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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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一篇

++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企业用工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

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有:招工难、不对口、流动快、成本涨、结构偏,其中招工难问题最为突出。

一是企业招工难。普遍存在招工难问题。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连续多场次出现企业提供招聘岗位大于入场求职人数的情况,很多企业连续参加多场次招聘会,仍不能招聘到所需用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企业缺普工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招收普工难,一线工人不足,有些企业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或无力完成订单生产任务。技能型人才难招也是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部分城乡求职人员技能单一或根本没有技能和技术,文化水平不高,限制了企业招工的选择范围。

二是供需不对口。主要表现在企业专业技术岗位招不到所需技工,而有一技之长的打工者又找不到适合专业、发挥专长的岗位。很多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难招,加上技术人员流动性大,导致企业生产和进一步发展直接受到影响。企业有些生产项目必须依靠技工才能完成,专业技工出现短缺,直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企业开发能力弱,满足基本的产品升级换代都出现困难,更谈不上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转方式调结构。在劳动者方面,求职出现专业不对口,技能难对接,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连续数次在人力资源市场寻求岗位,但是或因为专业不对口,或因为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不满意,或因为感觉企业发展空间小,不能充分施展所学,一直不能实现就业。

三是员工流动快。尤其是技术熟练工更成为各企业竞相争夺的稀缺品。加之目前80、90后新生代工人已经成为劳动大军的主力,他们接受了较好的教育,法律知识较为丰富,维权意识较强,信息来源渠道广泛。企业职工在就业上有了更多选择余地,对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的期望值升高;同工不同酬也加大了职工的流动概率;这几方面共同作用加大了企业在职职工的流动性,减弱了企业凝聚力。

四是用工成本涨。当前企业用工成本逐年增大。员工要的是高薪水、高保障。人力资源市场看起来人流如织,但往往看到的都是一些经常来求职的人,这些人有的无技能、有的不愿做普工,但工资要求高,很难符合企业要求。员工要价高,加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一金,企业用工成本大幅增加。

五是总体结构偏。劳动力供需表现为几个方面的结构性失衡,突出表现在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与需求脱节,有事没人做,有人没事做,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还表现在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用,普工数量虽多,但因薪资期望与自身劳动力价值不符,而不能很好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还表现为企业员工年龄结构偏。80后、90后劳动力进入服务行业的相对较多,进入工业企业的相对较少。目前许多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年龄相对偏大。例如纺织行业因其工作强度大,个人经济收入也不高,到纺织企业就业的年轻人极少。许多企业员工随着年龄的增长势必要退出员工市场,企业又不能实现员工的新老交替,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需引起足够重视的警讯。

(二)原因分析

一是企业方面的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对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力,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规章制度苛刻,管理方式简单,一方面使职工产生对立情绪,甚至纷纷走人,另一方面使企业口碑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面上企业的招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明显分化,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到位;但一些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几乎为零。劳动合同签订的缺位,对职工形不成法律约束,给职工的自由流动埋下了隐患。企业文化建设滞后,企业党、团、工会组织不够健全,不少企业管理者对企业文化建设缺乏认识,舍不得投入,造成企业

文化生活贫乏,凝聚力不强,人心涣散。

2、不少企业工资偏低,福利保障不到位。目前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与物价增长及企业发展相协调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速度明显缓于物价增长速度,企业工资不足以产生对工人足够的吸引力。在生活保障方面,目前一些大企业做的较好,能够安排班车免费接送员工上下班,在生产条件方面,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企业效益一般,不愿投入资金改善生产条件,安全隐患较多,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缺乏正确的就业观念。部分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人就业高不成低不就,有的择业要求和工资愿望远远超过自身能力,显得不切实际。他们对优越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待遇和保障充满期待,对工资待遇稍微不满意,就跳槽换工作。一些失地农民因眼前分得了一定数额的土地补偿,再就业意识淡薄,不愿意到企业找工作。

二、解决企业用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深化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市场化中的就业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和求职者的需要,成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更迅捷、更有力、更可靠的交换场所。要继续加大镇街、村(居)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强化平台职能,全力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推荐培训等工作。要完善各项就业服务措施,在组织春风行动等大型用工招聘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乡镇保障所(站)进行招聘活动联动,开通就业直通车,把各乡镇有求职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送到人力资源市场来,还可组织用工单位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居开展现场洽谈,送岗位到家门口。与此同时,要注重加大与外地劳务合作力度,积极联合富裕劳动力充足地区的就业职能部门,建立劳动力引进和劳动力输出双向流动机制,以解决各类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和各层次民工的就业。要与各地开展劳务引进和校企合作,大力宣传经济发展、企业文化和用工需求,展示企业良好的用工环境和福利待遇,吸引外来高层次技能人才。

增强农民工就业稳定性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二篇

论增强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

1.引言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体制改革,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新的群体,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中来,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调查,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长3.4%。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既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迫切任务,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暨社会蓝皮书》的调查表明,就业问题业已成为当前国人最关注的三大问题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就业稳定性问题的重要性堪比失业问题。就我国来说,对就业稳定性的研究还处在一个初始阶段,关于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问题也更是需要提上议程。

高颖( 2008) 对北京等5城市的调查表明: 30岁及以上的农民工平均外出务工时间为9.65 年,平均在3个城市务工;而16~30 岁的新一代农民工的平均情况则是在3.72年的时间里辗转于2.52个城市可见,农民工就业流动性比较大,而就业的稳定性是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有必要对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开展研究,在刚刚召开的十八大会议中,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贯彻劳动者

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概念的界定

2.1就业稳定性与波动性的含义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就业稳定性概念的研究并不多,并且从不同的角度理解。宏观方面,国内学者张琦(1993)将就业稳定性定义为:劳动力的劳动参与量在相当的时期内保持着一定的比例,并认为农业就业比非农产业就业稳定。微观方面是针对个体劳动者而言,李丹、王娟(2010)将就业稳定性定义为:劳动者参加工作后不仅能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期限内稳定工作,同时这份工作能保证该劳动者的生活维持在稳定水平的一种状态。 西方学者认为,就业稳定性是影响就业质量的变量之一。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提出就业稳定性应通过任期的长短来测量,包括任期<3 年、3—5 年、>5年,只有当任期超过五年才是稳定就业。国际上通常用一个人将一个工作保持6 个月以上的可能性来衡量这份工作的稳定性。

2.2农民工的概念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内关于农民工概念的界定也很多,本文主要把农民工定义为身为中国大陆特有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 就业稳定性不足一直是困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方面, 这种不稳定性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农民工在务工地和来源地双向流动, 体现为区域和产业的双向变动特征是外出务工农民在宏观经济面临冲击时首当其中, 从而在其务工过程中存在不稳定性, 多数农民工在一年当中变换过多个工作岗位。黄乾通过研究认为, 受教育水平和培训等方面的差异是影响农民工获取稳定就业机会的重要影响因素, 同时, 这种稳定性与农民工就业行业和所有制性质有关。

3.就业稳定性的意义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如果劳动力市场中已经就业的群体不能够获得高质量、稳定的工作, 经常面临失业的危机, 那么,这种不稳定的就业状态不仅会影

响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福利状况、企业的竞争力, 而且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工作生活模式。因此, 增强就业稳定性已是迫在眉睫的工作。

3.1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

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是现阶段农民工就业结构升级的主要体现,事关整个城乡就业体系建设的成败,不可小视。在“2008 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让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广大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建设发展成果。就业规模的扩大与就业质量的提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从现实看, 农民工的就业质量直接影响着其生存境遇和对主流社会的心理认同, 进而影响到其社会公平感和生存道德。

3.2增强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促进农业稳定发和农民持续增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要更加重视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如果农民工没有固定的工作, 没法固定的收入来源,最起码的生存就受到威胁。当

个体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就会想法设法去创造生存下去的条件,如果受到阻碍,他们无法生存下去,他们就会产生对政府,社会,国家的不满甚至愤怒,一旦这种情绪积攒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发生暴动,引发社会动乱,示威游行等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甚至走向极端,报复社会,影响社会的安定。而农民工是社会生活中最易遭到不平等待遇的群体。长久以来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受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再加上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城镇居民由来已久的身份优越感产生了所谓的观念上的不平等,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和谐社会难以真正实现

3.3增强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对于推动城市化进程,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农民工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它从农村中来,又做着城市的事,是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又是城乡一体化的使者。因此,经济社会发展的布局,首先要看农民工的发展趋势。对农村来说,农民多少变成了农民工,还有多少会成农民工,决定着这个地方农村的发展方向如何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来稳住农民工、吸引农民工,就决定着这个城市的发展规划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说过,“三农”问题不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顺序,而是应该将顺序调换过来,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农民在“三农”问题中是第一位的,

12企业社会保险福利对农民工流动性的影响_来自广东珠三角地区的证据_李亚青.pdf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三篇

2012.9 企业社会保险福利对农民工流动性的影响

——来自广东珠三角地区的证据

内容提要:本文利用广东珠三角九市农民工的调研数据,就社会保险福利对农民工流动意愿的影响 及其微观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在采用平均处理效应(ATE)和倾向性评分匹配法(PSM)克服了 样本选择偏误后研究发现,社会保险福利的确有助于降低农民工的流动意愿,且对提高农民工签约 率和合同满意度有着显著的积极影响。当农民工享有健全的社会保险福利时,对合同的满意度也会 明显提高,但社会保险福利对于增强农民工归属感影响很小。最后,本文分别从企业和政府角度对 此进行了反思。 李亚青 吴联灿 申曙光 123,4

关键词:社会保险 农民工 流动性 平均处理效应 倾向性评分匹配法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有研究显示, 1982~1997年间农民工流动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20.23%(蔡昉、王德文,1999)。近年来,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人数不断扩大,并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 部分。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经达到2.6亿人,其中大部分是外出务工的农 民工。 农民工最显著的特点是流动性大,他们不仅往返于城乡之间,并在单位之间、城镇之间频繁地

①变动工作岗位。高流动性导致单位和农民工本人都缺乏参保积极性,也给劳动保障部门缴费基数核

定及监察执法等工作带来困难。一方面,很多企业出于生产成本考虑,忽视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 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参保(彭桂芳,2009)。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缺失等问题加剧了农民工的流动性, 衍生出“断指经济”、“民工荒”等问题(朱忠文、王红梅,2006;罗光强,2010),导致企业普 工充斥而技工严重短缺,产业升级缺乏人才驱动因素。21世纪以来,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 主体,农民工的需求层次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他们越来越难以容忍半城市化经济发展模式对他们的 歧视(杨永华,2010),而“整体收入偏低、工作稳定性差、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企业人文关怀不到 位”等问题,正阻碍着新一代农民工外出发展的步伐。 ②

①鉴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这一问题并 本文中农民工流动性乃指农民工变换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返乡。文中“流动意愿”等词所指的“流动” 如未另行说明均为此意。

②资料来源: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2010 年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农业部网站 (/retype/zoom/31ea1daea26925c52dc5bf2c?pn=4&x=0&y=1275&raww=1404&rawh=35&o=png_6_0_0_29_294_702_18_892.439_1263.06&type=pic&aimh=11.965811965811966&md5sum=b2a454acc4648a6a0193225c23c9c1f1&sign=f70226c2fa&zoom=&png=33410-56400&jpg=1650-2056" target="_blank">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使用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四篇

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使用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据《2007年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6年建筑业的就业人员约有540.9万人,其中施工现场操作人员以农民工为基础。广大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障,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市场进入的资本壁垒和技术壁垒极低,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谁能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合理控制工程成本,创造优质的工程产品,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凸显行业中的水平和地位,谁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人力资源之于企业犹如血液之于生命,是企业众多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然 而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却普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笔者基于自己多年的实践,现就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如下 :

一、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员工知识层次偏低国内许多建筑企业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薪酬待遇不高,令高素质人才避而远之。主要表现在低层次人员数量多.高层次人员缺乏,人员结构不合理。据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009》的统计结果,从表1可以看出,在建筑业的从业人员中.初中文化层次的人员所占比例最高,为 58.5%.其次是小学文化的 占 21.0%。从整体来看与全国所有行业相比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 度 的比例低于全国所有行业平均水平,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高于全国所有行 业平均水平,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低于全国所有行业平均水平。此外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占总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比例非常低,仅 5.3% 绝 大多数是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2】。

表 1 2008年中国建筑业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统计表

数据 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010》

二、临时用工比例你较大,在建筑业的从业人员中,临时工的比例很大。他们大

部分来自农村, 即所谓的 “农 民工”。农民的特点是文化水平较低,专业技能差,流动性强。一个建筑项目结束后,部分劳务队可能会立即将农民工解散或者将队伍调往其他项目继续作业,企业很难真正掌握临时工的情况并对其进行管理。另外。临时用工的档案不全,少数职工背景复杂.给企业的生产带来不安定因素.给企业的人员管理造成困难【3】。

三、垫资压价现象极其严重, 过激市场竞争造成的垫资压价现象极其严重。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中分一杯羹,不得不接受业主提出的垫资、压价等条件。这就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利润空间和资金流动。而一般的建筑项目工期长,投资大,企业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不然流动资金链出现问题,极有可能造成工期的一拖再拖,甚至难以完成,不仅使成本增加,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而且影响到企业的信用。业主普遍拖延工程款结算及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往往以各种理由不予结算,拖延工程款的各项支付,在目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更是如此!而这也使得建筑企业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等各项费用,疲于应诉。企业的形象和信用严重被影响,同时给整个社会带来很多不和谐的因素【4】。各类保证金层出不穷。各政府为了能够规范市场行为,要求建筑企业缴纳保证金,而业主为了自身利益、缓解自身的资金压力,也要求建筑企业缴纳保证金,于是乎,各类保证金如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期保证金等等大行其道。不可否认,这些措施确实能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同时加剧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四、企业内部问题。在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传统的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造成了职能层级多,组织运作成本高。另外,由于施工任务的不均衡性,造成了劳动力的供求矛盾。建筑企业人员繁杂,人浮于事,管理费用居高不下。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建筑行业的生意,多是在酒桌之间,高级娱乐场所内完成。大家讲的是体面。为了体现公司的实力,建筑行业都是购置名车,租建豪华办公楼,雇佣大量人员。但这些投入真正的回报并不高,反而加重企业负担,造成稳定的经济损失。建筑行业施工人员素质偏低,造成施工中浪费严重。建筑行业的主要施工人员多为背井离乡的民工,他们出生寒苦,没条件接受高等教育,外出打工。他们在生产过程中,责任心缺乏,容易造成施工中的浪费。

四、税费政策问题,税费负担过高。建筑企业纷纷反映由于税务机关采取定率随征和委托代扣代缴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使得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不断加

大,其中重复征税现象较为普遍和严重,而建筑行业属于微利行业,这样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建筑行业的持续发展。

五、企业资质问题,资质条件不相称。建筑企业又分不同生产类型的企业。如土建与钢建。但是在技术人员专业资质培训方面,土建的技术人员和钢构技术人员培训的内容都是土建的科题。直接导致钢构技术人员无法使用于钢构生产型企业。钢构企业难以找到专业实用的技术人才,只有通过自身长期培养或者技术人员的长期适应来满足自身生产要求,这都大大的增加钢构企业生产的成本与风险。主要以下几个方面: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带来隐患;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工资水平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工作环境恶劣,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十余年不变的价格体系,最大限度地去攫取人工费差价,安全、质量等方面很少或者基本不投入,导致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如履薄冰。

五.员工培训仅满足于持证上岗需求,没有贯穿于员工在企业供职的整个过程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当今世界日趋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员工知识结构不合理和知识老化现象日益突出。我国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盲 目地强调向管理要效益,对员工培训仅限于岗位培训,满足于持证上岗需求,满足于企业资质等级和质量管理体系达标验收的需要,没有给员工提供多样的培训机会,更不用说将培训贯穿于每个员工在企业供职的整个过程,导致员工自身素质不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员工潜力得不到发掘,人力资本的存量不足,不具备人力资源的竞争力,影响了企业对环境有效适应能力,失去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冷水滩区工业企业用工调研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五篇

冷水滩区工业企业节后用工情况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为了充分把握我区工业企业节后的用工情况,我委在2014年春节后,对达福鑫工业园、炬辉光电、三杰电子等重点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显示:我区工业企业用工需求较去年同期明显回升,需求总量增加,大部分工业企业员工稳定,部分劳动密集型及新落户企业的招工难问题依然存在。

一、主要特点

(一)本土企业用工稳定,新落户企业招工困难。

从用工需求上看,像冷水滩电线电缆、重庆啤酒永州分公司等一批本土企业,由于用工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率高、工资福利待遇相对较好,同时注重培育冷水滩城区员工,企业员工忠诚度高,队伍比较稳定,员工返岗率普遍达到80%以上,最高的达到95%左右,经过近段时间的招聘基本上能解决缺工问题。而一些新落户企业企业,由于用工需求量大,在本地缺少名气,用工缺口普遍在50-60%之间,通过招聘会也很难招到人。如炬辉光电,员工春节后返岗率只有70%,存在200人的用工缺口,虽然公司工资福利优厚、生活设施配套完善,经过近几天的招聘,达成意向的很少,公司等人生产的状况没有明显缓解。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困难,小微型企业招工较易。 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以普工为主,招工存在困难。如达福鑫集团

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春节前,达福鑫集团约有20%-25%的员工离职,再加上新上的液晶生产线、玻璃盖板生产线改造,总的用工需求在1500人左右,虽然有900余老员工陆续返岗,还存在500人的用工缺口,同时,由于春节后天气寒冷及企业招聘要求较高等诸多因素影响,这些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小微企业用工人数较少,经过短期招聘基本能够满足用工需求。如金凤凰机床、卓尔钻具等小微企业平时注重技术工人培育,春节后用工缺口小,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

(三)央省企业员工非常稳定。

湖南猎豹及配套企业、跃进、湘器等央省企业员工非常稳定。这一类央省企业办厂时间厂,员工多是具有十几年以上工龄的老员工,员工队伍非常稳定,基本上不存在用工缺口。

二、原因分析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1、工业生产来势良好,用工需求上升。近几年来,达福鑫集团、炬辉光电、三杰电子等用工量大的企业纷纷落户冷水滩高科园,全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50余家,用工需求明显增加,而劳动力资源总体存在减少趋势,在双重作用下,招工难问题将难以在短时间内缓解。

2、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环境相对较差,影响企业用工稳定性。根据目前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显示,新求职人群以“80后”、“90后”为主,约占70%。新一代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除工资薪酬外,更加注重对职业前景的选择。相当部分新劳动力不愿意从事流水线的一线普工工作,就业流动性加大,造成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紧张。

3、企业对农民工依存度高,受农民工季节性流动影响较大。我区企业农民工占从业人员超过70%,受到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回家过年影响,企业集中出现的用工缺口一般持续2个月,到正月底恢复正常。从今年的情况看,节后工业企业的用工缺口达到2000人以上,给企业用工带来较大的阶段性压力。

三、对策建议

(一)企业方面

1、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一是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精简工作岗位,降低劳动力成本。二是适三是应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诉求,要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实行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制度,重视岗位技能培训,注重员工个人的发展,帮助员工制定职业规划,部分岗位采用内部竞聘制度,拓展员工发展空间。三是提高薪资福利水平。让务工人员享受较好的社会保障和城市公共服务,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归属感。

2、加快企业和产品转型升级。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大的双重压力下,要用“用工荒”倒逼企业转型升级,通过转型升级的效益来消化劳动力薪资水平上涨带来的压力。一方面,是提升现有装备水平,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消化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要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提高产品档次,提升精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政府方面

1、加强企业招聘服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对全区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准确掌握企业用工变动情况。通过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媒体、短信平台等渠道,发布政策信息和供求动态信息。

2、加强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将职业培训补贴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力争使新进入市场的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培训,实现技能就业。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3、积极落实新市民待遇。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诉求转变,优化城市务工环境,提高区域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民工户籍、住所、子女教育等政策,通过放宽小城镇落户条件,鼓励社区、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向小城镇合理有序转移,稳定农民工队伍。同时,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2016企业用工短缺现状分析报告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六篇

企业用工短缺现状分析

2016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的企稳回暖,实体经济逐步走出困境,特别是进入2016年以后,企业用工需求更加迫切。2016年,全市企业劳动力需求将达到历史高位。

一、企业用工需求的现状

1、本地工业园区迅速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园区的不断成长,园区企业缺工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我市近期组织了对园区部分企业的问卷调查,收回问卷66份。调查显示,67户企业近期缺工2万人,年内缺工总数将达3.2万人。从行业类型看,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用工需求较为明显,本次调查的35户机械制造、食品加工、服装加工行业企业中,有6户企业用工需求达500人以上,其中5户是机械制造类企业,1户是食品加工企业;11户企业用工需求在200-500人之间。

2、中小型企业用工缺口较大

调查显示,大型企业的用工短缺现象不明显,一方面因为大型企业管理规范、人员流动性小;另一方面因为待遇较好,招工难度相对较低。而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由于工资相对较低、工作环境较差、劳动强度大等原因,对求职者的吸引力相对不高,从而使招工越来越难。部分中小企业反映“招工难”,无法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这是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原因。多数企业反映,近期订单量迅速增多,现有人员即使加班加点也难以顺利完成,企业一时又招不到工人。一些企业反映,招工难导致开工率不足、机器闲置,加大了企业生产成本。

3、一线工人用工需求较大

经调查,企业对普通工人的需求量最大,技术岗位有部分缺口,行政管理岗位缺口较小,一线操作工需求最为旺盛,占到需求总数的80%以上;其他管理型、技能型、研发型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需求比例,约占需求总数20%。我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不高,再加上其投资小、成本低、灵活性高等特点,使得中小工业企业用工需求相对旺盛,尤其是对普通劳动工人以及初中级技术工人需求较大,而对高级工和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需求则相对不大。

4、企业技术工人和季节性用工短缺

一些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快的行业技术工人短缺。如电子制造业和新能源产业等,这些企业为保持或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产品科技含量,需要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的工人。而一些产品销售淡旺季分界线较明显的企业为了节约劳动力成本,一般不会与雇佣工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而偏向于使用季节工。旺季时大量雇佣人员,淡季时只支付较低的工资,迫使雇佣人员主动离职,这些企业往往在生产旺季难以招到满足生产需求的工人。

二、企业“招工难”的原因及存在问题

1、经济迅猛发展促使用工需求不断扩大

去年,我市工业增产又增效,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岗位需求。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迅速回暖,企业订单不断增多,因生产能力扩大造成岗位需求量大。

据调查,2016年下半年到2016年,受金融影响,很多企业订单减少,信心缺乏,裁去了部分员工。但从2016年三季度起,经济回暖,企业手上的订单大幅增多,用工需求大幅增加。从2016年下半年起,园区部分企业提供的普通岗位数超过了进场求职人数,“招工难”开始显现。

2、劳动力结构性错位导致部分行业出现用工短缺

从分析人力市场资源结构发现,部分企业有岗位但找不到员工,而包括大学生和农民工在内的不少求职者却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待业。(

3、职工的劳动诉求与企业习惯用工方式产生矛盾

由于劳动力市场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在此情况下,部分企业漠视甚至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部分企业工资待遇偏低,工作时间长,制约着企业招工。大部分制造类企业均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企业招工时承诺的月薪1200--2000元以上,基本上都要工人超负荷地加班加点才能实现。二是部分企业虽然待遇、条件不错,但某些岗位对健康有害,工作岗位缺乏明确的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也制约着企业招工。三是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一些企业甚至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四是员工住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部分缺工企业不提供职工宿舍或住房补助。五是部分企业缺少企业文化和人文关怀,难以留住员工。六是企业缺乏人力资源储备意识,部分企业无法合理解决淡、旺季期间员工去留问题等等。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这些企业已经不能满足求职者的就业诉求。从求职者的就业诉求看,寻找工作时更加注重企业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和职业未来的发展,这正是劳动者对劳动诉求不断增强的表征。从企业的角度看,在当前资本强、劳动弱的背景下,企业忽视职工权益的保护,忽视企业文化的营造,缺少与职工的情感沟通,给企业发展带来潜在的不稳定。同时,企业用工的临时化和无序化,也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匮乏和生产效率低下。

2016县服务企业用工调查情况汇报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七篇

县服务企业用工调查情况汇报

为掌握我县企业的缺工问题,进一步促进就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今年十月底,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于企业用工情况的调研。共调查企业50家,其中国有企业3家;民营、招商、股份制企业47家,设及行业主要有采矿、机械制造、电力、燃气、建筑、建材、服务餐饮、房地产、加工业等。据调查,47家民营、招商、股份制企业生产需要4970人,现实有员工4165人。年初有27家企业缺工,共缺工1376人。现仍有18家企业缺工,共缺工805人,缺工率为16.2%。现就我县企业用工现状、缺工原因、解决缺工的措施及建议,作如下汇报:

一、本县企业用工的现状

1、垂直、国有企业。我县以金融、电力、电信、烟草公司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待遇好、福利高,对普通员工很有吸引力,企业在用工上有很大的挑选余地,用工情况稳定,单位从业人员流动性小,不存在“招工难”和缺工的问题。

2、民营、招商、股份制企业。一是这些企业用工需求较大,且流动性大,不少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工和“招工难”问题。被调查的47家企业中,今年以来有27家企业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缺工现象,现仍有18家企业缺工,共缺工805人,其中管理岗位缺115人,占缺工总数的14.3%;技术岗位缺工231人,占缺工总数的28.7%;普工缺459人,占缺工总数的57%。大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高技人才难招,同时餐饮服务、服装加工等行业临时性、季节性缺工也较为普遍。二是大部分企业因人员流失、扩大规模等原因明年用工需求大压力大。经调查有35家企业计划明年招工达2133人,其中管理岗位招工188人;技术岗位招工464人;普工招1481人。

二、本县企业缺工的原因

(一)就业岗位的增多导致我县企业招工难。近年来,随着县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一些用工需求大的企业落户我县,以及农民工外出开阔了眼界,积累了资金,回乡创业高潮的掀起,一些民营企业也在加快发展,提供就业岗位不断增多,因而一些新开办的企业招工难。

(二)企业文化直接导致企业招工难。

1、工资待遇低的企业招工难。一方面企业利润空间有限,愿意支付的用工成本相对较低,而另一方面随着生活费用的上涨,求职者的预期薪金增加,两者的矛盾导致就业意向难以达成。我县企业大多数是起步阶段,与发达地区的优秀企业比,无论是工资待遇、管理理念、企业发展规划、设施环境等都相差甚远,直接导致我县企业的招工难。

2、工作强度大的企业招工难。“80后”以成为新生代就业主力军,他们既追求高工资,又要开阔眼界,享受精神生活,一般都倾向于到发达地区发展,追求高质量生活,而不愿在本地从事薪水不高而工作强度大的职业。如我县的金马玻纤公司,每天上班时间为两班倒,且该产品易使操作工人皮肤过敏,虽然熟练工月工资可达到每月3000元以上,还是不能吸引就业人员,仍然存在常年缺工的现象。

3、社保待遇低的企业招工难。《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也依法约束了用人单位。之前企业有事招人,没事辞人。现在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合同,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应给工人缴纳社保,部分企业效益本身就不景气,还要缴纳社会保险,用工成本高,压力大。社会保险费的缺失,直接导致员工的就业随意性、流动性大。

(三)劳动力整体素质低导致招工难。我县富余劳动力整体上文化、技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企业的需求。据调查,在我县农村富余劳力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63%,高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47%,有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员更是缺乏,仅占总数的17%,下岗失业人员中普工占了90%以上,因此我县部分企业的高管、高技人才难以招到。

三、针对企业缺工的措施

1、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完善宣传组织机构。我局每月对本地企业深入调查摸清缺工底数,并将用工信息建立台账。加大招工信息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一是在城区、集镇和人口较为聚中的地方集中进行招聘信息张贴,进行广告宣传;二是利用就业信息网、湖北公共招聘网、进行网络发布;三是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在人力资源市场临街面安装电子显示屏,把企业简况和用工信息进行逐一宣传;四是召开乡镇分管人社中心领导和中心负责人会议,把筛选好的用工信息制成宣传册子,发到各乡镇,并要求各乡镇要把用工信息送到村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针对部分企业出现“缺工”现象,我局及时成立了服务企业用工专班,以“春风行动”为契机,通过信息发布、组织员工进厂考察等多种措施。协助本县缺工企业招工达1153人。对尚存在缺工的18家企业,有工作专班,并明确专人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一是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得到加强。为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我局结合企业岗位要求,为企业新进员工进行免费就业前培训,对企业原来的老员工,实行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我们结合英山实际走基层,到厂区,进车间,先后进入际华仕伊服装有限公司、承庆鞋业有限公司、佳源车身公司、圣阳旗百货公司等企业,举办企业职工岗前培训12期,参训913人,有715名员工结业,促进了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是对“4050”困难就业人员和企业录用困难就业人员1145人发放社保补贴339.8万元;确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3、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建立监管机制。对经介绍在我县就业的员工,实行一季度一回访,了解他们在企业的工作、生活、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联合劳动监察大队,采取不定时对我县企业进行检查和暗访,确保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全县15家缺工企业建立了动态监测点,及时撑握企业的缺工和用工状况。同时在5个乡镇10个村建立农民工返乡动态监测点。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调查数据,及时调整招聘会频率,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四、改善企业缺工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按《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是县政府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全额纳入财政供给。而我局工作人员既未参“公”,又没有纳入财政供给,既要为企业缺工服务,又要为自身生存担忧。特别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于2016年起不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更将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陷入困境,因此解决我县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需要省、市主管部门督促县政府落实。同时县政府要落实好根据黄电社[2016]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的《关于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的意见》的文件内容,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2、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首先,提高企业老板和员工的法律意识,认识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经营者用长远的眼光来经营企业,与员工建立互惠、互赢、和谐的劳动关系,使企业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逐步规范到法制的轨道。以此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引导员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时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员工树立遵守劳动合同的意识,切实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3、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企业要挖掘内部潜力,加大企业劳动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使劳动卫生设施尽快符合国家规定。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企业效益、物价上涨等因素,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政府要把公租房、廉租房的优惠政策向企业困难职工倾斜,保障企业职工安居乐业。(

4、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因为需要吸引外资而忽视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是本地工人而随意敲诈企业;要特别注重维护职工的合理工资待遇,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帮助调解企业与员工的劳资纠纷,注意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在规模较大的企业,要尽快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大政治思想工作力度,教育员工爱家乡、爱企业,稳定本地职工队伍。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5市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分析和建议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八篇

市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分析和建议

今年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的企业用工紧缺现象再次出现,“用工难”、“民工荒”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市企业用工有无缺口?应该怎么办?为贯彻落实市委八次党代会及全市重点项目观摩点评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我市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加速企业发展,近期就这些问题我们深入企业、县区进行了调查,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我市企业用工情况

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新建企业不断增多,现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用工形势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个别企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用工难,但全市总体用工形势比较平稳。据调查,全市8个产业聚集区投产企业97家,投产76户,在职员工15837人;在建26家企业预计今年投产。投产和在建企业全部达产后计划用工58106人,其中今年用工需求16707人,1至9月共为雨润生猪屠宰、全友家私等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招收员工8729人。

“用工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区域性紧缺。濮东产业集聚区需求6365人,占计划用工总量的67.5%。开发区、濮阳、清丰县、范县等4个产业集聚区今年计划用工2256人,占计划用工总量的13.6%,属于正常流动性用工。二是行业性紧缺。用工需求主要集中在餐饮、建筑、服装、缝纫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南乐、台前产业集聚区内骨干企业,一般技术的工人比较容易招收,该集聚区未提出大的招工要求。三是结构性紧缺。熟练工和高中级技术人才紧缺,而大量的普工、无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却反映“找工难”。在企业招聘岗位中,近1/3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其中,要求具备初级工水平的岗位占20%,要求达到中级工及以上水平的占5%,要求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70%以上。四是流动性紧缺。以“80后”、“90后”为主的求职群体,期望到具有规模名气大、发展前景广阔、生产生活环境较好、社会保障福利健全的企业就业,我市工资水平、企业人文环境等因素,增加了其出市出省流动性,给企业稳定用工造成了一定困难。

二、企业“用工难”原因分析

从表面上看,这与外贸需求复苏、部分外向型企业订单增加,致使劳动力“供不应求”有关。但从更深层次看,这是在沿海地区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劳动需求结构变化与供给相对不足这一矛盾的集中反映,也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例长期偏低而城市生活成本又大幅刚性上涨导致的必然结果,还跟内地不少省市经济快速发展、就业机会增加、薪资待遇提高、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牵挂等,使农民工纷纷回流返乡有关。

我市个别企业出现一定程度的用工难,主要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状况都发生较大变化,二者相互适应还需要一个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力需求与供给比例不对称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搭建优质创业服务平台,吸引了一大批外地企业落户我市,用工需求增长较快。与此同时,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出台惠农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特别是我市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迅速增加,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长缓慢。

(二)劳动者择业能力与企业人才需求不匹配

企业虽然提供了不少类型、不同层次的就业岗位,但往往因为薪酬低等原因难以招到较为合适的用工对象,存在“有事没人干”的现象。有些企业招工门槛偏高,对应聘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甚至性别规定较多,普遍存在“重女轻男”、避“中”就“青”的现象。企业招工年龄多数要求女工28岁、男工35岁以下,使我市35-50岁的中年劳动力只能“望岗兴叹”。

(三)企业用工环境与员工预期差距较大

员工都希望到有较大规模、用工较规范、劳动条件较好、社会保障健全、月工资发放及时的企业就业,而不愿到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住宿简陋、文化生活单调、各种福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就业。而作为用工方的企业,由于劳动力长期供过于求,我市不少企业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住宿简陋、文化生活单调、工资待遇低、福利保障落实不到位,加剧了员工的流动性,也加大了员工就业和企业招工的难度。在用工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一味降低用工成本,消耗性、掠夺性地使用劳动力资源,不注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必然导致员工的大量流失。

(四)企业用工应变与时代发展不一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也在逐步发生变化,现在的劳动工人主体已经由第一代民工向第二代乃至第三代转化,当前主要是80后和90后群体。这些年青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目标,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赚钱养家糊口,更主要的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扩大视野和体验享受生活。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还象当初对待第一代农民工那样对待这些农民工,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三、破解我市企业“用工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虽然还不突出,但也初步显现,特别是下一步又一批招商企业落地后,预计企业用工紧张问题将日益明显。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长远,未雨绸缪,在政府部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把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等统筹考虑,建立健全适合我市企业健康发展的招工用工机制,形成多赢的合作局面。

(一)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整合职业教育办学资源,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牢固树立“社会需要什么岗位设置什么专业;社会需要什么技能开设什么课程;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培养什么学生”的办学思想,强化“特色立校”理念,发挥独特优势,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培育品牌专业,打造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职业技术教育品牌,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生命力和影响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求职者怀揣一技之长创天下。切实加强农村初高中刚毕业青年、失地农民、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把广大劳动力资源变成宝贵的技工资源,人多变人强,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让受训者真正掌握一技之长,成为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增强企业吸引力

引导企业善待职工。鼓励企业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员工的感情交流,畅通员工发展晋升渠道,将员工前途和企业前途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树立长期扎根意识,以企业为家,安心工作,真正做到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精神凝聚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企业服务。为留住更多农民工,沿海有些企业向员工发放每人200元-300元的“开工红包”,加班费也有所上涨,“钱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让员工感受公司的温情和诚意”。这几年长三角地区不少企业为员工盖起了公寓式宿舍楼,设置图书室、篮球场、游泳池等设施,增加有组织的旅游、娱乐活动,逢年过节甚至还为前来探亲的员工亲属报销来回路费。我市可以引导企业学习、使用、完善他们的做法。

提高职工待遇水平。据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中心针对上海地区的调查数据显示,离职的员工中,薪资因素占58.9%的比重。可见,直接或间接提高工人的薪水,能在一定程度上“拴住”员工的心。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参照沿海地区工资标准,逐步提高我市务工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引导企业增设“工龄工资”。两年前,宁波鑫洋电器公司率先实行工龄工资制度,使得该企业职工流动率不到3%,远低于行业内20%的水平。目前,工龄工资制已被浙江、上海等地一些企业效仿。浙江金华的今飞集团今年设立“工龄工资”,以后员工按照工龄,每年上涨120元的工龄工资。三是制定完善鼓励外来人员在本地企业务工的优惠政策,切实改善外来人员来濮务工的环境,在子女入学、户籍管理、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让外来务工人员逐步享受到濮阳本地公民的“平等”待遇。

(三)搞好就业服务活动,提高供需信息匹配率

一是建立招商引资落地企业与政府部门合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研究解决企业用工和技能培训问题。完善就业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畅通机制,企业要将自己的用人需求主动向就业服务机构反映,让就业服务机构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就业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走出办公室,深入企业、农民工集居区等基层一线,掌握一手的就业市场信息,创新手段,提高就业信息传播的到达率和有效性,让劳动力供需双方充分“对接”。二是完善就业服务机构与培训机构的沟通机制。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所掌握的企业用工信息及时传递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

(四)企业应自觉搞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工信、工会等相关单位要适时组织企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企业和用工单位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科技知识水平,从而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创新管理能力,企业员工通过参加企业的技能培训,既提高了自身技术熟练水平,增强了对企业的好感认同感,又满足了企业用工的需要,支持了企业发展。

2016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调查报告
农民工的流动性过强影响企业用工的稳定性,间接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第九篇

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2016年12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通过调查发现,我县共有各类企业近400家,拥有员工近4万人,其中农民工约1.8万人。在调查的100多家企业,500员工中,当问到工伤保险是什么性质的保险,有没有参保时,有87人回答是国家性质的,有300人回答是商业性质的,是要交钱的保险,有115人回答不知道,至于问到这个保险的费用该由谁交时,更是90%以上不清楚,对于问到发生工伤后能得到什么待遇时更是一窍不通。据统计,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二、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工伤权益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在治疗阶段,大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治疗还是比较积极的,但大多数还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有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而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故意除外),只要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应给予承担全额责任,如果是伤残程度较高的工伤,在农民工保住命后,后续治疗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治疗费用,单凭农民工的经济能力是根本承受不起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旦发生事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但这只受用于那些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企业。所以说政府保障对于大多数徘徊于法律之外的农民工工伤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办法的,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也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在调查发生工伤案件的单位中,没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一家曾在30日内为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94%的农民工都需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只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4、农民工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相结合,重视职业康复工作是工伤保险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我县的工伤保险一直以来只是着重于待遇的处理(即工伤补偿),对预防和康复没做出特别的要求,但对于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来说,工伤预防--工伤赔偿--职业康复这三个步骤缺失得很明显。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用人单位大多通过与农民工协商而私了来解决问题,他们仅仅是支付几万或者十几万元的补偿就什么事都不过问了,但这根本无法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有些高残工伤人员一回到家,几个月就把赔付的十几万用光了,对于后期的治疗费用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更不用说康复治疗了。去年年底,我一个朋友的弟弟在外打工时不幸从建筑架上摔下来,当时全身多处骨折,生命奄奄一息,在医院医治了一个多月,就把工地老板私下赔付的20多万元用的所剩无几,回到老家后,由于设施条件差,又缺少专业的护理人员,身体情况每况愈下,结果一条鲜活的生命不到半年就郁郁而终了,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如果当时他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他的后续治疗费用就不会没着落,还说不定有康复的可能,即使他身故后,他的孩子及家中老人的生活也不用发愁,更不至于家破人亡,然而这样的事例又何止一件两件啊!那是举不胜举啊!因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紧密相结合,只有重视职业康复工作,提高和恢复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和重新融入社会,才能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保障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加快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和加强工伤保险工作,让更多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工作中的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如果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门的人员,工作无法落实,所以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有关经办工作人员的技能;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感,与时俱进,以应不时之需。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目前,我县工伤保险主要是工伤补偿,工伤预防还没有完全展开,工伤康复根本没有开展,可是工伤保险不能仅仅局限于消极的单纯补偿,只有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发生,降低风险,才是我们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在做好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3、社会保险应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事业。

据调查,我县虽然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但相当一部分单位却为农民工买了商业保险。由于商业保险特有的盈利属性,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定额缴费,出险后可以定额给付。但是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定额给付性质,不能满足发生了工伤事故的农民工的给付要求,不能保障农民工在受伤期间能有适当的治疗,不能保证其家庭不至于因工伤而陷入困境,这也就是现行问题中工伤保险给付不足的根本原因,而要改进此点,就意味着很需要工伤保险的介入,用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或有条件、有主次的相结合的方式,来改进、规范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定额性质,极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得到工伤事故给付的权利。

4、有关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级劳动保障、人事编制、安全监察、财政、地税、环保、卫生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形成群策群力、环环相扣,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并协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

5、发挥社保基金的保障作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农民工在非法用工单位打工时,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农民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农民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社保部门将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向用人单位追缴。这种保障制度虽然从表面上增加了国家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和压力,但完全可以采用一些措施来进行化解。例如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在提高缴费费率后追缴欠缴的数额,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欠缴的工伤费和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为防止用人单位逃避责任,追缴的工伤费应高于基金支付给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费,另外,劳动保障部门还有权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严重的司法部门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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