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婚假最新规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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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婚假的问题,既要看国家规定,也要参考地方的规定方可确定。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山东省婚假最新规定2018,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山东省婚假最新规定2018

  山东婚假最新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山东产假最新规定

  一、第一胎产假最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合法生育的另延长产假60天。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第二胎产假规定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就等于98+60=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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