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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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管理制度3篇

  所谓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下面是www.chinazhaokao.com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整理的酒店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酒店管理制度1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酒店管理制度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酒店管理制度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酒店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酒店管理制度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酒店管理制度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酒店管理制度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酒店管理制度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酒店管理制度3

  一、卫生管理组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酒店管理制度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81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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