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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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和检查表

王宝营子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王宝营子乡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

注: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由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重大事故隐患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二: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填报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201 年 月 日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注:

1、 本表应在每月终了,下月1-5日填报。

2、本表未涉及的检查内容,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

3、本表所列检查项目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无相关内容的,请在“存在问题或有关情况”栏中说明。 4、本表“整改措施“五落实”情况”栏中隐患整改“五落实”为“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篇三: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篇四: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016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在近期全国严峻的安全形势下,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领导安全工作批示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控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股室按职能切实做好相应工作并加强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工业园区环保站负责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加强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迎接检查和督察工作。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7月10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1)。

(二)复核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25日),组织业务骨干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报告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及时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签字认可。

(三)县政府督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迎接县政府督查组的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信访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增强环境风险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境安全活动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与调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次调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的出发点,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现状为重点,为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化学品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

(二)调查目标

通过本次调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及有关环境基础信息,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系统。为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确定重点区域和行业、筛选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清单、定期排查新化学物质、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梳理评估化学品项目布局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具本调查目标如下:

1、基本掌握生产化学品的种类、产量、区域分布等情况;

2、初步掌握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区域和行业分布特征情况;

3、初步了解特征化学污染物种类等情况;

4、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动态数据库。

二、调查原则与技术路线

(一)调查原则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调查工作部门和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细化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逐步落实,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全面调查,突出重点。本次调查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一次针对化学品的摸底调查,重点查明制造化学品的企业及其生产、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数量。

3、加强监督,保证质量。加强督导,仔细审核,按照调查工作有关质量控制要求,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分步实施,定期更新。摸清并持续掌握我县化学品生产、使用及环境情况是完善我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突出重点、保障工作质量,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化学品调查工作分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和使用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两部分实施,之后每五年定期更新。

(二)技术路线

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路线见图1。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本次调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总体指导、调度下进行。为保证我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宜丰县环境保护局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调查办具体负责对调查工作的实施和组织协调,审定和报送调查结果,及时汇总调查数据,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工作任务

1、制订实施方案。我们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本县实际,制订《宜丰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本地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2、确定调查企业名单。通过筛选,确定调查企业名单,并报市环保部门复核。在确定调查企业名单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如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登记、环境统计、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全省汞污染排放现状调查评估、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等工作掌握的已有企业名单。同时还应协调本地安监、工信、质检、工商等,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筛选。

3、企业填报。组织实施本次调查工作,发放调查表,并组织指导企业填报。

4、数据审核及上报。按照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有关数据质量和审核要求审核数据,合格方可逐级上报。对于不合格的,应形成审核意见,要求企业重新填报。

5、调查资料的保管与使用。妥善保管本辖区调查企业的纸质调查表及相关资料。调查所得资料仅用于掌握全县化学品生产及环境情况,不与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挂钩。

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宜春,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提升市民素质,构建幸福宜春为目标,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宽领域,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三、服务项目及对象

1、服务项目

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社区及城乡区域开展废气废水监督、植被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2、服务范围

以中心城区各街道、社区为重点,适度延伸到周边乡镇、企业。

四、工作安排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建分队(2016年11月)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2016年1月至11月)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2016年11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

动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单位队员推荐、报送工作。为本单位队员参加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2、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活动参与的覆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积极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加强宣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激励措施,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五: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方案

全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关于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省、市防范暴恐犯罪的最新要求,市局决定从6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南京青奥会安全顺利举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五大行动”和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船舶、危化品运输船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危化品罐区、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沈德才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地方海事处、运管处、公路站、航道站、局安全监督科、纪检监察室、质量监督站、港口科、铁路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四、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中旬,此次大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给局安委办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局安委办将组织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7月16日至25日,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26日至8月1日,市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2日至1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迎接上级安委会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至28日),是这次全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部门方面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局《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2、企事业单位方面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水上交通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地方海事处,航道站配合

重点检查:(1)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船舶超载、船队超拖违法行为和无证书或证书无效船舶及“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活动,强化对“代而不管”船舶管理公司和“让代不让管”船舶的监管。(2)内河通航安全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内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等。(3)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乘渡旅客穿戴救生器具过渡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4)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等。(5)汛期船舶登记情况,危化品船舶通航秩序维护情况等。

2、港口码头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港口科

重点检查:(1)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等。(2)危化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3)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4)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

3、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运管处

检查重点:(1)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2)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省内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情况,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3)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4)汽车站、加油站等重要部位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实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6)城市公交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新的隐患问题等。(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4、公路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公路站

检查重点:(1)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3)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4)应急指挥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夏季防汛防台、应急保通工作措施等是否落实等。

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质监站

重点检查:(1)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2)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等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3)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6、铁路。【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牵头单位:铁路办公室。

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铁路堤等重点处所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洪地段公示、预案培训演练,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健全和落实汛期干部值班、雨量预警、现场检查巡守制度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市局成立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大力配合开展好道路交通、渔业、水利、造(拆)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反馈给牵头部门,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

(二)精心宣传,深入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采取播放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论坛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迅速掀起全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确保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辖区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全天候严密监控。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按照《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入宁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船的监管,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安全确保青奥会全过程安全,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检查无盲区。青奥会期间,全市重点港口内部要落实二级保安措施。

(四)狠抓落实,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建立组织、细化方案、强力推进、督查整改、巩固提升”等每个环节工作,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特别是南京青奥会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彻查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力求长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作为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平安交通”创建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理念,研究制定长效措施,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于6月27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7月28日前将行业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报告,9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局安委办。

篇六: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016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5篇

第1篇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有关部署,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立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和杜绝重大农机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全市农机化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各县市农机部门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做到无缝对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是否取得实效。

2.农机部门及农机户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县(市)农机局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办理农机监理业务,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告知书送达情况。

3.农业机械证照申领情况,规范牌证核发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4.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5.开展“三夏”及汛期农机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三夏”及汛期各项农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6.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农机事故排查和处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农机事故排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7.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突出抽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保险补助项目实施情况,当地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投入、补贴情况。

8.提高拖拉机“三率”措施落实情况,对“三率”偏低县(市)的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9.农机监理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及装备建设情况。

10.机动脱粒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隐患排查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时间总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9月30日,按照农机户全面自查自整,县(市)农机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组织自查,市农机局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抓反复,反复抓,抓出成效来。

(一)检查时间

1.动员部署:6月28日至7月2日。各县(市)农机局,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按照统一安排,制定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2.自查自整:7月3日至31日。所有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农机户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3.县(区)集中治理和市督查:8月1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对辖区内农机检验情况和农机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及时整改、登记造册;市农机局组织相关人员各县(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考核:9月16日至25日。市局对各县(市)农机,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主要依据。

(二)检查方式

1.农机户自查与农机部门检查相结合。各县(市)农机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要通过短信、告知书等形式,告知所有农机户都必须对所有的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作为日常作业规范长期坚持。

2.农机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县(市)农机局要把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加强执法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3.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对查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离年检、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农业机械存在的各类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难以整改或超整改限期仍未整改的,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收集各类农机事故典型案例,通过挂图、广播、电视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一台有事故、万台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得警示”。

4.推动隐患整改与加强农机安全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大检查,推动各级农机部门和农机户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等基础建设,强化各级农机部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各县(市)农机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2.全面排查摸底,逐级建立台帐。各县(市)农机局要组织当地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农机户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帐,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农机局。

3.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消除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农机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办理注销或报废手续。各县(市)农机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第2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现场比武活动,促进全市农机监理队伍比、学、赶、超学习风气,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和展示农机行业及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新形象。

二、组织保障

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设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场地布置组、考核考评组五个小组,负责大比武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

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阶段(2016年8月31前)

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大比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顺利开展好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员参训阶段(2016年8月至9月上旬)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内容,自行组织业务知识学习、驾驶操作技能训练、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操练。市农机安全监理总所将对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的业务知识学习及训练、操练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各单位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的相关规定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短期队列训练,可邀请交通警察进行交通指挥手势培训。

(三)比赛阶段(2016年9月中、下旬)

市局组织全市农机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具体决赛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四、岗位技能大比武内容

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竞赛、业务操作技能竞赛、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

(一)综合知识竞赛。

1.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基本常识、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知识、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事故处理相关知识等。

2.竞赛方式。各县(市)选派3名队员,通过笔试形式进行比赛,试卷为100道题,满分100分。

(二)业务操作技能竞赛

1.场地驾驶技能竞赛。

(1)竞赛内容。场地驾驶技能竞赛分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组驾驶技能竞赛,操作程序按照农机牌证管理规程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要求进行。

(2)竞赛规则。各县(市)选派3人参加,分组参加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三个科目技能竞赛。竞赛以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操作机具,以完成规定动作及操作用时进行排名。

2.事故现场勘查竞赛

(1)竞赛内容。以县(市)为单位选派代表队,根据设定的模拟农机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制作事故处理文书。

(2)竞赛规则。每个代表队为5人,现场测量、制作事故现场图、制作事故处理文书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队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由一名同志负责下达口令,整队后报告(农机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并将制作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交评委,再将本队带出比赛区域。每队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由评委按百分制统一打分排名。

(三)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

各县(市)选派(6-10人)进行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

1.竞赛内容。队列包括齐步与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半面转法、跨立与立正、敬礼与礼毕、跑步与立定。以及指挥手势操演示。

2.竞赛程序。各县(市)分别由一名带队指挥员按顺序进行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具体演示程序:①整队、报告。带队指挥员整队后,跑步向总指挥员报告(总指挥员同志,ⅹⅹ县(市)列队完毕,请指示。)②队列演示。由带队指挥员下口令,队员做动作,每个动作做2遍。③指挥手势操演示。队列演示后原地不动,指挥员下达口令调整队形,进行指挥手势操演示。

3.评判标准。整个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为100分。具体评判标准:①精神饱满,士气高昂,口号洪亮,20分;②着装规范、整齐,20分;③队伍整齐,动作一致,20分;④带队指挥员动作规范,口令正确,声音流畅、洪亮,20分;

⑤参演人数符合规定,20分。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单项奖

综合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场地驾驶技能竞赛中每个科目竞赛均设单项奖一、二、三名。

农机事故勘查竞赛设一、二、三名。

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设一、二、三名。

(二)团体奖

按各县(市)竞赛项目的总分排名设一、二、三名及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要从抓好农机监理队伍长远建设为出发点,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训练、选拔、参赛等各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列出训练必需经费,全力保障此次大比武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方案,按活动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本着“全员参训、整体提高”为目的,要求所有农机监理人员都要参与训练,不允许个别指派任务,严格按活动要求遴选参赛人员。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所属人员勤学苦练,想办法提高训练质量,确保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强的业务技能参加大比武活动。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把大比武活动作为完成农机监理各项业务工作的推动力,把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要借此机会督促广大农机监理人员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为完成好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监理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强宣传,强化督导。各县(市)要营造大比武活动氛围,调动农机监理人员参训积极性和参赛热情。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训练、竞赛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对竞赛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大力宣传,号召广大农机监理人员向他们学习,不断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使农机监理队伍不断迸发激情活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农机化管理、科技和实用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

2016年全市计划培训8160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2900人次以上。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2016年度任务分配表》(见附表)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的能力素质。一是建设一支组织管理能力强、执行政策有力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业机械化系统中能高效贯彻落实;二是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支撑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三是建设一支致富能力强、服务到位的农机实用人才队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实力。

三、培训重点

1、积极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

针对贯彻执行农机化政策法规和履行管理等职责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以上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是“三农”工作方针、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购机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计划培训160人次。

2、认真组织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

以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水平和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农机科研推广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的技术人员,重点培养县以下推广人员的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能力和县级以上推广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计划培训1100人次。

3、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培训内容重点是农机驾驶操作、维护修理、技术指导、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知识和操作技能。由农机化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共同实施。计划培训6900人次,其中培训2016年新购机农民2900人次。积极主动争取“阳光工程”培训指标,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实用技能水平

进一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结合,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训,优化农机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培训对象以从事农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民工和技术员为主,培训内容是实用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计划培训考核农机职业技能人员100人次以上。

四、培训方式

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实效。

1、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

结合重点工作和重点技术推广项目,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做好技术推广培训工作,提高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

2、加强协调,扎实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

积极主动与当地阳光办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计划覆盖农机化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取得“阳光工程”培训资格的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要按照“阳光工程”培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与专项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购机农民培训等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3、加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力度

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教育培训工作的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4、加强管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监督力度。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培训,确保培训时间不少、培训内容不减,提高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5、通过政企联动等形式开展培训

泛深入开展“政企联动”培训活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基层农机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政、事、校、企联动的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鼓励和充分调动农机企业的积极性,利用企业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场所开展农机培训。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加大政企联动、事企联动或企校共建的力度。充分发挥农机化协会的作用,牵线农机企业参与农机培训,推进企社共建,实现共赢,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参与培训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要把农机化教育培训作为为农民办实事工程抓好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摆上重要工作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经费投入。要把大行动与当地“三农”工作、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教育培训目标。

2、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要以农业机械化学校为主,合理利用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开发机构和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培训能力。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深造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教学设备,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培训服务能力。

3、积极协作,创新方式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好国家面向农民的培训政策和农业机械化重点推广项目,创造培训机会,搞活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要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等团体共同参与培训活动。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采取现场演示、送教进村、科技入户、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农机培训新形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吸引更多的农民机手参加培训学习。

4、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加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挖掘培训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营造推动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全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围绕“打造发展升级版”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我们的活动主要内容是:优化“二环境”、效能“二不松”、促进“二升级”。

(一)强化素质、树立形象,优化机关办事环境。

内强素质、外立形象,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要着力解决作风上“庸、懒、散、慢、浮”问题;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履行办事首问首办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等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省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强力贯彻“十条禁令”,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机关办事环境。

(二)繁荣市场、促进作业,优化农机经营环境。

积极创建良好的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农田和场院作业市场。要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商家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经营市场问题,不得随意提高要求、加高门坎。要着力解决农机维修质量低下、管理缺位问题,要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农机维修质量的监管。要营造良好的农机跨区作业环境和农田作业经营环境,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大户进入农机作业市场。

(三)严格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不松懈。

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加强监管,要着力解决依法监督、正确履职问题。要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牌照管理机具及其驾驶员在农田和场院的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农时作业高峰季节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对农机安全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要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松懈。

(四)严格把关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资格,不松手。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资格认证,是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要严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质量关、严把资格认证关。坚决杜绝农机牌照管理机型驾驶员资格认证“直通车”现象。

(五)农机行政许可办证与全省接轨,平台升级。

根据全省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确保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农机行政许可办证,由于平台接口技术问题,始终未能与市政务中心平台和省中心联网,成为了老大难问题。为积极解决问题,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与省局联系,与政务中心衔接商量,力争在2016年按要求彻底解决问题,打造农机行政许可办证新平台。

(六)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农民更亲,方案升级。

随着中央惠农资金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和政策的放宽,农机购置补贴由试点示范发展到农民购买农机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可自选机型、可自选经销商、可异地购买、可多台购买,购置补贴做到了机到户钱到卡,形成了优良的农机销售、购买、使用环境。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地域或某种机型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问题;农机补贴产品价格明显比其他机电产品价格坚挺问题;老少边穷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对农机产品需求的不同而形成的品种缺失问题;非目录产品贴牌问题;农机售后服务三包滞后问题;不法分子倒买倒卖、投机取巧、套购、骗补、诈骗和贪腐问题。存在于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问题;流程手续欠简便问题;补贴资金到位安全和及时问题等。针对各类问题,将通过听证、研讨、征询、调研等措施积极解决,出台更科学更合理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做到思想升级、方案升级、工作升级、效果升级、农民的满意度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涉任务负总责,负责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作用,各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有问题整改到位,有差距提升到位。工作过程中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问责

我局组织实施“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对贯彻落实全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对于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湘纪发〔2016〕17号、湘办发〔2016〕9号等文件规定,局纪检组监察室将严格问责、严肃查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推广新型适用农机具为中心,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突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服务,全面推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机化综合水平,为全市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立足服务“三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进,逐年提高”的原则,2016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农业机械总动力要达到46万台,31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1%。新推广插秧机320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其中完成机耕面积360万亩、机耕率达到95%,完成机插面积68万亩、机插率达到18%,完成机收面积310万亩、机收率达到81%。每个项目县(市)要建成1个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重点在连片面积万亩以上的乡镇推广。逐步将农业机械化向其他经济作物和林果业方向延伸和拓展,全市争取国家购置农业机械专项补贴资金5000万元以上,补贴机具1万台以上,受益农户超1万户,带动社会资金力争达到1.8亿元。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杜绝发生重大农机伤亡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为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农机系统要创新抓实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加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在机插秧推广上,继续坚持“主攻为机育秧、力推大户购机、领导办点示范、抓好技术指导”的成功做法。在努力突破水稻机插这个农机化发展瓶颈的同时,继续提高机耕、机收水平,高度关注机械植保和机械烘干。推广大马力轻型拖拉机,有效解决农机伤田的问题;推广应用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逐步解决飞机防治病虫害的系列问题;以区域烘干中心的模式,解决粮食烘干机械化问题,努力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拟在今年,举办一次全市性大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演示会,大力推广农机新机具和新技术。

二是努力推进机械化向经济作物延伸。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在进一步抓好“稻-稻-油”三熟制全程机械化的同时,突出油菜、蔬菜、林果、花卉等四个产业,根据农作物的生产环节,制定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积极探索和总结有益经验,力争取得成功模式。主动向省局及有关部门汇报,大力争取项目支持,建成油菜、蔬菜、林果、花卉等四个产业的机械化生产试验区块,进行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逐步提高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三是乘势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既是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又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更好更快地发展合作组织,是大势所趋。每一个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发展和培育1-2家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每个项目县(市)争取创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家以上。全市今年农机合作组织总量达到70家,向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50家,这50家农机合作社的定位是,按照耕、种、收、植保、烘干、运输六个环节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的要求配置先进适用机具,打造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努力建成“机具千万元,覆盖上万亩”的大型农机合作社。注重提升合作社管理人员合作办社能力,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服务,不断扩展作业服务领域,全市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23亿元。

四是切实推动农机制造产业发展升级。用国际化视野引领农机制造业发展,以农业经济的变化为导向,强化区域间、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大力提升和创造品牌价值。切实帮助现代农装、志恒实业、(攸县)一田等本埠农机制造企业做强做大,在技术升级、质量控制、制造水平和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有效推动这些企业开展农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最大程度的满足农机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确保农机制造、销售产业效益相对上年有新的提高。

五是用足用活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购机操作办法,改进补贴审批方式和机具核查方式。全面推行审批员和主核查员负责制和“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的核查机制。继续加强与监察、财政等部门的联合督查,加大对购机大户、合作社和重点机具的核查及对经销商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实现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支付系统完全对接,实行按月定时结算,加快补贴结算进度。积极向上建议,力争将果园运输设备、油锯、大棚等农民迫切需要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六是下狠劲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严格依法监管,严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关、注册登记关、检审关和收费关,完善基层监管网络,改善安全监理手段。强化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规范监管业务,提高“三率”水平,全市牌证管理农业机械挂牌率达到95%,驾驶员持证率达90%,年检率要突破90%。强化农机事故预防与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事故预防、处理、统计、分析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大力推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保率,受理保单过4000份,保额达100万元。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抓好农机市场体系建设。各县(市)要积极整合现有农机销售网点,建成农机市场交易(销售)中心,有条件的县市要建立专业市场,同时,大力引进有实力的经营大户,逐步繁荣农机市场,切实形成有特色的营销品牌。抓好农机维修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县级、逐步健全乡级、积极扩大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大力扶持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农机维修网点。各县(市)要组建1个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和多个维修保养网点,尽早实行挂牌营业,同时,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技术检验工作。抓好农机培训体系建设。按照“充实一线、强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以农机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开展失土农民转岗就业培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生态农村城区建设中的工程机械操作手的培训。抓好农机检测体系建设。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做好农机安全年度检测的同时,要注重添置完善移动式农机检测仪等器材设备,充实农机检测技术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利用农闲,做好农机作业前的技术检测工作,确保各类农机具在农业生产季节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抓好农机信息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机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农机信息体系在加强农机管理、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和作业服务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农机局要指定2-3人(含乡镇农机管理员)、各区农村工作局要指定1人负责农机信息工作。要加大农机信息的采集、撰写和报送力度。各县(市)每年要完成被上级信息化网、政府门户网及各级党报党刊采编60篇以上的信息撰写和报送任务,各区每年要完成8篇以上的信息撰写和报送任务。

八是着力抓好乡镇农机员队伍建设。把提高乡镇农机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到“人员定位、工资报酬、考核措施、活动制度”四落实,确保“人员不散、队伍精干”。重点抓好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农机从业人员向农机现代化发展对接。为每个农机员申领发放执法证件,全面落实好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人员的配套和工作经费的保障。同时,按照统一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公桌(椅、柜)、电脑(打印机)、张贴挂图(表)等办公设施,切实发挥好基层农机管理机构的作用。

九是大力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主题,严密组织,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标准和要求,大力加强农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让干部在抓工作、想事情、出新招和“以事为媒,与人共事”的过程中加快提高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革除“四风”之弊,促使大家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恪守廉洁从政准则。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的总结推介,为推动全市农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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