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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更多收入培育更好人才建立更广外围延续更长寿命创造更高纪录。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东莞社保增员流程供大家参考选择。根据东莞社保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用。因此东莞单位新聘用职员后必须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待员工离职后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东莞单位社保增减员流程,以便大家操作。
企业社保增减员流程
【承办机构】:东莞社会保障局及分局
【办结时限】:3日内,特殊情况延长3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办理条件:
1、已在东莞市办好企业社保登记;
2、已经开通网上社保申报功能企业。
办理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
2、参保人身份证(增员);
3、解除劳动合同(减员);
3、人事批复或批文或调令(干部调动)。
办理流程:
现场申报: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关系科前台办理即可。
网上申报:登陆东莞社保网网上办理系统,选择办理业务,录入资料保存,草稿箱提交记录即可,然后等待社保部门审核。
【问题解答专区】
一、单位职员已离职,需要办理社保减员,因公司没有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只能去社保局办理,不知需备齐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东莞企业办理社保减员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详情咨询0769-12333。
二、单位职员8月1日办离职手续,不知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减员?如何办理?我单位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回复】:如果员工是8月份离职,应该在其离职后才办理停保减员手续。企业经办人登陆东莞社保网网上办理系统,选择办理业务,录入资料保存,草稿箱提交记录即可,然后等待社保部门审核。
三、单位新聘用3名员工,不知什么时候办理社保增员合适?社保费用什么时候扣?办理社保增员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回复】:增员可以选择当月参保和下月参保。如当月参保费用在下月台账时扣2个月的社保费用,如下月参保费用在下月台账扣1个月的社保费。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企业可以直接网上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如未开通,则需社保经办人携带《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参保人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监察举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04年12月3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申请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的违法行为(不属于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我局举报,由我局审查受理后依法查处。
办理材料
1、到我局举报的,填写举报登记表,内容较多的可同时附上有关书面举报材料;
2、举报人身份证明;
3、与违法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举报人填写举报登记表,提交举报材料。
2、接收指引。举报人确认已提交全部材料且属我局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进行接受登记。不属于我局管辖的,指引举报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3、立案。经审查,举报属于我局社会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违法事实成立的,依法立案。
4、处理。对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理。
5、奖励。对举报人发现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并向我局提供具体线索,使被骗的社会保险基金及时得以追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办理时限
案件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调查完成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特殊情况,经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办理地点
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
1、咨询电话:0769-12333;
2、举报登记电话(举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0769-22332203;
3、举报登记电话(举报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0769-22388156。
相关表格下载
温馨提示
如果在举报的同时,认为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缴费数额,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的,请按照投诉案件办理程序另行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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