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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
大家好,今天和大家交流的话题是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刚刚闭幕的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讲义中以下简称《决定》,共一万六千多字。《决定》中阐述了七个大问题,其中第三个大问题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那么,里面有六个问题,从行政决策到行政权力的监督和执法规范行为,此问题中的第(六)点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定》这样的安排体系,共七个大问题中的第三个大问题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第四个大问题,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执行力、公信力之前,说明依法行政在国家依法治国中的整体地位比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法检系统公正司法,独立的行使检察权、审判权,它更加重要;因为政府地方就有475万多公务员,那么有5级上至北京的中央国务院,下至乡镇
政府的员,五级跟人民群众接触最为密切,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对于法检来说,我们不是生活的要素,不是每天都要跟法院、检察院打交道,也就是说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占的地位比公正司法,比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它作为建设依法治国的更重要的突破口,更重要的内容;排在公正司法前面,从人员方面来说,刚才我们提到了法院、检察院,一个28万,一个25万,有法官、检察官衔级的在编公务员才20多万,那么政府将近500万,所以它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从法制国家、法制道路、法制体系,总目标,六大任务,到法律体系的静态立法和保障宪法的实施之后;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就是政府的依法问题;所以大家看依法治国的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当然在2004年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初步建成法治政府是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这个指标和任务应该说是没有达成的;所以,现在的标题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这是依法行政所占的地位。
怎么理解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一个大概念。
“政务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上位概念,还包括立法、司法事务的公开,甚至包括履行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水、电、气、车)的信息公开。所以广义的政务公开,国有企业还包括村务公开、场务公开。那么政府信息公开只是政务公开其中的一个分支,一个下位概念;所以说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语境下的政务公开主要是指政府信息公开。所以在今天的讲义过中会经常直接提到政府信息公开,那当然就是指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今天的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五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政务公开基本原理,包括某些原则。
一、政务公开基本原理
(一)政务公开概说
其中,第一个小问题做一些基本概念的描述、含义、定义层次的,首先阐述二个基本概念。
第一是“政府信息”的概念。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对于政府信息的理解我们应把握以下三个要点:第一,不能把信息等同于文件,政府的文件都是以纸张为载体的;第二,政府信息与存储形式无关,只要信息能以有效可读的方式存储即可:如纸张或者电子载体等等均可;第三,与信息的来源和价值无关。
第二是“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的概念。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申请人(公民、组织)公开政府文件、档案材料和其他政府信息的制度。
所以,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指的就是政府公开政府信息,在这个语境下是不包括《决定》里七个大问题的第四个大问题,就是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不含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和狱务公开,那么我们把警察作为司法来看待也不是不可以,然后监狱事物的公开,这四个公开通常是认为司法的公开,但是警务的公开,我们认为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因为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有一个特殊性就是两栖性。他的一栖最主要的职能是政府的行政事务的管理,比如说他的特行,特别是日常的消防、交通、户籍、治安管理中,它是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职能;但是公安局的另外一个职能是刑事侦察,狱审案件,刑事物证技术鉴定,刑事现场,所以公安局的刑警大队干的事,通常不受行政法规则的调整和支配,行政厅也不能受理,所以公安局的刑事侦察职能履行中,包括他的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传唤、刑事逮捕,这些是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不受行政法的调整,那么这部分的公开事务认为,也可以算做司法公开,但是行政职能应该算政府信息公开,
所以公安局他是两栖的,大家注意是两栖,一栖最主要的宏观是行政,那么另外一栖,它的刑事侦察职能是刑事,是司法职能,
“依法行政下的政务公开”包含以下三个要素:【2016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课件】
第一个要素,政府信息公开活动涉及的两个主体:第一个主体为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还有一个主体,叫做参照适应的主体如水、电、气、热、教育、医疗、计生、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也应公开。第二个主体为行政相对人(当事人),立法中表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两部分:一为自然人(公民),一为组织(单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用了单位,在刑法修订中,通常叫法人犯罪,后来也改为单位犯罪了,那么这种组织有可能具备民法上的法人资格,有可能不具备民法上的法人资格,但他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相对人,在生活中纠正一个错误,经常有人用错了,把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五个字只用它的头和尾,简称为法人。
比如我们同学聚会时候说,我现在是我们单位的法人,这个话是不通的,因为法人不是人,法人是一个民事主体资格,它有四个条件,依法成立、独立的财产、自己的名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四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法人是一个民事主体资格,是一个单位、社会群体,而不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如果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行政负责一把手,在公司法登记中,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也可以是执行董事,他预留在工商局的印件、签字,那么法人大家千万不要用错了,千万不要在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的意义上使用,那就用错了。在行政法上不用法人的话,在起草行政诉讼法时候,用“公民、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后来人大常委会委员要求加上法人,那么加上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它也可以成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成为行政诉讼原告,所以又加了一个“或者其他组织”,所以行政相对人在我们六大行政立法中都叫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十个字来取代。当然相对人,原则上存在于学理上,不应该写在立法上,但是大家都知道,14年11月1号,闭会的十二届十一次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在它的第二十五条里面,写进去了“相对人”写到了法条中,他就从一个,法学概念变成了法律概念,从我们一直在高层次的象牙塔里面法学研究中,下到了我们世俗的立法社会中,所以行政相对人,具体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这个相对人就是申请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这是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这是一个法学方法论,首先要谈主体。
第二个要素,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要通过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信息公开。
第三个要素,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的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向特定的申请人即公民、组织公开)两种。【2016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课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标题下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指的是行政法制度下的政府信息公开,但广义上的政务公开应包括“阳光司法机制”下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以及行使公共职能的组织相关事务的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公开的范围、要求、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救济等内容。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具体行政行为有权提起复议,提起诉讼。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之一。如果行政机关该公开的没有公开,他的行政活动在程序上,就不具有,或者是缺乏正当性,所以后面会谈到“正当程序的理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由下列三个层次的文件或法
律文件来构建,确立。第一个层次是2008年5月1日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07年1月通过、4月5日公布,共5章38条;第二个层次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即“两办”联合发布的文件,如中办发〔2011〕22号---《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第三个层次就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国办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机构,条例里面规定主管机构是办公厅(室),一个小常识,正部级单位可以叫办公厅,副部级以下的单位只能叫办公室,他的办公机构不能够叫办公厅,或者是法制办是主管,所以办公厅,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发布了诸多的文件,如2013年7月1日国办第73号文《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这样三个层次的文件所确立,当然还有若干的部委,就部委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实施的规定,这些叫部门规章的层次组成,至于第二个和第三个层次,我们认为是中国特色的文件,准法律文件,第一个是行政法规,锁着这三个层次,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六大行政基本法,也就是三大行为法的行政处罚法,这个96年3月17号就通过了;行政许可法03年8月27号通过,04年7月1号实施;行政强制法11年6月30号通过,12年1月1号实施,行政强制法规范两个行为,一个行政强制措施,一个行政强制实行,这是三大行为法。后面的三大责任救济监督的法律是行政复议,99年4月29号,行政诉讼是14年11月1号通过修订,15年5月1号实施;第三大责任法就是国家赔偿法,10年4月29号,做一次修订,10年12月1号实施,国家赔偿法的下位概念是行政赔偿,所以在六大行政基本法之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第七大行政法律制度,现在非常热非常重要的制度。
定性和定位
下面讲解政务公开的定性和定位。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是20世纪中叶以后迅速发展和推广的一项行政法基本原则,表现为“政府公开”、“行政公开”、“情报自由”、“阳光下的政府”、“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等。不少国家陆续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行政程序法》、《政府会议公开法》、《政府规章公布法》、《情报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其具体要求包括:①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②行政执法行为公开;③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④行政信息、情报公开,相对人老百姓要推得开,看得透,这是应该的玻璃窗和玻璃门,是阳光下的,而非月光下的、朦胧的、黑箱操作的,目前这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公开透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目标,公开是沟通信任的基础,通过沟通信任来建立互信机制则是民主政治的前提。
(二)历史沿革
政府信息公开的渊源,我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它是一个舶来物,不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五千年来的封建制度的产物,封建制度一定是神秘的月光的朦胧的,是不想把它晒在公众的面前。所以这个舶来物在移植到中国的时候,有没有排斥反应?它是不是适宜的?所以在中国应该是不太习惯公开的,刚才讲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生效、通过,公布到生效跨越了1年半的时间,就能说明这个问题。 世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沿革
首先在世界范围内回顾下政府公开的历史发展。从世界范围上来说,政府信息公开源自1766年瑞典《出版自由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从宪法层面确认公民出版自由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该法律要求政府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 20世纪中叶以后迅速发展和推广的一项行政法基本原则,表现为“政府公开”、“行政公开”、“情报自由”、“阳光下的政府”、“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等。
美国1966年颁布《信息自由法》;法国1978年通过《自由获得行政文件法》;加拿大1982年颁布的《信息获取法》;澳大利亚1982年制定《赋予国民了解联邦政府及其机构的公文文件的权利的法律》;荷兰1991年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1999年日本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法》,1996年韩国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2005年德国通过《信息自由法》;2005年英国的《信息自由法》生效,等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应该是玻璃窗玻璃门,相对人在外面推得开、看得见全过程,政府应该在阳光下运行,而非黑箱的、月光的、朦胧的,这是公开的前提基础,民主政治的前提。【2016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课件】
我国的政务公开的沿革
以上是世界范围内的政府公开的发展历史,下面讲述我们国家的政务公开的沿革。从1988年河北省藁城首创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开始,政务公开由试点到推广、由乡镇到县(市)、市(地)、由部分公开到全面公开,已经历26年的探索。
1998年和2000年,中办、国办先后联合发出《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国乡镇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中办、国办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4月5日公布,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认为他的通过到生效跨越了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但是它生效之后的12天做的非常到位,中国政府在应对汶川地震,08年5月12号,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姿态,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首肯,每天四川省政府至少召开两个记者招待会,民政部抗震救灾总指挥,一天至少一个记者招待会,在电视滚屏下面不断公布遇难、死亡的数字,受伤的、移出四川治疗和失踪的信息,不断地在滚屏翻动。
2011年8月2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2013年7月1日国办第73号文《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在此期间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诸多的成绩,但是也不能否认现阶段存在着以下面四个方面的问题。①重形式、轻内容现象;②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③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④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总之,存在着“不愿公开、不肯公开、不敢公开”以及“少公开、粗公开、假公开”的现象。这主要是有历史传统的原因作祟。
因为中国传统的封建不是讲究公开的,是讲究神秘的,讲究黑箱暗箱的,另外古代的社会一些媒体和资讯的发达程度也不如现在,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从眼球事件的频频发生,看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差距和距离,所以这是现实的问题,比如:中央部门公开三公消费,国务院公开98个部门的三公消费,记者都在监督着情况,比如农业部的公务用车,或者是接待1个多亿,那么记者们就写东西在感叹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招待费数字除以365天,一天超过180多万,这个数字当然不是国家税务总局一家的,是全国的3400多家国税局的数字。比如: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今年又有爆料,她设赌局,温州7月23号动车相撞事件事故,故宫的瓷器损害的事件和事故,邵阳的翻船事故,以及我们看到的表叔、房叔、房婶、一些公务员在北京拥有那么多套的住房,包括艳照门雷政富、包括网上不雅视频、包二奶,有些局长开着公车去看望怀孕的情妇等等,这些事情就要坦诚的公开不要捂着盖着,包括沧县环保局局长,说水是红色的吗?他说红小豆汤水也是红色的,那是化工厂的排污水;上访妈妈上访被劳教案;上海四个法官高院集体招嫖案;薄熙来的公审案;一年多以来,从周大老虎到徐才厚,四个副国级以上和50多个副部级以上官员,反腐的一些新闻和舆论报道热点事件中,这些事件中看到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和批评不绝于耳,有时事后公开的政府部门,被动的解释,往往是越描越黑,不能让老百姓满意,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现在进入了全民、公民记者时代,微博、博客和微信的新媒体形式的出现,使得公众的眼球事件,一个小时传遍全国,所以面对这样的形式下,我们公众日益高涨的期待诉求相比,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应该说存在这不小的差距.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2016年上半年,我处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个主题,结合房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第一季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现将我单位2016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各部门具体业务,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保证了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主体资格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履行个人业绩档案制度,上半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行政案件。
(三)加强法制工作。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处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处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责任状内容,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的运行。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取款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强化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上半年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干部队伍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方案和培训计划。上半年完成执法人员业务学习8次,主要学习涉及房管业务法律法规,分别是:《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市公房管理实施细则》、《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关于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熟练掌握正确应用。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为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制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各项业务程序办理规定,增加了办事透明度,促使执法内容目标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在日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房管科、产权科、租赁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能够主动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实在在地以服务者的身份进行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切实做到了规范服务,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特别是工作在基层房管所的执法人员,为促进国有房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房屋结构不受损害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社会和广大居民的好评。
2016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保障依法决策,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增强我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定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例会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各乡镇、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制度,干部集中学习年度不少于四次,做到了学习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履行职责,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2016年,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递交了《大名县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了县政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履行了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及上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告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科学评价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施意见》,决定于今年12月份对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核。今年的考核将对所有乡镇、县直部门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还将同时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
四是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围绕构建和谐新大名,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青少年提升法律知识,在大名府路、人民广场和乡村集市开展了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八进”活动200多场次,编印了10000本《常用法律法规108问》。在3.15等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采取上街咨询、下乡解答疑问、举办法制文艺演出62场次、开播《举案说法》普法节目30期、编发法制短信2万余条。围绕重点项目、土地综合整治等全县中心工作出动法制宣传车1000余台次,不间断播放相关法律法规3万余小时,电视广播循环播放土地整治法律政策2000余小时,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10万张,法制宣传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冲锋号、排头兵,为推进我县翻身崛起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大厅载体功能。行政服务大厅内设50个办事窗口,集中了工商、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民政、人事等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可为投资者办理生产性、经营性、社会公益性等项目所需的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证照和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截至目前行政服务大厅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360余项、行政服务事项20000余件次,限时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六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县积极主动作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再造审批流程,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50项削减合并到87项,削减率达4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97项削减到67项,削减率达30%。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平均减少2.6处,压减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通过清事项、减流程、压时限,使全县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提速”。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明确要求,在研究审议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得作出决策。并制定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7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积极探索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为加强对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县政府探索建立了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规定,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这些优惠政策是否适应现实的需要,有待于进一步评价。为此,县政府要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进行专项评估,并及时向县领导提出决策建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为保证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凡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能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二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名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2016】93号),对2016年清理后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正在对清理出的40件规定进行逐件审核,待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布;三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我们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我办共审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各类拟印发文稿312件,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备案5件,提出审核意见39条,从源头上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2016年度法制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我县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梳理,并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与省、市处罚标准对接。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现场巡查监督,先后4次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到交通治超站、交警中队、物价检查所、工商所等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重点执法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当场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对我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市法制办要求今年6月份,我县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自2016年以来我县的办证人员总数为1824人,因退休、转岗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为606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218人,清理结果已上报市法制办。四是督促行政执法案卷整改,根据省、市要求,针对卫生、水利、物价等部门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指导督促存在问题单位开展全面清查整改,并向省、市反馈了整改结果。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精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统计情况的通知》,并搭建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密切合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平台。
(五)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壮大信息公开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才支持。为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确定一到两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20个乡镇、69个县直部门均配备了信息主管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做到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壮大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二是加强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培训。今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了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聚合,8月份我县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工程师讲解新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功能,对信息员上传政府网站信息格式作出了统一要求,明确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全面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我县依托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狠抓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促服务、促实效、促规范的原则,尽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目前,我县通过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85条。四是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在总结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大名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公布。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大名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主动调解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800个,至此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以各级各单位调解委员会为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调解组织业已建成。围绕“早预防、早处置、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只有让基层干部能够掌握了一定的基本法律常识,依法解决问题,才能减少矛盾隐患。为此,我县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组织12名法律工作者,编印了1万本《人民调解培训教材》,结合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全县近万名人民调解员和新当选基层干部分批进行了培训,让基层干部带着“法律武器”、“政策红线”来处理解决问题。按照“调解优先、普法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县司法部门要求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向当事人讲清、讲透案件所涉法律政策,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能够调解的不诉讼,避免激化矛盾,1-10份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所办理的近千起案件无一件激化,真正实现了“调解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的目标锁定到户、落实到人,我县1-10份共安排定期矛盾纠纷大排查10期,各乡镇由司法所牵头,包村干部结合村治安员、人民调解员具体落实所包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均已现场化解,疑难纠纷上报乡镇主管领导,由乡镇安排专人包案限期化解。1-10份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基本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解决在萌芽的目标,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利地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县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2016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受理5件,全部前置调解结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行政复议专项经费能够得到落实,县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依法列入行政经费,2016年我县行政复议经费已经落实到位。
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16年县政府积极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对全县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积极探索基层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扎实工作,已在全县形成畅通、便捷、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果,巩固并维护了全县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稳定局面。今年,我县共接待受理群众到县信访事项531件次,其中来人单访441户次669人次,集体访90批次892人次;对所有群众信访案件,按照“真接待、真负责、真解决”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了办理。全县90%以上的个体访都在县内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未发生一起被记帐越级集体访,越级单访全市最少,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积极发挥法律参谋、顾问职能
不断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他们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中的作用,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办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让他们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共办理政府及部门涉法事务11件,其中县政府领导交办5件、政府部门6件,涉及城管局、卫生局、国土局等4个单位;审查合同协议4件、其它法律事务5件。
二、存在问题
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薄弱,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总体水平还不够高,个别部门法定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较低,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缺报、漏报现象,备案审查机制还需加强;有些部门在法制机构建设、人员到位、职能履行等方面需引起进一步的重视。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着力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我县的发展环境,完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决定》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二是规范、强化程序建设和程序意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县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许可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手续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重点做好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和创新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六)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三要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自身建设。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县政府在重大涉法事件上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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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护农水平。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具体任务是:
一、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等职能。重视和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事务,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农业农村经济事务实施管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随着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管理。
2、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运用县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应当听证事项的范围和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前需经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农业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规范行政许可办理行为,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等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和案卷评查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减少审批环节。
4、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5、完善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程序。
6、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调解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注重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解决纠纷,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规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县法制办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一定时间后,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厅关于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强化农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延伸拓展农业执法领域,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开展农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农业系统自由裁量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增强标准的规范性与操作性。做好新颁布农业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开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3、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收集整理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典型案件的评析,加强行政许可办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4、做好农业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证件发放,做好执法证件审验、清理、换证,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切实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充分运用普法“宣传月”、送法律、送政策等方式,结合农事、农节、农情,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业普法宣传活动。
2、做好干部职工学法工作。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学法的重点是《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完善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干部学法活动,使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
3、做好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工作。以各专业线为主抓好这项工作。执法大队要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种子站要加强《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植保检疫站要加强《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土壤肥料管理站要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做好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科技下乡活动送法下乡进村入户。
5、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情况的宣传与交流。认真总结、挖掘农业执法普法等工作的经验及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交流,扩大农业法制工作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站的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能力;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本股站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爱岗敬业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和执法队伍,切实增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力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法制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农业执法专业技能。法制、执法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第2篇一、指导思想
农业执法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保障农业快速稳定发展为中心,以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为重点。狠抓农业执法,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促进各项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强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杜绝损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促使农业法制工作登上新台阶。
三、检查的重点
(一)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各股室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业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是否建立了法制工作制度;农资监管、行政许可等各项执法、审批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二)农业执法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春、夏、秋三次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1)春季行动从2016年2月25日开始,5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25日,积极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检查、纠正和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开展经营门市的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玉米种子、蔬菜种子、肥料、农药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标签标示是否真实规范,农资台帐是否记录真实完整。于3月25日做好自查情况书面报告。
第二阶段,抽查和督查阶段,3月26日-4月25日执法人员对重点地域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抽查和督查。种子:全面排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高度农药的行为,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4月26日-5月25日总结阶段。
(1)对春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夏季重点整治行动从5月26日开始,8月5日结束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主要对蔬菜种子、肥料、农药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农药、肥料。
(3)秋季农资全面打假行动自8月15日开始,至十二月底结束。打假行动主要对肥料、农药市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区域为乡村门市和与邻县接壤乡村。
(三)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将注重从源头上做工作,前移安全关口。加大对生产环节的执法检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农产品开展自检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打击违法,及时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的关口。
(四)抓好耕地质量管理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规范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工作,落实地力综合培育肥改良措施;加强耕地质量监管,明确耕地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建立健全土肥管理机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耕地地力和环境状况监测,建立发布制度,提高公众监督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植物检疫工作
严把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关,对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擅自调运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植物检疫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五)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
检查各股室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以及各股室“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及开展情况。
(六)案卷评查活动情况。抽查本年度农业执法案件卷宗。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农业法制工作要以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为核心,把各项执法职责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执法制度建设,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加强层级监督。认真做好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和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做到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和主管领导的审批程序。特别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是伪劣农资案件达到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要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违法和不规范行为,要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作为工作常态持续开展,切实履行事后监督职责。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业执法
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既要重视生产服务,也要重视行政执法;既要重视事前审批,也要重视事后监管;既要重视检测检验,也要重视案件查处,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和落实。今年,我局农业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三个方面的执法:一是开展农资打假,这是农业执法的中心工作,也是重点工作。要按照农业部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农资打假工作的整体部署,抓住春耕生产的关键季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销售企业监管,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的同时,狠抓源头治理,加强产地的环境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严查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把好生产关,从源头上做好农场品质量安全工作。三是配合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按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和假冒授权品种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农业执法统计上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全县农业执法动态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进展情况,各股室要认真做好农业执法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建立报送制度,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真实、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及时报送队伍建设、执法动态和法制工作情况。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要根据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农业执法案件统计表》每半年报一次,6月30日前报上半年的汇总表,11月1日前报全年的汇总表。5万元以上大案要案要随时上报备案。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为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服务两个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1、创新方法,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各相关专业部门,在“税法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法定宣传日,组织举办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活动过程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上法制课达到72人次,举办宣传图展60场次,观展人数达到7.2万人次,取得良好成效。2、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的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大型禁毒宣传图片在镇、村、学校巡回展出32场次,观展人数达5万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0 辆次;组织专题法制电视专访8场次;法制之窗栏目播出1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3、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法制宣传。为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局采取切实措施,广泛收集素材,制作宣传海报40份,宣传画册8万本,横幅100条,标语800条,刻录宣传光碟200块。于今年8月份会同县普法办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在饶洋镇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后又接连在北部山区片各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题宣传巡回图片展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二是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1、针对节假日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我局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辖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村居调委会建设,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借助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的契机,先后调整充实乡镇调解成员19名,村居调委会成员达到1496名。调整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不论从文化结构还是年龄结构都有较大改观。由基层股、公律股、律师所形成联动,深入镇、村(居)对各级人民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全县人民调解队伍依法做好化解纠纷能力。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队伍的战斗力。今年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863宗,调处成功1855宗,成功率达到99.57%。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转发到各个基层所,并督促各基层所依据规定认真抓落实,严格执行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县在管矫正人员401名。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落实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三类罪犯”清查清理,尚未发现“三类罪犯”人员。
四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县法援处深入到各镇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向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援助,让他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县法援处会同公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接待来访群众,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使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今年来,县法援处共接待当事人450余人次,接待信访405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公民申请7件,法院指派10件。同时,县法援处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指定辩护工作,不推诿、不拒绝、注重质量,承办率达到100%。
五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服务质量。为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今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569件,其中国内公证281件,涉外公证238件,港澳台公证50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xx县司法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