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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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5-00034

发文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文件名称: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建村[2015]4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题信息: 村镇建设 生成日期: 2015年03月11日 有 效 期: 主 题 词: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支持范围

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在地震设防地区结合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任务安排上,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单列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强化农房抗震要求,加快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

各地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中央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

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四、加强资金筹措

各地在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安排到贫困地区县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中央下达的贫困地区任务量。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银行信贷贴息的试点。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自筹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五、加强资金和计划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开展银行信贷贴息试点地区要研究完善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将贴息贷款的使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体系。

六、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工程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2015年7月底前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指导各县细化落实措施,确保中央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务于2015年底前全部完工。

七、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实施村庄整体迁并。

八、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乡镇联系单位的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与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

公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九、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十、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

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十一、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汇总各县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并于2015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先进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表扬。

十二、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十三、推进建筑节能示范

建筑节能示范地区各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

十四、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3部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2016年1月底前将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总结报告报3部委。

十五、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查机构要加强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做好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要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

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利用信息系统公开查询与监督。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地震、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文物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3月11日

篇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三: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2016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县全面完成15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电话号码0737-8562218)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民政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村镇建设、房产及国土等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16〕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2016年9月20日前,各村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农村危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各村要在2016年8月30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12月1日前,民政部门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迎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12月底前,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危房改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村镇建设站、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村镇建设站及房产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民政、村镇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村镇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

(四)落实地方责任。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按联村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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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5在全县党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围绕中心求突破 发挥优势促发展

全力开创全县群团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就全县群团工作讲以下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群团组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突出服务发展主题,把握正确工作导向,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工会组织大力开展了新世纪主人翁行动工程、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职工素质升级工程,全力实施第二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为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我与新世纪同行”读书行动,深化团员服务区创建活动,狠抓以“工岗快递”、“金桥计划”为重点的劳务经济,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妇联组织深入开展“畜牧兴家”、“双学双比”等巾帼创业活动,在妇女扶贫解困、春蕾女童救助和劳务输出等方面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科协组织突出服务“三农”主题,精心组织了“科普之冬”活动,加大了农技协组织引导和创建力度,为科技兴县战略深入实施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可以说,过去的一年,各群团组织不但有的单项工作在全市综合评比中位居前列,而且整体工作水平也有明显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四大班子、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大力指导、支持和帮助,得益于群团各部门党员干部的辛勤工作。这些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必将为高质量完成2015年群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助推力量。

按照县委总体要求,2015年,我县群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为统领,突出加快发展主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中心抓项目,立足服务促发展,创新载体增活力,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在全县摆脱贫弱奔小康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推进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加快发展,是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全力建设“和谐青冈”的重要步骤。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有力、协调便捷、联系广泛的优势,努力在我县加快发展奔小康进程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1、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2015年,是全县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发展“四大主导产业”,高效运作大事大项,全力摆脱贫弱的关键一年。群团组织和群团干部要顾全大局,在投身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中积极施展作为。一要明确主攻重点。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调动创业兴业激情,紧紧围绕发展“四大主导产业”,瞄准市场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在玉米、牧业、绿色特色产业、林业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选准着力点。工会要围绕企业发展搞好服务,组织开展好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职工技术协作等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本领。团组织要鼓励和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发展高效特色种养项目,兴办各类加工企业,真正成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妇女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的群体优势,继续全力抓好白鹅产业开发,力争使今年饲养总量达到70万只以上。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灵活有效的形式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尤其要注重培养靠科技致富奔小康的各类典型。二要积极推动劳务经济发展。各群团组织要同劳动就业部门一起,与县内外用工单位搞好对接,多渠道转移富余劳动力。县总工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下岗职工联系就业岗位,为推进再就业工程做出贡献。团县委要发挥好已成立的共青团劳务输出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开展“金桥计划”和“工岗快递”工程,积极向外地输送劳动力。县妇联要充分利用好在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立的妇女就业部,积极牵线搭桥,拓宽输送渠道,全力实施好“妇女就业工程”。三要全力拓展项目开发渠道。要结合项目开发型干部队伍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全县项目开发建设为主攻重点,鼓励和支持具有致富愿望和经济实力群团干部,通过自我投入、招商引资、争取资金、股份合作等途径,开发领办加工项目、流通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项目,在抓招商、上项目、办企业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

2、要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提高群团工作质效。开展形式新颖的创建活动是群团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载体。今年,要着眼“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和项目开发建设,在群团部门中重点启动实施新世纪主人翁行动工程、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开展“我与新世纪同行”读书年和青年岗位能手、青工技能月活动,深入推进“百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和“畜牧兴家”活动,切实抓好以“科普之冬”为重点的四季科普活动,全面提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整体素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要增强政治教育功能。牢牢把握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引导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科技工作者,深入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事非、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始终与县委保持一致性,提高抵御各种风险和各种消极腐

篇五: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6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铺上乡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两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树雄心、敢攻坚、促崛起、做贡献”为工作原则,以“建设三省结合部中等城市”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经济,推动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很大成绩。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一)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

今年以来,铺上乡政府一班人自我加压,克难攻坚,转变思路,深入基层,大力开展亲商、护商、重商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并以企业为依托,重点开展以商招商,项目建设取得了新突破。

1、谋划建设铺上乡工业园区。

铺上乡工业园区被县政府定为城西工业园区,该园区位于大广高速西侧,漳河大堤以北,常元线两侧,西至魏县,向北逐步发展延伸。在现有企业基础上,本着产品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吸引项目。一期初步规划1000亩,现有已生产的企业:名鼎化工、永发面业集团、河北新茂农副产品、永发粮油、发达化工。正在建设的项目有:兴鼎化工、九翼碳素。目前,谋划征地500亩,涉及157户,60%已签约,该地块位于常元线西侧,魏大馆排水渠南北两侧。

新茂谷朊粉项目,总投资5.8亿元,一期投资1.8亿元。目前办公楼、厂房、基础设施已经建齐,设备已安装到位,现已投产运营。此项目填补了我乡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的空白,对大名三大产业拉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建的石墨电极项目由河北九翼碳素有限公司,位于铺上乡铺上村南1公里,占地面积120亩。项目拟总投资3亿多元,现已投资1亿元,建设期限为三年,投产后年产规格直径802毫米、长度2.4米和直径1020毫米、长度2.4米石墨电极25000吨,年利润可达9048万元,实现税收1357.2万元。项目共设定员75人,可安排55人就业。

2、以鑫韵奶牛养殖为中心的养殖园区正在建设。

该园区位于铺上乡罗庄村西,占地200亩,主要养殖奶牛、肉牛,总投资1900万元。该公司名称为:大名县鑫韵养殖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有牛舍、运动场、奶站、办公楼、仓库、沼气池、料场等。公司配有青贮收获及加工等现代化设备,机械化作业。利用沼气池发酵处理养殖区粪污等废弃物。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现存栏300头奶牛,150头肉牛。不但能带动周边群众致富,还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发展群众进园区养殖。

3、以豆庄村大棚黄瓜为中心的种植园区已经落成。

该园区以我乡豆庄村为中心,位于常元线东500米,距离大广高速出入口1500米,交通便利。豆庄黄瓜大棚目前已发展到周边5个村,大棚达300多个,集中连片已达200多亩,并已形成一个简单的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乡计划规划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有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建几个高标准温室,逐步实行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品质。铺上乡有种植大葱和辣椒的历史,但随着粮食的高产稳产和劳动者转移,种植面积逐步下降。但随着铺上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以豆庄大棚黄瓜为核心的蔬菜示范园区逐步形成,将带动发展壮大蔬菜产业。计划利用3年时间发展5000亩种植面积。

(二)农业发展稳步前进

今年以来,铺上乡在大力发展工业项目的同时,立足本乡实际,“做优特色”,富民强乡,不断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上谋划实施新的引导方案和帮扶措施。目前,全乡农业发展态势良好。

【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1、大力发展产业化农业

已经有10年发展史的永发面业集团,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示范带动周边村发展优质麦基地2万亩,拉动群众增收,带动运输、餐饮等几个行业发展,直接、间接创造200多个就业岗位。“吨粮田”建设稳步推进,我乡粮食产量实现连续8年增产。目前,我乡“吨粮田”建设走在全县前列,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已成功建成“吨粮乡”。

2、不断加大种植结构调整

传统单一的农业种植模式(小麦—玉米)已经不能适应农业的发展,束缚着农村经济的提升,结构调整势在必行。经过5年的努力,大葱、辣椒等特色蔬菜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形成了5个蔬菜专业村。豆庄的黄瓜大棚已经发展到300多个,效益可观,极大地提振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信心。目前大棚收入已经成为该村群众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该项目目前已经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500余人,并带动周边五个村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蔬菜基地乡建设奠定基础。

3、大力发展养殖业

乡政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多方联系,积极在资金、信息、技术、场地等方面为养殖户搞好协调服务,给他们创造便利条件。目前,全乡群众肉鸡、蛋鸡饲养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形成了高寨、西李二庄、郝马庄、后宋庄、蔡屯、宿庄为主的六个养鸡专业村。石家庄村是“一村一品”养猪重点村,目前已经形成专业户100多户,且该村已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在乡政府的协调联系下,养殖专业村与大名县职教中心合作,培训养殖专业户100多户,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技术水平。

(三)个体民营经济蒸蒸日上

铺上乡在大力推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积极鼓励群众利用现有条件大力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千方百计增收致富。铺上乡积极利用西李二庄村收费站进出口的地理优势,鼓励群众发展汽车修理和餐饮业。引导帮助宿庄、高寨村发展苇帘加工业,铺上发展村鞋加工业,郑马庄发展服装加工业,蔡屯村发展安全门加工业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目前类似于此的劳动密集型个体户在乡域内有30多家。这些小微企业虽说规模小,但却在助推群众增收致富、提供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民生事业较快发展

铺上乡始终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新民居建设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坚持不动则已,凡动要成功,不留问题,扎扎实实干成事的原则。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25个村,合成5个社区,宿庄新村和铺上新村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供暖设备等配套设施已经完善,部分群众已经入住,让群众真真正正得到实惠。结合一事一议对后宋庄、石家庄、后兆固、蔡屯、前宋庄、高寨等村进行了街道硬化和亮化,修建水泥路11.5公里,安装路灯150盏。

铺上乡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的五保、低保、新农保、新农合、危房改造等民生政策,切实做到让党和政府的阳光照到每一个群众,去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5%以上,今年新农保参保率达90%以上,发放率达到100%,60岁以上老人顺利领到养老金。。2016年铺上乡共申报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87户,现已全部竣工,正在等待验收。在支农、惠农方面积极落实好家电下乡补贴、群众种粮补贴、良种补贴等,让这些好政策真正惠泽于民。

三、认真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任务

两会召开期间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安保和信访稳定工作。随着大广高速的通车,常元线、高速公路魏县连接线的建成,铺上交通区位优势的凸显,夏秋季禁烧工作压力明显加大。为确保禁烧任务的圆满完成,全乡干部群众真抓实干,自我加压,共同克服困难。乡村干部一方面不断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并到一线严防死守,另一方面多措并施,不断提高群众素质,倡导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秸秆乱点乱放现象,保障了交通,保护了环境,促进了的农业生产的良性发展。

四、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巩固稳定局面

2016年共完成建设一村一警警务室25个,使每个村都有一名常驻治安员,能够及时发现并排解隐患和纠纷。要求乡村干部信息公开,逢周二、周五乡干部到村办公及每月连续驻村3天开展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调研、排查、化解,很多矛盾被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以来解决民事纠纷约10余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全乡形成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发展局面。

五、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通过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党课,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会议传达,交心谈心以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知识的学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代表建议和意见,开拓创新工作思路,使铺上乡成为聚人气、财气、和气为一体的风水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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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6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县委实施意见的安排,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排查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改内容

(一)关于改进学风文风会风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

2、制定完善规范会议和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出席会议领导人数和参加人员规模,统筹安排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

3、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着力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原则不超过3000字,简报每期不超过4页。

整改时限:纳入日常工作

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学风文风会风。

(二)关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的行为;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工作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杜绝好面子、喜排场、讲规格的现象。

2、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强化公车维修、油料等实物定额管理和费用管理。

3、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4、定期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审计工作,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杜绝设立“小金库”,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来人来客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

5、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肃查处违规公务接待,坚决杜绝安排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杜绝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整改时限:纳入日常工作

目标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不必要的公务开支,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三)关于解决扶贫开发、移民后扶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及移民资金管理要求,加大对扶贫移民重点项目的实施过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效益情况的稽查力度,强化扶贫移民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质量终生负责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2、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将扶贫对象落实到户到人,做好户建卡、村立簿、县建档工作,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农户,做到“精准滴灌”。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切实做到结对帮扶干部到户到人、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到人、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到人、农村危房改造到户到人、扶贫生态移民到户到人,实现对贫困户的精准扶持。

3、依法推进祥凤寨移民迁建安置工作,全力做好祥凤寨水库枢纽区移民搬迁安置、土地征收、林木补偿等工作。

4、对移民后扶资金采取在信用社集中开户、集中转账的方式及时足额兑现到移民手中,坚持杜绝迟发、漏发现象。

整改时限:纳入日常工作

目标要求:扶贫移民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四)关于转变干部作风问题。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2、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接待办事人员和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办事不公、缺乏耐心等官本位问题;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强化效能问责,大力提高机关行政效率。

3、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办事流程,严把受理关、审查关和发证关,努力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4、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强化组织纪律、责任意识和工作执行力,实行定期绩效考核和业务评价,杜绝人浮于事。

(五)关于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会员卡清退专项活动,对隐瞒不报、收多报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集中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加强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卡受贿、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时限:纳入日常工作

目标要求:肃清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实现干部职工“零持有、零报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移民股、扶贫股为成员的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重点排查,社会评价、完善制度等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加强统筹协调。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政策指导。扶贫股、移民股及时加强扶贫项目、移民项目指导并做好政策宣传,局支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参与活动全过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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