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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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8日至3月11日,砚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3月10日上午,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强同志向大会报告了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及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并选派32名检察人员前往县人代会十一个代表团、县政协会议八个组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在讨论会现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表示满意。在过去的一年,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推进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代表、委员们对2016年检察工作提出了五方面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巡回公诉”等方式,深入到农村,让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推进“依法治村”;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惩防结合,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预防教育,切实减少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警示教育,积极深入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讲座,与相关部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管理和宣传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大少数民族检察官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3月11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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