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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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车队长工作流程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第一篇

第三章车队队长工作流程

1.日常事务管理流程

1.1提前到岗,每日7点必须到轮胎库查实前一天运行车辆轮胎使用情况,包括轮胎吃胎、更换、报废、挂顶、压胎三包等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于班后会报调运部经理。对于吃胎的车辆随时查找原因、处理,并在维修合格后方可出车。

1.2与调度员进行沟通,快速了解车辆调度、运行情况,做好班前调度会的准备。

1.3参加调运部组织的班前会,认真听取经理布置的工作任务,记录好当天分配的各港口及各类货源信息。明确计划任务,参与会议提出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法。

1.4班前会结束后,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调度员,并参与调度员的交接班工作,交接过程中必须明确上一班车辆运行过程中的计划完成情况,回程货物配载情况、车辆临时停运情况、货源计划临时改变情况、车辆在厂、途中维修情况、以及其他遗留事项。调度员交代清楚后,签字确认。

1.5对遗留事项协助当班调度员逐项进行落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疑难问题报部门经理。

1.6对当班的调度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督察。

2.驾驶员管理流程

2.1负责驾驶员的招聘、录用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招收驾驶员。

2.2对新录用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介绍公司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发放驾驶员手册,做好驾驶员台账登记。

2.3做好驾驶员考勤工作,并根据调度员上报的驾驶员出勤情况进行落实,做好记录。对于请假的驾驶员必须填写好请假条,并做好登记存档。与大修厂沟通好,为在大修厂查看肇事车辆修车的驾驶员画好考勤,月底落实汇总,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2.4做好驾驶员出勤天数、停运天数、替班等情况的考核,为驾驶员工资考核提供依据。

2.5做好辞职或被辞退驾驶员车辆交接和退工作服等相关手续的审查,并在辞退交接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2.6 做好肇事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每月组织本车队驾驶员轮流进行安全学习至少一次。

2.7 做好与驾驶员的沟通工作,保证驾驶员无不良情绪出车,及时解决驾驶员提出的问题,负责做好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将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及政府各项安全指令信息传达到驾驶员。

3.车辆运行过程控制与管理流程

3.1落实车辆运行计划,随时掌握车辆运行动态,指导调度员科学合理安排车辆,并随时抽查值班调度车辆调配计划,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安排车辆运行计划,解决处理调度员上报的车辆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保证运输计划的落实。

3.2做好单车燃料消耗及运输收入、运量等经营指标的分析,及时查找车辆不盈利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对策措施。

3.3协助安检科做好车辆维修、二级维护、保险续保等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杜绝车辆脱保、漏保。

3.4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车辆中途抛锚、路阻、交通事故以及出现货损、货差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进行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领导的指示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确保车辆运行畅通。

3.5对本车队的车辆运行应全面掌握,对调度员填写的车辆运行表分时间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拿出处理意见,不能解决的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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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每日下午四点前,对当班调度作出的车辆运行情况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明确运行车数、运量、车辆停运、轮胎使用、更换、燃油消耗情况以及当日运输计划完成情况,交部门经理,为经理决策提供真实的依据。

4.车辆运营费用审核监管

4.1凡公司每月给予定额报销的装卸费、水费、刷车费、轮胎费,不在平日报销范围之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报销的,上报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与业务科协商解决(木片车辆刷车费、装卸费、水费用实报实销,油罐、液碱车辆刷车费用实报实销,其他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年审、二保上线时出现的刷车费用,必须经车队队长签字,方可报销。水费报销自每年的5月份开始至10月25日,待财务结账后一律不予报销。凡公司规定补发轮胎费用的车

辆,在外所出现的轮胎费用、子带、内带、补带、加垫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2负责审核除过桥过路费及协议中所涉及的装卸货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单据,电话与费用单据盖章人员沟通,落实属实后,方可在收据上签字报销(一律不允许在维修明细上签字或盖章)。

4.3凡字迹不清的过桥过路费票,必须由收据站加盖印章,经车队队长落实后 在票据背面签字确认,才可报销。

4.4做好车辆随车物品和装潢物品发放、领用的审查工作,车辆驾驶员变更时,需按照《车辆装潢物品明细表》、《随车物品明细表》所列明的物品进行认真的审核,并随时抽查驾驶员对随车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5做好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安检工作的抽查,利用早晚时间对单车的例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轮胎、电瓶的使用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督促驾驶员做好换季保养,及时更换润滑油,添加防冻液等换季保养工作。

5.驾驶员单车绩效考核流程

5.1每月根据单车运行情况对驾驶员的工资进行考核,结合出勤天数、运行天数、停运天数、请假等情况提出初步的工资考核意见,并按单车利润计核工资。

5.2对运行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坏及修理费用等特殊事项提出处理或处罚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并与驾驶员当月工资奖惩挂钩。

6.车辆维修的监督流程【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6.1修车配件原则上按照先修复后更换,在不能修复的情况下,才可更换配件;新车配件需更换时,车队队长与4S店沟通、落实三包事宜。

6.2根据当班调度汇报的车辆维修情况,车队队长必须电话落实车辆维修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如车辆大修发动机、配件三包、旧件使用、肇事维修等情况,必须到维修现场落实。

6.3大修发动机时,车队队长必须跟技术员、驾驶员沟通好,在修发动机的同时,查找车辆的其他故障,一并维修,节省维修时间,并落实好维修费用。

6.4旧件使用时,大修厂必须通知车队队长到维修现场,对旧件复新情况进行落实,在确保车辆可以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方可同意使用,并与旧件库协调确定旧件使用价格。

6.5对于肇事维修的车辆,及时到现场督促、检查,根据车损的实际情况,及时与大修厂及供应科沟通,落实备件是否齐全,对于更换的配件、钣金的质量、底盘、发动机的维修等情况逐一落实,减少车辆损失,降低车辆维修成本。

6.6车辆大修及车辆肇事维修与大修厂界定出工期,保证维修时间的合理。

6.7每日下班后到大修厂落实当日车辆维修情况,并签字认可。

7.其他事项

7.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结合本车队实际,作出月度、季度、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或打算。

车队队长岗位工作标准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第二篇

车队队长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后勤保障部车队队长的岗位资格要求、工作职责和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后勤保障部车队队长岗位工作。

2 岗位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

2.1.1 年龄

45周岁以下。

2.1.2 工作经验

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1.3 学历

高中以上学历。

2.2 能力要求

2.2.1 基本素质:

——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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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保守工作机密,工作主动性强。

——较好的管理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车辆管理制度;熟悉车辆运行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

养和责任心、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2.2 专业资格要求

5年以上驾龄, 熟练掌握驾驶技能及基本维修知识。

3 工作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负责做好对全体车辆驾驶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出车任务,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的思想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有效合理调配车辆,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定期考核制度,公布车辆的运行消耗、安全状态。做好驾驶员的出勤记录。

3.2 工作联系

3.2.1 直接上级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后勤保障部副经理。

3.2.2 直接下级

驾驶员。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a) 遵照公司的出车任务、出车计划和派车指令,具体组织好车辆运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出车任务。 b) 负责对全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技术培训、法纪教育、安全行车教育和职业道德

教育,组织好每日安全学习活动和驾驶员经验交流活动。

c) 及时掌握每位驾驶员的出车任务,有效合理调配车辆。

d) 认真做好各项技术指标的制作、管理,降低运行消耗,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保持车辆装备

齐全、性能优良,确保车辆随时处于优良状况。督促检查车辆的清洁、保养记录,对驾驶员进行工作考核。

e) 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定期考核制度,公布车辆的运行消耗、安全状态。做好驾驶员的出勤记

录。

f) 每周做好各部门车辆使用情况汇总表。

g) 组织和督促驾驶员按时办理车辆的各类手续。

h)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可参照《全员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2015车队队长职责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第三篇

第1篇: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车队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车队安全教育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负责车队维修、保养、汽车配件的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节约开支。

四、掌握汽车配件库、油料库的管理,严格出库、入库制度。

五、负责车队人员、车辆的各种手续和计划。

六、负责与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系。

七、督促检查考核全车队职工执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2篇: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保障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公务用车,并做好公务用车的登记、调拨工作,做到记录正确,派车及时。

二、抓好车队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对车辆调度、维修、保险、油耗等日常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各种费用、成本。

三、认真贯彻公司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掌握驾驶员和车辆的状况,确保公务用车和安全行车。

四、及时办理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等缴纳工作,做好对车辆经费各项支出的审核工作。

五、协助行政部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驾驶员在用车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权纠正。

六、负责做好领导、个人车辆管理和服务,及时办理车辆的年检年审工作。

七、根据当月出车任务指标,编制月报表、单车油料、材料费等各项消耗费用台帐。负责车队驾驶员补贴费、差旅费的计算工作。

八、每月终止10日内将统计核算的有关资料编制出单车成本核算表。

九、作好车辆的维护、例行维护一、二级维护工作,确保车辆使用质量。

十、安排好车辆的修理工作,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质量把车辆修好

十一、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建立健全车队出车的各项记录。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车队队长安全职责

1、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队的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司车队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的宗旨,积极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努力使车队管理步入更规范的局面。

2、负责制定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调动车队队员积极性提出意见。

3、在保证公司送货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运营成本。

4、严格规范车队财物使用,为制作车队管理所需报表提出意见并认真填写各种报表。所有报表资料需存档,并作出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给领导参考。

5、队长应了解车队的各种情况,公正合理的处理问题,随时掌握路况、天气状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以身作则、坚持原则、赏罚分明、关心所属职工。

6、掌握各车辆动态,做好车辆出车计划,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做到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真正做到安全、及时、无误。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及行车记录。虚心听取客户意见。

7、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督促、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8、负责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故,负责做好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办理车辆年审、养路费、运营手续。

9、抓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0、积极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任务。

在同等运输压力下,车队月花费油费、维修费等费用总和小于上个月,并且小于历史值时,可视节约金额给予奖励。队长可领取2倍于队员的奖励队长如被发现收受贿赂,确认事实属实后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辞退处理。按月提交车辆运输报表,无故未上交的每次罚款200元认真做好车辆出车前检查,如因司机疏忽造成的货物损失,队长承担连带责任。以月为单位,车队未出任何事故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4篇:车队队长职责

1、负责办理车队对内对外事务性工作。

2、带头贯彻执行交通部门的各项规定和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车辆管理,降低燃油和维修费用。

3、调度和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按规定安排好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优质服务。

4、随时掌握用车计划,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科学用车,公平派车,掌握运输车辆周转规律,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抓好全队人员的岗位考核、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思想工作,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纪律、劳动纪律。

7、负责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5篇:车队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带领车队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车队工作的新局面。

2、公正合理处理问题,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团结同事,关心同事。

3、安全、稳定、高效、文明有序的管理车队,保证正常出车,做到安全、正点、无误。

4、督促驾驶员按照调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做到准时、准点出车,车辆按指定时间、地点到达;回到基地后按照指定停车方式和位置停放车辆。

5、带领车队成员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6、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维修保养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并且认真落实和进行结果检查。

7、建立健全和贯彻车队车辆维修保养机制。积极预防潜在问题发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提出维护方案,指导车队成员进行车辆维护。确保维修及时,科学合理和准确,保证质量,堵塞维修漏洞。

8、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安全营运形势,总结经验

查找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积极预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行车和出车任务的完成。

9、及时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做好车辆的安检工作,防止带着情绪工作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存在。

10、维持好车队工作秩序,协调处理好驾驶员之间的关系。确保驾驶员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并且在车队内部建立互帮小组相互照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车队成员创造一个安全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11、车队车辆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积极协调处理。

12、当违章、肇事和事故等交通案件发生时,及时向上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且积极处理。

13、倡导驾驶员讲究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14、负责车队车辆的节能降耗工作,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5、虚心听取客户(装料方,用料方等)意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16、积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车队队长职责

一、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带领全队人员遵守国家法规,执行学校及校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搞好车队自身建设,完成各项出车任务。

二、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队严把车辆调度关口,认真执行《车队管理制度》。

四、抓好车队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车辆安全运行,力争做到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五、检查、安排、车辆保修,组织人员验收大修后的车辆,审批车队各种票据。

六、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七、办理车辆运行等方面的各种业务,抓好年度车辆及驾驶员的年检和审验工作。

八、建立健全车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九、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待的其它工作。

2016汽车产业园区三比一争工作方案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第四篇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各级干部作风,推动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三比一争”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区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三比一争”活动。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作出的各项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以“比服务、比风气、比亮点,争贡献”为主题的“三比一争”活动。活动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转变各级干部作风为着力点,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以服务群众、推进发展为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目标任务

(一)“比服务”。一是坚持重心向下,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帮困解难,全区党员干部与企业开展联心结对活动,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简化办事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措施,全面推行“阳光服务”、“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服务直通车”等做法,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比风气”。一是把加强业务学习贯穿始终,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在系统内部形成“比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大干苦干的实干精神、直面矛盾的担当精神、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的浓厚氛围。二是把务实、扎实、落实贯穿始终,看谁对工作更有热情,干事业更有激情,看谁干工作行动更迅速,落实更有力,看谁考虑问题更心思周密、细致周全,看谁办事情更精益求精、精致到位。三是把严肃纪律贯穿始终,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比亮点”。一要营造良好氛围,在科室之间、同事之间,要比谁的工作亮点多、谁的工作点子多,谁负责的工作更有特色、更有成效。二要创新项目推进,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督查跟踪机制,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周报制”。

(四)“争贡献”。一是开展全员招商,全面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政策驱动”战略,努力优化投资环境,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力争洽谈一个,引进一个,成功一个,见效一个。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牢牢树立“把项目推进作为最大的民生”理念,围绕各阶段目标任务,超常规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三是统筹兼顾,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安全重点监控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保持在建工程“零死亡”事故。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底)

一是动员部署。3月底前组织开展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地投入到活动中去。

二是组织学习。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理论宣讲、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是开展承诺。围绕实现年度工作目标、重点难点工作,领导班子和每位领导干部要分别作出目标承诺,每季度召开1次干部履诺交流会。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6年4月-10月底)

要围绕“三比一争”活动的内容,迅速掀起比学赶超热潮,把组织开展活动同招商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活动推进工作,以工作推进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6年11月-12月底)

要及时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对照年初目标承诺,进行一次自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寻找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要将整个活动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要把开展“三比一争”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成立“三比一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三比一争”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定期督查、工作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2016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第五篇

为深刻吸取平昌县“2.27”重特大道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有效整治存量农村低速汽车(亦称农用运输车,指农村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运输型农村低速汽车)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低速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全县辖区运营的农村低速汽车数量,按部门职能职责分别建立县、乡(镇)动态监管台账;进一步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在农村低速汽车监管上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县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农村低速汽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强化联合执法,实现清理移交一批、强制报废一批、依法取缔一批,逐步消化农村低速汽车存量,确保数量只减不增,对新增数量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工作重点

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重点整治农村低速汽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限、使用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抽调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2月10日-8月31日,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效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统一认识,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宣传教育。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调查摸底,查清2016年12月31日前本地上户办证农村低速汽车基本情况,建好管理台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3月25日前,将调查摸底台账、县农业局将存量农村低速汽车管理台账分别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8月10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机)、公安(交警)、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按照整治要求,6月10日前,达到公安(交警)部门移交条件的,由农业(农机)部门清理移交一批;7月10日前,达到农业(农机)部门强制报废条件的,由农业(农机)部门强制报废一批;8月10日前,路面行驶的存量农村低速汽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农业(农机)部门依法取缔一批,公安(交警)部门监管的农村低速汽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取缔一批。同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四)巩固成效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总结农村低速汽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

五、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三包”(年检包监管、培训包督促、安全包提醒)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交管办、安办、农机站等部门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对辖区农村低速汽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完善辖区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台帐,从源头上有效监管农村低速汽车安全运行。

(二)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农业(农机)、交通、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严查农村低速汽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使用假牌假证等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报废的报废,该拘留的拘留,特别是对超限超载和擅自拼、改装农村低速汽车的,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三)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发牌发证工作。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速汽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45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农村低速汽车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与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符合移交条件的,农业(农机)部门要全部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必须接收;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农业(农机)部门实行存量监管,按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逐步实现清理移交一批、强制报废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确保存量农村低速汽车数量只减不增。工商和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检验技术机构和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拼装、组装农村低速汽车行为,加大对非法销售“三无”农村低速汽车的依法查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拒乘农村低速汽车”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赶集日集中开展宣传,采取张贴通告、印发“致农村低速汽车驾驶人公开信”、标语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严重违法及不服从管理的行为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和县公安、交运、农业、工商、质监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督查期间,发现新增、新办农村低速汽车牌(证)照等行为的,要及时将督促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6年商务局工作方案4篇
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第六篇

第1篇:县商务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全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8678万美元,同比增长11%;实际利用内资29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外贸出口1.03亿美元,同比增长9%;引进亿元以上项目7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个,国内500强或央企项目1个。

2.六支专业招商小分队年度内分别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或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合同项目(单个项目不得低于3000万元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且实际进资3000万元以上或500万美元以上。

3.县领导与单位招商任务具体见附表。

二、项目认定

(一)与县政府签订正式合同方可认定为招商引资项目。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工业项目:突出围绕矿产品深加工、机械制造、轻纺、电子照明等产业及其相关上下游配套产业,县领导和一类单位引进合同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二类单位引进合同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2.农业产业化项目:连片种植2000亩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3.现代服务业项目:新建四星级以上标准且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酒店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开发、福利院等公益事业项目;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的金融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并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物流仓储项目。

4.增资扩产类项目: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竣工投产后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含技改项目);往年度已完成注册资本金,年内追加进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

5.其它项目:总部经济、结算中心项目年纳税达5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

(二)不予认定项目类别:上级专项补助和政府出资项目;砖厂、探矿项目、林产品初加工、单个小水电开发、农产品初加工、采石厂、房地产、未进行深加工的原矿开采等项目;租赁厂房的加工车间和租赁房屋的三产项目。

(三)项目分享政策:

1.1亿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分享;

2.县领导可与单位分享招商成果。1亿2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享县领导或单位不得超过2个;2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享县领导或单位不得超过3个。

三、工作措施

(一)拓宽招商渠道

1.领导招商。县四套班子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要从早作出计划安排,定期带队走出去,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部门招商。各单位要对照任务要求,精心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名单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商务局。

3.产业招商。要紧紧围绕我县轻纺、机械制造、电子照明、电子商务、矿产品深加工、农业产业化和文化旅游等产业进行招商。县工信局、矿产局、商务局、农粮局、旅游局、林业局等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和重点产业,争取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集聚效应强、外向度高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4.专业招商。专业招商队员原则上在后备干部队伍中选拔。(专业招商队考核管理办法另文下发)

5.园区招商。充分发挥工业新区的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成立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部,实行企业化管理,根据工作实效进行绩效考核。

6.委托招商。积极发挥各级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商缘优势,充分调动各界人士支持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加强与重点招商区域的经济联系与信息沟通,着力推动一批企业、行业、产业成建制转移至我县,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各界人士,由县政府聘为县政府经济顾问。

(二)加快项目洽谈

县开放办要每月梳理重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对意向明确、沟通充分、洽谈成熟的项目,要及时召开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报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切实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

(三)优化安商服务

县国土、规划、发改、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通力协作,把安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为企业解决项目落地投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成立园区安商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从监察、组织、宣传、机关工委、贡江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抽调组成。严肃查处破坏招商、安商环境的人和事,为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

四、考核办法(新项目计分,历年引进项目不计分)

(一)分数计算

1.项目基础分(10分)

(1)每月提供招商信息1条,每少报一条信息扣1分;(2)全年外出招商次数(以〈外出招商报告单〉为依据),每外出招商1次1分,最高5分。

2.项目签约分(40分)

与县政府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框架协议不予计算。

3.项目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分(20分)

(1)项目完成注册(10分);(2)项目完成税务登记(10分)。

4.项目进资分(30分)

按完成下达进资任务数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所超比例加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不封顶。

(二)考核机构及投资认定

1.机构组成。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农粮局、林业局、规划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商引资考评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县商务局牵头负责考评工作;农工部、农粮局、林业局、果茶局负责核定农业项目投入情况;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核定土地投资情况;工信局负责核定机械设备投入情况;规划建设局负责核定厂房、宿舍等基础设施投资情况。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考评复核小组,进行年终考评工作复核。

3.投资认定。(1)一产项目实际进资认定:主要指用于该项目建设的土地(山地),房屋附属设施、道路、土地平整、供水、供电、四周土棚、项目专用车辆、农业机械设备及建园过程中的种苗等资金投入。(2)二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认定:主要指用于该项目生产经营的土地、厂房、宿舍、附属建筑物、设备、供水供电设施等投入,不直接用于该项目生产经营的投入不纳入考核,采购设备以国内商家销售发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为确认依据,投资商从总厂运来的不计价设备,按本年度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70%计算;(3)三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认定:主要指用于该项目的土地、房屋建筑、设施设备投入;(4)现汇进资确认:以市外汇管理局反馈数字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五、经费补助【汽车队长,工作方法】

1.重点单位招商队及专业招商小分队经费补助。

达标补助。对招商引资考评分达70分以上的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

进资补助。对当年开工建设,且完成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的项目,按以下标准补助工作经费: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补助2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补助4万元;1亿元2亿元的补助6万元;2亿元3亿元的补助8万元;3亿元5亿元的补助10万元;5亿元以上的补助12万元;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补助15万元。

突出贡献补助。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央企、国企、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且当年开工建设的(指至少开挖厂房地基)另予补助10万元。

增资扩产补助。在合同约定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正常生产后再增加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补助引进单位工作经费2万元;1亿元以上的,补助引进单位工作经费4万元。

此外,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和单位按要求引进项目的,参照以上补助标准执行。

2.招商引资个人奖励。(1)信息奖: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或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招商信息,并促成项目签约注册并完全进资,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介绍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给予奖励2万元;1亿元2亿元的给予奖励3万元;2亿元3亿元的给予奖励4万元,以此类推(外资项目按照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2)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在招商引资考评达标的单位和专业招商小分队中评选若干名招商引资先进个人,每人给予奖励6000元。

六、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优化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效事关全县加快改革振兴、建设幸福的大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招商方式、降低招商成本,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善于捕捉招商信息,不断加大推介力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都是服务形象”的安商理念,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安商“一条龙”服务,强化商务秘书全程代办,切实解决项目引进、建设、投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大力营造安商、亲商、护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2.加强调度,推动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调度力度,常态化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县开放办要充分发挥牵头调度作用,每半月梳理、分析、调度各单位、小分队招商工作动态,建立健全招商资源数据库,不断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台账、客商目录,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向性和针对性。每季度由县主要领导召开招商引资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相关单位、招商小分队工作情况、安商服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时督办整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实效。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对重点单位和专业招商小分队进行考核,对未签订项目的单位分管领导实施离岗专抓招商,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年终考评排倒数后三名的单位和最后一名的专业招商小分队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引进重大项目,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第2篇:全县专业招商队工作方案

为加强专业招商队的管理,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助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部,实行企业化管理,根据工作实效进行绩效考核。招商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和经费考核参照专业招商小分队执行。

二、目标任务

六支专业招商小分队年度内分别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或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合同项目(单个项目不得低于3000万元或注册资金500万美元),且实际进资3000万元以上或500万美元以上。

三、招商职责

1.明确招商重点。以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为契机,围绕现代轻纺、电子照明、机械制造(尤其是汽车配件)、电子商务为支柱的重点产业及其相关配套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企业,及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

2.注重招大引强。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国)企和全国民营200强,捕捉信息,找准切入点,开展招商工作。

3.加大推介力度。要充分宣传《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先行先试政策,片区扶贫政策和特有优势,积极推介我县重点招商项目。

4.优化服务质量。根据“谁引进,谁服务”的原则,做好企业签约落户过程中的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促进企业早开工、早投产。

四、工作待遇

专业招商小分队队长、队员工作时间为两年,从2016年4月开始计算,每年度进行考核。队长和队员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县商务局,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在县商务局进行。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招商小分队人员,经考察符合任用条件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不符合任用条件的,可选择调动工作单位。

五、日常管理

1.严格请销假制度,专业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应填写《外出招商报告单》报招商队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签字,专业招商小分队每月在外招商15天以上,每月拜访5家以上企业和客商,专业招商队管理办公室不定期检查专业招商小分队在外招商工作情况。

2.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外出招商返县后,将招商情况及时梳理形成报告,将拜访的企业宣传资料和客商名片作为报告的附件交于商务局。

3.实行月考察制度,每月25日前专业招商小分队提报1个以上来我县投资的意向性项目报与商务局,由县分管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前往企业考察洽谈。

4.每月30日定期召开专业招商小分队成员例会,汇报本月工作进度,拜会客商情况,考察洽谈情况等,分析存在问题,增强招商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5.实行半年小结,对专业招商小分队工作进行小结,半年中未完成1个项目签约的招商队,其下半年的月预拨经费减至50%,年终再进行核算。

七、经费考核

招商经费实行报帐制,每个专业招商小分队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外出招商的差旅费和来县考察客商的接待费,原则上要用公务卡消费;8万元与任务考核挂钩,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的比例予以扣拨。专业招商队参与全县招商引资奖励。

第3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项目范围

(一)活动时间:2016年全年

(二)项目范围:2016年以来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第十一届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中国光彩事业行、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省与北京市国有企业对接洽谈会、中国国际商会投资恳谈会、2016年(深圳)现代服务业招商会等重大招商活动中,我县签约项目。

二、活动项目

以项目为载体,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确保在上述各项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注册率达到80%以上,进资率达到60%以上,开工率达到4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开放型经济工作、工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的日常协调、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主抓、谁落实”原则,牵头承办相关重大招商活动的各单位,具体负责各自牵头承办活动签约项目的调度统计和跟踪推进。每个签约项目要明确一名挂点责任县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份推进计划的“三个一”服务推进机制,为企业落地提供全程跟踪服务(详见附件)。

(三)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分管县领导要经常调度项目的推进情况,挂点责任县领导应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对能立即解决的,要千方百计尽快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明确办结时限;需要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于每月25日前统一提报招商引项目落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召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要及时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报商务局汇总整理后,统一报县政府。县商务、国资、台办、发改、工信、国土、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在招商服务、项目审批、资源配置、环评、图审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安排土地等生产要素资源。同时,要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的协调,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项目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情况列入2016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定期督查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确保项目“落地”不“落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台帐、逐月调度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核查,年终纳入全县开放型经济考核。对注册率、进资率、开工率等项目推进指标未达标的,取消开放型经济综合评先资格。对于无法正常履约的项目,由责任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县政府将在年度开放型经济考评中予以扣分。

第4篇:商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2016年是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承上启下年,也是诚信环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年。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6-2016)工作方案》,《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实施新一轮三年规划的要求,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为契机,协调落实诚信环境组各部门工作责任,凝聚创建合力,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高效有序推进,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树立社会文明风尚,将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成功。

二、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县创建文明县城诚信环境创建组(2016-2016)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创新载体的方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各类诚信创建活动,逐步建立政务诚信、市场诚信、行业诚信、社会诚信体系,确保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诚信教育

以“诚信”建设为目标,提升社会诚信度,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塑造政府言而有信,企业有诺必践,诚实守信的良好局面。

积极开展商务诚信教育。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为主题,在全县各类企业以及商业零售、宾馆等服务窗口行业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为顾客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为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做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的经营者”教育活动,引导企业、个体经营户诚信经商,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在企业、个体经营户中开展“规范经营、诚信文明”主题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围绕实现“三无”(质量无假冒、数量无短少、价格无欺诈),开展公共服务业消费满意度测评,集中宣传咨询服务,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消费维权活动动,充分发挥商务“12312”申诉举报平台网络,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培育诚信经营氛围,营造和谐、文明、放心的消费环境;要不断加强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工业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广大员工的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理念。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评估阶级(3月1日-15日)

对照县委、县政府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有关部署,对2016年诚信创建组的工作进行精细分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全面梳理。

(二)整体推进阶段(3月15日-11月30日)

按照创建要求,分头实施,整体推进诚信环境创建工程,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和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三)督查落实阶段(12月1日-15日)

督查诚信环境创建工作展情况,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诚信环境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全面完成创建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把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融合在一起,切实把诚信环境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到不等、不拖、不推诿。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使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宣传,反馈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开展各种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市民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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