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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分宜五中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分宜
五中2015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校在党
支部的领导下,在局安全办的正确指导下,我校十分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
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
了我校教学秩序稳定的好局面,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
我校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机构。
2015年以来,我校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的员
职责。
二是细化措施,调
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学校安定稳定的首要
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
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
共排查调处学生与学之间矛盾导致家长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3件,调处学生之间矛盾纠纷2
件,成功调处2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
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班,
大纠纷不出校。
三是健全制度,责
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
任片区包案制度。对学生影响面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学校政教处和校综治办包干,
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学校党支部及广大家长的支
持,与公安派出所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我校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
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
五是加强培训,注
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
市、县、乡的要求,加强我校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校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夯实
我校调解工作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校
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
和问题。一是我校调解人员的课时量重 ,调解时间很紧。二是目前学生间的纠纷矛盾日趋复
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家长之间的大矛盾事件。所以,调解工
作一定要十分重视。应加强对全校师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宣传化解工作。
分宜五中综治办
2015.11
篇二:2013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3
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鼎山司法所区司法
局:
一直以来鼎山司法
所认真开展各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以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
一道防线”。为此,特将今年1月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矛盾纠纷
排查的基本情况:
今年1月份,我们
鼎山街道7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区委办《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
实施意见》(**委办[2009]38号)的要求,共选派了53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社会矛盾纠纷
的排查工作。在排查中,共深挖查找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6件。其中一般社会矛盾纠纷52
件,重大或疑难社会矛盾纠纷4件。
1、排查的方式:
一是成立社会矛盾
纠纷排查工作小组。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相关各调解小组、
纠纷信息员一起,组成纠纷排查工作小组,负责排查调处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纠
纷。
二是认真排查梳理。
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本月上
中旬集中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或“拉网式”排查,及时了解掌握了可能发生纠纷的重点事、
重点人,做好了矛盾纠纷的预测和突发性事件的对策,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排查工作中,
我们重点排查了可能诱发到**、重庆乃至北京上访或集访以及可能演变成群体事件的社会矛
盾纠纷。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计划》和《矛盾纠纷排查制
度》,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无疏漏、大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
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未
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转化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月,县信访
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别下降**%和**%,其中:
个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和**%;集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
期相比分别下降**%和**%,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
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
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
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
局严格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 格局,作为化解社会矛
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局健全各项工作制
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领导干
部接访、下访制度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
大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乡领导坐班接访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
信访局坐班,1名乡镇领导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
求每名接访领导互换角色,设身处地的为上访者着想,带着感情、拿
出诚意去倾听、去解决、去帮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初信初
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县高度重视和【街道2016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
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
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
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
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
实的基础;二是对全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
“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
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
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深入排查,
及时调解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每
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
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
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上报排查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处置打下
了基础,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
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四位一体”,超前主动
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二是对涉及土地
承包发包纠纷、房屋拆迁安置等
“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
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我局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
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将最近三年的上访案件逐一梳理。
(五)突出重点,
狠抓项目纠纷调处
对重点重大项目建
设、群体性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
解化解纠纷。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
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坚持依法按
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
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
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
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依
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
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
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
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七)结合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访惠聚”活动,全县驻村干部每月进行“大排查”活动
各乡(镇)驻村干
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
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
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
离地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
的学习,树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
务实,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
作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
任,严格考核,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继续执行每月矛盾纠纷排查
分析上报制度,发现纠纷苗头要及时疏导,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信
访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列》规定依法有序逐级反映诉
求,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篇四:村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套北
村201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是稳定机构,完
善网络。2014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
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
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1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
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
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
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
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
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
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
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
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
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4年
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
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
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
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
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街道2016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
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
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14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
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
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
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
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
题、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
“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
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
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
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
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
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
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
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
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
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
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
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
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
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
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
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
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流程
一、受理
经当事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并有明确的申请事项和事实根据,应当受理有法律明文规定或已由司法机关受理的除外。
二、调查
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根据需要对纠纷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
三、调解【街道2016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调解时由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陈述纠纷事实和理由,提出证据,允许当事人就争议问题开展辩论,调解员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共识。
四、结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签字、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核、盖章后生效。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终止调解。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建设,化解国土资源民间纠纷、降低信访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排查、教育疏导、依法处置、防止激化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排调合力,促进排调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高效,实现“三不出、四提高、一转好”的工作目标。“三不出”为:“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镇街、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四提高”为:基层排查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成功率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信度提高。“一好转”为:全县稳定形势进一步好转,排调工作位于市前列。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经研究成立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职责
1、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安置异议等。
2、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解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县党委、政府对调解工作的指示、要求、工作安排部署等。
3、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辖区国土资源纠纷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调查核实纠纷情况,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向上级报告国土资源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和纠纷信息等。
四、工作重点
专项活动中,具体把握三个方面重点:一是重点地区,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调处工作。二是重点对象,对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安置等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调处。三是重点时段,特别突出重大活动、元旦、春节前后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五、工作步骤
1、排查梳理阶段(2016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并联合镇村力量深入到村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和梳理,把国土资源各种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线。排查调处情况要填写《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表》,做到一案一档,及时汇总《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
2、组织实施阶段(1月20日至2月20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大会战,确保纠纷调处结案率达到100%以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探索长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工作资源,提高调处能力。
3、总结巩固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局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和各国土资源所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具有国土特点的工作亮点。同时,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及时制定防控措施,防止重新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对确实难以在短期解决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制,防止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同时统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在整个活动中,应将调处化解作为中心环节贯穿始终,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稳控,重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六、工作措施
1、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要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处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行政复议、诉讼调解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排查的基础上,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解工作。群众有疑问的要做好法律解释说明工作,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案件。
2、加强预防,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发生。
加强源头治理,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律。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群众信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对政策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综合分析,从中找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化解工作的有效对策,早发现、早解决。高度重视群众初信初访,努力下工夫一次性彻底解决信访问题,减少重信重访。逐步完善信息、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努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各相关科室和国土资源所应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开展。工作中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国土资源所请认真填写《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表》、《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并将表格与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于2月25日前上报至局执法科。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宁祥和的佳节,根据县综治委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乡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动员部署。
国庆节是举国欢庆的重大节日,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非同寻常。各村支两委和人民调解组织一定要从建设平安洞溪、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此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强化各项措施,认真搞好组织发动,周密进行安排部署,逐级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推动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立足防范,超前工作,全面细致做好排查。
各基层调解组织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调解员、纠纷信息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从村、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最基层单位入手,深入扎实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环境治理保护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尽快查明原因,及早请示报告和控制事态发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拉出单子、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要科学分类,综合分析,客观准确的掌握和预测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9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台账报乡司法所。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属简单纠纷的,要坚持便民和快捷原则,快调快结;对于重大矛盾纠纷,要按照“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的要求,落实责任,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具体调处方案、有明确调处时限,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内部和萌芽状态;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相关村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的办法,积极稳妥的化解纠纷,严防因久拖不决或调处不当引起纠纷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全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一是各村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乡领导应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二是工作下移、重心下移,及时深入一线,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活动期间,乡党委将组织巡视组,对各基层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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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党政领导、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密切配合、化解矛盾、整治乱点、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把各类涉残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公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目标,为推进“三个”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行动,有效解决各类涉残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涉残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集中行动。
第二阶段为全面排查和集中调处整治阶段(4月中旬—9月下旬)主要任务是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积极开展调查摸排梳理,对排查出来的涉残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处。确保涉残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10月中旬)。本会将对集中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集中行动成果,并完善相关资料台帐,切实做好迎接县综治委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领导
县残联成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原则。各乡镇残联要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针对集中行动排查出的涉残矛盾纠纷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好;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涉残矛盾纠纷限期办理。对排查调处不力,导致引发广大群体性事件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明确工作措施。各乡镇残联要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对涉残矛盾纠纷和问题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
3、注重工作实效。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残联要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集中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集中时间、人员、精力,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