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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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勘查合同的效力分析--中国矿业报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篇

评析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的效力

穆继云 范小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2005年6月,甲和乙签订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双方共同投资1000万元兴建年产6万吨矿井两个,其中甲负责投资100万元,乙负责所有证件的办理、修路、基建,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之后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并没有将合作协议向有关登记机关备案,双方也没有成立法人进行勘查。2005年12月,乙方领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普查)。此后,双方合作进行探矿施工(坑探方式),2008年,由于政策变化,双方进行的合作勘查工程被有关机关叫停。

双方争议随之产生。甲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合法、乙方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退还其100万元的投资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此案引发我们思考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关于合作协议备案的规定对于本案合作勘查协议效力的影响?第二,地方规范性文件对于合作勘查协议备案有何规定?

我们结合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我们的建议。

二、合作勘查协议的效力分析

(一)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原理,只要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特定行为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在本案中,合作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系有效协议。虽然《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不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在签订合作或合资合同后,应当将相应的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但是,备案并不是合作勘查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

(二)备案不是合作勘查合同生效要件的理由

1、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不能成为确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探矿权转让合同自批准时生效。探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将探矿权转移的行为,核心是探矿权主体发生了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由于309号文仅是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法规,因此,309号文不能成为主张合作勘查合同必须经备案才能生效的依据。

2、制定合作勘查合同备案制度的实质

虽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合作勘查合同备案制度,但是,309号文基于行政管理需要和探矿权转让实践,对合作勘查行为区分情形分别适用合同审批和合同备案是可行的。但是,矿业权转让合同的审批,不是为了审批而审批,而是为了下一步办理矿业权权属变更所做的

铺垫。在未设立合作、合资法人的情形下,不存在探矿权在合作方之间的转移,也不存在探矿权在合作方与新设法人之间的转移,因此,此时的合作勘查实质上不属于探矿权转让,探矿权人没有发生变化,没有权属变更登记之可能与必要,当然也没有必要规定合同经审批后才生效。

因此,我们认为,“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只是对合作形式的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此处的备案效力可以理解为不备案不能对抗第三人。

3、案例支撑

回归到前文提到的案例。法院认为:《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系对不设立合作法人合作形式的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因此,对于上诉人认为“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该法院判决是合理合法的,符合法理和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指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特别指出:“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因此,探究国土资源部制定合作勘查协议备案制度的初衷可能是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便于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矿权转让进行监管。

三、对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相关规定的评析

(一)关于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合作勘察合同备案的直接法律依据是《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作勘查是指矿业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矿产资源的行为。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不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在签订合作或合资合同后,应当将相应的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在实践中,很多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对合作勘查合同备案制度进行细化规定,而明确规定了合作勘查合同备案情况的省厅,彼此规定大相径庭,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

1、中央法规缺位,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比较模糊。

从《矿产资源法》及其国务院三个配套法规来看,没有关于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的直接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仅规定了备案制度,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备案时间、备案须提交的材料、不备案的后果、备案的审查程序及应备案而国土部门不备案时对探矿权人的救济措施等。

2、地方性规定在表现形式上的多样性,既有省厅单独发文的,也有以省级政府名义发文的。这种形式上的不同,也暗示了该地方性文件的效力不同。

3、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合作勘查协议的备案情况理解有很大不同,典型表现就是哪些情况需要备案、不备案的法律责任或惩罚机制。在广西,双方的合作勘查协议不予备案的将视为非法转让。在我国,非法转让的后果比较严重,轻则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则可能被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而在吉林,未经备案,合作、合资双方的权益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新的探矿权申请不予受理。这种现实情况,导致探矿权人在不同地方进行商业性勘查时的实质性权利有所不同,这不利于我国的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

四、我们的建议

(一)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建议

1、建议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的具体规范及备案程序

近年来,我国掀起了地质找矿的热潮,合作勘查也是实现资本与技术交汇的重要形式,是推进探采一体化的重要切入口,但是,合作勘查合同备案制度在各地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以没有具体备案程序而不接受合作勘察合同备案,有些地方滥用权力,违反上位法规定,对不设立法人、不涉及探矿权转让的合作勘查合同也规定审批,所有这些不合理规定不利于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的推进。因此,国土资源部有必要在调研基础上落实备案制度,制定统一的具体的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程序,纠正地方的不合理规定。建议合作勘察合同备案具体规定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需备案的合作勘察合同情形;

(2)备案的义务人及备案时间;

(3)备案时需提供的材料、备案审查时间、接受备案的部门;

(4)接受备案后的形式;

(5)合同备案后,发生重大变更的处理;

(6)对于同一合作勘查项目,登记机关能否接受不是原主体的再次备案;

(7)明确合同不予备案的效力及其后果。

2、建议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合作勘查合同备案的原则性规定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该依据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待合作勘察合同不能一刀切,应该合理区分合作方是否设立公司法人,抓住探矿权是否将在合作方之间、合作方与新设公司法人之间发生转移这个核心,不能因为有了制度不落实,而导致行政不作为;也不能因为制度规定不具体,而使地方产生行政乱作为的冲动。

(二)对于合作勘查合同当事人的建议

第一,在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之前,对合作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调查合作项目主体的权利来源、项目进展情况、合作项目所在地的对待探矿权转让、合作勘查等具体规定等方面;

第二,合作方应积极寻求合同备案。我国探矿权实行部省两级发证,因此,对于由省厅颁发勘查许可证,探矿权人与其他方进行合作勘查的,合作方必须慎重对待省厅的关于合作勘查合同的特殊规定。对于明确规定备案时间和备案材料及备案程序的,探矿权人需要按照国土部门要求及时备案,否则将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对于仅要求备案,但却以无具体备案程序为由拒不备案的,探矿权人或合作方应采取邮寄备案材料、书面函询备案情形等措施,固定好自己曾多次主动要求备案但由于登记机关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备案的原始证据,以防不测之用。

合资合作合同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篇

合资合作合同

本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日期]起生效,

签订协议的一方: [贵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第一合资方”),一家依据[省/市][省/市]法律组建

并存续的公司,其总部位于:

[贵公司的完整地址]

另一方: [第二合资方名称](以下简称“第二合资方”),一家依据[省/市][省/市]法律

组建并存续的公司,其总部位于:

[完整地址]

为便于双方履行,本协议由第一合资方和第二合资方订立,以下统称“合资方”。 [合资企业说明]。

鉴于:

鉴于双方愿意根据[省/市]的法律, 为了成协议规定的目的履行本协议,成立一家合资企业(“企业”),并愿意确定和限定与执行前述项目相关的各自的责任、利益和债务。

现考虑到双方的立约以及所包含的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成为合资企业,此后称为完成前述目标的“企业”,即法律上受到约束。经首次 正式宣誓,双方立约、同意和证明如下:

1. 定义

"附属"(Affiliate)系指 (i)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被控制或同另一个人共同控制的人士;(ii)任何拥有或控制他人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人士;(iii)上述人士的任何高管、董事或合伙;(iv)是高管、董事、合资方或伙伴的,该人任职的企业或实体。

“合资方” 系指[合企业名称],以及可能被其指定和接收的继承人。

"国内税收法","法规" 或缩写字母“I.R.C”系指现行适用的国内税收法规。

“净利润和净亏损”即企业的所得和亏损,以下各项除外:

[描述]【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帐面”价值指应替换成其调节课税标准的某一资产账面价值(两者不相同的话),但是在其他情形中须根据联邦所得税原则以净利润和净亏损确定。

“项目” 系指被称之为[名称]的具体 [描述] 项目。

"财政部管理条例" 系指财政部依照国内税收法规的具体规定颁发的管理条例。

"参与率"系指附件A中设定的数据。

2. 公司成立、名称及主要营业地

成立

(a) 合资方按照[省/市]法律,为使企业能够实现本协议中规定的目的成立一家合资企业。

(b) 企业可根据[省/市]或任何其它州的法律规定,为开展业务签署此类文件。企业也应为使合资企业能够按适用法律继续发展而做其它任何事务。

姓名

企业名称及其经营方式: [描述]

主要营业地点

企业应保有在[完整地址]的主要经营地点。 企业可自行决定搬迁办公地址,或增设办公室。

3. 合资企业的目的

企业的业务开展应完成: [描述],根据项目的合同文件的项目名称、[金额]美元、合同号#下的项目,以及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类似业务。

4. 期限

企业的经营年限自此日开始,并于最早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和解散: (i) 完成项目和收到业主[业主名称]按规定向企业支付的所有应付款,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劳务和材料费款;(ii) [日期];(iii) 企业一致同意;或 (iv) 企业所在地的法院令。

5. 参加率

描述

除非第6.0和9.0条另有规定,双方在任何毛利润方面的利益和各自所持股份可能因联合投标和/或建设合同的履行而面临任何亏损和/或债务,他们就履行合同而获得的财产和设备及款项,如下:

[指明合资企业合伙比例]

亏损

双方同意,每个合资方应按照相当于其参股比例承担和支付因履行项目发生的任何亏损。

责任

如果出于任何原因,合资方因项目产生的或直接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或者因执行任何履约保证或赔偿协议承担责任,金额超出参股比例的,其它合资方应立即偿还该合资方超出部分,使合资各方和成员于参股比例范围内按其比例偿付。

赔偿

合资方同意相互赔偿,保证不使其它合资方承担超出参股比例的合资企业的损失。 但本款规定限于直接与项目完成有关或造成的和/或任何相关保证金或赔偿协议的执行而发生的损失,而且不包括一方可能蒙受或遭受的任何偶然的、间接的或随之发生的损失或不相干。

期限

双方应不时签署保证金和赔偿协议,包括可能执行项目过程中所需的申请和其它文件。 但在任何赔偿一家或几家担保公司协议项下,各方的债务应限于各方按该赔偿协议承担的总债务的比例,相当于各方参股比例。

企业的初始出资额

(a) 合资方应以财产投资到企业,他们的每个资产账户应根据他们在企业内持有的利益记入出资金额的贷方。

(b) 除非法律或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合资方不需要向企业另外出资。

(b) 合资方个人不为出资或任何回报而承担债务,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c) 企业不支付任何合资方的出资部分产生的利息。

净利润和亏损的分摊

根据本款规定,企业净利润和亏损(包括企业因资本事件取得的任何净账面收益)应按以下顺序向各合资方分摊:

A. 净利润:

(1) 首先,合资方资本账户为负的,在合资方之间按比例分配,直到没有负资本账户的合资方。

(2) 其次,按照第5.2规定的他们各自持有的企业股权比例向合资方分配。

B. 净亏损:

(1) 根据第VI条规定,企业的净亏损(包括企业因资本事件取得的任何净账面收益)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合资方各自持有的企业利益比例分配。

C 分配。

出资的回报 (a) 任何合资方无权撤回其出资或要求或收到其资本出资的回报,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企业利益 签署本协议后,合资方应在企业内拥有其各自利益。

企业可分配现金应向合资方分发,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他们各自持有的企业股权,按比例向合资方分发。

6. 政策委员会

管理

合资企业的管理应遵照双方因此成立的“政策委员会”确立的政策。

表决权

除非第6.0和9.0另有规定,各方根据参与比例对政策委员会有表决权。 出于这样的目的,各方可分得一定的选票数,并可指定以下代表行使此类表决权:

[表决代表]

替换

每个合资方只要向所有其它方提交书面通知,可在任何时候替换上列代表中的任何一位。 每个合资方代表或者

政策委员会里的替换代表获准并于此后有权代表合资方办理有关参与合资企业经营方面的所有事务。

多数票

政策委员会应通过多数票确定合资企业管理的政策,在本协议中,”多数票“定义为额度选票过半。

政策委员会的权力

政策委员会应有以下权力:

(a) 确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处理委员会事务的程序。

(b) 确定和执行各种在本协议的其它章节明确或隐含地作出规定的事务,这些都需要政策委员会作出决定。

(c) 确定和执行合资企业的任何其它决议,或要求合资企业立刻采取行动。

(d) 确定在本合同的补充规定中没有专门规定的企业拥有并可供项目实施之用的设备的租金。 任何第三方拥有的设备都将按实际租金开具发票。

(e) 确定保险准备金以及由于项目工作而导致或引起的潜在的债务准备金。

(f) 考虑合资企业和业主、分包商和/或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索赔和争议,授权谈判、仲裁、诉讼和 /或任何其它决议的程序,并授权解决这些问题。

保险责任范围

尽管与其它任何规定相反,保险责任范围和限制应取决于其它所有各方的赞同。

职责

政策委员会应通常在各方全体指定代表都出席的会上履行其职责,但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各方代表或替换代表之间可进行电话通讯联络。

薪酬及开销

除非在附加条款中另有规定,委员会每个代表的薪酬和开销应由指定代表的各方承担,不属于合资企业的开销。

7. 授权

分权

合资方同意进行分权:

[姓名] 应担任行政管理部合伙人,负责合资企业的所有薄记和薪水册。

[姓名]应担任项目管理合伙人,负责项目工作。

任命一名总经理的

项目管理合伙人应任命总经理,通过他可直接负责和监管所有与合同的执行中有必要或相关的一切事务,由行政管理伙伴执行的除外。

授权

为代表企业办理有关任何或全部项目,通过合资方无记名投票,可书面任命代表 。

8. 合资企业银行帐号

存款

合资企业的流动资金或其收到的所有与项目的执行相关的资金应存入特别为合资企业开的支票帐户,对于任何取款行为则需要各方联合签字。 上述账户应与合资方的其它任何账户分开。

取款

可从合资企业的支票账户取款,由政策委员会授权的人员确定金额。

9. 会计与审计

账本

单独的账本应由合资企业交易的行政管理合伙人保管。 任何合资方可在任何合理时间,通过预先通知,核查这样的账本。

审计

可在任何时候,经政策委员会授权和指定的个人进行定期审计。前述审计复印件应递交给所有的合资方。

在完成项目时,应进行最终审计。前述最终审计文件复印件应递交给所有的合资方。

会计方法

双方理解并同意,行政管理合伙人采用的会计方法,出于州和联邦所得税目的,应以现金方法为基础,会计年度就是日历年。

报酬

合作章程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篇

燕中村经济合作社章程

(20 年 月 日成员户主会议【签名认可】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一原燕中村为基础组成本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保本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界定集体组织成员或社员身份,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与管理,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的良性运行机制,保障本经济组织集体和社员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 本经济合作社受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在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社履行下列职责:

(1)经营管理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2)经营管理依法确定有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3)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献的资产和资金;

(4)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5)为本社成员提供服务;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经济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户主大会,本社同时设立成员代表会议,成员代表会议由本社成员的党员、本社成员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村委干部、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组成(但每户最多一名代表)。成员代表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要求即应召开成员代表会议。

第七条 成员(户主)会议授权成员代表大会行使如下权力:

(1)通过、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本社干部和管理人员

(3)审查和批准本社工作报告、生产经营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年度财务

收支预算、决算(草案)等。

(4)行使本社经济事项决策权,包括一万元以上投资及资产产权处置事宜。

第八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会议的各项决议须由出

席会议的2/3以上代表通过方能有效(法律有规定的遵从法律规定)。成员代表实行一人一票制进行选举或表决。成员代表会议、村委会会议必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以供查阅。

第九条 本社民主选举3—5人,组成社委会,社委会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会计、出纳各一人。社委会主持本社日常工作。

第十条 社委会职责

(1)负责起草本社章程的修改内容(草案)及说明,拟定生产经营年度计划、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草案)、收益分配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召开成员代表会议或成员户主大会并报告工作。

(3)贯彻执行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处理社务,行使本设置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

(4)挑选和推荐社办经济组织或经营项目的负责人选、,交由成员代表大会通过,草拟租赁发包、资产处置方案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批准实施。

(5)相当地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成员意见和要求,维护集体与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社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和任期目标制,接受成员监督。可启动罢免程序罢免不称职或失职社委成员。

第十二条 为鼓励干部实现任期目标和创业精神,社委会干部的报酬实行定额补贴(工资)加奖励的办法。参照乡政府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三条 本组织成员

(一)按《管理规定》界定:

1、1990年12月31日前本村成员,户口仍保留在本村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义务的农民和其他行业经营人员;

2、父母双方是本村成员所生子女,现户口人在本村所在地的农民或其他行业经营人员;

3、已取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或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等福利及履行成员义务,湖口人保留在本村所在地的农民界定为本社成员。

(二)保留成员资格

1、已属本社成员,现在外读书的学生,现役义务兵;

2、本社成员的出嫁女本人;

3、已界定本社成员资格,但仍在复兴、劳教、戒毒所期间的本村村民。

(三)下列情形,经社委审查后交成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其成员资格: 1、1991年1月1日后,父母中只有一方是本村成员所生的子女,该子女要成为本社成员的(已获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除外);

2、本村成员超计划出生或非法抱养的子女;

3、非农业户口迁入本村所在地的子女;

4、1991年1月1日后迁入(加入)、迁出本村所在地的公民(已获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除外)。

(四)本社进行股份制改革时,成员及股东。

(五)本社成员户口注销或成为国家公务人员(包括由财政供给的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公勤人员等)其成员资格、待遇随即终止,并逐级报村、乡级济合作社、总社备案注销。

第十四条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本社成员享有参加本社收益分配权,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十八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对蛇舞、财务享有知情权和参与议事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本社生产经营活动的知情权,有权查阅社员(代表)会议记录、会计报表。

义务:本社成年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出席成员会议、遵守本社章程;

2、参与选举管理机构成员和成员代表;

3、参与由成员大会履行职责的其他决策事项;

4、法律法规要求成年公民必须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境界定,本社成员共有 人。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成员 人。凡经本社确认的成员,进行造册登记,有本社发给成员证书(成员证书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设计,一户一证),同时将成员名册一式三份(留底、上报各一份)报乡总社备案。成员凭成员证书领取分红和福利,成员证书丢失要及时报失,并在一个月内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 本组织成年成员不遵守章程、不履行义务的,社委有权暂停分红等福利。

第四章 集体资产产权

第十七条 本社成员共有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山地、荒地、荒山、水面、

滩涂等自然资源、宅基地、自留地的产权属本社所有(至20 年 月 日止本社土地资源有 亩,其中农业用地 亩,其他用地 亩,非经营性用地 亩,山地 亩,林果 亩,鱼塘 亩,厂房 平方米,门店 平方米,宅基地 平方米);

(二)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资产;

(三)本社控股、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的经营性企业中,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属本社所有的资产;

(四)本社投资投劳兴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购置的各种机械和设备、公共设施、家具用具等资产;

(五)本社组织用于农、林、牧、副、渔生产的投放及其产品;

(六)国家、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对本社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捐赠的财务及其形成的资产,以及国家对本社及其下属经济组织减免税赋形成属于本社所有的资产;

(七)本社及其下属经济组织设立的专项资金,征用集体土地各项补偿费属于本社所得部分,生产经营者上交的承包款物、租金;

(八)本社及其下属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九)本社及其下属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十)依法属于本社所有的其他资产;

(十一)至20 年 月 日止,本社可量化资产总额为 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资产为 元。

第五章 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 本社是原如燕中村(或组)的唯一合法代表,对社内所有资产(包括土地)具有所有权、处置权、经营权和审批权。任何人不得平调或侵占本社集体资产产权。

第十九条 本社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或其他法律依据)的规定,做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评估、经营和管理工作,集体土地出让按《土地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条 凡属本社集体所有的资产,一律要入账进行账内核算管理,发现未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要按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补入账内核算,对账实不符的资产要进行重估,并做好调账核算。

第二十一条 集体的财产物资要通过建立总账、明细账(登记簿)分类进行管理,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二条 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完整。不得随意用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

人担保。确实需要用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的,须经本社成员代表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集体资产的重大投资项目(构建、租赁等),经营方式(出租、发包、股份合作等)、财产处置(变卖、转让、报废等)、出借等须经本社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构建集体财产或集体资产的出租、发包、变卖、转让等,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并要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同时要按规定收取承包金、租金、占用费或折旧费等。

第二十四条 对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的使用要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落实和明确集体资产的使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 集体资产投入的管理:

1、合理确定投入规模和投资方向,确保集体资产投入的资金和方向既符合本社的有关规定,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投资额或出资额超过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不含 万元)的项目须经本社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否则,造成的损失有决策者负担与经济损失相应的责任。超过 万元的投资项目,同时还要报乡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备案。

3、投资项目、方案和资金来源等应在成员代表会议批准后张榜公布不少于如5天后再签约。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要严格按会计制度计提折旧费。

第二十七条 本社要在县农村信用社如燕格柏乡或半截塔镇办事处设立银行账户,加强信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社严格实行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与限额审批制度:

(一)每年 月份社委会提出本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草案),依法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经批准后执行,并在下一年度将收支预算情况及审计部门的意见向成员大会报告。编制预算时,应量入为出,略有结余,支出预算额大于收入数的赤字预算额,成员代表会议不予批准。

(二)限额审批制度:

1、非生产性开支

(1)一次性开支如100元以下(含如100元),由分管财经的副社长审批;

(2)一次性开支如100元以上如200元(含200元)以下由社长审批;

(3)一次性开支如200元以上如500元(含500元)以下,由社长和副社长共同审批,由社长审核签名;

(4)一次性开支如500元以上如1000元(含如1000元)以下由社委会集体审批,由社长签名支付;

经济法概论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篇

1 .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普通+有限)、外商投资企业法〔 合资+合作+外资)2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国有独资)、股份有限公司(_卜市公司)3 .破产法

4 .合同法

5 .工业产权法― 专利法、商标法

6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7 .产品质量法

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 .金融法

10 .税法

11 .劳动法

招.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法

第一章企业法

、企业: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济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土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特征:企业是营利性、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62 条规定,6 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 个月以上,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烤、企业的分类:}

l )新中国成立后,按所有制对企业进行分类: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白L 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法律规范有《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是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投资或社员入股集资设立的企业,其法律规范有《 乡集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等。

私营企业:指企业资木或财产属于私人所有、由私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其法律规范有(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外商投资企业:指全部或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其法律规范有《 中外合资企业法》 、《 中外合作企业法》 、《 外资企业法》 。2 )在塑互丝班下,企业分类依所企业的组织形式,即企业的出资方式、责任承担方式和企业土体地位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匡皿亚画哑要口企业法是高速企业设立、存续和终.卜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企业的法律特征:

l )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

2 )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木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如企业兼并、改组、股份和债券的发行和转让、盈余分配等。3 )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区画颤迹画亘亘哑到法律渊源指达建鲤迫存在的且述里或。

1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最高法律效力。它对企业的基木类型、管理制度有规定,是基木原则和指学思想。2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赏蚕会

制定,前者是基木法,后者是一般法律,一者效力没区别。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有:《 民法通则》 、《 全民所有制1 几业企业法》 、《 公司法》 、《 合伙企业法》 、《 个人独资企业法》 。3 )行政法规:’己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由国务院制定,如《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4 )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发布的命令、指示、规章,它对企业具有效力。

5 )地方性法律和规章:有地方立法权的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对该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6 )国际条约。

7 )国际惯例二

日个人独资企业法:I【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二* 1 )设立条件:①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法律禁lf -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人。②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不允i 午称作“公司”。③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无须提交验资报告,对中报的情况不预审查,投资人对其中报承担法律责任。④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⑤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 )设立程序:① 由投资人或其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苛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② 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3 )经营管理:① 投资人可自行管理;

② 委托聘用其他人负责,但投资人对受聘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③ 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经营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4 )营业转让:① 转让:招体转让沙及的债权债务,应按规定通知其债权人并经其同意,而后办理投资人变理登记。② 继承:继承人应承担该企业的债务和税款,继承人不愿从商或企业资不抵债的,继承人可放弃继承。5 )解散终止:① 解散的原因有4 个:投资人决定;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

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② 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由投资人自行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白行清算的,投资人应在清算前巧口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予以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日起30 天内(未接到的60 天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注意:企业解散后,存续期lhJ 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 年内末提出偿债的,原投资人责任消灭。

陆、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依照《 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特征:① 由2 一50 人共同投资兴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③ 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④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分类:① 普通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卜)普通合伙企业{:

l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 l )条件:①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② 有书面合伙协议,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③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交付的出资,未依约履行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并标明“普通合伙”字样。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设立程序: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为合伙成立U 期。

2 、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财产:

1 )合伙人的出资:按协议出资,除了货币、实物、土地使有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外,普通合伙人还可以以个人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少1 二在协议中载明。

2 )合伙企业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合伙人共有。

① 在存续期间,财务所有权的行使受协议和法律法规的限制,则产共有不得擅白使)月。其间合伙人可依法转让财产份额,合伙人之问转让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向以外的人转让,应经其他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协议规定的除外。

② 企业解散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 、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1 )事务的执行:共同执行,也可委托· 个或数个合伙人为外代表执行事务,不执行的合伙人亨有监督权。合伙执行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收益与亏损企业承担。2 )事务的决定:一般按协议约定处理,未约定的一人一票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协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⑧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匆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句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 )合伙人的竞业禁l 卜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木合伙企业相竟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同木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 )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和承担:一股披协议规定处理,规定不明确的山合伙人协商确定;不能协高的,由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明确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5 )入伙:吸收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消合伙人资格。但有下列情形的,合伙企业应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① 继承人个愿成为合人人:② 法律规定或协议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格,该继承人没该资格的:移合伙协议规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典他情形: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能力人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担丝幼直退立丛立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的,合伙企业应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分害」后退还继承人。6 )退伙:退伙的_:种情况,自愿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① 自愿退伙:指基于合伙人自身的意愿而发生的退伙,介伙协议未约定期限的,在不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 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如约定了期限,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退伙: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难以继续参加介伙的事由;合伙入违反协议约鱼立义鱼。另,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赔偿为企业造成的损失。② 当然退伙:指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出现时,自动引发的退伙,这些特定事由包括:合伙人死亡;个人丧朱偿债能力;吊销营业执照、贡令关闭、撤消、宣告破产;丧失约定的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另,上述事由发生之日为退伙的生效日。③ 除名退伙:除名条件:未履行出资义务;囚故意或重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不正当了j ;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总之,退伙结算时,退伙人应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4 、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l )合伙人或执行人对合伙企业的代表权:权利限制不得对抗善第几:人,即超越限制与善意第三人们合同,应发生效力,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白己应承担的数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于合伙人债务,只能和用个人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债权人可依法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但债权人不得代执行其权利。同时被转让或强制执行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优先受偿。5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般只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同时应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它具有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要求外.其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合伙责任的承担:一个合伙人或多个故意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人以合伙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若是非故意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

1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成立基础是合伙协议,由2 一50 人设立,但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并在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注明出资额和“有限合伙”字样。

立达边这也左互玉:①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③ 执行人权益与违约处理办法;④ 执行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⑥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⑥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换程序;

2 、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

1 )事务的执行: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P66 ) ,但法律赋予了有限合伙人一些特殊权利:① 可与木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② 可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木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③ 可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 )入伙:新入伙成员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 )退伙:① 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不、能作为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② 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能力,不能要求其退伙;③ 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依法

取得其资格;④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之前的债务以其从有限企业仆,取lr 叮的财产承担责任。

3 、有限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人可按协议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限制。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企业名义与人交易,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

除协议另有约定的,他们之问的互化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时他们应对互化之问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l )解散:① 合伙期满,不再继续经营;②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 合伙人决定解散;④ 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 天;⑤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理;⑥ 吊销营业执照;⑦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2 )清算:清算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经过半数同意白解散后15 天内指定第三清算人,巧天内不指定的可委托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偿费顺序:① 所欠职工工资及保险费川;② 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卿债务。

最后,清算人签名盖章,在15 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企业注销手续。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存续期间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鱼处查投资企业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一)中夕僵圈经营企业法:

* 1 、特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管辖,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各方共同投资,外方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双方共同管理;双方按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比例为限承担责任。2 、设立: ① 审批:由商务部、和下一级的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其中合营协议、合同、章程由商务部审批,但有两种情况‘卜一务的国务院相关位可直接审批,但最后要报商务部备案:A 、投资总额在囚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内,中方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B 、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运输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

② 合营企业合同是最关键的文件,一切以其为基础原则依据,若合营双方同意,可直接订立合同和章积,不定协议。3 、出资:

① 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其他物资作价出资,作价出资应协商确定,或聘清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② 关于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扭丝退鱼,应是生产必需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工.业亡皿,必能显著提升和改再产棍.的性能和质量。(外国合营出资应报审批机构批准)4 、管理:

① 童工立:为最高权力机构,不得少丁3 人,名额按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他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茧事代表。董事会议事规则由章程确定,重大决定应经所有董事通过做出决议。② 丝直置丝担边:负责日常工作,常设总经理1 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分高管。

5 、解散与清算:

l )解散:① 期满;② 一方不眼行义务;@亏规严熏无力经营;④ 可抗力遭

中级经济法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与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和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对比表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篇

1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倍; (2)注册资本在210-5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12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解释】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250万美元。 2.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2

3

4

5

2016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篇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 、… 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二、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法定地址: 。 公司经营期限: 。

三、公司法定股东共 个,分别为 、 、… ,由 出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五、股东应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 个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其余部分在 年内缴清。

六、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七、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签订。 (股东签名、盖章)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篇2]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三方联合投资、经营x酒店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1、为投资盈利,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决定以合伙的方式于何时,何地设立x酒店。

2、甲、乙、丙三方设立x酒店的经营范围:

二、 ##合伙的性质、合伙期限

甲、乙、丙三方因投资、经营x酒店所形成的合伙关系为个人合伙。

合伙期限:

三、##合伙的特别安排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x酒店挂靠于y有限公司,三方对x酒店的经营自负盈亏。

2、如因法律、经营风险x酒店需要为y有限公司承担债务,x酒店承担债务后,甲、乙、丙三方有权向y有限公司追偿。

3、如因法律、经营风险y有限公司需要为x酒店承担债务,y有限公司承担债务后,y有限公司有权向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追偿。

4、x酒店不因挂靠向y有限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四、出资方式

1、使用权出资:甲、乙、丙三方以各自房屋的经营使用权作为出资,具体为甲(房屋多少面积,价值多少),乙(房屋面积,价值多少),丙(房屋面积,价值多少)。房屋使用权出资比例为:甲%,乙%,丙%

2、货币出资:x酒店的装修款及开展经营的必备资金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的房屋使用权出资比例承担,具体数额待x酒店的装修工程完工后计算。

3、甲、乙、丙三方的出资比例为:

4、上述出资,甲、乙、丙三方应及时交付、转移用于酒店经营。

5、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和减少对x酒店的出资。

五、合伙财产

1、甲、乙、丙三方对投入x酒店的财产及x酒店经营累积的财产归三方共有,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对上述财产享有相对应的权利。

2、甲、乙、丙各方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x酒店的财产及财产份额时,需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乙、丙三方间转让其x酒店的财产及财产份额时,应通知其余各方。

3、甲、乙、丙各方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x酒店的财产及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余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4、甲、乙、丙各方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其x酒店的财产及财产份额时,经其余各方同意并修改被协议可以成为合伙人。

5、甲、乙、丙各方以其x酒店的财产及财产份额出质及设定限制时,须经其余各方一致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为上述行为的应向其余各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决定由合伙人丙对外代表x酒店,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人甲、乙有权监督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在必要的时候有权查阅x酒店的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人甲或乙对丙执行的某项事务表示异议后,丙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待取得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执行;如丙在其他合伙人表示异议后,未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强制执行该项事务带来损失的,丙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丙执行合伙事务应定期向甲、乙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x酒店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4、丙执行x酒店的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共有(按出资比例),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负担(按出资比例)。

5、本协议签订前,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共有。

6、下列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丙应征得其余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变更x酒店的名称;改变x酒店的经营范围和主要营业地点;转让或处分x酒店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x酒店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x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

7、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本协议做相应修改。

七、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

1、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x酒店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及收益,利润分配应至少每年分配一次,应于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进行。

2、对外,甲、乙、丙三方对x酒店经营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x酒店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任何一方承担超过自己按份债务时,有权就自己承担的超过比例的债务向其余各方追偿。

八、入伙、退伙

1、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可以加入新的合伙人,合伙协议同时作相应修改,新合伙人对入伙前x酒店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在x酒店正常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可以退伙: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的;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发生了有甲、乙、丙三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事由退伙的应向其余各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的资格,享有被继承人在x酒店的按出资比例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承担对应的义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或继承人不愿成为合伙人的,其他合伙人应退还被继承人的x酒店的财产及财产份额。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x酒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及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时,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还财产份额可以退还实物,也可以退还货币。

6、退伙人对退伙前x酒店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合伙的终止

下列事项出现时,甲、乙、丙三方关于x酒店的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限届满,甲、乙、丙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经营;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散伙的;

(三)因法律、政策风险致x酒店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下称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有异议或者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效力

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二〇一二 年月日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灵龙网络科技工作室(酷宠网管理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在乙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签定本合同,望双方共同信守:

一、 真实、客观地展示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与相关产品.生产设备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二、广告样稿:由甲方提供,乙方可以对甲方样稿进行简单的设计和修改以协调网站的整体效果。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来设计制作广告样品稿件,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进行设计和制作。

三、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发布的内容和形式,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或终止甲方的违法发布的行为。

四、合作方式:根据甲方意愿,可自由选择与本网站合作模式(具体见下表)。

五、双方义务:网站负责宣传客户情况,介绍本网站会员给合作伙伴。合作伙伴根据本店情况,制定会员优惠比例。

六、 付款方式:自甲方款到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自样稿发布之日起计算日期。

七、 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网站续费期为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广告发布权。

八、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所有规定的条款执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一旦执行,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注明正当终止理由取得对方同意,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九、补充条款: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灵龙网络科技工作室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篇4]

合伙人:甲 (签字)

合伙人:乙 (签字)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位于 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位于 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宾馆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宾馆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月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日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篇5]

(2016年2月修订版)

全体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对原合伙协议进行修订,达成新的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一般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深圳凯普曼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申请变更为:深圳市常青树医疗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沿用到登记机关同意变更名称为止。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上沙创新科技园五栋鸿讯数码商务中心4楼4c26号。

##(##二)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2条 合伙目的为合伙投资于医疗设备,获取投资收益。

本企业经营范围为:医疗设备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医疗设备投资和经营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第3条 本企业合伙人如下:

(1)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码:,实际住址:。

(2)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码:,实际住址:。

(3)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4)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5)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4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单一合伙人最低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出资,本出资应在2016年月日前缴付。

(2)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出资,本出资应在2016年月日前缴付。

(3)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出资,本出资应在2016年月日前缴付。

(4)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出资,本出资应在2016年月日前缴付。

(5)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出资,本出资应在2016年月日前缴付。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5条 收入、成本与利润核算概念如下:

(1)收入为设备销售收入。

(2)成本费用项目包括:设备购入成本、纳税和管理费用;其中管理费用为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和其他合伙人实施监督活动的费用。管理费用不包括管理报酬。

(3)毛利润=设备销售收入-设备购入成本;

(4)净利润=毛利润-纳税-管理费用。

第6条 利润分配办法按项目制定,不同项目有不同的分配办法。

本企业将根据投资设备情况设定不同的项目,“项目”可以是一台或几台设备,合伙人可以选择加入和不加入项目,每一项目形成一个合伙人小组,每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合伙人出资额、收入、成本、利润核算、利润分配、风险承担、亏损分担相互独立进行,一个项目的合伙人不参与其他项目的利润分配,也不承担其他项目的亏损,但一个合伙人可以投资于多个项目,具体办法由项目组成员另行签订《项目合伙协议》加以规定。

第7条涉及到合伙人个人税务问题,由合伙人各自负责。合伙企业的营业税或增值税由合伙企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8条 合伙企业不举债,包括不借款,不发生各种应付款,不对外提供担保。

第9条关于企业和项目财务方面(现金管理、会计、利润、管理费用、管理报酬、公积金等)的未尽事宜在《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该规定报合伙人会议通过后执行。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0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第11条合伙人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其他合伙人2名以上(含2名)联名提出,可以召集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会议主持人主持。主持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主持人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时,由其指定一名合伙人主持。合伙人会议可以现场召开,也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

(2)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享有投票权。

合伙人无法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合伙人代表其行使权利。

(3)合伙人会议由占代表总投票权五分之四以上的合伙人出席即为有效。

(4)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必须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决定,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纪要。

第12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事项如下: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会议合伙人的有效票一致通过生效:

(1)批准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管理方案等;

(2)批准年终决算报告;

(3)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批准任命和罢免执行合伙人;

(5)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6)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7)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

(8)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本协议其他条款已经规定须一致通过的事项。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会议合伙人的有效票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

(1)选举合伙人会议主持人;

(2)新合伙人入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3)批准购买设备(投资项目),批准与设备生产厂家、医院和银行等机构的业务合同;

(4)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5)批准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合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6)批准代理记账的会计机构,批准聘任审计机构,批准聘任法律顾问;

(7)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

(8)开立银行账户;

(9)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事项。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会议合伙人的有效票超过半数以上通过生效:

(1)聘请管理人员;

(2)批准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法律顾问、会计事务等行政事务合同;

(3)批准执行合伙人工作分工方案和具体管理实施方案;

(4)本协议约定需要经过合伙人会议批准但未规定多少票数通过的事项。

如果某一事项仅涉及一个项目,则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为该项目合伙人会议。

第13条 执行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人中产生,经合伙人会议批准生效。

由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业务合同。业务合同须按以上规定报经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授权普通合伙人在合同上签字。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规定)。

有限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4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合伙人可以分工重点执行不同项目事务。

执行项目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项目事务执行情况。

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向全体合伙人公开,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报表、账簿、原始凭证、经营合同等。

第15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七)入伙、退伙、转让、质押、除名

第16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17条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中普通合伙人又优先于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或召开合伙人会议告知合伙人。

第18条合伙人不得以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做质押。合伙人由于质押其财产份额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该合伙人自己承担。

第19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勒令其退伙:

(1)合伙人不再适合作为本企业合伙人的;

(2)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丧失或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失去人身自由的;

(4)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的;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冻结或强制执行的;

(5)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6)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者个人(或其关联企业)经营业务与本企业有直接的同业竞争关系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作为合伙人的情形。

第20条勒令普合伙人退伙须经出席会议的有效投票权一致通过,勒令有限合伙人退伙须经出席会议的有效票2/3多数通过。

第21条 勒令合伙人退伙的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勒令人。

被勒令退伙人接到勒令通知之日,勒令生效,被勒令人退伙;

被勒令退伙人对勒令退伙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22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合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23条退伙时财产办理办法:(1)合伙企业有足额现金的退还现金;(2)合伙企业没有足额现金但有合适的实物,且退伙人愿意接受该实物的,可以退还该实物;(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待合伙投资项目了结后进行结算。

(八)争议解决办法

第24条当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纠纷时,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解散:

(1)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解散的情形。

第26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依法执行清算事务。

第27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剩余财产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28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赔偿因违约而给合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有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合伙人姓名、住所

见本协议第3条。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第29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下;

(2)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3)具有医疗、金融、财务、投资、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30条 执行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提出申请或其他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批准任命。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第31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具有如下权力:

(1)自行聘任一般工作人员,报合伙人会议批准后聘用管理人员;

(2)管理费用和管理报酬支配权,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在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各种合同;

(4)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32条执行人超越本协议规定的权力行事,由合伙人会议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直至罢免其执行人资格。

2名以上合伙人可以联名提出对执行合伙人的处理动议,报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第33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与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勒令退伙条件相同。

第34条 需要更换执行合伙人时,由其他合伙人2人以上联名提出,报合伙人会议批准。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第35条 新合伙人入伙成为有限合伙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入伙最低金额符合本协议规定;

(3)承认本协议,并遵守本合伙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36条 新入伙有限合伙人经个人申请,合伙人会议批准,在下一次开放时入伙。

第37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原有有限合伙人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第38条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和程序和相关责任执行本协议第16-23条的规定。

(六)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的程序

第39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须个人提出申请,报合伙人会议批准。

第三章## ##本企业增加的内容##

第40条本合伙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对合伙人开放,增资计划报合伙人会议批准后执行。开放时原合伙人可以申请增加投入和新合伙人加入,在申请金额大于增资计划金额时,原合伙人优先。

第41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和全体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监督检查事项包括:

(1)参加合伙人会议,审议、审批有关事项;

(2)查阅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方面的情况、文件、报告和其他资料,必要时获取复印件;

(3)检查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5)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6)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

(7)合伙人认为应当进行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附则##

第42条本企业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合伙人书面签收为送达,如果合伙人不签收或不能签收,则以送达(挂号信函邮寄)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也可以采取发邮件方式,合伙人须提供可以送达的邮箱备案。

第43条本协议于2016年3月5日合伙企业设立时签订生效,于2016年2月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修改,修改后的新版本于2016年月日生效,至本企业终止清算完毕后失效。

本协议由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44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并签订书面《修改协议》(或重新签订新版本的《基本合伙协议》)。

第45条《项目合伙协议》由项目组内合伙人签订报合伙人会议批准生效。项目合伙协议不得违反《基本合伙协议》规定,如有两者不一致的情况,则以《基本合伙协议》为准。

项目合伙人首先是企业合伙人,在签订和遵守《基本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签订和遵守《项目合伙协议》。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篇6]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姓名

现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的xx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和开拓市场,需要进行全面的资金投入和行业资源整合,为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承诺其拥公司的全部股权,三方对该公司享有经营、收益的权利及分担亏损的义务。

二、经三方共同协商,根据出资比例,三方各自拥有xx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甲方姓名出资万元+某某人的协调费用万元股份比例为:45%

乙方姓名出资万元股份比例为:30%

丙方姓名出资万元股份比例为:25%

三、合作期限:

根据与某某方的合作期限,该项目的合作年限为年(起止日期应明确)。

四、为了加快公司发展,甲乙丙三方分工与协作如下:

甲方负责:负责公共关系维护、公司全方位管理工作,以及公司的运营决策、

业务发展规划及实施,以及业务开拓

乙方负责:负责公共关系维护、公司的具体及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公司的运

营决策、业务发展规划及实施,以及业务开拓

丙方负责:负责公共关系维护、公司的具体管理工作,以及公司的运营决策、

业务发展规划及实施,以及业务开拓

如遇重大事情(如)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于在该公司的投资、经营、与该公司所涉及的一切业务往来上,本公司的所有资金应合法利用,独立核算。

六、xx有限公司的费用核算日期:

所有费用核算日期为合作期限内的每年12月31日前。

七、每年费用核算结束后,对xx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除去成本(公关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电费、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后,依照投资比例分取各股东应得红利;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欠款追回后仍按照原分配比例分配;正在执行的合同以清算之日起以后发生的费用划归次年份清算范围。

八、在xx有限公司成立后,所设立的项目,可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具体负责人,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所有事务,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九、在xx有限公司成立后的yy项目股份合作成立后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xx有限公司的yy项目所有的一切的代理权为三方股东共同享有;一切业务往来由xx有限公司认可、操作、洽谈。凡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此项目成立为法人没有?只有成为法人才可有股东

十、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或经营其他项目,需由甲乙丙三方同意并一起协商,一起签订协议、为了消除甲乙丙三方的后顾之忧,加入股份后12个月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理由退股;12个月后如甲乙丙任何方要求退股,报请董事会,并在30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其股份归公司所有;同时从报请董事会当天起该项目产生的任何利润与其无关。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公司今后经营其他新项目需要投资的,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起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若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有异议的,可不参加与新项目的投资经营及利润分红。

新项目设立时最好再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诉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备案,自甲乙丙三方及公司负责人人共同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特别说明:上传时部分内容有增删。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作协议与合伙协议 [篇7]

甲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经营xx-xxx-xxx-xx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xx-xxx-xxx-xx公司。

2、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甲乙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坚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2、合伙经营的收入在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即甲乙进行平均分配。

第四条、合伙工商登记、报税

由甲方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五条、合伙经营管理

1、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2、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等资金使用事项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六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1、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

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七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业务经营期限暂定为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1、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甲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九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三)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四)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篇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劳务公司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同意甲方用乙方名义注册公司,并协助甲方日常工作,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法人、副总经理。

五、甲方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含注册资金)均有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三年。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字: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

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篇4]

1.本合同范本仅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企业)承包经营时参考;

2.企业发包时,中外合资、合作者或外方独资者应已按照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的规定如数如期出资并经过验资;

3.发包方应是合资企业,而不应是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中的股东一方,但承包方可以是股东的任何一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4.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5.风险抵押金不得再另设担保,不得以在承包企业中的出资作抵押,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数额均不得低于当年承包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6.承包合同应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订立,并应符合原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的宗旨和原则,不得修改其中与承包经营有关的条款。

7.合营企业在承包期间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共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___计算,即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______年____月交______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风险保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

福利基金_______%

奖励基金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应增值总额为______万元,

其中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___元;

______年为______;______年为______元;

______年为______元;______年为______;______年为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开业、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__月(季)的____日前据实向合营企业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者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成,应提请仲裁裁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__份。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b2c电子商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和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以及b2c电子商务和甲方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乙方有参与的,甲乙双方按每项活动净利润80%的五五分成。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乙方:____ 签字:

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篇6]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016安装合作协议范本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篇

安装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胶南新博大科技服务中心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购买乙方录像工程设备,工程设备造价人民币大写:(详见附表) 元(此价格不包括工程用线、管件费用和税金=工程款总额乘以4%的税金)协议签订后甲方需支付设备总价值的 做为首付金,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免费安装调试),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两天内做出整修方案,最多不超过三天,(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对五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设备,乙方提供备用机。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规格型号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设备款及线、管件等各项费用。乙方承诺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必须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必须给予严格的监督和指导,否则产生的问题有甲方负责,乙方安装工作时间以外,已安装的设备保管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以及因甲方因素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布线,设备安装上后,如果甲方需要更换位置而产生移装费用由甲方负责。不是因为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更换费有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免费安装。设备安装完后,使用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发现有隐患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报乙方维护(一年内免费维护),超过服务期限的,维护费用另行结算。乙方仅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不承担由监控设备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4、因甲方拖欠款而不能提供售后服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对拖欠款单位不提供售后服务,待甲方到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再恢复剩余时间的售后服务,)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该协议以网站最新公布的新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该协议新博大科技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 乙方:新博大科技服务中心

电话: 电话: 手机:

代表: 代表:

200 年 月 日

安装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合作共赢,共同发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该商圈客户推广及共享失误,签订本协议。

一. 合作项目和合作内容

甲方在乙方公司经营场所安装视频广告电视机,用于商业广告播放及公益宣传。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了回报甲方安装在乙方营业场所的视频广告机所产生的电费等费用及给乙方带来的不便,甲方将投放乙方的商业广告或者公益广告。

二. 合作期限

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如双方合作满意,金额于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本合同,另行签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如遇双方不可预知的风险及其他情况,双方可约定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权利:甲方享受乙方所在经营场所安装视频广告机及播放商业广告或者公益广告,每天播放时间:_____:_____ 到_____:_____,(24小时制式)

义务:甲方为乙方在甲方的所有广告机上播放_____秒的___________________(视频短片或者飞字广告)。甲方应维护好所有广告机的正常播放(除广告机维修期,及停电等非人为因素)。

四. 乙方权利和义务

权利:乙方享有在甲方所有已经投放的广告机上播放_____秒__________________(视频短片或者飞字广告)。

义务:乙方应使甲方的视频广告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正常播放,乙方有义务保护好视频广告机的完好,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相应赔偿给甲方。视频广告机所产生的电费及视频制作费,由乙方承担。

五. 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除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主动提出提前终止该合同的,承担所有广告制作成本费。

六.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

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全按本合同桂东索赔。

七.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合

作商圈所在地区的司法机构申请权益。

八.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质量,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施工期间,乙方派同志全权负责本工程项目现场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机动部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方机动部同志负责监督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检查和处理项目施工和运行中有关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1.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十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2016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合资合作合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篇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委托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均属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公路运输单位,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确保交通安全、货物安全,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保证承运司机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体积、重量、件数和提货、送货、收货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到达日期及其它特殊服务要求。

三、甲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受理甲方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符合甲方委托货物运输条件要求的运输车辆和其它装卸工具,并保证车况良好,按甲方要求安全、准确、及时地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五、除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受到修路、道路堵塞等乙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影响,乙方应对未按甲方要求的送达日期、时间、地点送达货物,而给甲方造成的声誉和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六、乙方在收运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后,应当负责赔偿因其故意或过失,造成货物丢失、破损、变质的损失。

七、双方确认的价格及时限:

八、乙方承运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运输费用经双方协商按月结结算。

九、乙方受理运输业务后,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车况不佳造成的货损,乙方负责人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处理,并由双方协商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十、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途中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塌方、山洪、水灾)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十一、凡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任何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二、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有异议,可提出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要变更或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附件:《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责任书》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一、乙方为甲方承运货物 件(箱、 包),运输线路从 至 地点,最后到达甲方的目的地 卸货。 全程运费为 元 。发车前甲方预付给乙方运费计 元,货到验收后一次结清人民币 元。 全程运输时间为 天, 年 月 日发车。

二、收货人姓名 ,卸货详细地点,联系电话 。

三、双方托运前的义务:甲方按运输计划通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48小时将车辆派到甲方指定的装卸地点。保证甲方及时装卸。

四、乙方承运过程中负有下列责任:

1、在承运过程中货物如被油污、雨淋、浸水、磨损、丢失以及肇事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车辆在运输途中应该经常及时检查货物和车辆安全情况。

五、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篇3]

甲方:xx-x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运输报关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货物到香港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公司提货或及时派送入仓。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货物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陆送货时间、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情况、香港派送或入仓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便甲方能准确安排装货、报关、派送及入仓。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的货物,我司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乙方须如实提供货物品名、数量及唛头标记,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电脑系统坏、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

五、乙方交运的货物,必须保证包装牢固、安全,特别是易碎品。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六、收费及发车时间之规定:

a、收费标准: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 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贵司所出货物我司按rmb /kg收费。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则另收派送费。

b、 发车时间及贵司送货时间规定:早班车特指每周一到周六凌晨四点钟始发的中港货车,由于周日香港放假, 周日凌晨四点不发车。如遇法定假期发车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贵司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的时间应越早越好。最迟不能超过凌晨2:30,这样才能更加保证贵司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结算采取月结 天方式。即乙方务必在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给甲方上个月发生的所有费用(如5月份发生的费用,乙方务必在6月 日前付清给甲方)。超过一天按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如对赔偿事宜有异议,应先付款后协商。

八、所有发生费用均不含税费,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则发生税款须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手写发票税为发票所开金额的5%,电脑打制发票税则是发票所开金额的6.6%计收。

九、本协议自二零零 年 月 日 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后,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及签名) 乙方:(盖章及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____号、____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newpage]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____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6.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____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篇6]

货物运输合作协议

甲方:河南全领域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自身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企业,拥有凭借自身的经验、设备、设施、车辆和人力向对方合法提供本协议规定服务的能力和资格,愿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货物由甲方运输服务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服务。

二、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甲乙双方有任何形式的加盟或劳动雇佣关系,甲乙双方作为相互服务战略合作伙伴,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运营货物运输服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三、甲乙双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自身产生的运费由各自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如甲方有为对方运输货物临时产生的货物运输费用,当批次货物运输服务结束后乙方结清代垫费用。目的地送货费用由货物乙方承担,特殊情况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确认为准。

四、甲方负责为乙方运输货物确保有能力为对方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保证达到协议规定的服务水准。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流运营线路货物运输服务过程中将保证乙方货物安全到达,如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货损货差,由承运方负责做出相应赔偿。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零担货物必须符合货物包装要求,如因自身货物包装不合格造成的货物损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零担货物由甲方承运,甲方根据货物运输距离不同,对乙方支付不同的服务提成。

提成标准如下:

河北省内的直达线路(石家庄、邯郸、武安、邢台)所有货物按每件 元的提成作为乙方服务费;

河南省内(新乡、许昌、长垣)的所有费用按每件 元的提成作为乙

方服务费;

七、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协商签订的《货物运输合作协议》如有一方违反协议条款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经营中出现安全事故及其他法律纠纷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九、甲方双方在本协议期满终止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将续签新协议。

十、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未签订新协议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十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协议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提前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协议均应提前向对方提出申请经对方确认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并赔偿由于协议提前终止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上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甲乙双方有未竟事宜经双方协商确认可另立附属、补充协议,所有附属、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河南全领域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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