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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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XX镇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

XX镇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省信访条例》的有关

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平安XX建设,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现信访维稳工作目标,推动XX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以科室信访稳定工作职责为内容进行考核,分为常设项目、年度项目和奖励项目。以常设项目、年度项目为主,采取百分制。

(一)常设项目目标(共30分)

1.非正常上访为零(5分)。在科室工作职责范围内未及时化解处理有关矛盾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按以下三种情况扣分:个人访每人扣2分;集体访每批扣5分;重复访每件扣3分。

2.在科室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到市、中央国家机关集

体上访5人以上(不含5人)(5分)。发生一起扣5分。

3.中央国家机关、省、市、区交办件各科室在规定期

限内全部办结(5分)。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理信访事项的,一件扣3分。

4.各科室被撤销、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意见的复查复核

案件为零(5分)

被撤销答复意见的,一件扣2分;被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意见的,一件扣1分。

5.各科室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稳控工作(10分)

(1)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一件次扣1

分;

(2)不执行答复意见的,一件次扣1分;

(3)答复意见认定事实不清,依据或程序存在明确错

误的,一件次扣1分;

(4)虚报办理结果或办理结果不落实的,一件次扣1

分;

(5)不按规定参加或缺席矛排会的,一人次扣1分;

(6)不依法依规或有失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件次

扣1分。

(7)联系的稳控人员脱管的,一件次扣1分。

(二)年度项目目标(共计70分)【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1.“三无”目标(30分)

在各科室职责范围内无重大重复上访户、无群体性信访事件、重要时期无非正常上访。发生一次扣10分。

2.“三率”目标(20分)

(1)科室对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90%(7分);【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2)科室对重信重访化解率达到80%(7分);

(3)科室对信访历史积案化解率达到70%(6分)。

3.实施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工作(10分)

在实施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前未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一次扣5分。

4.积极配合镇信访办开展群众走访、矛盾排查、现场

维稳、依法行政、信息沟通工作等(10分)。

(三)奖惩

1.年度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得到市、区

领导同志肯定或被区有关部门明确推广的,每项奖2分。

2.全力配合镇信访办化解中央、省、市、区级交办的

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的,化解一件奖2分。

3.全力办理镇领导公开接待来访群众交办件,并在规

定时间给予信访答复,得到信访人认可,不引发重信重访的,每件加1分。

【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4.年度工作中,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信访

工作纪律、党纪政纪,依据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有关人员受到法律制裁或被追责受罚的,取消该科室及人员评优资格。

5.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有向信访人泄密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人员评优资格。

6.因本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等自身原因造成重大

工作失误的,或引起集访、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或对我镇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或引起公共安全事件的,或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三、考核方式

(一)考评机构

我镇成立信访稳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考评。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长、人大主席

成 员:各分管领导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镇信访办、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考评工作相关事宜。

(二)考核方法步骤

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评选“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各科室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自行申报“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并形成自查报告,提交给考评办公室。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常设项目、

年度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由考评办公室对申报的科室进行综合考评,并报镇领导小组考评。

2.年度考核

【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年度考核评选“信访稳定优秀个人”。各科室在第四季度申报“信访稳定优秀科室”的同时,对本科室优秀个人(核定编制在岗人员)向考评办公室进行推荐,推荐名单由考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并报镇领导小组确定。

3.考评办公室结合季度工作情况,建立季度信访工作台账,依据相关数据,对各相关科室进行测评打分,逐项确定分数。

4.考评办公室综合汇总考评情况,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考核措施

(1)优秀科室考核分为各科室自评、考评办公室测评、领导小组评分三项,各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科室自评分×30%+考评办公室评分×50%+领导小组评分×20%+奖励;

(2)优秀科室考评名额:按不超过编办核定的科室站所总数的30%确定,综合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3)优秀个人考评名额:机关按核定编制数的20%以内确定;所属事业单位按核定编制数的15%以内确定;

(4)凡评上“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和“信访稳定优秀个人”的,将给予该科室和优秀个人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用于开展“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建设活动;

篇二: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村及各单位日常工作并加以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古城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形式:实行分值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内容

(一)信访工作基本建设(10分)

1、村(居)委会、各单位有信访信息员和信访调解员(3分);

2、村(居)委会、各单位有信访登记本和处理结果(4分);

3、有《信访条例》等法规宣传、意见及措施(3分)。

(二)矛盾排查工作(40分)

在本辖区内每周要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经村信访信息员签字后上报镇信访办,并加盖印鉴,排查表一式两份,上报镇、村各一份。每周一为固定上报日,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少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三)纠纷处理(30分)

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

对矛盾排查出后不处理,致使上访人越级上访的,出现一例到镇上访扣3分,到区上访扣5分,到市上访扣10分,到省上访扣20分,到京上访扣30分。

(四)信息报送(10分)

各村对排查了解到的信访信息,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明知有上访苗头的不制止、不解释、不劝阻而又不及时向镇报送的不得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村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宣传工作(10分)

认真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村每月召开一次研究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一次村组信访员会议,会议记录要整齐规范,少一次扣1分。

三、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年度考核中分值较高且无进京、赴省、去市上访,无到区集体上访的村每村奖励1000元。

(二)处罚

凡是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的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到区集体上访1次,个访超过3人次,罚该村200元;

2、去市上访1次罚该村300元;

3、赴省上访1次罚该村500元;

4、到京上访1次罚该村1000元

5、本办法由古城镇信访办负责解释

宣堡镇2007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党委、政府《关于2007年政法、综治、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意见》,特制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如下:

一、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列入全镇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排查预警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制度、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包案负责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考核奖惩细则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严格控制赴京上访、去省、泰州市、泰兴市集体访和重复上访,做到“三无、两降,一确保”即:无去京上访,无去省、泰州市、泰兴市集访,无越级重访;重视和加强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办理信访问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联名信立案、回告制度和异常信必报制度;加大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按规定期限办理报结;在定性清楚、程序规范、资料完备、结论准确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好信访结

案和无理上访老问题。

二、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㈠、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50分。

1、年内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50分。有一起赴京上访,信访考核分数为0;有一起进省上访扣50分;有一批去泰州集访(3人以上)扣30分;有去泰州重复、个访三次以上扣30分;有一批去泰兴集访(3人以上)扣20分;有一起到本镇集访扣10分;有一批到泰兴重复个访扣10分。以上扣分除赴京上访考核分数为零外,其它在本项扣分中不够时,在总分中扣除。

2、越级集访的所在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动去集访地做上访人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对上访人员如未在司法和信访部门登记的且未造成影响的可不扣分,已登记的扣10分,造成后果的扣20分。

3、发生越级、集访和个访,所在村(单位)负责人不到场,对未派员协助做工作,放任上访人员在上级部门滞留,不能按时将其带回处理的,扣完该项总分。

㈡、信访问题交办处理(30分)

1、按期完成国家、省、泰州市、泰兴市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报结率100%。

2、按期完成镇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报结率100%。

3、按期完成本镇上访接待交办件的处理,报结率100%。

4、按期完成交办人民来信调查处理,报结率100%。

5、按期完成人民来信初信委托回复工作,反馈率100%。

1-5小项内容考核分数分别为6分。对一般交办信访件必须在10天内报结(反馈表),凡到期未报结的有一件扣5分;对重点交办信访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结(反馈表),凡到期未报结的,有一件扣10分,直到扣完该项总分为止。

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20分)

1、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待处理重大和疑难信访问题(7分),未落实不得分。

2、建立正常的信访接待制度,每天有专人值班,有来信来访登记簿,规范接待行为(7分),未落实不得分。

3、建立信访信息预警机制,每月20日前向镇综治信访办公室报送《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及各类重要信息(6分),未落实不得分。

㈣、加分内容

1、年内达到“四无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即:无赴京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信访积案,加20分。

2、当年在党委、政府召开的信访工作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或观摩现场的加5分。

3、年内被镇以上部门评为信访文明接待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的加5分。

篇三: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2015乡镇信访工作计划

第1篇:乡镇信访工作计划

坚持以人为本和信访无小事的科学理念,以打造“和谐金乡”为着力点,使我镇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如下信访工作计划:

1、降低信访总量,控制进京赴省越级上访,防控集体越级上访。

⑴进京上访人、批次次比上年明显下降,无赴京集体访。

⑵去省上访人次、批次比上一年明显下降,无去省集体访。

⑶到市集体访、重复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上年明显下降20%。

⑷无大规模群众到县府大院上访,造成影响办公的恶性事件,无因信访原因造成的其他恶性事件。

⑸要信要访按时报结率达95%以上。

⑹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责任落实到位。

⑺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健全。

2、为做好以上工作,根据镇委、镇政府和县信访局的总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二是层层落实信访责任;三是完善信访网络机制建设;四是开展信访大排查;五是注重信访事项的调处工作。

3、培训村居信访信息和信访事项调解员工作,使之认识到信访形势的严竣性,任重道远,使之认真学好信访业务知识,传播信访知识,形成依法信访,畅通信访。

4、切实搞好信访老案的协调工作,有效控制进京和越级上访,使之早日息访。

5、注重来信来访调处工作,特别要对初信初访事项要认真分析,逐个加以调处,把信访事项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

6、特别关注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设法使之早日息访。

7、认真接待来信来访人员,树立信访接待人员的优良工作作风。

8、建立信访信息反馈制度,信访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反馈,使领导能及时掌握信访信息的准确动态,从而作出针对信访事项的科学对策,更好地遏制群体性信访事项的发生。

9、更加注重“民情系列”活动,特别是各村居周二民情接待工作,有效遏制信访总量。

10、宣传《信访条例》,让群众明白信访的基本程序,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力地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理性信访”的意识。

11、20XX年在适当的时候安排一周时间,开展“依法信访”大宣传活动,为构建和谐金乡作贡献。

第2篇:乡镇信访工作计划

今年的信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辖区稳定;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上级提出的“信访工作进社区”的要求,适应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拓宽信访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社区信访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队伍建设。要按照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社区居委会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辖区形成强有力的信访工作网络。

二、抓源头。居村、社区民区和企业,是信访发生的源头。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经常深入实际调查,发现和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说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控制信访事件上升的趋势。

三、抓初访。有群众来信来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对信访人的合理要求,要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尽力帮助解决,避免重复信访;信访人的要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要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防止矛盾激化,不要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信访。

四、继续推行领导接待日和联合办公制度。使信访工作人人了解,个个明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做好信息反馈及上报工作,做到批转信件有处理结上报和反馈。

六、开展好大调解。通过近几年来的信访工作总结,开展好大调解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是解决好重要信访案件的关键,事前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办法特别重要。

七、继续抓好亮点工作。继续推行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稳控责任,严格案件办结时限,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行专人不脱离视线稳控。这一举措的实施,给辖区广大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更给全镇信访工作减轻了不少压力,我们将继续坚持好这项新举措的实施工作。

八 、抓集体上访。要把预防和处理集体信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

(一)、各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企业,要认真分析信访源,加强对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矛盾和问题的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发生集体上访,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处理,对集体上访人员,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避免事态扩大。

(三)、有人员到县、市、省、京越级上访,主要领导要安排得力人员或自己前去接回,不得推诿,不得把矛盾上交,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九、是抓宣传教育。要通过深入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和《省信访秩序的通告》及其它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更要加强学习,接受培训,提高办理信访工作的业务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推动辖区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乡镇信访工作计划【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上升势头,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根据县信访局具体指导意见和我镇工作实际,在20XX年信访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

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镇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成立信访工作领导组,分管领导责任明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落实。

二、抓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

进一步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领导接待日程序,接待人员要按时到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对职权外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跟踪调查处理,实行一抓到底,直到案结事了。

三、抓好信访事项排查调处工作

【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认真组织对全镇重点信访事项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及上级交办的事项,要按照“五个一”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处理,及时办结,防止因处理不当而造成上访,确保全年无非正常上京、到省、市上访现象,信访事项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严格控制“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过去有“三访”村(社区)或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努力实现“集体访不出镇的目标”。

四、做好信访日常工作

1、重视来信处理,做到领导批阅来信100%;

2、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上级交办的各种信访事项,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年终结案率达100%;

3、高度重视信访信息工作,按时报送重大上访信息,及时做好跟踪劝返工作;

4、加强信访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两个《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宣传工作,使两个《信访条例》家喻户晓,并做好领导包案、领导接待日、领导约访、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

五、加强信访工作建设

1、加大对信访部门的投入,改善办公条件,逐步完善信访工作“多位一体”接待模式;

2、规划全镇信访硬件建设,构建全镇信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加强信访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培训力度,增强化解矛盾的能力和业务办理水平。

第4篇:乡镇信访工作计划

根据目前的信访形式和任务,按照县级有关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以控制和减少群众性越级上访为重点,加大防控和解决问题的力度,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畅通信访信息渠道为目的,加快信访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工作、落实基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本社区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成立芭沟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访组织网络,提高信访工作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指导、检查,努力在破解难题、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

二、落实基础,提高工作能力。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排查本辖区矛盾隐患,对发现有越级上访的苗头和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稳控、早办结,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加强初信初访的处置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来信来访首问首办责任制,坚持“谁接待、谁处理”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初信初访所反映的问题;加紧解决信访老户的问题,以信访相关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认真梳理信访老户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突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带有普遍性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领导包案、集中会办等形式,加快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素质。

学习宣传信访相关条例,努力维护信访工作秩序,通过综合利用、政策引导、法制教育、思想交流、心理疏导、协商对话等办法,教育和引导信访人正确行使权力,

篇四: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2016年乡镇纪检监察考评工作方案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85分)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查办信访案件,其中镇纪委完成3件、乡纪委2件。严肃查处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每个镇完成立案案件2件,每个乡完成立案案件1件。同时,各乡镇纪委每年至少要查办1起自办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民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公共资源交易中违法违纪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未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倒扣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5分)

6、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委、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城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以上计3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3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3分)。监督党委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强化对乡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积极配合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纪检干部轮训和纪检业务专题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以上计5分)。突出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以上计5分)。加强村(居)委会纪检组织建设,强化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教育培训材料等为准。(共计13分)

乡镇纪委要做到“四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以上计3分)。配齐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每个乡镇纪委都要配备1名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干事。(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要确保4万元以上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要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事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按220元/人/月发放到位。(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实地检查结果为准。(共计12分)

二、宣教、信息、调研工作任务(15分)

1.按要求征订、配备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宣教资料,并认真学习讨论的,以会议记录、征订记录等为准。(共计2分)。

2.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的,以文件、材料、会议记录为准。(共计2分)。

3.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纪检监察业务刊物、网站发表反腐倡廉内容稿件2篇以上,需见复印件。(共计2分)。

4.全年向县纪委报送反腐倡廉信息12条。以县纪委办公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5.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课题专题调研,并完成一篇以上反腐倡廉调研文章,以县纪委调研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6、乡镇纪委要在半年、年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纪委及对口纪工委。(共计3分)

三、加分项目

1、反腐倡廉单项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表彰,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10分、5分、3分。以相关表彰文件、奖牌、证书等为准。

2、完成立案案件查办任务外,每超办1件立案案件,加5分;若超办案件为自办立案案件,则加10分;若相关案件移送司法,则加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统计数据为准。

3、反腐倡廉相关稿件文章被上级官方纸质报刊杂志采用,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如被纪检监察系统网络采用,相应减半加分。以县纪委宣教室统计为准。

4、按要求参加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陪护工作,每10天每件(项)次加记3分。以县纪委办公室、干部室统计数据为准。

四、减分项目

1、反腐倡廉相关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扣10、5、3分。以文件为准。

2、本单位发现属大要案类的腐败案件未向县纪委及时报告并被县纪委查处的,或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扣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统计数据为准。

3、对辖区内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造成重信重访、越级访的每件次扣10分,若属越级集体上访的则每件次扣1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数据为准。

4、不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的每项(次)扣10分。集体活动不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以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不按时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报送相关报表、案卷材料的,每次扣2分。以县纪委各科室、各纪工委统计数据为准。

五、其它事项

1.评先评优实行“乡镇纪委没有完成查办立案案件任务”一票否决制度。

2.对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提拔或重用,特别优秀的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场)党政主要正职或部门负责人。对特别优秀的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纪委书记或副科级干部。

3.考评工作由各乡镇纪委将考核的事项形成材料,进行自查自评后,交县纪委核实或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篇五: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2015年乡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乡纪委信访工作在县纪委、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和制度今年来,我们结合中、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和相关表册,结合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进一充实和加强了乡纪委队伍,确定了专职信访干部1名,并由1名委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由乡纪委书记直接进行接访,进一步强化了我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工作素质,规定了9项信访工作基本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在机构、人员、制度上保证了我乡的信访工作的有效运转。二、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一年来,我们坚决要求信访接待干部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今年全乡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举报1件,还接待了大量业务外信访(来访),我们都及时与主管单位及所管辖部门联系,督促他们予以办理,最后反馈办理结果,这些业务外的信访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要求,于年初制定了年度信访工作计划,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下发了马发[2015]16号《关于印发〈马家台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建立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进行处理。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结合每月的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及时了解各类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截止年底,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今年年初乡纪委把各村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乡、村、组信访信息员网络,健全乡、村级苗头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准确地向市纪委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向党委、政府提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情况反映三次。三是提请乡党委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乡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实施意见》,使每个村、组都有一名监督员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信访信息报告员,并在权限内参与乡纪委的各项调研和讨论工作,进一步扩大信访信息的来源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马家台乡“平安创建”工作。

五、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一是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今年乡纪委除加强与村两委会的联系外,及时与曹坪派出所、县公安局经侦队、县计生局、人事局等部门联系,获取各类违纪线索。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根据县纪委警示训诫工作的具体要求,今年我们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1名党员干部下发了《警示训诫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总之,今年我乡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纪检信访工作。一是对照乡纪检信访目标逐一贯彻落实,以便更好地发挥信访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控四无”大信访目标的再落实。三是及时办结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信访件,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四是加强县、乡联合办案力度,增强乡纪委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六是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篇六:乡镇信访工作考评
2015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乡镇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XX镇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事件的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

1、继续推进"8+1"工作法。

2、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4、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四、建立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开展调处民事纠纷工作。

五、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干部学法制度。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要完善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要通过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明确现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任职。民政、工商管理及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采取切实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程序,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信息安全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加强局域网站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单位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各行政机关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州政府令第8号),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岗位。要加强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稳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积极探索在县级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争取2015年前我县狮山镇城区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农业和文化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总结经验,扩大范围,逐步实现一个部门下设的多个执法机构归并一个机构综合执法。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州政府令第2号),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

十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县政府法制局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程序建设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一本系统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案卷格式、内容,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网址、信箱,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审验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各行政机关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要严格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

十四、加强信访工作

各行政机关都要重视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建立信访工作科学考评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十五、注重行政调解

各行政机关要增强运用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识,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强化调解职能,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机制,及时化解争议和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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