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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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2016年社区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2016年社区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2016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漳州跨越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两节”期间,结合践行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1x年1月1日开始,至201x年3月5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x年12月2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

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1x年“两节”

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x年12月20日至201x年1月10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1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x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

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

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201x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1x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4、省人社厅将赴各地开展慰问活动,具体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201x年春节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慰问活动方案

各镇总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为了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扶贫济困的作用,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县基层工会中继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改制破产企业中的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一)慰问时间:2016年春节前进行。

(二)慰问方式:

县领导慰问:即由县领导带队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县总工会领导慰问:即由县总工会领导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各基层工会慰问:一是由基层工会上报到县总工会后,经审核符合帮扶救助的困难

职工,由基层工会到县总工会统一办理慰问金,再向辖区的困难职工发放慰问救助金。慰问困难职工名单由县总工会负责提供。

二是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16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重组改制的困难职工;二是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三是在本县内就业的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属于工会系统慰问对象,原则上xxxx年已经慰问过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也不纳入本次慰问范围。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xxxx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按标准对全国、省、市劳模进行慰问和发放相关津贴。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500元/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34万元(其中劳模慰问金9万元)。

五、主要内容【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践行群众路线、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入到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

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职工、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职工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帮扶救助,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4.各基层工会要对上报县总工会帮扶的困难职工进行属地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报送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以及相关表册(见附件4),以及“送温暖”活动方案。所有资料电子档也要同时上传邮箱,逾期不报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帮扶。活动开展结束后,请各基层工会于春节后(2016年3月2日前)报送“两节”送温暖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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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2016智慧社区现状及解决方案

【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目 录

一、智慧社区概述.......................................3

二、智慧社区发展现状...................................8

三、智慧社区需求分析...................................13

四、智慧社区发展目标...................................18

五、智慧社区产品分析...................................20

六、案例分析...........................................28

一、智慧社区概述

随着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社区智能化已经成为新世纪全新生活方式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信息化飞速迈进的今天,人们对住宅的关注已经不再局限于居室面积、周边环境、交通等方面,而是把更多的兴趣和注意力放在与外界沟通、通信服务、安全防范、物业管理等方面,这就要求传统的社区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延伸服务功能。

(一)智慧社区概念

智慧社区是指充分借助物联网、传感网等网络通信技术把物业管理、安防、通信等系统集成在一起,并通过通信网络连接物业管理处,为小区住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现代生活环境。从而形成基于大规模信息智能处理的一种新的管理形态社区。智慧社区的提出,是从强调以技术为核心到强调以技术为人服务为核心的一种转变。 “智慧社区”既是社区建设的一种理念思考,也是新形势下探索街道公共治理的一种新模式。它以智能、人文、服务为理念,以“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文化、运行社会化、手段信息化、工作规范化”为建设思路,以统筹各类服务资源为切入点,以满足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需求为落脚点,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努力在广内地区构建涵盖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区建设、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领域党建等于一体的智能化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依托这一智能化的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一方面创新管理手段,促进街道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同时创新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和单位、社

会组织提供人文化、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使其感受到智能生活的新体验,享受到一种“全响应”智慧状态,真正实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工作日标是全力打造“生活

服务更便捷、生活环境更优美、生活状态更和谐、幸福指数更提升的智能、人文、宜居的现代新型社区。

智慧社区包括以下几个特点:

舒适、开放的人性化环境

高度的安全性

便捷的数字化通讯方式

便利的综合社区信息服务

家居智能化

物业管理智能化

【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二)为什么建设智慧社区

1.我们的城市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社区是城市的单位,是城市人生活区域,智慧社区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智慧社区和智慧城市建设在许多领域概念相通。

智慧社区建设的起因是为了解决当今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如人口膨胀、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难题、公共安全完善的瓶颈、社会道德滑坡、社会保障压力、交通拥挤、环境污染、健康管理的薄弱、看病的困境、人们生活空间的拓展的障碍、资源如何整合再应用等等,这些问题已经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篇三: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2016年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和《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支持与促进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73号)的要求,围绕《区社会组织发展三年规划(2016—2016)》,以成功申报我省唯一一家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和举办全国社会治理年会为契机,逐步构建我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保障体系,力争2016年培育和发展不少于40家围绕从事社区服务的、服务“民生十困”的、群众需求强烈的、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覆盖到位的社会组织,不断巩固我区社会治理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以打造“四平台、四库”为重点,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突出发展重点,加大培育扶持,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保障措施。采取项目化方式推动各级各相关单位在全区社会组织建设参与社会治理中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共同推进和创新具有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

(一)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认识范围。

1.一次讲座。在全区中心组学习中邀请社会治理方面的教授就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进行一次讲座。(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2.一轮培训。在全区社会建设各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一轮围绕社会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3.长期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会组织工作亮点的挖掘和宣传引导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普及和引导正确的社会组织理论知识及观念。(长期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加强“四平台”建设。

1.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平台(见图1)。

在现有民政登记注册的基础上,摸排我区现有社会组织及社区组织数量及性质,按照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联系、服务与指导,建立以人民团体及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为主体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对本区域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及党建工作制度。完成第一批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授权认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委组织部)

2.改造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平台。

加快推进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升级改造及区社会组织服务园建设,加大引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的速度,委托专业社会组织代管,实现2016年全年培育不少于10家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及30家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加大行业管理及自律。投入60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成长,为社会组织社会创新提供支持。(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3.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沟通平台。

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立以社会组织为重点的区公益网络平台及新媒体平台,用于公益咨询、公益展示、公益推广,以及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工作动态的发布、宣传和沟通。(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建立志愿者及专业社工培养服务平台。

(1)建立区社工服务站,在创新蔚蓝服务社加挂区社工服务站的牌子,作为区专业社工队伍的枢纽及高校社工专业的实训基地,培育、带动更多的专业社工服务辐射全区。(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出台我区长期开展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计划,对通过社工人才全国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区临聘人员或大学毕业生,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给予相关优惠条件。(4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做实区志愿者协会,完善志愿者登记、管理与激励机制,建立市民参与公益的便捷管道,支持志愿者的发动与组织工作逐步回归社会行动,构建“人人公益”志愿参与大格局。(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志愿者协会)

(三)加强“四库”建设。

1.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库。

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充分挖掘、整理基层社会组织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积极培育和打造示范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围绕社区服务的、服务“民生十困”的、群众需求强烈的、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覆盖到位的服务方向,将政府职能转变中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进行项目打造。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逐步建立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库,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方向。(长期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民政局、区编委办)

2.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库。

建立区级社会组织信息库和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草根组织信息库,掌握其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名称、所在社区、成立方式、活动领域、活动人数、牵头人、联系方式等。对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民政局)

3.建立社工、志愿者数据库。

建立全区社工和志愿者数据库,对专业社工人才及志愿者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等数据进行广泛收集、全面掌握,有效利用志愿者、专职社工及相关社会资源,为社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支持。(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4.建立专家库。

依托高校资源及省内外社会建设领域专家团队的力量,推进我区社会建设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指导我区社会治理特别是社会组织建设工作。(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四)建立健全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特点,各牵头单位在5月中旬前制定或完善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

1.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及一年计划。(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2.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3.逐步推动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将政府职能转变中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按规定逐步有序向社会组织转移。(牵头单位:区编委办)

4.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并公布政府年度购买社会服务与管理事项目录,负责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5.建立社会组织设立导向目录,科学、合理的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建立我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项目牵头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时间要求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及分工,抓好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审核备案。工作任务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报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前,须经牵头单位送区委群工委审核;区长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送区委群工委备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各项工作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宣传渠道,及时以简报、动态等形式反映社会组织工作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此项工作将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牵头单位要采取日常检查、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目标办要采取多种督查方式与对工作进度缓慢、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查力度。

篇四: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篇五: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2016街道幸福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大力提升街道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不断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幸福社区”为主题,以提升社区形象、美化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增强和改善社区服务功能,激发居民自治活力,为社区居民创造幸福、传递幸福、提升幸福,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创建目标

针对街道所辖海梦苑、海景苑等6个城市纯社区,9个村改居社区,9个农村社区三种不同类型,2016年街道确定把东关、韩家疃2个社区、村作为重点创建点,打造以点带面、梯次培养的创建格局,并根据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创建侧重点,确保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城市纯社区在创建过程中要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的,由各专委会、网格单元、楼院居民组织所组成的居民自治组织网络,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下的协助政府管理的办事机构,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下的社区社团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形成自我管理、协助政府,协调社会、服务居民的社区工作组织体系。

2.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内卫生保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职业介绍、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扶贫济困等服务组织及其功能,健全商贸及水、电、气、暖等市政服务网络,形成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大众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有完备的基础设施。社区用房面积达到600平米以上。有居委会办公、居民议事、群众活动、文化体育、学习阅览等办公和活动场所。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4.有优秀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一支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肯于为居民谋福祉、为社会创和谐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5.有优美的生活环境。社区安全稳定,车辆停放有序,小区街路、居民楼道通畅并实现亮化,楼院、街路等适合绿化的区域实现绿化美化,居民活动的公共场所环境整洁、美观宜人,形成社区居民共同创造环境、自觉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6.有丰富的居民活动。社区文化、科普、体育、娱乐、法治宣传、道德弘扬等各类活动主题高尚,内容丰富,参与广泛,形式多样。

7.有和谐的人际关系。社区教育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居民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公共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不断提高,社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团结友爱、守望相助、幸福和谐的人际关系不断发展。

18个村(居)在创建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社区服务中心

新建的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旧社区改造的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农村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内部要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十室两站一厅两中心”:即“两委”办公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家庭道德档案建设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公室、社会组织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居民代表会议室、爱心捐赠室、人口计生服务室、警务室(监控室)、调解室、残疾人康复站、卫生服务站、“一站式”便民服务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含电子阅览室、老年活动室、青少年课外活动室、文化娱乐健身室、文化广场)。同时,要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抓好连锁超市、生资超市等商业服务网点建设,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2、高标准维护管理。健全完善社区环境保护及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维护好社区环境,生活垃圾纳入城乡一体化处理。要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要求,在居民聚集区规划建设休闲公园、绿地或广场,美化社区环境。同时,要通过广泛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生态理念,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努力做到无乱倒垃圾、无污水漫溢、无乱贴小广告、无宠物散养、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

3、加强健全队伍建设。一是成立社区工作者队伍,要根据社区规模,,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二是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要通过搭建活动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发挥驻区退休干部、在职党员、文艺骨干等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政策宣传、矛盾调处、环境整治、秩序维护、老年人服务、邻里关照等便民、惠民志愿者队伍,并常年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年内,要开辟志愿者服务示范基地,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0人,有完善的制度,有健全的档案,有统一标识的志愿者服装。

4、强化组织建设。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综合考虑网格区域、党员分布和社区资源分布情况,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到小区(网格),将党小组建到楼栋,形成由社区党委(党总支)—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为一体的三级组织网络,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全覆盖。完善双管双责、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创先争优等制度,加强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主体作用。

5、提升文化底蕴。要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文体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文化广场、社区文化长廊、作品展示室等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公益性文化设施,搭建特色文化阵地。社区积极培养文体骨干,根据社区居民兴趣爱好,指导成立覆盖各年龄段,每个村(居)至少拥有2支业余文体活动队伍,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组建特色文化团队。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特色的大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提高居民文化素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居民幸福感。

6、创新维稳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科学划分网格、组建管理队伍、搭建信息平台、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社区管理网格化、网格管理精细化、运行支撑信息化”社区管理新格局。创新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疏导群众情绪。把各类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三无”社区创建,坚决杜绝去省进京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信访积案。

三、创建步骤

1、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广播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创建知情度,参与度和支持度,把幸福社区创建与居民群众关系最密切,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解难题,办实事,使居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幸福社区创建的好处,理解并支持创建工作,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居民群众在建设幸福社区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2、组织实施:按照幸福社区创建目标要求搞好排查对照,对照不足项目,补弱固强,全面提升。

3、总结考核:各社区(村)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明确目标任务,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把建设幸福社区工作的成效与居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结合起来作为工作实绩与工资报酬的重要依据。对总结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为民谋利服务和幸福社区创建的水平。

四、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分工负责,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要成立以党支书记为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条工作线及各工作人员分工职责,并加强工作督查考核。

2、对照要求,制定方案,各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创建目标对照排查,制定方案措施并与星级社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创建的投入,着力提升社区党建、居民自治、环境卫生、法治和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3、建好台账,按照创建要求,采集资料,将创建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和图片进行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做好存档。

4、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巩固发展创建成果,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让居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法治平安的创建成果,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篇六:2016年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方案
2016年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重大部署责任分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16年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试点,稳妥推进,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为加快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乡镇为主体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使基层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事故伤害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启动晒经乡、清溪镇两个乡镇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并在2016年年底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带动其他乡镇申报创建安全社区,实现乡镇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和社区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一名副职具体抓,指定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协调、指导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各乡镇安委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辖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和参与安全社区建设,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社区建设保障条件准备。安全社区建设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要有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始终参与到安全社区建设中来;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特点设定明确的目标;要健全工作制度,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有工作场所,并建立以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中心、企业职工之家等为依托的活动阵地。

(二)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相关乡镇成立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计划成立安全促进项目组、发布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文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方案及《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安全社区年度计划》、配备或指定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筹集必要的资金后,正式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安全社区知识培训与传播。对安全社区推进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促进项目组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社区的由来和发展、安全社区的含义、安全建设的方法和步骤等。同时利用专栏、媒体、网络、分发宣传单、发布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意义、目的、基本知识宣传。

(四)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诊断。要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社区,必须通过基本情况调查、风险辨识评价、事故与伤害调查、伤害监测与分析等方法摸清自己的安全现状,也叫做社区诊断,包括取得的成绩、行之有效的惯例、存在的问题、改进的空间与可能性、群众建议和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安全促进计划。

(五)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通过社区诊断,确定社区需要重点控制的危险源,清楚社区人群伤害的趋势与分布特点,确定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由各个促进项目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和伤害干预措施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事故和伤害发生率,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六)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根椐制定的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要求,制定安全促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采取的技术和方法,所需资源和实施进度。

(七)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措施并组织实施。可从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安全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安全产品等几方面入手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措施,尽量采用经济、有效、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并易于接受的措施,并建立检查与纠正制,随时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八)评审与持续改进。应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价指标,反映出安全促进项目的效果和取得的成效,以便及时更新不足之处,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五、工作步骤

创建时间为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共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

1.选定试点单位。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选定晒经乡和清溪镇为试点乡镇,定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

2.开展摸底调查。乡镇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为总体规划创建安全社区奠定基础,晒经乡和清溪镇按要求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方案,成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3.举行启动仪式并及时上报备案。安全社区创建做好准备工作后,在2016年4月中下旬举行安全社区建设启动仪式,并及时向成都支持中心备案,建立工作联系,同时逐级向县、市、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至7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建设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做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社区、幸福生活意识,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活动实施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7月)。按照安全促进计划,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狠抓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并持续改进,试点乡镇按照《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在创建过程中,着力抓好“三大工程”、“四大攻坚”与公众参与等重点工程。

1.三大工程。

(1)安全与健康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覆盖创安指标与各专业组职责的安全与健康隐患综合治理,抓责任落实,抓专题教育,抓隐患排查,抓隐患整改,抓责任追究。在时间上、地段上不留安全死角,时时处处都有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面检查、全面督导,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坚持经常性地进行排查,查找隐患并及时上报,不定期进行督查。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通力合作,联勤联动,使综合治理得到贯彻落实。

(2)安全与健康救助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建立依托于县创安领导小组的应急救援支持中心,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指导。二是建立“创安”网络,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三是加强安全与健康监管机构建设,提高相关人员安全与健康的监管能力,更好地应对涉及安全与健康的突发事件。

(3)安全与健康持续改进行动工程。以建立资源整合、跨部门合作的机构组织,全面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为工程目标,促进安全与健康持续改进,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与健康,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空间和生活环境。

2.四大攻坚战役。

(1)安全与健康“防伤害”攻坚战役。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防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加资金投入,修复“带病”设施,强化各项防护措施,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2)安全与健康“防事故”攻坚战役。在对各类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整治的同时,对当前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中面临的突出风险,开展安全质量技术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好各类灾害预警、防治、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问题,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加强动态控制。强化岗位安全质量培训和新进工人的教育,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开展“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工作,从高端到细节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3)安全与健康“防火墙”攻坚战役。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提高社会单位消除安全与健康隐患的能力。落实政府部门安全健康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四个责任,夯实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事故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构筑安全与健康“防火墙”。

(4)安全与健康“危险源”控制攻坚战役。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大力推进科技与管理创新,加强安全健康生产教育与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安全和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摸清辖区生产经营性作坊式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整治无证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使用淘汰落后工艺、生产方式简陋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公众参与。

联络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及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有效地落实安全目标。通过专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大对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防控事故、减少伤害的能力,并利用宣传栏、广播、宣传册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伤害、日常生活中的伤害甚至暴力及自杀等各种伤害和事故。

(四)自查验收和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

1.2016年8月,由试点乡镇向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申请评定,由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对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对试点乡镇进行自查评定,再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不足之处。

2.2016年9月,根据试点乡镇创建情况,由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向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对试点乡镇创建情况进行评定的申请,由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我县试点乡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定,并提出指导意见,试点乡镇对照指导意见再进行补充完善。

3.2016年10月,由试点乡镇向安全社区建设成都支持中心递交评定申请,等待成都支持中心验收。

(五)持续改进阶段(2016年10月以后)。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完善薄弱环节。对照省级安全社区标准持续有效地深化安全促进工作,为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奠定良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是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有利于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利于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培育重视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重要促进作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措施,大力推动。相关乡镇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建设安全社区与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起群防群治的组织机构体系,将安全生产、防火防灾、防止意外伤害、防止交通事故、安全用气用电、防范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疾病、保证居民卫生健康安全等方面内容统一安排到安全社区创建之中。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统一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联动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着力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入手,制订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完成总体和阶段目标任务,并整合各类资源,做到标本兼治,实施综合管理。

(四)求真务实,注重总结。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求真务实,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社区开展试点工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的实际效果来评价、检验试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创新安全社区建设的方式方法,及时研究、总结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出现的问题,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推广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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