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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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报名通知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第一篇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各相关学生班级:

2015/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3月16日开始,需要重修的学生,请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为了做好本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通知到每个相关班级学生,尤其是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求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重修报名手续,以免错过这次重修机会。

一、 重修报名范围

1.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重考、重修管理办法(修订)》,本学期非毕业班学生仅可报名参加春学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重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15学分;毕业班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所有不及格课程重修,重修课程总学分可放宽到30学分。

2. 课程考核合格,但成绩在75分(或中等)以下者,如果对成绩不满意,可申请及格重修,重修课程总学分不超过15学分。

3. 根据《关于2013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的通知》精神,转专业学生需补修的课程,可报名参加重修。

二、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3月21日。报名具体流程为登录网上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选课下拉菜单栏中选择重修补修选课菜单,进入后选择相应的不及格课程点击报名即可。若想修改或取消已报名课程,在报名结果中选择已报名的课程,点击删除即可取消该课程的报名。

2. 不及格课程与重修课程信息核查:请各位同学首先核查自己的不及格课程与重修报名课程的名称与门数是否一致,若有误可与考试中心(行政楼北楼206,86118853,汤老师)联系处理;重修报名后,请各位同学自行在网上重修报名处仔细核对已报课程名称、学年学期等信息,若有问题可于报名截止之前与考试中心联系,教务处不再另行发放核对表。

3. 毕业班超过15学分的重修课程补报,于3月22日自行在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缴费:重修报名截止后教务处将各年级公办本科班级的重修报名名单发给财务处,请已报名的同学及时将钱款打入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财务处将于3月23日~3月24日集中扣款,逾期未成功扣款者,将按未报名处理,不得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特别提醒,重修不再进行手工补报或取消报名,所有数据以网上报名数据为准。请同学们按时上网报名,一旦报名结束不再进行任何数据变更。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2日

重修收费说明

依据苏价费[2007]298号、苏财综[2007]69号、[2007]5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需重修的学生收取重修费,具体说明如下:

1.收费对象:公办本科学生。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2.收费标准:80元/学分。

3.收费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4日。

4. 收费方式:报名学生将钱款打入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财务处将于3月23日~3月24日集中扣款。

财 务 处 2015年3月12日

关于本学期重修(重考)、补修报名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第二篇

关于本学期重修(重考)、补修报名的重要说明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为保证学校相关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学生重修(重考)、补修报名工作要注意以下几方面,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学生,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开班重修(网上报名):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0日

随堂重考(网上报名):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10日

补修、缓考重考(手工报名):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0日

二、报名类别

1、重修(重考)课程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学生考核不合格且本学期所在校区正在开设的课程(含2010、2011届有效修业期内的结业学生),需在网上报名,分为“开班重修”和“随堂重考”。开班重修课程见附件1,随堂重考课程为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教学任务。

2、补修课程 学生因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需要补修且本学期所在校区正在开设的课程,需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手工报名。

3、缓考课程考试 学生申请缓考后一直未再次申请考试且本学期所在校区正在开设的课程,需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手工报名。

三、注意事项【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1、附件2(见报名通知)中公布的重修班信息为计划开班信息,教务处将在报名结束后酌情决定这些课程是否开课,具体开课信息以教务处公告栏中的最终公布为准。

2、开设有重修班的课程,学生必须报名参加重修班,不能报名参加随堂重考。如有误报,教务处将予以纠正,并在校园网上公布调整信息。

3、学生完成报名操作后,必须重新登录系统检查是否报名成功,并关注课程调整情况。

4、从明年起,学校将取消毕业前补考,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把握报名机会,以免影响毕业。

5、还没有修满选修课学分(包括公选课)的2012届毕业生,可到学院教学办公室使用报名软件报名,其它年级学生不能使用这种方式报名选修课程。

教务处

2011年9月23日

各位老师:

(一)为避免选课冲突,本学期的重修报名时间与往常不同,具体如下:

1、开班重修(网上报名):2011年9月26日-10月10日

2、随堂重考(网上报名):2011年10月8日-10月10日

3、补修、缓考重考(手工报名):2011年9月26日-10月10日

(二)为避免重复报名,在随堂重考网上报名开始之前(10月8日),请各位老师告知学生于10月8日-10月10日之间登陆教务处网站报名。【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三)毕业班学生选修课(公选课除外)差学分的可到学院教学办手工报名,其他年级一律不准用此方式报选修课。

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4年上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第三篇

机械工程系2014年上学期学生重修安排的

通 知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4年上学期学生重修的时间安排,现将我系学生专业课重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3月10日-3月12日,以班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或辅导员查询(学院网站→教务处工作网→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书生高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访客登陆→重修补考系统→2014年上学期重修→班级)、查询需要重修的学生名单,填好重修申请表(见附件),以班为单位将申请表汇总于辅导员老师处。

2、2014年3月13日至3月14日以班为单位在机械系教学管理办公室(2-409)交纳课程重修考试费,过期将不再办理。

3、拟定于13周组织对学生的重修课程进行考核, 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5月份的考试通知,通知会发放到辅导员处,请毕业班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和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的联系,不要错过考试。【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4、请各辅导员务必及时传达课程重修的报名、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的安排,做好所管班级学生的课程重修工作。

5、已经毕业的学生也可返校参加此次重修。

6、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3]92号)和《课程重修及考试暂行办法》(湖南工院字[2013]46号),我院学生重修考试费为20元/门。

机械工程系 2014年3月4日

关于办理2015-2016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的通知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第四篇

关于办理2015-2016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的通知

各学院:

兹订于本期末、下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办理2015-2016学年第1学期重补修手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于后。请各学院通知到本学院学生。

一、 重修、补修课程:

1、 非毕业年级为各学年单学期课程。

2、 毕业年级为各学期课程。

3、 特别提醒:到本科第8学期、专科第6学期时不再办理前面各学期课程的重修、补修。

二、 重修、补修手续办理时间

1、2012级本科、2013级专科各学期课程,2013、2014级本科,2014级专科单学期课程重补修办理时间:7月2日-7月9日;

2、2012级本科第6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2013级专科第4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办理时间:9月8日-9月11日。

三、办理程序

1、学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或《四川理工学院补修课程申请表》(1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到各学院教学办领取)。

2、各学院教学办核定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

3、各学院填写《重新学习课程统计表》、《补修课程统计表》在开学第2周星期3前发给教务处何英老师。(各学院必须反复核查,保证所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学生的学号与学分。)。

4、学生在开学后第6~7周内到计财处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教务处将重补修数据发给开课学院,开课学院确定学生的重修或补修方式,安排辅导教师或跟班、组班学习,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主页教学相关栏目公告教学安排。

6、开课学院安排好后,将安排表(含课程名称、学生人数、上课学时数、学生名单)送教务处何老师,教务处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上公布。无学生名单,工作量不予核定。

7、开课学院组织本学院负责重修或补修课程的教学及考试工作。

教 务 处

2015年7月2日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错过重修报名能补吗 第五篇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学生在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由于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上的课程,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待选课程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系统提示时间冲突,学生可选择“冲突选课”(建筑学专业部分设计类课程除外);

2、只有重修课程才允许学生进行“冲突选课”。

3、学生进行“冲突选课”时,每周至少要保证有一个时间点可以正常上课,且申请“冲突选课”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

4、学生“冲突选课”的课程,必须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或者任务后,方能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

5、无论重修课程还是补修课程。只要学生达到学校课程免听条件(上一学年取得的总学分达到50学分,绩点达到3.0),均可以申请免听(政治课、军事课、实验课、体育课、实践环节不得免听)。

6、免听课程的总学分同样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免听课程的学习要求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7、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及“冲突选课”的时间均只在开学初的第三轮选课阶段进行。

8、“免听课程”的学分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冲突选课”的学分费按正常选课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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