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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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申请书谨呈
2016被告授权委托书范本

被告授权委托书范本

(2016)北义律 字第 号

甲 方:龙泳,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身份证号 ,

乙 方:北京市义博律师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北里14号

甲方因其与 周佳佳 关于黄牛所有权争议纠纷 一案,现委托乙方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姜瑞律师、靳珂律师 为甲方的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参与案件的和解、调解、诉讼、执行。

二、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三、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履行职责时,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

四、甲方应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

五、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索未付的费用及损失。甲方拖欠的律师费、办案费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六、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七、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商定: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律师费贰仟元;案件终结后甲方另交律师费贰仟元,

甲方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去处理本纠纷同时甲方的任何调解处理方案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在代理期间,案件以非诉讼方式终结的,或以和解、调解、撤诉方式终结的,不影响本条前款关于收费的约定。

八、本案的诉讼费用、公证费用及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代理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案件终结 为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诉讼有风险,乙方及其办案律师对案件结果和诉讼时间不作任何承诺。

十二、本合同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被告授权委托书范本 [篇2]

南京市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 民事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被告代理人。

代理权限包括: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辨认、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相关一切事宜。委托期限延续至该案有效诉讼终止。

委托人: 受托人: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3月10日

被告授权委托书范本 [篇3]

委托人名称:×省×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张局长 职务:局长

受托人: 性别: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 律师事务所

住址:北京工商大学4933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00248

受托人: 性别: 职务:律师

工作单位: 律师事务所

住址:北京工商大学4933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00248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作为我单位与 纠纷一案的 特别授权 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出反诉、上诉,代为和解,代签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本案中的法律文书、诉讼文书,请以以下第 1 种方式向我方送达:

1 、按上述委托人联系地址送达,由该委托人代收;

2 、直接送达我方。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被告授权委托书范本 [篇4]

委 托 人:江西敏发毛纺厂

住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11号

受 托 人:林楠

工作单位:南方律师事务所 职 务:律师

电话: 15083504561

上列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本单位与 江西宏远服装厂 因 合同违约 纠纷一案中,担任我方 诉讼代理

人 。

受托人 林楠 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提起诉讼、代为出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与调解、代为签署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江西敏发毛纺厂

2016年5月6日

篇二:申请书谨呈
2015申诉书范文

第1篇:劳动争议申诉书

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xx,办事处主任

被申诉人:xx,女,19xx年7月15日出生,原xx县电机厂职工,现住xx县xx办事处xx村xx号。

关于被申诉人xx诉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一案,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服(2015)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现提出申诉意见如下:

一、请求事项:

1、依法驳回对原告xx的再申申请的诉讼请求。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2015)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2015)驻民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2015)驻民终字324号《民事裁定书》,即原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护。由于xx省高级法院(2015)xx法民初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和省高院关于xx劳动争议一案的指导函,xx县人民法院2015年2月1日又作出了(2015)西民初字第10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xx办事处按照国家规定为“原告xx申报补办退休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和“补发xx自达到退休年龄时(XX年8月)至办理退休手续期间的退休工资”,这些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务必会引起强大的社会反响,影响和谐稳定的政治大局。我们认为xx省高院的裁定有悖于事实和法律,并且不了解基层的情况,作出了偏袒于一方的指导意见;另一点,省高院的误区是认为政府工作好作,个体户难缠,才把问题压给了我们基层政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社会效果。处理任何问题,都应依法和依据事实,不能抛开历史和现实。xx的退休和保险问题至所以形成诉讼,一是她与xx政府不构成劳动关系;二是因为2015年以前的政策不允许;三是她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过去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无法给她办理。而与原xx镇政府,现xx街道办事处没有任何责任,

(一)xx县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人民政府)与原告xx不构成劳动关系。

首先,xx是电机厂职工,不论是人事关系或是工资关系均在电机厂,并非是在原xx县xx镇。同时,电机厂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xx县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政府)是一个行政机关,是一个独立的机关法人,人、财、物都是由政府管理,特别是人员编制,都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规定而制定的。不能多一人,也不能少一人,而xx根本就不在镇政府的人员编制内,不属镇政府编制的人员,怎能让镇政府给她办理或补办申报退休手续,并给她补发退休工资和补贴。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其人员定编定岗,她一不在岗,二不在编,三未与镇政府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政府不能为她办理退休手续和补发工资。办理退休待遇的前置条件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而xx没有与政府构成劳动关系,政府就无法为她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补发工资。

(二)原xx镇人民政府对被申诉人xx已经承担过相应的民事责任,不等于与其就构成了劳动关系。因此不承担xx的诉讼请求。

XX年西劳裁5号《裁决书》、(XX)西民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驻民终字第259号《判决书》判决原xx镇政府赔偿xx各项费用共计53067.63元,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这完全是从民事赔偿的角度对xx伤残的赔偿,这种赔偿并不能说明原镇政府就与xx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赔偿是说明原镇政府在处理原电缆材料厂的债权债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xx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保险待遇并不承担责任,更不能说承担了厂里的债权债务就应当承担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责任。如这样认为,就是混淆了债权债务和劳动关系以及劳动保险待遇的法律关系。

镇政府为什么当时会承担xx的工伤待遇,实际上镇政府只是承担清算责任,并不是应当承担她的工伤待遇。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注销后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债权人申报债权(这个债权人也包括被申诉人),被申诉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镇政府并不承担职工的劳动保险的责任。更不能将这种责任转嫁到镇政府身上,应当区别对待。

实际上(XX)驻民终字第259《民事判决书》是一个错误的判决,xx与xx镇政府没有任何劳动关系,xx镇政府不应该赔偿他的伤残损失,xx与xx县电机厂构成有劳动关系,xx县电机厂是一个独立企业法人,xx县电机厂应该承担xx的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和为xx办理退休、保险等一切责任。

(三)xx的劳动关系原来在电机厂,后为了照顾其工伤,调往到电缆材料厂任会计职务,后又被安排回电机厂,她的劳动关系始终就在电机厂,应由原企业为她办理退休手续。

【申请书谨呈】

依据劳部发(1997)285号《劳动部对<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确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关于被注销的企业电缆材料厂发生劳动争议,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人民政府)是不能被列为劳动争议被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的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其主管机关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4号)中规定,“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歇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视为歇业后,其债务问题应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企业开办的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实际上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以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政府)与xx不构成劳动关系,xx镇政府,现在的xx办事处无法为xx办理退休保险等有关手续,更不承担xx退休、参保等各项责任。

(四)依据法律规定,xx街道办事处不能为xx办理退休手续,更不能为其申办报参保手续和补缴养老保险金等,xx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xx提出工伤和退休是两码事,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同样认为工伤赔偿和退休是两码事,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XX年7月,xx被xx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在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按规定应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的工资至退休年龄,到退休年龄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在处理此项劳动争议时,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用了《办法》第二十七条“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伤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和《办法》第五十八条和xx劳险(1997)2号第三条第五款第一项之规定,按12年6个月一次性计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标准裁决后,并得到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xx于XX年8月1日自愿从xx镇领取了53067.00元的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和假肢安装费,并终止了工保险关系。

在xx办理退休及保险的问题上,xx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就是一味地追查xx镇的责任,而不是积极地按劳动人事保障的政策渠道去努力,直到今天,仍然是要求xx镇去为她申报各项手续、补偿费用、补发费用和补贴,甚至她已经核算过,什么时间发多少钱。无论什么情况,你没有办理退休,怎么去核算退休费,补发从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的退休金,补发基本养老保险和调整数额。

(五)西人劳(2015)27号文件,《关于xx办事处原电机厂职工xx、xx等要求加入社保的调查处理报告》已明确提出三点调查处理意见:

1、原电机厂于1998年3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多种原因,XX年4月厂房、土地变卖,根本没有经过法律程度宣布破产,也就不存在按《劳动法》执行破产企业的有关规定。

2、原电机厂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有6名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xx政办〔XX〕89号文XX年10月下发,重点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缴费能力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情况进行普查,督促单位为符合条件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原参保单位漏报人员要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原电机厂属于乡镇倒闭企业,不在普查范围之内,不属于xx政办〔XX〕89号文件执行范围。

3、根据xx政〔XX〕29号文件“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险待遇;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建议有参保愿望的集体企业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xx在xx县电缆材料厂XX年注销抵债后,间隔时间多年,不积极到劳动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而是一味去追查xx办事处的责任。因此,耽误了她办退休手续的时间,再一点,xx因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过去有关文件未出台,依据国发(XX)8号、xx政(XX)50号等文件规定,无法办理各项保险关系,目前,省、市有了新的文件规定,她的问题,应由社会劳动部门按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办理。

综上所述,xx街道办事处与xx不构成劳动关系,更不能为xx去申报退休手续,补发退休费和补贴,更无法为xx申报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不承担申报参保手续并清偿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更不存在基本医疗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等问题,因此,xx街道办事处不承担xx申请再申诉讼请求的各项责任。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2015)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维护(2015)驻民三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xx的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诉人承担,以维护我办事处的权益不受侵犯和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xx省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行政再审申诉书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__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第3篇:行政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罗**,男,**岁,**族,**县人,医务工作者,住**县**街**号。

申诉人:陈**,女,**岁,**族,**县人,个体工商户,住址同上,系罗**之妻。

申诉人因不服**县人民法院(**)盐法行诉字第**行政判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绵法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你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诉人诉**县人民政府之不应经租房屋而经租引起产权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起落实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案件。所争执之房屋现为**县**街**号(与申诉人现住房为一个房号)。该房系申诉人罗**之父罗**于19**年购得旧房后改建而成,面积281.76平方米。罗**在该房建成后因劳累过度吐血死亡。19**年,申诉人罗**之母王素容因后夫赵俊臣的成份问题与后夫一起被迫迁往农村居住。其时,申诉人罗**尚且年幼,在城里投靠亲友读书,房屋锁闭。此后,城关镇(现云溪镇)zhèng fǔ 部门,未征得房主同意,擅自开门,先后安排东街伙食团和甜食店等单位使用,直至19**年,城关镇和县房管部门将东街17号纳入私房社会主义改造。19**年经县领导处理,该房全部退还房主,但在19**年申诉人一家又被强行赶出。申诉人全家7口无处栖身,不断申诉,要求退还私房。19**年**县人民政府以(**)**号文件决定

发还其中72.9平方米作为补留住房。申诉人认为,东街17号确系申诉人一家的自住房,在私房改造前确无私人之间的租佃关系,此情况有本案一、二审代理律师的调查材料和知情的东街干部群众证明,县政府认为申诉人在私房改造前曾将该房出租作营业用房确无充分证据,因此,县政府将其纳入私改,实行经租(

申诉人认为,你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理由不能成立。19**年*月*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宗明义,在第1条中就指出了颁布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中也指出:“根据宪法和党的十三大的精神,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法院现行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私房改造问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行政诉讼法当然不可能单独列出,所以该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才单列了第八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根据该条该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这样做,也才能体现行政诉讼法的目的。

你院在(**)绵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书中作为驳回上诉的理由提到的“最高法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想来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年*月**日发布的法(研)发(**)**号文件《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了“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一一应移送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申诉人认为,依据这一规定来确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也是错误的。第一,该《通知》只是提出了私房问题的一些处理方法,并不是对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规定;第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只是一个zhèng fǔ 部门,既无立法权,又无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会同该部下发的文件并不具有司法解释更不具有立法的效力;第三,该《通知》发布于19**年*月**日,《行政诉讼法》生效于19**年*月*日,该《通知》显然不能用来限制或解释《行政诉讼法》。再者,本案是由县人民政府直接作出行政决定的,已经剥夺了当事人提出复议的权利,人民法院又拒绝受理,如何能实现和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由于申诉人的私房被错误私改,申诉人一家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全家7口只有一人有户口,子女入学、就业都无着落,全家仅靠申诉人摆地摊维持生计。为此,恳请贵院能依法撤销原裁定,受理本案,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罗**,陈**

附:

1、原向**县人民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诉状》一份。

2、**县人民法院盐法行诉字第**号裁定书一份。

3、**市中级人民法院(**)绵法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书一份。

第4篇:xx电脑公司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原审原告):XX电脑硬件公司

地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XX网络公司

地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B职务:经理

案由:硬件购销合同纠纷

申诉人对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19XX)X字X号判决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xx电脑公司民事申诉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请求事项:

1、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19XX)X字X号判决;

2、退还货款XX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XX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销原判决,判令XX网络公司返还货款XX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XX万元人民币,以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X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1、原审判决书一份;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硬件购销合同一份。

第5篇: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李x华,男,现年32岁,汉族,籍贯:重庆市人,捕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现服刑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盖米里克监狱四监区。

原一审案号:(1996)深中法刑二初字第xx号

原二审案号:(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

申诉人因抢劫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

申诉人认为:原判存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导致量刑过重,申诉人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

申诉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认定方面: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但判决书未予以认定。

两审《提审笔录》均记载申诉人提出的带深圳东州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李海全(当时冒名李海勇)的立功情节。申诉人当时认识李海全的舅舅,知道他常到舅舅处,就带公安人员到其舅舅处抓他,并告知公安人员李海勇是他弟弟的名字,李海全才是他的真名。但两审判决书对此均未提及,更没有认定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

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17日,法释19988号)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这一量刑斟酌情节若得以认定,对申诉人的量刑是意义重大的。

二、诉讼程序方面: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

申诉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才宣告判决,期间1997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款是否适用于二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法释19977号)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刑事申诉书范文推荐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本案二审虽然没有开庭审理,但依据二审判决书所载:“本院……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律师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申诉人一、二审均没有委托辩护人,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申诉人无法依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协助。据此,二审法院没有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本案中,同案李光华、韩劲松均供述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一审庭审中两人聘请的律师(两辩护人向燕、沈远贵均为四川省万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亦将罪责推到申诉人头上,使申诉人的下列申辩苍白无力:

1、依据二审判决书,李光华“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一审法院查证不属实”。可见李光华为减轻刑罚,不惜诬告他人,自然也会因此诬告别人是主犯;

2、韩劲松因私藏赃物曾被申诉人警告,因而怀恨在心,不排除其诬陷申诉人的可能;

3、申诉人仅参与一次抢劫,且是初犯,很难使人相信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

三、法律适用方面:

1、二审判决适用了《刑法》第十二条,但得出了错误的法律适用结果。

《刑法》第十二条的中心涵义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7年12月31日,法释199712号)第三条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审理1997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果刑法规定的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与修订前刑法相同的,应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二审判决据此得出适用1979年刑法的结论。

虽然《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法定刑与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法定刑一样,但二审判决却忽略了两部刑法关于主犯的定罪处刑标准不同。1979年《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主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因而二审判决在对申诉人的判决理由中称:“虽然只抢劫一次,但其在抢劫中系组织、提议者,应从重判处无期徒刑”。而1997年《刑法》“应当从重处罚”属于法定量刑情节,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规定的34种“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均不包括主犯,只在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因此,二审法院适用1979年刑法是错误的,应适用1997年新刑法。

2、依据1997年《刑法》,二审判决对申诉人的量刑明显畸重。

1、按1997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二审判决书认为申诉人为主犯的前提下,申诉人也仅“数额巨大”这一情节符合“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法定刑量刑情节之第四项之后选择项。

依据一、二审判决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申诉人在一些案犯已作过案之后加入,是初犯,不可能是共同犯罪的组织者,申诉人也未伤害过事主,申诉人实际上也没有分得与“组织、提议者”身份相称的赃款。除去同案韩劲松私藏的价值25000元人民币的劳力士手表一块,申诉人参与的一次共同作案赃款总值只有22259元人民币(47259元-25000元=22259元)。

2、二审判决书对申诉人量刑斟酌情节的表述前后矛盾。判决书前称申诉人“虽然只抢劫一次,但其在抢劫中系组织、提议者,应从重判处无期徒刑”,后又称“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除上诉人程德俊、李光华、韩小文和原审被告人李海全之外,对其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犯抢劫罪可从轻处罚”,但判决书最终判处申诉人无期徒刑,绝不是从轻处罚,而是从重处罚。

综上,申诉人认为(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判决书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方面均有许多错误,导致对申诉人量刑过重,申诉人在此申请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

10年来,申诉人在政府关心教育挽救下,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及他人带来的危害,在服刑改造期间,申诉人能够积极改造,并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在2001年受到减刑鼓励,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7年,2015年又减刑1年6个月。此时申诉人更渴望人民法院给一个合理的量刑,公平的判决,一个自由、新生的机会!刑事申诉书范文推荐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谨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6篇:行政申诉状范例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jú长。

委托代理人:苏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陈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诉。本局于同年___月___日以___工商复(______)第______号《复查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陈对这一决定还是不服,于同年___月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陈的起诉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条件,该院遂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对方不予受理。嗣后,陈仍坚持要起诉,故该院决定予以立案。

___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经审市工商局据以对______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中所引用的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驳回。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了______公司的起诉。

陈______不服,向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原告有起诉权。原审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当。该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裁定书,并决定本案由该院自行审理。

申诉人认为,就本案而论,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有起诉权”的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与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当的。

一、______公司的起诉虽符合《民诉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还必须服从《民诉法(试行)》总则的有关规定。该法第三条第二款(属该法总则)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关健在于法律是否规定对本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根据事实,回答应当是否定的:

1.本局对______公司据以处罚的所有法规、规章都无“不服可以起诉”的规定。

2.甚至违法经营行为发生时(即____年___-___月)或案发时(同年___月),无任何其他与行政处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不履行可以起诉”的规定。

这里需提及一下的是:本局据以处罚的唯一规章是《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是经______市人民政府___府发(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它的法律效力,不仅当时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否定,就是到目前也还是无任何法律、法规否定“规章”的法律效力。恰恰相反,经国务院授权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___年___月___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十八条却肯定了规章的法律效力。即“对个体工商户投机理”。可见当时本局适用《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暂行法)对______公司予以处罚是合法有效的。

二、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引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件》;

从而认定“原告有起诉权”是与法理和有关的立法、司法解释相悖的:

1.法律无溯及(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皆无有溯及力的特别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是____年___月___日起实行。而本案所认定的行为是发生在_____年___-___月间,并未延续到上述《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后,所以该《暂行条例》不能辖及此案。

2.以下司法解释可为佐证: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批复______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第1条述: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论是已经受理尚未终结,还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规定的,则适用原来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申诉人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作出别种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案件应当适用上述规定的精神。

(2)国家物价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行政诉讼等问题的溯及力的解释(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价检字第______号第一条述:《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被处罚单痊和个人不服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的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不具有溯及力。现在查处______年___月___日《条例》发布以前的价格违法案件,应以案发时施行的国务院《物价管理暂行条件》为依据。该(暂行条例》没有作出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的复议决定即最终裁决。因此,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当事人的起诉,依法不应受理。

本案与上述情况十分相似,故本局根据法律和法规,在本局的(复查决定书》末了写明“本复查决定,为最终决定”。申诉人认为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尊重本局依法行使权力的权利。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请贵院撤销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号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此致

______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三:申请书谨呈
2016函范文

第1篇:会议邀请函范文

尊敬的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值此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表示最衷心的祝福!

您的子女九年级的学习生活已三月有余,九年级也是您的子女人生成长中最关键、最重要的时期。您一定非常关心孩子的成绩,关注孩子在校的生活思想状况,渴望能与学校老师沟通,共同探讨孩子的未来。为了使您能更好地指导、教育子女及配合学校做好对您子女关键时期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决定于12月9日(农历十月二十三)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在大礼堂召开九年级学生家长会。我们诚挚邀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取时间光临学校,届时我们将真诚沟通,共同搭建家校联系的平台。家长会上,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让您全面了解子女在校的学业成绩、行为习惯等。

2、与您交流如何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对您的子女中考前期的教育、管理工作。

3、听取您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您的积极参与和宝贵意见,会大大的促进我们学校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您的心愿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期盼您的参与,恭候您的到来。

第2篇:户口接收函

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请示函范文

食品公司关于请拨购买南京牌货车资金的请示

#食品公司:

在党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县经济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家副产品,生猪、家禽不断发展,运输量相应增大,因此我公司的运输力量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司只有一部载重2吨的#牌货车,是#市街道工业产品,质量较差,经常出毛病,早已破烂得无法再修。生猪、鲜肉、饲料等都是请搬运社的架子车和其他单位的汽车代运。每年要付出运费约9000余元,还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加之屠场离门市部约有5华里,职工中老弱病残又多,用架子车拉肉到门市面上部,困难也确实很大。为了贯彻招待搞活经济的总方针,促进大好形势,减轻职工劳动强度,改善经营管理,我公司急需购买货车一辆。现在县商业局分配我司一辆南京牌货车,需用资金15000元,但我们没有这笔固定资产基本折旧金(

第4篇:告知函范文

_____先生:

我方三月十日致贵方函谅悉,故在函中曾强调我方第816号订单交货之重要,务必将货物于四月三十日前运达。

货物虽已运出,但尚未接到贵方寄来的任何资料,除取消本订单外,别无选择。因为我方顾客坚持交货日期,这样做实出无奈,至感遗憾。

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第5篇:活动邀请函

__________单位(领导朋友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或本人)的关心和支持,使公司得以业务蓬勃发展,现公司已迁至_______(某地),诚邀请贵单位(或领导朋友)在(时间地点)参观公司新址,并赴本公司的庆典午宴。

落款:(单位、时间)

一般格式

尊敬的___________:您好!

________单位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地,举办___________活动,特邀您参加,谢谢。

_________单位【申请书谨呈】

__年__月__日

第6篇:商洽函范文

关于选派员工到××大学进修的商洽函

××大学校长:

我公司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拟定选派张××,王××,李××去你大学进修英语和计算机,员工进修费用由公司支付,望你公司能协助。

特此函达,请复。

XXX公司﹙印章﹚

20xx年xx月xx号

篇四:申请书谨呈
2016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尊敬的校友:

您好!【申请书谨呈】

一百年历程光阴流转,一百个春秋薪火相传。2016年10月28日,安徽省亳州市第一中学将迎来百年华诞。届时学校将隆重举行大型庆典活动,为此特呈此函,诚邀您光临!

亳州一中始建于1910年,1959年列入省属重点中学,1999年被命名为省级示范高中,2016年被列为首批省级课改样本校,现为亳州市唯一一所市直中学。近百年来,学校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其中著名的科学家、经济学家、军事家、教育家、艺术家、院士、博士1000多人,在中央部委、各省级主要部门工作的近千人,他们为民族的振兴、祖国的繁荣和人类的进步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使亳州一中享誉海内外。

值此一中百年华诞到来之际,学校将本着继承和发扬一中光荣传统,弘扬一中精神,打造一中品牌,服务家乡建设,宣传亳州,发展亳州,举办校庆庆典活动。亲爱的校友,是你们的共同参与奠定了母校发展的丰碑,母校未来的建设和发展仍需要你们一如既往的关爱和支持,在此我们殷切希望广大校友对母校报以极大的热情和积极的行动。母校深情的呼唤您在百年校庆时能回家看看,期待着与您相聚在亳州,相聚在母校。您是否能来校参加校庆庆典?请于9月15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告诉我们(最好联络本班、本届校友把回执一起寄给我们)。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2]

各位校友:

【申请书谨呈】

创办于1905年的黄田小学迎来了她的百年华诞。我校决定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九时举办“黄田小学百年校庆”活动。我们热情欢迎您届时莅临指导,共享盛会。

栉风沐雨、含英咀华。黄田小学从原来的三间茅舍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现代化气息的省一级学校,在过去激-情难忘的岁月里,一定饱含了您的许多付出与关爱,也曾留下过您许多美好的回忆。为弘扬黄田小学百年办学精神,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发展,我校在校庆之际,诚邀各位校友一同总结办学经验,共商学校发展大计,展望黄田小学辉煌未来。

我们真诚地邀约您———在黄田小学工作过的领导、教师、就读过的学生,能尽快(最好在12月15日前)同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755—27517003 0755—27517389 0755—27511884 0755—27510571 传真:0755—27517976 联系人:黄伟军、孙吉友附:校庆的具体活动安排:1、成立黄田小学校友会,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2、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来我校录制绿色教育纪实片。3、开展以“百年学堂、世纪风华”为主题的系列文化展示活动。4、开展以“激扬生命”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

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电话或传真把您的联系方式、地址告之我们,以便于我们做好相应的筹备工作。

宝安区西乡黄田小学

二○○五年十二月十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3]

尊敬的xx中学离退休老教师:

20xx年xx月xx日上午十点,我们xx中学将举办建校百年庆典大会。一百年砥砺前行,其中有您坚定的步伐;一百年豪歌向天,其中有您嘹亮的呐喊!学校不曾忘记您的辛勤付出,永远传承您的高风亮节!在百年校庆的大喜日子里,怎能没有您的出席?故特在此向我校广大离退休老教师发出诚挚的邀请,希望您届时到校参加庆典大会。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xx中学校长 xx-xx

20xx年xx月xx日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4]

亲爱的校友:

您好!

光阴荏苒,岁月如歌。在红棉吐艳的季节里,罗定中学迎来了建校一百周年纪念日(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自建校以来,一代又一代的罗中人栉风沐雨,耕耘不辍,培育了灿若星辰的优秀人才,谱写了绚丽多彩的历史华章。今天,无论您身在何处,母校时刻与您相伴,始终把您牵挂。在此,母校的全体师生员工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亲爱的校友,百年校庆是我们畅叙情谊、追忆往昔的美好时刻;更是凝聚社会力量、共谋美好明天的重要机遇。兹定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星期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校北校区(旧校区)隆重举行纪念建校100周年庆典活动,诚邀各届校友拨冗光临。

顺致

美好的祝福!

罗定中学100周年校庆筹委会

二零一一年元月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5] 大学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一:

尊敬的 校友:

您好!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这世纪的金秋,福建师范大学迎来了百年华诞。承载着每一届校友敦实的足音,母校走过了一个世纪的历程。春华秋实,如今已是桃李芬芳。在母校百年华诞即将到来之际,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院师生员工,感谢您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母校争光,感谢您所创造的业绩,为母校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感谢您无时不刻心系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此,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在百忙之中亲历母校百年华诞庆典,新老校友共聚一堂,同庆佳日。

校庆庆典时间:2016年11月16日 校庆庆典地点:福建闽候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学院报到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6日上午8:00开始在福建闽候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二楼

校庆庆典大会后,学院将在旗山校区理工楼二楼设立接待室,热忱欢迎生命科学学院各届校友返院座谈指导。部分校友因工作单位或住址变更无法收到邀请函,望各位校友相互转告。

大学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二:

亲爱的校友:

您好!

巍巍吾校,世纪沧桑;时光荏苒,岁月如歌。河南农业大学至今走过了100年难忘的历程,2016年7月将迎来百年华诞。河南农业大学自从1912年兴办农业高等教育以来,始终秉承“厚生丰民”的办学理念,恪守“明德自强,求是力行”的校训精神,将自身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相连,与时代和社会的变革紧紧相连,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万多名农业科技、教育和管理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斗转星移,薪火相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林学院与河南农业大学同岁,是百年农大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学院之一。学院现有林学、园林、环境工程、艺术设计、城市规划、旅游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和环境科学8个本科专业(林学和园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管理学5大学科门类;林学、风景园林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林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林学、生态学、建筑学和风景园林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河南省林学院士工作站,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达2600余人。

林学院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位校友的关心和支持。长期以来,林学院与各位校友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不断地深入和加强,校友们以各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始终如一地关心、支持着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对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和改善学院的办学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母校的历史有您的心血凝注,母校的辉煌有您的成就辉映,在此,我们向您表示衷心地感谢!

值此河南农业大学百年华诞之际,我们将举办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总结风雨兼程一百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办学经验,展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办学成果。学校将于2016年7月6日上午9 :00整在河南人民会堂隆重举行百年校庆庆典。我们谨向国内外所有河南农业大学林学院(原林学系、园林系、林学园艺学院、林学院)的学子致以最诚挚的邀请,诚邀您拨冗光临。寸草春晖,情深意长,母校深情地呼唤您:回家看看!届时,让我们欢聚一堂,谒恩师,会学友,共忆同窗情谊,齐话美好未来。

大学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三:

亲爱的院友:

大家好!巍巍吾校,世纪沧桑,紫荆竞妍,春意正盎;水清木华,煌煌上庠,滋兰树蕙,薪传八方。

2016年4月24日是清华大学建校一百周年的历史重要时刻,韶华似水,百年辉煌,清华自诞生起,就担负起了民族复兴、中华崛起的伟大历史责任和使命。悠悠百载,求索征程,清华岁月相信已沉淀为人生中的宝贵回忆,凝结成了清华人独有的风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清华大学迎来百年华诞的时刻,我们不禁想起了公管学院十年院庆的欢乐画面,仿如昨天。在清华的新百年,学院还将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和“明德为公”的院训,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更好的咨询建议,努力为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贡献。

值此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校庆之际,公管学院对各位院友送上温暖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并诚挚地邀请大家重返美丽的清华园,与全校师生一道,齐襄盛典,见证历史,同谱华章,畅叙情谊,亲睹清华百年新姿,共话母校未来发展。

4月23日,校庆期间公管学院将在学院举办院友茶话会,学校也将首次举办研究生校友返校纪念大会,届时欢迎各位院友参加。

最后,再次热烈欢迎各位院友返校联欢,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祝您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6]

亲爱的校友:

兹定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9:00在吴川二中新校区举行“吴川二中建校100周年”庆典,我们真诚地邀请在吴川二中(含六堡中学、梅茂县第二中学、化州县第八中学)工作、学习过的各位领导、教职员工、学生届时拔冗光临,畅叙桃李深情,共谋育人大计,同庆百年华诞。

谨祝:各位身体健康、事业成功、家庭幸福!

报到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7:30—8:50

报到地点:吴川二中新校区广场

联系人:吴剑锋(副校长)13822505889

张容源(副书记)13827101821

王小明(团委书记)13824808650

吴川二中百年校庆筹委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7]

尊敬的校友:

您好!

2016年,我们迎来了母校一百周年华诞。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谨代表学校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热爱、帮助母校发展的各界校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与亲切的问候!

为了发扬原小精神,共叙师生情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总结经验,分享喜悦,学校决定通过网站寻觅您的身影。不管您身在何处,母校时刻与您相伴,不论您身居何职,母校始终把您牵挂。我们真诚地期盼您尽快与母校联系,诉说离别的思绪,回味那段难忘的小学时光,用最美的语言表达您对母校、对恩师的无限深情,让您的光辉篇章永载母校史册。

祝:身体健康,事业腾达!

如皋市下原小学

06.8.5

百年校庆邀请函范文 [篇8]

尊敬的校友:

2016年金秋时节,华南农业大学将迎来百年华诞。为了回顾百年历程、展示办学成就、凝聚八方力量、扩大社会影响、发扬优良传统、再创明天辉煌,我校定于2016年11月8日举行建校100周年庆典大会,校庆期间我院将在林学楼(新楼)127报告厅举办“创业·创新·创造学术论坛暨百年校庆学术活动”,我们谨代表全院师生员工盛情邀请您的光临。如蒙应允,祈请回执。

党委书记:蔡秀娟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

院长:徐正春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584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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