、继续推进“名师工程”,不断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速培养优秀教师群体。认真落实“引得进,留得住,出得去,育得成”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加大培养和引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力度,加快教育系统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拔尖人才培养。

11、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拓宽引进人才渠道,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

四、强化改革,合理使用现有人才

12、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学校设岗工作的指导,搞好依岗定员,强化岗位管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和教师评聘分开制度,推进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3、统筹教师资源,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对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薄弱学校的需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在生活上、工作上、政治上关心农村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生活待遇。

14、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第2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人才工作的通知》(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今后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县20XX年及今后人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毕教通[20XX]9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更新人才观念,紧扣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打造一支规模适量、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能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推进金沙教育事业均衡、公平、和谐的方向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具体工作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9号)文件重新测算中小学编制,制订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计划。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制进行重新测算并报县编委审批。目前,我县中小学共、幼儿园教职工共空编1500余个,专任教师空编近1400个。

(二)开展干部能力提升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力度,逐步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新格局和新机制,造就一支思想道德素质高,教育业务能力强,管理理念新,能孚众望,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教育干部队伍。

1、加强培训。按照局党委干部教育培训安排,结合上级有关干部培训任务,分时段、分层次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分管行政干部等进行理论和业务提升。今年将分层次开展以下培训:

(1)不定期召开全县各中小学校长会和各县直学校校长会,以会代训。(2)选派校长赴到省内、省外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

(3)举办全县中小学校级干部培训,对全200余名中小学校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4)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市级中小学干部教育学院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德育、班主任培训。

3. 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采取民主推荐方式,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建立后备干部信息档案。

(三)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活动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局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的,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按需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政府指导、单位为主、个人自愿、社会服务”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目标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短期培训、进修、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1. 创新培训形式,抓好各类教师培训。

(1)不断提升教师的学历水平。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做到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到2015年,各学段新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0%以上,鼓励城镇小学、初中教师向本科化迈进;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8%(职业中学达90%)以上,鼓励向研究生学历提升。

(2)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加强对《新课程: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等继续教育教材的学习,以《贵州教师誓词》、《贵州教育精神》为重要内容,规范办学系列文件和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的学习。以“一德”(师德教育)统领“四新”(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理论水平特别是师德理论水平。(3)选送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到省内或省外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送培 500人左右。

(4)举办新教师上岗培训。

(5)举办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6)举办一期教师师德教育专题培训。

(7)举办一期的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理念培训。

2. 加强名师队伍建设

(1)各级骨干教师要认真完成《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规定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金沙县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承诺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金沙县名师、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表》每年七月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师训办。凡没有在教学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一年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教育局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对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结对子”、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名师的“传、帮、带”作用、示范和辐射作用,以优秀的名师群体带动学校整个团队,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各级分配名额,做好全国、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各类优秀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3)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

(4)抓好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水平。金沙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阵地,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其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资源效益,积极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远教办、电教站、党校、农广校、职校、普通话测试站等相关教育机构的合作,调整定位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按照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其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区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3. 抓好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评、聘工作。

(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20XX年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2)做好20XX至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3)做好20XX年度教师初级、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四)引进、招聘教育人才

以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专业知识结构,适应金沙教育发展需要为目的,根据金沙教育实际人才需求,积极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

1. 引进新教师。根据我县教育需求情况,按照逐年补充的原则,制订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补充计划,并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年需通过面稿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100名,共计450名。

2. 争取和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300名。

3.出台优惠政策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引进免费师范生和毕业生,争取能引进优秀毕业生40名(其中免费师范生10名)。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措施,为各类人才在其位、尽其职、显其智、倾其力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二)加大宣传。要广泛宣传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宣传我局在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利用重大节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才求真务实,报国酬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宣传读书学习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特别要加大对优秀知识分子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3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一、人才工作思路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我局未来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统筹城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全面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培养一大批合格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

第一,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布局和结构,按照县政府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方案,全面规划,创造条件,分批实施。龙江、田美、天堂山、地派、平陵、沙迳、蓝田等乡镇把村小高年级的学生集中到镇中心小学就读。完成中小学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小学的设置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类是初中和中心小学分设,一类是片完全小学。村小大部分变为初小或教学点。中心小学和片完全小学规模将比目前的村小扩大一倍以上。

第二,积极推进中小学“四有”建设工程。做好规划,筹措资金,全面完成片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四有”建设任务。力争中学和中心小学都有标准化的学生宿舍和饭堂。

第三,积极实施农村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一部分改为片完小,大部分改变为初小或教学点。列为片完全小学的学校在布局调整时必须按标准化条件达到要求,保留下来的初小也争取三五年内实现标准化建设。

第四,大力实施“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专项考评制度。加强对边远山区小学尤其是撤并后初小(教学点)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每年对中学和中心小学及其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加强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跟踪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不断完善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坚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通报奖惩制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教育教学质量“一票否决”,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质量成绩优异的学校和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每年举行2—3个学科全县性的中小学知识竞赛,鼓动全体师生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建立学生发展目标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发展全程考核。实行每年级每学年双差生总量控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技能大比武制度,全员参与。

(二)坚持普高与职技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示范性学校创建工程。

坚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重,以创建示范性学校为主抓手和龙头,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推动力,创建龙门中学示范性高中。

启动创建县职业技术骨干学校工程。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已被列入省骨干职业技术学校创建计划。20XX年,要完成机构人员合并工作和中心校区校园发展规划设计,扩大校园征地,动工兴建教学大楼和学生宿舍。争取中心校区接收分校点学生。

龙城二中、平陵中学、永汉中学都要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花更大的力气,以提高质量和高考成绩,增强发展的吸引力。

(三)坚持优质与特色的统一,积极推进创建特色教育工程。

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创建优质学校,争取所有片中心小学以上小学成为县一级学校,60%以上的中心小学和中学成为市一级学校。打造龙门教育两大特色:

(1)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龙门农民画教学。

一是抓好培训,确保每所学校有1—2名能指导农民画教学的教师。二是认真做好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印中学、小学农民画教程,积极探索农民画在中小学美术课教学中的方法。三是各中小学组织农民画兴趣班,培养一批农民画苗子。四是建设一批农民画室场(展室)。五是定期举办教师和中小学生农民画大赛,评选优秀作品,使我县中小学农民画走出校园,挂在国外。为我县发展龙门农民画培养一批人才。

(2)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模式。

初中课改要突出农村特色,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适当增加农村职业技术的内容。把适用农村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作为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适用职业技术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学生自主选修一门职业技术课程,学校要加强劳动基地和实用技术场地建设,向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实行初二后分流和初中分层教学。允许一部分学生进入初中后选择职业技术教育方向,或经过两年初中教育后提前分流到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行义务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双证书”制。

(四)坚持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教育网络建设工程。

认真研究学校布局调整后保留在乡村的初级小学,防止布局调整后出现的教育不公平。对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创造条件让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都能接受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的教育,享受优质教育。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第一步,实现片以上完全小学校校有计算机室和语音室,重点学校力争达到国家生机比标准的要求;第二步,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开通和使用城域网(惠州教育数码网),基本达到校校通和教育资源共享的要求;第三步,建设一批校园网和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兴建科教信息中心,为现实教育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六)坚持教育、办学“两主体”的统一,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

(1)把培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师作为实施“强师兴教”的重点,每年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每年招进一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大专院校联合举办本科函授班,争取五年内全县中学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层次的人数达标。研究生学历占一定比例。(2)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问题。采取盘活和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全县一盘棋,全面调整,逐步解决学科不对口问题。对一些虽然学科不对口,但非专业优势明显的教师,可选送到大专院校培训,一些小学教师可选到中学任教。(3)委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重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快骨干教师培训进程,扩大培训规模。(4)选送一批教师到大专院校进修培训。(5)抓好全县各学科教学成绩后十五名的教师的培训。(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培养一支作风过硬学者型的校长队伍。(7)加大经费投入,减轻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经费负担。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1、在用人制度上,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人才的选人用人机制。

2、在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3、在人才的合理流动方面,要逐步放宽直至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分、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

4、大力推进“质量兴教”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第4篇:教育局人才工作计划

20XX年,市教育局系统人才工作的计划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实施人才建设创新项目为抓手,以提高人才队伍师德素养和育人能力为重点,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一、以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道德教育

围绕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法规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丰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工作,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工作;以组织召开暑期教师学习会、暑期领导干部学习会等为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教育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和依法施教的法制意识和水平;认真开展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及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果和积极影响。进一步加大师德失范事件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二、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强化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教育系统“万名干部东部行”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年内组织举办四期培训活动,培训副科级领导干部200名。深入落实《中共宝鸡市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宝市办发[20XX]13号),进一步扩大高级研修和提高培训人员比例,积极选派学员参加国家、省级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举办市、县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提高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班14期,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400名。加强培训质量监控和日常监管,切实提高校长培训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试点,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创新市培、县培模式,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3万名,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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