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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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10篇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第一篇

201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10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省厅“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全局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行业、饮用水源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

二、执法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执法要求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规范模板见附件6。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违反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设施、应急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放、不按规定转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一律依法查处;

③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要严格按照省环保厅、监察厅、经信委、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16〕19号)的相关要求实施停电、断电;

④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⑤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

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目标:“有计划”执法,即相对明确环境执法的责任、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即根据网格化管理,将全县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明晰环保部门执法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三、检查时间和频次

(一)检查时间:2016年1月至12月。

(二)检查频次

1.监察大队:⑴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现场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的排污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⑵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2.监测站:按污染源的排污量及类型、毒性危害程度、所处地理位置、特征污染物、守法情况、信访投诉、信用评价等级等因素,将污染源企业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类,每季度监督性监测不得低于一次:辖区内所有在环保部下发的《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企业;《名单》之外的所有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冶炼、化工(石化)、电镀、制浆及造纸、水泥制造(仅有粉磨站除外)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等;上一年度内因违法排污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群众重复赴省、赴京上访投诉举报企业。B类,每半年监督性监测不得低于一次:辖区内除A类企业以外的医院、医药、食品、农产品加工、采矿(选矿)、建材、电子废弃物拆解、水泥粉磨站等行业企业;上年度内被环保部门下达过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命令的企业;赴市级上访或反复投诉企业。C类,每年监督性监测一次:辖区内机械加工、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的纺织、包装、木材加工、轻工;学校和城区内污水未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第三产业;有过违法行为企业;有群众投诉的企业。D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监督性监测:辖区内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的城区第三产业;其它污染源企业。

3.固废站:⑴危险废物类执法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每月检查1次。⑵核与辐射类执法检查:对使用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对使用Ш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协助市局开展现场检查。

4、管理股: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⑵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⑶对全县15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每年检查一次,对我县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检查一次。⑷对减排项目每月检查一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管频次计划要求予以落实,并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公正、公开、公平执法,虚心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

第2篇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和市、县相关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订我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建设纲要》,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明确执法内容,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使环境保护监管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基本要求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可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深化职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组织机构

五、具体工作

1、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年度普法宣传活动。

2、开展依法行政岗位培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履行职责意识和大局意识。

3、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依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4、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省政府服务规定》

5、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多方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开展岗位执法基本训练。

6、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信访投诉,尤其对热点、难点问题,要善于处理、勇于处理。

7、加强执法人员的勤政廉洁工作,杜绝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

8、严格执法、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依法行政任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五五”普法和法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法制化水平,提高全县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以促进“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法治建设为中心,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2、坚持服务群众。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统计权益为出发点,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知识的需求,积极利用法律武器减少、化解纠纷和矛盾。

3、坚持求实创新。研究探索新时期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对象,提出切合实际的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管理相对人树立统计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统计,加强和改善自身统计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广泛开展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活动,共同参与和监督统计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1、对领导干部采用统计讲座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理念。对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座、主题学法、知识竞赛、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形式,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统计相关的各专项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统计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管理人员,采用培训、参观、学习、普法宣传等形式,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组织国家重大统计政策学习,树立统计权威,通过典型事例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6至6月15日)

制定《县统计局法治创建活动规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

根据创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检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统计局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承担法治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

安排相应的法治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配备适应法制宣传工作需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与法制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4篇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干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6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严格落实县卫生行政执法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案件行政裁量权基准

运用与案件审批。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二)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清理,按要求实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明确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与时限。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工作。按县法制办的要求,7月底前报送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对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局法监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法制办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即统一审查、统一登记和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要经分管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按期反馈。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登记。

(三)严格落实《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需求。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二)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认真把关。

(三)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

四、完善学法制度

(一)加强卫生系统干职工法制学习。局机关及各单位组织干职工、医务人员开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开展卫生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对30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51名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执法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对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需经县法制办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五、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按县法制办统一要求,完成好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

(二)推进合同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标的为100万以上的合同报县法制办审查备案,标的为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合同报法制办备案。

(三)推进法律顾问落实工作。贯彻落实《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卫生系统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实际,作好落实单位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以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依法开展对全县

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共3篇)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第二篇

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共3篇)

第1篇

2016年市监察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继续保持办案惩腐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广大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文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和行政监察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统领指导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服务好发展大局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作风效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加强明查暗访,改进投诉受理,办好热线节目,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庸懒散”等问题;要精心组织作风评议、群众评科长、企业评服务等活动,改进评议方式,扩大民调范围,并注意搞好与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配套和衔接,不断提高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继续抓好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问题的解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对民生工程以及其他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五)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防控机制。继续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落实,围绕贯彻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全面督查和重点抽查,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巩固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七)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保持办案力度不减。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等。加强对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特别是对重大典型案件的研究和剖析,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第2篇

一、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部署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突出主题、贯穿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政策导向,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目标,切实落实“菜篮子”负责制,畅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及时规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乱收费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水利等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认真解决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督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贯彻实施情况,严把规划、设计、施工、装修、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和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动建立有效运营监管机制。

(五)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十二五”节能减排新增指标的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严格目标责任和管理;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对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六)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继续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坚决纠正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重的地方,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严格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政策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项目供地和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

(七)加强对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加强对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创新。

(八)加强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贯彻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基础设施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等情况,载体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以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示范区建设。【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九)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

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认真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深挖细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厉查处为企业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瞒报谎报事故查处力度。

二、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廉政监察,促进廉洁从政

(十)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保持广大公务员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十一)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适时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十二)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

(十三)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等。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坚持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和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以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强效能监察,推动管理创新

(十四)加快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依据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

(十六)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的制度,认真纠正和查办庸懒散问题。

(十七)认真受理办理投诉。加大对投诉受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投诉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作用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四、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十八)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会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阳光拆迁。

(十九)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会同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二十一)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教育等部门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会同卫生等部门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教育惠民资金以及新农合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民生领域投入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二十三)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部门“一把手”效能述职和机关单位作风评议、企业评服务等活动。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五、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势头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推进政风建设

(二十四)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着力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联合审批、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三个平台”建设。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

(二十五)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党政机关及其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的监管,将举办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 (二十六)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十七)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工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管理。

六、以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防腐

(二十八)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全面推行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增强风险意识、找准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腐败的目标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办法,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

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二十九)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各部门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许可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办结件“回头看”工作,强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监管,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三十)深化财税等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稳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大对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三十一)推进基层单位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境)外投资行为。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廉政建设,巩固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长效机制。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管理,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

第3篇

一、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适时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推进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履行相应职责情况、贯彻执行省40条政策和市50条政策措施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以及示范区建设涉及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确保省、市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民生办对33项民生工程开展综合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民生工程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分配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为顺利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三)加强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重点办进一步抓好相关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过程监管,对工程发包、工程量变更、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选择2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监察。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落实,特别是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和核准立项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督办力度。

(五)加强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监察部等3部委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要求,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在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六)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等问题,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八)继续加强对各类考录考试、征兵、招生以及低保群众春节慰问消费券发放等工作

2016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第三篇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2016年依法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和省政府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为我县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组织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依法行政工作检查实行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相结合,其中集中检查占总分70%,日常考核占30%。

1、自查自纠。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0月中旬前,按《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量化评分表》(附后),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式采取查看文件、会议记录,查阅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复议案卷以及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尤其是重点项目企业代表等。

3、日常考核。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投诉、执法案件回访、参加执法培训、矛盾纠纷化解、法制信息报送等情况综合评议出各乡镇各单位得分情况,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检查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五、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0月下旬至11月初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2016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秉承安全生产生产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打非治违、基层基础“四项工作”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年对非煤矿山企业检查不少于20矿次,对其它行业领域企业或工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4次。

(二)隐患到期复查率达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

(三)执法检查中程序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无错案发生。

(四)执行县政府规定,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事前处罚任务。

三、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劳动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情况。

四、工作重点

镇政府安监部门除有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外,还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承担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组织协调打击有关非法生产工作;

4.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5.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职责;

6.指导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氛围。全镇所有企业、大型经营单位(超市、网吧、饭店等)和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至少要悬挂一条横幅,各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底)

继续开展进企业、到田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期间,由镇安委会牵头,安监所、派出所、建管所、农技推广站等单位共同参加,开展进企业、到田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安全生产常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方可上岗。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筹安排,重点组织对电工、电焊工、登高作业、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门培训。高危企业要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参加培训,操作规程考核百分之百满分。要加强新工人、转岗、轮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分期分批建立好安全培训档案,做到一期一卷、一人一档。

2、镇安监所负责对全镇企业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培训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企业安全培训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执法计划执行,确保检查次数、检查程序、检查内容、隐患复查、违法处理“五到位”。

(二)每月月末将计划完成的情况提交说明,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承担因检查不到位、执法不当等带来的不利后果。

(四)注重检查执法经验总结,不断优化检查内容和执法艺术,切忌暴力执法,做到执法检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016文广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6年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部署,做好全市执法大检查迎检自查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六委办〔2016〕3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文化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文化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带动提升文化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加快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保障中心工作的情况

1.制定相应的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情况;

2.解决突出问题的针对性执法措施;

3.实施的效果。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1.行政执法基本制度和规范建立及落实情况;

2.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行政执法裁量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5.行政执法案件限时办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6.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7.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8.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管理(上岗培训考核、年度继续培训教育、年度行政执法绩效考核、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9.系统内部执法检查或案卷评比长效机制;

10.投诉受理办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11.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及落实情况。

(三)行政执法职责和事项的梳理确认情况

1.依法依规和依“三定”方案,应当履行的行政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2.与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同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执法边界、执法责任的划定;

3.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

(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2.近三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案件数量及重大案件处理情况,如处罚案件数量下降较多应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措施;

3.近三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及结果;

4.近三年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数量及处理情况;

5.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中牵头组织或者协同执法情况;

6.上级交办行政执法任务、案件办理落实情况;

7.依职责定期履行巡查、检查、检验等情况;

(五)行政执法中的体制性问题

因体制原因导致的职责交叉、事项交叉、执法交叉、执法空白等情况和管辖争议的解决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六)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1.不依法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对违法行为不作为或者不及时查处问题;

3.对群众合法诉求和投诉举报不响应或者不依法处理;

4.对越权执法、违反规定或者程序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执法裁量权、超期办理案件、违规收费以及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行为的处理情况;

5.媒体曝光与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的不及时处理情况;

6.对上级机关交办任务不及时落实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步骤

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初)。召开全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制定和下发《区文化广电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文化市场科、新闻出版科、文化遗产科、广电管理科在本次检查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人员、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到7月底)。对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活动,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侧重于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行政执法保障中心工作的情况;二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三是行政执法职责和事项的梳理确认情况;四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五是行政执法中的体制性问题;六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三)总结经验阶段(8月上旬到9月中旬)。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出现反弹。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措施,不断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科室要深刻认识此次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保证文化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治文、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文化发展的高度,领导到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此检查作为今年文化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各科室要通过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文化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三)协调配合,宣传到位。

各科室要及时宣传报道检查的有关情况,对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进行积极宣传,对重大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要公开曝光,促进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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