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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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一
《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009年5月26日

目 录

一、总则............................................................ 1

二、实习实训的类型与计划安排........................................ 1

三、实习实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2

四、实习实训成绩考核与总结.......................................... 4

五、附则............................................................ 5

附件1 企业实习邀请函 ............................................... 6

附件2 实习实训活动计划 ............................................. 7

附件3 企业实习实训方案 ............................................. 8

附件4 校内实习实训班名单 ........................................... 9

附件5 企业导师实习实训工作记录 .................................... 10

附件6 实习实训答辩名单 ............................................ 11

附件7 实习实训答辩成绩 ............................................ 12

附件8 实习实训意向表 .............................................. 13

附件9 黑龙江大学实习报告 .......................................... 14

附件10 实习实训成绩评定表 ......................................... 17

一、总则

第一条、实习实训是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以下简称“两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主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与管理,正确处理实习实训和学习的关系,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及独立工作能力,确保实习期间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实习实训活动的目的是培养各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他们具有实践创新能力和工程技术素养,能在信息技术及相关领域从事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教学、管理及应用等工作。通过实习实训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能力和系统分析、设计、开发能力;使学生通过现场观察、调查研究和实际操作,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进一步掌握所学理论;熟悉企业工作环境和团队合作方式,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的类型与计划安排

第三条、实习实训是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该环节的教学活动,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4学分。凡未参加实习实训或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允许补考,只能随同下一年度学生重新参加实习实训直到成绩合格为止。

第四条、根据学生开展实习实训环节的场所特点,实习实训活动可分为“校内实习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两种类型。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任选一种实习实训类型并完成所要求教学或实践内容。

1. 校内实习实训是指在校内实习基地或实验室集中进行的、免费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其目的是促进学生总结专业基础理论,拓展实践能力和开发经验。在校内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参加合作企业开设的实习实训班,完成合作企业安排的学习和开发任务。校内实习实训活动安排在第六学期期末进行,教学时间一般

为4~5周。

2. 校外实习实训是指学生个人根据学习进度和能力目标,自主联系并独立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目的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教学场地一般为校外实习基地、与专业相关的培训实体或企事业单位,各实习单位一般都收取一定的培训费用。校外实习活动安排在第六学期期末,教学时间一般为3~6月。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安排修满前1个月教学或实践内容即可参加成绩考核,后续活动由学生和实习单位自行商定具体内容,学院不再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各学院在春季学期开学初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编制本年度实习实训计划,明确教学任务和方向,确定实习实训起止时间,联系落实校内实习实训地点,并与合作企业协商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合作企业编制或修订实习实训大纲与指导书。

第六条、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前,应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并在校内实习活动开展前一周递交由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实训邀请函(附件1)。学院根据邀请函审核实习单位资质,并确定是否允许该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未获准学生需要继续联系其它单位或参加校内实习实训。

三、实习实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实习实训工作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行三级管理,即主管教学副院长、学生创业创新基地和实习实训年级辅导员分工负责各项工作。

第八条、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全院实习实训教学宏观管理工作,审核并制定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抽查教学质量和开展教学评估活动。

第九条、学生创业创新基地负责各年度实习实训活动的组织、管理、校外实习单位资质认定、成绩评定以及答辩事宜,具体工作包括:

1. 负责制定和完善两专业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办法;

2. 负责制定各年度实习实训活动计划(附件2),包括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方式、地点、时间以及实习内容;

3. 协调规划、调研考察、协助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4. 负责审核各合作企业实习实训方案(附件3),统计校内外实习实训学生人数,安排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课时计划、校内实习实训班名单(附件4);

5. 组织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并组织学生及时参加实习实训活动;督促指导教师填写企业导师实习工作记录(附件5);

6. 负责审核校外实习实训单位资质,决定是否允许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7. 负责整理实习实训成绩,随机抽取实习实训答辩名单(附件6),组织相关教学人员开展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汇总实习实训答辩成绩(附件7);

8. 总结本年度实习实训教学活动,检查实习实训教学质量,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第十条、实习实训年级辅导员的具体工作为:

1. 负责向本年级学生宣传实习实训活动的意义、规章制度,分发实习实训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通知、实习手册;

2. 负责组织学生填报实习实训意向表(附件8),统计并整理本年级参加实习实训教学活动的学生人数、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

3. 根据实习实训活动的开展要求,联系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实习实训动员会、实习实训单位宣讲会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参加上述活动;

4. 负责回收实习实训报告(附件9)、实习手册、校外实习实训邀请函。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要认真完成各项实习实训任务,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操作规程,爱护实验工具、仪器设备,听从指导,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实习实训活动,加强实践锻炼。具体要求包括: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二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6-30 浏览次数:76 次 来源: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促进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推进我院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顶岗实习、专业实训和半工半读等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

1.专业适用性。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学院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3..相对稳定性。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院、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

二、学院职责

1.学院负责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指导书,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5.各系负责实习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

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4.指定专人,配合学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并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5.为教师提供部分实践岗位,承担“双师素质”教师的培训任务。

6.提供行业企业发展动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定。

四、指导教师选聘

1.实习指导教师由学院、企业协商选聘,共同管理。

2.选聘热心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实习实训指导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的现场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作为指导教师。

3.对选聘的指导教师,签订聘任协议,做为学院兼职教师,纳入教学管理与考核,建立学院校外实训指导

教师库。

五、建立程序

1.根据专业特点与实训需求,系部具体考察实习基地条件,并提出实习基地建立的可行性报告。

2.由学院校企合作处审核,确定实习基地建立意向。

3.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学院(教务处)或各系与企业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院(教务处)、企业和相关系各执一份。

4.根据教学需要和双方意愿,对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训基地,在签定合作协议后可挂“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标牌。

六、基地管理

1.校外实习基地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各系协同企业组织实施并进行管理。

2.教务处会同有关系不定期检查、评估基地实习情况,收集实习单位对实习情况的反馈材料,并在实习结束后,做好学生对实习效果的相关调查(具体要求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3.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续签协议。

4.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任务的实习实训单位,经双方协商,予以撤

消。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三
《实习实训模式_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方法_周相兵》

第9卷第5期2011年10月实验科学与技术

ExperimentScienceandTechnologyVol.9No.5Oct.2011

实习实训模式: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方法

周相兵,马洪江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四川

汶川623000)

摘要:根据当前高职高专实践教学的特征,探析了一种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实习实训模式,该模式主要从实习实训教材、“双师型”教师队伍、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动态跟踪评估4个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基本策略和解决方案。这样为高职高专的实习实训提供一种可操作、可借鉴的模式,从而提升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和社会适应能力。关键词:实践项目驱动;实习实训模式;策略与措施;高职高专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550(2011)05-230-03

TrainingMode:thePracticeofProject-drivenMethod

ZHOUXiang-bing,MAHong-jiang

(DepartmentofTeachingAffairs,ABATeachersCollege,Wenchuan623002,China)

Abstract:Accordingtopracticeteachingofvocationalandhighschool,antrainingmodebasedonpracticeprojectsisproposed,whichconsistoffouraspectssuchastrainingtextbook,double-qualifiedteachers,trainingbaseanddynamictracingevaluation,andpresentbasicstrategyandsolution.Itisaimatprovidingaoperationandreferencemodefortrainingofvocationalandhighschool,therebypromoteeffectandsocietyadaptationofstudent'straining.Keywords:practiceofproject-driven;trainingmode;strategyandsolution;vocationalandhighschool

高职高专教学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培养高级技术和实用型人才。在2010年在7月13日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针对职业教育,国务院总,“要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理温家宝特别强调

教学和训练,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

[1]

强职业院校实训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国家

。因此,怎样获得一访者认为这一环节“很不够”

种行之有效、快速适应社会需求的实习实训模式,提高学生的应用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成为了高职高专管理者和教师研究和实践的方向

[2]

目前研究最多的有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实训实施、校企合作等,但因为高职高专性质和实际情况而言,单纯的基础、技术课程教学,单一的实验实训练习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建立一种除基础技术学习同等重要的实习实训模式。而针对实习实训的研究目前主要有:(1)“订)“校企合作”模式;(3)“半单式”实训模式;(2

)“工学”模式;(5)“生产性”工半读”模式;(4

模式;(6)“顶岗”模式;(7)“校内外”模式;(8)“渐近式”模式;(9)“学以致用”模式;(10)以“教学内容”为主的模式。这些实习实训模式对提升职业院校的社会适应能力提供了方法,使得诸多职业院校在这些模式中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选择实习实训模式,但仍表现出来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部分实习实训模式来讲,实习实训时间较短;(2)供实际操作的实习实训平台难满足学生的需求;(3)由于实习实训的特殊要求,需要有操作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指导老师;而实习实训指导师资在一定程度上不完善;(4)除了

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引导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著名教育咨询公司麦克思2010年6月2日2010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工作发布的《

了的2009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认为母校教学中最应,有42%的受该改进的方面是“实习和实践环节”

收稿日期:2011-09-08

基金项目: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以实践项目

为驱动的高职高专实训模式及系列教材建设策

;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计略研究(GZY10C31)”

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创新基金项目“基于开源软件的实习实训系统研发(UESTC-CEC-1101)”。

作者简介:周相兵(1980-),男,硕士生,讲师,主要从

事职业教育与计算机应用研究。

学校自已开办的实习实验场所外,其他多数实训基地、企业追求的利益难让学校接受,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学生的实习实训的实质;(5)通常使得实习实训形式与效果难把握,难做到技术学习与实习实验内容相结合;(6)缺少实用强、可操作性好的实训的指导性教材;(7)学生难获得可用的、实质性强的实践项目做为实训内容;(8)由于投入有限、资金不足,使得无论是从数量上、规模上、先进性和建设速度上都难以满足工作一线对职业教育实习实训的需要

[1]

实训时感到疲惫,无法调动学生追求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在从以下4个方面简述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实习实训模式策略和解决方案。

1.1符合实习实训要求的指导教材的建设实习实训教材应能指导学生参与实习实训,提高学生的实习实训的效果,让学生能按教材的指导方法循序渐进地进行操作训练,使学生做到有的放矢,让学生在实训过程中不感到茫然。但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的实习实训教材未能与社会需求有良好的接轨,顶多就是在教学的基础之上增加了一些通用性、简单的、与社会需求关系不大的案例。这就使得这类型的教材无法有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也不能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因此,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选择和开发实习实训材:(1)根据不同高职高专专业特色、优势和社会需求状况选择实习实训教材;(2)根据同类型、同专业和同社会需求开发适合社会要求和学生的实习实训教材;(3)实习实训教材应具备可用性好、可操作性强、能与社会需求接轨和学生易于接受等特性,这样才能使教材成为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蓝本。1.2

努力建设一支高职高专“双师型”教师队伍师资力量是一个学校的生存之本,也是提高学

;(9)目前实习实训模式不规

范、不标准,使得实习实训不积极不主动;(10)受区域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资源分布步不均,难以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

[3]

。这些问题的

存在,急需一套高职高专实习实训模式来适应当前高职高专教育的发展的需求。本文即通过在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前提下,以实训教材为蓝本、以实训师资为保障、实训基地为载体和以动态跟踪管理为过程目标的新型高职高专实习实训模式。

1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实习实训模式的基本策略

为建立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实习实训模式,需

要根据当前实习实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当前高职高专对技术性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同等重要的教学模式来制定解决方案和基本策略。并确立有效、可操作且面向社会需求的实践项目为依托的实习实训模式。

实习实训是学生直接面向社会最关键环节,也是学生快速适应社会需求的具体体现。根据笔者多方调查发现,目前的实习实训仍是掌握基本的技能、训练基本的操作方法,未能实实在在的体现学生所学的专业优势;并且所实践操作的实习实训内容无法直接满足社会的需求,也难以让自己把所学的技术型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习实训中去。这就让部分学生无法掌握到适应社会的技能,毕业就面临失业的被动局面。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1)学校实习实训部门以学生的实习实训考核册为主要评估手段,导致部分学生把实习实训当成走过场,等实习实训结束后直接找一个地方盖一个章就了事;(2)当前未建立一种学生实习实训跟踪的管理手段来动态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过程;(3)学生实习实训时没有具体的项目为依托,这让学生实习

校声誉重要手段之一,更是提升学校品牌效力和特

色办学重要途径之一。而高职高专办学与其他层次办学有明显的区别,这就使得高职高专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同时,职业院校的学生的业务水平与其他层次的办学也有明显差别,就使得学生需要掌握一门实用的高级技术和一种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而学生的技能的获取主要来自老师的指导和引路,因此就需要教师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素养,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动手能力来指导学生和引导学生掌握技能;同时还能指导学生在实习实训中掌握本领,使学生扎实、快速、有效地掌握满足社会要求的技能。因此,教师队伍的实力和动手能力直接保障学生的水平提高,也直接保障学生实习实训技能的提升。1.3

建立适合高职高专学科专业发展及特色的实习实训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是高职高专学生将技术型知识直接转化为应用的重要实践地。当前诸多学校建立了满足自身专业特色的实训工厂和实习室,也努力在校外建立了一些实习实训基地供学生实践,但笔者调查发现,校外的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有限,不能

有效提供与学生专业相同的实习实训项目,而且只提供有限的场所,无法有效满足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也没有合理的实习实训项目供学生们使用,即使有,也是一些简单、通用性的项目,这些项目根本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当然也不能提高学生的实习实训能力。因此,建立一种校内外相结合、优势互补、突显各校专业特色的实习实训场所是目前高职高专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且根据教学要求和社会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实习实训项目也是目前诸多高职高专学校面临的问题。为了建立合理且能有效满足学生和社会需求的实习实训场所,可以从以下2方面来解决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应用:(1)挖掘学校的专业特征和教学效果来建立满足学生要求和市场需求的实习实训场所;(2)根据专业特色和市场需求趋势,建立多个实习实训项目供学生使用。1.4

建立学生实习实训的动态跟踪评估机制

当前的实习实训呈现出分散性和自由性,一名

式。现根据当前实训现状、资源和实践项目驱动策略为基础提出高职高专的实训模式实现措施,该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针对不同专业,高职高专学校应组织一个市场调查小组,调查市场需求,发展动态,拟定一个以项目驱动为基础的实习实训计划、实训项目,并与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建立联系。

(2)专业课程的设置应以技术和实用性为基础,以纯理论课程为辅,这些技术和实用课程以实践项目驱动为导向,定期从同属专业的大型、有名气的企业聘请实践丰富的工程人员到学校指导学生实训实验,从而使得学校师资与聘请人员相结合,做到优势互补,进而逐渐培养一批“双师型”教师队伍。

(3)选择和开发适合专业、适用强的实习实训教材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做到学生实习实训有蓝本(教材)为载体,有经验丰富的老师为指导。同时做到“老中青”的“传帮带”的师资结构,从而进一步丰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4)建立可供学生操作、符合专业结构且满足社会需求和市场需要的实训基地,尽量让联动性有效、强的、有实力、有责任的企业参与其中,从而做到学生在校内实训的内容能在一定范围内参与到企业业务中去。

(5)以具体的项目实践做为学生在校最后实训的内容,做到项目可用、有效,能在一定范围内应用到企业业务中去。

实习实训指导老师带领多个学生,而且指导老师很大一部分精力花在了学生的生活管理上,根本无法投入大量精力指导学生掌握技能,而且很多学生无法正确把握实习实训的关键问题。这时就需要建立一种动态管理机制来指导和及时管理学生,以便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及跟踪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的掌握技能的效果和遇到的问题。通过分析研究和根据实习实训分散性和自由性,采用信息手段建立一种实习实训的动态跟踪系统来记录学生的实习实训时的状态,而指导老师则根据此系统动态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并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同时,在此系统中建立学生实习实训评估机制,以评估学生的掌握技能的水平,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最终形成一种学生、指导老师、学校、实习实训地的过程目标管理机制,这样使学生能在实习实训中掌握适应社会要求的技能,为学生毕业就就业创造条件。

以上论述的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实习实训模式的策略和解决方案是构成实践项目驱动的前提,也是构建和选择实践项目需要考虑的。

3结束语

根据当前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的要求和实训现状,

提出一种学生能快速掌握技能和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职高专实训模式,即在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前提下,建立以实训教材为蓝本,实训师资为保障,实训基地为载体,以动态跟踪的评估机制为基础的实践项目驱动的基本策略和解决方案,以及建立了实习实训的模式实现措施的新型高职高专实训模式。

参考文献

[1][2][3]

J].职业技陈衍.实习实训怎一个“不够”了得[术教育,2010(21):4-4.

姚奇富,林明.高职院校“总部-基地”办学模式J].教育发展研究,2011(1):69-72.探析[

刘克勤.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内容[J].教育发展研究,2011(5):65-68.

2

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实习实训模式实现

措施

本文主要以实践项目为驱动来研究高职高专实训模式,以及研究实现的基本策略和解决方案,从而建立一种以实践项目为驱动的新型实习实训模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四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华山职业技术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院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一线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 能承担我校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

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为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三章 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第七条 学校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八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捐资或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一条 开展订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校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第四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第十二条 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技术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三条 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十四条 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实训的项目均应按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进行设计,使学生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第十五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校制定共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计划。按照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和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五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实行学校、科室两级管理。院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招生就业办协助各专业教研组建设与管理。按照示范性中职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要求,督促与协助各专业教研组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第十八条 教务处落实和组织实施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校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第十九条 教研室、招生就业办协助各专业教研组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配合各专业教研组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的信息。

第二十条 各专业教研组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列入各专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教研组必须配有分管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负责人。与合作单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第二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与项目、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招生就业办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定合作协议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由校长或副校长代表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由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一份。协议原件由学校档案室存档,教务科、教研室、招生就业办以及相关专业教研组留存合作协议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食宿、学习、交通、酬金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

7.实习专业项目及内容;8.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牌匾,制作规格由学校与基地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科和招生就业办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教研组要建立具体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习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教学质量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教研组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

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五
《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训、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实训课、认识实习、生产(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实训、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及对学生进行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训练的重要途径。中职教育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教学总学时以2800—3200学时为宜,实践教学不低于总学时50%。

第二条 实训课

1.教师应根据实训大纲要求,编写实训指导书,设计实训方案,写出实训计划和进程计划,准备好实训记录本;

2.教师于实训前应协助实训场所管理人员准备好实训所需要的器具设备和物品,并进行试做;

3.教师与实训场所管理人员,都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训规则,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记入实训成绩(占30%),要求学生按规程进行操作和训练,确保人身安全和器具设备不受损坏,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训练器具,掌握操作技能,分析实训结果和撰写实训报告,使学生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实际技能。教师对实训报告应认真批改,对数据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令其重做。

第三条 实习

1.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

2.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要制定实习计划,掌握实习内容,准备好必要的实习指导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到“六定”。实习前应召开动员会,宣布实习计划,发放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进行组织纪律与安全等教育。对于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种,安全生产教育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

3.指导教师负责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取得实习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技术人员指导;关心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重视实习成绩的考核,及时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写好实习书面总结,送交教研室,并报教务科备案。

第二章 实训、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第一条 实训、实习的目的是为了接触生产实际,积累感性知识,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群众观念、劳动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范围的感性认识;

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

5.虚心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

第三章 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

第一条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实习、实训计划由专业教研室制订,报学校审定。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实习、实训计划执行。

第二条 在执行实习、实训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实训时间,变动实习、实训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学校签字同意后报教务科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条 学校必须在开学前,将审定的下一年度实习、实训计划总表分送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各单位有计划地积极准备和安排工作。

第四条 实训、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训、实习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训、实习大纲,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学校审查汇总,同时报教务科备案,于实训、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实训、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训、实习的课题和要求;

2.实训、实习的岗位与检查方法;

3.实训、学习方式和时间分配;

4.实训、实习期间的现场教学师傅和定期轮换、讲课辅导安排;

5.实训、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第五条 为提高实习效果,专业教研室必须会同有关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于实习前印发给学生。

第六条 在校外实习开始前,专业教研室应督促指导教师提前1~2周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大纲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场所的具体条件,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于学生下去实习之前发给实习师生。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

第四章 实训、实习场所和实训、实习方式

第一条 选择实训、实习场所应满足实训、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基地。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训、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训、实习大纲的要求;

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训、实习比较重视;

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第二条 实训、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训、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既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以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散进行。考虑到目前学生外出实习难于动手的实际,还可以采取校内外相结合进行生产(专业)实习的尝试。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各教研室尤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

第五章 实训、实习指导教师

第一条 实训、实习领队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训、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为了保证指导质量,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本科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第二条 教研室必须提前两个月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要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非更换不可者,须经教研室申述理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备案。

第三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训、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训、实习场所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训、实习场所有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训、实习实施计划,作好一切准备;

2.按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检查学生完成实训、实习的情况,与实训、实习场所配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和参观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教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5.定期向实训、实习单位领导汇报情况,争取实训、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厂校关系;

6.检查实训、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7.指导学生写好实训、实习报告,负责组织考核、撰写评语和成绩评定工作;

8.实训、实习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并向教研室汇报。

第四条 学生在实训、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领队教师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直至停止其实训、实习,并立即向教务科报告。

第六章 实训、实习的组织领导

第一条 实训、实习应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学校其他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具有下列职责:

1.审定各教研室制订的学期实训、实习计划,协调各单位联系的实训、实习场所,汇总实训、实习计划报教务科备案;

2.编制年度实训、实习经费预算,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实习经费总额,确定并分配实训、实习经费定额;

3.检查各教研室实训、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训、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4.协调实训、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检查实训、实习质量,总结实训、实习工作,组织实训、实习经验交流等。

第三条 教研室职责如下:

1.组织制订和填报实训、实习计划;

2.负责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和实习指导书;

3.会同专业教研室联系落实选定实训、实习场所;

4.审定和选派实习的指导教师,并考核他们的工作;

5.建立实习带队组织;

6.检查各实习班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7.实习前进行组织动员工作;

8.检查实训、实习质量,实训、实习结束后,组织室内经验交流会;

第七章 对学生的要求

第一条 实训、实习中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各点:

1.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队委会的领导;

2.必须接受实习带队教师指导。应按实训、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训、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工厂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帮助工厂开展技术革新,组织公益劳动等);

4.不得无故不参加实训、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教师(师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

5.实训、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训、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6.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实训、实习的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章 实训、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一条 按实训、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训、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训、实习考核。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均可。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日记(笔记)、实习报告(总结)等。

第二条 实训、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训、实习任务,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很认真并齐全、完整,实训、实习报告能对实训、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训、实习态度端正,实训、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训、实习任务,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认真、齐全,实训、实习报告能对实训、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训、实习态度端正,实训、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日记较认真,实训、实习报告能对实训、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训、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训、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训、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训、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记实习日记,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训、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训、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训、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最终成绩以优秀(≥9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五档评定。

第三条 实训、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训、实习。否则,其实训、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纪者补作实训、实习期间的费用,一律由学生个人自理。

未补实训、实习或补作实训、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六
《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制度》

实习实训管理办法

实习教学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是实习教学的三个阶段,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教学目的

1、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2、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同时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3、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实习场所和实习方式

1、实习场所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

2、实习场所应具有:专业基本对口;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等条件。

三、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1、按培养计划及培养目标的要求,学院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

2、在实习前一学期末或实习学期的开学初,确定指导实习教师名单。

3、实习带队教师编写《实习实施计划》。

4、完成实习各项任务。

5、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6、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实习费用报销前到教务处审核。

四、指导教师

1、资格: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实习队中领队教师必须由有教学经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

担任。

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按1:15~20配备。

2、职责:

(1)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

(2)实习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同时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3)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4)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5)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6)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3、具体工作:

(1)实习前二周内,指导教师要提前到实习场地认真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单位共同研究拟定实习方案和进度,包括:商请厂方派人做报告、讲课、带领参观、指导实习等。

(2)依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实习实施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于实习前下发给学生。

(3)实习前二周,在本市实习的实习队领队教师应安排好实习用车。

(4)去外地实习的实习队,应派有关人员提前到实习场地做好实习师生食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安排及劳保护具的准备工作。

(5)实习中记录学生每日出勤情况及实习队的实习工作情况。

(6)实习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含专题报告)、现场考查(笔试或口试)及实习期间的表现等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7)实习结束后,每一实习队写出一份实习工作总结,交学院。

五、对学生的要求

1、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

2、实习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借宿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

虚心向他们学习。

3、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持有关证明按下列权限办理:

(1)三天内由实习队长批准。

(2)一周内由系主任批准。

(3)超过一周,由主管教学院长批准。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逐日写出实习日记。实习结束时每人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资料的综合整理与论述;实习收获及对实习工作建设性意见等。

5、实习中若有不服从领导,违法乱纪、损坏公物、打架闹事者,带队教师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大小等,予以批评教育或停止其实习,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夏季实习期间,不允许下河游泳。到厂矿实习,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1、由指导实习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劳动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口试或笔试几个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2、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1)90~100: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很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文字工整,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口试或笔试时能完满正确地回答问题。

(2)80~89: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文字工整,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口试或笔试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3)70~79: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较认真;实习报告内容正确;口试或笔试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4)60~69: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能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口试或笔试时基本上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5)60分以下:未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马虎,并有明显错误;口试或笔试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凡参加本次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或旷课四天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按不及格处理。

七、实习经费使用

1、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系,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使用办法。在节约开支的前提下,应努力保证各专业实习计划的正常进行。

2、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学校原则上承担学校至实习地的单程旅费。

3、实习中的乘车、乘船差旅费标准及实习教师的各项补助标准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实习补助标准的规定》执行。

4、实习中支付实习单位的讲课酬金,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

大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安全教育

1.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院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3.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4.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组织管理

1.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院与专业系二级负责制。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专业系部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2.学院职责

(1)研究制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成立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巡查组,代表学院负责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七
《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习实训为中心,通过实习实训带动就业,带动教学改革”的思想。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所需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为体现高职办学思想和理念,我校推行“2+1”培养模式。实习实训是这种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教学体系的重要阶段,也是提高高职毕业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将对整个实习实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实习生进行严格考核。学生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 目的:

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然要建立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体现出技术应用能力为主体的教学特色,形成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衔接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因此说,产学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客观要求,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高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企业或相关行业实习实训,目的就是使用人单位直接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学校走出封闭办学的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有利于高职院校优化人才培养过程,解决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方法落后、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的问题,解决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不够、专业面偏窄、适应性差等现实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缩小学生与社会的差距,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3 组织形式:

我校实行由学校、系集中组织的实习和由学生自行联系的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实习方式。实习的安排以各系为主,高职教务处负责协调。学校成立实习实训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的整体安排和监督工作;各系在每个实习班级设置一名或一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直接负责该班级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各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实习生所在系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协助实习实训单位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并向学校汇报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等工作。

4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是我校实行“2+1”培养模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和先决条件。是推进“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的具体体现,也是学生预就业的重要途径。在组织上,由高职教务处全面协调,各系具体负责,动员全校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力争在省内外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在经费管理上,学校提供部分实习实训经费,由学校负责与实习基地交涉并统一向实习基地划

拨,对成功建立实习基地的个人将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5 管理:

5.1 任务分配:

5.1.1 集中实习实训的学生实习前与所在系(代表学校)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学校、学生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宜,各方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

5.1.2 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将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的证明交到所在系,各系代表学校与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具体实施由各系负责管理,高职教务处负责检查和督导。

5.1.3 实习实训经费由学校负责统一管理。

5.2 运行方式:

集中实习的学生,由本人到所在系报名,各系进行考核合格后,推荐给实习单位进行选择;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报给所在系。实习前根据具体情况,学校结合毕业指导课安排1——2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意志品格、礼貌礼仪、实习单位基本情况等,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自行解决实习单位。

5.3 实习指导教师:

5.3.1 实习指导教师由专业课教师、实验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指导教师,并报高职教务处备查。

5.3.2 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实习生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每次检查指导后,要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情况记录并留存,定期将检查情况报到系里,由各系汇总后报到高职教务处。

5.3.3 各系领导每次到实习地检查指导前,须向实习实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实习检查情况材料报高职教务处,以便了解全校实习情况。

5.3.4 高职教务处负责对各系的实习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请示主管领导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5.4 控制:

5.4.1 全体高职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第三学年的专业实习,在完成专业实习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教育实习。

5.4.2 经面试合格专业对口的学生必须去往确定的实习单位,对已经通过面试却以各种理由不去往该实习单位的,学校将不再予以推荐和安排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解决实习问题。

5.4.3 学校对自行实习的学生实行定期汇报与检查制度。为便于实习指导教师的巡回检查工作,学生实习前要向所在系和实习指导教师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家庭住址及电话、实习单位地址及办公电话等,以备学校检查和联系。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学校联系不上等情况,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扣除相应实习分数20分,第三次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

5.4.4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备考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和学习,考试结束后进行分散实习。

5.4.5 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至少每两周向所在班级的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实习指导教师须认真做好记录,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5.4.6 学生实习期间需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日志至少应记录自己每周的实习情况,包括完成的工作任务,发现的问题,解决的问题,对实习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每个月要作以总结。

5.4.7 6月下旬实习结束。实习生返校前,要由实习单位作出书面鉴定,学生要完成实习报告(≥3000字)。实习报告必须载明实习概况与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实习收获与体会等。

5.4.8 对于参加教育实习实训的学生的具体要求:听课不少于20学时,授课24学时以上;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地主持2次以上主题班会;主持、管理日常的班级活动;家访2次,应有目的、任务及效果记载,并请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方有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写出教育调查报告一篇,要求选题积极,内容充实,论据可靠,结论或建议要有现实意义,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参加教师资格认证的学生,按认证要求准备材料)。

5.4.9 实习总结与考核。实习结束后,各系要组织实习交流,并进行总结,学校对各系实习组织情况做出评估。

6 考核与成绩评定:

6.1 实习实训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实习实训手册或教育实习手册和实习档案,并加盖实习实训单位公章。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手册、学生在实习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实习实训报告等方面的情况评定实习实训成绩。实习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级别,实习实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作结业处理。

评分标准:

6.1.1 由实习单位评定的成绩,可根据学生遵纪守法、劳动表现、学习态度、实习内容掌握程度、实习日志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定。

6.1.2 由学校评定的实习成绩,根据平时对实习的检查情况、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的完成情况以及返校后的实习交流评估会综合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不予及格:

(1)不参加实习或弄虚作假欺骗学校没有实习者;

(2)实习期间表现差,没有达到实习计划要求,不按时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或编造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者,考评时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者;

(3)不经学校允许中途退出实习者;

(4)无故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者;

(5)实习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定、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恶意诋毁实习单位,并造成严重后果和一定不良影响者。

6.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结合自己的实习实训工作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代替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创业计划要求论据正确,论证充分,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少于3000字。

7 实习纪律:

7.1 学生实习期间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既要遵守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又要遵守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实习管理规定。

7.2 因病不能参加实习或中途因病退出实习的学生,需有实习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宜继续实习的诊断证明,并经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同意,实习单位签属实习成绩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病休半年处理,缓发毕业证。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医院出具健康情况诊断。

7.3 实习实训期间,实习实训学生遇到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管委会向实习实训单位和学校双方请假。

7.4 因就业需要退出集中实习实训者,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协议书和相关证明。如有其他原因须变更实习实训单位的,应及时向班导师汇报。

7.5 实习生要按照实习实训手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7.6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注重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职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培养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技术、管理创新活动。

7.7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参与实习实训的原因篇八
《实习实训基地规章制度》

实习实训基地规章制度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结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实际,特制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原则:

(一)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三)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功能

承担我校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实习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二)主要任务

1.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

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2.通过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在实训期间便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3.学生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真刀真枪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4.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的教材。

5.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和方案。

6.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7.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一)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

(二)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提高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训实习基地。

(三)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四)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

实训实习基地。

(五)加大对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六)经费投入可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校企自筹、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四、组织与管理

(一)校企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要签有合作协议,其管理按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但必须要有保证教学任务完成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制度和措施。实习、实训基地的调整与撤消,应经合作双方同意。

(二)要加强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三)实习、实训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相应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四)实习、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要深化教学改革,与企事业单位协商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检查与评估建立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

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及验收制度。按照实习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习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会同企事业单位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训基地岗位职责

实训基地负责人为实训基地主任,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工作,接受教务处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其在工作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

1. 执行学校关于实训基地工作的各项决策。

2. 负责组织编写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写实训基地年度资金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 组织完善实训指导书、教材等教学资源,为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和其它任务提供保障。

4. 加强实训基地环境建设,完善实训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组织参与建设项目论证、设备购置、验收。组织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有关物、卡、登记册等物资。

5. 负责本基地有关数据和报表的收集、整理、建档、统计上报工作。

6.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实训装置研究和自制工作。

7.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搞好实训基地的科学管理,完善、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8. 领导下属各实训基地中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下属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作。

9. 负责下属实训基地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0. 组织定期检查和假期检查,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安防工作,总结实训基地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11. 按照学校有关实训基地评估要求,组织、参与、实施评估工作。

12. 组织学年资产清查工作,并写出报告上报。

1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学校规定的其它工作。

实训基地管理岗位职责

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在实训基地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

1. 协助实训基地负责人或实训指导教师搞好实训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学校、专业办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2. 负责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3. 负责实训前和实验实训过程中仪器设备、实验实训材料、实验实训试剂的准备及实验实训后现场的清理工作。协助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实训。

4. 熟悉实训基地常规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原理,掌握常规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技术。

5. 负责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增、贴标签等手续,做好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及物资帐目的管理工作。

6. 督促教师做好实训基地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登记等工作,落实学年资产清查工作。

7. 负责收集、整理实训基地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填写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和有关实训基地统计报表等工作。

8. 承担学校安排的实训基地参观接待、讲解工作。

9. 完成所在专业部、实训基地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实训基地指导教师职责

1.实训基地指导教师负责实验班级的指导工作,并批改实验报告

2.实验前对学生集中辅导一次,主要进行管理指导、知识指导、重点讲解共性的问题,宣布实训基地学生守则;

3.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如有未按期完成规定实验者,应根据情况进行登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4.指导教师负责实训基地的指导和答疑工作;

5.指导教师在值班期间应解答学生的问题,对于共性的问题,不需直接回答,而应该向学生指出自行解决问题的方法;

6.指导教师要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有故障或损坏现象,立即在值班日志上登记。

7.指导教师有责任检查实验室中学生的实验进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实训基地学生守则”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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