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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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未婚男子吴某因一次输血不幸感染了艾滋病。在绝望之余,他来到北京。他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一篇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凶猛的艾滋病同性传播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二篇

艾滋病首先于1981年6月5日在美国洛杉矶5名男-男同性恋者身上发现。此后研究人员又发现,男-男同性恋者之间艾滋病传染的几率高于艾滋病的其他几种传播方式,即异性性行为、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等。也因此,长期以来,艾滋病防治的一个共识是,同性恋者更容易染上艾滋病。这是为什么?

hiv在同性恋者中的传播机理

艾滋病是由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hiv感染免疫t细胞的过程是:粘附-融合-脱壳-逆转录-前病毒形成-整合-翻译(合成病毒蛋白)-装配修饰-出芽释放。这一过程周而复始地进行,造成越来越多的病毒和越来越多的t细胞感染,最终导致感染者和患者的免疫力低下,并产生各种并发症而死亡。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艾滋病研究中心的传染病副教授、病毒发病机理研究室主任戴卫?史密斯等人发现,hiv在精浆中以rna(核糖核酸)的形式在发生性关系的男-男同性恋者之间传播。史密斯等人是收集了6对男-男同性恋者的血液和精液样本进行研究后得出这一结论的。

精液由精子、蛋白质、免疫细胞和精浆等构成。如果一名男性已经感染hiv或是艾滋病患者,其精液中的精子、精浆和免疫细胞中都可能会有hiv。

但是,精浆中的hiv是以rna病毒颗粒的形式存在,而精子和免疫细胞中的hiv则以dna(脱氧核糖核酸)的形式存在,即前病毒dna。史密斯的研究小组发现,被感染的同性恋者的hiv共享有一个最近的病毒祖先,它来自源性伴侣(首先感染了hiv并由他们把病毒传染给其他性伴侣的男性同性恋者)的精浆,而不是来自源性伴侣精子细胞中的前病毒dna。 此前人们并不知道性行为发生hiv感染时是通过hiv的rna病毒颗粒传染还是通过整合后的hiv前病毒dna传染。但是,通过对这两种hiv病毒形式(rna和dna)的基因差异与从新近感染了hiv的同性恋者身上提取的hiv的基因差异进行比较,研究人员最终确认,是精浆中的hiv的rna病毒颗粒造成对男性性伴侣的传染。

这一发现对阻止hiv的传播很有帮助。因为,如果知道了感染病毒的来源,研究人员就可能研发新的疫苗、阴道微生物杀灭剂和药物来防治经性途径的hiv传播。

当然,由于这一研究只包含几对男-男同性恋者,可能并不能解释所有性传播途径的感染,尤其是异性性行为的hiv传播,例如,男性对女性的传染。但是,由于大多数通过性行为染上hiv的女性是暴露于男性的精液而感染的,所以精浆中的hiv的rna病毒颗粒有可能是疾病传播的真凶。但是,史密斯认为,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证实。

这一研究当然也证明,男性精浆中的hiv的rna病毒颗粒最具危险。这也可能是为何男-男同性恋者比较容易受hiv感染的原因。

助纣为虐的其他生物因素

目前,公共卫生专家倾向于用“发生同性性行为的男子”来称呼男-男同性恋人群,简称msm。而msm人群的其他生物和生理特性也为hiv的传播创造了有利机会。

msm人群主要的性行为之一是肛交。直肠弹性不及阴道,而且直肠比较脆弱,直肠黏膜较薄,更容易破损。在直肠破损时,精液里含有的大量hiv就很容易进入人体,感染t细胞。现在,史密斯的研究小组发现,精浆中hiv的rna病毒颗粒是感染元凶,因此,rna病毒颗粒与脆弱和破损的直肠结合起来便成为msm人群最容易染上hiv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精浆中的rna病毒颗粒成为感染的真凶也能解释一种情况,即msm人群通过

性行为感染hiv的几率更高。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的统计表明,全球大约70%~80%的hiv感染者是通过性行为发生的。发生一次无保护性交后,在msm人群中感染hiv的几率约为0.5%~3%;但在异性性行为中,男传女的几率约为0.1%~0.2%,女传男的几率大约是0.03%~0.1%。以此来换算,msm人群一次无保护的性交染上hiv的几率是同样条件下男传女的5~15倍,女传男的16~30倍。

此外,男性精液中的一些特殊物质也为hiv的传播起到助纣为虐的作用。例如,德国研究人员发现,人类精液中的前列腺酸性磷酸酶(pap)能够极大提高hiv的感染能力。研究人员从精液中收集了一些pap和小蛋白分子,并在细胞培养基中观测了它们对hiv易感性的作用。结果表明。pap能够强有力地促进hiv的传播。而且,当这些pap片断集合成淀粉样原纤维时,它们的活性最强。

所以,这些淀粉样原纤维被称为hiv感染的精液源性增强因子。它们的作用是。通过捕获hiv病毒颗粒来促进hiv感染,并促进其与t细胞融合,从而将hiv病毒的易感性提高几个数量级,有时甚至提高10万倍。研究人员也在hiv易感小鼠模型上检验了这些纤维的作用,结果发现,同时注射该纤维和hiv的小鼠血液中hiv前病毒dna的含量是单纯注射hiv小鼠的5倍。

尽管尚无研究证明精液中的pap在msm人群中更强大,在异性恋中就减弱,但综合多种因素,男-男性行为是最危险的hiv传播途径之一。

社会文化因素

毫无疑问,msm人群最容易导致艾滋病的传播也在于社会和文化原因。无论是在对同性恋较为开放的西方还是在较为保守的东方和非洲,同性恋都不为社会所见容。这就造成了同性恋的地下状态,其性行为有几个特点。一是多个性伴侣;二是随意性大,同性恋者在酒吧、公园、卫生间,甚至街头巷尾等进行一次性的性行为;三是不使用安全套。

这些特点更容易造成hiv在msm人群中的传播。但同时,社会对于同性恋的不见容还造成了另一种隐性恶果。由于要掩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许多同性恋者不得不与异性结婚,用组成家庭的形式来加以掩盖,但同时又不放弃同性性行为。同性恋者在与多个同性有不安全性行为后,又可能回家与妻子发生性行为,这就可能把hiv传播给家人和其他普通人群。 2009年7月20日的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的一份研究表明,非洲一些地区男同性恋者的艾滋病感染率是其他地区男性的10倍。非洲撒哈拉地区的男-男同性恋者间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在艾滋病的流行中所起的作用比想像的还严重。这也是引起非洲艾滋病流行的一大主因。原因在于,非洲地区对同性恋者有偏见,这导致同性恋群体不得不掩盖其真实性取向,从而引发更危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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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布隆迪许多男人因为害怕受歧视而隐藏自己的性取向。因此,他们要和异性结婚并生育孩子,但在维持婚姻 关系的同时仍然和其他男性发生关系。这些人大多数知道和女性发生不安全的性关系可能染上艾滋病,但绝大部分人不知道其实和男人发生不安全的性行为更容易患艾滋病。

牛津大学的研究人员史密斯认为,艾滋病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大面积蔓延是因为“该地区的文化、宗教和政治因素不愿意将男同性恋者纳入平等的社会成员而导致的”。例如,由于当地对同性恋者根深蒂固的歧视,让男-男同性恋者不敢使用安全套,以免留下蛛丝马迹被发现。这种无保护的男-男同性性行为等于为hiv的传播大开绿灯。

艾滋病可能失控

2009年2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香港召开了一次艾滋病会议,会议上专家指出,同性性行为可能导致艾滋病失控。

其原因在于,在亚洲许多国家同性性行为是一种禁忌,亚洲很多地区男性同性性行为处于隐秘状态,这不仅加快了hiv在男-男同性恋人群中感染的速度,而且无法通过教育和干预机构与他们正常联系和交流,因此扩大了艾滋病的社会风险。

例如,许多msm成员同时结婚,并且与女性发生性行为,从而把hiv传给其他人群。在尼泊尔65%有同性性行为的男子经常和女性发生性关系,45%的男性性工作者既和女性也和男性发生性关系,越南胡志明市这一比例为22%。

在柬埔寨首都金边,msm人群中的hiv感染率估计为14%;在印度南部的安得拉邦,这一数字为16%;在泰国曼谷则高达28%。而且,一些地区多达一半的男子在发生同性性行为时从不使用安全套。

中国的同性恋和艾滋病情况也不容乐观。1989年底,中国发现的本土第一例因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就是与多个男子有性关系的男子。调查发现,中国艾滋病的感染模式正在发生变化。过去的传播形式主要是输血、吸毒(共用针头)、异性性行为、同性性行为和母婴传播。但是,现在同性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比率正在上升。

2009年11月24日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性传播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其中,同性性行为所引起的艾滋病传播已经占到传播总数的32%,异性性行为导致的艾滋病传播达到40%。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郝阳透露,2008年专业人员对中国61个城市的同性恋群体进行了调查,发现平均有4.8%的同性恋者患有艾滋病,其中最高的一个城市高达18%。另外,中国有500万男-男同性恋者,他们感染hiv的几率较一般人高出45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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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男-男同性恋者是一个不小的群体,再加上行为方式、文化和生物、生理的原因,艾滋病在男-男同性恋者中的传播在中国和世界都有可能急剧发展。采取科学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美艾滋病患者隐瞒病史与300多人发生性关系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三篇

美艾滋病患者隐瞒病史与300多人发生性关系

人民网 2013.9.6.

据《今日美国报》9月5日报道,美国密苏里州警方证实,一名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的男子隐瞒病史,与300多人发生了性关系。

密苏里州37岁的戴维?曼格姆8月28日被当地警方逮捕,将于当地时间5日上午9时出庭受审。曼格拉被控故意传播艾滋病毒重罪。据当地媒体报道,曼格拉因此可能会被判处终身监禁。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曼格姆告诉警方,他在2003年被诊断出感染艾滋病病毒,此后他和300多人发生过性关系,其中五六十人也住在斯托达德县。 曼格姆一直对性伴侣隐瞒艾滋病史,直到一名受害人报警,此事才得以曝光。这名受害人说,他是通过Craigslist网站上的广告认识曼格姆的,曼格姆向他保证自己没有性病。他们从去年11月到今年6月一直在一起,直到该男子得知曼格姆同时与其他人保持性关系,这才结束了这段关系。

检察官拉塞尔?奥利弗公开呼吁曾经和曼格姆或这名匿名男子发生过性关系的人停止性行为,并立即去检查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广州第一例艾滋病男子阿华20年后获得健康宝宝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四篇

立夏了,但羊城的夜晚,仍有一丝凉意。

华灯初上,现金棋牌城西大酒楼一派喜气洋洋,这里正演奏着一个不寻常的双重喜宴进行曲:婚礼与孩子生日宴。几位医学专家与羊城晚报记者一起见证了这个意义深远的时刻。

人逢喜事精神爽,阿华看上去比以前显得更结实,更帅气了,华太太也显得比以往漂亮许多。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夫妻俩抱着小BB身上:小BB长得白里透红,肤色、模样像妈妈,人们纷纷赞叹道:这真是幸福的一家子啊!

外人不知道,BB的父亲阿华是广州市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从确知他染病的那一刻到现在,他的人生经历了二十个春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阿华从东南亚回国时,在机场验出HIV(艾滋病病毒)阳性,羊城晚报当时率先报道了这位不幸的年轻人。在那个年代,艾滋病人,在一般人眼里就是瘟神,知情者避之唯恐不及,而艾滋病,在那个年代几乎是绝症。然而,在医务人员精心的治疗下,在他自己和家人的大力配合下,他终于战胜疾病,走过黑暗,迎来朝霞满天。

1 顽强的求生欲望+配合治疗=幸运+奇迹

时光回溯到二十年前。

1993年,当时国外治疗艾滋病的鸡尾酒疗法在中国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而且只能在少数人身上试验,广州既没有名额,更没有对症的药物,怎么办?

当时广州市卫生防疫站(现在的CDC)的陈小平博士为此绞尽脑汁,不治,病人只有死路一条,但如果能尝试用其他方法治疗,或许还能挽救这个年轻人的生命,他这么年轻,刚刚过二十岁啊!

于是,尝试采用疟疾疗法为阿华治疗,先诱导其发烧,以病人自身的热度杀灭病毒。此种疗法要病人必须忍受高烧之苦,这位能吃苦的广州仔硬是咬紧牙关,坚持配合治疗,终于延缓了艾滋病病情的进展,为以后的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治疗疾病的路不仅漫长,而且崎岖坎坷。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唐小平院长和蔡卫平主任等医务人员与陈小平博士等协同一起为阿华治疗。从最初的疟疾疗法——百炎净控制炎症——鸡尾酒疗法……从生活拮据难以承担医药费到受科研经费资助50%医药费,再到2005年费用基本由政府“埋单”,从生活的几乎无着活一天算一天,到逐渐走上正轨;这二十年间,阿华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一切。

从感染到发病,是艾滋病人必经的阶段,只是有人这段时间长一些,而有人短一些。14年前,虽然一直积极治疗,他终于还是发病了,肺炎、咳嗽、皮肤病……几乎每年,他都因并发症而必须住院治疗;每个月,他都要到医院看病检查取药,有时候肺部感染呼吸困难,皮肤溃烂,代表免疫力的CD4指标降至零,抵抗力极低……有次羊城晚报记者到病房探访他,握手时明显感觉到他的手掌很粗糙,似有皮屑掉下。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阿华感慨地说:住院时,死亡通知书下过好几次了,阎罗王找过我,但我还是挺过来了。经历过濒死阶段的人,对人生更加留恋和渴望,出院后,对于生命,阿华有了更多的感悟,也更加珍惜!

2 爱+关怀+正确治疗=健康存活

由于阿华对生命的渴望,对治疗的坚持与配合,奇迹+幸运终于降临到这个广州仔身上。

艾滋病专家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现在阿华的健康状况很不错:标示免疫功能的CD4处于正常范围,病毒载量也降至查不出的水平,这种状态与美国著名篮球运动员约翰逊一样,处于逐渐康复中,现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与常人无异。

阿华患上这种大多数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疾病,他是不幸的;但他同时得到家人及医务人员的关爱和鼓励,他又是幸运的。二十多年来,他的家人对他始终不离不弃,住在同一屋檐下,同桌吃饭,使用同样的碗筷。只是当阿华出现口腔溃疡时,他便主动分开碗筷,牙刷毛巾也分开,除了内衣裤,其他的衣服则放在洗衣机里一齐洗;在治病过程中,他的坚毅与乐观感染了医生,也感染了羊城晚报记者,他们因此成了朋友,经常交流信息,一起分享人生的快乐,一起分担人生的忧愁。

3 相怜+相助+相知=爱情+亲情

施比受更快乐。在得到众人的爱和帮助以后,阿华的人生观有了很大的改变,他认为应该尽力所能及的力

量回报社会,于是,他以他自己的方式悄悄做着善事。

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他对艾滋病人现身说法,用自己的事例去鼓励同病相怜的病友,记不清有多少次,他主动探视艾滋病病友,使一些对生活绝望的病友从他身上看到光明,重建希望。而在助人的同时,他却意外地撞到自己的缘,这是他始料不及的收获。

事情充满戏剧性。一天,他正在病房里休息,忽然听见隔壁病房传出一阵阵哭声,“是谁哭得如此伤心?”带着一丝疑问,他循声走去,只见一位姑娘正坐在病房里哭得很伤心。他想尽办法试图去安慰她、开导她。没想到越是安慰,哭声越大。后来,他得知姑娘也是广东人,伤心是对突如其来的病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听到确诊消息的一刻犹如五雷轰顶,痛不欲生,唯有天天以泪洗面。相同的命运,曾经相似的心理历程,令他从心底里同情这个姑娘并决心帮助她度过疾病的适应期。于是,阿华几乎天天都到姑娘病房探望她,好言相慰,用笑话逗她开心,他的温情和耐心,一点点,一天天,慢慢融化了姑娘冰冷的心,姑娘的心结解开了,两人的话题越来越多,姑娘的脸上渐渐出现了笑容,也愿意主动配合治疗。慢慢地,病情一天天有所好转。

爱情就这样悄悄来临,不知不觉。后来,病情得到控制的姑娘,成了阿华的妻子。

但由于环境和经济的原因,他们当时没有举行婚礼,只是简单领了结婚证。阿华希望,有朝一日,能补回太太一个婚礼。

多年后,他们的喜庆婚礼与儿子的满月宴一起举行,这就是本文开头描述的一幕。

4 共同奋斗=事业成功+喜得贵子

成家后的阿华感觉生活的担子更重了。以前他单身时可以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工作时断时续,因为每到体检时间,他怕被人发现自己的隐情,唯有离职。但不管怎样,单身一人时生活总好对付一些,现在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了,成家了,作为男人他要担起一家之责。于是,他和她合计,开始学做小生意,几经周折,功夫不负有心人,生意终于有了起色,小两口的日子越过越滋润。生活安定下来,身体也逐渐好起来,两人渴望有自己的孩子,达成共识,是时候要个孩子了。幸运之神又一次降临,在他步入不惑之年后,上天给了他们夫妇一个活泼健康的孩子。

从阿华身上,我们可以预见,即使是艾滋病这样的恶疾,同样可以战胜。

据悉,最近丹麦科学家正在进行临床试验,检验治疗HIV的一种“新策略”,即将HIV从人类DNA中取出,并被免疫系统永久消灭。席间,阿华的父亲来到记者面前,紧握陈小平和记者的手说:“我就盼着这一天!”,陈小平会心地笑道:“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这一刻,记者看到,那璀璨的灯光洒在阿华的脸上,他笑得那么灿烂,那么迷人!——那是战胜命运的人才有的笑容啊!

抗艾“魔术师”

1991年11月7日,洛杉矶湖人队控球后卫,有着“魔术师”之称的埃尔文·约翰逊在一场记者会上宣布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记者会结束后,很多人认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就等于提前判了“魔术师”死刑。然而,20多年过去了,54岁的约翰逊仍旧顽强地活着,并且从事体育评论员、商人和艾滋病活动家等一系列工作。在篮球世界,约翰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魔术师”,在对抗艾滋病病毒方面,他也像魔术师一样令人不可思议。

一位艾滋病患者的致命积怨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五篇

文/叶青 2014年1月底,邱林故意杀人一案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死刑,邱林也没有提起上诉。同年8月,可就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死刑复核期间,邱林终因艾滋病发作而死去。 发廊女被残害 “快„„快„„快来呀,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位女子被人杀死在发廊里了„„” 2012年10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位市民惊慌失措地报案,现场位于柳南区和平路一家发廊里。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双手被反绑着的女子倒在血泊之中。据勘查,这家发廊共有两间房,外面一间是用来美发洗头的,而里面一间则是做按摩用的。按摩这间房屋里摆着两张床,被害者就倒在两床之间的过道上。经法医鉴定,倒在地上的女子已经死亡,年约20至30岁左右,死者的颈部和左胸部有多处致命伤,特别是颈部动脉和喉管已经被割断。据此,民警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死者可能有极大的怨恨。 民警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后得知,被害人姓韦(店主),柳城县人。一年多前租下这间门面做洗头按摩生意。 在案情分析会上,参与侦破此案的民警对凶手的作案动机感到匪夷所思:因为死者身上有多处致命伤,而且钱包也被抢走了。如果认定为抢劫,那么死者身上为何有这么多致命伤?倘若是仇杀,为何死者的钱财被抢走?按常规,劫财者一般是谋财不害命;同理,仇杀针对的是人,而非财。这个案例两者皆有,令人感到有些扑朔迷离。 案件一波三折 行凶者为何要对受害人痛下杀手?在对案发现场再次清理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受害人的手机不见了。但到相关部门调取通话清单时,又发现该手机仍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民警随即对此展开调查,并拨打了这部手机,但无人接听。 民警通过仔细走访,又得到了一条信息,有人反映在24号的晚上看到一名男子曾经进入过案发这家发廊。这名男子是开着一辆残疾三轮车来的,进去了一会儿但很快又走了。 民警通过天网监控迅速查看到了该车的车牌号,并找到了这名进入现场的男子。可是,该男子到案后只承认自己偷了手机的事实,却矢口否认杀人。他说,我原本是想来洗头的,可进入房内叫了几声,却无人应答。我又伸头往里屋看了看,也未见有人。于是,便转身想打道回府。这时,我发现外屋的柜台上放着一部手机。因一时贪念,便顺手牵羊——拿走了。我想等她(机主)打电话过来,我再聊聊她,看是否能“敲”她一笔小钱。可是,至今都未接到她拨打这个电话号码„„ 刚开始,民警认为他是在避重就轻。但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后发现,该男子在案发现场实施盗窃的时候,并没有进入受害者的房间,而且其不具备作案时间。因此,民警排除了这个男子行凶的嫌疑。 之后,民警根据该男子进入发廊的时间推断,将受害人的死亡时间往前推了一天——即10月23日。为什么会往前推一天呢?民警根据案发现场的证据推测,门是虚掩着的,一般来说,人应该在里面。否则,应该是关门或者锁店门。但该男子进去后,却未发现有人。民警猜测,这时韦某可能已经遇害。因为死者是倒在两床之间的过道上,该男子站在外屋,如果不走进里屋,是看不见的。所以,他认为无人,便离开了„„ 不久,案发现场周边的群众给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23晚9点半钟左右,有一位年过三十,中等个头,身材偏瘦,秃顶的男人,在案发现场周围徘徊,行迹可疑。 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这和法医判断的时间大致吻合。民警遂调取事发时现场周边道路的天网监控录像进行研判。 案犯原形毕露 根据案发时间段,民警调取了现场周边道路20几个监控录像资料,通过对监控探头的反复查看,案件终于峰回路转,取得了突破性地进展——民警最终锁定了一名嫌疑男子。 监控录像显示,该男子在23日晚10点57分,途径柳南区和平路段时,形色匆匆,在“百乐园”门口搭乘了一辆出租车离开。民警从录像中看到,该男子中等偏瘦,秃顶,而且穿着一双板鞋。经过天网追踪,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轨迹。民警再次经过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一名姓邱的男子。 犯罪嫌疑人姓邱名林,33岁,柳城县人。根据案情分析,邱林很有可能潜回老家去了。为了尽快将其捉拿归案,11月13日,民警赶赴柳城,将躲藏在家里的邱林抓获。 通过突审,邱林对杀害发廊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令人感到唏嘘的是,邱林提起杀人动机,竟是因为自己患上了艾滋病。 原来,邱林长期在柳州市和平路一带的工地上打工,离开家乡和亲人的生活,

使他感到非常孤单。文化程度不高的他,工作之余不知道该怎样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除了偶尔与工友们小聚一下外,就是四处游荡。而当他看到城里某些人花天酒地、吃喝嫖赌时,内心就很不平衡。为了寻求刺激。他也效仿这些人,每月都要到按摩店去解决所谓的“生理需求”,可令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这稍瞬即逝的快感会给他带来终身的痛苦和悔恨。2011年底,邱林感到身体不适,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跑到医院去检查,可检查出来的结果让他目瞪口呆——艾滋病。看到这个字眼,他的脑袋嗡嗡作响,照他的话说,简直是晴空霹雳——脑袋一片空白,当时整个人就像掉进了冰窟窿,令他汗毛倒竖。 患病初期,邱林自认倒霉,自我调整——去治病。但他不敢到正规医院去就医,一是害怕病情被暴露;二是担心费用过高。因此,他只是求助个体诊所的医师。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依旧。钱花去了,病却治不好,邱林的眼里露出了无助眼神。 医治无路,赚钱又无门,邱林心理逐渐失去平衡,郁闷难解。邱林交代,自从得知自己患上艾滋病后,他非常害怕旁人的眼光,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整日神情恍惚,始终抹不去心中的怨恨,但又茫然无助。特别是该病被传出去之后,家人怒其不争,朋友开始远离,使他过着炼狱般生活。这种屈辱和仇恨,让他不堪重负。他跟许多艾滋病人一样,内心怀着深深的恐慌,整日暗自垂泪,情绪低落„„他绝望到了极点——恨不得找到那个传染给他的卖淫女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由于邱林去的按摩店不甚枚举,所以也不知道究竟是在哪家按摩店里被传染的。但他敢肯定的是,罹患此病的途径非卖淫女莫属。因为他身体强壮,近几年来也没有到医院去看过病,更没有接触过注射用的针头。因此,他除了悔恨自己未能洁身自好外,也非常仇视开按摩店的人,并寻机报复。 “要死也要找个垫背的。”在这种扭曲心理的驱使下,他开始寻找泄愤的目标。23日晚,当他路过受害人韦某的发廊时,见四周清静,发廊里也只有韦某一人,于是他快步走到韦某跟前,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子顶着韦某,将她逼进里屋。韦某看到闪着寒光的刀子,误以为是遇上了劫匪,便想拿钱消灾——老老实实地把口袋里的100多元钱奉上。可邱林不是冲着钱来的,他而是想要韦某的性命。都说一个人如果被仇恨迷住了眼睛,那么就会做出愚蠢的事来。邱林就是这么一个被仇恨充塞了头脑的人。当邱林将韦某五花大绑,然后手起刀落,大开杀戒的同时,邱林其实也把自己推上了一条不归路„„ 2014年1月底,邱林杀人一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林持械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判处被告人邱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邱林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也没有上诉。可就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期间,邱林终因艾滋病发作而死去。 后记: 已经证实的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三条,其核心是通过性传播和血传播,一般的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传染艾滋病。 本案中的邱林患上艾滋病后身心受到巨大地打击。但他不检点自己的性行为,而是一味地将过错归罪于他人,以至于心理失衡,走上报复杀人的道路。 目前,我国防治艾滋病的工作十分严峻,艾滋病人涉及的犯罪率有增多的趋势。因此,对艾滋病大家要有正确全面的认识,同时艾滋病人也应当勇敢地走出来,接受治疗,保护身边的人,让生命更有厚度。另外,全社会也要给予艾滋病人更多的关怀和教育,让他们消除仇视社会,报复他人的心理,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则案例可以告诫大家,如果你身边有亲人或者朋友不幸患上了艾滋病,请不要歧视他们,给他们一点关心、一点支持。随着全社会对艾滋病宣传的深入,人们对艾滋病知识的了解、掌握,但愿人们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也能够随之提高,不再谈艾色变,更要爱惜自己,珍爱每一个生命。

2015艾滋病宣传资料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六篇

第1篇:艾滋病宣传资料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于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所以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绝大多数感染者要经过五到十年时间才发展成病人,一般在发病后的2-3年内死亡。

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共用工具、办公用具等)不会感染艾滋病。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也不会经咳嗽和打喷嚏、蚊虫叮咬等途径传播。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正确使用避孕套,不仅能避孕,还能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减少感染艾滋病的危险(

关心、帮助和不歧视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方面。

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第2篇:艾滋病宣传资料

2015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广东省卫生厅昨日公布,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2195例,其中艾滋病病人9808例,死亡病例累计7083例。其中今年前10个月报告5873例。我省逐步进入艾滋病发病高峰期,累计报告数位于全国第六位,其中男男同性性接触人群感染率呈快速上升趋势。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指出,当前广东艾滋病疫情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总体疫情保持平稳,疫情仍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主,但东西两翼明显上升。

二是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已超七成。黄飞表示,其中异性传播所占比例从2015年37.6%上升到今年的56.5%,男男同性性传播所占比例从2015年的6%上升到今年的15.2%。男男同性性接触人群感染率呈快速上升趋势,今年在珠三角监测到该人群HIV感染率高达10.7%。也就是说,广东10个“男同性恋”中就有一人感染艾滋病。

三是感染者中76.2%为男性,20-49岁青壮年占81.4%。据省疾控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林鹏介绍,老年感染者七成以上有异性性伴,主要通过婚外性行为感染。

四是感染者进入发病期。黄飞指出,今年报告的艾滋病病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7.7%,救治任务加重。

羊城晚报讯记者从东莞市疾控中心获悉,全市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超过2000例,目前留在东莞的大概有1000多人,其中90%都是外地人。而在感染人群中,既有年逾八旬的老者,也有在校读书的大学生。东莞将彻底放开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今后所有在莞患者都可以享受免费治疗。

据东莞市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负责人朱建琼介绍,目前,东莞艾滋病感染已趋于变缓,今年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17%。而在感染途径方面,吸毒途径感染所占比例有逐年下降趋势,性传播则持续走高,已接近70%,这意味着艾滋病开始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去年和今年,东莞都发现有在校大学生感染了艾滋病。朱建琼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感染者的年龄大概十八九岁,都是通过性途径感染的,其中有异性性行为,也有同性性行为。

第3篇: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国内有关专家根据目前存在的许多易使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析认为:我国艾滋病流行已进入快速增长期,实际感染人数已超过30万。为尽快在全民中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特邀国内专家,编写了预防艾滋病的十条基本知识及相关的重要信息。

1.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侵入人体后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使人体发生多种难以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死亡。

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能生存数小时至数天。高温、干燥以及常用消毒**都可以杀灭这种病毒。

感染艾滋病病毒4—8周后才能从血液中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但在能测出抗体之前已具有传染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分泌液、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平均经过7—10年的时间(潜伏期)才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在发展成艾滋病病人以前,外表看上去正常。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很多年,但能够将病毒传染给他人。

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受到病毒的严重破坏,以至不能维持最低的抗病能力时,感染者便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出现原因不明的长期低热、体重下降、盗汗、慢性腹泻、咳嗽等症状。

目前还没有能够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已经研制出的一些药物只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艾滋病病人的症状和延长患者的生命。积极接受医学指导和治疗,可以帮助艾滋病病人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至今还没有研制出可以有效预防艾滋病的疫苗。

2.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在世界范围内,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可通过**的方式在男性之间、男女之间传播。性接触者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越大。

共用注射器吸毒是经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重要危险行为。

输入或注射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就会感染艾滋病。

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而又未经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或其他侵入人体的器械会传播艾滋病。

病传染给婴幼儿。大部分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婴幼儿会在3岁以前死亡。

怀疑自己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在孕前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作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和咨询。怀疑或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应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咨询,接受医务人员的指导和治疗。

3.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在工作和生活中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一般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共用工具、办公用具等)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

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蚊虫叮咬不传播艾滋病。

4.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建设精神文明、提倡遵纪守法,树立健康积极的恋爱、婚姻、家庭及性观念,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的治本之路。

性自由的生活方式、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是艾滋病、性病得以迅速传播的温床。卖淫、嫖娼等活动是艾滋病、性病传播的重要危险行为。有多个性接触者的人应停止高危行为,以免感染艾滋病或性病而葬送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青年人要学会克制性冲动,过早的性关系不仅会损害友情,也会对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夫妻之间彼此忠诚,可以保护双方免于感染艾滋病和性病。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简称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艾滋病病毒(HIV)主要存在于人体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和伤口渗出液中,在唾液、泪液、汗液、尿液和粪便中含量极少,一般不会引起传播。艾滋病病毒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主要攻击人体的一种免疫细胞—CD4+T淋巴细胞。艾滋病病毒是一种很脆弱的病毒,它不能在人体外单独生存,干燥、热、日常使用的消毒剂、家用漂白粉都可将其杀灭,但艾滋病病毒对紫外线不敏感。

艾滋病是如何传播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交、血液、母婴三种途径传播。艾滋病可通过无保护的性交传播,性伴侣越多,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越大。使用受污染的注射器或其他刺伤皮肤的用具,输入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共用针具注射吸毒均会被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妇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时可能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艾滋病病毒通过血液或血液制品传播的概率大约是100%,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的母婴传播机率是30%左右。

日常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咳嗽、打喷嚏、共用餐具、电话、钱币、办公用品、劳动用具及公共交通工具,共用马桶、浴室、游泳池、床单、衣被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蚊虫叮咬也不会传播艾滋病。

第4篇: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

1、什么是艾滋病?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很高的严重传染病,它的医学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2、感染者与艾滋病患者有什么不同?

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后的繁殖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开始阶段,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还没有受到严重破坏,因而没有明显的症状,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当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被破坏到一定程度后,其他病菌就会乘虚而入,这时,感染者就成为艾滋病患者了。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展到艾滋病患者可由数月至数年,一般为8-10年,最长可达19年。

3、健康人是怎样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4、艾滋病可以治疗吗?

尽管目前艾滋病还不能治愈,但还是可以治疗的。得了艾滋病应该针对症状,及时地、积极地进行治疗,如得了肺炎,就要及时把肺炎治好;得了感冒,要抓紧把感冒治好。而且,目前已经有了抗病毒治疗方法,尽管不能完全消灭体内的艾滋病病毒,但可以有效抑制它的繁殖,这样就可以大大延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寿命。

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会立即死亡吗?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不会立即死亡。潜伏期越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生命也越长。所以,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千万不要自暴自弃,而是要想方设法延缓发病。只要没有进入发病期,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

6、怎样预防艾滋病病毒通过性行为传播?

预防艾滋病病毒通过性行为传播,要采取安全的性行为。一是只有一个相互忠诚、没有感染艾滋病的性伴侣;二是每次性生活都正确使用安全套。

7、输血时怎样预防艾滋病?

输血创造了很多起死回生的奇迹。但是,如果输入了带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接受血液的人几乎无一幸免,都会感染艾滋病病毒。所以,保证输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是预防艾滋病病毒经过血液传播的重要屏障。我国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所有医疗用血液都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保证安全用血是医疗卫生部门的责任。我们每个人对安全用血也要起监督作用:

(1)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输血。

(2)如果必须输血,有权利了解血液是否经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3)不要为了所谓的"增加抵抗力"而盲目使用血液制品。

8、为什么提倡义务献血?

血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很多病人都需要血液或血液制品拯救生命。怎样保证血液质量的合格呢?这就需要大家到正规血站参加义务献血。正规血站会对所有的献血者进行体检,不合格者被淘汰。只有这样,血液才干净,用血的人才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无偿献血者献一次血,不仅向用血者捐献了一颗爱心,而且为我国控制艾滋病蔓延做出了一份贡献。

9、艾滋病病毒会通过母亲传染给婴儿吗?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可能会在怀孕的后期、分娩过程中和母乳喂养时把艾滋病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传播的可能性为25-40%,一般为30%左右。

10、怎样预防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

首先是要保护妇女不受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这样就不会将病毒传染给孩子。如果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仍想要生育孩子,那么应该定期到医院接受医生的产前指导,服用阻断母婴传播的抗病毒药物。生孩子时,可采用剖腹产。孩子出生后,要人工喂养。

11、一般的日常生活接触会感染艾滋病病毒吗?

日常生活接触是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下面这些行为,都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1)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握手、拥抱、抚摸、礼节性接吻;

(2)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吃饭、喝饮料以及共用碗筷、杯子;

(3)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使用公共设施,如厕所、游泳池、公共浴池、电话机、公共汽车;

(4)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居住、劳动、共用劳动工具;

(5)购物、使用钞票;

(6)咳嗽、打喷嚏、流泪、出汗、撒尿;

(7)蚊子、苍蝇、蟑螂等昆虫叮咬。

12、怀疑自己得了艾滋病,到哪里去检测?

一般来说,可到具有初筛资格的县以上医院和卫生防疫站做HIV抗体检测,确诊须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检测。

13、检测结果能保密吗?

检测机构和医生必须为你保密。如果泄密,你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14、怎样对待身边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如果身边发现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用害怕,更不能看不起、排斥他们。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正确态度是:同情、关心并尽力帮助他们,使他们能够正常生活和工作,不扩散他们的病情。如果别人对他们感到恐惧,我们可以带头到他们的家里去,跟他们握手,帮助他们收庄稼,从而消除人们的恐惧感。

15、如果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怎么办?

如果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生活和情绪可能会受到很大干扰。但是(

(2)定期到医院检查,接受医务人员的指导;

(3)避免感染和皮肤破损,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

(4)如果你的身体状况良好,完全可以继续工作。有工作、能劳动,既有利于自己的心理健康,也可保持经济的来源;

(5)坚决改变高危行为;

(6)保证充分的营养和充足的休息;

(7)戒烟戒酒,适当锻炼身体,过有规律的生活。

16、"红丝带"象征什么?

"红丝带"象征着对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心和帮助,象征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平等的渴望,象征着要用"心"来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2015艾滋病宣传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5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为了进一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城区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方案》,策动社会各界自动参加防治工作,关爱艾滋病病毒传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清除鄙视。为了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在今年11月20日—2015年12月1日我院集中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从11月20日至12月1日各门诊诊室发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艾滋病完全可以预防(

通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人们艾滋病防治防治知识,增加艾滋病防治意识,对艾滋病防治有正确认识。使人们能了解艾滋病,正视艾滋病,关注艾滋病,关爱艾滋病患者。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836份,提供咨询38人次。

第2篇: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止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5—2015年)》和《关于开展中国儿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发[2015]54号)的要求,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一、活动主题“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目的向在校学生传播预防艾滋病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增强预防艾滋病的技能,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性道德观,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原则。

(二)坚持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公安特色,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

四、活动内容

(一)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学生入学教育内容。通过开办专题讲座、发放健康处方、放映专题片、参观专题展览等形式使学生了解艾滋病疫情形势、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初步树立起预防艾滋病的意识。

(二)招募大学生防治艾滋病宣传志愿者。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热情,增加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实践经验,使之成为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和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认真组织大学生防治艾滋病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学生充分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生殖健康知识,树立责任感和正确的性道德观,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同伴宣传教育的技能。

1、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印发的《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的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讲义。

2、建立教学培训师资团队。选派本校富有教学培训能力和组织能力的教师进行授课,同时,聘请省艾防办、省(市)疾控中心及省健康教育所的专家座位客座教师前来授课,以提高教学、培训的层次和质量。

3、在教育培训的形式上,全部使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引入当今教学培训中广泛使用的参与式教学方法,力求师生互动、形式活泼,确保培训效果。

(四)大力开展同伴教育,使教育效果覆盖全校学生。在培训志愿者的基础上,组织志愿者面向在校学生深入开展“面对面”的同伴宣传教育活动,扩展教育效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

(五)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公安民警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广大学生应对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知识和技能,有效防止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危害,为从事公安工作奠定基础。

(六)组织志愿者开展“三进”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志愿者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送禁毒防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并在寒暑假组织志愿者就近开展以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活动经费开展本项活动由学校列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此外,学校还将积极争取各种形式的项目资金的资助。

六、职责分工

(一)治安保卫系负责制定总体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讲义,组织选派培训师资和外请教师。

(二)校团委、学生处负责志愿者的选拔、注册和队伍建设工作,以及培训的组织工作。

(三)后勤处负责培训和活动的经费、器材和车辆保障工作。

(四)政治处负责培训和活动的宣传报道,积累过程资料。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艾滋,共建美好校园”——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止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5—2015年)》和《关于开展中国青儿童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的通知》重要措施,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统一安排,个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密切配合,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稳步开展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通过本校《学报》、《山西警专报》、《警专青年》以及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扩大对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和宣传,扩大我校此项工作的影响面和社会成效。

(三)突出特色,讲究实效。按照“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公安特色,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在活动中发挥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艾防教育与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禁毒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生活技能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艾防教育与公安专业特点和行业特点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四)建立队伍,服务社会。通过大学生防艾志愿者的选拔、培训和活动,实行一届传一届、一届带一届的方式,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不仅在校内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还要走向社会,大力开展“三进”行动,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

(五)及时总结,认真督导。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志愿者进行表彰。同时,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督导,确保活动的有效进行。

第3篇:内蒙防控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康行为,共同预防控制艾滋病,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方案》,制定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艾滋病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全区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5%以上,在农村牧区达到55%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建筑工地农民工人群中达到65%以上;在学校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控制艾滋病以宣传教育为主,宣传教育以经常性为主;

(二)突出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普及性和政策性;

(三)重点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高危人群干预措施和普及知识相结合;

(四)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重要时段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三、具体措施

(一)媒体宣传教育工作

1、自治区和盟市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播出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节目或公益广告,保证每周播出不少于2次。旗县级电视台(差转台)要利用播放宣传教育光盘等形式开展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每周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自治区广电局对各盟市和旗县电台电视台提出要求和部署,节目内容和相关材料由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提供。

2、自治区主要报纸要定期刊登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文章或公益广告,每月不得少于2期次。

3、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北方新报》举办一期《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相关知识的有奖知识竞赛,《北方新报》免费提供版面。

4、3-4月份,在内蒙古电视台《今日观察》栏目制作一期以艾滋病防治为主题的专题节目。

5、在内蒙古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制作蒙古语艾滋病宣传教育节目,扩大受众范围。

6、在5月8日“无偿献血日”、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和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开展专题性宣传和专访活动,由广电部门负责报道。

(二)社区、农村牧区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农村牧区基层宣传网络建设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艾滋病宣传普及率和覆盖率;自治区卫生部门提供宣传材料和相关知识内容,制作适合农村牧区和少数民族语言的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

1、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到2015年底,每个社区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此项工作由妇联组织落实。

2、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到2015年底,每个乡镇广播站有1套录音材料,每周广播1次以上。此项工作由各地苏木(乡镇)政府组织落实。

3、村村发放宣传材料和粉刷宣传标语。到2015年底,行政村有粉刷的标语口号,农村牧区达到每户一册宣传材料。此项工作由各地苏木(乡镇)政府组织完成。

(三)学校宣传教育工作

1、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要将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师资、有课时、有检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接受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2、对上述学校校医和担任健康教育的任课教师进行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此项工作由所在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3、上述学校图书馆、阅览室配备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读物;由卫生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材料。

4、上述学校应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材料。学校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内容定期更新。建有校园网络的学校,要在校园网中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各大中专院校组织学校内社团组织积极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以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在学校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进行艾滋病志愿者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在5月8日“无偿献血日”、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和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在学校进行宣传活动。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5、在全区各高等院校开展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部门提供调查表和技术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宣传教育工作

1、对娱乐场所经营者进行至少一次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此项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

2、在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在方便顾客自取的地方放置宣传材料。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完成。

(五)职工、青少年、妇女和高危行为人群宣传教育工作

1、在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纳入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制定培训计划。到2015年底,职工培训率达到70%以上。在大中型企业中设立宣传栏,职工文化俱乐部开展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此项工作由工会组织完成。

2、积极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特别是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知晓率力争达到65%以上。此项工作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3、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每个乡、村建立一支青年志愿者宣传教育小分队,开展“青春红丝带”、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此项工作由团委组织落实。

4、结合“女性素质工作”,以“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为主题,在示范区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14岁至49岁的妇女开展面对面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此项工作由妇女联合会组织完成。5、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结合生殖健康教育,在育龄妇女中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此项工作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落实。

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宣传橱窗,性病门诊或性病诊疗专门机构,对就诊者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落实。

7、在星级饭店/宾馆的大堂、招待所和旅店服务台设置顾客自取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组织完成。

(六)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

1、在各类交通工具内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有条件的可利用广播等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2、在民用航空航站楼、铁路火车站候车厅(室)、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室)放置供旅客自取宣传资料。有电子显示屏的候机/车厅(室),定期播放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此项工作由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组织完成。

3、在民用机场、铁路醒目位置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定期更新。此项工作由民航、铁路部门组织配合完成。

(七)大中城市主要路段公益广告牌建设在盟市、旗县所在地主要路段的醒目位置,设立防治艾滋病的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旗县级以上所在地人群集中的地方(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此项工作由盟市、旗县政府组织落实。

(八)羁押、收教场所宣传教育工作对收教所、强戒所、劳教所、监狱等羁押收容场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为羁押人员提供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羁押人员特点,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此项工作由公安、司法部门组织落实。

第4篇: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艾滋病是当今世界三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把每年的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以号召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负起责任,履行在同艾滋病斗争中作出承诺,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采取有力行动,战胜艾滋病。今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桂防艾办“2015”68号文件要求,为了普及我县人民群众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防治工作的认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宣传国家艾滋病相关政策和艾滋病防治知识,扩大艾滋病预防、防治、关怀和支持的覆盖面,倡导全社会积极行动,消除歧视,关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以及推动艾滋病防治措施全面、深入落实,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县的传播和蔓延,确保我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6日。

四、宣传活动地点

县城区东棚路、凤凰路中段(东棚路与云峰路之间)及各乡镇农贸市场。

五、参与部门

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住建局、县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局、市场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2015年12月1日,上午10时在县城区东棚路开展多部门联合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发放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活动现场搭建展台组织山歌对唱,唱响宣传日活动主题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邀请4名群众山歌手(男2女2)对唱防艾山歌,宣传防艾知识,以提高宣传效果。

(二)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6日,在凤山电视台播放防艾宣传片(片长一分钟,每天至少播放两次)。

(三)2015年12月1~5日,县广播电视局在文体广场播放防艾宣传片及电影。

(四)2015年12月1~6日,各乡(镇)在逢当地圩日当天,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到现场参加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凤山县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献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张乔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少美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韦竞程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鑫县卫生局jú长

牙祖天县教育局jú长

罗腾龙县司法局jú长

韦联浩县文体局jú长

罗洁县计生局jú长

黄盛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jú长罗敏县工商局jú长

肖福师县住建局jú长

张寿远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罗明稳团县委书记

彭玉珍县妇联主席

龙永领县公安局副jú长

韩显灵县卫生局副jú长

龙超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防艾办,办公室主任由韩显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龙超年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陈慧珍、龙永南、陈伯丞、黄春华。

职责:1.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2.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世界艾滋病宣传活动的宣传工作;3.制作和印刷有关宣传材料;

4.收集、报送有关数据和总结。

(二)明确责任

1、县卫生局负责制作活动现场横幅;组织有关防治艾滋病的专家、医疗卫生单位、艾滋病项目办及各干预平台到现场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发放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

2、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活动主题的组织策划,活动现场展台的搭建,具体由县CDC承办。

3、县文化局负责提供活动现场所需的音响设备和器材。

4、县广电局配合县防艾办在电视台播放防艾知识宣传片,派出记者对活动进行录摄及报道宣传。

5、县公安局负责活动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车辆来往秩序以及毒品知识方面的宣传。【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6、县住建局负责协调落实12月1日当日的活动场地,并做好场地布置工作。

7、县司法局、县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派出人员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8、县教育局负责督导高级中学和普通中学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对在校师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的宣传活动。

9、县文体局组织协调县艺术团排演节目以及宣传电影播放工作。

八、相关要求

1、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安排2个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并结合本部门的在艾滋病攻坚工程中的职责,制作有关预防艾滋病宣传板报一版,在12.1当天统一拿到活动现场展出。

2、各部门和单位宣传活动结束后,将2015年艾滋病宣传活动总结于2015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县防艾办(设在县卫生局,电话:6812225,电子邮箱:XXXX),由防艾办汇总后按时上报市防艾办。

2015传染病管理制度
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第八篇

第1篇: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2篇: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男子把艾滋病传染给大妈】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①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②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徐汇区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④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⑤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徐汇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①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4、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①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②按照“徐汇区学校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5、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6、严格学生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学生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

第3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第4篇:艾滋病防治条例

2015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发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事业,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艾滋病预防、诊断、治疗等有关的科学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开展传统医药以及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治疗与研究。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二章宣传教育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医务人员在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相关疾病咨询、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出入境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指导。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纳入妇女儿童工作内容,提高妇女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

第二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支持本单位从业人员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电话,向公众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和指导。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艾滋病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开展监测活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可以规定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确定承担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制定措施,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

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有计划地实施其他干预措施。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第三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

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防治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予以技术指导和配合。

第三十二条对卫生技术人员和在执行公务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第三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

第三十五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对每一份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浆,不得作为原料血浆投料生产。

医疗机构应当对因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但是,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人体血液制品,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三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以销毁;对未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及时解除封存。

第四章治疗与救助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四十二条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二)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

(三)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四)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第四十五条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的职责,负责艾滋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所需经费。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宣传、培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在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和贫困地区实施的艾滋病防治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确定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

第五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措施,对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便利条件。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依法享受

税收优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艾滋病,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以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犯罪。

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是指有卖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

艾滋病监测,是指连续、系统地收集各类人群中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及其相关因素的分布资料,对这些资料综合分析,为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和依据,并对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艾滋病检测,是指采用实验室方法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包括监测、检验检疫、自愿咨询检测、临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

行为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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