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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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调解纠纷案例

岑警官,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鳌鱼岗社区民警。

不知道是不是气温变热,人的脾气也大了起来,今天,忙着处理了两单争执,巧的是,上午是两兄弟打架,下午是三姐妹吵架。

先说上午的,一条村两兄弟,两家对门,却一直不和,50多岁的人了,儿子都20多岁,还是经常发生“战争”。今天一早又“开战”了。原来,大哥家在墙上开了个窗户,细佬嫌阻了自家的光线,争执起来,把窗户打烂,之后仍不罢休,继续扔石头到天台,水池都塞满了。“可恼也”,大哥举着菜刀就冲出来了,大家劝解不下自然报了警。我立即赶到现场分开两人,但也调解不开,只好带回派出所。谁知在调解室,大哥又跳起来,一摸口袋掏刀子继续动手。无奈之下,只好将两人分开,隔着铁门,说不了三句又暴跳如雷。调解了五六个小时,一直闹到下午才算告一段落。

才送走两兄弟,鳌鱼岗同住一栋楼的三姐妹因为天台砌墙也起了争执。“三个女人一个墟”,何况是吵架,不得了,邻居们都被吵得昏了头,于是报警。这三姐妹年纪最大的53岁,最小也44岁,同住自己家一幢六层楼上,每人一层,楼下作出租屋。平时已因一些小事不时爆发磨擦。前些天,她们计划在天台各砌一个厨房。线划好了,连砖头都搬上来了,可刚开工,却又停了下来,因为墙砌在哪边呢?虽然仅5厘米宽,谁也不肯“蚀底”!砌在中间,又压住了水管。墙刚砌起,不是这个不满,就是那个说不公,只好打掉推倒重来,弄了一个星期都没搞成。今天还是为此吵得要报警。岑警官赶到现场,三人见状拉住民警七嘴八舌,还拉着民警从一楼跑到六楼,又从六楼跑到一楼,然后一层一层地看,拿着皮尺一分一分度量,一点一点计算各家面积。眼看天黑,民警有了个主意:不如让墙砌在中间,下面挖个直角型空隙留作下水道吧,这样既公平又解决了生活问题。泥瓦工人也表示可行,三姐妹方才统一意见齐声说好。问题解决了,她们非得拉着我在“断墙拍照留念”。村里人热情起来也不得了,还真是不照不行。

张警官,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派出所宝玉直社区民警。

终于找到一个突破口,让两户势成水火的同屋邻居化敌为友。今天,把协议开开心心地签订下来了。

说起缘由,这两家人同住一套公房,2003年因为孩子调皮争执起来吵了一架。从此,两家磨擦不断,甚至哪家电视机声音开大了一些、地拖摆放过了一点界,立即就会爆发“战争”,2005年还升级到打架,有人受了轻伤。

此后,大大小小的调解一直没断过。民警发现这老房子是两房一厅,两家人公用的厨房厅堂的确不太好分配。于是,民警联系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看能不能想点什么办法解决这个实际问题。终于,房管所研究决定,将厨厕厅堂分隔开来给他们各自使用。初时大家都舒了口气,可到了实际操作时,还是出问题了。问题就在那个只有十多平方米的公用厅中。要分隔厅堂,自然要砌道砖墙。就是这道厚度仅有17.8厘米的墙,谁也不愿意砌在自己这边。那么一人一半?也不同意。事情一下就僵在那里了。

难道好事就这么完了?民警不甘心。由于民警平时就注意从小事尽可能帮助关心他们,两户人其实也挺感激的,这堵薄薄的墙其实就是面子问题。不久,机会来了。去年11月,其中一家的小儿子失业,一连几个月十分苦恼,民警得知后联系街道、区里劳动服务部门,还发动朋友,终于帮他找到一个职位。居民千恩万谢,民警捉住个机会,就开玩笑说:昨天看了一本书挺好的,借给你看看?他们不知是计欣然拿了书回家去了。果然不出所料,一天两家人自动联系好,上门来要求与房管所签订合同了,他们边客气着边争着说:“把墙砌我这边吧。” 民警借给他们是什么书呢?《让人三尺又何妨———张英的故事》。书中故事是:康熙年间,安徽桐城有吴张两户人家。吴家砌新房,侵占了张家三尺宅基地,两家各不相让。张家儿子叫张英,在朝廷当大官,张父连夜写信给儿子,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回复:“万里家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父收信阅后,立即让出三尺。吴家见对方如此宽宏,也主动退让了三尺。从此,张吴两家相敬如宾,两家中间便多了一条小街,人们称之为“六尺巷”。

张警官,广州市黄埔街派出所怡港联片警务室警长。

今天终于帮×栋505房换上新门锁,“撬门案”解决了,民警们都松了一口气。

话说几天前一位姓唐的租客看中某座505房的一套房,交定金拿钥匙,次日搬来东西准备进门搞卫生。谁知鬼使神差,唐某走到小区里另一栋的505房去了,楼屋结构、防盗门、木门都一模一样,更富有戏剧性的是,他手里的钥匙,竟打开了防盗铁门。木门当然是开不了的,弄了半天后唐某打电话告诉房东。房东说,可能锁坏了,通知物管撬门吧。

木门撬开了,大家傻了眼——这才明白走错门了。

赶紧通知房主人,女屋主一听跳得数尺高:要赔偿,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而且要追究物业公司责任,还要到各媒体去曝光„„一连串的要求登时让出租屋房东和租客尴尬万分,弄坏人家东西要赔,可提的这种种要求也太苛刻了。小区物管也解决不了,最后报警处理。

把涉事各方都请到警务室商谈。大家都是邻居,邻里争吵总不是好事,和气才能生财,要赔偿也得好好谈呀。因为还在气头上,民警劝了半天,还是谈不拢,第二天,屋主不暴跳如雷了,坐下来谈了一整天,各方却互不相让,又是“吃白果”。终于到了第三天,大家都松动了,可谁也不愿先作让步,也许面子上下不来,还得我们打圆场。又是一整天,招待他们的矿泉水用了足足一大箱。直到傍晚,大家的意见才基本一致。

今天一大早,总算签订协议了,女屋主突然节外生枝,要换一模一样的门锁。这种门锁是开发商统一装的,入住许久了,现在很难找。事情不能搁浅,再费唇舌,最后以免掉其半年物业管理费解决。

新门锁换上了,天色也黑了,又一个平常琐碎的日子过去了。

戴警官,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石牌派出所金帝社区民警。

一天晚上8时左右,民警正在警务室整理前两天的“临登”(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记录。突然,3个外国小孩推门冲了进来,对着民警哭啼着喊:“Please help me !Please help me !(请帮助我!)”

民警愣了一下:他们应该都是住在帝景苑的,被人抢劫了?那可不得了!为免用英语交流引起误会,民警问了句:“Can you speak Chinese?(你们能说中文吗?)”三名小伙争着说“我懂!我懂!”于是,民警半英文半中文地了解“案情”。三人分别叫阿索、阿杰和阿劳,都是印度人。

“记得抢你们的人的长相吗?有多高?被抢什么了?”民警问。

“长得挺斯文的,戴个眼镜,跟我们差不多高!游戏机,1000多块的!”阿索抢着回答。

难道也是小孩?“你们认识吗?”民警问。

“认识,我们有时会一起玩!”阿劳抢着说。

民警当场舒了口气——只是小区内的小孩闹矛盾。

原来,傍晚6时许,三人与一名中国小孩在帝景苑的中央花园玩耍。阿索借了中国小孩的滑板,以自己的便携式电子游戏机PSP作交换。1个多小时后,阿索他们要回家吃饭,要求取回PSP。但中国小孩爱不释手,趁三人不留神,一手抱起滑板,一手握着PSP,一溜烟地就冲进某栋楼的电梯。

获知情况后,民警马上回看那栋楼大堂的录像,并请来大堂的保安认人。保安一看,认出是14楼某户的小孩小木。当时民警心想,应该很容易处理的,没想到“好戏”还在后头。

本想一个人上去先了解情况,可三个小家伙硬是拉着民警的衫尾,而保安也瞧热闹地跟在后头。

小木的爸爸通过门孔发现门外人多势众,还有外国人,不知发生什么事,就是不肯开门。民警隔着门把事情说了一遍。

木门开了,小木爸探出头来“严正声明”:我家有大把玩具,用得着抢你们的吗?我刚才问过孩子了,他说没干。在我面前他从来不敢撒谎,你们肯定是冤枉他!

“I’ll call my father and uncle!(我叫我爸爸和叔叔来!)”一旁的阿索听出对方不肯妥协,于是嚷嚷着要让家长出面。民警一听就急了:不管中国人【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外国人,这里住的都是有头有脸的,闹起来就不是社区小事了,那可是“国际纠纷”啊!急中生智,民警让保安领着三个小孩回大堂等候。

见他们走了,小木爸也没那么紧张了。民警建议他下去看看监控录像,小木爸点头同意。

录像中,小木握着个红色方块玩具。阿索三人见了,大喊:“That’s it!(就是这玩具!)”小木爸低头不语往家走。

小木认错了,他依依不舍地从抽屉掏出那PSP,还给阿索。小木爸当场把儿子教育一通,并向大家道歉。

阿索他们拿回PSP,蹦蹦跳跳地,甭提多开心,还用中文跟我说“谢谢”。 来到大堂,民警吓了一跳———两位印度人坐在那里,神情严肃。他们在等孩子,还等着看这位中国警察处理事情有无偏袒!民警猛擦了一把汗。

篇二: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怎样做好社区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的

解工作的

字号: 小 中 大 发布: 2008-09-20 20:38:22 查看( 2919 ) / 评分( 0 / 0 ) / 我要评论(7)

我从2002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任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跟居民打交道也越来越多,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在发生民间用。我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只有3区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谈点肤浅的体会:

一、法律知识的学习、础和前提条件,从中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纠纷化解于萌牙状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名人民调解员,不仅需要有工作热忱,律、法规和政策,有知识的当事人的民间纠纷,作为年轻的调解员,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来赢得他们的信任。2003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经历使我的调解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国人大网搜索下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53

【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会。我还积极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调解业务知识培训,经常受到街道司法所的指导等等。这些使我对民间纠纷轻重缓急的判断能力、性质的辨析能力、后果的预测能力,对民间纠纷调解过程的把握掌控能力,对人民调解实际操作能力都有所增强。几年的陪审经历、工作实践和知识的积累,也使我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积极受理应对纠纷,从容调解,把民间纠纷化解于萌牙状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建立健全社区人民调解信息网络,充分发动调解信息员、支部党员、楼幢组长、老协会员、居民代表等参与民间纠纷的排查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及时调和化解,防范于未然。

社区有55座楼幢、176幢别墅,分21个居民小组,为了及时发现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婚姻问题等纠纷,我们在21个居民小组和重点楼幢设有60名纠纷信息员。定期召开小组长会义,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几年来,他们一发现各类大小纠纷,都会及时地向调解委员会反映,为防止纠纷的发生和激化真正起到了信息员的作用。2004年7月的一天晚上,我正在社区抗台值班,一信息员来电话跟我说:小区一楼幢四楼漏水,满到三楼和二楼,四楼租住户的人还没找到,我们好不容易才联系到房东,你们赶紧去看看吧。我马上赶过去,路上大雨滂沱,赶到现场只见四楼、三楼和二楼已是水漫金山。四楼房东和承租者也到了,我和大家一起排水、拍照作证、协调三楼居民暂时安置在市内宾馆入住等,后来四楼房东还主动赔偿了三楼和二楼的

损失。由于调解信息员的及时反映,使得我们及时知道介入,使这起邻里纠纷在事发当晚得到了解决。

三、因事、因人、因时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断探索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手段和技能。

(一)坚持情、理、法的统一,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调和化解纠纷矛盾。2004年9月,我在一小区内路过,见一老人与外来务工者发生纠纷,原来是一70来岁的老人为了几个钱,在自己住的套间里租一个房间给外来务工者,因其逾期没搬走,老人定要他补交多少钱,才让搬走。老人激动偏执,又说方言化的普通话,外来务工者被惹得有了脾气,不给钱,双方闹着。因对外来务工者的具体情况不了解,而且双方晚上还居在一套间里,很容易出事。我当即把年轻人叫到社区,情理结合,好说歹说,年轻人同意补了老人100元钱,而且还我叫年轻人当晚住别处,第二天全部搬走,把这件纠纷调解于萌牙状态。

(二)在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中,细心观察,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找准调解工作的切入点,以事实和法律服人,取得当事人的配合和支持,使各种纠纷和矛盾得以化解,确保基层社会稳定。2005年正月初一的早晨,我还在睡觉,被手机叫醒了,原来是一小区一老人打过来的。老人有些激动,说:“昨夜楼上居民把鞭炮挂在阳台上燃放,楼下房间里全是烟灰纸屑,万一烧起来我两个70来岁的老人怎么办?跟上面的主人说了就是不听,认为在自家的阳台上放鞭炮与他人无关,你不让放,他偏放。”我想现在马上过去有事实证据,说服

看吧,是两个70业主见我正月初一放弃休息过来,当即表示马上清理阳台,不在阳台上放鞭炮了,而且还向老人道不是,了化解。

发阶段。因为一些民间纠纷如得不到及时化解,治安案件或转化为群体性事件。2005年7月,一小区两个70老人多次来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和物业公司反映与楼上的矛盾,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楼下两老人说楼上太吵,活8马赶回,与调委会其他三个人一起赶往老人家中,【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由于我们注意苗头的发现和防范,把握好时机,也由于我们的工作负责,有效地使这起矛盾纠纷没有转化为群体性械斗和刑事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在整个纠纷矛盾的调解过程中积极寻求派出所、街道司法所的指导、帮助,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各种矛盾纠纷都有其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特别是关系到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必须要严格把握尺度,在调解此类纠纷时就需要派出所和司法所的指导和帮助,以获得最佳的调解效果。2004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在一小区花园店面个体经营的两名外来人员因占道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双方亲戚引发打斗,导致一方当事人有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为了使该两名外来人员双方及其亲属能过好年,必须在除夕前解决好双方就民事方面的赔偿问题。我不辞辛苦,多次到派出所和司法所与社区民警、司法所长协商,寻求指导帮助。在街道司法所长的指导下,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加害方赔偿受害方10000元人民币,由于不是故意,受害方也自愿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使矛盾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维护了社区治安秩序。

【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作为人民调解员,依法调和矛盾、化解纠纷是其法定职责,要维护社会稳定,就要从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起。经过几年调解工作的实践,我深深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对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篇三: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2016县人民调解制度调研报告

篇四: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2015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总结一: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一年来我区坚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法制进社区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加强社区法治化管理为核心,以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1)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我区先后组织培训社区干部多人,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及省、市、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文件精神。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各社区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我区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开办了覆盖全区的社区市民普法学校。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区大部分社区面向社区居民、流动人员成立了“社区居民普法学校”。二是开办社区青少年普法学校,进行 “禁赌、禁毒,远离网吧”法制专项教育、上法制课,以社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带动家庭学法用法。各社区和区普法办、团区委联合开办“两校”。即重点依托四小以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青少年普法学校和在社区内以社区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加强建设,构筑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积极从“社区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综合治理”,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为社区稳定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1)社区调解:社区已成为城区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发生地,并且调处难度不断加大,严重影响着社区稳定。为此,我们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居委会和驻街单位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全区各社区成立都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加大了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依法化解社区矛盾,使社会安定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区各社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3余件,调处成,普遍做到了“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居民小区,矛盾不上交”,有效遏制了因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2)法制宣传:在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中,我们从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以“法制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新兴广场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尖山”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础上,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社区举办的“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拒绝毒品进社区”签名活动等也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二)加强社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的“六个有”,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书籍、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义务宣传队、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季度在社区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

(3)法律服务:“遇事找法”是当前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特点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区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代办公证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4)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治理网络,社区形成了打防一体化治安网络,

为营造出文明进步、安定祥和、居民安居乐业的社区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二是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重点打击吸毒、“六合彩”赌博和入室盗窃等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安全满意社区”等。三是成立帮教转化小组,加强对重点对象、两劳回归人员、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无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非法集体上访事件,无封建迷信活动。【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总结二: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自强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两法一条例”,坚持走法制化、系统化、社会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紧密结合,继续巩固和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保护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扩大社会影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四进社区”,全方位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深入。

1、“法律服务进社区”贴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通过各种活动,活跃社区普法的内容和形式,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2、“法律服务进社区”重点抓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社区中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内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3、“法律服务进社区”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活动室和老年学校,针对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4、“法律服务进社区”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职责。要建立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把法制课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相结合。

5、“法律服务进社区”巩固已经建立起来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居民中组织骨干力量,区司法局组织定期培训。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要强化面向社区服务的职能,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并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6、定期组织 “社区法律行”活动,援助社区居民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协助社区居民签订邻里互助协议,帮助社区居民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公共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自强社区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辖区内做到了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消除黄、赌、毒现象,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法治氛围,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安居乐业。

总结三: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xx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xxxx)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xxxx),调解各类矛盾纠纷(xxxx),代理各类诉讼案件(xxxx)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xxxx)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xxxx)。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总结四:法律进社区活动总结

20XX年金牛山社区坚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加强社区法治化管理为核心,以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一)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社区组织对社区干部的培训,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同时,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主要对社区内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主抓民主化进程,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议事决策民主化。一是健全决策机制。社区建立了居民大会和居民议事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二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凡涉及居民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务,一律提交居民大会或居民议事会议讨论通过,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尊重社区民意,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决策内容不断完善。由最初的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修订,扩大到财产管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方面并形成制度。三是决策程序不断规范。建立了居委会重大事务议案的提出、论证、讨论决定、张榜公示等程序。社区听证会针对居民比较敏感的、争议较大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充分听取居民及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和合法主张,集思广益,达成共识,有效地解决社区事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民主管理制度化。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居民代表会议修改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明确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时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并按照居务公开的要求,制作展牌,上墙公示,达到依法治居的目的,使社区重大事务不因居委会干部的换届而随意变更。对于群众比较敏感的财务管理问题,居委会还建立了理财小组,规范了居委会财务管理。

篇五: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2015浅议以非诉讼替代为切入点 树立人民调解公信力

永阳镇地处城关,下辖11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一个省级私营经济园区,居住人口达10万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类矛盾纠纷的发案率高于周边镇,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也显得尤为突出。如何树立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将各类矛盾尽量解决在基层、在萌芽状态,避免当事人结怨,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以及为法院节省时间、减轻诉累,促进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在“庭审式”人民调解改革取得初步经验后,进行了摸索和尝试,做法是:立足以非诉讼替代为切入点,树立人民调解公信力。所谓非诉讼替代机制,是建立在人民法院指导调委会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方式,将当事人自愿的,法院未立案或暂缓立案的,可能通过调解化解的,或通过调解可以防止矛盾激化的纠纷诉讼审理活动前移,让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前介入,并参与在法官主持或指导下的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这种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拓宽了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使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衔接有了新的空间,整合了人民调解和法院审判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的工作优势,具有较好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

一、强化镇调委会与法院的联动,构建非诉讼替代机制。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民间调解,从一开始创建,在广义上就是一种非诉讼替代,即民事案件不通过诉讼的方式而以中间人出面排解达到和平的化解的目的,这与法院的司法调解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也是新时期人民调解与法院之间开展联动协作的基础,同时,也由于人民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格式化),在不违背现行的法律政策的情况下,应该就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格式化协议书的认定上,是作为案件审理的最有效证据予以采信,甚至在调解后,一方反悔时进行诉讼而给予维持,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在法律上的权威性。因此,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非诉讼替代机制的形式,是特指狭义上的与法院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的补充性替代,一方面是建立在民调程序的公正性上,另一方面是建立在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上,这两方面缺一不可。除广义层面上的替代外,这种狭义上的替代就是要求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到法律诉讼的全过程,发挥人熟情通的优势,做好法院案件审理的辅助性工作,包括案件主审法官想做而做不到或不方便做的一些事,为法院人性化办案创造条件,这不但符合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也合乎“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法律救助性工作,强化法院与人民调解之间的互补,对树立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也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一是建立镇调委会和法院联系庭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和法院每季度相互通报民事纠纷发案情况、发案的特点。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确立相互配合的案件数量、原因以及配合的方式,明确调解的预期值。二是建立镇调委会和法院联络员制度。镇指定的联络员一般为镇村(居)调委会的首席调解员,并将名单报送法院,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参与的调解人员。县法院指导民一庭庭长为联络员,随时通报未立案和已立案以及已裁决案件的情况,并明确需要配合调解的案件、主持和指导的法官,确定调解的地点、参加人员等。三是建立调解档案审核制度。凡启动非诉讼替代机制的调解案件,其档案资料以调委会归档,使用的程序以人民调解程序为主,由受理、通知、调查取证、调解、达成协议、送达回访等书面资料组合成完整的卷宗,并有首席调解员审核签字方可归档,适时请县局、县法院共同评审,改正不足,进一步提高调解协议的制作水平。四是建立民调审判联动制度。县法院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有时也启动特邀人民陪审员(一般为基层调委会主任担任)或民调委人员主持调解,发挥其为人公正、熟悉业务、人熟情通的优势,在法院先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主持调解的法官制作调解协议书,由法院落实履行或委托调委会监督履行,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的公信力。五是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制度。由人民法院派主审法官到镇进行镇、村(居)首席调解员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二至三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首席调解员到法院进行旁听观摹案件审理,适时邀请主审法官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和答疑释惑,印发相关法律资料等,逐步实施首席调解员持证上岗调解制度。

二、明确非诉讼替代适用范围,确保人民调解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从工作实践来看,启动非

篇六:居委会如何调解纠纷
2015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第1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居民小组、中心户三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居民小组、中心户报送的需要村调委会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切实达到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有效化解的目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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