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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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依据
林业执法细则 第一篇

林业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职责:

1、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

2、负责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4、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子工作。

5、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运输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木采伐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城县规划区以外和森林公园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10、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组织扑救工作。

11、负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5、《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五条

6、《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

7、《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8、《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四条

9、《成都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

10、《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1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执法职责:

1、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2、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条

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施行时间:19961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8501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8803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012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201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200001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9203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9701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89021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941201)

11、《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880315)

12、《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20030120)

13、《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920513)

14、《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891218)

15、《四川省绿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20303)

16、《四川省绿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20303)

17、《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80101)

18、《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70819)

19、《四川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00101)

20、《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91129)

2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60618)

25、《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施行时间:19940630)

【林业执法细则】

26、《森林采更新管理办法》(林业部、施行时间:19870910)

27、《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施行时间:20010104)?

28、《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施行时间:19960801)

29、《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施行时间:19960801)

30、《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施行时间:19970326)

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共9项)

1、对四川省林木采伐(集)证的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2、对《四川省木材运输证》的许可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

(2)《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木材运输证件。”

3、对林权证的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

4、对植物检疫证书的许可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种苗进行检疫。”

(2)《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七条“植物检疫证书,由省植物检疫机构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5、对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的许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

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6、对四川省林木种子经营证的许可、对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证的许可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7、对《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二款“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

8、对特许猎捕证的许可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县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

9、对林木和宜林荒山的流转

依据:

《四川省林木和宜林荒山荒地转让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林木和宜林荒山荒地有偿转让,均适用本办法。”

(二)行政处罚(共69项)

1、违反规定,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3)《成都县林业行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分别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一)盗伐林木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

(二)盗伐林木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2、违反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3)《成都县林业行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四款“(三)滥伐林木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至3倍的罚款;

(四)滥伐林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至5倍的罚款;”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规定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它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6、违反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2)《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运输木材无效木材运输证、无木材运输证或者运输起止地点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和无效证件,可以并处相当于木材价款10%至30%的罚款。”

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2)《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单位和个体运输户,可以处以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数量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

(2)《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运输木材的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或者超过规定数量的,没收收其不符部分的木材。”

(3)《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没收超过木材运输证规定数量部分的木材时,可以没收实物,也可以没收超运部分的变价款。”

1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2)《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运输木材的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或者超过规定数量的,没收收其不符部分的木材。”

(3)《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没收超过木材运输证规定数量部分的木材时,可以没收实物,也可以没收超运部分的变价款。”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处罚种类:责令恢复原状、罚款

森林执法守则
林业执法细则 第二篇

森林执法守则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强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宁夏森林公安局从细处思考,从实处入手,多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防范执法突出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定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工作重点进行了细化,并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抓重点,出亮点,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降温、不冷却,并向纵深推进。

二是破难题,全面理顺执法权限。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理顺了森林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有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执法关系,明确了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治安案件的执法权限,破解了执法过程中有责无权的难题。根据涉林案件司法鉴定工作的迫切需要,成立了宁夏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涉林案件物证鉴定无权威机构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定标准,逐步规范执法程序。会同林业厅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宁夏林业行政裁量权工作手册》,统一、细化了处罚幅度,规范了林业行政自由裁量权。组织编印了《宁夏森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宁夏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和《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及示范卷》,按照“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书”的要求,对执法行为进行程序化、标准化、精细化要求。

四是建制度,更加严谨执法环节。在组织对《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管理,将《细则》定位于规范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内部制度、管理执法活动的强制制度、指引执法民警执法的操作制度,从受案、立案、处警等各个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以“大走访”开门评警和案件评审活动为契机,研究制定了《宁夏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宁夏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用语规范》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具体执法行为。

五是抓监督,大力提升执法能力。通过采取集中教育训练、专题培训、择优选配等形式,为基层执法单位选拔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建立了一案一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法制员工作制度,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修订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半年、年终对各级森林公安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以执法质量考评促进办案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六是重保障,全面升级执法信息化。在加强执法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对宁夏森林公安金盾网进行了全面升级,建成了宁夏森林公安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和森林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平台,实现了网上办公与办案、数据采集与查询等一站式工作平台。同时,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加大对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和执法安全防范装备建设投入力度,执法安全防护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执法信息化得到全面升级。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林业执法细则 第三篇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林业局XX年工作要点》关于“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改革思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林业执法细则】

一、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决定》提出“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管力量,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素质”。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行政案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林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体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业务管理范围划分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多机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权相对分散,如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等机构,以及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濒管办、林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都承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

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违反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责任制不够落实;有些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完全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完全分开,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由此,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执法机构重权轻责、权责脱节、职能交叉、人员臃肿以及有的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执法扰民、以罚代刑、枉法裁判等问题。

为了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适应建设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XX〕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5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以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为出发点,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即选择部分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按不同形式将不同机构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职责相对集中,统一行使,探索和积累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为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加强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林业依法行政,以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二)原则:试点工作按照“两个相对分开”(即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权责一致”、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林业执法细则 第四篇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

第9号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于1996年9月26日经林业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有芳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监督林业行政执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包括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是指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内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实施林业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活动。

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是指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林业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活动。

第四条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立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

第六条 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林业行政执法或者监督活动不合法或者不适当,有权向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正建议。

第七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时,被监督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 内部监督

第八条 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是否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

(二)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案件的办理是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四)执法人员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五)案件是否依法受理;

(六)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七)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八)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九)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十)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其他应当监督的执法活动。

第九条 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程序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回避。

第十条 案件调查终结,在报行政负责人审查决定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全部案件材料送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

第十一条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和检举,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三章 层级监督

第十四条 林业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林业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

(二)林业行政案件是否依法查处;

(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3)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4)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林业执法细则】

(6)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和填写是否规范;

(7)罚没财务是否按规定处置。

(四)林业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受理和审理;

(五)林业行政赔偿是否依法处理;

(六)其他需要进行监督的事项。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在发布后15日内报送上一级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

依法制定的林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及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林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发布后,本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0日内报送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新的法律、法规发布后,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有关的林业法规、法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做好制订、修改、废止工作。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一年度本辖区内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较大数额的罚款重大复杂的林业部行政处罚,应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的有关材料包括:处罚案件简要介绍;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赔偿案件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作出的行政赔偿案件的情况于30日内报告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抽查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 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调阅案卷和有关材料,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并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年3月15日前报林业部。 第二十二条 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交办和群众举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后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立案;属于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送;属于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发送《林业行政案件督办通知书》,督促及时依法查处,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案件处理后30日内将处理情况报告督办机关。

第二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和检举,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对符合复议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诉人或检举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不符合复议条件,或者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既未申请复议,

又未提出行政诉讼,发现具体行政行为确有错误,应当根据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变更。

第四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一)模范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能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事迹突出的;

(二)在林业行政妨法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三)在查处重大林业违法案件中有突出贡献的;

(四)对林业法制建设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五)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10年以上,工作有成绩的。

第二十五条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工作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主动改正;已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自行补正、撤销或重新作出;执法人员负有责任的,应当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请有权的机关予以废止或者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改正或者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2014
林业执法细则 第五篇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案件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以下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时,适用本办法:

【林业执法细则】

(一)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

(二) 假冒授权品种的;

(三)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

第四条 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所称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是指:

(一)使用伪造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

(二)使用已经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

(三)以非授权品种冒充授权品种;

(四)以此种授权品种冒充他种授权品种;

(五)其他足以使他人将非授权品种误认为授权品种。

第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指案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项所指案件。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由主要违法行为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第六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要求,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执法程序,并持《林业行政执法证》上岗;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其《林业行政执法证》。

第八条 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指案件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侵权人和侵权证据;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理由;

(四)侵权案件发生地属于该行政管辖范围内。

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品种权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品种权人共同提出请求,也可以在品种权人不请求时,自行提出请求;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品种权人明确授权,可以提出请求。

第九条 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查处第三条第一项所指案件时,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涉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请求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住或注册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有委托代理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

(二)侵权人相关信息及侵权证据;

(三)请求查处的事项和理由等。

第十条 请求人应当以纸质或法定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请求日期。

第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请求书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请求人,同时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案件承办人处理该案件;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请求人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查处本办法第三条所指案件时,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违法行为发生;

(二) 违法行为是应受处罚的行为;

(三) 涉及品种是授权品种;

(四)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所指案件外,涉及品种的品种权应当是有效的;

(五) 违法行为发生地属于该行政管辖范围内。

【林业执法细则】

第十三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发现或接受举报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在7日内予以立案,同时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案件承办人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在现场取证时,可以根据请求人或举报人提供的涉案品种所在地点和生长状况等信息,及时取证并鉴定。

第十五条 案件承办人可以采取抽样方法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并在7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十六条 对于案件涉及的植物品种,可以采用田间观察检测、基因指纹图谱检测等方法进行鉴定。

第十七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案件,依法做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对侵权品种繁殖材料的销售行为,并且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采用侵权品种生产的繁殖材料;

(二)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对侵权品种的生产行为,对涉及侵权的植物材料消灭活性使其不能再被用做繁殖材料;

(三)对正处于生长期或者销毁侵权植物材料将导致重大不利后果的,可以没收植物品种繁殖材料;

(四)没收违法所得;

(五)涉案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依据情节轻重处以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轻微者,处以1至2倍罚款;情节一般者,处以3至4倍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以5倍罚款;

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轻微者,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者,处以5万元至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以15万元至25万元以下罚款。

(六)以上规定情节轻微者是指:侵权行为是第一次发生且侵权数量或者数额较小的。

情节一般者是指:明知或已被告知侵权的;数次侵权;侵权数量或者数额较大的。 情节较重者是指:数次侵权且侵权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为逃避处罚提供伪证的。 第十九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案件时,应当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一)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伪造行为,销毁伪造的品种权证书或品种权号;

(二)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标注行为,消除尚未售出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品种权标识;品种权标识难以消除的,销毁该产品或者包装;

(三)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发放载有虚假、未经许可和误导公众品种权信息的说明书或广告等载体,销毁尚未发出的载体,并通过公告或广告等形式消除社会影响;

(四)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销售假冒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对涉及假冒授权品种的植物材料消灭活性使其不能再被用作繁殖材料;

(五)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繁殖材料;

(六)涉案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依据情节轻重处以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轻微者,处以1至2倍罚款;情节一般者,处以3至4倍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以5倍罚款;

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轻微者,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者,处以5万元至15万元以下处罚;情节较重者,处以15万元至25万元以下罚款。

(七)以上规定情节轻微者是指:假冒行为是第一次发生且数量或者数额较小的。 情节一般者是指:数次假冒的;假冒数量或数额较大的;假冒涉及地域较广的。 情节较重者是指:假冒数量或数额巨大的;假冒涉及地域广大的;为逃避处罚提供伪证的。【林业执法细则】

第二十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案件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案件时,应当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轻微者,处以3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一般者,处以300元至6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以600元至1000元以下罚款。

2016林业机关创业服务方案
林业执法细则 第六篇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6年在全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营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创业活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明确机关服务职责,规范机关服务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能力。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学业务、精业务”活动,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水平,更好地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服务,以实施项目推进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创业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审批办证零障碍、创业服务零收费、项目对接零距离、政策落实零折扣”。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在项目包装储备、争资引资、开发建设、企业帮扶和协调服务方面有新的进展。

三、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林业局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创业服务对象为:涉林的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个体自主创业和合作创业。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林业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完善林业项目推介、项目申报、项目服务、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建立林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实行“一对一”全程服务。大力发展油茶、井冈蜜柚特色产业,工业原料林产业,木材精深加工产业,扶持林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合理布局。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下属站所

(二)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林业改革发展和创业扶持政策,确保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激发调动和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宣传一批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和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

(三)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依托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政策咨询、政策扶持、技术指导等服务。完善林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用足林业创业主体享受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林业产权交易制度,推动资源变资本,激活林业生产要素。提供更多更好林业产品信息和林业技术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林业投资创业信息,指导企业、大户和林农投资林业,为林业投资者和广大林农降低投资创业风险。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下属站所

(四)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和创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继续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网上审批办证系统,不断改进林地征占用网上审批软件系统,最大限度节约创业者和广大林农办事时间,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严肃查处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下属站所

(五)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围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和林业创业经营者的需要,一要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大力开展“学业务、精业务”活动,为服务创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林业业务知识,使广大林业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切实在头脑中树立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林业事业大局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层林业站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突出考评,细化和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实行分类分级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贴近实际,环环相扣,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下属站所

(六)要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加强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监督。三要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四要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纪检组、林政科、营林科

(七)完善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形成创业激励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林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我局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体系,精简审批程序,将实用、可操作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目录编制成册。切实落实促进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行为,给予优惠政策扶持,激发争先创优的热情,为林业创业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营林科、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下属站所

(八)受理涉林投诉和举报,严查破坏创业发展环境的行为。

继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创业政务环境,总结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奖优罚劣,促使各科室、下属单位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完善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督促工作人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政务、事务网上公开。重点抓好收费依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公开。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

(九)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外,主动聘请社会各届人士作为林业局行风形象监督员,将林业各项政务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对各基层单位采取定期与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林业执政执法等大检查活动,考核办案是否依法公正、案卷制作是否规范、首问责任制是否落实以及木材采伐指标是否公平、公正落实到位等政务公开、阳光服务情况;同时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考核、考试,凭资格证上岗制,以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了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要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平台,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等林业行政许可等事项统一集中办理。着力软硬件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林政科

五、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1月16日-2月28日)

各科、办、下属站所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区“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报区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1日-10月31日)

结合林业局实际,制定出台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上报区效能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创业服务活动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推动创业服务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0日)

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报区效能办。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区林业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局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办、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作好表率,做到人人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与其它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局里一起考核。要重视利用本单位原有的各种载体,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促进服务创业水平的提高,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15森林公安工作总结材料
林业执法细则 第七篇

XX市XX区位于安徽省境西南,东连XX,南界XX,西邻东至,北濒XX。全区总面积*****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亩,占全区总面积****%,森林蓄积量*****立方米,是我省十九个重点山区县之一。 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布局为一个分局、四个派出所,共有民警**人。自从****年成立第一派出所以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保护林业生产,维护林区秩序和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作出了特出贡献,先后有几个单位和个人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记功和嘉奖。特别是近年来,我区森林公安队伍在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近年来,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区森林公安机关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年至今,我区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共处罚***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人,收缴木材****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

通过重拳出击,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治,我区林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林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队伍执法能力的增强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对林区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我区“三情”档案资料日臻完善,“四大网络”逐渐发挥作用,在案件发现和对社会面的控制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许多案件都来源于治安耳目和治安信息员,给我们的案件查处提供第一手资料,争取了第一时间。

我们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区分局还制定下发了《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民警工作考评细则》,有效地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和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近两来,我区在市分局的执法质量考评中都取得了好成绩。

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林业执法细则 第八篇

篇一: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范文

上半年,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公安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1—6月份我局共受理各类案件9起,查处9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8起;共处理违法人员10人,其中刑事处罚1人,林政处罚9人,各类收入9454元,没收木材0.519m3,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现总结如下:

一、稳定林区治安秩序,确保林区资源安全

维护稳定林区治安秩序,打击森林犯罪是我局的主要职责。一是预防为主。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充分发挥安全文明林区的作用,使基层基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刷写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张旗鼓宣传林业法规政策,从而不断提高村民人人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并通过林区一线人员和内线反馈信息,及时掌握林区动态,提高对林区治安防控能力,把基层基础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强对全区三乡一镇、街道办事处和林区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加大对林区重要地带、重点路口巡逻检查。坚持二日一查制度,并将巡查的情况认真登记,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元—6月份,我们共出动警力150人次,调处解决各类问题100余次。三是加强联防,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近几年与衡山县相邻周边林屡次遭破坏,我局开展深入认真调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砍滥伐行为,加大打击处理力度,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四是依法治林抓打击,强化侦察破案。保护森林资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武器,进行依法治林和依法管山,对那些采取不法手段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去年底,南岳区太平村山林被滥伐达20余立方米,接到报案我局快速出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岳东村村民沈国辉,并成功在其家中将其抓获,被滥伐的林木如数追回。此案从接到报案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5小时,沈国辉现已受到法律惩处。通过此次滥伐林木案成功告破,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扩大了森林公安在社会上的影响。五是依法治山管山,从严查处破坏植被、地形地貌及乱采石、乱占林地的行为。自2014年9月份,根据区五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精神,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出动警力100人次,与南岳镇、建设局、国土局等单位,采取山上管、路上堵、工地查的办法,坚持24小时专人专车值班巡逻,专人把守路口,对在景区和林区非法采石的人进行严格处罚,对非法运输石料的车辆,除没收石料,扣押车辆外,同时对驾驶员进行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罚款。共没收非法采石大小工具1000余件,电缆线和花线2000余米,价值达数万元。通过半年的辛勤努力,已关闭查封了南岳景区所有的采石场地,切实从根本上杜绝了开山采石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麻石原料的流通,有效地保护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在依法禁止景区内乱采石的同时,又 严厉查处中心景区乱占林地建房、搞基建等违法行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局民警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农林局参与林地清理整顿活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深入基层,先后查处了广济寺原始次生林内挖水池、后山五岳殿乱挖乱占、延寿村五组6户村民占用林地建房建水池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此项行动,既宣传了森林法律法规,又提高了广大村民保护森林的自觉性。

二、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南岳区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我区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大面积的林木倾倒、断头、断枝,使林内可燃物载量明显增多,加之国务院首次把清明节列入公共假期,入山祭祀扫墓、旅游踏青的人员猛增,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增大,春季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我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采取超常规措施,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实现了森林火灾的零发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召集乡镇、街道和指挥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区长傅丹舟、区委副书记徐友灼、主管副区长文运芝等区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对全区春季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同时,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专门印发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层层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落实春季期间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全力抓,分片包干责任人具体抓的管理机制,把宣传教育、火源查管、火灾扑救等各项职责明确分解,把具体的村组、山头、地块划定责任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构筑了严密的防火网络、防火责任网络和火灾扑救查处网络。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我区坚持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漏人为目标,各级各部门在全区掀起了春季期间森林防火的宣传高潮。主管区长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林场、龙凤乡、拜殿乡、岳林乡和森林公安分局出动了宣传车在各自管区巡回宣传;广播电视局在电视上固定播出森林防火的公益宣传广告;门票处、水帘洞景区借助门票“窗口”,对每位进山入庙游(香)客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旅游局认真抓好导游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并督促其深入宣传景区禁止吸烟等各项规定;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所有电杆上印刷永久性宣传标语10000余条,重点地段、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130幅,印制倡议书15000份,发到全区城乡居民,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上坟烧香、化纸、点烛、燃放鞭炮造成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用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方式,变堵为疏,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配备完善扑火装备。面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全面启动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各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后备队伍的建设。为了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准备,一方面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区直和市管相关单位限期配齐扑火工具;另一方面,争取区财政投入,购置了扑火工具1000余件,配发扑火衣服、鞋子、帽子、手套、手电1100余件,进一步完善了扑救队伍的装备建设。

三、认真学习,强化管理,提高民警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侦察力量,森林公安机构必须按照国家与对人民警察的要求,将森林民警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秉公执法,法律严明、勤政廉洁、团结拼搏、作风过硬、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今年,我局在抓队伍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坚持理论为主,促队伍政治素质提高,为森林公安工作提供政治保证。我党八十多年光辉历程表明,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工作方法就无法改进,完成的工作也就不可能正确。因此,森林警察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森林公安民警,为森林公安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我局年初制订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成立了由政委任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落实了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安排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半年来,全局民警坚持通过集中学与自学、导读与讨论、读原文与谈体会相结合等形式,同时根据不同时期民警的思想状况,针对性组织民警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此外,积极动员和组织民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如组织民警参加公安分局的业务培训,动员民警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等,据统计,上半年来,参加分局培训5次,人数60余人次,通过多种途径的系统学习,全局民警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认清了当前形势,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从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三个代表”的高度上来,既充分保持了我区森林公安分局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又使队伍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状态。

二是狠抓班子建设,促核心堡垒作用的发挥,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局领导班子本着克己奉公的原则,团结务实、开拓进取,一心为民警队伍争先动脑子,为森林公安工作创优出点子。比如在班子的自身建设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我局领导班子能密切协调、集思广益,能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经局办公会议决定的事情,班子成员能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样,既发扬了民主,又保证了局办公会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充分保障了政令、警令的畅通。在干部任用等敏感问题上,我局本着任人唯贤,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把一些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大、群众反映好的民警调整到重要岗位,使全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在党的组织建设中,我局继续坚持抓支部、打基础、促整体的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上,在严把入党关的同时做到了“四个及时”,即及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按程序报批审查,及时主动配合找谈话,及时收齐党费按规定时间上缴,按照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上半年,发展新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

三是坚持法治教育,开展业务分类培训,促队伍形象进一步好转,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素质保证。森林公安工作特殊性使得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法犯法、徇私舞弊、消极腐败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因此,为解决森林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树森林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区公安分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部署下,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谈心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1、立足基础,保证思想教育的经常化。一是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局大力开展了“创人民满意”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走访调查、切实整改等一系列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了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森林公安外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主要采取机关集中组织和股室分散组织,民警自学为辅的方式,对党的十七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进行了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的学习和贯彻,加强了民警的政治理论教育。

2、结合岗位需要,参加业务分类培训。一是参加了法制培训班,为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5月份,针对《律师法》、《禁毒法》两部新法实施后民警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南岳公安分局从衡阳市聘请律师、专家为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授课,通过学习培训,我局民警迅速熟悉和掌握了这两部新法。二是参加了政委、教导员培训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分局党委首先将重点放在了提高政工队伍的素质上,开展专门培训,推动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平稳发展。通过学习培训,政委就如何提高能力素质履行工作职责、如何处理好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局长及班子成员的关系、如何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三是参加了内勤民警培训班,使参训民警不但了解内勤工作的地位、性质、职责、要求、方法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性,而且掌握了如何提高内勤民警的综合素质,如何处置内勤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的技巧。四是参加了举办“以案说法、现场辅导”培训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地学习和参加各类培训后,6月4日,我局全体民警参加了“应知应会”考试比武活动,公安分局法制办制作试卷,对分局印发的《民警执法便民常用手册》上的业务知识,进行了岗位应知应会笔试活动,45岁以上民警开卷考,45岁以下民警闭卷考,通过考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抓好落实从优待警日常工作,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一是在认真落实国办42号文件精神,做好森林民警公务员身份过渡,理顺森林公安投资渠道,确保森林公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我们加强沟通,协调关系,争取区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年初,我局购置了一辆18万元的新款越野车,确保了我局快速出警和民警人身安全。二是组织全局民警进行健康检查,使民警能够及时准确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便于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开展了“关爱女性,重视女职工”,组织女民警和民警家属参加妇科检查;三是确保民警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民警防癌及独生子女健康保险等经费落实到位。四是使全局民警拓展视野,走出南岳,在单位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组织全局在职民警和退休民警到陕西省和河南省进行考察学习,取长补短。五是按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让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六是以加强森林公安政工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政工日常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做好民警后勤保障工作,按时认真做好民警工资调整、警衔晋升、奖励呈报、干部任用材料呈报、内务管理和装备管理等经常性事务工作,关心民警生活,为民警谋福利,使民警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安心工作,使政工工作逐年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高的轨道。

回首过去,成绩辉煌,但已过去,展望未来,任道重远,尚等努力,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南岳森林公安机关肩负名山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的职责,将迈出新步伐,登上新台阶,力创新业绩而拼搏奋进。

篇二: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2014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很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坚定履行保护林区生态、服务林业改革建设职责,为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来对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和改进了队伍建设。

(一)狠抓学习,为纯洁队伍提供政治保证

继续坚持贯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对全体民警进行理论知识的再教育。今年以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全体民警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政治学习内容,反复学、深入学,认真掌握精神要领,通过学习活动,民警的思想基石得以筑牢,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学习理论、人人研究理论、人人创新理论的良好氛围,这为更好的做好森林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注重培训,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素质保证

一是组织民警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应对执法权限落实后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市组织了12名民警分两批参加了全省森林公安刑侦、法制培训班,两次培训活动为各地执法权落实后相关工作的启动作了应有的准备。二是认真安排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培训。认真部署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工作,及时与黄山市人民警察学校沟通,对全市20余名民警及时组织警衔晋升培训,保证了民警按期按时晋升。三是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举行了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保考”的目的。

(三)创先争优,为提升民警综合作战能力提供保证

各地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与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要求全体民警自觉的将日常工作贯穿到活动中,落实到党组织的工作中,发挥好民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森林公安在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提高我市森林公安打、防、管、控的综合作战能力,加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升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从严治警,为强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今年我市接连发生了2起警车交通事故,给我市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后,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主管局和市分局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对执行“五条禁令”、警容风纪、警车管理、值班备勤等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单位和民警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警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市“警车专项整治”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正稳步进行。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警察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出发,确保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二是狠抓监督工作,压缩民警违法违纪空间;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案件;四是狠抓自查自纠,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狠抓良性引导,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将“五条禁令”的执行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从严治警,重塑我市森林公安威信。

(五)、严格制度,为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保证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森林公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与森林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职责、值班执勤、案件查办审批等方面制度日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确立,促使民警的遵规守制意识不断强化,自觉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局面逐步深化。在执法办案上,黟县森林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案卷质量的补充要求》和《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基层基础台帐制作填写规范》,其对于民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信息安全上,为加强 “金盾”专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祁门县森林公安金盾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查处”的方针,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遇警必接,逢案必查,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宣传出成果,宣传出战斗力。全市各地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其中黟县做法较为突出,黟县森林公安分局将原先的森林公安专刊改版为《黟县森林公安简报》,拓展了宣传的范围,并以此为平台,大力宣传该县森林公安机关成绩。通过宣传,鼓舞了全县森警的士气,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各区县的基层森林派出所也都充分发挥警用车辆的作用,将警车作为流动宣传平台,经常性地下乡巡回宣传。通过黑板报、标语、电视台、传单、法制课等形式不断地创新宣传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辖区中小学、自然村组和田间地头,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受众的人数大大增加,增强了宣传的实际效果。铺天盖地的法制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得以进一步提高。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 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我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春季攻势”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323起,查处313起,查处率达96.9﹪,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19起(3起盗伐林木、15起滥发林木案件),侦破11起,抓获31 人;立林政案件296起(盗伐林木案件8起,滥伐林木案件52起,森林火灾案件17起、动物行政13起),查处行政案件294起,共处罚43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601.25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7000余株、野生植物42株、野生动物25头(只),林业行政罚款40.35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82.37万余元。此外,全市共清理木材交易市场、经营加工场所325余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场所37处。

在“亮剑行动”中,我市对全市范围内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一一核查的方式切实掌握了全市征、占林地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深挖出部分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2014年5月份黄山市华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经休宁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拟建现场开垦林地取土埋田,面积约达2.9亩,后休宁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林政罚款。“亮剑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林地保护意识,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的稳定。我市黟县森林分局在“亮剑行动”中因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嘉奖。

三是加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自全省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侦破工作上,各地通过短信、网站、广播、民警入户走访等途径着力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手段,营造了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氛围,行动同时得到网上逃犯家属、群众与社会的普遍支持。我市的休宁县森林公安机关多次组织民警深入本地在逃人员家中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规劝工作,讲明公安机关的政策、决心和态度,打消了在逃人员的顾虑和侥幸心理,积极争取了三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四是充分发挥了林区护林员的作用。各基层森林派出所以加强辖区内护林人员管理为重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或实地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护林员职责履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能动性,同时根据护林员反映的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在对护林组织和人员的管理培训中,各森林派出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市护林工作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专职护林员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不断夯实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工作,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黄山区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于今年开展了一次民情、林情、社情的调查,详细掌握了辖区内各项信息资料,完善、更新了三情档案,牢牢把握林区治安管理主动权。

六是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林区稳定。各地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对林区治安动态进行掌握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地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升级,同时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公,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更加合理便捷,提高了刑事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徽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次组织民警对全区的涉林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对涉林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挂图,同时动员涉林企业参加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明确的加工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建议主管局不予办理延续木材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2014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339人次,出动车辆4523台次,受理各类涉林案件750起,查处714起,查处率95.2%。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91起,侦破65起,抓获92人;立林政案件659起(盗伐林木案件28起,滥伐林木案件121 起),查处行政案件649起,处罚861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1467.2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2434余株、野生植物80株、野生动物26头(只),林业行政罚款 80.8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 160万余元。

三、结合职责,大力加强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五化”建设

1、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端正执法观念,夯实执法为民的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二是规范执法,严格审批,健全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将办理的各类案件和环节纳入法制审核工作范畴,严把事实和程序关,确保了案件质量逐步提高。三是做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11月份我市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全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已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森林案件质量作出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依法办案意识和执法水平。

2、积极做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将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市今年全面启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局通过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听取报告等方式,详细掌握了各地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级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黟县渔亭森林派出所、祁门县金字牌森林派出所、祁门县祁山森林派出所、黄山区谭家桥森林派出所、休宁临溪森林派出所5个基层所评定为市级执法示范单位,执法示范单位的确立起到了以点带面和带动全市执法工作水平提升的示范作用。

3、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今年以来,各地以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为契机,以确保执法安全建设为立足点,强力推进执法场所设置,不断加大对硬件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黄山区森林公安分局筹措资金对乌石森林派出所进行了业务用房的改造,实行了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科学的物理隔离。黟县森林公安分局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渔亭森林派出所“三室”改造,在接待区、办案区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并对讯问室条件进行了改善,采购了必要的审讯设备。

为加强森林公安警务装备建设,今年在省局的关怀下,为我市配发了新警车13辆,保障了执法效率和安全,同时,我市还将原来性能不佳存在安全隐患的一批警车予以报废,这大大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增强了处置警务工作的效率。

4、加快信息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适应新型警务工作需要,我市今年来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建设步伐。在年初开展的“大走访”的基础上,全体民警继续牢记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目前,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黄山区均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理、审批,为我市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打开了新局面。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投入,添置和改善信息化装备,努力实现全员网上办公的目标。

五、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森林防火为中心工作,取消双休日,持续战斗在防火第一线,落实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宣传,提高意识。防火期间各森林公安派出所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加大了警力的投入,狠抓了防火的宣传。协助各基层政府到各村组张贴防火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建立宣传员,制作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对火灾案件请电视台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森林防火宣传使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督察,及时整改。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防火办和防火成员单位对全市重点乡镇和林区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加大对林区重要地带、重点路口巡逻检查,坚持每日一查制度,并将巡查的情况认真登记,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

三是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今年清明和春耕时节,各地上坟祭祀和烧山烧荒等野外用火增多,我市严格按照省局3·28防火会议精神要求,集中警力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地打击一批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发挥了固有职能作用,有力维护了森林防火安全。

四是加强对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的监管。各地基层所对辖区内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监管人,签定监管协议,定期上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工作对象状况、行踪,防止出现工作对象脱离管控处于游离状态,危害森林防火安全。

五是及时出击,扑救火情,从严打击。精心做好防火预案,在森林高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期加强值班和备勤工作,确保在森林火情发生时,森林公安民警始终保持快速反应及时出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火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火情的扑救,确保了每一次火情的及时扑灭,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民警在火灾扑救工作中的中坚作用。

我市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更加密集,野外火源的管控更加到位,特殊人群的监管更加扎实,打击力度更加有力,森林防火网络建设更加建全,与去年相比,今年全市下半年森林火情比去年也有大幅度下降,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但我们依然清醒地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我们丝毫懈怠。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1、森林公安执法办案难度日益加大。随着矿产资源、水利资源、旅游资源等项目的开发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部分企业以地区开发、工程建设为由,造成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多,依法治林阻力大。

2、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加大,森林公安机关任务也在逐步加重,警力不足和民警平均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

3、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省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比较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

4、基础基层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仍存在一些无房派出所,大多数基层所办公条件简陋,远远没有达到森林公安业务用房标准,难以胜任新时期森林公安警务工作的需要。

八、明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队伍建设主题。认真制定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划,促使我市森林公安队伍继续向前发展;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林业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从严治警,在警务保障和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立足现实从严治警,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而实现向素质要警力,向内部挖潜力的目的。三是从优待警,以民警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尽最大努力体现“从优待警”,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从而调动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制业务,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执法质量考评为重点,完善执法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保持严打态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林区治安状况,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努力适应林业发展形势,认真履行森林公安工作职能,解决目前森林公安查处案件范围不广、业务单一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保持严打态势,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五)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根据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突出的实际,继续组织警力从严打击频发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坚决遏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认真查办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树立森林公安的执法威信,提高森林公安的执法地位。

篇三:2014年森林公安个人年终总结

我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于2014年1月从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河口分局工作。一年来,在县林业局、分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

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真可谓“新颖、困惑、充实、收获颇丰”。

一、主要收获与成绩。

进入分局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1、学习方面。

刚进入分局,面对新的业务,我深感力不从心,为近早适应工作,我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从书本上学习,从工作实践中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一年来,我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文书,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程序法》等;翻阅分局以往的案件卷宗从中学习;多次上网查阅政法网、林业网、森林公安网等网站学习取经。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分局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培训6次,参加了全国森林公安系统政工民警培训一期。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2、工作方面。

这一年来,我先后从治安科调入刑侦队,后又暂借调到治安科并协助综合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今年主要做了的工作可归为三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三是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部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的督办及上传下达工作。

(1)、刑侦工作。刑侦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面对分局办公条件简陋,人少,老同志居多,分局管辖林区面积广、山高路险,情况复杂等现状,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不轻,明白领导及老同志对我们年青人所寄予的厚望。一年来,多少次熬夜通宵堵卡打击违法运输木材,多少次爬山涉水查处毁林等案件,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截止今日,我分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3起,破40起,破案率93%;其中:治安案件2起,破1起,林业行政案件38起,破38起。打击率100%。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2人,收缴木材360.29立方米,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5条(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895万元。以上案件的查破,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2)、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分局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一年来,我认真撰写分局各类稿件20余篇,并向红河报社投稿3篇,刊登2篇;自制内部管理、执法应用等电子表格6份,同时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3)、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今年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其中两项为我所具体负责;一是执法质量考核专项活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两项活动为森林公安系统制度、队伍建设、健全的重要举措,要求高,任务重。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并形成报告或建议报分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讨。目前,这两项活动的开展已步入正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二、存在的不足与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适应能力偏弱。进入分局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同时常把很多事项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比较,当比较发现两部门某事项有较大差距时,心有不平之觉,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4、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分局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5、玩性、惰性有待收敛,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三、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1、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森林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4、戒骄戒躁,发挥优势,努力撰写分局正面材料积极投稿,不断提高分局知名度,为分局建设添枝画彩。

篇四: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2014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市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黄山、生态黄山和黄山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市森林公安一年来工作和明年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我市森林公安形象,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认真分析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加强队伍管理的措施。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民警政治觉悟。一是结合黄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宣讲团来我市演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二是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和学习内容,各实战单位结合工作特点,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

(2)组织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市分局统一部署,各地通过召开“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增强了“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热情和信心,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四查”活动中去。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看到了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在干警思想、执法、纪律、作风上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3)注重公安业务培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分期分批对237名民警进行培训,从贴近实战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准备培训科目,开展军体队列、擒拿格斗、手枪射击等科目进行实战培训,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刑事诉讼法》等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提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个人办案能力,使民警正确把握法律要求,准确运用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参加培训,省林业厅法规处专家前来授课,就森林法律法规制度作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基层林业单位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林地征用、采伐限额、采伐证发放、木材运输证发放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4)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开展“两车”治理行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市警车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摸底排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区县下发《整改通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黄山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先后6次来我市检查和指导警车治理工作,对我市警车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着装要求,极大的改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现象。除非因工作需要,一律着警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其中部分区县制定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值班备勤和警务督查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森林公安机关驾驶员的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分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的驾驶员,凡不属于民警驾驶警用车辆的,一律施行聘用协警制,并落实好了聘用合同签订、颁发聘用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素质,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执法环境

当前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基层执法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仅明显落后于地方公安,而且有些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基本建设的投入。

(1)加强“硬件”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抓住机遇,实施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其中博村森林派出所、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屯溪森林派出所均已申请到项目资金,预计于2014年初实施用房建设。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区县于2014年共计为基层科所队新配置警用车辆5台,数码相机16部、新购置电脑38台。

(2)加强“软件”建设。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以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联系,督促区县加快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等“软件”建设。目前我市8个森林公安分局,34个森林公安派出机构中,分局公安网接通率由年初的25%提升到87.5%,派出所公安网接通率由5.8%提升到65.4%,尚未接通公安网的森林公安机关,真在积极组织协调,争取于春节前全部接通公安信息网。

(3)加大五级所整改。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我市对目前存在的三个五级所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原因,从警力配置、执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三个五级所办公用房已经确定,五级所存在现象正逐步取消。

(三)坚持严打不放松,确保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2014年,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1)组织开展各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一是“春季行动”成果显著。自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三个月的“春季行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春季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下设案件查处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搞好部署安排。市林业局先后4次召开“春季行动”专项会议,5月20日还召开全市“春季行动”汇报调度会,听取各地“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春季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春季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区县林业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宣传到位,行动有力,战果显著。据统计,“春季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人员486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511人次;在黄山电视台播发“春季行动”专题新闻10篇,在《黄山日报》开设“春季行动”专栏,共发稿10期,市林业局印发行动专刊10期。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7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5500余份,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330余台次。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43起,破获536起(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4起;立行政案件522起,查处522起);共处罚违法人员561人次;收缴林木、木材786.14立方米,罚款30.9万元,查扣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6株,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其中,歙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从9月1日至亚运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迅速组织落实:1、各地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树立执法权威。3、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黟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采用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发放狩猎证工作,着重对狩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做到法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营造一个全社会都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歙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民警68人次、出动警车10次,先后对县城农贸市场及12家 餐饮业业主进行宣传,同时向餐饮业主和农贸市场摊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封信》400份,进一步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告别滥食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黄山区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深入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氛围浓厚,效果十分显著。据统计:此项行动我市共出动人员1105人次,森林公安923人次,出动车辆457台次,立行政案件4起,查处4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7处,清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经营场所11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9处,收缴野生动物130头(只)(其中野生鸟类29只,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制品2件),收缴猎具4件,违法所得3000余元,涉案价值6900余元。

(2)加强联动,增强林区防控能力。一是加强毗连地区的协作。为有效的加强边界地区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及时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合力,确保边界林区资源安全和秩序稳定,我市黄山区与泾县森林公安召开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就建立跨区域区县警务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深入地交流。两区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毗邻地区林区治安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思路进行了相互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签订了《黄山区、泾县森林公安机关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协议》。在此之前我市各区县之间建立相对应的联防机制,黄山区跨市区联防对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与其它省市的协作树立榜样,对更好的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联动机制起到带头作用。二是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近年来,由于农村一些地方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老弱人群对山林管护能力减弱,加之木材价格持续上涨,至使部份地方滥砍乱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收集,及时组织警力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案件,有效遏制滥砍乱伐林木歪风。三是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站一同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木材进出库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加强了对林区加工厂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四是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管理。各森林派出所严格执行24小时民警值班和备勤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出警。对辖区出现的非法运输和过境木材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了林区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五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非法采挖和贩卖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统计:2014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806人次,出动车辆5327台次,受理各类案件617起,查处596起,查处率:96.5%。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28起(3起森林火灾案件),侦破27起,抓获32人;立林政案件589起(盗伐林木案件29起,滥伐林木案件158起,森林火灾案件14起),查处行政案件569起,处罚80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2162.7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1.1万余株、野生植物28株、野生动物159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2.6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44.75万余元。

(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队伍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把林业行政处罚、涉法涉诉评查、大轮训等工作放在日常工作当中,以质量要素质,以规范促服务,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的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上做出了积极的成效。

(1)组织开展林业执法案件评查。为认真做好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准备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考评范围和内容、考评方法和依据、考评人员和考评要求,并抽调四名业务很强的法制人员组成“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小组”,根据《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国家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的要求,于2014年10月20日至26日,对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基础台帐、涉林刑事案卷、行政处罚案件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抽查,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其主要成效:一是执法基础台帐的制作各区县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较齐全,其中祁门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能够及时移送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二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都能及时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能够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起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全市承办的林业行政案件都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按照规定扣押财物或处理被扣财物,依法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今年来我市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罚代刑等情况。整个执法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办案主体单位都能够对省局近年来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程序意识、实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正确用法正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通过考评民警端正了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使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成为今后法制发展的主力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了我市森林公安快速反应、团结协作、执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2)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方案要求,我市集中清理从至2014年间市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涉访案件。据统计:共有9起转交来的信访案件,其中省林业厅交办2起,市信访局交办3起,市林业局交办4起。信访案件当中,多数是涉林案件,盗伐滥伐等情况比较多。目前9起信访案件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已经办结完毕,同一案件结案或是答复后未曾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发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评查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复查,对工作不负责或信访案件久拖不结的情况,责令整改。同时从评查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教育广大执法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大局意识。

(3)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活动。一是自活动起始,坚持以基层所队和执法岗位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市8个分局,34个派出机关(实际开展工作的33个派出机关),通过全面排查,分局与林业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属管理机构,未曾出现隐患。33个派出机关,其中一级所二级所住房配备等情况基本齐全。其它三级所(其中含无独立用房所和四级所)存在诸多的隐患点,二楼以上“三室”(侯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的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录像设备数量及资金投入不足,我局已督促和指导存在隐患的派出所,加强建设力度,落实对隐患点的整改。截止目前,各区县派出机构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加大了投

单位回头看自查报告
林业执法细则 第九篇

单位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一:

我万泉镇中心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做到了“内容不减、环节不少、标准不降”。镇中心学校党支部把分析检查阶段“回头看”作为工作重点,对照常《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查漏补短工作的通知》(琼学组办〔2014〕72号)的各项要求,认真回顾第二阶段工作,逐项查漏补短,严格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党员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覆盖面情况

1、调查摸底

我万泉镇中心校按照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深入摸底统计,摸清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数。经统计,万泉镇中心学校现有党员38名,其中中心校领导班子4名党员,34名党员分布在各小学。学习实践活动以中心校领导班子和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覆盖面。

2、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我万泉镇中心校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黎良漫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学习内容,采用集中和自学两种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我校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会议由工作小组副组长聂世旺同志主持,黎良漫书记做动员报告,万泉镇委李运丰副镇长做重要讲话。黎书记在动员报告中着重强调了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首先明确什么是科学发展观,第二通过学习、讨论、整改、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三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然后发放《万泉镇中心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开展此次活动的进程进行了详细的部署,以便使广大党员和教师有的放矢的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学习调研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1、有效组织,灵活学习

首先是为全体党员提供必备的学习材料。全校党员38名,资料发放一个不漏。其中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并给每个党员发记录本和笔。

其次是灵活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

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并用“四字法”确保学习效果。即读,读必学篇目;听,听专题讲座;议,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学校实际谈认识;写,学习过程中,党员干部认真记录,学习结束时党员干部每人完成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我们做到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全面达到规定学时,全面完成学习任务。

2、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深入调研

为了做好走访调研工作,党支部研究确立了三个专题,即布局调整,优化资源和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班子成员就四个方面作了分工调研:影响学校发展的思想认识问题,影响学校发展的现实问题,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了意见。

3、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抓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浓厚氛围见成效。为加大宣传力度,在学校办公楼前悬挂了醒目宣传条幅,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进行宣传科学发展观,给广大党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通过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大造声势,营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良好的氛围。

三、分析检查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1、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

为了更深入的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中心学校将民主生活会的主体扩大到全体党员和学校老、中、青教师代表。,并邀请镇检查指导小组的同志参加。

会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作,针对我中心校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方法深入剖析和调研,并认真撰写发言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交换看法,努力做到“四不上会”,即:问题找得不准不上会、原因分析不透不上会、整改措施不实不上会、努力方向不明不上会。

10月19日下午,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我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会上,班子成员紧扣科学发展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针对近年来学校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以及下步整改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这四个方面,对前段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出了答复、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2、高质量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也是前段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整改落实的主要依据。为了写好我中心学校的检查分析报告,我中心校领导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早准备。通过梳理归纳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意见汇总与反馈等前期工作,为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奠定了基础。二是严要求。黎良漫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对具体内容进行分析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对分析检查报告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经过深入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分析检查报告。三是求实效。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总结了近年来我中心学校工作取得的成果,全面反映了全体党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系统深入地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指出我镇中心学校今后一段时间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措施,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下了基础。

3、高要求组织群众评议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还专门召开了有党员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议会,黎良漫书记在大会上宣读了万泉镇中心学校分析检查报告,大家对报告的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领导班子成员也都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全体党员和教师代表发放了评议表,与会人员从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评议,并征求和听取了教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将征求收集来的10多条意见进行了整理分类,之后,对报告又进行了再次的修改和完善,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

(1)制定谈心制度,要求行政人员每学期必须与全校教师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党员每季度与结对的积极分子开展一次谈心活动。通过谈心活动将组织的温暖送给群众,也能及时了解群众的心声,通过沟通,进一步加强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建立党员在群众的良好形象;

(2)做好支部的发展工作。下学期继续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活动,准备开展二次活动(党的基础知识、党的理论知识)。在6月份做好学校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3)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做好党建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使这支队伍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豁得出”。为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加强党建工作,促进工作作风建设

(1)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党支部的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来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及党风廉政教育。在党员发展、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教师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的计划与合理安排、工作纪律等方面改进工作措施;

(2)把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学风建设等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联系,用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指导整体工作的开展。

3、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加大中层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协调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关系,为中层干部争取更多的、更高层次的培训机会,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加大特色工作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力度,通过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3)主题教育,要长期坚持党员先进性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的主题教育活动;

(4)加强党员先锋岗的建立,要做好党员示范岗的建立和考核,切实做到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学校重建了更加有效的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师资培养机制、激励机制。

2、调整布局,优化资源

“麻雀型”缺少资金投入,硬件设施不够,再加上学校师资力量薄弱,“麻雀型”学校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我镇教育质量的提高。针对这种情况,我中心校领导通过讨论,决定重新调整布局,优化教育资源。新市中学撤并到万泉中学后,把新市小学搬到原新市中学,大出头教学点的二、三年级的学生转到新市小学就读。文园小学的六年级学生今年也转到明德小学就读。通过调整布局,优化教育资源,达到提高我万泉镇基础教学质量的目的。

六、存在问题

1、办学条件制约着学校发展。

我镇中心校现在有12所完小,不足100人的学校就有6所。学校办学规模小,资金紧缺,再加上市局对这样的“麻雀型”学校缺少资金投入,这样就严重地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条件,制约了学校的发展。

2、师资问题。

首先是师资紧缺问题。特别是专职英语教师不足,严重削弱了我中心校英语学科的教学力量。有些英语教师还要走教,英语教师的工作量大,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师的身心健康。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学习、整理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2、师德师风建设。通过三级评价(家长、学生、教师评价),更全面地了解教师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爱岗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树立为教育服务,教师为学生着想的观念,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

3、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建立“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争创示范”的校园文化目标,明确校园文化的定位。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

5、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重视教学研究,开展全校性的教学研究,进一步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全面实施校本培训计划。

6、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教学资源。利用4年时间把全镇的12所完全小学合并成最后的4所小学。通过社会力量和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办好移民教育。

八、意见和建议

1、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转化为学校办学观。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指导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指南。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学校的办学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学校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和自觉行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抓机遇、直面挑战,奋力开拓出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领导班子建设的始终,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学校党支部建设,通过“一个党员一个榜样”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榜样作用,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教育大计,质量第一!我们要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第一要义,以教师和学生为本,统筹兼顾,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以人为本,树立重视人的治学理念;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以人为本,形成发展人的激励机制;以人为本,真心实意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让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单位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二:

按照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通过党员自查、党组审查、群众评议等环节,从党员思想作风、突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认真地“回头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员思想作风情况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的党性得到了锻炼、思想得到了升华,宗旨意识得到了增强,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党员综合素质得以提高。自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党员们积极参加局里每周三、周五下午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人手一本笔记本,有记录、有心得。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不但增强了党性意识,提高了政治素质,坚定了理想信念,而且业务水平有很大提高。另外,对林政、森防和种苗的林业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培训,教育他们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二是党员服务意识得以增强。我们在党员中开展了“从我作起,提速提质,服务群众”的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充分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林果农提供义务服务余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另外,在全市紧急防治杨扇舟蛾的工作中,广大党员冲锋在前,主动请缨,分赴各乡镇指导广大林农进行科学防治。经过二十多天的苦战,防治面积达万亩,有力地遏制了杨扇舟蛾的传播蔓延。

三是党员的工作作风得以转变。完善健全了《林业局机关工作规则》,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其他党员也不甘示弱,上班时间坚持在岗在位,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通过规范机关行为,使机关工作作风有很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们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经局党组会商议,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密切了干群关系。在整改过程中,我们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妥善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如:为名苗圃场工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而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整改方案中向社会和群众做出公开承诺的整改措施和事项也全部落实,无一落空。目前,不存在能够解决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二是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我们根据年初调整后的班子成员分工,对党总支成员进行了调整,副局长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党支部配备了宣传委员;因工作需要,对第二党支部委员进行了调整;新发展党员两名,选送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市直党委组织的培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两名;每周五上午对三个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总支书记亲自上课。二个月以来共集中培训九次,从而提高了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通过上述举措,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是千方百计节约经费开支。为压缩油耗经费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三辆机动车进行封存,下乡人员不再配备专用车辆,从而大大减少了油耗开支。

三、建章立制情况

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党员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党员教育管理特点,建立了“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包括学习机制、教育机制、管理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党内民主参与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党员思想汇报、党员定期培训、党务公开、党员建议办理等制度,完善了党员权利保障制度。通过一个多月来的运行,党员们深感自身的权利得到了充分重视,从而增强了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党员群众的满意程度

自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局广大党员不论是在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还是在业务水平、服务意识方面,均有一定提高,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也是有目共睹的。

局党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广大党员身先士卒,在各个科室发挥着表率作用,他们不畏艰苦,深入林业生产一线,为服务于广大林果农竭尽全力,涌现出了如王根生、李佳春等一些先进典型。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同样涌现出了如李振刚、王洪强等一批先进人物,为党支部建设煞费苦心。他们以身作则,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广大党员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群众满意度测评显示,的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成果表示很满意。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服务群众为己任,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将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巩固和扩大,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单位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扩大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按照县教体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中心校认真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活动“回头看”工作,进一步促进整改方案中整改事项的落实,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取得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确保整改活动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一、基本情况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中心校精心组织,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已顺利完成个阶段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活动结束后,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坚持“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围绕“六抓六促”及创建“五型”教育系统工作目标,深入动员,注重实效,着眼长远,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研究提出了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将学习实践活动转化为推动熊背教育持续发展的动力,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成果,进一步促进了熊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切实把“回头看”工作抓好。中心校建立了“支部抓校长、校长抓党员、党员带教师”活动机制;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制度,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解决群众反映的的突出问题,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主题,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在“回头看”活动中,我们坚持“六看”:一看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内涵是否有更深理解,二看整改任务是否达到了整改内容、时限、目标、措施、责任人五明确,三看制约学校发展的难事、阶段性整改任务是否如期完成,中长期任务是否如期启动,四看原有的各类措施、制度是否进行了系统清理,五看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工作是否真正落实,不细、不深、不具体、不扎实的问题是否及时弥补,六看整改落实成果是否正在转化。

三、取得的成效

自学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心校及各学校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征集到合理化建议120余条,修订各项制度14项,化解信访矛盾6起,硬化学校地面1050平方米,消除危房14间,修缮拉建学校围墙63米,爱心捐助7650元,实现了学校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稳定发展、跨越发展。

(一)在班子建设方面

1、整改落实任务

校长任课情况

2、整改落实目标及时限

要求校长任课科目、节数、教案、作业达到县教体局要求;已经落实整改目标。

3、整改落实措施

乡中心校加大对校长的教育力度,按照《鲁山县中小学校长“六做到”》的要求,对校长任课情况进行督查。

4、整改落实责任人:

马国友,中小学校长。

(二)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

1、整改落实任务

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2、整改落实目标及时限

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面向全体学生,保证“两操”开展,认真抓好阳光体育运动;

20xx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落实措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xx】132号文件的要求,加强过程性督导。

4、整改落实责任人:

马国友,中小学校长。

(三)在依法治校方面

1、整改落实任务

建章立制,规范校长、教师行为

2、整改落实目标及时限

各校完善规章制度,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杜绝教师“小病大养”现象,稳定外乡教师思走思想。

20xx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要建立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机制;二是要建立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有效机制;三是要建立中小学生管理的有效机制;四是要建立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和校外教育的有效机制;五是要建立德育实绩考核的有效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和班规班纪;七是积极与县教体局、乡政府沟通,在绩效工资方面向熊背乡山区教师倾斜。

4、整改落实责任人:

马国友,中小学校长。

(四)在政务财务公开方面

1、整改落实任务

政务、财务公开

2、整改落实目标及时限

各学校做到政务财务公开,还教师以明白,还校长以清白。

20xx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各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二是乡中心校要对学校账目进行审计。

4、整改落实责任人:

马国友,中小学校长。

(五)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

1、整改落实任务

转变教育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整改落实目标及时限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20xx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推行素质教育必须彻底转变观念。①要转变人民群众不重视教育的观念,树立知识就是生产力的思想。②要转变智育第一的观念,树立全面发展的思想。③要转变学习就是啃书本的传统观念,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学风;二是推行素质教育必须实施教育改革。①改革偏重于理论的教学内容。②改进教学方法。③改进评价方式。三是推行素质教育必须

实现多方位结合。①加强农科教相结合。②加强教育与社会文明进步相结合。四是提高教育工作者及群众素质①提高教师素质。②提高校长素质。③提高家长及学生素质。

4、整改落实责任人:

马国友,中小学校长。

(六)在创建和谐校园方面

1、整改落实任务

转变教育观念,构建和谐校园。

2、整改落实目标及时限

全面排查学校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中心校,学校有能力解决的立即解决,没有能力解决的上报乡党委争取资金解决;搞好安全演练及档案建设,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0xx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落实措施

①中心校与各学校,各学校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搞好学校区时段安全责任划分;③ 开设上好安全教育课,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安全知识测试等活动;④积极参与县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4、整改落实责任人:

马国友,中小学校长。

四、中长期目标计划

1、乡中心幼儿园筹建工作。已启动。

2、筹建寄宿制小学解决留守儿童食宿工作,已启动。

3、教学质量提高工作,已启动。

五、“回头看”阶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还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入

研究性学习深入不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针对新的管理模式,在及时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思路,跟上新的管理要求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

(二)调查研究少,工作不够深入扎实

围绕学校科学发展、科学规划,以及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不精不深。

(三)工作有时“粗”“细”失度,不够统筹兼顾

不能很好的统筹兼顾,有时顾此失彼,学校日常事务多,有时阶段性的事又比较紧,什么都想努力做好,但有时也不尽如意。

(四)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服务水平质量还不高

对全局性的工作总结不够,对一些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宣传、推广不及时,督察力度不大,没有充分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起各种有效力量。

六、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思路和主要措施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继续优化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制度创新,以协调发展为主线,全面提升教育的整体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实现教育发展良性循环。

发展思路:

1、坚持科学发展,解决我乡教育发展方向“准不准”的问题。重点关注当前学校发展的效率、质量等基本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2、坚持解放思想,解决学校发展思路“明不明”的问题。进一步理清学校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3、坚持质量立校,解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高不高”的问题。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学校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学校能否被社会认可的关键因素。因此,牢固树立质量发展意识,狠抓教学质量。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学校教育发展能力“强不强”的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所在。

5、维护稳定和谐,解决学校发展步伐“稳不稳”的问题。解决学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坚持以党建工作为保证,解决我乡教育事业发展合力“足不足”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优势,形成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

具体措施:

1、自觉学习,在“用”字上下功夫

中心校、中小学党员干部要全面系统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深入一线,在“勤”字上下功夫

中心校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真正融入到师生当中,为师生排忧解难,用党员干部的人格魅力和工作实绩去引领老师们。

3、建章立制,在“严”字上下功夫

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育人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

4、转变作风,在“实”字上下功夫

党员和干部尽量创造一切条件为师生办实事好事,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提高服务水平,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师生的信任。

5、开拓创新,在“谋”字上下功夫

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本。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首先是“谋人”,一个学校没有人气,没有精诚团结的一班人是不可能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其次是“谋事”,谋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形成各自工作的亮点,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6、建立整改落实台帐,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

单位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四: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我们于今年上半年开展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组织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的同时,区委常委会坚持带头学、示范学,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6月20日开始,我们组织进行了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工作,认真查找先进性教育活动各个阶段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

区委常委会始终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大举措、加快xx发展的重大机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平桥实际,我们确定了“一二三四五”的总体工作思路:紧学一个典型,紧密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基层”这一活动;坚持“两锤炼、两健全”,锤炼党性,锤炼能力,健全组织,健全机制;落实三个到位,即党员组织关系到位、党组织设置到位、活动措施落实到位;围绕“四个目标”,即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五个方面的成效,即政治上提高战斗力,思想上增强凝聚力,工作上发挥创造力,经济上发展生产力,廉政上增强免疫力。

1、学习动员阶段。一是思想站位“高”。区委常委会先后四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坚强有力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抽调51名骨干人员参与工作,并拨出专项资金,购置了先进的办公设施,可以说不惜财力、物力、人力,全力以赴抓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明确提出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紧跟中央、省、市的步调走,结合实际,抓出特色,确保全市争一流,省里有位次,全国有影响。我区的很多做法被省、市委学教简报刊发,树立了xx的良好形象。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和实践活动方案,细化、量化了各环节日程内容,突出了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教育载体“新”。在学习方式和活动载体上力求体现丰富性、时代性,增强活动的感召力。在全市叫响了先进模范杨学东,还树立了农村支部书记xx等先进典型,使学习教育活动有了榜样。区委常委集中封闭五天时间,采取“读”(原原本本学习《读本》)、“看”(参观革命圣地和城镇建设、企业发展)、“听”(听先烈事迹介绍和基层先进典型人物报告)、“思”(查理想宗旨、为民意识牢不牢、作风是否扎实)、“讲”(开展大讨论)、“写”(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使学习入脑入心,并集中五个半天时间,开展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活动,为其他党员做出了表率。在学习阶段,区委常委为基层党员和机关干部上党课近40场,开展大讨论17场次,写出心得体会和探讨性文章36篇。我们组建了由14名不同方面专家组成的讲师团和由xx为主的3名不同行业模范人物组成的报告团,为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作报告。开展了一次以“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重看红色影片、重写信念心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锤炼了党性,磨炼了意志,提升了理念,灵魂深处受到了一次洗礼。三是宣传氛围“浓”。我们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为先进性教育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2、分析评议阶段。我们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征求意见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区委明确专人进行了梳理归类。归纳起来,干部群众对区委常委会的意见共有6大类330条。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中,我们特别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领导重视,落实于“细”。区委常委率先垂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参与评议工作,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二是开门评议,纳谏于“广”。区委常委分头召开分管部门座谈会15场,分类别、分层次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20000余份,回收率达95%以上。设置了专门的征求意见箱,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了谈心活动,发放问卷调查50余套。三是牢把方向,评议于“准”。我们把握评议的正确方向,找准、找透问题,坚持在团结中搞评议,在发展的大氛围中查找不足,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评议激活思想,提高战斗力,促进平桥的发展。四是联系实际,特色于“鲜”。结合自身的实际,我们坚持以评议促发展,力求评出差距,评出团结,评出发展思想的统一。在农村实施“先锋工程”,在社区实施“堡垒工程”,在外出务工党员中实施“金桥工程”,在外出事业有成的党员中实施“回归工程”。每一位常委都能以诚恳的态度面对问题,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3、整改提高阶段。我们明确提出了“两带动、两强化、两体现”的总体思路:“两带动”——用区委常委会的整改提高带动下级领导班子的整改提高,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提高带动广大党员的整改提高;“两强化”——以强化整改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强化整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两体现”——整改提高的实际成果必须体现在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体现在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推进上,实现教育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机遇,利用好国家宏观调控、支农惠农、农村综合改革等政策。

二是紧紧抓住发展重点。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盘活项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区域经济的活力。

三是努力培育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选择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如工业经济要打造产业特色,农业产业要形成地域特色,劳务经济要形成品牌特色,新兴产业要形成新型特色,城镇建设要突出功能特色,社会事业要突出多元特色,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是重点办好十件惠民之事。建好五里民营工业园、“双非”工业园。抓好震雷山开发和师河治理。中心大道师河桥建设今年底基本完成,肖店淮河大桥争取年内动工启建。建成并规范农民工培训中心,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务培训,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3年内实现全区村村通柏油路。实施“温暖工程”,有效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市二高在今明两年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房楼2014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利用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脑血管病医院与第四人民医院联合组建的“信阳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临床科研基地”,为5000名中老年人进行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免费普查和治疗。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科教路整治、小吃城建设、背街小巷治理等,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完善治安防控“个十百千”网络。

五是始终抓好社会和谐。牢固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稳定无小事、标本兼治、工作一盘棋、抓关键人等观念,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以完成维稳保安的硬任务。

六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四法并举”用干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堡垒工程”、“先锋工程”和“金桥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深入开展“一抓一”竞赛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健全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反腐倡廉相关法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七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是建立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定期谈心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承诺办实事制度、十项工作机制等,力求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八是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精减会议和文件问题。近期就会议制度和公文规范化处理制度进行重申,完善了相应制度,并在全区办公室系统工作会上作了安排。

2、关于加强理论学习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了本年度集体学习和常委个人学习的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已聘请专家授课3场次。

3、关于加强调查研究问题。常委会带头落实“三分之一”工作法,坚持每周深入基层单位调查走访、解决实际问题。实施了领导同志要在月初和15日工作预安排制度。

4、关于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协调问题。实行了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政策性投资项目,由常委“一对一”联系。茶节签约的38个招商项目和拟争取的146个政策性项目已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目标要求,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5、关于细化工作要求问题。建立完善十项工作机制已得到落实,制定了用人机制、理财机制、合力机制、约束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解困机制、维稳机制、导向机制、引力机制的实施细则,区委常委会专题进行了讨论和学习。

6、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问题。五里民营工业园、平桥“双非”工业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紧进行,已引进项目8个。

7、关于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平西路和龙江路沿线开发建设进展顺利,城区环境夏季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师河治理工程已争取国家项目资金800万元。

8、关于启动震雷山开发,建设商业步行街问题。商业街规划已于6月份完成评审,7月份正式开工,目前各项建设进展顺利。

9、关于改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问题。市二高操场、学生公寓楼已基本建成,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已开工建设。

10、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问题。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在全区已经推行,对乡村债务底子进行了摸排。

11、关于加强督促检查问题。出台了加强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区性会议和领导同志安排的工作,由办公室量化目标、时间要求、责任分工、督导措施、考评标准、奖惩意见,并严格进行了兑现。

12、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问题。专门召开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汇报会和组团招商动员会,在全区试行了“三分之一”工作法,外派了5个常驻外地的招商团,各乡镇、区直各单位都组建了招商引资小分队驻外招商。

13、关于做大农业特色产业问题。石榴基因库、古石榴园、石榴博览园等正在建设,将于9月份在我区召开的石榴研讨会基本准备就绪,长台关花生大市场正在筹建,震雷山时令花卉基地的6000平方米连栋温室正在建设。

14、关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问题。召开了劳务经济座谈会,调整充实了劳务中心工作人员,制定了有关工作计划

15、关于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问题。社会治安防控“个十百千”工程在全区全面实施。

16、关于开展“四项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实施“堡垒工程”、“先锋工程”、“金桥工程”、“回归工程”的工作方案已初步确定。

17、关于坚持“四法并举”选贤任能问题。在结合机构改革进行的干部选用中,坚持看群众公认、看历史检验、看关键表现,对选拔政策、干部票数、考核结果实行三公开,干部调整得到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18、关于进一步弘扬“虎马牛郎”精神问题。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城区主干道上设立了文明标识牌。

19、关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问题。成立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

三、关于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我们以《党章》为依据,遵循现行的各项制度,着眼于先进性教育四大目标,围绕“干部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活动定位,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1、建立了强化分级负责的领导机制。通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等制度,完善了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辅助抓、党员干部共同抓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网络化党建工作格局。健全了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机制,按照“抓基层、促提升,抓两头、带中间”的党建工作思路,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积极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督查指导网络,真正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2、建立了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学习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督学、述学、考学、评学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学习实效。二是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使党员定期参加党内生活,强化党员意识;建立健全党内通报制度,定期请领导干部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切实增强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抓业务工作,也要注意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手段,实现对各类党员的分类管理、弹性管理、动态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加强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完善争先创优机制,强化目标激励、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典型激励、情感激励和荣誉激励等措施。加强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建设,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增强党的自我纯洁功能。四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进村入户制,完善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流动办公等制度,积极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认真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宽党员民主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

3、建立了强化农村“促发展、增收入”的工作机制。选拔了一批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优秀党员,进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在各产业链条上、各行业领域中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增强村党组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4、建立了统筹全区事务的“十项工作”机制。本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并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xx改革开放新形象,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创建和完善用人机制实施细则》等十项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

四、取得的成效

1、探索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党员素质得到新的提高。广大党员通过学习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广大党员通过先进性教育,思想、作风有了新的好转,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多了。

2、夯实了党的组织基础,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新的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区共新建党组织10个,撤并党组织15个。通过实施“金桥工程”,在北京、广州等xx籍务工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建立了党组,使“挂空”民工外出党员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不少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说,是先进性教育活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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