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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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打造文明卫生、宜居宜业魅力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宜居宜游、整洁靓丽的修水县城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县城建成区、在建区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完善管理规定,清理违法违章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彻底改变目前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局面,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行,重点对北城区、南城区、良塘区主次街道和各住宅小区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管理规定

1、编制《修水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引领。

2、出台《修水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水县户外广告(招牌、标示)设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户外广告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严格审批流程。从严把关,严格控制户外广告设置数量,确保户外广告设置质量。

(二)集中整治现有户外广告

1、清除城区墙体喷绘广告和悬挂广告。城区建筑墙体禁止张贴、悬挂商业广告,严格控制公益性广告,现有商业性墙体广告予以全部清除,褪色或破损的公益性墙体广告予以拆除。

2、规范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大型户外广告。严格控制大型市外广告数量,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质量。对现有大型户外广告,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一律拆除;未经审批基本符合设置条件的,责令整改并补办审批手续。已经审批但陈旧或工艺落后的,责令改造升级或予以拆除。

3清除各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各种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

4、严格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广告。建筑工地围档上的广

告,应做到粉白墙底,高度不超过围档高度的四分之三,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对现有建筑围档广告,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5、严禁建筑物立面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6、拆除设置在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

7、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

8、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9、严格控制商业性庆典广告宣传活动。除开业当天外,其他时间禁止进行商业广告庆典活动。对擅自开展商业广告庆典宣传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

10、加强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管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当即清理。

11、城区主干道坚决禁止悬挂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对现有悬挂的一律予以清除。

(三)规范门头店招设置。

1、门头店招设置要求如下:

①、规模:店面长度×1.2m(或1.5m)高度,具体高度由店铺结构和街道整体效果决定。②、材质:必须使用硬质新型材料,禁止喷绘布形式的店招。③、内容:图片、用词必须健康、文明,使用规范汉子。④、亮化:使用霓虹灯形式的广告店招必须符合美化、亮化规定,按时开关灯。⑤、维修与更换:出现破损一周内必须修复到位,褪色或陈旧必须及时更换。⑥、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门头店招必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对现有门痁招牌能整改的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在门站改造时限定进行整改。对新开业门店城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宣传,严把审批关,确保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

(四)加强市场化动作广告公司管理。

1、对修水县山谷广告公司和修水县睿智方圆广告公司在其各经营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其不符合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条件的,限期整改或予以拆除。

2、加强对修水县山谷广告公司和修水县睿智方圆广告公司所获得的广告位上的广告设置审批,从严把关,严格控制数量的质量,同时落实其户外广告中20%以上的公益性广告。

3、严格部门单位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审批,并加强后【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续管理,做到破损后及时维修或拆除,确保美观完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匡赛林

副组长:匡 斌

成 员:王枕戈 冷怿春 刘 军 樊国勇 黄 平

樊 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大队,由王枕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宣传阶段(2014年3月10日至3月25日)。 对城区主次街道、各住宅小区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本着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局属各单位针对我县户外广告现状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26日至4月31日)。 各单位认真落实户外广告整治要求。城管执法局各执法大队逐条路段逐个小区、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该补办审批手续的必须按规定予以补办,该更换提升的按期更换提升。对非法张贴喷涂“牛皮癣”广告

篇二: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油田城管支队、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质量,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美化城市景观,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打造靓丽盘锦为目标,坚持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相结合,有利于保护城市风貌,与区域环境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对街路、商业繁华区、城市出入口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集中清理,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面貌,解决非法“小广告”污染城市市容等问题,形成合理规划、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标提升城市容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设置增量户外广告

1、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与规划主管部门配合,编制全市户

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户外广告设置充分考虑广告的位置、形式、规模、规格、材料、亮化美化等基本设置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到设置科学有序。

2、严格审批增量户外广告。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对单体广告进行审批备案。辖区执法大队现场予以监察,严查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

(二)整治存量户外广告

一是对现有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对未经审批,但符合总体规划和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保留,在30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不符合全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二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总高度不超过6米;设置于建筑工地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距离地面总体高度不超过6米,同一区域要相对统一。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三是建筑物立面不得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四是拆除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大型实体户外广告牌。五是对设置于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六是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七是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八是清除橱窗、门楣、墙面乱粘及时贴和乱挂招牌现象。九是清除在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严控临时性户外广告。一是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及时清理取缔。二是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要规定时限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及时清理。三是坚决清理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

(四)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一是查处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的张贴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的联系电话号码及其他“小广告”行为,实现重点地区的非法小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使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的行为不再反弹。二是清理覆盖已乱张贴、乱刻画和乱涂写非法“小广告,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此次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今年重点对15条主街主路进行整治。包括:向海大道、石油大街、

渤海路、惠宾大街、辽河路、兴隆大街、科级大街、泰山路、兴油大街、林丰路、市府大街、工业大街、香稻路、红旗大街、胜利街。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万春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孙大勇 辽河油田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由德宏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助理、综合管理科

科长

张 勇 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大队长

袁法祥 市综合执法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大

队长

陈 军 市综合执法局辽滨大队负责人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刘 野 市综合执法局辽河口大队大队长

张华桥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喜权 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斌 辽河油田城管支队综合监察科科长

冯勇海 双台子区环卫处处长

宋祥波 兴隆台区环卫处处长

五、责任分工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辖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拆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落实包市容卫生工作。收集整理张贴、散发、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等小广告信息,移交环卫部门处理。

2、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加强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覆盖和清理工作。

3、市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4、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负责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对重点整治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编制论证规划和集中整改整治阶段(2012年4月11日至8月10日)。一是与规划部门配合尽快编制出台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并完成论证工作。二是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责令产权人整改自拆。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对严重违背户外广告规划

篇三: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2篇

第1篇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16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16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16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10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16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16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篇四: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为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各县区所有户外广告,重点是:商业区、主干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及广告中其他虚假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发动。

1、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辖区违法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

3、制定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4、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发布手续。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措施:

1、查处不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主体。

2、查处未经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4、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追根溯源,对违法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三者要一查到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自查、互查,召开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做法,评比表彰先进先进典型,探索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新路子,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统一指挥和协调,探讨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具体对策。

(三)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宣传、文广新和电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广告审查把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杜绝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沟通和信息交流。

加强对整治行动法规政策、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需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协调。

篇五: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城市管理执法考核方案6篇

第1篇

一、为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局属各科室、区城管执法局、各大队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均适用本办法。

三、考核内容是检查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的情况。

(一)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二)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责任区落实情况;

(四)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五)内务管理情况;

四、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区城管执法局管辖区域在全市范围实施考核,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各大队管辖区域在辖区范围内实施考核。

五、考核评比实行月考核和年考核制度,月考核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年考核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评比按百分制实行计分,考核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考评内容、项目、分数要求进行打分,得出考评成绩。

七、各区城管执法局月考核评比成绩以通报形式公布,年度考核评比成绩与月考核成绩相结合,并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给予通报表彰。

八、区城管执法局对大队的考核可比照实施。

九、本制度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综合载体和主要聚居场所,“城管进社区”在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快文明城市建设进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在抓好市容市貌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城管执法进社区,将城管执法工作向社区延伸。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扫除城市管理盲区为主要内容,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大美。

二、实施范围

市下辖的开发区。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社区干部应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主要职责,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设立文明卫生监督员,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文明楼院等评比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环境整洁、生活便利、人民安居乐业的“星级”小区;学校、厂矿、单位楼院和封闭小区保安或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必须接受市、区城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二)工作内容:以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畅化为目标,加强社区内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强化社区卫生保洁,消除社区脏、乱、差现象;大力整治社区内道路两旁乱摆摊点问题,保证社区内的道路畅通;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做好街巷保洁、爱国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工作,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实施背街小巷绿化整治再提高工程,逐步扩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面,为居民创造优美的社区环境。

四、组织领导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成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对各区执法局、大队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一)区执法局、大队法规督察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各社区城市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接受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城管进社区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城管进社区检查考核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二)严格检查考核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城管进社区管理效果;

2、队伍管理情况;

3、工作创新情况;

4、城管进社区考核落实情况。

(四)对区执法局、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情况的考核,按照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市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检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各社区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区执法局、街办执法大队月考核得分。

执法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大队所属社区平均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得分的10%之和。

(六)市执法局检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区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静态交通执法管理工作和落实城管110信息指挥中心工作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执法大队月考核得分。

区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所属大队网格化管理考核得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考核得分的10%之和。

(七)区执法局、大队年度考核得分由月考核得分平均产生。

(八)市执法局对各区执法局、大队月考核排名通报时间与办事处、乡镇排名同步进行。

(九)市执法局对各区执法局、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单位及其党政一把手进行奖惩。

(十)检查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划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大队在月底检查考核排名中,不得进入前五名,单元社区检查排名当月不得进入前三十名。

五、实施办法

(一)以三区政府为依托,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各区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城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兼),负责三区城管进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各社区要组建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由社区主任、卫生分管副主任、城管局派驻人员、社区志愿者和保洁员共同组成,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站长,街办城管大队派驻2名人员、市环卫处派驻1名人员为成员(兼),具体负责本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从派驻的3名人员中选1名人员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副站长(兼)。今后,不管是街巷里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还是居民小区的停车秩序、垃圾堆放,都将由服务站具体负责管理。通过这个管理网络,居民群众有了一个基本平台,能便捷地反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城市管理问题,也能更好地培养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之中,积极抓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监督制止社区内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等。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有了深入社区的“触角”,能更加及时地发现情况,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问题。

(三)同时成立市城管局警务室,隶属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双重领导。警务室设定编制6人,在公安局内部调节,主要担负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秩序和社会治安维护。

(四)三区和社区要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主要职责:在三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及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密切配合街办和社区加强城市管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及时发现、收集、记录、处理所在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的各类信息和情况,并将整理后的信息和情况及时向市、区城市管理局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流动摊点及时取缔;无乱牵乱挂、乱涂乱画;店招标牌等设置规范,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无出店占道经营;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临街门店自备垃圾容器符合要求(小型餐饮门店必须自备垃圾桶、废纸篓,冷饮、水果等其他门店必须自备垃圾桶和废纸篓),无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2、规划管理:无乱搭乱建,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并按照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3、园林绿化管理:行道树上无乱拉、乱挂、乱晾晒;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公用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其他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4、市政管理:无占道焊接、洗车、乱堆放;线杆、路灯无乱拉条幅和牌匾;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损坏市政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其他违反市政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5、公安交通管理:自行车摆放整齐有序;及时纠正、查处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慢车道;及时督促临时停车场清扫保洁。

6、工商管理:取缔占道无证流动摊点和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等。

7、负责市区免费开放公共厕所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8、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地理位置、社区内重点单位等基本信息;积极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城管执法工作;每日至少巡查社区一次,保证执法队员在社区内的工作时间;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后尽快到达现场,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三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有序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食品经营市场及城市容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本着疏堵结和,“整顿、扶持、提升”的要求,根据市民需要和城市镇人口分布,摸清底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划定固定区域,引导商户定点经营。针对学校周边以及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场所布局基本合理、设施设备基本到位、环境卫生基本达标、“三证”手续基本齐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的“五个基本”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生餐饮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食品集中加工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各学校周边,尤其是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500米范围以内的小餐饮、小摊贩、学校内部小餐饮。

(二)整治的重点单位

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学校周边小餐饮;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桌;校内外提供餐饮服务的饮品店和小摊贩等。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

1、备案管理。组织开展小餐饮、小摊贩、小餐桌摸查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餐饮单位监管基本档案,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基础设施和软件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2、分类规范。加强对小餐饮的引导和规范工作。对无证经营的食品摊点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加大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食品摊贩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无证小餐饮,依法予以取缔。

3、综合治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小餐桌、饮品店、奶吧、小摊贩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整顿规范工作。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特别是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并登记造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5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排查整改、备案管理、分类完善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对食品摊贩和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加强管理,促其规范;对一些不配合的业主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餐饮、小摊贩要依法查处,坚决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小摊贩。

(三)总结阶段(2016年10月30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坚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各辖区城管执法局具体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监管、清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的餐饮安全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市城管执法支队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小摊贩临时占道、划定区域经营和小饭桌经营实施许可,组织对相关小餐饮、小摊贩实施备案审核、日常管理等工作。市环卫处负责对食品加工经营户室外卫生整治以及对流动摊贩疏导监管,监督经营单位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规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幼儿园和学校广大师生、家长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社会监督,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人居环境和农村民生,为加快美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广泛动员局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使活动覆盖联系村和农户,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收到“财经成本低、政治成效大”的效果。

(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提超乎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所关心的改善农村环境问题,选择一、二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是抓好“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民群众是清洁家园的建设主体,要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投身到这次活动中来,自主筹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驻点村情况千差万别、条件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项目。经济条件好的,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工作有基础的,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拓展;经济条件较差的,要选择一些基础性的项目。坚决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五)坚持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广泛筹措资金。要以单位为主体,在不改变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将各方面筹措的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

(六)坚持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筹措的要求,加大组织发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的力度。要对活动开展全过程和实际成效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结账兑现。

三、主要任务

此活动以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村容村貌改善、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宣传政策。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村民大会,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工作组成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队、工作队;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促进村容整治、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农村筹资筹劳和“已奖代补”政策,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走访农户。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前后时间,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温暖”活动,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村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驻点村规划,大力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重点是垃圾清运、环境整治、道路维修、村庄绿化等。具体内容包括:“两清、两建、两化、两创”。

“两清”,即清垃圾、清沟渠。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村庄及周边的垃圾,整理和清除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疏浚村庄及周边排水沟、下水道、池塘的污泥、杂草和杂物。同时,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开展以处理生活污水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实现村庄集镇整治、环境美好,村庄及城乡结合部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棚舍乱搭、畜禽乱放的现象。

“两建”,即建垃圾池(沼气池),建村庄道路。在每一个行政村内按户数配置若干个垃圾箱,兴建垃圾池,在乡镇集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并适当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探索和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入户,建设户用沼气池。对行政村通较大自然村及村庄内损坏的道路和断头路进行整修、维护或兴建,达到村庄道路通畅。

“两化”,即美化、绿化。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有条件的村可在村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及进村道路旁安装路灯。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沟渠两旁以及村庄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努力实现“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

“两创”,即创建文明新村和文明户。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农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村风文明。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建立健全和不断创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分级负担、各负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正常运转的经费问题。

四、工作重点

在开展上述“四项”工作的同时,各单位工作组要结合驻点村实际,突出“一个重点”,做到“四个结合”,完成“六个规定”动作。

“一个重点”即以农村家庭、村庄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搞好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四个结合”即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与生态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相结合。

“六个规定动作”即制订一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建成一批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立一套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一支农村环卫工作队伍、制订一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公约、开设一批农村道德讲堂。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要实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村容形象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卫生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的效果,达到民生改善、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至2016年3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筹措资金(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市城管局系统“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动员会,对局系统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干部培训。局集中组织下派干部培训,使干部尽快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以适应工作需要。

3.下派干部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计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项目。对活动中需要整治的项目搞好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和筹资措施。

5.积极开展“支农惠农行动”。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农村回归创业人员开展捐赠,广泛筹集资金。

(二)组织群众,开展整治(2016年1月4日至2月21日)

1.按照制定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和方案,结合驻点村实际,充分发动农民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开展投工投劳,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整治项目。

2.引导农民群众开展“两创”评选活动;积极探索多种村庄环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比(2016年2月22日至3月5日)

1.总结工作。各驻点村点工作组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迎接全市“三万”活动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的方式,将分级筹措的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给予项目兑现奖励补助资金。

2.开展评比。活动结束后,按照市统一制定的活动考评标准和办法,采取分级组织的方式,对单位和驻点村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组派方式

继续在局系统范围内,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局机关选派3人具体负责4个驻点村“三万”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茅塔乡坪子村;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选派2人进驻东城开发区西坪村;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茅塔乡东沟村;市人民公园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东城开发区陈罗村。

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安排此项工作,亲自到驻点村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安排一名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开展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工作组。各单位还可分批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到驻点村开展调查研究。

七、资金筹措

采取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整治资金。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选定建设项目,算好资金投入账,广辟筹资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二是局每个工作组筹措1.5万元以上资金;三是开展“支农惠农行动”,动员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力量捐资;四是从农村“一事一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资金。

八、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构。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局属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系统“三万”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

(二)落实工作职责。局“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扎实推进“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局“三万”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检查工作,狠抓落实。活动期间,要分阶段对各单位驻点村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工作动态、有效做法及典型经验等情况报送局“三万”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对工作组干部开展活动,派出单位要热忱关注、大力支持,工作组干部一律吃住在基层。各工作组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言行举止,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切实做到“六不准”、“两不得”: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接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参与赌博和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留有“半拉子工程”,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第5篇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精神,按照“行政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透明度和满意度最高”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机关,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建全行政审批各项制度,实现“阳光审批”。

(二)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内部审批环节,实行局内部“并联审批”制度。精简合并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将我局14项审批项目(含新增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合减为12项。

【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提高办事效率。提倡即接即办、马上就办,减少审批时限,将我局总的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在原来基础上缩减8天。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结合城管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工作流程、申报资料等。认真分析审批项目内涵,对同类审批项目能合并的合并审批。具体如下:

1、根据城管执法改革工作职能划转要求,户外广告审批事项纳入我局中心窗口受理,由行政审批科会同市容景观(户外广告)科共同确定申报单位的提交材料清单,并制定审批流程。

2、为直观反映审批事项内涵,将“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更名为“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

3、改革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将14项审批事项(含新增项)合减为12项,对部分审批事项下设子项。

1>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设子项“户外广告设置审批”、“门店招牌设置审批”、“可移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2>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审批”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依附于道路管线杆线审批”。

(二)清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按照十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由行政审批服务科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找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坚决取缔,对有新的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对收费有弹性的项目,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根据鄂财综发52号文件通知,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收费标准从2.5元/平米·日调整为2元/平米·日,将绿化延误费每平方米10元降为7元。

(三)深化内部审批环节改革。对于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绿色通道,凡涉及局内部两个以上业务科审批的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缩减审批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根据审批项目现场监管要求,实行“批前服务”,使申报单位达到申报条件后,再到窗口申请受理,避免申报单位走弯路,缩短承办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过程中出现因对方原因超时进入特别程序现象。如我局的“建筑垃圾处置、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实行批前服务。

(五)压缩审批时限。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的基础上,对办理审批事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1、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承诺时限20天压缩到18天;

2、将合并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依附于道路管线杆线审批”承诺时限10天压缩到8天。

(六)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

(七)推行政务信息“六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办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分别在行政服务中心网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认真做好此项改革工作,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瞿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科全面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调整后,要及时更新网络审批平台和审批指南;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自承办的审批事项对照方案内容进行认真落实;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协调、督导、检查。

(三)公开事项,接收监督。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局将对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在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6篇

一、逐步改造升级人行道,基本完成东部垃圾处理场

目前,该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因与机场建设有冲突,已暂停建设。目前,水泥公司就合作建设焚烧处理进行意向性协商谈判。

二、巩固创卫成果,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重点抓了六项整治及延伸:

垃圾围墙整治及延伸。一是提升全市保洁人员薪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今年,市委、市政府投资2100万元将2000多人环卫保洁队伍每月工资由过去980元提高至1590元,激励一线环卫工人工作干劲,确保了城市容貌更加靓丽。二是加大投入,清扫保洁提质提档。按照全方位、全覆盖、提质提档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标准,建立健全市、区、东风公司三个责任体系,在原有装备基础上投入1000万购置大功率、多功能环卫高压冲洗车、清扫车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装备,确保了城区主次干道24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处理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在去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三是大力开展“万人洁城”活动。结合“大洗脸”、“大洗澡”及周六卫生日等活动,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部队除对各自办公区、住宅区全面清洁外,划定公共区域,实行包片包区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清扫,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全力推进市容环卫全覆盖。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由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河道、湖泊,进出城通道及城郊公路延伸。对700条街巷及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进行整治,共清除垃圾900余吨;五是强化建筑渣土管理。从源头、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对城区各在建工地做到定岗定人,上下联动,推行公司化、平装化、密闭化运输,切实提高渣土治理成效,有效地确保了城区市容环境。

户外广告整治及延伸。一是停止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自启动城管执法体制改以来,为避免户外广告管理失控,对城区巨幅广告只拆不增;二是拆除不规范广告。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51份,拆除逾期未拆除及私自乱拉乱挂横(条)幅538条,拆除围墙广告105块3895平方米,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店名招牌35块,规范店名招牌87块。三是本着“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广告设施附着物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对广告设施安全情况定期检查、检测。并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重要部位的311块广告进行逐一清理登记,坚决遏制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电子显示屏、移动灯箱广告设置管理。主要道路严格执行街景(广告)规划,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打造城市景观靓点。

抓建筑物立面整治及延伸。一是在整治中,从平面、立面整治向空间延伸,重点整治侵占城市空间及影响城市容貌等问题,对小区建筑物进行清洗和粉饰刷新;二是有计划推进立面改造。督促三区分批次拆除临街违章搭建(构筑)物、雨棚、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统一装修格调,统一招牌设置,并保持干净整洁,确保临街建筑物、店面店招整洁、美观、大气。三是强化亮化灯饰管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成立了市灯饰管理处,投入1100万元新安装东环路、发展大道等多条道路路灯,确保了路灯、景观灯无破损、缺失,亮化景观符合要求;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办法,实行错时上下班,形成24小时无缝隙管理,共对野广告取证1365起、追呼1284条,清洗野广告5400条99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牛皮癣”在城区滋生蔓延。

抓沿街为市整治及延伸。一是与各区、街办、社区层层联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出店占道大整治、大清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上半年共清理出店占道3164起、乱停乱放311起、暂扣违章物品661件(含摩托车、自行车258辆)、马路市场5处;下达整改通知229份;清理夜市11家,出店洗车站点4家。二是抓源头控制。为规范市场、规范门店经营秩序,对不符合标准、违法违规的812家门店坚决予以停止年检,限期整改,对500余家申报单位停止执照审批。

抓绿化缺失整治及延伸。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及时对绿地进行苗木补植、整形修剪、施肥播种。各公园、游园、广场等绿地共补植各类苗木近17.3万株,整形修剪行道树2900株,修剪河道草坪110万平方米,施肥1万余斤,清除草坪杂草1.2万平方米。二是逐步完善公园、植物园服务设施。人民公园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方便市民从4月起实行周二免票入园,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四方山植物园通过引进珍稀植物、治理道路滑坡、延长服务时间、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使园内环境不断改善,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增长17%。三是大力开展社会绿化工作。坚持风景林地护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上半年组织扑救火灾1起,无人员和财产损失,督导各责任单位完成裸露山体治理1.6万平方米,完成退耕还林1088亩,清理种菜地块88块,在风景林地内设置松毛虫情监测点22个,截至目前无虫情发生。四是全面开展“万人绿城”活动,分时间节点、定责任区域,把绿化任务对三区、市直各单位进行分解,实施鼓励居民进行小区、阳台种植花草、盆景,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

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将违法建设整治作为今年城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坚决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控管查处责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控制城区违法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实施办法、考核奖惩等,为确保城区违法建设防控和拆除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从日常防治抓起,各区、街道主动按照控制城区违法建设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切实加大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使城区上半年基本上没有发生新增违法建设现象。三是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对各区、街办难以控制和拆除的违法建设,采取跨区域综合执法方式,整合三区执法力量,联系市纪委、公安等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先后对武当商城4号楼架空层、东环路违建围墙、车城西路130号综合楼等违法建设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据统计,上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75起,面积7.2万平方米;组织和配合各区、街办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207起,面积2.2万平方米,达到了“拆除一处,震摄一批,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效果,使城区违法建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2、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一系列相关文件,拉开了城管综合执法局改革帷幕,借鉴株洲等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创卫实际,在城管体制改革中,突出两大特点:一是重心下移,各街办成立城管大队,大队长由街办领导兼任;区成立城管局;市级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局及综合执法执支队隶属于政府直管,夯实了城市管理执法基础。二是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按照国务院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要求,本着提高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原则,将城市规划、市政、市容环卫、绿化及工商、环保、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涉及城市管理处罚权予以划转集中。目前改革工作已基本到位。

三、统筹启动“数字化城管”建设

根据《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市2016年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专班,进行电子政务平台和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其中,数字化城管作为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的五大子系统之一进行建设。

目前,我局已成立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一方面按照建设部的相关标准和省住建厅的要求,起草拟定了《市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数字化城管建设方案》等文件,并根据市领导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另一方面分别与北京方正国际、信安公司、北京数字政通公司等数家相关领域的承建商联系,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具有特色的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现方案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细化完善中。

篇六:武汉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篇

第1篇:街道六打六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街实际,街道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辖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街道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杜成发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建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2、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4、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5、消防: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结合我街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涉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厂房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的;厂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收尘系统、作业工具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建立严格清洁制度,及时清扫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并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措施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场所没有保持清洁,有洒落粉尘聚集的,以及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措施不落实的。

7、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9月上中旬)

1、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落实,广泛宣传发动。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做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和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第2篇: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1、整治目标。消除液化气市场安全隐患,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违法经营,防止销售瓶装液化气及其它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充装或存储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排查和消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综治、公安、工商、城管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消防、城管、社区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钦华。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科和综治办。

三、职责分工。

街道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督查各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区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各社区负责社区内非法店(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店(点)摸底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各点非法经营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拉网式清查。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店点,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

公安、综治负责监督钢瓶检查,查处擅自充装不合格钢瓶或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及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储存、销售液化气等涉及治安消防、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布署专项整治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特别是要加强辖区内小型餐饮店的安全用气宣传。

2、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认真落实职责,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非法店(点)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对摸排的黑气店(点)逐一进行登记,填写摸排情况登记表,并由排查人员和社区签字,上报街道。街道负责对社区报送的摸排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区整治办。

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依法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存放的钢瓶要予以扣缴,并送到指定地点,对已取缔的非法店(点)要进行跟踪复查,防止回潮。

3、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区协调小组组织下,对本街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探索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2、要狠抓落实。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进行全面整治,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汲取“4·2”超创停车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部署,我街道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今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成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治时间、整治范围

整治时间:从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

整治范围:(1)公众聚集场所(酒吧、网吧、KTV、商场、礼堂、饭店、茶艺居、超市、酒店等);(2)超创、福泰等各大停车场;外来人口出租户;“九小场所”等。街道决定从4月15日起先行整治物流停车场。

四、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并督促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对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二)公安派出所:应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印发的《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条例要求,履行公安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依法督促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派出所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全区二级管单位的“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

(四)区安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五)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六)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依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负责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各办(室)、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街道各办(室)、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街道各办(室)、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第4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方案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福建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市、区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深入动员群众,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创造条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都能享受到此项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

㈠计划怀孕夫妇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知晓该项检查的重要性,自觉参与检查,防范风险的意识有明显提高。

㈡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83%以上。

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95%以上。

㈣早孕及妊娠结果随访率达90%以上。

三、检查服务内容和要求

㈠免费检查服务的对象

政策内计划怀孕已婚夫妇。

㈡服务内容

免费服务内容主要有19项,其中一般服务内容5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果跟踪随访);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检查1项)。

㈢加强入户动员和宣传教育、协作配合。

1、在上门宣传过程中要告知符合生育政策的每对夫妻每孩次只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19项孕前检查内容包括男性检查,若单方检查意义不大,必须夫妻双方一同前往。

3、检查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00,周六进行预约检查。

4、摸底对象主要针对为计划怀孕对象,若该对象已经停经1-3天,怀疑早孕者,建议不进行孕期优生检查。

5、摸底对象出现人户分离现象的,以男方户籍所在地为主进行孕前优生检测。

6、告知摸底对象检查时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服务卡、二孩审批的多带份二孩审批证复印件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同前往。检查前晚8:00后禁食,空腹抽血后进行B超检查时应膀胱充盈。

7、摸底表中的家庭编号要准确,便于统计科微机核查。

8、加大宣传力度,取消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集中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并发放孕前优生指导手册,好孕宝典等宣传品。社区自己制作一面宣传标语,在群众聚集地方张贴海报,出一期优生检测应知专刊,计生办设计制作优生检测纪念品,同时社区计生干部进行包片,并完成相应的任务。

9、对有单位的计划怀孕夫妇,单位请假难,街道、社区专门出一份免费优生检测函,要求单位协助调整时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优生检测。

10、发挥计生协会队伍职能,各社区要召集会长、小组长、会员、社区计生干部,其他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在本社区开展一对一上门宣传。

11、每月组织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参加优生知识讲座。

12、计生办准备相关材料,由分管计生副主任培训,另外每周一通报,街道计生办做汇总通报材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本街道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免费孕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民政、计生等科室及各社区主任担任,同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免费孕期健康检查再动员再布置,并指导和督促社区落实孕前检查。

第5篇:街道防汛防风抢险预案

为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调整充实街道防汛防风分指挥部,负责辖区防汛防风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分指挥部设在街道会议室,联系电话:,设立通讯基地台,并配备一台传真机。灾情发生时,分指挥部迁往现场指挥。

2、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通讯联络组、材料汇总组、宣传报道组、群众发动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

3、各社区防汛防风组织机构,分别以街道包片领导为指挥,各社区书记、主任为责任指挥。

二、险前准备工作

1、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堤岸险段、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墙、危树等数量、位置和险情,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情况,与抢险物资商户签订协议书,保持会商系统正常运转,线路畅通。

3、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同时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值班保卫工作。

4、准确掌握汛情及险段情况,在汛期及出现险段时,街道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到堤段检查三次以上。街道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坚持每天下堤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汛情监测、堤段检查,随时向街道主要领导和区指挥部报告。

5、做好防范工作,加强辖区内堤岸、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情、危树的巡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减少隐患。街道城管科要按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洪堤岸周边“清障”要求,清除沿江堤岸、河道两岸危房危屋、临时搭盖的建筑物以及乱堆放的物品。

6、按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颁发的抢险预案,明确街道堤段负责范围(从三桥堤闸至九门闸)和各社区防范重点,明确包片、包点领导和责任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落实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和通讯照明器材等;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人员疏散、物质转移的方向、路线和位置,必要时进行实地演练。

7、在险情危急时,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省、市、区属单位做好危房危屋内的重要物质、贵重物品和剧毒药品、化学品的转移工作。

三、险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险情。

2、街道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按包片、包点的责任范围,分别下到各险段和各社区检查指导,做好抢险、疏散、转移的指挥工作。

3、街道抢险队伍在街道机关内集合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当洪峰超过警戒水位1.5米以上或递增水位时,抢险队伍应轮流上堤岸,并昼夜值班巡逻。当堤段出现险情隐患时,抢险队伍应主动抢险,同时,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4、街道包片、包点领导要配合各社区挨家挨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按预定的线路、方向和位置疏散转移、进入制高点。在群众疏散转移过程中,要优先照顾老人、小孩、孕妇和残疾人员。在群众进入制高点后,要妥善安排吃、住问题。

5、对阻挠、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钉子户”,由公安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防汛防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重大险情出现时的工作安排

(一)发生堤段决堤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派水上交通工具(汽艇、冲锋舟、抢险船等)和联系部队救援队伍,组成抢险突击队,全力堵住缺口,抢救落水人员。

2、抢险队伍按市、区防汛防风指挥部的调度,抢筑二道防线。抢筑失败时,由市、区指挥部发出三颗红色信号弹,营救队伍全力做好群众的撤退工作。构筑二道防线的抢险人员就近撤退到制高点。

3、当洪水淹没地面2.85米以上,造成断水、断电和供应衔接不上时,街道分指挥部应主动向区指挥部紧急求援,配合有关部门搭建临时照明,提供必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做好饮水和食品的供应工作。

(二)、发生房屋倒塌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2、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时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3、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4、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五、险情过后的工作安排

1、发布灾后动员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有关通告。

2、街、居干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原撤离的居民户回迁工作,妥善做好灾后安置。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受损房屋修缮;恢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组织粮食、食品、蔬菜供应;做好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4、街道城管科、环卫所和各社区要对灾区道路、环境进行清扫清障、清淤冲洗,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5、配合省、市、区领导或慰问团,深入受灾地区,慰问受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

第6篇: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为切实落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全区宜居环境建设,自2016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基本目的、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不新增“两违”,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基本得到妥善解决,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促进我街管辖面貌明显改观,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提升,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范围涵盖本街道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有步骤、定规划、分批分期开展拆违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要抓好“四重点”: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三、工作安排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统一部署、点面结合、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的方式展开。街道选定一个社区作为我街“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全面铺开的同时可以选择1—2个社区作为本级“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深入推进贯穿始终、互相穿插进行实施,着力抓好5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2016年2月—3月)。街道协调各社区、城管迅速动员部署。结合街道、辖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效推进治理工作。

(二)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调查摸底(2016年1月—3月)。由城管科牵头负责、各社区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汇总成册,形成一违一档台账清单。

(四)突破重点(2016年3月—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街道每月应列出不少于2宗的“六先拆“对象,并在媒体公布,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高压态势,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我街拆除“两违”面积任务由区“两违”办下达,在街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由城管科负责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具体配合予以实施,计划拆除“两违”面积总数不少于3千平方米,并于3月份开始具体拆除工作。

(五)深入推进(2016年—2016年)。在重点突破基础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检查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成立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实施各社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工作由城管科为主,各部门、各社区分工负责。街道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必要时协调纪检监察、公安、国土等部门全力参加、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共同推荐“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要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以“四重点,六先拆”为着力点,加大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的居民生活品质。要把拆违与旧屋区改造、“两个商务区”建设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拔钉清障”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三边三节点”整治改造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拆违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环保、交通等方面问题,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要结合实际,根据“两违”发生时间、性质、情节等不同情况,制定“两违”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要认真部署“两违”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社区宣传栏、广播、入门一对一等宣传手段,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认识“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促进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四)完善机制,源头防范。要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城管科、各社区居委会、经合社、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日常全方位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查处制度。城管科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反馈举报情况,推进群防群治。

(五)督查考核,严格问责。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明确考核督查的标准、方式、内容和程序,形成月通报、季例会、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和问责。要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的示范作用,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街道纪委、监察部门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参与“两违”或“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7篇:街道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市委和区委实践办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和切实加强“四风”问题治理的号召,按照我街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现就街道班子整改方案整理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好街道办事处中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氛围。

专项整治的原则要求: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本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着力形成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群众被迫多次往返办理的现象。(2)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3)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慢”行为。(4)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5)坚决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值守等行为。(6)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政办

(二)整治文山会海。

整治内容:(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数量、规模、成本。(2)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的效率,突出重点。(3)严格控制重复发文,重复报送材料。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街道各科室

(三)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整治内容:(1)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警车牌照等问题。(2)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3)严禁干部在退休或调离时不及时腾退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等问题。(4)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整治内容:(1)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借公务接待之名,结圈子、拉关系。(3)坚决禁止用公款行贿赂之事。(4)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五)整治信访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漠不关心、置若罔闻的行为。(2)对信访问题要就地解决、第一时间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信访首访结案率。(3)认真开展信访自查自纠,将信访内容分类处理,切实处理信访不到位、纠缠闹访属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综治办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治内容:(1)整治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问题。(2)坚决查处制造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等相关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经济办及各街道各科室、社区

(七)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整治内容:(1)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

(2)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核报销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随意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无关费用。(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私客公待。(4)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党政办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街道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1、加强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友民负总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2、强化教育引导。要继续加强对市、区委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改正,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第八篇: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区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为重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通过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我街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文明幸福的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着重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办实事解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社会形象;以及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整改,廉政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法

1、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2、选聘评议代表,不定期开展评议。

3、电话回访、问卷测评,邀请人大、政协、服务对象、街道和社区干部测评。

4、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五、评议运用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的评议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选依据,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问题较多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要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对外窗口科办、各社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街道对外窗口的科办、各社区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程序,客观真实反映各参评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社区的政风行风状况,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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