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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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共3篇)

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共3篇)

第1篇

2016年市监察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继续保持办案惩腐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广大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文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和行政监察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统领指导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服务好发展大局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作风效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加强明查暗访,改进投诉受理,办好热线节目,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庸懒散”等问题;要精心组织作风评议、群众评科长、企业评服务等活动,改进评议方式,扩大民调范围,并注意搞好与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配套和衔接,不断提高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继续抓好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问题的解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对民生工程以及其他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五)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防控机制。继续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落实,围绕贯彻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全面督查和重点抽查,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巩固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七)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保持办案力度不减。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等。加强对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特别是对重大典型案件的研究和剖析,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第2篇

一、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部署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突出主题、贯穿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政策导向,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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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目标,切实落实“菜篮子”负责制,畅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及时规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乱收费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水利等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认真解决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督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贯彻实施情况,严把规划、设计、施工、装修、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和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动建立有效运营监管机制。

(五)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十二五”节能减排新增指标的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严格目标责任和管理;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对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六)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继续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坚决纠正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重的地方,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严格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政策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项目供地和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

(七)加强对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加强对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创新。

(八)加强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贯彻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基础设施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等情况,载体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以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示范区建设。

(九)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

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认真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深挖细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厉查处为企业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瞒报谎报事故查处力度。

二、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廉政监察,促进廉洁从政

(十)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保持广大公务员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十一)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适时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十二)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

(十三)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等。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坚持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和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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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强效能监察,推动管理创新

(十四)加快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依据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

(十六)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的制度,认真纠正和查办庸懒散问题。

(十七)认真受理办理投诉。加大对投诉受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投诉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作用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四、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十八)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会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阳光拆迁。

(十九)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会同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二十一)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教育等部门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会同卫生等部门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教育惠民资金以及新农合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民生领域投入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二十三)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部门“一把手”效能述职和机关单位作风评议、企业评服务等活动。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五、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势头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推进政风建设

(二十四)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着力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联合审批、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三个平台”建设。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

(二十五)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党政机关及其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的监管,将举办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 (二十六)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十七)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工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管理。

六、以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防腐

(二十八)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全面推行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增强风险意识、找准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腐败的目标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办法,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

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二十九)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各部门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许可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办结件“回头看”工作,强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监管,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三十)深化财税等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稳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大对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十一)推进基层单位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境)外投资行为。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廉政建设,巩固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长效机制。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益类社会组织的管理,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

第3篇

一、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适时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推进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履行相应职责情况、贯彻执行省40条政策和市50条政策措施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以及示范区建设涉及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确保省、市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民生办对33项民生工程开展综合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民生工程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分配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为顺利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三)加强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重点办进一步抓好相关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过程监管,对工程发包、工程量变更、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选择2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监察。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落实,特别是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和核准立项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督办力度。

(五)加强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监察部等3部委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要求,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在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六)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等问题,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八)继续加强对各类考录考试、征兵、招生以及低保群众春节慰问消费券发放等工作

篇二: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

2016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一、实施“效率提升工程”,有效服务和保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1、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八大主题年”活动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推进转型升级、园区建设、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文明创建、和谐稳定等八项工程,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三农”工作、稳定物价水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提升作风建设水平。通过约谈、明查暗访、效能监察等手段,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机关作风建设“十个严禁”》规定,重点抓好“庸懒散”、严控公款消费、“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等专项治理。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继续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建立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

3、提升机关效能水平。修订完善《市行政机关效能监察办法》,进一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例专项评估,充分利用“三合一”网络平台,加强对上网率、上网办件规范率、办结率的督查,并在全市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办事大厅开展“五亮五比五看”活动。系统宣传各单位、各部门“五星级”机关服务品牌,强化对服务举措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出一批机关服务品牌精品。深化“效率”品牌创建工作,开展“服务发展星级单位”考评创建活动。

二、实施“教育倡廉工程”,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1、优化宣教平台。着眼争创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的目标,加大投入、拓展内涵、创新展示方法、丰富演示手段,完成新四军廉洁思想教育馆三期建设。深化手机廉政课堂、反腐倡廉制度信息化系统等宣教平台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载体栏目,创新网上党风廉政宣传、学习测试等活动,不断拓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空间。

2、完善教育体系。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廉洁从政教育,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培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格局,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讲师团的作用,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开展菜单式宣讲,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创建廉政文化。以创建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基地为目标,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构筑覆盖全市的“互廉网”。注重加强对条件成熟的市级机关部门、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培育和引导,精心打造“廉政”文化品牌。注重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努力推动廉政文化繁荣发展。

三、实施“基层勤廉工程”,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履行维护党纪重要职责。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保持党的纯洁性,纪检监察机关重任在肩。必须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严明党纪,端正党风,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加强对党【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维护党的纯洁性。

2、构建城乡基层惩防体系。根据市《关于构建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协调指导,推进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村级廉政建设“五巡制”工作,通过落实巡讲、巡展、巡查、巡谈、巡访等措施,推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有机整合现有的“双评制”管理、制度执行评价和党内民主监督等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全面开展村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3、健全重大事项监管体系。继续做好对全市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把党务公开工作向非公企业党组织延伸。督促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村监委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明确市、镇、村三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努力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实施“有效预防工程”,扎实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各项工作

1、完善提升有形市场预防腐败工作。贯彻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经验交流会精神,重点围绕教育、制度、监督、风险点排查和项目后评价等方面查找不足,研究出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设立预防腐败室试行办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实施细则》等文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新一批预防腐败室的设立工作,将更多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纳入预防腐败工作范畴。对已设立的预防腐败室,分16个单项指标进行绩效考核,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执行到位。

2、有序推开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按照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地方实际,重点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整治部分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巩固和拓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防治腐败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机构的预防腐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加强对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筹备挂牌成立市预防腐败局。

3、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长效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扩大网上远程异地评标范围,不断加强招投标市场与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现场“两场联动”,严格标后监管。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五、实施“和谐稳定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信访维稳常抓不懈。畅通信访渠道,信访件办理坚持做到办理前用“三书”规范,办理中用“五卡”监督,办理后严把“三关”。巩固村级信访调处、镇区办理、基层信访“五卡”监督等三个平台,积极探索“五卡”监督与信访谈话、信访情况通报等信访监督方式互相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提升信访工作绩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投诉舆情快速处置。快速处置事关民生的投诉舆情,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民生聚焦”工作品牌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的有机融合,强化政府门户网站、领导电子信箱、网上咨询投诉办理平台等服务功能,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时效和质量。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科学研判,不断提高应对能力,妥善落实稳控措施,营造文明健康客观公正的舆论氛围。

3、纠风治乱抓住重点。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政风行风信息员、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纠风工作联系点、监测点,对公共服务行业在城乡设立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评议活动。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

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六、实施“科学执纪工程”,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1、强化业务保证质量。加快推进办案点建设,打造科技办案平台,力争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加大违纪款物收缴力度,尽量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开展业务培训,锻炼办案队伍,提高办案水平。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案件综合效果评价、一报告两评议、办案人员绩效考评等系列制度,构建具有地方特点的惩治腐败体系,提升惩治腐败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2、惩处教育注重效果。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注重执纪办案综合效果。正确处理打击极少数与保护教育大多数的关系,综合运用立案调查、审核处理等纪律手段及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免去职务等组织处理方法,达到办案最佳效果。深入实施“和谐审理、阳光处分”制度,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对象给予真情帮教,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理滞后”现象。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3、锤炼队伍树立形象。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展示新形象,提升“精气神”。同时要做弘扬良好作风的表率,带头树立和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三: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定落实细则,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重点检查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等情况。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加强对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生态滨州建设、“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进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查审罚分离、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和结果查询等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切实做好与上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审批中心对历次行政审批改革精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绩效评估等做法。

二、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五)坚决纠正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提高“行风热线”上线水平;以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整合政风行风热线资源,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逐步推进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综合应用,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加强联动监管。选择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

(八)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法规制度、行业自律规范和内控机制,着力解决市场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

三、推进效能监察,强化行政问责

(九)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建立市、县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受理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自办案件力度。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做好效能投诉分析,推动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十)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厉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推进绩效管理监察,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监察机关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探索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制度。

(十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滨州市行政问责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二)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严肃查处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督办程序,加大现场督办力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决定及处理意见备案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推动源头治理。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深挖细查突发环境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四、坚持惩防结合,推进廉洁从政

(十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的问题,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问题等;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关乎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审核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政纪处分审批程序,强化处分决定执行责任追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

(十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权力和关键部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确权标准化、用权公开化、运行信息化。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控保障民生、金融运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的廉政风险。抓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我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着重公开关系全局、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制度规定。探索开展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重点推进医院、学校、金融、电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六)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将与企业、社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制度建设,积极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绩效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和网上电子监察。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重点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积极探索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规范管理体制,统一业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深化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工作。

(十八)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领域、提升功能,深入推进科技防腐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把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保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防腐电子监察数据标准,健全完善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九)大力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深化推进“123农廉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廉政建设。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工作,着力解决学术诚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政府机关健全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配套规定,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依法监察,切实做到依法监督、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秉公执纪、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编辑:新新)

篇四: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教育局依法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和局机关迎接行政综合监察作,根据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育局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

1、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全省教育系统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动员部署暨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责任股室:办公室)。

2、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教育系统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责任股室:办公室)。

3、梳理群众反映局机关依法行政方面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实践教育办)。

(二)系统自查(6月下旬)

1、各股室依据职能开展自查(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股室配合)。

2、组织对各股室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监察室、督导室)。

(三)机关自查自纠阶段(7月初-8月上旬)

1、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科室配合)。

2、2016年以来依法行政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股室配合,见附件2)。

3、2016年以来各类教育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责任股室:计财股)。

4、2016年以来招生政策的公开和执行(责任股室:招生办,中教股、初教股配合)。

5、2016年以来各类学校评估、验收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股室配合,见附件2)。

以上各类自查情况材料,请各股室于7月底前报办公室。

(四)迎接监察阶段(8月中下旬)

1、汇总接受监察汇报材料(责任股室:办公室)。

2、接受监察汇报会相关安排(责任股室:办公室)。

(五)配合进驻检查和延伸检查阶段(9-10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科室配合)。

(六)整改落实阶段(11-12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市监察局的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办公室,有关科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作为检验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践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股室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交流,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自查。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局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依法依规、全面科学、实事求是,认真总结依法行政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加以改进,防止形式化、走过场。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在自查中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充实巩固提高,加强理论学习和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此次监察,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模式,加强监督制约,确保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保障行政行为的廉洁性,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篇五: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与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纠正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积极预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达到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实现零投诉,争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三)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冶金有色、轻工、职业健康等直接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要求的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采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集中执法等方式,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工作量

(一)执法人员安排:按照2016年我局工作安排,由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执法人数为9人。

(二)执法时间安排:2016年法定工作日为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我局全年安排执法检查、复查、案件处理、文书送达、案卷整理、执法统计及配合省市执法检查工作日共175天,会议、学习、培训、事故核查和调查处理和年终考核等机关工作时间75天。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人数×执法工作日=9人×175天=1575(人·天)。

三、执法对象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赤政知〔2016〕2号)要求和我局内设机构职责,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负责生产运行企业的执法监察工作,各监管股室每月向执法监察大队提供生产运行企业名单和停产停工企业复产复工情况。

经各监管股室最终确认,将我局直接监管的全县范围内现阶段生产运行的16家矿山企业、17座尾矿库、27家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16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1家冶金企业和2家建材企业共79家企业(系统)作为计划内的执法对象。

各监管股室每月提供的复产复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作为计划外的执法对象。

四、组织形式

(一)日常执法:对全部计划内和计划外的执法对象,结合监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执法,对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劳动力密集型等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

(二)专项执法:对全县范围内高危企业开展尾矿库安全、井下非煤矿山安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

(三)集中执法:在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和“两节”等重要时期组织开展5次集中执法行动,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联合执法:按照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参加省、市、县安全生产纵向协同执法和县政府组织的各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全方位的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本年度执法监察计划报请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审批通过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二)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细化执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功效。

(三)全局将执法监察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列入考核工作重点内容,不定时针对执法情况开展抽查。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或县安委会重新审核批准。

篇六: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2016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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