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企待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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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国企待遇降低
2016国企职工辞职报告

2016国企职工辞职报告

是辞职还是不辞职,是很多人在工作之后都会遇到的抉择,做决定的时候心情也会比较纠结。但是只要定下决心,但辞无妨,以下是随笔吧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企职工辞职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国企职工辞职报告(一)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

在您如此繁忙的时候,给您写这份申请,提出辞职,实属不该,但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记得对自己的承诺,所以经过慎重的考虑我决定辞去现有的职务,离开贵单位。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够审阅我的申请,并批准。

我的理念是做一切不可能的事,用实力来完成自己的梦想,现在的工作真的让我不能照顾自己,我希望领导准许我换一个工作环境。交接工作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是我希望在20xx年11月初期能完成工作的交接,希望领导能理解.

在未离开单位岗位之前,请领导正常分配我的工作,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如果因为我的离职而给单位造成的不便,我只能深表歉意和遗憾。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会继续认真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并且希望单位的事业能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辞职人:随笔吧

20xx年xx月xx日

国企职工辞职报告(二)

xx经理: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一封辞职信。由于您对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并且在短短的几周时间获得了许多的机遇和挑战。经过这几周在公司从事市场的工作,使我在美容行业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

公司无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申请 ,并希望能与今年4月6日正式离职。

感谢您给我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感谢您给了我一个能与一群出色员工一起工作的机会,感谢您在我们共同工作的这段时间给予我的支持与鼓励!

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辞职人:suibi8.com

20xx年xx月xx日

国企职工辞职报告(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公司多月以来对我的培养关心和照顾,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我对于公司多月以来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今天我选择

离开并不是我对现在的工作畏惧,承受能力不行。经过这阵的思考,我觉得离我所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远。人如果没有追求,他的生活很乏味,相信公司领导会给予谅解。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项目的开展,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推进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12月15号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辞职人:随笔吧

20xx年xx月xx日

国企职工辞职报告(四)

尊敬的xx总: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首先很感谢----总给我在这里工作与学习的机会,和在优秀的领导下与同甘 共苦的同事们一起工作,心里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每次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 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来到xx公司工作快半年了,在这工作的半年里,每次看到----总你哪忙碌 的身影,特别是----月份那样的辛苦,做为员工心里确实难受,怨自己还没有那 份能力,不能为你分忧,心里很难过! 在这半年的工作中,与公司的兄弟姐妹们在一起努力,一起收获,自己也有 过焦虑和自责。在公司家庭和半军事化的管理制度里,一度让我改变了以前的好 些不良习惯。在这里我能够全面学习管理工作,和综合与实践的经验。然而工作 上毫无成熟感总是让自己很彷徨。安装行业有一句话"工作上如果四个月没起色 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是对的。或许自己并不适合全面管 理这项工作。当一个人敢于直接的去否定自己能力的一个方面的的时候,会让自 己很痛苦。然而我们总是要面对现实,我想我只有重新回到施工现场,去找属于 自己的定位:做一名好施工员,才是我的选择。从工作到现在一直没有这样的感 觉到艰难过, 曾经让我认为自己很能干, 而如今却让自己深深的忧郁, 不能自拔, 也许我真的要学会慢慢成长。

这个阶段向公司提出辞职,对自己也是一个压力,公司正值用人之际,购物 中心的收尾工作和西区项目的启动, 所有的工作在公司上下同事积极努力下一步 步推进。 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工作上安排的合理性, 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 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在好些项目 还未正式启动开始之前,公司在项目安排上能做得更加合理和妥当。在公司未批准前,我一定会在公司领导及工程部负责人的安排下,服从领导 安排工作,做好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 此致

敬礼!

辞职人:suibi8.com

20xx年xx月xx日

国企职工辞职报告(五)

尊敬的x总:

您好!

200x年x月x日我来到xx,正式成为xx公司的一员。对于这一点,真诚的感谢机缘。 截止到今天,已然过去了三年多。在这段时间,和很多优秀的人成为同事,让我受益匪浅,并且我相信在将来也一定会深深的影响我,我诚挚的感谢大家,感谢这个公司中的每一位,因为你们让我成长。

从毕业后我就一直担任公关活动策划和执行的工作,感觉自己的工作一直处在一个比较窄的方面,而我更希望从事比较宏观的营销与广告活动,而在工作中也深深感到自己相关知识的缺乏。思考之后,我决定继续学习以加强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

于是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准备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我也希望自己能以这个为切入点深入系统的继续学习,也得到了朋友和家庭的认可。同时一些朋友也提出了他们的建议:我应该安心踏实的准备复习。我年纪已经不小了,如果今年没有考上的话,再考一年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样毕业后也面临着并不乐观的就业前景。公司现在业务不是很忙,我可以做的工作也不多,在经过一段考虑之后,我决定辞职回家认真的备战考研,这样对于公司来说可以减轻一些负担,同时对我来说,争取了最后复习的时间,最大限度争取今年可以考上。

很荣幸曾身为xx公司的一员,能有机会在这里工作学习,不胜感激!衷心祝愿所有在xx辛勤工作的员工工作顺利,事业有成!最后,为我的辞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并请您谅解我的处境,再一次致谢。

此致

敬礼!

辞职人:随笔吧

20xx年xx月xx日

国企职工辞职报告(六)

尊敬的领导:

我很抱歉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正式辞职。

本来凭借我的性格和多年以来公司对我的培养,我是不能够做出现在的 决定的,可是我还是做出来了,这是我一直不得已的选择。

由于目前从事之工作,无法实现人生目标,体现人生价值,出于对于理想的坚定信念,本着一颗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的热诚之心,本人现提出离职申请。

我始终认为我们公司在本行业里是个一流的公司,不管是公司的规模,管理,企业文化还是对员工的待遇,福利。从还没毕业我就开始关注我们公司,我的许多学长和老乡也在公司就职,虽然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我还是学到很多,作为一个刚刚跨出校门的毕业生来说,能在这样一个国有控股的大公司实习,磨练,是一个很好的经历。 但其工作性质和内容在我深刻接触以后发现确实不太适合我,并且父母都已年迈,家里无人照顾,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在经过深思熟虑以及和父母的商议过后,我在此时选择离开公司,我想对公司和我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这个决定完全是出于个人原因。 除此之外,我也想对公司提出一点个人的意见,复兴12的工作氛围以及环境还是不错的,同事都很友好,并且能够互相帮助,这在本行业里边我认为是很重要的一点,但在选择船舶管理层是我希望公司能够慎重考虑,不仅要考虑到其个人技术水平,还应顾及到其管理能力与员工的亲和力。当然这仅仅是个人意见而已。

我知道在我离开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流下我的眼泪,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只能对公司说对不起了,我实在是不能控制我自己了。

我希望我的离开不能够给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任何的不快,我的能力在公司是数不着的,比我能力强的同时太多、太多,我希望公司能理解我的心情。

我也是迫不得已才做出的决定,我相信各位能够谅解,不和我一般见识。

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只有衷心的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的领导以及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2016国企待遇降低】

敬礼!

辞职人:suibi8.com

20xx年xx月xx日

延伸阅读——离职应办理手续

(1)部门移交(各类文件、办公用品)

(2)财务移交(清算领、借款手续)

(3)行政移交(工作证、钥匙、公共财物等)

(4)信息移交(计算机、硬盘、U盘等)

(5)企管部移交(员工手册、社保关系等)

篇二:2016国企待遇降低
2016国企改革最新消息:25省份国企限薪 部分高管收入腰斩

2016国企改革最新消息:25省份国企限薪 部分高管

收入腰斩

时事政治:公务员考试网为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准备了最新新闻事件:2016国企改革最新消息之25省份国企限薪 部分高管收入腰斩。帮助国考考生了解最新新闻动态,从而积累申论热点,预祝考生备考成功。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向媒体公开表示,自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 标准发放。人社部将督促各薪酬审核部门抓紧核定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单位和企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

在地方层面,记者梳理发现,全国31个省份自去年以来都陆续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今年,海南、甘肃、广西、西藏四个地方也公开表示,相关改革方案已出台实施。有的省份还配套出台了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相关文件。

据公开资料,在全国各地实施的改革中,有河北、山西、山东、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广 东、海南、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等25省份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改革方案,对省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进行限制。

从这些方案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地区都将国企老总的基本年薪限制在了企业职工的2倍以内;同时引入任期激励收入,将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在内的3部分收入限制在了8倍以内。限制幅度最大的宁夏,将企业老总的全部年薪限制在了职工的5倍左右。

央企和地方国企薪酬改革对比

央企改革方案

央企负责人薪酬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新方案。由基本年薪、绩效收入和任期激励组成。

●基本年薪 负责人薪酬是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基本年薪是按月发放。

●绩效收入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的效益,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发放。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年薪2倍。

●任期激励 3年一任期,在任期考核基础上,按照不同系数确定发放标准。但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收入的30%。

地方国企改革

从各地改革方案看,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均有调整,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部分省份除了降低基本薪金外,也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

●浙江 国企负责人薪金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调节系数确定。省管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将减少31.5%。

●广东 国企负责人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薪酬下降超过30%,与职工薪酬差距缩小至6.5倍。

●宁夏 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较改革前下降13.5%,与职工平均差距缩小到5倍左右。

●湖北 企业在岗职工当年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 盘点

地方国企高管薪酬如何改?

调薪酬结构 增“任期激励收入”

从各地已公布的改革方案中,记者发现,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均进行了调整,过去年薪只有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改革后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任期激励收入的引入,可以激励国企负责人在任期内取得更多好的经营成绩,不至于出现企业亏损仍可以拿高薪的情况。

据中央的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从年薪结构及所占比例来看,大多数省份将任期激励收入的比例设在年薪总水平的30%。同时,广东省,降低基薪外,另一方面是加大绩效考核,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

地方国企改革

从各地改革方案看,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均有调整,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部分省份除了降低基本薪金外,也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

●浙江 国企负责人薪金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乘以年度考核系数、调节系数确定。省管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将减少31.5%。

●广东 国企负责人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薪酬下降超过30%,与职工薪酬差距缩小至6.5倍。

●宁夏 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较改革前下降13.5%,与职工平均差距缩小到5倍左右。

●湖北 企业在岗职工当年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 盘点

地方国企高管薪酬如何改?

调薪酬结构 增“任期激励收入”

从各地已公布的改革方案中,记者发现,国企负责人薪酬结构均进行了调整,过去年薪只有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改革后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任期激励收入的引入,可以激励国企负责人在任期内取得更多好的经营成绩,不至于出现企业亏损仍可以拿高薪的情况。

据中央的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从年薪结构及所占比例来看,大多数省份将任期激励收入的比例设在年薪总水平的30%。同时,广东省,降低基薪外,另一方面是加大绩效考核,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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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国企待遇降低
2016国企降薪名单,国企降薪改革实施现离职潮

2016国企降薪名单,国企降薪改革实施现离职潮

2016年年初开始实施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适用企业总计72家,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国资委首席专家李锦分析,当前部分国企薪酬发生的变化,与企业生产形势有直接关系,因为企业预拨的工资总额与经济形势的变化相一致。2016年金融危机时,有些国企只有一般的降薪要求。现在有了可操作的制度,效益与薪酬挂钩也就能贯彻落实了。

李锦同时强调,一些国企全员降薪可能会给基层员工带来消极情绪,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过去是干多干少一个样,现在把效益与个人薪酬进行挂钩,可以让员工关心切身利益的同时,也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更有利于调动职工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适用《薪酬改革方案》的部分央企名单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鞍钢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国企降薪离职潮事件 职工福利该不该减

郁闷半年了。从2016年初开始,林红(化名)每个月只能拿到2000多元的基本工资,以前每月都有的960元的月奖已不见踪影。林红是石油系统的一名员工。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月奖和绩效奖组成。受石油系统全员降薪影响,她们单位今年可能在月奖和绩效奖中,选发一项。

在一家石油钻井公司工作的职工陈辉(化名)对于经济环境感受得更为直观。由于项目工作量不足,这位经常“漂”在国外的小伙子今年干脆待在了国内。

陈辉说,他所在的公司属于工程公司,主要根据工作量决定奖金和绩效的发放。现在他的基本工资是3000元左右,公司一位副处级领导的基本工资也只有4000多元。绩效减少的确对他们产生了很大影响。

受经济形势影响采取降薪措施的国企不只是石油系统。

从5月开始,此前四次加薪的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了薪酬回调。据某地方铁路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他所在的工务段人均降薪300~400元,内部流传的降薪理由是公司亏损。

5月22日,神华集团的官方微信发布公告,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大幅下降及电价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神华集团2016年会按全员工资总额的10%下调员工的薪酬总额。

国企降薪离职潮 中国联通董事长月薪8000

央企高管月收入仅为8000元,你相信吗?2016年两会期间,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自曝月基本工资不超过8000元,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为何这些别人以为的高收入群体工资竟然还没有过万?

2016年1月份《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开始实施。自从降薪令下达后,国企就开始出现了离职潮,不少人因为工资变低、福利变差都逃离了曾经人人羡慕的国企。

降薪方案是怎么实施的?为什么国企高管的工资会这么低?对于具体的实施方案,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解释称,方案实施后,国企负责人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绩效收入原则上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任期激励是指3年一个任期,不能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的30%。

有人担心此轮国企高管限薪是否会“牵连”到普通职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表示,本次薪酬制度改革仅针对企业负责人,并不针对企业员工,国企不能对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

篇四:2016国企待遇降低
2016涉农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遏制涉农职务犯罪促进新农村科学发展

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中央、省、市及地方政府扶持“三农”发展力度的加大,各类惠农支农款项和村集体发展资金等日渐增加,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的农村基层干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这些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由于掌管着各项发展资金的分配落实,有少数村干部利用这种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涉农资金,出现了“建了家园,倒了村官”的现象。特别是近两年,各地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明显增多,2016年至今,我院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2件52人,其中查办的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24人,占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46%。可见,目前村干部在新时期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有违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村干部职务犯罪具有新的特点

经过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与传统的职务犯罪相比,一是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它主要发生在现阶段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和优惠政策上,且犯罪数量呈高发势态。另一方面,村干部共同犯罪较为突出。2016年元月至2016年,农村基层组织贪污贿赂犯罪21件21人,其中村书记、主任、文书共同贪污的就有19件19人,占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90%。因此,查处一起村干部犯罪,往往会直接影响村支两委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是我们最感到痛心的,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今后我们抓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从作案手段和对象看,这些村干部犯罪与传统的犯罪相比,已经从侵犯集体利益转向了侵犯农民权益上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利用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贪污国家的征地补偿款。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一些村干部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利,隐瞒国家补偿给集体和农户的实际征地款,并将瞒报的补偿款进行私分,侵占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如2016年我们查处的我县五山镇昝家铺村贪污案,村书记与主任、文书,在国家武康铁路复线建设征地中,将拨付给村集体的补偿款从中扣除,然后私分,数额达十余万元;还有的村干部在办理征地偿过程中,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以送礼送情的名义克扣补偿款,实则全部落到自己的腰包;更有甚者,少数村干部直接降低国家补偿标准和金额,从中套取贪污国家发放给农户的补偿款。

二是利用本村建设工程,进行贪污受贿活动。“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和村委会用房改造,是新农村建设的工程,本是为民谋福利的工程。巨大的工程建设投资,成为一些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在这些工程中,他们利用各种手段为自己捞好处,有的通过工程发包,向承包商索贿受贿,如原城关镇赵家坎村支部书记周某在管理该村“村村通”工程中,先后从承包商手中收受贿赂2万余元;还有村干部在工程中,采取较为隐秘的手段进行贪污。如原冷集镇陈家山兼塔园村书记许某在从镇财政所领取路网奖补资金的过程中,将财政所已扣除的款项,再拿回村财务列支,并将重复报帐的2万元放入了自己的腰包。又如原冷集镇陈家山村书记汤某采取收取国家物资补贴不上帐、对水泥供货商和工程施工方单线联系故意制造混乱,个人从中贪污。而有的村干部却利用“村村通”工程,从中明目张胆地贪污公款,如2016年办理的城关镇龙家湾社区文书李某在经手本县下拨给该社区“村村通”水泥时,私自将价值一万多元的水泥安排用于个人建房。

三是利用国家项目和惠农政策,骗取专项资金。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和粮食直补等政策,是党中央惠及百姓的英明决策,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深得农民群众的拥护。但少数村干部在执行这项政策时,想方设法地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中谋取私利。有的虚报耕地面积,套取国家的粮食直补款,有的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合谋,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极大不满,甚至引发了群众的集体上访。如09年办理的原庙滩镇石库村书记王某、文书吴某伙同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赵某虚报退耕还林面积50余亩,套取国家补贴款4万余元据为已有。

四是侵占国家拨付的救济、救灾、扶贫、优抚款。农村基层干部本应是农民勤劳致富的带头人,但令人可恨的是,一些村干部他们不仅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反而利用职权,将黑手伸向了国家对贫困户的扶助款上。有的村干部对于残疾人几千元的危房改造款也不放过,为达到目的,他们骗取残疾人的印章,自制领款凭条,从中贪污危房改造款;还有一个村的干部为了给自己的私车买汽油,随便找个年老多病、儿子服兵役的孤寡老人作为优抚对象,写个报告到民政局申请救助,并将申请来的救助款贪污;有的村干部以农民的名义向民政部门虚报名额,申请低保款,然后进行截留和侵占。有的村干部将不具备低保条件的近亲属申请上报,自己得利。甚至以他人名义上报,申报成功后,将领得的低保款占为己有。事后却告诉申报的农户,民政部门没有批准。不仅直接侵犯了农民利益,还造成的农民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误解和怀疑,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对国家的感情。更为严重的是,少数村干部居然将国家拨付的救灾款截留一部分,自己占有,全然不顾受灾户的实际困难。如我院查办的原石花镇界牌垭村书记、主任、文书贪污窝案和庙滩镇石库村书记、文书贪污窝案就存在上述情况。

五是其他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花样繁多。少数村干部,不是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反而一心一意在找政策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躲避群众和上级的监督,只要想用钱,只要能来钱,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都敢做,全然忘记了党纪和国法。他们中间,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做假帐,有的收入不上帐,有的重复报帐,有的在为群众办事时,人为设置障碍,收钱收物,吃拿卡要,有负党和群众的重托。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

一是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查办的24名村干部中,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有18人,占总人数的75%。

二是国家大量惠农政策的出台。各项专项资金庞大,种类繁多,管理部门和环节多,部门与部门之间执行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一致,加之监督不明确,责任不到位,而导致涉农犯罪处于高发状态。

三是长期以来,农村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检察机关侧重查处国家机关、国企领域职务犯罪,认为农村领域财务不规范、麻花帐,涉案金额小,证难取,事难查,而偏轻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工作,致使极少数法制观念淡薄的村干部,相互勾结,破坏惠农政策,贪污专项惠农资金,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四是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目前,惠农部门多,政策与惠农资金运作方式多样化,有些乡镇财政部门虽然有审计监管专班,但偏重事后监督审计,没有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有的村级财务管理小组形同虚设。各种大型惠农工程、便民工程,只是事后听有的村干部说下情况,便通过审核,这也是产生腐败因素,致使有些极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从中贪污各种惠农专项资金。

三、加强对村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刻不容缓

【2016国企待遇降低】

村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工作苦,待遇低,费力费神,可谓劳苦功高。少数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而落马,其实是党的损失,是村集体的损失。因此,预防村干部犯罪,是对干部资源的保护,是对我们党执政地位的保护,也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因此,必须要加强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我们建议,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对职能部门如乡道所、财政所零户统管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的地籍管理股(科),实行责任细划,责任到人,进行责任跟踪管理,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做到有法纪可依,有据可查,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二是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理财小组职权,要在管理制度中得到充分明确,实际操作中要体现理财小组的监管作用,并建立理财小组向镇纪委汇报制度,有较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三是严格把好用人关。在村干部换界选举时,上一级政府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结合平时人才培养计划,准确把握选举关,把思想过硬、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强、作风扎实的人才推荐给群众选到基层领导岗位上,对少数个别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

四是打防并举。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提高加大打击和预防犯罪力度,特别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延伸到农村基层组织,要紧密结合办案实际,注重在针对性、实效性、持久性上下功夫,力求取得震慑、预防双重效果。

五是要逐步改善村官的待遇,减少村官犯罪诱因。目前,我县村官各项工作任务很重,而待遇普遍较低,县财政和各乡镇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村官待遇,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少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犯罪。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加强对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我们相信,只要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加强学习,减少贪念,才可能真心为群众服务,就可能有心思带领广大农民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编辑:圆圆)

篇五:2016国企待遇降低
2015分配制度改革

第1篇: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矗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锄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2篇: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断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彻底取消农业税,大幅增加涉农补贴,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大幅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态势开始显现,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还在深入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3、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的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6、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8、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保护存款人权益。严格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10、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11、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水等公共资源出让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

12、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13、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16、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17、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十二五”期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达到75%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按质量标准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000万户以上,实现全国游牧民定居目标。

19、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0、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2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粮农和种粮大户倾斜。完善林业、牧业和渔业扶持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细化和稳步扩大农村金融奖补政策。

2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对240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按照人均2300元(2015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到2015年扶贫对象减少8000万人左右。

2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技术保障,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6、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完善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27、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28、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抓紧出台规范改革性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29、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继续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30、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31、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

32、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33、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4、突出重点,强化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35、深入宣传,注重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深入宣传坚持科学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3篇:中国30年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我国的分配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效。

一、30年我国分配制度变迁轨迹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体制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我国的分配政策在不断地调整,分配体制改革在一步一步地深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由于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平均主义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分配体制的最根本特征。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提出要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变,即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经济建设上来。针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质;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克服平均主义是"文革"之后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的。随后农村普遍地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原则,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农业生产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1984年10月召开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要由农村转向城市,把如何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增强企业活力就需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在企业内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要打破平均主义,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就要求破除同步富裕的观念。也只有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宏伟目标。《决定》分析了建国之后我国生产力发展缓慢,企业经济效益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要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从微观上对城市分配制度改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就是:1。"企业职工奖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2。"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3。"在企业内部,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当前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要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使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可以说,企业内部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从此就彻底失去了制度基础。

在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还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作了深刻而详细的阐述:1。要坚决反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就是"长期以来在消费资料的分配上存在一种误解,似乎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劳动收入比较多,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而且指出平均主义的严重后果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生产力"。2。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主义和同步富裕。"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3。达到共同富裕的办法就是"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4。对于各类贫穷的人要给予积极的救济、扶持和帮助

,"必须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实行社会救济,对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积极扶持,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它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5。论述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的,是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反对平均主义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让一部分个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勤奋劳动和诚实经营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也标志着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三)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地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分配的性质和结构。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这也就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顺应这种历史潮流,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具体而言,就是:1。在收入分配方式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2。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4。"对于过高的个人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对以非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要依法严厉制裁。"5。当前收入分配中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互相攀比",要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6。从分配量上来看,要保证两个不超过,一个就是"保证社会消费基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可分配的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另一个就是"职工平均工资奖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生产和分配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就是提出了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它分配方式存在和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公平,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雏形,是收入分配理论的巨大进步,多种分配方式更进一步具体化。

(四)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大突破。也就要求进一步回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执行什么样的分配政策。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分配体制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收入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可见,其它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是并存的,而且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2。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首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4。在继续执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的前提下,"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5。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6。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形成正常的晋级和工资增长机制。"7。"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企业工资制度。"8。提出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规范化。9。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上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和把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分配政策上主要有三大突破:一是突破了十三大提出的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一次提出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其它分配方式在整个分配方式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在公平和效率这个二难选择上,突破了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问题。

(五)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9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就是生产要素要不要参与分配,这个问题在十三大报告中已经提出来了,但未能取得突破。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就是如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和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比较详细和完善的分配政策:1。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2。"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共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5。"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6。"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199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上有了的突破,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突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一样只获得工资,收入与贡献不挂钩导致的收入偏低问题,也是贯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

(六)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我国的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2、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继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继续坚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贯彻这一原则的途径就是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4、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5、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6、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表现在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七)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针对我国分配领域中的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要点:一是在继续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前提下,第一次提出了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二是提出了要提高"两个比重",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四是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的变迁,可以清晰地看出其演变轨迹,这就是:打破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以按劳分配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董事会、经理层等经营管理阶层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这一路径体现出明显的从计划经济分配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分配体制的特征,体现出更加关注民生的特征。

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

30年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居民收入来源看,非劳动收入量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收入来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居民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单一劳动报酬制,非劳动报酬几乎为零。唯一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就是银行利息,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10、6亿元,人均为22元,人均利息收入不足1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非劳动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1990年,非劳动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达到344元,占当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78%,到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的非劳动收入已经达到3733、1元,占当年可支配收入的27、08%。我国农村居民的非劳动收入1990年为29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3%,2015年农民的非劳动收入达到了385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30%。从发展趋势来看,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二)从分配方式来看,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分配方式,只有劳动一个生产要素可以获得收入,即使劳动也并不是按贡献分配的,而是按照平均主义方式进行分配。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我国多种所有制格局的形成,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除了按劳分配方式之外,还出现了新型的分配方式,如按资本、技术、管理等分配,初步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

(三)从分配过程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劳动者收入与其贡献的正相关性越来越强。对农民来说,一是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法。随后我国又免除了"农业三税",从事农业的农民不需要为国家缴税,相应地也就取消了以前和税收连带征收的各种费用,农民的劳动与收入直接挂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多劳多得。二是一部分农民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到城市,获得了更多的工薪收入,他们的工资基本上是按照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和每个人的实际贡献形成的。三是一部分农民兴办了企业,获得更多的农业以外的经营收入,还有不少农民成为企业家,获得了更多的非劳动收入。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一是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进行了深刻的制度变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深化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改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收入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不复存在,职工收入与每个人的绩效在更大程度上挂钩。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的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职工工资与职务级别等与其贡献、职责等相联系。三是一部分城市劳动力从事个体、私营企业活动,其收入状况直接与企业效益相联系。总之,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与其贡献相关性愈来愈强,直接刺激了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

(四)从分配结果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和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从生产力发展来说,我国从一个短缺经济国家转变为物质和服务产品极大丰富的国家,诸多工农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或前列。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底,我国钢材、水泥、煤炭、化肥、棉布、谷物、肉类、籽棉、花生、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从人民的生活水平来看,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提高,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3786元,是1978年的40、19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是1978年的30、9倍。正是由于收入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如衣食住用行等各个方面都得到极大改善。从综合国力来看,也有了极大增强。2015年我国GDP总量已经达到24、95万亿元,是1978年的68、46倍。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各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11位上升到第4位,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在188个国家中位居175位,提高到2015年在20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129位。

三、当前我国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我国分配领域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收入差距过大。30年来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及内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及部分行业内部收入差距呈现逐年扩大趋势,目前已经进入过大区间,而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有可能产生两极分化。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律自身作用和影响、二元经济结构及政策、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灰色收入及非法收入的存在等。【2016国企待遇降低】

(二)分配秩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分配缺乏依据。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处于一个转轨的过程中,旧的分配体制被打破,而新的分配体制还未建立起来,结果导致收入分配缺乏依据,既不是按劳分配也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按劳分配的社会条件、技术条件等还未达到,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条件也不完全具备。因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前提是具有充分、公平竞争的生产要素市场,只有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才能形成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的市场只能产生扭曲的价格。目前我国生产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般劳动力市场竞争过度,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力处于不对等的谈判地位上,导致普通劳动力价格过低;企业家市场还未形成,定价机制不合理;土地市场不规范,内部交易仍然存在,导致土地价格不合理;资本市场残缺不全,资本利息率实质上处于双轨制,一方面国有银行基本实行的是同一利率,另一方面,地下融资规模庞大,利率差别极大。总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前提不完全具备,结果导致我国目前的分配依据缺乏。

二是政府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一方面,从全国来看,不同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差别过大。从同一地区内部来看,不同部门公务员收入差距也非常大。另一方面,工资外收入不规范。最近公务员工资实行改革以后,总体上看,公务员的收入规范化程度提高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奖金津贴名目繁多如季度奖、年终奖、业绩奖以及各种过节费仍然保留,有的地区实行了车改,有的地区没有实行;有的地区以经济适用房的形式解决公务员的住房,有的地区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差别很大。

三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我国事业单位千差万别,收入分配状况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全额拨款,有的是差额拨款,有的是自收自支。问题不在于这些,而在于有些单位既享受全额拨款,又利用自身条件搞创收,为职工滥发奖金福利;一手拿政府补贴,一手得市场好处,其结果不同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大相径庭。

四是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秩序混乱。从全社会来看,同为国有企业,竞争性越充分,则收入越低,垄断程度越高往往收入越高,职工收入与贡献相关性小而与其所在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相关性大,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职务消费不规范,没有约束。在同一国有企业内部,存在二元分配体制,同为国有企业的员工,付出同样的劳动,如果是合同工,则工资高,福利待遇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是农民工或其他属于"临时工"性质,则工资低、没有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只因身份不同产生了巨大收入差距。

(三)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中的公平是指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分配中的不公平就是等量贡献没有获得等量报酬,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贡献大,获得的报酬少;另一种情况是贡献小获得的报酬多。初次分配中的不公主要来自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生产要素价格机制不完善。再分配中的不公,一方面主要来自于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即依靠财政再分配获得收入的职工存在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不同级别之间收入差距过小,如国家机关司jú长的工资是办事员的不到一倍。另一方面来自于转移支付中的不均等,如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不同的社会保障政策等。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选择

(一)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生产要素市场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不健全的市场必然扭曲生产要素的价格,导致分配不公。市场是各种价格的最好发现者,不管是政府定价还是垄断价格都会产生价格失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继续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形成和完善企业家市场,发现企业家的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发现土地价格;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发现资本价格;进一步打破垄断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形成发现一些现在还处于垄断地位的重要商品的价格等。

(二)继续完善对居民收入的调控机制。一是要尽快建立个人收入的信息掌控机制,建议由税务部门尽快编制个人收入信息码,或者赋予个人身份证号以收入信息的功能,每个人一出生就有一个固定的号码,所有的收入信息都可以通过这一号码反映出来,由税务机关掌控,这是杜绝偷税漏税的基本前提。二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物价水平、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差异比较大,同样的收入在西部地区属于高收入,而在东部地区则只能属于中等水平,因此,建议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起征点。三是要强化合法收入的理念,只要属于合法收入就要保护。

(三)继续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体制。一是要建立城乡等值区域等值的社会保障体制。所谓城乡等值区域等值并不是指收入水平完全相等,而是不同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居民享受到相同的社会福利。二是要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就业是收入的保障,有效就业不足是我国城乡贫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要缓解贫困,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劳动力的有效就业问题。三是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力文化技术素质不断提高的机制。包括逐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由9年制义务教育逐步过渡到12年制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特别是要形成职业教育的政府、企业等多元支持体系,并进一步完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第4篇: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

1、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当前,要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2、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的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透明度;从实际出发,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改革方式和办法,务求实效;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要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3、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职工积极性的企业用人和分配制度。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各省(市、区)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上走在前列,率先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其他各类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步伐,尽快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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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1、调整企业组织机构。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各类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企业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掌握。

2、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各职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应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对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对管理人员竞聘的岗位和条件,要根据需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提前公布,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或测试,公开答辩、公正评价、公示测评结果,按企业制定的竞聘办法决定聘用人员。实行领导亲属回避制度,企业财务、购销、人事等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聘用企业领导人员的近亲属。

4、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评。企业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也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对考评结果的确定,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考核为主,参考民主评议意见。

5、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对年度或任期内考评成绩优秀的管理人员应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评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警示和处罚。任期内不称职的,可以通过企业的规定程序予以提前解聘。企业根据实际,可在健全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实行淘汰下岗制度,真正形成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

6、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对关键、特殊岗位的管理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

1、保障企业用工自主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决定用工数量和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企业接受人员。

2、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所有职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各项工作,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根据考核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3、优化劳动组织结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科学设置职工工作岗位,测定岗位工作量,合理确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减员增效,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推行职工竞争上岗制度。对竞争上岗和在岗职工,进行岗位动态考核,并可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和完善内部淘汰办法。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及未竞争到岗位的人员,企业应对其进行转岗或转岗培训。不服从转岗分配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企业可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形成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

5、加强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内部劳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管理的配套规章制度,规范奖惩办法,严肃劳动纪律。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应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6、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富余人员较多的企业,要采取主辅分离和鼓励职工自己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等多种途径,加快人员分流。富余人员未分流前,富余人员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再招用新的职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富余人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和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依法实行经济性裁员。

7、健全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企业要形成培训与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大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对按规定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工,应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进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加强职工在岗、转岗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创新能力。

四、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1、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推行股份制改革,在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允许职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分配。

2、改革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企业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企业应依法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获取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允许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采取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其他分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应该坚持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4、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在企业内部分配上逐步引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双方协商,合理确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与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5、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把工资总额中的部分补贴、津贴纳入岗位工资,提高岗位工资的比重。降低固定工资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重,提高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比重,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在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收入中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的比重应占较大部分。

6、实行适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激励和分配制度。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分配办法。对有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项目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和激

励形式。企业可采取特殊的工资福利措施,引进和稳定少数关键专业技术人才。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

7、完善对营销人员的分配办法。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状况和销售特点,确定营销人员的任务、责任和分配办法。营销人员的收入除了依据其完成的销售收入量而定外,还要与其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紧密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库存一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一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营销人员的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五、做好过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1、领导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作为当前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切合本企业实际的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要把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改革到位,努力取得实效。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一场深刻的经营管理革命。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职工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同时,要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对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审慎对待,认真解决。要关心职工生活,特别要关心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各部门要支持企业推进内部改革。各级经贸委和人事、劳动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对策,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主动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典型经验,以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篇六:2016国企待遇降低
2016年商务局工作方案4篇

第1篇:县商务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全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8678万美元,同比增长11%;实际利用内资29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外贸出口1.03亿美元,同比增长9%;引进亿元以上项目7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个,国内500强或央企项目1个。

2.六支专业招商小分队年度内分别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或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合同项目(单个项目不得低于3000万元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且实际进资3000万元以上或500万美元以上。

3.县领导与单位招商任务具体见附表。

二、项目认定

(一)与县政府签订正式合同方可认定为招商引资项目。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工业项目:突出围绕矿产品深加工、机械制造、轻纺、电子照明等产业及其相关上下游配套产业,县领导和一类单位引进合同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二类单位引进合同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2016国企待遇降低】

2.农业产业化项目:连片种植2000亩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3.现代服务业项目:新建四星级以上标准且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酒店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开发、福利院等公益事业项目;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的金融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并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物流仓储项目。

4.增资扩产类项目: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竣工投产后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含技改项目);往年度已完成注册资本金,年内追加进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

5.其它项目:总部经济、结算中心项目年纳税达5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

【2016国企待遇降低】

(二)不予认定项目类别:上级专项补助和政府出资项目;砖厂、探矿项目、林产品初加工、单个小水电开发、农产品初加工、采石厂、房地产、未进行深加工的原矿开采等项目;租赁厂房的加工车间和租赁房屋的三产项目。

(三)项目分享政策:

1.1亿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分享;

2.县领导可与单位分享招商成果。1亿2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享县领导或单位不得超过2个;2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享县领导或单位不得超过3个。

三、工作措施

(一)拓宽招商渠道

1.领导招商。县四套班子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要从早作出计划安排,定期带队走出去,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部门招商。各单位要对照任务要求,精心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名单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商务局。

3.产业招商。要紧紧围绕我县轻纺、机械制造、电子照明、电子商务、矿产品深加工、农业产业化和文化旅游等产业进行招商。县工信局、矿产局、商务局、农粮局、旅游局、林业局等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和重点产业,争取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集聚效应强、外向度高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4.专业招商。专业招商队员原则上在后备干部队伍中选拔。(专业招商队考核管理办法另文下发)

5.园区招商。充分发挥工业新区的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成立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部,实行企业化管理,根据工作实效进行绩效考核。

6.委托招商。积极发挥各级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商缘优势,充分调动各界人士支持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加强与重点招商区域的经济联系与信息沟通,着力推动一批企业、行业、产业成建制转移至我县,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各界人士,由县政府聘为县政府经济顾问。

(二)加快项目洽谈

县开放办要每月梳理重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对意向明确、沟通充分、洽谈成熟的项目,要及时召开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报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切实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

(三)优化安商服务

县国土、规划、发改、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通力协作,把安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为企业解决项目落地投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成立园区安商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从监察、组织、宣传、机关工委、贡江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抽调组成。严肃查处破坏招商、安商环境的人和事,为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

四、考核办法(新项目计分,历年引进项目不计分)

(一)分数计算

1.项目基础分(10分)

(1)每月提供招商信息1条,每少报一条信息扣1分;(2)全年外出招商次数(以〈外出招商报告单〉为依据),每外出招商1次1分,最高5分。

2.项目签约分(40分)

与县政府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框架协议不予计算。

3.项目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分(20分)

(1)项目完成注册(10分);(2)项目完成税务登记(10分)。

4.项目进资分(30分)

按完成下达进资任务数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所超比例加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不封顶。

(二)考核机构及投资认定

1.机构组成。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农粮局、林业局、规划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商引资考评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县商务局牵头负责考评工作;农工部、农粮局、林业局、果茶局负责核定农业项目投入情况;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核定土地投资情况;工信局负责核定机械设备投入情况;规划建设局负责核定厂房、宿舍等基础设施投资情况。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考评复核小组,进行年终考评工作复核。

3.投资认定。(1)一产项目实际进资认定:主要指用于该项目建设的土地(山地),房屋附属设施、道路、土地平整、供水、供电、四周土棚、项目专用车辆、农业机械设备及建园过程中的种苗等资金投入。(2)二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认定:主要指用于该项目生产经营的土地、厂房、宿舍、附属建筑物、设备、供水供电设施等投入,不直接用于该项目生产经营的投入不纳入考核,采购设备以国内商家销售发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为确认依据,投资商从总厂运来的不计价设备,按本年度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70%计算;(3)三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认定:主要指用于该项目的土地、房屋建筑、设施设备投入;(4)现汇进资确认:以市外汇管理局反馈数字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五、经费补助

1.重点单位招商队及专业招商小分队经费补助。

达标补助。对招商引资考评分达70分以上的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

进资补助。对当年开工建设,且完成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的项目,按以下标准补助工作经费: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补助2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补助4万元;1亿元2亿元的补助6万元;2亿元3亿元的补助8万元;3亿元5亿元的补助10万元;5亿元以上的补助12万元;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补助15万元。

突出贡献补助。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央企、国企、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且当年开工建设的(指至少开挖厂房地基)另予补助10万元。

增资扩产补助。在合同约定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正常生产后再增加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补助引进单位工作经费2万元;1亿元以上的,补助引进单位工作经费4万元。

此外,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和单位按要求引进项目的,参照以上补助标准执行。

2.招商引资个人奖励。(1)信息奖: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或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招商信息,并促成项目签约注册并完全进资,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介绍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给予奖励2万元;1亿元2亿元的给予奖励3万元;2亿元3亿元的给予奖励4万元,以此类推(外资项目按照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2)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在招商引资考评达标的单位和专业招商小分队中评选若干名招商引资先进个人,每人给予奖励6000元。

六、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优化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效事关全县加快改革振兴、建设幸福的大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招商方式、降低招商成本,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善于捕捉招商信息,不断加大推介力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都是服务形象”的安商理念,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安商“一条龙”服务,强化商务秘书全程代办,切实解决项目引进、建设、投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大力营造安商、亲商、护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2.加强调度,推动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调度力度,常态化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县开放办要充分发挥牵头调度作用,每半月梳理、分析、调度各单位、小分队招商工作动态,建立健全招商资源数据库,不断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台账、客商目录,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向性和针对性。每季度由县主要领导召开招商引资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相关单位、招商小分队工作情况、安商服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时督办整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实效。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对重点单位和专业招商小分队进行考核,对未签订项目的单位分管领导实施离岗专抓招商,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年终考评排倒数后三名的单位和最后一名的专业招商小分队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引进重大项目,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第2篇:全县专业招商队工作方案

为加强专业招商队的管理,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助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部,实行企业化管理,根据工作实效进行绩效考核。招商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和经费考核参照专业招商小分队执行。

二、目标任务

六支专业招商小分队年度内分别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或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合同项目(单个项目不得低于3000万元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且实际进资3000万元以上或500万美元以上。

三、招商职责

1.明确招商重点。以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为契机,围绕现代轻纺、电子照明、机械制造(尤其是汽车配件)、电子商务为支柱的重点产业及其相关配套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企业,及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

2.注重招大引强。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国)企和全国民营200强,捕捉信息,找准切入点,开展招商工作。

3.加大推介力度。要充分宣传《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先行先试政策,片区扶贫政策和特有优势,积极推介我县重点招商项目。

4.优化服务质量。根据“谁引进,谁服务”的原则,做好企业签约落户过程中的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促进企业早开工、早投产。

四、工作待遇

专业招商小分队队长、队员工作时间为两年,从2016年4月开始计算,每年度进行考核。队长和队员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县商务局,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在县商务局进行。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招商小分队人员,经考察符合任用条件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不符合任用条件的,可选择调动工作单位。

五、日常管理

1.严格请销假制度,专业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应填写《外出招商报告单》报招商队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签字,专业招商小分队每月在外招商15天以上,每月拜访5家以上企业和客商,专业招商队管理办公室不定期检查专业招商小分队在外招商工作情况。

2.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外出招商返县后,将招商情况及时梳理形成报告,将拜访的企业宣传资料和客商名片作为报告的附件交于商务局。

3.实行月考察制度,每月25日前专业招商小分队提报1个以上来我县投资的意向性项目报与商务局,由县分管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前往企业考察洽谈。

4.每月30日定期召开专业招商小分队成员例会,汇报本月工作进度,拜会客商情况,考察洽谈情况等,分析存在问题,增强招商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5.实行半年小结,对专业招商小分队工作进行小结,半年中未完成1个项目签约的招商队,其下半年的月预拨经费减至50%,年终再进行核算。

七、经费考核

招商经费实行报帐制,每个专业招商小分队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外出招商的差旅费和来县考察客商的接待费,原则上要用公务卡消费;8万元与任务考核挂钩,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的比例予以扣拨。专业招商队参与全县招商引资奖励。

第3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项目范围

(一)活动时间:2016年全年

(二)项目范围:2016年以来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第十一届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中国光彩事业行、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省与北京市国有企业对接洽谈会、中国国际商会投资恳谈会、2016年(深圳)现代服务业招商会等重大招商活动中,我县签约项目。

二、活动项目

以项目为载体,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确保在上述各项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注册率达到80%以上,进资率达到60%以上,开工率达到4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开放型经济工作、工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的日常协调、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主抓、谁落实”原则,牵头承办相关重大招商活动的各单位,具体负责各自牵头承办活动签约项目的调度统计和跟踪推进。每个签约项目要明确一名挂点责任县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份推进计划的“三个一”服务推进机制,为企业落地提供全程跟踪服务(详见附件)。

(三)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分管县领导要经常调度项目的推进情况,挂点责任县领导应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对能立即解决的,要千方百计尽快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明确办结时限;需要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于每月25日前统一提报招商引项目落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召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要及时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报商务局汇总整理后,统一报县政府。县商务、国资、台办、发改、工信、国土、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在招商服务、项目审批、资源配置、环评、图审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安排土地等生产要素资源。同时,要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的协调,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项目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情况列入2016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定期督查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确保项目“落地”不“落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台帐、逐月调度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核查,年终纳入全县开放型经济考核。对注册率、进资率、开工率等项目推进指标未达标的,取消开放型经济综合评先资格。对于无法正常履约的项目,由责任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县政府将在年度开放型经济考评中予以扣分。

第4篇:商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2016年是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承上启下年,也是诚信环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年。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6-2016)工作方案》,《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实施新一轮三年规划的要求,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为契机,协调落实诚信环境组各部门工作责任,凝聚创建合力,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高效有序推进,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树立社会文明风尚,将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成功。

二、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县创建文明县城诚信环境创建组(2016-2016)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创新载体的方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各类诚信创建活动,逐步建立政务诚信、市场诚信、行业诚信、社会诚信体系,确保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诚信教育

以“诚信”建设为目标,提升社会诚信度,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塑造政府言而有信,企业有诺必践,诚实守信的良好局面。

积极开展商务诚信教育。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主题,在全县各类企业以及商业零售、宾馆等服务窗口行业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为顾客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为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做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的经营者”教育活动,引导企业、个体经营户诚信经商,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在企业、个体经营户中开展“规范经营、诚信文明”主题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围绕实现“三无”(质量无假冒、数量无短少、价格无欺诈),开展公共服务业消费满意度测评,集中宣传咨询服务,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消费维权活动动,充分发挥商务“12312”申诉举报平台网络,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培育诚信经营氛围,营造和谐、文明、放心的消费环境;要不断加强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工业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广大员工的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理念。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评估阶级(3月1日-15日)

对照县委、县政府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有关部署,对2016年诚信创建组的工作进行精细分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全面梳理。

(二)整体推进阶段(3月15日-11月30日)

按照创建要求,分头实施,整体推进诚信环境创建工程,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和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三)督查落实阶段(12月1日-15日)

督查诚信环境创建工作展情况,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诚信环境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全面完成创建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把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融合在一起,切实把诚信环境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到不等、不拖、不推诿。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使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宣传,反馈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开展各种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市民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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