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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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一篇

1.目的

1.1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理顺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2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确保防止意外的发生。

1.3 规范作业许可证发放前的检查和审批,预先控制不可预期的危险。

2.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2.2 本程序适用公司的所有员工和外部承包商人员。

2.2 本程序中所指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担当部门

主要指在本项目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作业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商在本项目区域内进行危险作业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作业状况监督。

3.2承包商

负责危险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作业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安环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3安全环保部门/技术部门

接受危险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危险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 程序

4.1 动火作业

4.1.1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4.1.2 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3 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1.4 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4.1.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

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4.1.6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4.1.6.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6.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4.1.6.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1.6.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臵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4.1.6.5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臵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4.1.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4.1.6.7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4.1.7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4.1.7.1 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4.1.7.2 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环保科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科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部门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1.7.3 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臵任何油漆、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4.1.7.4 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臵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4.2 进入密闭密闭作业

4.2.1密闭空间

生产区域内的各类槽、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4.2.2密闭空间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槽、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2.3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程序

4.2.3.1 清洗和臵换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密闭空间进行清洗和臵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臵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

4.2.3.2 采取措施,保持密闭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强制通风。

4.2.3.3 定时监测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作业许可证关闭;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待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密闭空间。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4.2.3.4 照明和防护措施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臵换要求的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或者远距离供气式防毒面具。

密闭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临时用电线路装臵,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2.3.5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4.2.3.6监护

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险情重大的密闭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密闭空间取得联系。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密闭空间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密闭空间实施抢救。

4.3.安全作业许可证

4.3.1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危险作业的主管/操作人员及外协承包方提出申请,经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环保部门办理。安全环保部门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特殊A级动火作业由总经理终审)。

4.3.2 《安全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环保部门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证》交作业人;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证》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4.3.3 《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许可证》只准在一个作业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时间以安全环保部门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5.0其他种类的危险作业书参照上述规范执行。

6.0附件

6.1 动火作业许可证

6.2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6.3高处作业许可证

附件1 动火作业许可证

危险作业操作许可证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二篇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二○○九年九月份

目 录

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

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

3、高空作业安全许可证

4、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

5、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许可证

动 火 安 全 作 业 许 可 证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单位指定人员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一式2份,动火单位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由行政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易燃易爆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公司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行政部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行政部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或等于0.2%。

201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三篇

第1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第3篇: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15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5]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7、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

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职责

(1)项目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3)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协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

(4)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

(5)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协助事故调查。

2、工作程序

(1)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2)生产(工艺)事故: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或影响生产运行和停产的事故

(3)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2小时以和修复费用达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

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问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务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员工甲地赴乙地执行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6)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空气事故。

(7)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8)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9)未遂事故:由十各种原因,己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3、事故等级

(1)一级事故

a)人员死亡、重伤、急性中毒和轻伤休息超过105个工作日以上的;

b)火灾、爆炸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数);

c)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的;

d)环境污染造成较人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e)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人员中毒死亡的;

f)其他经济损失100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二级事故

a)轻伤休息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数),105个工作日以下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1000元以下的(含本数);

c)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上的;

d)发生中毒症状的;

e)经济损失1000元(不含本数)以上,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

5、三级事故

a)轻伤休息在7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

b)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下的‘

c)其他损失在200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元(含本数)以下;

6、事故报告

(1)发生三级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班组长、项目经理报告;部门经理在了解事故概况后,应在4小时内向安全环保办报告,并在2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表》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2)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通知安全环保办,部门经理在3日之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表》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按《应急计划》报警。

(4)发生死亡、死亡事故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事故调查

(1)一、二级事故调查

a)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b)项目经理部指定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2)三级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3)需zhèng fǔ 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zhèng fǔ 部门进行事故一调查。

8、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止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a)因未研究解决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b)因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下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

d)因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故的;

d)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损失的;

e)未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事故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a)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c)事故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人事故的;

d)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滥用职权,擅白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5)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辞退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可并处经济处罚。

(6)事故责任者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环保办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8)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安全环保办汇总保存,建立事故档案。

第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如: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主要包括如下,但并不限于此。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所有气瓶、气罐、液化气瓶、运输管线等

-易燃液体:油漆稀料、油品、防锈剂、显影剂、防溅液、紧固剂、润滑剂、自喷漆等;

-腐蚀品:酸、碱等。

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1购买部门对采购的化学品的产品质量负责,在满足生产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采购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企业危险化学品。

3、2按法规要求,购买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相关资,向供应商索要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文)、安全性数据表、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购买部门负责对以上资料备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通报给使用部门一份。

3、3采购的气瓶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且瓶体完好、无缺陷,气瓶标识色、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3、4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要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5采购的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购买部门应当及时索要新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1化学危险品出入库时,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检查,并健全化学品出入库台帐,仓库担当要检查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安全缺陷等,在确认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方可出入库。

4、2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班组负责明确专人管理。

4、3仓库担当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告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4、4仓库担当应定期检查危险品储存区,确保灭火器器材、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仓库担当、组长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确认管辖的危险品仓库、储存区,非特殊要求,必须关闭水、电、汽、管路开关、阀门等,不得存在化学品泄漏、火灾隐患。

4、5存放化学危险品区域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分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雨、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4、6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4、7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8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9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附近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地方,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电气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5、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定。

5、2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周围十米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

5、3使用受压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气瓶、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6、1购买部门负责对外协方施加影响,确保其化学品运输符合法规要求;

6、2外协方运输气瓶等危险品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运输车辆要张贴、悬挂危险品标识,且配备灭火器材和其它安全防范措施。

6、3运输化学品的外协车辆进入公司后,在遵守法规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6、4易燃易爆品的使用、搬运应轻拿轻放,防止振动、冲撞、摩擦、拖拉、重压和倾倒等。

7、报废、过期的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气瓶由担当部门协调外协企业处理;其它报废的化学品按危险废品处理,严禁泄漏、外排、污染环境,统一存放在公司垃圾场危险废品区,由EHS课统一处理。

8、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按公司《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第5篇: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带电作业

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审批手续

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2015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四篇

第1篇:xx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督查组的领导:

今年以来,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减少人员伤亡和实现控制指标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打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控制目标考核体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现将我区今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3月2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区长与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201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细化到区各个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在全区形成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按照“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我区所辖的乡、街道、社区、村分别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增强了基层安监力量。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2015年我区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应由政府统筹(或带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保障。

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安委会工作例会,区政府还分别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工作会议,及时部署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对区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做为各部门评优选先的依据。

(二)强化监管、落实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我区制定了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工作方案,着重对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农业机械、防洪等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并在“三节”、“两会”、“五一”、汛期、“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排除了各种隐患,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深化预防交通事故为重心,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依托,以交通安全“六进”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春运、“百日严防严打严重暴力犯罪”、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行为实行高压管理态势,进行严管重罚,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共出动警力1985人次,出动车辆954车次。检查车辆5332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2253起,教育156起、处罚2097人次,罚款127630元。扣留机动车26辆(

消防安全工作。区消防部门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努力探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积极筑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健全机构,及时部署。我区成立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年初召开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动员大会,并向与会人员下发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意见》,明确了细则,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做到基层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夯实消防根基,实现群防群治。我区将消防安全建设总体规划,与区发展同步。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应急水源进行了统一规划、部署,对消防安全系统全部规划设计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消防根基,实现群防群治。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上半年,区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场所105家次,发现火灾隐患2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整改火灾隐患28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我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重点部位,为切实做好辖区危化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部门深入开展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上半年共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5家,共检查出隐患5处,当场整改5处。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为切实落实好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区安监部门严厉打击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行为。同时重点对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共检查非煤矿山4家,其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正在取证1家,已关闭2家,其中责令停产整改企业1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家,下发隐患整改指令2份,责令整改隐患5处,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2份。【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区建设部门为做好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深入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治理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共监督工程项目2项,查出安全隐患31项,已整改26项,限期整改5项。

农业机械安全工作。区农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以“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保安全、压事故、促生产”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田检路查和节日安全检查,在春耕农机使用高峰期,区农牧局组织技术人员对投入作业的农机提前进行了维修保养。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共出动检查车辆5车次,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农机20台次,纠正违法行为10起。

防洪抗汛安全工作。区农牧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对xx河河道、xx主干渠以及xxxx、xx水库、xx水库3个水库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汛期期间,我区实行24小时轮岗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和做好河道汛情记录工作,加强对河道、堤防工程巡检工作,切实做好险情报告制度。

还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教育、旅游、食品卫生等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打非”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x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安发[2015]5号),明确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措施。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各职能部门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结合实际,制定了“打非”专项行动方案,负责本辖区、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一是区安监、消防、科技、教育、团委等部门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3.29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日”、“安全科技周”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科学知识;二是组织开展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主题、形式和具体内容。活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展出展板22块;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及“安全生产示范县乡村”活动;四是深入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区安监、经贸等部门组织辖区企业20多家企业学习《通知》精神;五是区安监部门不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抓好特殊工种的取证培训和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五)及时修订,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目前,区政府的各类应急预案共有30件,其中,专项应急预案14件和部门应急预案16件。今年,根据我区实际工作状况和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了各类应急预案6件。我区基本形成了总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为一体的预案体系。

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

1-6月,我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一般事故4起,轻微事故10起,受伤13人,死亡0人,直接经济损失55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4.2%,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上升15.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0%。

我区生产、消防、农机事故为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还相当薄弱,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企业生产规模小、生产水平低、安全投入少,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一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部分单位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三是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人员还未到位、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四是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措施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没有得到严格执行,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冒险生产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本辖区的安全形势,周密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落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区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问责对象。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自救能力。

(四)加强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力度,以事故查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狠抓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开展以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农机等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六)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为重点,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创建档案,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顺利达标。

(七)为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区将在下半年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责成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立即加以整改,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因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以事故查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在镇、镇省级示范乡镇达标和镇市级示范乡镇达标的基础上,今年又把镇、乡、乡三个乡镇确定为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力争年底达到市级示范乡镇各项目标要求。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实现了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安全工作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一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安全意识不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导致监管出现真空、盲区;个别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受市场利益驱动,私开偷采,非法生产。

二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普遍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重突击检查、轻常抓不懈;重经济处罚、轻整改监督。

从事件教训上来说。我县今年发生的三起事件虽然定为了刑事案件,但是也暴露除了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煤矿3.02爆炸事件充分暴露出火工品管理工作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私购私藏火工品的非法行为打击不力,个别单位不严格执行县政府规定的入井人数,擅自改变整改方案规定要求,煤矿包片人员监控不到位。乡5.22非法烟花爆竹作坊燃烧事件暴露出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存在明显的不得力和落实检查不到位。镇7.15非法采掘无证铁矿伤亡事件暴露出关闭取缔不到位,出现无证反弹、死灰复燃现象。

四、下步工作措施目前,已进入高温、高湿和主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7月21日召开了第三季度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第三季度安全事故防范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整治,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深刻汲取7.15伤亡事件教训,7月26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这次检查分12个检查组,对全县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开展一次认真的拉网式的安全生产联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开采、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等违规行为,不留死角死面,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到位,不留任何隐患。

2、强化煤矿监管。我们要进一步按照《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安监、煤办等部门对全县所有煤矿井日常安全督查的力度,在这个方面,我本人将亲自带队,深入煤矿一线,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严惩处,同时要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干部24小时驻矿监控制度、举报重奖制度、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制度,确保全县煤矿安全。

3、协助抓好非法矿山安全工作。目前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均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开采手续。我本人虽然不直抓矿山安全工作,但是我一定会立足本职,协助主管县长出谋划策,深刻汲取7.15事件教训,加大对无证非煤矿山的打击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多手段并举,严防私开偷采等非法生产现象发生,确保非煤矿山行业安全。4、严格责任追究。我们要严格执行上级和我县关于责任追究的各种文件和规定,从严处理,顶格处理。特别要按照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意见》(〔2015〕17号),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到位。对违反规定的,要开杀戒、用重刑,敢亮红牌,敢唱红脸,在全县掀起暴风骤雨的执法检查行动。

5、加大关闭力度。对于今年应该关闭的企业,我们要建立协调、调度和通报制度,依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方案,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按照依法关闭和宁多勿少、宁早勿晚、宁严勿宽的原则,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关井任务。

第3篇: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各位经理人:

今天我们在这里一起召开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反思去年和部署今年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一会儿,孟总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在去年的安全工作会议上,公司提出安全工作要围绕着“实”字展开,一年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我觉得这种求真务实的作风应该逐渐成为大家的工作习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进行,各项工作必须有成长有延续有提升。安全工作需要的是一种信念并为之脚踏实地的付出,更需要一种责任感使其成为我们工作的能力和动力。我想问一下今天在座的各位经理人,我们有这种安全信念吗?为了践行信念和履行责任,为实现全公司的长治久安,大家全身心投入到安全事业中了吗?借这个机会,请大家认真思考。

下面,我代表公司安委会对2015年工作总结回顾并对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总体安排。

一、2015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围绕“体系科学、创新提升、行为养成、文化领航”的总体工作思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加强现场监控等手段,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总体保持平稳。2015年,全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各类安全事件8起,安全事件发生总量呈下降趋势。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年初安委会下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根据中粮集团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全面梳理北良公司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和修订《北良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8项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了中粮集团11项“危险作业安全许可标准”,明确管理流程。同时各生产单位累计制定制度55项,修订完善既有制度73项,形成安全制度汇编13套,建立各项作业标准23项。通过制度建设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落地。

(二)强化安全检查,推动隐患治理常态化

2015年,公司安委会坚持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除完成大连市重点安全活动外,3月份,组织开展春季防火专项检查;4月份组织外协队伍、劳务公司专项安全检查;自7月份开始组织“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份组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初始应急能力评估。一年来,公司安委会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共计发出监察指令书14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不良势头发出业务联络书14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力开展,促进了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年各单位通过隐患排查管理软件共计填报各类隐患317项,整改完成286项,整改率90%,重大隐患整改投入236.6万元,从源头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关键控制点专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根据集团安全关键控制点工作要求,结合北良公司实际颁布实施《北良公司安全生产关键控制点管理细则(试行)》,并组织各单位对公司大型设备、重点场所、关键危险作业进行危险辨识,明确管理要求、操作规程及应急响应程序,并制作安全关键控制点标识牌97组,全部现场挂牌;为确保东部港区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再建项目安全环保管理指南》工作要求,修订、完善11个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力量对北良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对现有预案进行整合,共形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各专项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各单位共计组织“防台防汛”、“生产过程人身伤害”、“车辆脱轨事故复救”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20余次,参演人数约600余人次,应对灾害天气共启动应急预案7次,公司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应对恶劣天气及时启动预案,未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公司整体应急能力得到提升。

(四)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开展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散粮系统、锅炉场所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公告检测结果;组织160余名接触职业病危害一线员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完成公司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为确保东部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东部建设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相关工作。

(五)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技能

全年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及农民工等人员600余人次,并获得相应培训证书;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组织各类专题安全培训127次,参与3300余人次,培训计划兑现率达到100%,基本做到全覆盖;各单位组织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14次,突出了培训效果的转化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

(六)强化“5S”工作,改善现场环境和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实行作业现场各类物件实施定置管理,设备设施清洁清扫工作得到加强,制定安全警示色标准,并现场设置各类安全标识,逐步实现作业现场安全可视化管理。随着“5S”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环境得到改善,隐患整改率得到提高,员工逐渐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回顾一年来工作,各单位付出很多努力,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很大,现场的很多同志也身兼数职,都能够深入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最前沿,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干部的身影

,在问题面前不逃避不等待,在艰巨任务面前不推脱不退让。各生产单位能够顾大体识大局,相互学习和支持,我觉得各生产单位的密切协同是去年我们工作中最大的改善。另外,我感受到安全工作另一个进步是敢说真话的多了,敢于暴露问题的多了,敢于接受批评的多了,找借口和抱怨的少了,这就是我们一直倡导的正气。

再加入中粮体系后,涉及到安全标准、制度和工作方法需要与中粮体系对接,通过大家的努力,已经开始融入到中粮的安全管理体系中,中粮集团多次开展北良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应急效能评估,对北良安全管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公司安委会,向奋战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线、为公司安全生产付出辛勤汗水的干部员工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工作,在看到进步和提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意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工作还有潜力还有空间。另外事故及险情没有根本杜绝,说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短板,安全工作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对小概率事件决不能抱侥幸心理。我们离建设本质安全企业的目标还存在很大距离,安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要继续努力。

二、反思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首先,大家要清楚的认识当前形势。中粮集团完成“三粮合一”的重组,给北良带来新的历史机遇,虽然目前公司经营局面还比较严峻,但是随着体系优势的发挥,产业链能量的放大,以及东部园区建设等重要战略的实施,北良公司各项业务势必会有新的突破。随着生产能力的提升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增加,对工作质量要求更高,对设施设备管理更严格,对流程要求更科学高效,这一切的变化会非常迅速,时不我待,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能不能走在前面,安全第一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超前预想。今年港口吞吐量计划实现历史新高,而2年后,东部2、3号泊位陆续投产使用,我们有没有能力提升工作业绩,有没有知识和管理上的储备来接收新的资产和业务,尤其我们有没有更好的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让北良长治久安?我想,当前最重要的反思是应该正确地审视自己、认识自己和评估自己,究竟我们行不行?

目前我们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

1、公司的安全发展规划还没有纳入到公司战略规划中,尤其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安全文化。安全部门管理工作和其他部门管理工作还没有得到有机结合,全员的安全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

2、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团队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强化,安全管理的理念、能力、方法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3、我们的设备高负荷运转十余年,故障率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加,对设备安全保障,技术工艺革新、流程优化等还有大量工作亟待加强。

4、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对特定的群体和一些不安全因素还没有找到彻底的、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这些问题绝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为什么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也许很多方面已经逐步改善,但是我们要认识到,在旧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时候,往往又发生许多新的问题。如何破解安全工作的难题,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强体系,个人能力再突出,也没有体系的力量大,让大家一起来做正确的事;另一方面要重学习,要利用安全培训、反思研讨和标杆管理等管理平台和工具,解决安全中的意识的问题、技能的问题、思想道德的问题、工作模式的问题和发展的问题,

三就是建团队,各级经理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挖掘各岗位有潜力有能力的骨干,让对安全事业有热情和责任的人员得到更好地发展机会,要因才施用不拘一格,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这三方面就是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我将在后面2015年计划中做重点要求。

回顾一年工作,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反思,安委会也做了总结,比如:事故教训值得深思,基础工作仍需提升;安全工作缺少创新的管理思想;要善于从“现场”发现、改善各类问题;各单位交叉管理仍有盲区;存在老大难隐患整改不及时;承包商管理需加强等等,涉及到的部门请认真对号入座,安全问题“老生常谈”的现象应该消除。

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安全生产的“合法合规”问题。目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管理等方面要彻底落实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手续健全,监督得力、全面落实“三同时”,使公司安全生产“合法合规”。为此,要求各单位彻查此类问题,由安保部负责督办,让“合法合规”问题在2015年度全面改善。

另外,公司再次强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全员齐抓共管,绝不容忍袖手旁观和视而不见,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这是我们抓好安全工作的坚定决心。

三、2015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中粮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给我们建立了良好的标杆,我们要发挥自身优势并充分保留自身管理特色,争做粮食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标杆。

(一)总体思路

把2015年度作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年”,夯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学习、培训教育的平台和载体,通过“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事故防控隐患排查等精细化管理手段,打造“本土化”的安全文化,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零事故”为努力方向,完成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相关任务,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职业病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火灾事故,降低事故、险情总量,并且控制在市政府、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形成完善的安全管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1、关于安全管控体系建设的几点要求

重新打造安全管控体系,突出“一岗双责”,把各项管控措施和关键点并入到体系监控中,形成安全管理的流程、模式,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反馈机制、改善机制。

(1)调整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由安保部参与垂直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对各单位实现安全目标的工作过程进行检查、督促。

(2)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体系运行环节精细化

安全预想预防、专项活动、隐患排查、现场监督检查、应急预案、违章违纪通报、事故处理等工作要流程化制度化。文件宣贯、安全会议、制度建设、奖惩激励、技能演练等要统筹安排掌握。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手段。

(3)加强网络建设和班组建设

继续推动基层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兼职安全员也纳入体系统一管理,要在劳务队伍中强化安全员岗位,要对照《中粮集团安全合格班组创建基本要求》和《中粮集团安全合格班组创建考核标准(试行)》,开展“安全合格班组”创建活动。

(4)提高专业安全组织的管理成效

已形成的生产、消防、交通、安保等专业安全组织要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和服务、监督等职能,同时,根据情况,安保部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课题攻关、制度修订、安全规划等专项工作系统部署。

(5)评估安全体系运行质量

组织架构的建立只是开始,要让体系真正有机组合并良性运行,要组织定期的评估。同时,安全体系要与公司其他管理工作协同,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

通过体系建设,要在短期内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过硬的安全管理专业团队,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和开放的视野,有实用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标准,和中粮安全体系迅速对接融合。

2、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

在安全班组建设中,要按照中粮集团明确要求进行。今年把班组安全培训作为提升基础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技能和素养,要从满足公司发展角度出发培育合格人才。因此今年的安全培训重在夯实基础管理,落脚点在班组。

(1)各部门的安全培训要纳入到全公司培训体系中。要根据公司下发的培训计划,结合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去细化安全培训方案,围绕班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系统开展。

(2)公司在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培训上要加大投入,要求各个部门既要注重培训时间,又要注重培训效果。特别是要求各级经理人带头参与学习培训,公司要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考核。

(3)安全管理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模式,建立标准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既要下到基层班组、岗位和每名员工,又要对各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既有岗位技能培训也要有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要分出层次、掌握方向、有的放矢。

(4)要逐步建立内部安全师资队伍,鼓励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编制教学大纲和教材。

(5)重点做好培训成果的转化工作,同时,在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中,也要把效果转化和执行落地作为主要评估项目。

(6)今年培训的重点工作要围绕一线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展开,要夯实一线管理基础,形成学习和交流的载体,提供员工能力和技能提升的平台,通过培训发现和提拔更多的优秀员工。安保部和培训中心将在2月份陆续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培训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公司要求各级经理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学习积极参与,今天只是提出原则性部署,请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安保部与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3、强调其他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1)继续做好与集团安全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对接。

在对接过程中,没有制度建立制度,有了制度完善制度,制度标准重叠,按更高要求执行。

(2)注重源头预防,强调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加大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力度,明确“三同时”管理流程。确保每个项目符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不埋下安全隐患。

(3)开展丰富多彩和实效性强的安全活动。

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计划兑现率要达到100%。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议案、隐患整改等全员参与的安活动。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杆管理。

要结合公司标杆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深化对标创标立标等工作,选择集团内安全管理优秀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标找差距,认真核定安全工作标准,树立安全管理标杆,推广各单位好的安全管理经验,让全体员工不仅知道如何去做,还要知道标杆在哪,如何做得更好。

(5)加强安监队伍团队建设,突出安全管理人员的服务指导。

要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团队建设,通过内部交流、外部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专题辅导、技术支持的服务职能,弱化安全监察职能。

(6)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已经获得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认证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集团总体工作安排申请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认证。

(7)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理念。

倡导“安全是聘用的条件”、“一切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自主安全管理理念。要通过安全文化的征集、讨论,逐步形成与集团的战略和文化融会贯通,又适应公司发展、能够被全体员工所接受的安全文化理念,并通过强有力手段保障文化宣贯和落地执行。在文化建设中,倡导全体员工既是被管理者更是管理者,是企业的主人,都有责任和使命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上人人有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以上是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原则性安排,要求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今年工作计划以及孟总的总体部署,抓好工作的落地执行。各单位以我为主,务必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前不久,在中粮贸易公司任职干部大会上,迟总反复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先安全后业绩”,新公司成立的第一项工作也是布置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进行安全检查。行胜于言,安全不是传达文件,不是签字审批,不是纸上谈兵,不是夸夸其谈,更不是形象工程,安全是真刀真qiāng的实战,“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我相信大家会以全新的状态,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公司发展新的里程中,让安全惠及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家庭,把平平安安的快乐生活作为北良公司给予大家的最好福利。

最后,值此马年春节到来之际,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谢谢!

第4篇:运管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今天是周日,余主席牺牲休息时间带领安全股的同志来我所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既体现县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对我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在此,我代表运管所表示诚挚的感谢。2015年以来,运管所在县局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中心、核心工作来抓,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道路运输业是基础性、服务性行业,特别是旅客运输,其安全生产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当前,党和国家提出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相当重视人的生存、生活等基本权利。做为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虽然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大、压力重,但也是我们运管部门安全生命之本。如果没有这个职责和责任,zhèng fǔ 部门序列中,可能也不需要运管这个单位。因此,在思想认识上,所级班子头脑一贯清,一贯把安全生产当作核心重点工作来抓。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我所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的原则,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所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所长为成员,明确一名工作机关责任心强的同志任安全专干。

2、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将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的责任以制度的形式进行公布,做到心中有数,并制订了应急工作预案。

3、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工作。我所每年付出的工作经费都达一万五千元以上,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6月份为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特派分管副所长参加省运管局组织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也花费了一大笔钱。

三、全面深入抓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1、坚持开好安全生产例会,除在所长办公会议上所级班子成员集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方案、计划外,同时也例行召开由各驻站办、运输企业、各内设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大家相互交换工作意见和看法,介绍管理经验和教训。

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与各驻站办、运输企业、执法大队、城客办、维修、驾培、客货运输股签订了管理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强化了责任。

3、强力推进打非治违。根据局下达的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方案精神,所里也制订了相应的反感,结合此项工作一方面是执法大队指导、协调各中心交管所对辖区内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整治,特别是前乡梅城、大福地区,黑车猖獗,合法经营户反映强烈,执法大队组织梅城、大福中心所共近三十人的队伍连续奋战一个星期,取缔非法站点三个,扣车二十多台,有力维护了当地客运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另一方面是杨波、李瑜副所长各自带队深入企业、站场、驾校、维修厂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前后总共进行了二次安全生产检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十多处,发出整改通知九份,列入隐患台帐进行跟踪督促,解决了开元驾校超范围培训大客驾驶员,大码头车站出站安检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通过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两项行为,安全生产隐患得到较全面排查治理,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正常。

4、做好特殊时期、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小长假老百姓出行的高峰,为保证春运、节假日运输安全、有序,所级班子成员深入客运站一线,指挥、督查企业、驻站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大值班值守力度,调派农村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进入汛期以来,各驻站办专门发出通知,告诫各客运车辆做好防灾应急工作,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值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一部分直接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思想麻木,责任心严重缺失。我所驻站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线,但一部分干部在岗位上工作多年,成了“老油条”,认为上不上好班无所谓,尽责不尽责无所谓,这才是最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2、客观实际情况制约安全监管。由于场地的原因,县城将近一百多台农村客运车辆无法进入正规客运站营运,特别是大码头车站,背堤面水,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懈,曾多次受到市、县交通、安监部门的通报,危害极其严重。木子线、柘溪线车辆都是私自选择的停车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也不堪设想。

3、有少数中心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意识不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不大,辖区内非法营运违规经营现象严重,经营户多次投诉,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明显。

五、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查漏洞、补缺失环节,能解决的限期责令整改,近期不能解决的跟踪上报,确保工作职责旅行落实到位。

2、局安全股的指导下,抓好监督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教育培训,使我们的管理人员知晓要做些什么,怎么样去做,做不好有什么后果和责任。

3、加强客运车辆的台帐档案动态管理,坚决做到抽查一台车辆,车辆技术信息正常有效,基础数据一目了然,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

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付出很多,也比较平稳,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就做得很好,还要进一步思想重视,进一步责任落实,为自己、也为单位的全局工作圆满完成付出努力。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五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5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六篇

第1篇: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威海公司石岛油库整体安全水平,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中石化销售企业等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在威海石岛油库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油库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油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

二、活动时间:

二0XX年一月五日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油库主任为组长,主管为副组长,各班组组长及自评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根据威海市安监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库实际,组织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开展经验;提高全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指导和协调基层部门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联系考核机构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审;逐步实现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沟通、宣传与学习,这是搞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础。

外部:与安监部门沟通,掌握对该工作的最新要求;

汇报企业工作开展的最新动态和进展情况;

试点企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联系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内部:

标准化文件的上传下达;

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气氛;

标准化内容的教育培训;

相关资料的相互传递与信息沟通

2、安全标准规范相关知识的学习,这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前提。通过学习,明确日常管理使用的相关规范,为自查测评提供依据。

3、自查与综合测评,这是查找和消除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搞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的保证。我们可以结合省、市公司的安全设备检查工作,利用安全标准化检查表的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4、隐患整改,这是我们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

通过对隐患的落实整改,消除油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将其控制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保证生产的安全。

内容:

a) 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查找、整改;

b) 各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补充;

c) 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d) 其他

五、本次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可分五个阶段,上述四方面的工作贯穿其中。

1、宣传发动阶段(20XX.01.05—20XX.02.28)

a)安全标准化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

b)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宣传;

c)对全员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学习培训,获取全员对实施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认可。

2、初始状态评审阶段(20XX.03.01—20XX.04.30)

结合各级安全设备检查,对现行的安全管理状况、设备设施隐患进行评审,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搜集整理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3、风险分析阶段(20XX.05.01—20XX.06.30)

a) 结合省公司推行的HSE做好《安全评价报告》的工作,完成对油库个作业环节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工作。

b) 各部门针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识别危害、评估风险的结果,对隐患确定预防和控制措施;

4、具体落实阶段20XX.07.01--20XX.10.31)

a) 各部门做好各类安全台账、记录的填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b) 按规范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清罐等危险性作业环节加强管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作业许可证的填写工作。

c) 在库区、泵房、发货区悬挂或张贴警示标志,进行危险、危害告知。

d) 按照《中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石岛油库实际情况,编制石岛油库应火灾、爆炸、油品跑冒泄漏、洪水、地震、台风、传染病等应急救援预案。

5、自评与评审阶段(20XX.11.01—20XX.12.31)

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后,结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进行自评,自评活动由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考核评价标准》的各项内容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并编写《自评报告》;提出考核评级申请。评审考核组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应覆盖公司所有的部门、区域;考核组编写考评报告,将考评报告分别交给企业和考核机构;申请考核机构根据考核组的考核意见进行评审,确定对企业的考核评级结果。

第2篇: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

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XX〕124号精神,推动和引导公司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根据具体情况,特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 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内容

1 工作目标

本着“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于20XX年11月底前,争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2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基础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遵循“戴明原理”,按照PDCA原则,不断实施、检查、总结与提高;

2.1 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计划;

2.2 分解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车间和各个岗位;

2.3 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网络。组织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车间及班组都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完善的组织机构与工作网络体系;

2.4 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标准化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

2.5 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计划进度,奖优罚劣,提高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步骤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逐步推进与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4月)

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组织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网络体系,完成达标创建初步准备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5月~6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各部门、车间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质量意识,使活动深入人心,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公司和员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负责安全标准化活动的专业人员,要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及相关的生产工艺流程,具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应达到的能力要求,为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督管理原则,因此,全员安全标准化培训,是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训工作分三步实施:

1. 公司高层、中层管理人员每人人手一册《规范》,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

2.各部门、车间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各班组长采用集中、系统学习的工作方式;

3.各部门、车间员工通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各班组长采用班组安全活动的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

4.第2项规定的工作人员,是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组成人员,对他们的培训,将根据计划进度,分期进行集中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

公司、各部门、车间与班组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中的十项一级要素、53项二级要素规定的具体内容逐步实施;

(四)自评与评审阶段(20XX年10月)

于20XX年10月底,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开展自我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情况,落实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最后向南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达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

四、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范围

另行发文通知

五、实施措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全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公司的人、机、环处于和谐,并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 保证和促进公司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1.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管理创新入手,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技术创新工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路,为公司持续、稳定、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从基础工作抓起,既抓硬件也抓软件,不断强化硬指标,努力改善软环境;

4.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奖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广大员工的创建工作热情,全面提高公司安全标准化整体达标水平;

5.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负责人具体抓,专业人员现场抓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实行“责权利”相统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制。

六、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与网络体系,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各部门、车间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部门、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二)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已纳入南通市、如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各部门、车间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各部门、车间要按照“化整为零、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确保达标工作有序推进;把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平稳生产、安全发展。

七、奖惩办法

根据江苏隆昌化工有限公司《经济考核责任制》实施。

第3篇: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1 目的

保证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组织性,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范围

3责任

企业安全小组负责制定方案,企业安全总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4 内容

4.1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1)企业成立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

2)企业总负责人直接管辖,企业安全员负责处理该机构日常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宜,涉及重大生产安全或环保事件须经企业总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成立成立安全小组,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组成,协助安全环保部管理企业生产安全,共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共同应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

4.2制定安全管理方针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方针。

2)通过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让该安全方针深入员工思想,提高意识。

3)于企业厂区显著位置标注该方针,时刻提醒员工。

4.3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负责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相应部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后按照企业管理文件要求编辑成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须贴挂于墙上,方便员工阅读,警示。

3)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类安全制度修订后须及时公告。

4.4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1)制定各岗位人员生产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工艺安全制度,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2)通过培训学习,使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便安全责任溯源追究。

4.5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

1)凡涉及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应收集管理,方便法治管理。

2)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须以实物文本或电子文本保存,方便查询。

3)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保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

4.6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实行分级培训,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

2)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意识和知识,掌握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掌握突发安全事故自我救护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定期组织相关生产安全培训学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4.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1)开展生产安全文化课,通过讲解分析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练习

3)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单、宣传画、标语等加强安全意识。

4.8深化安全双基建设

4.8.1明确生产安全管理基层,深化基层管理力度:

1)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2)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3)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4)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要求,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4.8.2明确生产安全基础,深化生产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的硬件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安全员队伍建设、预案等,涵盖责任体系、硬件建设、机构建设、设施设备、人财物投入、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9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价与管理

1)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明确企业风险评价范围;采取适当的方法和准则进行评价。

2)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企业开展科学真实严格的风险评价,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

3)企业风险评价后针对需要整改的部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基层。

4)做好风险评价记录和安全措施整改记录,注意风险信息的更新。

4.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明确企业危害物品及分类,识别,做好为化学品登记

2)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

3)实行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应急救援物资。

4)设立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危害品档案,方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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