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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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是直属于宁海县人民政府的监管类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宁海公积金供大家参考选择。

  宁海公积金

  宁海公积金:http://nhgjj.ni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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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各分中心,各部(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有关部门研究,现就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支持租房提取。缴存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月度提取限额;对于利用租房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规范购房提取管理。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外购买商品住房,购房者或配偶不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不是该地居民,购房者父母或子女不是购房所在地居民,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严格账户封存手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继续缴存、封存未满6个月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缩短提取审核时间。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受理审核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市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商业住房贷款还款信息,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提取。

  六、实施失信惩戒制度。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失信人员3年内,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扩大制度的社会认知度,积极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有序运行。本通知自2018年5月18日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以上级新政策为准。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7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908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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