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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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总结陈词
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第一篇

辩论赛总结陈词(一)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论点,我方并不否认外界的要求会对我们产生一些影响,但它只能作为一个产考,它并不能最终决定我们的意志,因为一个人,无论他身在何处,他永远能倾听到的是他内心的声音。在开篇立论时我方一辩就给声音下了一个明确的标准,人要忠于内心的声音,这里的声音指的是“有利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违背道德底线的,与社会达成共性的原则、信念和意识。”

如果一个人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听从自己内心的信念与原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思路和观点,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因此遇到事情,不要因为别人的话而改变自己的想法。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的事例、道理,例如:屈原为了内心的高洁品质自投汨罗江、钱学深不顾美国的强行要求毅然回国、布鲁渃为了真理失去生命,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人要忠于内心的声音。

因此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不畏艰难困苦,奋勇渐进。

纵观整场辩论赛,我方一不小心攥住了对方辩友的9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面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忠于可以的误解为参考。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XX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

5、断章取义

6、颠倒主体

战国时期的孟子曾说过一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如果一旦你不能坚持自己的意见,不敢坚持自己的想法,太过于在意外在的想法和要求,结果只会在众人的意见面前迷失了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

面对忠于外在要求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人要忠于外在要求的话,我只能用斯迈尔斯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一个没有原则和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不断随着风的变化而被迫改变自己前进的方向。

辩论赛总结陈词(二)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对方同学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下面我将指出对方同学存在的错误。

1、对方同学告诉我旅游可以调节感情,那我如果失恋了,去旅游就可以挽回我心中的她吗?或者是能再带来一个她吗?如果说旅游可以减少生活中的痛苦,这我相信,但减少痛苦的方法又很多,热衷于游戏的人可以通过沉浸在游戏中、热爱读书的人可以沉迷在书的海洋里、工作的人可以投入在工作中。这与旅游相比难道不更直接有效吗?

2、我方多次强调利与弊不能仅仅从经济方面衡量,而对方同学好像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在说经济如何如何。

3、对方同学告诉我去云台山旅游并没有发现旅游给环境带来的影响,那我请问对方同学,你去旅游时是否要担心危险动物的攻击呢?这些动物都去哪了?难道云台山从来就没有毒蛇之类的动物吗?这难道不是旅游带来的影响吗?

下面我将针对我方观点进行总结陈词:

一、旅游业是一种联系广泛的行业,所以它有着严重的依赖性。经济是旅游业的生命咽喉,如果我们都没有钱,甚至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让我们去旅游,这无异于让公鸡下蛋了。旅游业还要拥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如果国家爆发了战争,那就呼吁外国人来旅游吧,能增加外汇,进而为战争提供支持,这样可能吗?我想,来的也只有那些有自杀倾向的人吧!

二、发展旅游业是对文化的亵渎。每一个文化景点都有着它独特的文化,它是国家的精神,如今,在这些地方人满为患,他们是不是带着高尚的心来学习文化呢?我看应该不是吧!对于广大游客来说,他们的目的是无法揣摩的,也许是为了逃避某个事物,又或者是寂寞、无聊、空虚而来此猎艳。从经济上来说,这样的旅游业成功了,因为它带来了持续的经济收入,但我们的文化呢?它还能经历多久的摧残、破坏呢?

三、发展旅游业给治安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摆在眼前的是交通问题,交通堵塞是每个城市都存在的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旅游业功不可没啊。相比于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就更令人头疼了,而旅客的身影不时出现在里面。在旅游区治安问题尤为突出,扒手、强盗层出不穷,旅客提心吊胆,保安时时警惕。还有怎么样整治像“天上人间”这样的酒店也是迫在眉睫啊!【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四、发展旅游业严重破坏了环境。本是山清水秀的宝地,为了开发旅游区,大量植被被破坏,动物遭受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旅游业带入了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人产生形形色色的垃圾,形形色色的垃圾导致形形色色的问题,如果再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啊!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发展旅游业弊多于利!谢谢!

辩论赛总结陈词(三)

尊敬的评委老师、各位辩友:

综上所述,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而制度则是指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在一个社会中,道德的力量是很强大、很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从内在去约束人们的行为,使人们按照公认的标准处事,从而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它与制度相辅相成,是相互推进的关系。但用道德去治理社会,却存在着明显缺陷,特别是道德对权力的约束是无力的;反过来,权力往往借助制定道德规矩来扩张自身的权势。假设道德能够严厉约束一些人的行为,象陈希同、成克杰、薄熙来这样的蛀虫就不会产生。因此,道德与制度相比,道德的作用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光靠道德约束很难持久,尤其是对一个握有权力的人来讲,在今天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时代,个人的道德是靠不住的,这是由人的自私、贪欲的本性所决定的,不建立一个相互制约的制度来约束,单靠当权者道德自律是根本靠不住的。

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性,对人性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警惕人性之恶。不要相信任何自诩高尚的人,不要相信任何美丽的承诺,不要对道德自律抱有太大的希望。如果没有制度约束,任何人,包括你和我,拥有权力都有可能会以权谋私,追求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大家都不受专制、独裁的侵害,为了大家的利益都得到保障,我们需要建立一整套权力与利益相互制约的制度,对每个人都有约束,包括你我,尤其要限制权力,只有制度才能约束人性的贪欲。 当今时弊,就是空谈人性道德,死守中国两千年的道德说教,拒绝制度创新,将一切约束权力肆虐的有效制度,排斥甚至废止。习主席高瞻远瞩,提出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就是在当前形势下,作出的一项英明决策。

辩论赛总结陈词
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第二篇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反方四辩,来自管理学院的张倩。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是,谁应该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再次重申我方观点,即家庭应该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

首先,从我国现实的基本国情来看,家庭养老仍将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1.7亿人次,约占总人口的11%以上。据有关资料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面对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来说,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危机,而过于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与我国现有的综合国力差距很大,养老问题对于政府来说是超出能力范围的负担。虽然现阶段国家采取了强制性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措施,但这种政府养老只是一种低水平的具有普适性的最基本的养老保障,而且近几年,在社会养老的巨大压力之下,政府也出台了“以房养老”、延迟退休、逐步放开二胎等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从某种程度上说不正是表明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的“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是完全错误的吗?老年人口数量充分发展,而国力还没发展到一定阶段,这种不对称的现状之下,又何谈政府为养老承担更多责任呢?温家宝总理说过:一个问题乘以13亿是个大问题,但除以13亿会变成小问题,所以,在形式严峻的养老现状面前,我们呼吁大事化小,让社会的基本单元,即家庭,为养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其次,从一种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养老问题,政府养老的效果依然不如家庭。一些人认为,只要未来经济发展了,养老制度健全了,养老问题也就可以自动解决了。那么按照此说法,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还有北欧那些贯彻“从摇篮到坟墓”保障的福利国家是不是就不存在养老压力和危机了呢?当然不是。政府的积极而全面的保障让那些福利国家财政的负担越来越重,政府苦不堪言,家庭成员的责任感减弱,无养老压力下子女工作积极性也不够高。所以,丹麦、新加坡、芬兰等福利国家也纷纷开始实行各项政策,如延长退休或者减少养老金发放数额等。可见,在养老问题上,即便是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政府有实力负担更多的全民养老责任,政府养老也不是一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家庭要有担当,社会要来分担,让家庭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最后,从社会传统道德要求和人性化角度来分析养老问题,家庭也应当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中国自古是一个非常重视孝道的国家,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根本。因此,赡养老人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的角度来说都是家庭子女最主要的责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极端利己主义膨胀,见利忘义,道德滑坡,在这种价值观的影响下,孝心爱心逐渐消失,在一些儿女眼中,父母不是养育他们成人的恩人,而是摇钱树,取款机,家庭保姆。从农村到城市,从中年人到年轻人,全社会真正在乎“家庭完整,亲情相伴”的人还有多少,宁可少跟同事吃一顿饭也要在节假日赶回家看看父母的人又有多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爱是一个过程,家庭的爱更需要时间需要陪伴。我们常常大言不惭夸妈妈伟大,但更多时候却在抱怨给妈妈养老是太大的负担,我们常说父爱如山,却很难心甘情愿尽心尽力让老去的爸爸安享晚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动物尚且如此,我们还要气势汹汹地去否认我们这些子女应该承担更多养老责任吗?除了物质保障,精神上的照顾是政府养老永远也达不到的程度。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

辩论总结陈词
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第三篇

总结陈词

按你们自己的架构写啊……主要就是确认达成共识的定义,确认有优势的战场,然后在补充以下没有拿下的战场……好常规……

根据赛前预测对方的点,和自己框架写一个梳理。最主要的是写一个自己立论的一个价值升华。梳理最好还是靠现场

胡建彪曾经说,四辩就是打扫战场的。具体而言,主要是三个任务:对方有哪些伤员,赶紧扑上去补两刀捅死;自己有哪些兄弟受伤了,赶紧抬回来救好;把战利品啊啥的都抢到手,把旗子竖起来。 这段话简明扼要的概括了四辩的3个职能:给予对方立论最后击、给予己方体系最后阐述以及基于辩题的最后升华。话虽如此,但是结辩时间有限,要在短短几分钟内把3大任务都完成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许多优秀的结辩在“破”、“立”和“升华”中,都有不同的取舍。也正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各种风格的结辩在华语辩坛出现。 根据梧桐的观察,结辩风格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种:

1、反驳为主,蕴立于驳:

这种风格的典型是01国辩马来亚大学的胡渐彪,这种风格的特点是把对方的立论从定义到标准到底线到分论点一层层的剥离,或是将对手的逻辑证伪,或是证明对手逻辑偏题。待到把对方的立论驳的惨不忍睹了,最后再收一下,将自己没有说清楚的立论进一步阐述。 这种打法的优点有三:

一、通过最猛烈的进攻,能够最有效杀伤对方立论,让对手辛苦一场辛勤构建起来的逻辑体系从形式上被推倒。

二、现场效果极强,即使是准备好的反驳也能给人以很强的临场

感。并且,相对另外两种风格,这种结辩给予了突发事件(对手新奇立论)充足的应对时间,不至于因为准备过多而束手束脚。

三、对于逻辑性强的辩手,即使语言组织和知识底蕴稍差,也可以不惧任何对手。所以理工科学校和国外辩手比较喜欢这种模式。 但是这种打法也有明显的缺点:

首先,辩论的终极意义在意说服而不是反驳。这种非此即彼的两分法式的总结的手段方式却主要在反驳,其与辩论精神略有相悖。退一万步讲,就算证明对方的论证全是错的,也不代表己方辩题成立啊。 其次,由于时间有限,在着重于反驳的同时,也牺牲了进一步申论的机会,也挤占了价值升华的空间。这使得,在之前己方立论没有说清楚的情况下,一旦反驳不能得手,将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不过总的来说,这种反驳在实战中是非常有效的,胜率也高,执行也相对容易些。关于反驳为主的结辩,胡渐彪在01年的3场比赛给出了近乎是教科书式的3个模板。有兴趣的辩手可以仔细的观看、研究、摸索,然后吸收为属于自己的总结风格。

2、升华为主,蕴驳于立:

很多第一次看黄执中比赛的辩手都会有这样一个感觉:“哇,原来辩论还可以这么打!”但是也有很多辩手会产生疑惑:“他的稿子是不是事先准备然后背一下啊?”

其实这就是很多初学者的误区,认为反驳才是临场的,而陈述则一定是准备的。其实,反驳也可以随意准备的,而申论和价值升华也可【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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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基于现场做的。典型的比赛,可以参看95国辩的林正疆、03国辩的黄执中以及05湖北省赛的邓哲。

这种结辩风格的特点可以做如下的归纳:在结辩的时候,以之前环节所没有的新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今天的辩题,先把己方的之前没说完的逻辑说清,然后更进一步说出新的价值理念。

因此,这种打法的优点就呼之欲出了:

首先,可以有足够的空间和维度说清楚自己的立论,不至于让评委和观众在听完一场比赛之后仍旧不知所云。有些时候,立论在自由辩论没有讲穿,但在总结一下子点破,听众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其次,能带给评委和观众全新的思考。由于引入了新的视角和价值的升华,使得听众在聆听总结的时候不仅仅是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来看一场斗嘴,而是真正的获得了属于自己的思维进化。【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然而,这种打法执行却不是那么容易。一个辩手要想驾驭这种打法,必须有极深的知识厚度和比较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一旦底蕴不足却试图强练升华,不但没什么好效果,还会给人“有背而来”或者滥煽情的感觉。而“新手学黄执中必死”,似乎也成为了辩论圈内的一个普遍现象。

天山童姥刻在石壁上的武功,不允许她的弟子在40岁前去练,并不是因为她小气,而是因为内力修为不到家,强练有害无益。

3、平行驳立:

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总结套路,先归纳总结对方的几处错误,然后

再进一步陈述己方的观点。比较典型的模型可以参看99国辩路一鸣的总结陈词。不看模型也可以,因为大部分的结辩用的都是这种风格。 这种风格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一个“稳”字:它既包含了反驳,不至于现场感缺失,也有一定的区间来化解对方的奇兵;它又包含了申论和升华,所以不像反驳为主的结辩那样只破不立。

然而,这种看似破与立结合的风格却也不是那么好操作的。到底反驳多少,反驳什么?到底重申立论还是价值升华?当破和立都要追求的时候,却会发现也许会陷入没有一个能够讲透的窘境。

并且,稳妥也常常意味着牺牲掉属于自己的特色。从初学者使用的效果来看,又很容易受到准备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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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以为,以上三大种风格本身都是中性的,无所谓谁优谁劣,到底采用何种方式,要根据辩手自己的风格体系,要根据具体的比赛情况而定。但是,无论采用哪种结辩方式,反驳和申论如何进行则都是有规律可循的。

那结辩的反驳该如何进行呢?梧桐将按照优先级进行分析。

最优先:立论的前提,通常表现为定义或标准。在场上往往会发现这种情况,双方的定义或者标准完全不一样,却各自能开展一整套的形式逻辑体系。此时必须先攻破对手的前提,才能开展交锋。

比如CDA复活赛,“人类因勤奋/懒惰而进步”中,正方的“因”定义为“凭借”,而反方的“因”定义为“原因”。此时比赛双方如果不攻破对方

的定义,就根本无从反驳对手的分论点。

而标准的不同也会导致相同的影响,比如08名校杯“拼车出行利大于弊/弊大于利”,正方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交通效率的提高,反方的标准则是是否有利于环保,差之千里,场上根本打不到一起去。

如果把立论比做一棵大树,那么定义、标准就好比大树树根,而树干、树枝都是从树根衍生而来的。如果不把对方从根上刨掉,那么对方的枝叶即使都被砍光,却总还有起死回生的可能。而根一旦被刨掉了,就再没活下去的希望了。

有的时候,立论的前提还可能是一两组数据。比如在“应该/不应该炸毁长江大桥”中,长江吃水深度就成为辩论讨论的基础。

第二优先:对手的防御底线。所谓底线,就是对手退无可退的那条立论以及防守的根基。在有些时候,底线与前提是重合的。

举例子的话,在“网络加强/促进人际交流”,正方的底线就是“网络交流只是现实交流的一种补充,而没有替代性的效果”。如果一方守不住自己的底线,那么自己的立论大厦将可能立刻崩塌。相对应的,如果能把对方的防御底线给击破,也能够摧毁对方的立论。

第三优先:对方的主要火力点或者主要事例,这个很好理解。在抗日电影中,中国士兵首先要干掉的一般都是对方的机枪手,辩论场上也是这个道理,将对手的机枪或者机枪手干掉,就离胜利不远了。 第四优先:对方的次要火力点和次要事例、数据。这一些东西点到为止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做纠缠。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握不清楚辩论的脉络,大局观不强,总是把对方立论中一些很浅的逻辑错误

辩论赛总结陈词
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第四篇

总结

此次辩论赛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在立论阶段,陈述混乱没有条理可言。在立论阶段应出现一些掷地有声的言论一下吸引住观众以及评委的关注力。是他们认同我方观点。还有一点是过于紧张。

二、在自由辩论阶段

首先是一个姿态问题,念稿的情况很严重。其次是一辩在自由辩论阶段完全没有存在感。之后是最严重的问题,没有出现任何一个实例,全部是理论,或者说是空洞的话,这对于自由辩论阶段来说是不可取的。在自由辩论时应当用实力来潜力支持己方观点而不是单纯的只是反击对方的论调。

三、在总结陈词阶段

这一阶段做的很好,有较多详细的事例,应当用到自由辩论阶段。

总的来说这次辩论赛,己方的资料与准备还是很详细的,但是在辩论时没有抓住问题重点,并没有吸引住裁判的注意力,唤起裁判的认同感。在各阶段材料分配使用不合理,三个阶段之间衔接不好。

辩论赛总结陈词
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第五篇

尊敬的主席、各位观众、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接下来我代表正方做总结陈词:

首先,由我重申我方论点,我方观点我们工作,我们快乐。

对方的回答很精彩,但在整个过程当中我们不得不指出对象辩友所存在的问题: 1、情绪过于激动,礼仪欠缺

2、过于紧张,语言失去逻辑,口误频繁

3、偏离核心辩题,纠结于小点,忽视主线

4、攻势过于强横霸道,使评委产生抵触心理

5、只是处处针对对方,把对方说得没什么词儿了,却没有说服评委和观众

6、语言足够华丽但逻辑不足,被人挑出诸多逻辑错误

7、逻辑太过周密,使观众和评委在有限的时间里无法弄清你的逻辑

8、自由辩论时间安排不合理,给对方留出长时间的自由反驳时间

9、辩论时只是对着对方而没有面向观众和评委

其次,工作能给我们带来快乐,在工作当中,我们能发现自身的不足,及时弥补,能发现自身的优点,并且最大化的发挥它,还能通过自我的努力,干出好的业绩,体现自我价值,得到自我的成就感,工作了,心情好了,生活也就越过越有滋味了!

另外比较务实的一点,我们只有工作了,才能给自己,给家人,带来物质保障,如果连温饱都解决不了,那高兴从何而谈呢?由此可见,工作带来快乐。

在辩论过程当中,我方队员通过大量的事例、道理,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即工作方能快乐。

最后,预祝此次辩论赛圆满成功,辩论无罪,无论我们双方辩友如何针锋相对,都只是各持观点不同而已,希望我们在工作中共勉共励,努力工作,开心生活,预祝在座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正方总结陈词结束!

辩论赛总结陈词范文
制度不力应归结于个人因素辩论赛总结陈词 第六篇

范文一:反方辩论赛总结陈词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够代表反方作最后的陈词。刚才,双方辩友都围绕各自的主题展开了精彩激烈的辩论,但是在正方辩友的辩论中我方有两点感受:

1、正方观点过于理想主义。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使自愿的救助都显得力不从心,更不敢奢谈强行施以救助。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总得先有玫瑰呀。

三、强行救助放大了政府的责任风险。追述过往,政府曾经做过很多强行的事情,比如强行结扎,强行人流,强行拆迁等等,为此政府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金钱和威信,如果对流浪儿童再强行救助,流浪儿童的监护责任也就自然地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如果在监护期间再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试问现在政府还有多少金钱和威信可以随意挥霍?中国人口多,发展的积怨大,任何一起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都完全有可能酿成类似于“瓮安事件”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行救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强行是强制的同义词,我认为所有的强制都应该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比如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才是我们的强制对象。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孩子还来一种身心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隐形的,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我们难以估计的。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内心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这种强行救助比不救助更可怕。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谢谢大家!

范文二:辩论赛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一,刚才对方辩友说到过一段时间,城市化就不再城市化了。那对方辩友是不是要告诉我,上海南京城市化了是不是他们的生活质量就比我们低了呢?

第二,刚才岁方辩友说我们的城市化是一个静态过程,殊不知城市化是一个发先问题并不断改进的过程啊!第三,刚才对方辩友说农村变成城市不行,城市变成农村不行,那情对方辩友为我们新中国的建设之一个方向吧!

下面请允许我继续阐述我方的观点,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刚才对方一再混淆概念,我不得不重申城市化和生活质量是两个问题。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社会概念,即面而非点。再者,城市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变为城市,否则社会的发展将要是“灭耕地,存水泥”了。

再者,对于生活质量,生活包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两个方面,所以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也包括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两个方面。下面请允许我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质生活质量角度,城市化在政府规范的指导下,通过人们去力求新的生产,犹如无形手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得以进步,生产关系完善,从而提高了作为物质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一、第二产业的水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看,那事实又是怎样呢?工业革命以后,全球变进行城市化,虽然我国开始较晚,但成绩斐然,从大范围看,GDP数额增长一支独秀,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关系日益完善,从小看,我们从住草房到住楼房,从吃不起窝窝头到能买粮,城市化功不可没啊!

第二、从精神生活质量角度来看,首先城市化让人们集中的生活工作在了一起,提供了一种不断完善车的城市化生活模式,提供了更各种场所,让人们可以地更好交流、沟通。再者,城市化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推动教育文化的发展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再次,城市化过程中,随着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新鲜血液不断注入,人们的观念眼界不断提升,比如说辩论赛的产生就是一例,当然一切事物都不理想的,也并非完美的,城市化也不例外,难免会有弊端,城市化不可能提高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应该从整体的,主流的眼光去看待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当我拿起这张白纸,我希望大家说这是一张白纸,而不是一个墨点啊。最后让我们放眼社会,城市化给人们带来的提高下辖呢日益见,才被作为一次项方针提了出来。感谢我们亲爱的祖国和党委为我们指出了走城市化的道路,让我们沿着城市化的额道路大踏步地想走下去吧!因为千言万语,千事万例均已经证明了,城市化确能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谢谢!

范文三:反方反腐倡廉辩论赛陈词

尊敬的主席、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短短的几十分钟时间里,对方辩友慷慨激昂,大声疾呼,不遗余力,无非就是要告诉大家,人民群众必须供养好人民公仆,只有让公仆活得更加舒坦才不会腐败。辩辞十分精彩,事实却并非如此。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为群众谋利益的人民政府,尽忠职守的公务员队伍,难道是因高薪保证廉洁的吗?任何一个社会,如果缺失法纪威慑,缺乏道德约束,用金钱培育腐败的温床,廉洁从何谈起啊?在此,我要严正指出对方的错误,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正方试图通过填满人的欲望来扼制贪念。对方辩友认为,外在高薪能够增强个人内在修为,使天平向廉洁倾斜。这显然不符合常识认知。高薪属于金钱范畴,廉洁属于道德范畴。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只要用金银财宝,就能堆砌出高尚情操。“若无知足心,贪求何时了?”如果金钱能够塑造道德,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封建皇朝的王公贵族、**的达官贵人,就是普天之下穷苦百姓的大救星嘛。那还有我们共产党人啥事?

第二,正方试图用高薪去满足贪官的欲壑。在一桩桩触目惊心的贪腐巨案中,有的人贪图钱财,有的沉迷女色,有的染指权力,有的甚至陷入赌徒的疯狂。成克杰、胡长清、文强、许宗衡之流,这群滋长在人民政权上的大毒瘤,高薪曾经约束了他们的贪腐行为吗?满足了他们的夜夜风流吗?遏制了他们一掷千金的豪赌吗?“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正是白花花的银子将他们推向罪恶的深渊。金钱的魔力,并没有发挥出对方辩友期待已久的神效,从来都没有将他们拉回廉洁的圣地。

第三,正方试图说明普通公务员不贪的社会就是廉洁。按照普遍价值判断,只有腐败势力不断的被击退,清正廉洁方可毅然前行。一个社会廉洁与否,关键在于腐败趋势能否得到有效遏制。从北魏“以酬廉吏”,宋代“给赐过优”,到清朝“养廉银”制度,历朝历代所谓的“高薪养廉”,不但未能实现“贪风自息”的幻想,反倒圈养出一批批覆灭王朝的巨腐大蛀。历史事实无不证明,高薪遏制不了腐败,廉洁也不是拜高薪所赐。

第四,正方试图强调高薪是促进廉洁的重要推手。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衍生了贪腐?究其内因,是腐败分子丧失了理想、忘却了信仰、抛弃了道德,失去了目标。探其外因,则是制度松弛与缺失、监督范围不够广泛,打击力度还不深入等等。“清正在德,廉洁在志”,无论内因还是外因,哪条是由于薪水没能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造成的?找到病因,对症下药,防腐促廉,当然是要完善法制,严密监督,加强党性教育,提升道德教化。“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廉洁才有真正的保障。

鼓吹高薪养廉论调,是宣扬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推崇高薪养廉理论,是用金钱与贪欲作龌龊交易。贩卖高薪养廉制度,与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我方始终强调,筑牢法制、道德、信仰和荣誉的防线,弘扬“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的主旋律,坚定地与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郑重呼吁:“高薪不可以养廉”。谢谢。

范文四:先成家后立业辩论赛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及观众,也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

几轮唇枪舌战结束,我方观点仍并为所动,并非对方辩友不努力,而是对方的观点实在不足取信。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不以立业为先而奢谈成家者,往往悲哀地陷入两难境地:或者身心俱疲、苦不堪言;或者劳燕分飞、家破业亡。

让我们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立业与成家。伟大导师马克思提出过劳动的异化理论,人创造了劳动又为劳动所统治,立业也属于劳动,于是人受到立业的约束,不得不先立业以完成个人自身的救赎,然后再寻求家庭的组建。请问对方辩友,社会现实的天平都如此倾向“先立业后成家”,对方辩友不懈的努力是否太过单薄呢?

立业还是成家,这不是一道单选题,而只是请你排序。

未立寸业而草率成家,则只能在描绘未来美好蓝图时苍白地承诺“Ihaveadream”;立一方之业而后家成,却可以对伴侣甜蜜地保证“Yeswecan”。

立业是一块考量人能否真正成为社会人、拥有社会生存能力的试金石,达尔文的理论说明择偶成家也需要竞争,那么你是愿意选择一个苗而不秀银样蜡枪头,还是真切地能够把面包和玫瑰都带回家的人,通过立业状态可以给你想要的答案。

在事业的面前我们可以选择跌倒再爬起来,因为那付出的成本尚可接受;但是在婚姻的面前我们往往难以大度地接受再来一次。先立业不仅可以培养一个人的责任感,使其懂得珍惜与拥有,更可以让其在这一过程中审慎思考人生与世界,让之后的成家更稳固、更和谐,让事业更好更强大。

可见,先立业后成家,让您收获的不只是未来事业成就的满足,更有温馨甜蜜的家庭归属。不论你现在有没有男女朋友,希望你都可以在立业后对他/她说:“让我们结婚吧。”

再次感谢大家对我方观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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