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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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镇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村结合实际认真实施,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年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6年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

  全镇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村结合实际认真实施,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个别村个别人仍存在认识不高、推进不力、方法不对等不足和问题。为更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和完善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更进一步明确创建目的、创建办法,更好的开展市、县、乡三级示范村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根据《郴州市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郴人口领发[2014]3号文件和《宜章县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宜人口领[2014]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麻田镇2015年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突出村、组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全镇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着力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为推动我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结合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评估活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狠抓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阵地建设,以“两无”活动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强化村民自治制度和自治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探索具有我镇特色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在去年创建星级示范村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开展创建活动,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创建单位每年申报,严格考评,逐年升级,最高星级为五星级。

  三、星级示范村标准和要求

  (一)自我教育

  1、组织村民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2、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书籍和物品,教育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建立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对村民如何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和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享受计划生育权益,做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同时在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广泛征求意见,使章程在最大程度上体现育龄群众的意愿。

  (二)自我管理

  1、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专(兼)职计生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育龄妇女小组长(会员小组长)、组信息员等职责分工明确。

  2、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规范。建立村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及时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计划生育档案卡册齐全,管理规范。

  3、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生殖健康、流入和流出人员的动态,对本村育龄群众的初婚、怀孕、生育、节育情况能及时上报。

  4、在村委会的指导下,民主讨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体现大多数村民意愿的人口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得到较好执行。

  5、积极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动员育龄群众、企业用人单位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兑现奖惩。

  6、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村民自治章程的奖励优惠政策。健全村民议事制度,设立计划生育事务公开栏,对《生育证》发放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实行公开,并落实群众评议和差错追究制度,从而有效加强群众监督,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

  (三)自我服务

  1、有规范的办公、服务场所和相关的专业人员、设施,能经常性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宣传咨询活动。

  2、积极协助镇计生办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落实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群众的随访工作。

  3、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活动,从生产、生活上关心、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4、群众能够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并接受避孕节育措施。

  (四)自我监督

  1、村计生事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健全。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多数育龄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村委会、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考核奖励挂钩。

  2、能够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和答复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投诉和质询,并予以及时解决。

  (五)指标要求

  1、近三年平均政策内生育率达76%,当年度政策内生育率达80%。

  2、近三年没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婴事件,无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新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3、村计生协会评估达标,能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4、近三年没有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行为。

  5、群众对本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较高。

  6、本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8%以上,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达90%以上。

  7、多孩出生率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本年度无四孩及以上多孩出生。

  8、支书、主任熟悉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5天抓计划生育工作。

  9、村级阵地建设规范、设施齐全、整洁干净、能经常性开展工作。

  10、组指导员配备齐全,且发挥了作用。

  四、评估和表彰

  (一)创建活动汇报。以村为单位,每年初上报当年的本村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年底根据工作开展开情况进行星级申报。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向组、户延伸,开展“计生示范组”“计生示范户”的创建活动。

  (二)检查评估。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评估验收。

  (三)通报和表彰。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估验收情况进行评定,设立麻田镇一星级至五星级示范村,并将评定结果进行通报,获得麻田镇“一星级示范村”称号的由镇财政奖励2000元。上年度被评为一星级示范村的可以申报二星级,依次类推,最多可申报五星级。获二星级奖励3000元,获三星级奖励4000元,获四星级奖励5000元,获五星级奖励10000元。对创建活动工作突出、工作基础较好、两委班子坚强有力、专(兼)职干部真抓实干的村,推荐申报县、市、省等级别的示范村称号。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镇“星组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联系各村的责任领导和指导员,具体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检查、评估示范点和推荐上报示范点。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村计生部门主要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推动村民积极参与到“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来。村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企业计生协会积极参与人口计生自治事务,动员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活动。

  (三)各村计生办、计划生育协会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村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

  (四)“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纳入镇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在年度考核中,对“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突出的村,给予适当加分。

  (五)加大经费投入。在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将基层基础工作纳入专项预算,保障人员报酬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以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足额兑现。镇财政每年投入星级示范创建活动专项经费不低于50000元。

  2016年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

  为切实抓好我街道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推动我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整体上水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社区)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省市县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一下简称中央《决定》),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小康建设、健康桂阳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16年力争创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街道,1个省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村),2个市级示范社区(村),2个县级示范社区(村),3个街道级示范社区(村)目标。力争达标一个验收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不走过场,不追求数量,力求质量。

  (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街道标准

  1、组织领导

  (1)党委、政府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安排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2)本级领导班子对卫生计生工作和计生协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奖励;

  (3)计生协组织机构和会员结构科学合理,育龄妇女会员、计生群众会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且计生协会长为本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离退休领导,卫生院院长为计生协会常务理事;

  (4)辖区内村级计生协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且有一个省级以上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村);

  (5)辖区内社区(村)计生协均安排有1名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并落实报酬。

  2、活动开展

  (1)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成立专门的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点创建活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支持示范点创建工作,并落实相关工作保健;

  (3)积极支持辖区内村级计生协和广大会员参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并推荐先进典型参加计生基层群众示范社区(村)和优秀会员评选。

  3、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和计生协工作民主评议机制,辖区内社区(村)每年均开展2次以上群众评议人口和计生协工作活动;

  (2)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工作监督机制,计生协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参加本级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并参与决策;

  (3)建立健全骨干会员联系户制度,优先从骨干会员中选拔产生村组干部和信息员;

  (4)建立健全生育关怀专项资金长效筹集机制和管理、使用办法,年度开展两次以上生育关怀行动;

  (5)建立健全计生协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使计生协会会员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4、宣传教育

  (1)设有专门的卫生计生和计生协知识宣传阵地,内容充实,且有单独的“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等计生协知识宣传栏目;

  (2)积极开展“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有计划、有特色、有影响、有报道;

  (3)开展群众宣传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新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生协知识知晓率高;

  (4)计生协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和《人生》杂志、《新人口》、幸福人家网站、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网站、《湖南省人口计生工作简报》、《湖南计生协会工作简报》等中作正面报道的,在此项目中予以加分。

  5、活动成效

  (1)计生协服务卫生计生工作长效显著,上年度计生工作达市“二类”以上水平;

  (2)卫生计生和计生协各项业务工作,成效明显,并得到本级街道党工委、街道办和上级卫生计生局、计生协认可;

  (3)计生协组织网络和会员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理事、会员台账清晰,会员主体意识强,,群众对计生协工作的知晓率高;

  (4)计生协骨干会员、理事及其直系亲属带头执行计生村(居)民自治章程,无违法生育行为。

  (三)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村)标准及内容

  1、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评价标准:

  合格社区(村)标准:(1)近3年累计出生符合政策率80%以上,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5%;(2)应落实措施育龄妇女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3)计划生育社区(村)务公开及时、准确、全面,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畅通,群众参与率80%以上;(4)育龄群众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知晓率达80%以上;(5)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6)村级卫生室达到《湖南省村级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并经县卫生计生局验收合格;(7)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率达85%以上。

  先进社区(村)标准:(1)达到合格社区(村)标准;(2)近3年累计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2%以上,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连续2年达到“六无”要求。即无违法多孩出生,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无严重的计划生育民事纠纷和恶性案件。

  模范社区(村)标准:(1)达到先进社区(村)标准;(2)近3年累计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且达到“六无”要求;(3)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自主选择;(4)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2、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评估内容:

  (1)村(居)民自治章程制定情况。包括制定章程是否征求群众意见,是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章程是否入户、是否兑现章程等内容。(2)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情况。(3)工作效果。包括人口出生、避孕节育、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4)村级阵地建设及村务公开情况。(5)计生协会开展活动情况。

  (四)任务及要求

  1、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构。我街道确立了街道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社区(村)支书任常务副组长,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计生专干任副组长,育龄群众、共青团、党员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健全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调整配齐村(居)计生专干、组信息员、协会小组长。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总体负责,总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2、制定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公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以下简称《章程》和《公约》)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体现了村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公约》和《章程》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要对村(居)民生育与避孕节育、奖励与处罚、优先优惠政策落实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村(居)民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条款。《公约》要体现注重村(居)民参与、注重进家入户、注重运用落实。《公约》和《章程》草案要向全社区(村)公布,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提交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正式文本,报街道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正式文本印发张贴到户,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行为准则。试点村(居)要主动地开展各种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使村(居)民能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3、建立双向合同服务管理制度。村(居)委会与每户村(居)民签订双向责任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合同》,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法,明确双方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应履行的职责及违约处罚条款。违约处罚条款应与村(居)集体经济分红及福利挂钩,增强约束力。《合同》由村(居)计生协会监督实施。凡15-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都要纳入合同管理之中,要让《合同》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中真正发挥作用,街道卫生计生办和村(居)“两委会”对《合同》执行情况,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检查,并追究兑现违约责任。

  4、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是加强民主监督的体现。各试点的社区(村)要组织开展“六评六看”活动,即:一评思想组织落实,看目标管理是否达标,二评计生依法行政,看民主特色是否体现,三评优质服务水平,看群众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四评活动服务情况,看协会组织在宣传卫生计生政策、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五评流动人口工作,看属地管理服务效果,六评干部德、能、勤、绩,看育龄群众是否满意。要设立卫生计生村务公开栏和监督电话,将章程上墙公布,通过“123456阳光计生”热线、“诚信计生”等有效载体,进行民主评议,印发评议表,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依靠群众,对违法怀孕早发现、早做思想教育工作、早采取补救措施;依靠群众监督街道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依法行政在本社区(村)落实情况;依靠群众提出对卫生计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生优育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村(居)民监督,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监督。

  三、时间安排

  从2016年5月份开始,9月底全面完成任务,10-12月份迎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都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村)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要讨论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实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联系示范村、组、户工作责任制,并确定街道计生业务骨干驻村指导开展工作。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形成的决议,村委会要组织实施。要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期完成任务。街道办成立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街道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吴绪光为顾问、街道办主任罗善民为组长,街道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颜国清任常务副组长,街道计生办、计生站、计生协班子为成员的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协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要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体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总体要求,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要组织广大群众认真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加大阵地宣传和入户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对村(居)民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水平。

  3.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现有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全县计划生育“二十三项”优惠政策等制度,积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工程项目,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能够优先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村级奖励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加大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对计生“两扶”家庭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帮扶和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创新机制,强化指导。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总结提高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机制的保障作用,推动工作落实。9月底前必须完成。凡是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达到县级模范社区(村)、先进社区(村)、合格社区(村)标准的,街道办每年一次性奖励该社区(村)800元、600元、400元;被国家、省、市评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村)的,街道办分别一次性奖励该社区(村)5000元、3000元、2000元;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不大、成效不明显、影响全街道整体效果的,要追究责任。

  2016年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基层党组织、党员“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具体化、公开化,用“十颗星”的要求重新审视全委党员干部队伍和各项工作,使之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充分发挥广大人口计生干部模范作用,为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党组织、机关、网站分别达到“十星级文明党组织”、“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团体)”、“十星级文明网站”标准,90%以上的党员达到“十星级党员”标准,90%以上的公务员达到“十星级文明公务员”标准,90%以上的女干部达到“十星级文明女性”标准和90%以上的执纪执法人员达到“十星级文明文明执纪执法人员”标准。

  三、创建范围、星级内容和标准

  开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就是对党员干部等实行星级管理,用十个“星”来规范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先进性作用,按照坚持流程、紧扣标准、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实行季度自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一年一定,有针对性地考核评价党员干部创星情况。

  “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团体)”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机关及二级单位机关,创建内容、标准是:

  党风廉政星:廉政制度健全,有专人分管落实;廉政教育有力,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工作绩效星:能够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计生业务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学创”活动,工作业绩在同级、同行或在上级考核中位居前列。

  社会管理星:强化社会管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综治管理网络健全,管理规范;单位全年无重大安全、火灾、交通等事故;无重大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优质服务星: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制定措施和标准,规范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率达100%,贯彻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群众对工作和服务的满意率达95%。

  计划生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现象,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人口结构正常。

  文化体育星: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昂扬向上。

  环境卫生星:遵守公共场所及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和禁烟制度,办公室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活动;注重个人卫生和仪表。

  道德建设星:重视机关全体干部道德建设,机关干部无道德败坏的形象和行为;诚实守信,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同志关系民主、平等、和谐;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志愿服务星: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高;每年有计划的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扶贫帮困、结对共建等活动;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

  “十星级文明党组织”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支部及二级单位党支部,创建内容、标准是:

  党风廉政星:廉政制度健全,有专人分管落实;廉政教育有力,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遵纪守法星:各级党组织中的党员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参与邪教活动,不打架、不赌博、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工作绩效星:能够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计生业务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学创”活动,工作业绩在同级、同行或在上级考核中位居前列。

  社会管理星:强化社会管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综治管理网络健全,管理规范;单位全年无重大安全、火灾、交通等事故;无重大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争先创优星:在计生系统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勇于争创一流;在各类党建活动中积极主动、位居前列。

  计划生育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人口结构正常。

  学习教育星:注重加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业务理论学习,能全面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政策、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科学发展观理论。

  环境卫生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禁烟制度,办公室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活动。

  文化体育星: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昂扬向上。

  志愿服务星:党群关系密切,党员群众满意度高;每年有计划的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扶贫帮困、结对共建等活动;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

  “十星级文明网站”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网站,创建内容、标准是:

  优质服务星:结合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

  便捷实用星:群众能够通过网站直接了解到计生工作动态、政策信息和办事流程。

  创新发展星: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网站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内部管理星:上网审批流程严格、网站管理规范。

  遵纪守法星:政策解答、新闻宣传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诚信经营星:在服务过程中无利用上网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现象,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综合效益星:网站能够切实发挥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优生优育知识的社会效益。

  社会管理星:认真执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网站健康规范,没有病毒。

  科学体育星:科学普及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理健康相关知识。

  网络临管星:有专门的维护管理人员,熟悉相关业务,保证网站及时更新,方便快捷。

  “十星级文明公务员”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创建内容、标准是: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绩效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受到表彰奖励。

  廉洁奉公星: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

  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控超生、打两非,坚持依法行政。

  计划生育星:各级公务员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学习教育星:积极学习人口计生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争做学习型公务员。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乐于奉献星: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周到,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争先创优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带头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

  “十星级文明党员”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创建内容、标准是: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绩效星: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受到表彰奖励。

  廉洁奉公星: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

  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控超生、打两非,坚持依法行政。

  计划生育星:各级党员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多胎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学习教育星:积极学习人口计生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争做学习型党员。

  团结互助星:机关干部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乐于奉献星: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周到,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争先创优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带头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

  “十星级文明女性”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女干部,创建内容、标准是:

  勤劳致富星:在单位和家庭付出辛勤劳动,为单位和家庭创造精神、物质财富。

  遵纪守法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不参与邪教活动,不打架、不赌博、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卫生保健星:遵守公共场所及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和禁烟制度,办公室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积极参加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活动;注重个人卫生和仪表。

  计划生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现象,无政策外多胎生育。

  尊老爱幼星:关心弱势群体,尊敬长辈,爱护晚辈,家庭和睦。

  团结互助星:团结友善,恭谨谦逊,尊重他人人格;乐于扶贫帮困,扶弱助残,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身边群众提供有关方面的帮助。

  爱岗敬业星: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乐于奉献星: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周到,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争先创优星:在计生系统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勇于争创一流;在各类党建活动中积极主动、位居前列。

  道德风尚星:有良好的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星级文明执纪执法人员”的的主要创建的对象是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系统执纪执法人员,创建内容、标准是:

  依法行政星: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人口计生执法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廉洁奉公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正确行使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诚实守信星:不说谎,不作假,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文明执法星: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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