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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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蔡庄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蔡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战略部署,从根本上提高全镇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会议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明确阶段性任务,抓好当前主要工作,切实治理好“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镇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村。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在村工业区域进行安全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村内各个企业产生工业垃圾乱倒现象。集中整治企业产生的工业垃圾不入垃圾箱,在垃圾箱附近随处乱倒现象,按照上级环卫部门指示精神,企业产生工业垃圾全部要自行消化,不得再倾倒在居民垃圾桶内,违者必究。确保居民垃圾与工业垃圾全分开。

(2)村内企业产生工业废水处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村内企业要自行处理工业废水,不得再随意向村内地下管网排放废水,造成对周边村庄农田污染,村内企业应自行挖掘沉淀池进行污水处理,然后经过处理的污水再由污水罐车抽出拖往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具

体操作:①隆盛印刷、海翼包装、金星彩印三家企业原则上共同挖掘一个污水沉淀池(具体方位在蔡庄老小学以东)②锡丰彩印、森信印刷原则上污水接入污水管网。③陈海军承包的厂房和荣盛印刷自行挖掘沉淀池进行污水处理。④万里印务、江阴市纸业应刷有限公司及周边作坊企业厂内自行挖掘沉淀池进行污水处理。⑤信昶包装已经自行挖掘沉淀池并保证不再向周边村和沟渠排放一滴污水。

2、阶段性目标

(1)拆除部分原有水泥垃箱站统一使用环保垃圾桶,整修残墙断壁。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和乱涂乱画等。

(2)规范各类标志牌、广告牌。统一规格,进一步规范、完善公路指示牌,清除私设及不符合要求的牌匾。【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3、长期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巷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3)路畅。入村主干道、次街巷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道路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

理系统。

切实加强对村内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全面实现场镇干道周围的美化、亮化和净化。

江阴月城蔡庄村委 2014年7月4日

篇二: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湖府办发〔2011〕52号

关于印发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工业园区各企业: 《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工业园区全面开展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和长江水安全为目标,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监管措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推动湖口科学发展、跻身全国百强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在建、生产);

(二)整治重点:【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在建企业:重点整治项目开工建设前环评审批情况、未

批先建情况;重点整治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施工建设期间废水、建筑垃圾排放情况; 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重点整治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生产期间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重点整治环境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控情况;重点整治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的行为;重点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减排任务落实情况。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0日) 由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根据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排查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排查计划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5日) 全面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强力量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做到依照法律法规下达整改文书,及时准确记录整治台账,经常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开展“回头看”行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接受县政府督查并提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小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阮洋,副县长黄祖缘任副组长,政府办、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建【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设局、水务局、司法局、工商局、安监局、市容执法局、海事部门、供电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龚勇鹏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环保集中整治行动的总调度、总指挥。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明确整治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强化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内容;发改委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信委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废水乱排、乱倒行为;安监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供电部门要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司法局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作用。环保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发布信息,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专项行动的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例。

(四)加强整治措施,确保处理到位。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

的停产整治,依法给予最高限额罚款;未按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并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限期改正,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不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环境执法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并处罚款。

(五)加强挂牌督办,破解整治难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群众反映强烈和排查出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统一进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限、处理到位,并将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定期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布企业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进一步规范重点排放企业和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三: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2016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彻底清除环境敏感点、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为重点,坚持快行动、出重拳、严执法、重监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争取利用最短时间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巩固节能减排成果,真正建立环境保护常态机制,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提高。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遵循“全市域、全覆盖、不留盲区、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做到监管不留空挡、查处不留死角;强化重点突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要节点的日常监控,以点带面,辐射全局。

(二)工作重点

1、尽快完成国家和省市检查整改任务。由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城管局、南孟镇、丘头镇、兴安镇负责,针对近期中央电视台两次报道我市环境问题情况和省市整改意见,认真落实2016年7月29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7月19日市长办公会议、7月2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用最短时间整改到位,验收摘牌。

2、全面对两个污水处理厂进行自查整改。由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环保局负责,聘请专家,针对媒体反映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存在的在线监测、污泥处置等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对其运行环节和内部管理进行全面自查会诊,进一步完善管理运行方案,健全污染治理台帐和减排档案,妥善处置污泥,建立精细化、常态化、责任化、规范化运作机制,提升整体运营水平,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3、彻底整治取缔违规违法企业。各乡镇区在各“打非”工作组的配合下,进一步对违法“十五小”企业和重点规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核清底数,不留死角。由各乡镇区牵头,组织环保、工商、安监、质监、公安、供电、国土等部门的基层站所联合执法,集中对排查出的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及其他无证无照的违法“土小”企业,采取彻底断电、清理原料、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等手段,予以彻底拆除取缔。对已经拆除取缔的,加强后续监管,杜绝反弹隐患,防止死灰复燃。对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未验收的建设项目,加快督促限期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关闭。

4、全面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由环保局和各乡镇区负责,对污水产生量大、浓度高、排放不稳定和易产生异味的重点企业特别是两座污水处理厂上游企业,实施24小时严密监控,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及时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严禁超标排放。对私自偷排、超标排放的,一经发现,高限处罚,顶格处理;对两次以上超标排放的,除罚款外,要封堵排污口,对企业进行限电、限产处理,特别严重的,依法停产整顿;对污水处理厂在进水水质达标的情况下,由于运行不正常出现两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燃煤电厂、工艺废气及10吨以上锅炉等废气排放企业,做到执法监察到位,管理台帐健全,运行情况良好,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全面加强“十一五”各项减排工程运行监管。由环保局和各乡镇区负责,对承担节能减排任务的重点企业,督促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加快对治污设施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污染物排放应急机制,确保正常运转并达到承诺的减排效果,杜绝减排工程不达标、超标排放等问题的发生。

6、全面加大重要节点的监控力度。对滹沱河、汪洋沟出入境断面、两座污水处理厂出入水口等重要节点增加监测频次,发现不稳定和超标问题,立即追根溯源,查找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水质稳定。对重点区域、重要生产流程、重点设施、排污管网等环节,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7、全面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度。各有关乡镇负责,按照《河北省实施“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台西、系井、只照、岗上等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抓紧谋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集运设施,做到早研究、早着手、早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对本行政辖区内“十五小”企业反弹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以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整治重点,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各单位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报市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整治和全面整改阶段(8月6日至8月25日)。

在按要求完成省市整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要求,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迅速行动,出重拳、动真格、见实效,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全面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彻底查处;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督促建立规范运行机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3、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阶段(8月27日至8月31日)。

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市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成效与不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通报批评,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成立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长张旭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建坤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江水,市人大副主任赵振杰,副市长孙瑞峰、邓素雪、李向阳、边新立,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蔡增辉任副组长,环保、工商、质监、安监、供电、工信、水务、国土、发改、畜牧、监察、住建、城管、卫生、食药监、广电、报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主管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在环保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筵凯平同志兼任,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在市五个“打非”工作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领导,增派力量,建立市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并对各组增加一名副组长,从国土局、畜牧局各抽调10名工作人员,食药监局、工信局、供电局各抽调5名工作人员,工商局再抽调5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各“打非”工作组,自8月2日起立即脱离原工作岗位,进驻各组,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广电局、报社每组各安排一名记者,随时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将整治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敢于面对问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各分包市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办、亲自督导、亲自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各乡镇区要守土有责,对本行政辖区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积极主动开展排查,迅速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企业,确保辖区环境安全;要主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的要求,对重点村、重点人实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将违法生产杜绝在萌芽状态,彻底消除反弹隐患。五个“打非”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继续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围绕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好综合整治行动。鉴于综合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坚持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各乡镇区和环保、质监、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主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对环境污染、无证无照、违法占地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独立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较为集中、反弹较为严重、执法较为困难的,由各工作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确保成效。供电、水务、公安及各乡镇区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彻底断电断水,对阻碍行政执法的从重、从快打击。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市政排污管网建设和管理,杜绝污水外排隐患。畜牧部门要严把饲料生产审批关,严厉打击饲料非法添加违禁物品行为。卫生、食药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杜绝过期食品流入市场。发改局要严把项目建设准入关,不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通过综合整治月活动,建立起部门主管、乡镇主体、打非工作组分工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迅速发现、迅速反映、迅速处置违法企业,实现打非工作的长效、常态。同时,建立环保工作月例会制度,由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乡镇经联社常务副主任及开发区、新区主管副主任参加,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力促全市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市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违法企业拆除取缔情况要录像存档,每周通报进度。强化行政问责机制,市监察局负责,对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区和部门,第一时间启动问责机制;对造成负面影响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条幅、宣传单、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村村有条幅、天天有广播,确保宣传深入镇村、深入企业、深入人心;市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要开设专栏,对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舆论曝光,做到周周有影、期期有字,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正确接受媒体监督的工作培训,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三次培训,切实提高应对媒体能力,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市环保局、工信局要聘请有关专家,加强对重点企业环境治理工作和制度化建设的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法人责任意识,真正建立企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常态化机制。

(五)及时沟通,加强反馈。各乡镇区和五个“打非”工作组要每周日上午10点前向市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后每周编发行动情况周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印发全市。

市环保综合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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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环保集中整治月方案
2016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16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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