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物实验报告主要内容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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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既介绍了国际贸易的理论知识,又介绍了国际贸易实务的知识。国际贸易实务是外贸专业的核心课程。本书是两门课程的综合。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物实验报告主要内容及步骤,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物实验报告主要内容及步骤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

  一、实践目的和意义

  1、实践的意义:巩固已学过的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和锻炼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掌握国际贸易实际操作中的种种可能出现的问题,使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的投入本专业的相应工作。

  2、实践的目的:

  (1)巩固并深化学生已学过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毕业后加快投入工作适应期的能力。

  (3)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并对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4)培养学生对资料进行查阅,分析、归纳整理和使用的能力。

  二、实践内容

  案例1 签约、审证失误致损案

  案情简介

  中国东方公司向外国某B公司出口一批冻虾,双方合同约定,装运期为1993年5月,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开具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议付。合同签订后,经东方公司多次催证,B公司6月20日才开出信用证,而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7月20日,并且记载“本信用证在你方收到授权书后方生效。”东方公司审证时误以为此条属银行业务未提出异议。 7月5日,东方公司将货装船完毕,议付交单时,因信用证未生效被拒绝,即电告B公司“货已装船,但无授权书。”7月8日,B公司告知授权书办理需要时间,要求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托收方式,并采用“承兑交单见票后30天付款托收”,以方便提货。避免货物滞留港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货船已启航2天,东方公司回电同意,但要求托收费由B公司承担,B公司对此确认,7月10日,东方公司由原议付行,现委托行申请,将付款方式改为“承兑交单见票后30天远期”,并在托收指示书上指示:托收费由B公司承担。

  8月21日,代收行告知,7月21日B公司承兑,8月20日收款时拒付,其理由是产地证与发票合一,不符当局规定,并且产地证上的重量与发票不一致,无法通关。东方公司立即纠正,通过委托行重新寄出发票、产地证。但B公司仍不付款。后经第三方调解,降价20%处理。但代收行、委托行因B公司不承担托收费,便从货款中扣去该费用,最终东方公司损失20%货款和托收费。

  分析:

  1、东方公司在此案例中存在那些问题?

  2、此托收业务中,代收行扣除托收费是否合理

  案例分析:

  (1)签约失误。

  合同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开立信用证的期限,只规定装运期为5月。根据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和某些国家法院的判例,买方应在装运期限开始之日以前的合理时间内给卖方开出信用证,或者最迟亦应当在装运期开始的第一天给卖方开出信用证,以便卖方能放心地装运货物。因而本案B公司最迟应在5月底前开出信用证,以便东方公司能在5月份内装船。而B公司于6月20日才开出信用证,并在信用证上擅自修改装运期为7月20日,与合同严重不符。当买卖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时,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要求开立信用证,这也是卖方履行其交货义务的先决条件。当B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开具信用证,已构成根本违约,东方公司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东方公司审证时未提出异议,未及时交涉索赔。

  (2)审证不细,未注意信用证软条款。

  本案,信用证规定的"本信用证在你方收到授权书后方生效"这一条款就是软条款。即如果B公司不提供授权书,则信用证未生效,开证行不承担付款责任。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指在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加列一种条款,使出口商不能如期发货,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买方)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完全控制整笔交易,受益人处于受制人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这种信用证实际变成了可随时撤销或永远无法生效的信用证,银行中立担保付款的职能完全丧失。带有此类条款的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撤销信用证。

  东方公司对信用证软条款未引起注意,以致在信用证议付时,被议付行拒付。而且在信用证尚未生效的情形下,急于将货物装船,使自己一步一步丧失主动权。

  (3)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托收结算方式。

  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托收结算方式,意味着本来应由银行承担的付款责任转移到了买方身上,即由银行信用改为商业信用,以致交货后付款没有保证。信用证与托收结算方式不

  同的最大特点在于:信用证是属于银行信用,只要卖方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履行义务,单证相符,单单一致,银行就保证付款;托收是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作为卖方的代理人,根据其指示行事,银行不承担付款的责任,若买方收货后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则委托行或代收行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他们的责任只是限于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并于遭到拒付时把情况通知委托人(卖方)。因而在采用托收方式时,卖方在收取货款方面有很大风险。

  在采用托收方式付款时,卖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恰当的险种,一旦发生事故,买方不付款赎单,面临钱货两空的境地时,卖方可从保险公司求得补偿。

  (4)托收指示书的不完整。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22条规定,除非托收指示书规定该项手续费/或费用不得免除,否则托收指示书虽列明托收费由受票人负担而受票人拒付时,提示行仍可免收手续费/或费用并按不同情况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项式,受票人拒付的手续费/或费用仍应由委托人负担,并可在收到的款内扣除。

  本案,东方公司虽在托收书上指示托收费由B公司承担,但未明确"不得免除",因而委托行在B公司拒付托收费时,从委托人东方公司应收货款中扣除,是符合《托收统一规则》

  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东方公司应在托收指示书明示:托收费由B公司负担,不得免除。

  (5)托收制单不慎重。

  东方公司未按B公司方面的特殊规定制作单据。将产地证与发票联在一起。另外产地证上的重量与发票不一致,无法通关。这给B公司拒付货款提供了理由。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2条的规定:“银行必须核实所收到的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所列一致,如发现任何单据有遗漏,应立即通知发出指示书的一方。除此之外,银行没有进一步审查单据的义务。”即一般要求银行只是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审查单据,对于单据的形式是否被接收,银行并不承担责任。如果某个国家的银行或海关对单据的格式和内容有特殊规定或要求的,则出口方在制单时应充分考虑,以避免托收时被拒绝付款。

  案例2 运费变动致损案

  案情介绍

  国外客户M向B外贸公司购买1×40’HQ某种商品卖到巴拿马,FOB上海,目的港是科

  隆(COLON)。客户M委托B外贸公司向某一指定的船公司租船订舱,运杂费由客户M自行支付。B公司按照销售合同在1999年4月7日发运货物。数日之后,客户M打电话给B公司称:

  该船公司1×40’HQ到科隆的运费较3月份整整涨了US$1,000.00,涨幅高达26.32%。我方承担不起,请贵公司与船公司协商一下,把运费降一点。B公司询问客户M是否曾与船公司签过协议或订立合同,回答是没有。因为彼此是老关系,而且M公司也知道老运价,只是没有料想到4月1日要涨价。受人之托,B公司同船公司交涉,船公司却坚决不肯优惠。 分析:

  1、FOB下租船是谁的责任?此案例中改变了FOB的性质吗?

  2、M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可以避免此损失?

  案例分析

  1.在实际贸易中,买方往往委托卖方办理租传运输(因卖方更方便在出口港安排合适船只),但是这属于代办性质,其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并没有改变进出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FOB性质没有改变。

  2. 此案例中M公司受损是因为运费上涨,要避免此情况的发生,通常在事先要和船公司订立好协议,因如在4月份装船以当时的提单当中所表示的运费(此提单应是运费到付提单),当然以当时运价为准。

  案例 3 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争议案

  案情简介

  有一份FOB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途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到拒绝,后来卖方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同样遭到拒绝。

  分析:

  1、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合理吗?

  2、“仓至仓”条款在这里可以实现吗?

  案例分析

  FOB合同下的风险转移与保险责任的起讫。

  FOB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在指定的时间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船上,并提供符合规定的

  单据即可。风险划分就是以交货点(装运港船舷)划分,交货前一切有卖方承担。虽然买方购买的“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但保险公司承保责任的起讫是“船至仓”,交货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且卖方不是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买方才是,只有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才有索赔权。本案中,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卖方是因为发生货损时虽然卖方有保险利益,但他非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所以无权索赔;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买方是因为发生货损时买方他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虽然他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因此银行的拒绝赔付合理。

  FOB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保险公司实际承担“船至仓”责任,卖方为保障从卖方仓库到码头期间的保险利益,必须向保险公司另行投买保险。FAS 合同及 CFR合同下的“仓至仓条款”同样这样解释。

  案例4 多证一单结汇争议案

  案情简介

  1999年12月,某出口公司向同一客户、同一目的港出口三批货物并装用于一个20英尺货柜。这是根据上述客户在同一银行开出的3份信用证发货的。

  按照常规,一份信用证必须提供一套单据。发货方要求船公司出具3份提单,但船公司不予办理,理由是整柜货物出具多份提单增加了船公司的风险,只能出具一份提单。询问议付行审单员,3份信用证能否共用一张单据结汇,银行审单员了解了3份信用证系同一申请人通过同一银行开具,提单上的装运人、收货人、通知人、货物描述均相同后答复,3份信用证可以共用一份提单结汇,结汇银行已经做过多次均无问题。出口公司随即安排出运,根据信用证A、B、C精心缮制了议付单据A、B、C,送议付行审单无任何不符点后即寄开证行议付。不久A单付款了,B、C单则收到了开证行的不符点电报,开证行称B、C单缺少了信用证要求的提单,拒绝付款。现实很残酷,买方通过开证行仅付了一份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却索走了可提取3份信用证下的提单。根据要求,议付行给开证行发出了加急电报称:一份提单系全部3份信用证共用,只有全部付款才能交付提单给申请人,但开证行回电明确,3份信用证必须提供3份提单,B、C单据缺少提单不能付款。虽然此时经与买方反复交涉,最终还是收回了货款,但引出的不符点问题却值得思考。

  分析:

  1、此案例中是否存在不符点?如有不符点?

  2、开证行仅凭A单付款就交给全套提单,是否得当?

  3、如果你作为出口商,该怎么做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案例分析:

  1、多份信用证共用一份提单议付是否属于不符点(属于单证不符) 。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的含义系指一家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 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支付。提单属于信用证规定的基本单据,3份信用证仅有一份提单,不能满足每份信用证凭规定的单据付款,承兑或议付的要求。

  2、本案开证行选择A单付款,B.C单以缺少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为由,拒绝并不妥。即使议付行明确告知开证行,此提单属于3份信用证共用的,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份信用证,因为提单上显示的货物总件是A.B.C三票单据数之和也无济于事。因为UCP500规定开证行对此可概不负责。提单数量超过发票数量,超过部分可算作免费赠送,单单之间可视为相符。由此可见,多份信用证共用一份提单结汇是严重不妥的行为,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仍可正常结汇,如同本案议付行所遇到的情况,但从规范意义上讲这样做就是造成了不符点,而且是比一证一提单所产生的不符点危害大得多的不符点,这给买方提供了如同本案的不到1/3的货款索到了可提取全部货物的提单的可能,如遇到不良客户即可能给信用证受益人造成重大损失,因为这样做卖方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是受益人自己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必须坚持一份信用证一份提单结汇。

  3、解决方案:

  (1)要求客户将多份信用证修改合并成一份信用证;

  (2)要船公司出具多份提单,实际上将一份分割成几份提单,如把情况跟船公司讲清楚还是有可能争取到船公司的配合的。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和总结(3200字)

  一、前言

  在大三的上学期我们通过理论课程学习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虽然对国际贸易有了一些基本的理论上的理解,但是对于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理解还不是那么的明了清晰。在大三快要结束的最后两周,马上就要步入暑假的我们,带着好奇和求知欲开始了我们的国际贸易实务流程的操作,在实践中更加深刻的了解国际贸易相关知识,同时进行国际贸易实务的一些日常流程操作。通过两周的努力和动手实践,使我感触颇深受益良多。下面是对我两周实践的总结报告。

  二、正文

  1.基本概念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国际贸易的基本解释,国际贸易实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贸易的产生必须聚呗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有剩余的产品可以作为商品交换;二是商品交换要在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进行。因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 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

  2.基本操作流程

  我们的实务模拟在机房电脑上浙科国际贸易模拟操作程序里进行,ZHEKE浙科国际贸易模拟操作平台是一个国际贸易实务操作的模拟平台,它会提供产品,海关,广告发布等各种服务,让我们以交易者的身份来进行操作。结合书本只是来进行。在这次模拟操作中,一共有十五个步骤,具体为:建立业务关系、出口报价核算、出口发盘出口还价核算、出口还盘、贸易磋商、出口成交、出口成交核算、出口合同签订、信用证审核、修改信用证、出口托运订舱、出口货物投保、出口货物报验报关、出口制单结汇、出口业务善后。我和我的小组在几天的模拟实践中,合作无间,配合默契,在第一遍不熟悉的情况下模拟的时候,速度稍微有些慢,但是第二遍第三遍就会驾轻就熟,很快的完成了整个操作流程。

  3.角色工作介绍

  我们完成一次国际贸易交易需要五个角色。因此,首先我们要分组,每五个同学分为了一个小组,我们在小组里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别是:进口商、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地银行和出口地银行。利用ZHEKE平台分别注册进口商、出口商、供货商、进口地银行以及出口地银行,然后按照国际贸易实务的操作流程,在交

  易中扮演不同角色,以加深对国际贸易实务的认识和理解。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分工职责,整个流程做下来,每个人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如果我们做到了一些步骤,需要某个角色操作了,而这个角色不在的话,我们的交易就进行不下去了,停滞不前。

  进口商——我在小组中扮演和最熟悉的就是进口商,进口商的利润来自于对产品的销售,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寻找交易产品和对象,同出口商建立业务关系,为进口做好准备至关重要。的业务中心的消费市场为进口商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使进口商可以及时查询产品销售价格,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方可获取最高的利润。之后开始寻找合适的出口商进行交易,最佳交易条件和价格,同时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签订合约关系到进口商的利益。CIF交易方式指出货物责任均在货物越过船舷后转移,从出口商转移到进口商,这就要求进口商及时办理投保业务,以确保最大程度的减低风险损失。国际货运风险和保险为我们着实上了一课——应该如何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最后进口商要在市场上及时将货物销售出去,方可实现利润最大化。进口商的业务流程虽没有出口商的那么多那么繁琐,可每一步的操作关系到自己最后能不能赚到期望值,进口商还需要开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审单付款、报检、提货等环节,如果不能及时投保一旦出现损失是自己的,后果不堪设想。

  出口商——出口商是极为重要的角色,在扮演出口商的角色的过程中,要经过准备、磋商、签约、履约、善后几个流程。这次外贸模拟我们都采用CIF术语,L/C(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汇。首先我们得发布供应信息,在市场打响广告,当然,作为国际贸易人员,不能守株待兔,也得掌握市场行情,看市场需求什么,然后确定商家,通过发邮件与进口商建立业务关系。磋商阶段,根据成本、税的情况准确计算成本和报价,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在交易过程中市场是变化的,作为出口商需不断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才能获取最佳交易条件和价格。等一切业务关系协商同意签字后,双方就签订合同。之后发邮件通知进口商开信用证。到这部分意味着完成了半份合同,以上都是文本合同,接下来出口商要做的是实质性履行合同阶段。这一阶段过程比较复杂,对于我们熟练程度还不够好的来说,这需要一段时间,这其中包括同工厂建立业务关系,为备货做准备,申请产地证、改证、备货、租船订舱、报检、保险、报关、装船、制单、结汇等环节,每一环节紧紧相扣,一环的错误就会导致整个业务无法顺利完成,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可以用ZHEKE系统的在线帮助为每一步的进行在线指导,业务流程也会提醒我们需要做什么,单据的检验系统更让我们及时更正单据中的错误。当业务结束时需要进行善后工作,这是很多同学容易忽略的事情,其实善后非常重要,这可以为我们创造新的

  商机。在业务进行中,我们还通过银行借款得到更多的资金,以便业务的开展和做大做强。

  进、出口地银行——进、出口地银行的功能作用跟我们的银行差不多,审核信用证,结汇,贷款,审单寄单什么的,主要是一些资金和证件上的审核批准。

  生产商——生产商扮演的是供应产品的角色,首先在市场发布信息,等待出口商投递商机过来,但作为一个产品供应商来说,我觉得应该做到主动为先,确定目标市场,寻找一切可以交易的产品和交易对象,同出口商建立业务关系,为销售做好准备,这都需要生产商自己主动,单子才会滚滚而来。在ZHEKE模拟中,生产商的操作其实很简单,只要与出口商签了生产合同,可以立即到工厂生产,之后交货,缴税。但现实中,我们都知道,工厂要不断核算生产成本、费用和利润,才能得出最佳价格。

  三、模拟实践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为期两周的国际贸易实践操作,我受益良多,从中学到了许多实用的知识和技巧。同时与我的组员合作的也非常的愉快,我跟他们一起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完成一遍又一遍的操作。当完成了交易时,大家的脸上都露出了最真诚、最充实的微笑,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熟悉了国际贸易实务的操作流程,同时更加深了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

  下面是我的体验总结:

  1.能够掌握出口商、进口商、生产商和进出口地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整个流程里最重要和工作最多的就是进口商和出口商了,我们要牢牢地掌握这两个角色的工作流程,当然每个角色都有着自己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都要熟知并牢记。

  2.要把握专业知识与实习操作的关系。这次实践操作与理论相结合的实习,使我们可以从中锻炼综合运用能力;其次,这次经验是日后工作中的宝贵财富;最后,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一定要学扎实,虽然是理论,但是如果不能彻底掌握在实际运用时将会阻碍重重,而且不能综合利用考虑。

  3.在单据填写方面,能够比较流利的填写各种单据,并能够掌握其中的要点。要使它准确、系统、完整。填表要以“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为原则。

  4.英语,在实习操作中我们能深刻体会到英语在其中的重要性。进出口合同中、进出口贸易中的各项单证中都是英文单证,若英语基础弱的话对业务工作是种阻碍,降低了工作效率。阅读能力弱往往会导致错误若是实际交易则有可能引发纠纷,所以说英语能力在国际贸易中是十分重要的。

  四、结束语

  在本次实习中,我们充分使用网络资源进行业务操作,这是我们未来的工

  作中必不可少的,通过该模拟系统我们可以掌握往来函电的书写技巧及填制单据的技巧,不足之处通过老师的悉心指导和查阅相关资料又可以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在我看来,该贸易模拟系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优点,那就是它可以在我们做完每一步骤后,会对我们操作过程中填表错误的地方提示,让我们明白之所以这样操作的原因,这样可以减少我们在类似的业务中的错误。这次实习不仅仅是锻炼了我在贸易操作方面的一些技能,同时,它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作为一个下一年就要毕业,马上要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无论是在今后的工作或是生活中,实习都将成为我人生中一笔重要的资本。在此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这样的学习机会,也感谢李老师的谆谆教导,才能使我们更好掌握知识,也感谢周围的同学给我的辅导,感谢在业务中密切合作的伙伴。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实验指导书

  一、实验目的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价格是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是其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信用证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及结算货款的重要依据。通过实验,使学生能明确价格构成,进行价格核算,明确价格是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以及对外贸企业经济效益核算的重要性;明确信用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掌握信用证申请与审核的方法及要点,为将来进行进出口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验要求

  1.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完成实验。

  2.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记录。

  3.实验完毕后应编写实验报告。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内容是进行进出口价格核算,另一部分内容是进行信用申请与审核。

  四、考核形式

  本课程实验教学的成绩评定采用考查方法进行,根据实验态度、实验质量、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教学结束后,将实验总分并入课程总成绩,比例约占10%。

  五、实验报告要求

  实验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包括实验过程概述、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的收获和体会、对实验的建议,对实验思考题的回答等。并附带实验过程记录及实验结果。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483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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