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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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各党支部,学生党总支:

  我院现任党委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校党委工作要求,我院将开展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委委员职数设置和构成原则

  (一)党委委员的职数设置

  根据校党委批准,我院新一届党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二)党委委员的构成原则

  党委委员的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院的领导。党委委员除包括党委正、副书记外,原则上还应考虑有党员正副院长,有基层党员的代表。

  三、党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作风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四)熟悉学校、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或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在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及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一定的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五)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年以上党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须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四、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出换届申请

  学院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经与校党委沟通后,召开党委会形成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学校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

  (二)进行会议筹备工作

  经学校党委批复同意后,进行换届筹备工作。

  1.成立筹备工作机构。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筹备事项,党委委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2.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党委工作报告要由党委书记负责,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由综合办起草。

  3.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党课、组织生活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对党员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党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4.酝酿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党委委员候选人,由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院党委根据多数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产生的办法是:

  (1)“一下一上”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各党支部党员按照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和名额酝酿提名。每位党员可提名的党委委员候选人数不超过6名。

  各党支部对提名情况汇总后,于11月13日(星期五)16:00前将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报综合办(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

  院党委根据多数党员和党组织“一上”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的需要,拟定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7名)。

  (2)“二下二上”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于11月20日(星期五)16:00前报综合办(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

  学院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讨论决定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并与“一上”“二上”汇总名单一起向校党委汇报。校党委组织对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人选进行考察。

  (3)“三下三上”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院党委将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下到各党支部,在党员中征求意见。各党支部汇总情况,于11月27日(星期五 )16:00前报综合办。

  经党委会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6名),报校党委。

  5.报送筹备情况报告。在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后,召开党委会对筹备情况进行审议。会后,根据筹备情况起草筹备情况报告,并将筹备情况报告及以上审议过的材料一起上报校党委。

  (三)召开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日程共12个环节,分别为:开幕式、分组讨论(第一次)、上届党委会、组长会、分组讨论(第二次)、组长会、分组讨论(第三次)、上届党委会、大会选举、上届党委会、闭幕式、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大会选举由总监票人主持。

  (四)报送选举结果

  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学院向校党委报送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同时对选举结果进行报道。

  (五)大会材料归档

  大会结束后,将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归档要做到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等文件规定,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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