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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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

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推进学校发展,在办学中切实保障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教工对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利于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共同办好学校,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

一、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1、校务公开责任部门、责任人

责任部门:校长室,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工会主席;校务办公室,常务副校长,后勤办,后勤主任;德育办,德育主任。 职责:校长是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各责任部门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常务副校长:肖庆放(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副校长兼九年部主任:李 波(主抓九年部工作及德育工作) 副校长兼八年部主任:曹宏伟(主抓八年部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副校长兼七年部主任:杨 翊(主抓七年部工作及电教信息工作) 副校长兼六年部主任:龙敏贤(主抓六年部工作及舍务、卫生、校园家庭工作)

后勤办主任:陶恩才(主持后勤全面工作)

信息部主任:于 淼(主持校园信息化全面工作)

德育办主任:杨忠义(主持德育、安全、体卫艺工作)

3、校务公开的范围

(1)学校重要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4)校内重大改革方案及决策;

(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6)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7)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人事变动;

(8)教职工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情况;【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9)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学校奖惩工作;

(10)其他重大问题或校内热点问题。

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特制定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1、学校设立公示栏, ,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2、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3、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4、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

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5、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6、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三、学校其他的公开形式

1、设立党政随时接待制度;

2、向家长公布校长室电话,随时接受家长来电来访;

3、设立校长信箱,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设立校务公开栏、告示栏;

5、利用校园网络、广播站等资源开展工作。

沈阳市立人学校

2012年7月20日

篇二: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1]

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推进学校发展,在办学中切实保障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教工对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利于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共同办好学校,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

一、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1、校务公开责任部门、责任人

责任部门:校长室,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工会主席;校务办公室,常务副校长,后勤办,后勤主任;德育办,德育主任。 职责:校长是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各责任部门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常务副校长:石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副校长兼一二年级主任:权瑞金(主抓一二年级工作及德育工作) 主任兼三四年级主任:黄绍华(主抓三四年级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主任兼五六年级主任:鹿凌云(主抓五六年级工作及电教信息工作)【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后勤办主任:朱烨(主持后勤全面工作)

德育办主任:鹿苓先(主持德育、安全、体卫艺工作)

3、校务公开的范围

(1)学校重要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4)校内重大改革方案及决策;

(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6)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7)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人事变动;

(8)教职工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情况;

(9)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学校奖惩工作;

(10)其他重大问题或校内热点问题。

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特制定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1、学校设立公示栏, ,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2、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3、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4、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5、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6、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三、学校其他的公开形式

1、设立党政随时接待制度;

2、向家长公布校长室电话,随时接受家长来电来访;

3、设立校长信箱,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4、设立校务公开栏、告示栏;

5、利用校园网络、广播站等资源开展工作。

鹿楼中心小学【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2012年9月3日

篇三: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2016教育系统公开承诺书

教育系统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县教育局将部门工作职责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服务内容

㈠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高中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坚持对录取情况进行公示,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㈡大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在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受理群众反映情况,一般问题在12小时内答复,需调查取证的3天以内答复。

㈢人事工作。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依编设岗、依考定位、依分择岗,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肃、公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严格按照评聘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保证评审质量。教师调配坚持定编定岗、按需调配的原则,教师的调动,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录用,对家庭、工作确有特殊困难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研究讨论。

㈣教育收费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收费管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监督员动态监督制度,设立教育收费投诉信箱,开通教育收费投诉热线,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

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加强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申请筹建办学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成材料出具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建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建的,应说明理由。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设立的,应说明理由。

㈥学生用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中小学生用书目录组织中小学征订用书,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征订目录之外的和未经省教育厅图书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及辅导书籍、资料、刊物,严禁借订书之机搭车收费。

二、服务承诺

(一)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⒈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的决定。

⒉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

⒊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全面履职,科学管理

⒈努力提升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⒉切实履行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职责。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承诺事项的要求,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⒊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⒌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四)热情服务,文明办公

⒈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问题。

⒉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创造文明办公的工作环境。

县教育局真诚希望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政务公开服务给予关心、支持、指导和监督。我们将认真对待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树立县教育局机关和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

监督电话: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承诺书

根据省经信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处室职能,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党支部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定理想信念。注重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成效作为评自身工作重要标准。强化理论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围绕全委工作大局,以崭新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全新的工作业绩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弘扬务实作风。认真履行职能,正确把握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基层、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基层企业发展诉求,将激发基层和企业的创造力与能动性、内生需求与市场需求作为研究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善抓重点、狠抓落实。服务基层要做到热心、细心、耐心,能办的事及时办理,不能办的认真解释、讲明原因。倡导敬业、善学、务实、创新的团队精神,工作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补台、相互支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我委22条具体办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节俭开会,不用公-款相互吃请、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超标准的接待。强化朴素观念,时刻牢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共-产-党人和经信成员应有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四、积极开拓创新。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服务发展就是为省委省政府谋划发展、经济决策服务;服务基层就是为基层提档升级、工业强省服务;服务企业就是为企业转型升级、民生就业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谋划工作举措,把工作重点和基层企业群众需求紧密挂钩,做精品工作,建长效机制,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作为创新处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教育系统党员公开承诺书

一、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根据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行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二、领导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好”、“五模范”: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做终身学习的模范、教书育人的模范、服务育人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师德修养的模范。

三、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同志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

五、开展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支部,推进师德考核、测评和绩效考核工作。

六、维护学校安定团结,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及团委组织的作用,协助校长搞好学校基本建设。

(签名)叶文俊

【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2016年 9 月 2日

支部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湖北武汉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教育是民生之本,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待。为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武汉市教育系统决心积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真诚地向社会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执教,努力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二、推进政务及校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及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政府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学生免试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享有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努力做到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四、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课和农村义务段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三限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实行收费公示,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坚持“阳光招生”。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尽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建设好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培训活动,禁止公办中、小学校舍等资源用于中小学生学科有偿培训活动。禁止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倡导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正常沟通和友好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七、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洁教育,遵守廉政准则,健全完善教育系统腐-败预警防控体系,严禁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违规收费、教师师德失范等典型违规案例予以曝光,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

诚邀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学生进行监督。

篇四: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2016规范办学承诺书

规范办学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为规范我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要求各学校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举办者或学校校长为学校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主的规范办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三、依法办学,服从管理。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一)学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备案表》等资质齐全有效,置于教学场地显著处,便于学员和家长查看了解;另设教学点及时到相关教育部门备案。

(二)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结构合理,教师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教师资格证,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内容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广告,遵守办学承诺。

(五)收费规范合理,学校主动公示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收退费,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票据。

(六)学校自有(或租用)的办学场地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安全规定。

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研制度,通过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用高质量回报社会。

五、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学校尽全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最大贡献,努力构建和-谐学校文化,把教师和-谐发展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办社会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老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逐步成为口碑好、质量优、重信诺的品牌学校。

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存区教育局和学校。

学 校(盖章)

举办者(签字)

二 〇 年 月 日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河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目标责任书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师(班主任) : 校长:

前黄小学

2 0 1 1. 5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实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对学生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

的综合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9、学期末认真规范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班主任寄语突出个性化,在肯定、鼓励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12、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3、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14、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责备家长,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不轻易接受家长宴请。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做到,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承诺人:

长城路小学

2016年 9 月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长城路小学

二〇一一年九月

第3 / 3页

初中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行风建设,依照上级统一部署,我校积极参与了教育局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我校遵循“突出重点,自查自纠,严肃纪律,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学校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从而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校校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我们郑重的向社会公开承诺:

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除代收作业本费等明确规定的费用外,决不乱收费。

2、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4、落实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制度,寻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共同促进健康发展。

5、及时落实家长反映的对学校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

2、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赌博。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在教室和会场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习班。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在任何公开场合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

6、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选,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分层布置,教师要提前研做;不得将练习册、习题集的成卷作为学生的统一作业;不违规购买资料,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8、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接受学校与本人解除工作合同。

甲方:大连市第十四中学####乙方(承诺人)##:##

2016年3月1日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县教育局(盖章): 局长(盖章):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16年 月 日

篇五: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2016行风承诺书

行风承诺书

为认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社会和相对人满意我们的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卫生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四、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接到申请书后在1周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五、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在发生重大中毒事故时,在接报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我处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坚持以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和-谐、高效、廉洁陵园,树立“以民为本、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干净干事”的行业新风。

2.严格以法办事,执行收费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的有关收费规定,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3.自觉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拒收服务对象馈赠的“红包”、现金和贵重物品。

4.实行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业务办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态度端正,仪态端庄,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耐心细致,规范服务。

6.保持陵园环境干净整洁,及时提供便民利民设备用品,为前来陵园办理业务、祭扫先人和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群众、学生等提供良好环境。

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诚邀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们的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和监督。我们将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不断提升陵园为民服务水平。

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履行扶贫职责。贯彻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践行为民办实事。

二、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计划项目,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四、遵守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监督电话:0898-62932284

电子邮箱:#url#

琼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局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现就我局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和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

二、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便捷服务。

三、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保证质监队伍的清正廉洁。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

五、通过12365平台、服务窗口评价、企业回访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社会群众反映对我系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的时限、形式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六、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枉法情况的发生。

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房管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达到“六个明显效果”,即服务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监管机制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承诺如下: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严禁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庸懒散软等现象的发生。

2、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网络、宣传栏、制度上墙等形式,全面实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产权产籍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利益。

4、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登记等方面的信访,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回。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到位;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不推诿,不消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促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5、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扎实开展“慵懒散奢贪”活动。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行 评 监 督 电 话 :0898—62920252 行评举报邮箱:#url#

晋华派出所政风行风建议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认真解决辖区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非本职规范的业务,及时主动引领或介绍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有关岗位受理。

四、严明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杜绝酒后驾车、带枪饮酒、聚众赌博等现象;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五、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按法定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为了践行承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监督举报电话:2416566、2416551(所长热线),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晋华派出所

二○一四年七月

4政风行风承诺书

××中学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教育是民生之本,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待。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规范教育管理,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徐州市26中学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严格执行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二、推进政务及校务公开。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及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徐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公示时间及时、项目准确、位置醒目,严禁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

四、坚持“阳光招生”。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尽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

五、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禁歧视、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以教谋私,树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

七、提高服务水平。围绕服务群众“零投诉”目标,按照“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改进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八、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违规收费、教师师德失范等典型违规案例予以曝光,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影响教育形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构建健康和-谐教育。

诚邀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襄阳汉江传媒网消息(襄阳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减少项目: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将原来23个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到16个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下放权限:将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票面经营和零售经营许可权下放县(市)区安监部门;非高危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实行备案制;缩短时间:属于市级审批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按国家法定审批时限再减半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即到即办。属于省级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5个工作日内上报;简化程序:推行网上政务,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安全资格核定等事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打造服务新模式:致力打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规范“零投诉”、服务态度“零意见”的“六个零”服务模式。

二、规范执法行为,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推行并优化“一送二帮三查四督”监察执法模式,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安全。对监管服务对象做到首违不罚、整改不罚、轻微不罚。对“生、冷、硬、横”等粗暴执法行为,对“吃、拿、卡、要”、“办关系证、执人情法”等违纪行为,凡有必查,凡违必究;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经调查核实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坚决不纵容、不护短、不放过;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监察执法与事故调查“三权分离”内部制衡机制,严格执行襄阳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和襄阳市安监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认真落实《襄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重拳“打非治违”,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净化安全发展环境。

三、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厉行“三短一简”,切实改进机关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隐患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牢固树立“五办”作风,即:符合条件的事项“立即办”,方便群众的事项“马上办”,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办”;涉及多个部门的项目减少环节“联合办”,条件暂不成熟但是对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安全发展有利的事项“争取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重点工作实施“路线图”管理,建立日研判、周例会、月分析(报告)、季调度、半年总结制度,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化到每个环节,切实提高我市本质安全水平。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503458399

单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唐家台3号

邮政编码:441001

行 风 承 诺 书

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服务行为,治理“红包”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与群众满意度,南昌市殡葬管理处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规范服务。严格遵守殡葬法规,恪守“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理念,管理和维护好南昌殡葬服务秩序。开展标准化建设,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流程规范、用语文明、态度热忱,努力塑造24小时优质服务窗口良好形象。

二、诚信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监督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阳光诚信殡葬。

三、廉洁服务。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红包”,严禁工作人员刁难丧属谋取私利或与社会从业人员勾结损害群众利益。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公开接受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964444、*******。

南昌市殡葬管理处

2016年10月9日

篇六:中小学建立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说明报告
2016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

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治校##。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对课程设置、学生在校活动时间、课外作业量、学生用书、考试管理、收费与服务、教学组织及学籍管理等八个方面实行规范管理,做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严格执行“一费制”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杜绝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治校、廉洁从教;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化党务、校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及时、全面、规范。 四、强化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茅箭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规定》,严禁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以教谋私;制定完善师德教育和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认真接受监督。设立并公开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学校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举报电话:8784798 国土资源局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36)

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全县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执法部门,在深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中,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关注民生、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高效行政、阳光行政,努力做到保护资源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持续有力,维护权益切实有效,服务社会全面优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文明和-谐的行业新风多做贡献。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推行“阳光行政”。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除法律规定应保密的内容外,对所有的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律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坚持依法行政,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运用市场方式公开、公正、公平配置土地、矿产资源。对经营性土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对于采矿权也全部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业秩序,坚持经常巡查、制止及时、处罚到位,切实维护投资环境。

三、认真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进一步严格征地管理,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利益,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用地项目不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四、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违背,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用地报批事项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上报工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土地初始登记发证30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变更登记发证30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矿权申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采矿权申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上报。

六、实行文明办公,提高服务质量。日常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接待群众要做到用语文明、热情大方、服务耐心。

七、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收费管理。对乱批乱占宅基地和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开展对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测绘资质制度,严格对测绘资质的注册登记。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测绘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测绘、超资质等级和范围测绘、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违法行为。

九、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对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违反廉政纪律的,不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以及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为便于社会各界监督,xx县国土资源局特下设监督电话: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竹溪县地方税务局将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治税,服务发展

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和-谐的经营环境。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简化办理程序,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上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限时经办。

二、优化服务,维护权益

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送资料,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加速推行网上申报纳税,拓展12366服务空间。切实关注民生和关心弱势群体,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五十二条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凡是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索贿受贿,压价向纳税人购物,贪占便宜,或以各种手段贪污、挪用税款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征管程序、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五、虚心纳谏,接受监督

诚恳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发现有反映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以税谋私、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相互推诿等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和投诉,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行评监督投诉电话:0719—2726833、2729636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我处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坚持以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和-谐、高效、廉洁陵园,树立“以民为本、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干净干事”的行业新风。

2.严格以法办事,执行收费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的有关收费规定,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3.自觉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拒收服务对象馈赠的“红包”、现金和贵重物品。

4.实行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业务办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态度端正,仪态端庄,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耐心细致,规范服务。

6.保持陵园环境干净整洁,及时提供便民利民设备用品,为前来陵园办理业务、祭扫先人和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群众、学生等提供良好环境。

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诚邀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们的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和监督。我们将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不断提升陵园为民服务水平。

2016年关刀中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落实“教育为人民服务,学校为学生着想”的宗旨,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根据有关教育法规和上级精神,经校委会研究,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治教,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增强依法治教意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二、为人师表,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坚持不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教职工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爱岗;热爱学生,尊重家长;无私奉献,廉洁从教。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三、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质量立校,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始终把提升教学质量作为各学校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落实教学常规,准确把握学情,继续弘扬和推进我校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大好形势,形成良好教风、学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反腐倡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建立腐-败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弄虚作假。

六、加强监督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15—4640356)和电子邮箱(#url#)。

关 刀 中 学

2016年6月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

根据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重点处室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豫纠组〔2016〕16号)的通知精神,厅科技处被列为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处室。我处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现结合科技处职责,承诺如下:

一、履职尽责,建设服务型机关。从自身职能出发,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积极为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急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网上咨询等,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切实体现由审批型、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

二、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等规章制度,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理顺办事流程,严格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阳光操作、限时办结。

三、 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等违规违纪现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落实,扎实开展评议。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认真查找政风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纠”上下功夫,把“查与纠”贯穿始终,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恳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我处的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监督举报电话:0371-87166507

联系人:刘国宏

附:

科技处人员职责及联系电话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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