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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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新)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第一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

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

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 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

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 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 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

国家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第二篇

国家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

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 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 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 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

2015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第三篇

第1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zhèng fǔ 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2015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第四篇

第1篇: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一、逐步完善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建设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审标准

(一)成立完善质控中心专家组。

(二)协助各地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

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构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各地市州的儿科质控分中心的建设,全面有效开展儿科的质量控制工作。

(三)起草四川省儿科质控标准。

逐步完成对新生儿、小儿传染病、小儿消化、小儿呼吸、小儿心脏病、小儿肾病、小儿血液病、小儿神经病、小儿内分泌、小儿遗传病、小儿免疫等11个专业疾病起草质控标准,制定完善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全省的大儿科团队;为0-18周岁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对全省儿科的管理、质控、运作进行调研,采用多形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全面梳理全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诊疗技术水平及能力现状;开展疾病谱调查,如儿童肾病综合征发病情况调查等,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成20XX质控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省儿科质控中心专家将会同分中心专家到各地市州对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指导儿科开展质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三、加强技术队伍人才建设,全面实施开展各项技术培训工作

1.举办专家组成员培训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20XX年,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拟召开不少于2次的省中心专家组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

2.编制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培训教材。根据培训目标,编写1本有关《新生儿疾病诊疗培训》的教材,结合教材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对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进行培训。借助国家及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省中心为平台为全省儿科科室规范化建设,适宜技术推广,新技术介绍等开展培训;为规范和提高儿科医护人员对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中心今年目标是加强及规范新生儿科的建设、管理、疾病诊疗等做专题培训。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一)开展相关疾病信息上报。

逐步建立儿科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并为信息上报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条件;中心将对我省上报的儿科相关疾病质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估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同时,质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儿科诊疗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二)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逐步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充分利用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这个平台,交流和分享风险防范经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的目标。

(三)完善质控中心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化沟通交流平台。

利用已建成的四川省儿科质控中心网站,扩大全省儿科质控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将培训课件、相关表格等资料挂网,加强与分中心交流联系,同时继续完善儿科质控中心网络建设,开通疑难疾病远程会诊通道,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宜技术推广讲座、查房、疑难病人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五、其他工作

协助及支持各地市州建设儿科,推动建设省或市级的临床重点专科。

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医管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各省级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省八一康复中心。

第2篇: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止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质量监督考核体系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⑴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⑵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⑶*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⑷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⑸医嘱制度⑹会诊制度⑺值班及交班制度⑻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⑼医疗缺陷登记及过失(纠纷)报告制度⑽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⑾业务学习制度⑿查对制度等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7、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缺陷档案。

六、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药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七、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励基金。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第3篇:医疗质量控制计划

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与职能设置

(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

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

(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条件:

1.质控中心原则上挂靠在省属、部属三级医疗机构,受省卫生厅委托,负责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并设立由全省若干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质控工作实施专业技术指导;

2.质控中心所挂靠的医疗机构,其相关专业水平应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挂靠的医疗机构应为质控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支持;

(四)专业质控中心在省卫生厅的组织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全省本专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和质控要求拟订本专业质控规划,并根据规划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性业务指导;

2.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医疗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制订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规范;

3.负责制定全省本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和质量评价;负责相关专业特殊医疗技术准入评估工作;

4.对全省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提出改进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6.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有关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

7.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

8.承担省卫生厅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务。

(五)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书1-2人;质控中心设专家组,成员7-10人,专职、兼职均可,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原则上由相关专业的国家、省级学会(分会/组)的委员组成。

(六)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架构由省卫生厅确认。

三、质控中心申请与确认

根据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公布专项建设计划,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表》(附件1);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

(三)相关技术资料,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及重要论文,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在学术团体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报省卫生厅。

2015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第五篇

总结一: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一、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明确区公卫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更加紧密的部门协作机制。贯彻《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急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总结我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二、强化卫生应急常态管理

依据省市相关预案,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并逐步完善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动态修订机制,并通过演练或应急实践,检验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可操作性。

开展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信息主动搜索,进一步巩固和规范全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结合《传染病防治法》与《浙江省传染病报告工作细则》,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规范全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疫情报告单位每月应有传染病疫情网报。提高学校因病缺课监测敏感性,做好监测学校网络直报试点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调整充实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应急队伍,明确卫生应急人员的岗位职责,完善通讯网络。重点做好卫生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完善队伍装备,提高处置能力,实现卫生应急队伍的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卫生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的力度,提高各类人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协调和统一性,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从而提高队伍实战能力。

四、加强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

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通知》和《海曙区救灾防病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准备工作,及时、客观、规范地报送救灾防病相关信息。参照国家及省市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目录,有计划、有重点地配备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使用管理,及时补充、更新消耗或失效的救灾防病物资,完善应急物资的调用机制,为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切实做好急性传染病的应对准备工作。

五、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示范街道建设,做好全国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准备工作【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进社区,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等事件的多部门协同应急演练,密切与社区间的卫生应急工作联系,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巩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和市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创建成果,指导余下3个街道卫生应急工作示范街道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卫生应急示范区做好准备。

六、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防群控能力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指导群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除恐慌心理。提高群众防范、规避、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以利于组织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七、加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力度

切实做好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规范传染病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重点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鼠疫和新发急性传染病等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

总结二: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应急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国家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大卫生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力度,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提高卫生工作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在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零发生,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全年受理、处置医疗争议(有一定影响或进行赔付的)12起,处置率达100%,赔付金额为168762元,其中:万元以上赔付5起。全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争议的发生率较2015年相比,同比下降28.6%(2015年万元以上赔付的共7起)。同时,检查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900余户次,学校食堂760户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26户次、抽检水样1480份,共查处涉及违法案件19件,处罚金额39650元。排查疑似传染病疫情7种40起213例,处理学校(托幼机构)突发疫情34起(流腮、水痘、手足口病)。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扎实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贯彻和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增强了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工作人员分析、判断、处理、调解能力。

(二)强化领导,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调整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加强应急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应急人员职责、任务,始终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为预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霍乱防治预案》、《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同时,将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打下坚实基础。

(三)扎实防范,积极预防突发事件

一是加强应急演练。为充分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事件,切实提高应急队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先后组织开展了应急献血演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习和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检验并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丰富了实战经验。

二是强化应急值班。为确保应急工作的及时、高效,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应班制度,始终做到时时有人值班、天天有领导带班。不论正常工作、双休日和节假日,要求应急人员24小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情况,随时处理。在必要的时候,应急装备一刻不离人,随时准备出击,随时保持戒备状态。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了无漏报、无迟报的现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按照《国家公共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卫生部及省、市CDC的统一要求,建立了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开通了国家疫情信息网上直报系统,加强了各医疗单位信息传递,提高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加大应急宣传。在开展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重拓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靠群众对卫生安全的关心、关注,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处理、早预防。通过信息网络、报社、《温江黄页》、《温江旅游全图》、单位政务公开栏等信息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应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执法监督等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使社会监督更加透明。

(四)科学处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年初,在我区个别镇(街)发现了流腮和手足口病,其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发病较高,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宣传,严格指导落实晨检、病假追踪、消毒防范等制度,及时对全区20所中小学校16671名1—6年级学生实施了流腮疫苗免费应急接种,流腮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全区儿童健康安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意外伤亡事故的卫生应急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分工,做到应急指挥协调有序,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强化监测预警。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强化不明原因肺炎或疑似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SARS、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一旦发生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三是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术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相关卫生应急预防、处置有效。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反应迅速,及时救援。四是加大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餐饮具卫生和消毒监督工作,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查找并及时消除单位内部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确保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科学预防、及时处理。

总结三:20XX年青原区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20XX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以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为核心,不断强化卫生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了我区卫生应急工作整体水平。现将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我区卫生应急工作基本实现了体制健全、机制完善、运转协调、有序规范。各单位根据《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和《青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了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卫生应急值守、卫生应急响应、卫生应急处置、卫生应急工作评估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技术标准和控制措施。

二、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为提高专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我区狠抓了专业人员的强化培训,结合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围绕霍乱、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年初编制了全区业务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了基层防疫人员应急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了业务人员的卫生应急意识、补充更新了卫生应急知识,提高了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三、强化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了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区疾控中心为技术依托,以城区医疗卫生单位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延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及零报告制度,并明确了各网络直报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同时,区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疫情后及时进行网络监控,并及时上报,真正实现了传染病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提高了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区卫生监督所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175家,应用文书360件。同时,做好了区委、区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业务实战演练

我区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每年均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各类专用防护用品、消杀药械、诊断试剂及耗材,作为自然灾害发生后及传染病流行应急处置物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立即启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现场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时的组织、技术、程序、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我区未雨绸缪,有效防控,2015年5月26日,我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80余人开展了手足口病疫情实战应急处置演练。 按照拟订的演练方案进行了演练操作,应急机动队成员在演练中按规定程序认真操作,特别是隔离服的穿、脱程序进行了重点演示,并回答了考评人员所提出的问题。通过演练,进一步验证了我区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疫情报告程序、应急指挥能力、现场防护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区消毒隔离、突发事件应急检测、应急储备物资调动等能力,进一步巩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及实践能力,同时对演练作出了客观实际的考评,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改进要求。

五、全力以赴,应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5年出现手足口病疫情,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区卫生局主动加强与区教育局沟通协调,加大对区内各小学、托幼机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加强对疑似病例报告工作。区疾控中心积极开展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搜索、消杀及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病人的发病情况、危险因素等资料;各医疗机构全面启动预检分诊工作,严格疑似病例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全面落实手足口病转诊制度,发现符合临床表现患儿做好登记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做好了消杀物质贮备,加强环境消毒和污物的安全处理,避免院内感染发生。对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了强化培训,重点培训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经过部门精心配合,有效遏制了手足口病疫情的蔓延。

六、存在问题

1、应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不够深入广泛。

2、乡、村卫生应急能力有待提升。

3、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4、卫生应急工作经费欠缺,致使应急演练、应急检测等工作开展受限。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大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的主动性。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做到卫生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继续加大卫生应急培训力度,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增强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投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

总结四:医院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xxxx年,安阳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工作在省卫生厅和局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 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 关法规和预案为基础,紧紧围绕“一案三制”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学、依靠法律、依靠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和完善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不 断强化了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和处置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了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控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 将今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周修子同志为组长 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卫生系统内部各部门的卫生应急管理职能,实行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各项卫生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值班,强 化责任。为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值班的职责,全面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我局设置了总值班室,由办公室(应急办)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负责收 集和上报相关信息。市直各卫生单位都建立了基层应急预警信息报告制度。三是建立队伍,完善网络。市直各卫生单位按照要求,分别建立了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员队 伍,拓宽了信息报告的渠道,提高了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二、大力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

依据省卫生厅年度比武方案,我市制定了卫生应急大练兵实施方案,科学筹划,严密组织,大力展开了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了卫生应急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

一 是开展了全市抗洪救灾卫生应急演习。为全面提升我市抗洪救灾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推动和检验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成效,6月29日,我市组织12个应急大队 开展了抗洪救灾应急演练。演习采取情况诱导、分步演练的方式,区分溺水急救演习、创伤急救演习和卫生防疫演习三项内容实施。共出动人员160人,车辆30 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于自强出席演习。全市各县(市)卫生局局长、应急办主任,疾控中心主任,120急救指挥中心主 任,市直及驻安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卫生应急队员,共计260名进行了观摩。通过演练,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应急指挥程序,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卫生 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指导市直各大医院开展了应急救援急救技能大练兵。年初以来,我市采取理论学习与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10个 医院开展了卫生应急大练兵,全面提升了全市卫生应急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是集中学习卫生应急知识手册和各专业基础知识,开展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成人机 械通气(经口)、急救止血技术、颈椎损伤的固定与搬运(伤员坐位)等操作训练。全市共组织培训20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三是开展了 卫生监督执法大练兵暨技能比武。8月2日-3日,我市举办了职业卫生技术比武培训选拔暨职业卫生工作座谈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县区推荐的40余名 职业卫生业务骨干进行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业务知识及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等培训考试,选拔出10名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封闭训练,参加全省职 业卫生知识竞赛和技术大比武,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二名、4名队员获得个人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四是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 动。在组织市本级大练兵活动的同时,加大了各县(市、区)的指导督导力度,推进了卫生应急大练兵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不同形 式的练兵比武活动。汤阴县进行了以人禽流感、呼吸道传染病、食物及职业中毒为主的应急演练。共出动车辆9辆,人员56人次,2家二级以上医院、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参加了演练。安阳县于8月25日,举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演习。县领导、县卫生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以及县直各医疗卫 生单位班子成员、医护人员代表、各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医护人员代表350人参加演练。 内黄县组织30余名专业人员,开展了疫情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模拟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狠抓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根据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标准》,结合安阳卫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安阳市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标准》,区分队伍建设、预案体系建设、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应急宣传等内容开展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开展卫生应急骨干培训。结合卫生应急工作会,组织全市90名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1天的培训。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安排,3月上旬在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组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培训,共培训卫生应急指挥和系统使用人员85人。

二 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预警。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建成了以疾控中心为龙头、各级医疗单位为依托、覆盖全市的传染病监测报告 网络;设立了应急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了应急接报与响应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 法进行填卡报告。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目前,全市55所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三 是修定完善卫生应急预案。

2015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
传染病信息报送规范 第六篇

方案一: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府关于创建“平安###”的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平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的稳定,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摆上位置。

建设“平安###”和“平安医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从安邦定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从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我院就诊病号多,人口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一线科室,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平安###”、“平安医院”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要确立大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大稳定、大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

“平安医院”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科室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把“平安医院”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平安医院”的建设是造福广大职工和患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最大限度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建设“平安医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建设“平安医院”涵盖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的工作重点是:

1、加强医院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

充分利用院里现有的宣传橱窗、公示栏,以及周一院内例会、工会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制度化。具体做法是宣传橱窗和公示栏定期更新一些与广大职工密切相关人人关心的法律法规条款,如《执业医师法》等等,并在院周一例会上有专人带领学习,最后在工会的活动中不定期的举行一些法律知识竞赛,把职工的业余时间吸引到法律法规的学习中来。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在医院的日常管理中,经过酝酿和职工的充分讨论制定出我院劳动纪律条例、医院收费差错处罚规定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管理民主化。医院领导细分医院工作岗位,做到人人每天有班上,每天上班有活干,坚决不把闲散人员推倒社会上去,坚决杜绝因闲散人员闹事,给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的事情发生。

2、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和患者安全。

加强对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值二线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并严格填写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杜绝重大可防性案件发生。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切实维护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抓好病人医疗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做好病人"四防"工作,做到精心治疗、精心护理,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抓好水、电、暖、煤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

要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对政治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中毒事件、意外伤亡事件和不可预测的事件等;制订相应的预案,并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认真做好和妥善处置因医院改革、部分职工的院内不同分工牵涉到个人利益带来的各种矛盾事件。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与工会成立的争议调解委员会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拦截于院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医院组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建设小组,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本着各科室成员负责好自己科室的原则,与科室责任人签订创建“平安医院”的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二: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转发《地区“平安医院” 创建工作考核方案及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县友谊医院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平安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平安医院”。经过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医院”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2、医疗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刊发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3、医患关系和谐。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平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自觉遵守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并能及时妥善得以化解,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

4、职能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医院在“平安沙雅”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承担我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救治任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健全急诊抢救制度,切实做好艾滋病、性病监测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医疗信息。

5、内部管理有序。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护人员及职工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参与xx组织活动,杜绝黄、赌、毒违法行为。毒麻、精神、放射性物品及各类危险品管理安全规范。无发生各类责任事故。

6、防范体系完善。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内部治安得到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盗抢扒窃现象明显减少,有效保障单位和就诊病人的财产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规范消防设施设置,健全和落实消防管理等各项责任制度,火灾隐患得到及时处置,确保无火灾事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自身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交通、设备事故,确保医院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指导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2、院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日常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动与卫生、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向社会公开平安创建和医疗安全工作情况。

3、医院要积极落实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工作要求落实创建“平安医院”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把创建“平安医院”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对医护人员、职工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妥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加强内部的治安防范和病房、门诊的安全管理,加快报警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技防水平,健全值班、巡逻和门卫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监督机制;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内部管理机制、突发事件防控应急机制和检查监督机制,扎实做好“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4、创建“平安医院”机构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好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不低于95%。

方案三: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的稳定,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医院”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摆上位置。 建设“平安医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在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在医院的日常治理中,经过酝酿和职工的充分讨论制定出我院劳动纪律条例、医院收费差错处罚规定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实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治理民主化。医院领导细分医院工作岗位,做到人人天天有班上,天天上班有活干,果断不把闲散人员推倒社会上去,果断杜绝因闲散人员闹事,给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的事情发生。

3、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和患者安全。

加强对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轻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值二线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并严格填写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杜绝重大可防性案件发生。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切实维护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抓好病人医疗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做好病人"四防"工作,做到精心治疗、精心护理,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抓好水、电、暖、煤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4、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

要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对政治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中毒事件、意外伤亡事件和不可猜测的事件等;制订相应的预案,并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认真做好和妥善处置因医院改革、部分职工的院内不同分工牵涉到个人利益带来的各种矛盾事件。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与争议调解委员会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拦截于院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医院组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建设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厉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经过积极努力,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本着各科室成员负责好自己科室的原则,与科室责任人签订创建“平安医院”的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消防器材的备用

消防所用的干粉灭火器每层楼二个,并在每层楼都安装自来水水龙头,在应急情况下可以抢救。有器材、有水源、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4、建立定期抽查制度

以单位和上级的要求,制定单位自查工作抽查制度,以科室为检查的基础,从防火、防震、水灾、防盗和安全用电的定期检查,出现违章及时纠正,或罚款,与保证安全工作运行。

5、做好规范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加强医院质量管理年,持证上岗,定期抽查医疗质量,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提高执业能力及执业道德水准,排除执业中存在的隐患。医院的每个科室都具备规范无菌操作,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使用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毁型、浸泡消毒、焚烧深埋等处理,一次性各种医疗用品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使用中规范的控制传染病。提高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依法执业放在首位。并每季抽查记录。

6、做好环境中的安全工作

(1)值宿在使用火、电要严格防范,严禁使用大容量的电器,如电炉子、家用电器。

(2)上下班关好门窗水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灾害事故四防工作要加强管理。

(3)节假日要有领导带班,作好四防工作。

(4)楼内的门窗要有保险锁,要害科室要安全防护的窗门。

(5)邻居的隐患要及时解决。

(7)室内外的垃圾箱,洗浴的排污的废气和炉渣严禁污染着周边环境。

7、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有关突发事件案例的经验教训要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各项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及规范要求,在学习贯彻中认真学习讨论有关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全院职工防范事故发生的思想觉悟和警惕性,认真做好自己科室的安全工作。只有每个人,每一位职工都有安全意识,才能达到全方位的创建“安全医院”的目的。

8、认真做好安全自查,接受上级指导与及时整改

在年度中,每季度要由领导小组对全院内外进行自查工作,包括楼内、外及办公室,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且要将重大隐患报告上级,排除患点,同时要收集材料存档。

四、领导小组

响水县中医院“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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