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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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2016年国税各税申报期限

关于下发2016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篇二: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2016基层国税创先争优调研报告

2016基层国税创先争优调研报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上“走过场”。有的基层国税机关在确定创先争优活动内容上没有真正进行调查研究,无法科学合理地制定学习计划和确定创先争优活动内容,即便是组织了学习,但由于所学不能致用,导致参学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难免抱有应付的学习态度,直接导致学和用严重脱节。具体表现在基层国税机关队伍中存在安于现状、思想懒惰不愿学,等靠思想有所抬头,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在日常的工作中,有有的同志都在抱怨:“我其实也很想学习,但工作忙应酬多就是没有时间”;或者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学习无用,不学也不影响工作”;还有的同志心浮气躁,因为考核监督不到位,就满足于“差不多”的态度,缺乏学习的动力认为“学习只是一种形式,上级的要求,摆摆样子、装装门面就行”,这些观点都缺乏对“学习”正确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学习的意义。

(二)活动中“闪冷场”。有的基层国税机关在动员阶段没有详细周密的活动方案和组织机构,或者方案脱离了基层税务工作实际,没有操作性和可行性,基层国税党员不知道怎样去参与其中,只知道按部就班地推进活动步骤,无法真正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实施阶段没有落实相关的责任主体,分工不明确、配合不协调,没有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支部组织上缺乏刚性,难免使活动在关键环节的衔接上出现脱节。在监督机制上没有建立层级的活动报告或检查制度,对活动开展的宣传力度和公示力度不够,导致党员的参与热情减退,只是以应付的态度被动参与。这样就难免活动的各个环节上出现冷场。

【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三)结合上“弄虚场”。有的基层国税机关没有将创先争优活动有效转化为促进基层国税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整章建制上没有制度和管理上的创新,仍然走因循守旧的老套管理路线,导致制度和管理方式过时影响基层员工生产的积极性。或者制度出台但执行力度不够,对于管理上的约束效果体现不明显。活动效果仍然停留在口头汇报或文字表面,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国税工作中,只以臆想的成就来应付上级的检查,使创争活动完全流于形式。这样的活动只能使广大党员养成参与活动的惰性,使广大人民对于活动产生抵触情绪,活动效果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起到了反面作用。除此之外,还存在少数干部爱岗不敬业的问题;还存在部分党员团队意识不强的问题;还存在少数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还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就是没有把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年”、“纳税服务年”相结合。 总结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基层国税机关没有把握好市局年初下发的《全面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的决定》这根创先争优的主线,各基层国税机关没有根据《全面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的决定》要求落实好创先争优活动,这是存在的最大问题。同时,如何探索建设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也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想法,没有将创先争优作为破解基层发展难题的契机,还是搞“两张皮”。

二、解决的对策

1、要与完成基层国税机关中心任务相结合。基层国税的主要任务就是“收好税、带好队”。一是要组织好收入,收好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结合省局税收跨千亿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党群连心促发展,共推税收上台阶”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大力组织收入为出发点,以提高党员责任意识为着力点,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深入开展“三争五强”创建活动、“三示范”活动及“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市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心和内在动力,层层分解税收争创目标,排艰克难,通过培植税源、强化征管等

措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力争2016年全市国税收入突破20亿元的目标,为全省国税收入跨千亿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抓好干部管理,带好队。面对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提升能力、适应要求是国税机关班子最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班子成员能力素养,凝聚班子整体合力的有效载体。首先发挥三带作用,保持创先争优的朝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机关党员干部要发挥好“三带作用”:以班子带队伍、以党员带群众、以先进带一般。一是要强化班子的率先垂范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上不愧党,下不负民。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醒自己,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在生活上做群众的贴心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三是强化传帮带意识。要真心、用心、耐心的去帮助部门同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提高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房产工作能力和效率。其次,在学习内容上,从满足领导干部专业能力素质的需要出发,把新知识和新理念、新技术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形成政治理论、管理科学与专业技术“三位一体”的学习框架。最后,在学习形式上,除集中学习讨论和自学以外,采取参加辅导讲座、观看电教片、外出考察、请专家授课、现场剖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拓展学习思考问题的视角。

2、要与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相结合。第一,要重视对机关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管力度,践行优质服务不只停留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的表层,而是要着力打造百姓更需要的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效率高的服务窗口。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集体领导、共同把关的用人方法,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原则,紧扣“服务、管理、保障”三大职能,狠抓制度建设,在管理细节上精益求精,建立“日清日结、周议月评”、首问负责、联系卡等制度,健全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工作机制,从工作程序、纪律、环境、接待、礼仪、设施管理等方面对机关工作人员加以规范。通过日常考评、业绩考评、民主评议等多种手段,细化考评机制,对机关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个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使机关工作向信息化、专业化迈进,增强党员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战斗力和工作凝聚力。第二,科学谋划,高标定位,着力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基层标准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步步为营、不断创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制定相关制度,形成规范,狠抓落实,打造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一是增强针对性。要突出国税特色,防止流于形式,活动开展之前组织专题调研,摸清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开展活动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突出操作性。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找准定位,提出符合基层国税部门实际、切实可行的活动主题和载体。三是注重实效性。开展活动尽可能贴近工作、贴近群众,要以人民群众的评价来检验和推动工作,要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

3、要与加强基层国税机关党的建设相结合。加强基层国税机关党的建设,要整合、提升、创新经常性的党建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机关“四好”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国税机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机关党组织建设,通过基层国税机关党组织“四强”和党员“四优”创建活动,使基层国税机关党组织建设成果在发挥作用中得到巩固和提升。要调动和激发基层国税机关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在税收征管、科研等工作岗位上,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要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基层领导执行力。落实领导责任,基层国税机关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精干工作机构,报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各级党组织要切

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行政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积极支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借鉴运用其他许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要加强基层领导执行力,抓好任务执行,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第一,抓好落实。作为基层领导干部,首先“心要想到位,摒弃图名挂号、坐而论道的形式主义及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的不负责任态度。在帮助基层员工解难中,政治上的进步要“上心”,工作中的困惑要“在心”,生活里的琐事要“留心”,真正以思想上的高度重视确保行动上的主动自觉。其次“眼要看到位”。作为领导干部,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善于“见风知雨”,及时发现基层员工的思想矛盾和实际困难。既要“多看”,又要注意“深看”,遇事多留个心眼,增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主动性,创新工作手段,讲究方式方法,真正摸清基层员工的真实想法。再次“话要说到位”。要注重在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基础上把大道理说“具体”,把小道理说“实在”,把旧道理说“新”,把新道理说“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引导工作。第二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创建理念,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依照《机关党建考评标准》,从班子坚强有力、服务优质高效、工作实绩突出、学习气氛浓厚、作风清正廉洁、环境优美和谐等六个方面,从党的建设、依法行政、业务工作、廉政建设等23项指标,采取审核材料、查看台帐、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基础领导进行考评。

篇三: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2016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调查报告

【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我们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程安排,对连山区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目前,非税收入按规定采取二种管理形式。一是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现在除文化、教育、劳动和交通四个部门以外均采取这种管理形式;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采取这种管理形式,主要有文化、教育、劳动和交通四个部门。

××年连山区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共户,其中纳入国库管理的户,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户。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户、政府性基金(含专项)户、罚没收入户。

××年连山区征收非税收入万元(纳入国库管理的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万元。征收额度较大、年收入超过万元的单位有有线电视台、防疫站、实验小学、六中、殡仪馆、水利局、土地局、法院、环保局等单位。

××年计划非税收入将达到万元,剔除增减因素,较××年减小万元,减收因素有:一是教育系统取消微机费、看护费、择校费三项收费。二是市财政将每年拨给连山区的电附加用于老城区改造减少收入万元。三是××年含国有资产收益(出售)万元,相应××年减少收入万元。

××年上半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万元,上全年计划的,为去年同期的。

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财政应返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收费单位积极性,使执收单位产生消极抵触情绪。也严重影响了部门非税收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此外,有些非税收入资金多年来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这造成了我区财政资金分散和秩序混乱,甚至助长了不正之风。

二是坐收坐支情况比较严重,在单位房屋出租收入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房租收入是国有资产出租的收入,不是某一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应该纳入财政管理。

三是非税收入资金使用不合理。很多单位把此项资金用于发放各种补贴,并随意提高补贴、津贴标准,扩大补贴、津贴发放范围。

四是个别执收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在检查中,发现极个别部门或单位在个别项目上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将已明文规定停止收取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

为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减少非税收入使用不当和政府公共分配秩序混乱等情况的发生,我们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⒈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实践证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我们要宣传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可以提高整个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政府可以集中一部分资金办几件大事,但长期以来各部门依据国家法规征收的收费收入与其部门自身利益之间关系密切,久而久之,对非税收入“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理念存在模糊的认识,一些单位对其部门组织的收入政府加以监督、调控抵触很大,只有宣传、认识到位,才能使执收单位既提高征收的积极性,又自觉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同时,由于非税收入大多由企业和个人负担,通过宣传收费政策,将收费标准、范围、内容公示于众,可以解决部门之间分配不均,促进廉政建设,对优化地方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⒉积极研究收费政策,扩大我区非税收入总量

继续实施“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使收支两条线管理日趋规范。在调查中,仍发现一些单位的收费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这样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单位就隐瞒了这一块收入,如何使单位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入尽人,既是国家政策的要求,也是我们管理需要,研究收费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既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刚性,同时又能保证执收单位执收的积极性。同时,对非税收入的一些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比如利用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所做的广告收入、国有资产的租赁收入、罚没物品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扩大非税收入总量,提高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⒊科学管理,提高非税收入使用效率

在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框架下,将单位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由于非税收入征收有成本,不同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千差万别,同时,大多数非税收入又具有特定收费用途,如何合理地界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从而提高财政可用资金,强化非税收入的专款专用性质,长期以来,一直就是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目前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过高。我区有一些收费单位长期以来收费收入基本用于人员开支,无任何专项投入。所以,在合理界定各执收单位收费成本基础上,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管理,既可以从根本上促使执收单位降低收费成本,也可以更好地支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厅出台多个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项目资金使用责任制,进一步使资金的专款专用,细化到单位由具体人负责。同时,加强监督、稽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初步加快部门预算所要求的收支脱钩问题,提高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能力。

篇四: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2016年上半年税务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上半年,我市地税系统按照“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心,狠抓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项核心业务,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建设,着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落实结构性减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等四个重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地税收入规模逼近20亿元大关,达到19766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0.3%;地税收入增幅达到19.8%,居全省第8位。

一、抓法治、重规范,依法行政全面加强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执法能力建设思路更加清晰。制定了《关于2016年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个人执法能力培养方面重点落实执法能力测试,单位执法能力建设方面重点落实执法风险防控和执法评议体系的建设实践工作,外部执法环境培育方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宣讲活动”的思路。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深入推进执法能力示范单位建设,完成《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的编写工作并下发各单位,在岳池县局试点推进执法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三是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税宣讲” 、“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美丽广安.税收相伴”主题税收宣传活动暨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维权护企”、“税园.校园.家园行”、“光影屏幕.税收相伴”等税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营改增”、二手房交易、发票管理办法等税收政策,普遍提高了公民税法遵从度。

(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制定了《广安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等10个方面推进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系统2016年税务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评查面100%,优秀率达90.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情况通报,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做好了全系统2016年度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以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方面为重点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税收自由裁量权。

(三)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一是积极顺应税制改革要求,通过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严格把关,层层审核,严格把握和区分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做到“营改增”移交行业正确、户数准确。上半年共向国税部门传递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单位纳税人信息资料412 户、个体纳税人信息资料186户。二是做好困难群体税收优惠减免工作。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收优惠审批流程管理,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困难群体。上半年共执行特困群体税收优惠减免420万余元。三是认真落实好西部大开发、高新企业、小微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创业活力。上半年,全市共审核确认、备案49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8186.95万元,其中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14户,减免税额4276.23万元。

(四)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对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等行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认真组织企业自查,上半年全市组织企业自查30户,自查补税612万元。着力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共检查发票使用户17户,其中有问题的9户,涉税发票金额36.34 万元,查补税款74.75万元,滞纳金7.49万元,课处罚款2.7万元,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加大税警协同检查力度,上半年共协同执行税款、罚款及滞纳金1300万余元。【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二、抓收入、重质量,收入实现质效双增

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地税收入197660万元,为年计划的60.3%,同比增长19.8%,高全省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增收326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8807万元,为年计划的60.3%,同比增长19.3%,高全省平均增幅2.5个百分点,增收30484万元;基金附加收入完成8853万元,为年计划的59%,同比增长32.7%。省级税收完成43812万元,为年计划的65.2%;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163万元,为市府计划目标的55.4%,省级税收、市本级均呈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省局、市委、市政府、《天府地税》、《广安日报》头版显要位置均对我局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行了报道。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均通过不同场合或作出批示予以褒奖。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收入规模与收入质量并重,确保各级次收入平衡发展,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杜绝了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在严格控制新欠的基础上,大力清缴陈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国家税款,上半年共清理欠税403.93万元,确保了全市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巩固常规分析机制,加强税收微观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2016年广安市地税局税收预测平均误差率仅2.32%,准确率居全省第二名,获优秀等次。所辖四个扩权县岳池、邻水、武胜和华蓥市地税局在全省各扩权县地税局中分别获得前四名,全系统税收预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宏观分析,开展地方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调研分析,就全市近5年地税收入规模、增幅、占财政收入比重变化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提升地方税收对财政收入贡献的思考》调研报告,被市政府《调查与研究》和《金广安》刊用。

(三)更加注重收入质效。按照更加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科学确定收入质量评价方法,建立收入质量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收入税收收入质量,确保税收收入科学合理增长。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税源监控,将全市2016年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345个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市级税源监控,及时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税源规模及税款缴纳情况,增强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三、抓服务、重和谐,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一)夯实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制定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公开日常业务办税流程、企业需提供资料、受理窗口等内容;整合纳税申报窗口和文书窗口,设立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窗口,推行“一站式”办理、“一窗式”办结。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行政效能建设,大力实施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组织召开纳税服务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征管流程、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税务网站、12366平台进行优化和改造,完成了“12366” 服务热线座席人员的选定、培训等前期工作,确保9月1日起“12366”服务热线开通。大力实施“移动税务平台”发票查询、纳税定额查询、纳税提醒等涉税事项办理。在广安城区探索建立集中征收与管理、同城通办等新型办税模式。

(二)完善纳税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定期回访制度、局所长接待日制度、行政大调解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和工作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9%以上。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主动规范服务用语和仪表形象,统一着政务服务工作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纳税人服好务。本系统5名同志荣获“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明星”称号。

(三)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办税引导”、“领导带班”等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简并办税资料。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开展邮箱送税法、短信送税法活动。印制和免费发放《办税指南》、《税收政策汇编》、《纳税人权益和义务》等资料,积极开展纳税人办税基础知识、新开业户培训、窗口人员文明礼仪培训。深入开展窗口行业“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市局被评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市级部门窗口先进单位”,市局直属一分局和广安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成功创建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华蓥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获“省级最佳办税服务厅”称号,邻水县地税办税服务厅被当地评为“红旗窗口”。

【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四、抓征管、重基础,征管质效显著提升

(一)夯实征管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征管队伍建设。制定了 “税收征管能手”竞赛方案,从6月起在全系统开展“税收征管能手”竞赛活动,拟选拔15名全市“税收征管能手”。积极组织开展税收征管创新活动,共征集征管创新项目8个。二是加强对零申报户、非正常户、外出(来)经营户的管理。制定了五项措施规范《外管证》开具管辖权、开具形式、报验时间、临时税务登记办理和税费征收管理,全市外出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6433万元。三是完善涉税信息网络。建立与28家涉税信息部门定期交换和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全方位涉税信息共享网络,形成信息管理整体合力。四是加强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自开票系统升级相关的宣传、咨询和辅导工作,逐步扩大自开票软件推广面。上半年,全市使用自开票软件的纳税人达到400户,累计开票93048张,开票金额101366万元,同比增长33%,缴纳营业税收入4350万余元。做好取消发票工本费工作,上半年减免发票工本费195.02万元。

(二)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稳步推进。构建了水泥制造业、煤炭采掘业、房地产业、水电行业等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明确了相关指标;逐步扩大试点单位,整合市、县、基层税务所等各层级、各部门现有税源管理职能,理顺划清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责和税收基础管理职责,逐步推进完善了税源管理专业化岗责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征管查相分离新模式。探索实施集中征收与管理,将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作为征收分局,履行和承担征收职能;市局直属第一、三税务分局作为管理分局,履行和承担税收管理职能,规范征收业务流程,明确岗责体系,完成了征管范围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三是启用“掌上税务平台”。上半年,通过该平台进行纳税申报提醒、税款催报催缴49602次,发票查询8600次,发票奖金短信话费充值537805元。四是继续推进税库银联网工作,全市4401户企业通过税库银联网扣税13359笔,入库金额81173万元。

(三)深化税费管理。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全市201户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重点企业税收同比增长10.1%,增收3977万元。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税收管理,全面掌握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工业园区税收政策落实和征管到位。上半年,全市工业园区入库地税收入9245万元,同比增长27.8%,增收2016万元。三是加强个体户分类管理,建立纳税人分户管理档案,采取定期定额管理和据实征收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重点抓好了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到起征点户的认定和起征点临界业户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强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将全市345个重大建设项目、435个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严密监控在建项目施工销售进度,集中力量对已竣工房地产项目进行税收清算。全面运用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强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经系统评估调增税额240万元,二手房交易税收实现16458万元。积极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工作,耕地占用税入库12592万元,同比增长13.92%;契税入库21260万元,同比增长41.5%。五是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对全市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开工项目全面推行查账征收。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缴企业所得税9274.31万元。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入库38352万元,同比首次下降1.2%。强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建立“12万”自行申报绿色窗口,开具寄送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1365份。上半年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14182万元,同比增长28.4%,增收3135万元。六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继续推进GpS核查应税土地面积试点工作,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专项检查。共组织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3994万元。七是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积极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土地增值税入库11847万元,同比增长29.43%。八是坚持“税费并举、服务民生”,基金附加收入稳步增长,增幅达到32.7%。

五、抓队伍、重激励,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和“政治信念强、创新能力强、实干精神强、民主观念强、廉洁意识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四好·五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市局领导班子继续保持“四好·五强”领导班子荣誉称号。优化各级班子结构,调整充实了一批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坚持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凡重大事项、大额开支和全局性等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做好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健全巡视检查制度,对2016年省局对我局领导班子开展巡视工作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了2016年度巡视检查计划,将对岳池县局和武胜县局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巡视工作。

(二)加大干部管理教育力度。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围绕《四川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扎实搞好本系统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并将干部交流与机构编制调整相结合,进一步调整优化班子配备。目前,全系统已轮岗交流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9名。二是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按照省委编办和省局的部署,新组建了广安市前锋区局筹备小组、广安市地税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市局纳税服务科等单位;完成了7个科室、47个基础税务所的更名工作;协助省局完成了市局稽查局局长(副县级)选拔任命工作,三分局局长(副县级)选拔、1名副调研员晋升和2名享受副县级经济待遇审批工作;通过“两推一述”选拔产生了9名正科级和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免市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12名。三是加强人才库建设。加快推进税政法规、征管评估、税务稽查、计统财会、信息技术等五类人才库建设,预计到年底市、县两级人才库选拔人才规模将分别达到在职干部总数的8%和15%。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选派3人参加省局组织的人事干部培训班,2人参加南京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人参加井冈山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7人参加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市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和浙江大学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73人,同时选派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4人/次。

(三)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并调整了基层工作联系点。深化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先进性建设。大力开展创建“五好四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五争”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通报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小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一线党员等活动。

(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升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五个一”(即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队;一牌——道德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一传播——网络文明志愿传播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和温暖过冬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三联五帮”活动和扶贫帮困工作,帮助岳池县中和镇8个联系村及普安镇龙神庙村、广安区恒升镇果子村修建便民路、蓄水池、村民阅览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贫困村发展后劲。开展“4·20”芦山地震捐款、资助困难学生上学、慰问孤寡老人等活动,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援建的岳池县乔家镇乔家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已正式揭牌启动。市局获评全省“挂包帮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做贡献”主题活动。市局机关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获得各级荣誉称号40余项,总局解学智,省局刘晓华、张建、郑卫东,市府罗增斌、肖友才等领导在广安地税调研时均对我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六、抓廉政、重防控,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提升政风行风。一是扎实抓好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评议的主要内容、任务安排、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媒体、信息简报、公告栏、内部信息通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继续狠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制税务代理、强行指定税收鉴证、乱摊派、乱收费、报销有关费用等不正之风。三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完善12366热线功能、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广辟监督途径,不断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及时明确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备案工作。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对各岗位、各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新增风险点及时提出防范措施。上半年全局已排查出3个新增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三是强化对纪检监察“三项建设”活动的推进工作,完成了对该项工作的测试、考评和总结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会员卡清理工作。

(三)强化教育监督。一是开展发票内部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各征收单位开展发票内部管理自查工作,并对下属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二是全面开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行使情况监督。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继续强化效能监察,重点突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税收征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突出对“两头”和“两权”的监督检查、加强效能监察等四个方面的监察。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开展了纪检监察及内部审计工作业务培训,并邀请市纪委领导到场作了相关业务辅导。结合全员讲、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重点突出了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严肃案件查办。一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在信访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到“四个亲自”,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的办件原则,加强了对信访举报案件的初查初核和监督工作,同时耐心做好上访人、举报人的思想工作,确保问题解决于基层,上半年及时处理并回复省局和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件3件。二是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制度。通过分析举报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力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坚持定期排查制度。继续推行廉情分析制度,有力推进“一案双查”,积极实施“下查两级”办法。健全案件查办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达到以案促纠、以案促教、以案促防的目的。

七、抓作风、重效能,行政效能持续提高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各单位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3次,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严肃了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大提升。加大政务服务工作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调研文章《从税收发展谈税源建设》、《广安房地产税收贡献分析》分别获得广安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优秀奖。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部门协调,精简会议和文件,办好各类会议,改进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充分运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深化政务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作用,切实服务好领导决策和基层实践。加强政务材料管理,不断提高政务材料质量,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以及省局巡视汇报材料等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强化政务信息调研,提高信息调研质量。上半年共编发《调查与研究》6期。市局内外网发布政务信息300余条,省政府采用信息1条,省局采用信息145条,市委采用信息12条,市政府采用信息25条,政务信息在全省各市州地税局继续位列第一方阵,同时完成了市委办、市府办下达的全年计划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公开政务信息270余条。深入打造服务型地税门户网站,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机制。(三)强化机关后勤保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制定、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规程、公文管理、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访综治、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保密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坚持重在执行,促进制度落实,以制度引领行政效能提升,认真落实省市绩效管理办法,市局在全市和省局2016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分别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正在草拟2016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市局已连续8年被评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做好经费预决算,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强化现金及银行账户、车辆购置、交通燃修费用的监管。加强安全管理,举办了消防知识讲座,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注重节能减排,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资产管理、平安综治、应急维稳、信访保密、防邪计生、园林卫生等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服务效能,保障了地税工作有效运行。

(编辑:月影)

篇五: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2016税务副局长述职报告

税务副局长述职报告

根据地区局党组安排,2016年2月起,我担任英吉沙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业务科、纳税服务科工作,并按照领导班子工作衔接制度代管税源管理科工作。一年来,在地区国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组书记段永同志为班长的带领下,在各位同志的配合、帮助和大力支持下,我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职责,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根据新岗位的要求,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也才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严格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自觉认真地学习了党组中心组组织的各项学习内容, 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契机,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各项政策、规章和规定,重点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讲话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使个人政治思想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同时响应依法治国要求,能积极学习法律法规,树立法治理念,形成依法办事、依法治税规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通过不断学习和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本人做到了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依法办事,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工作角色的转变,作为一名业务副局长,我深知业务过硬是关键,为积极应对新的工作岗位的挑战,我一方面,认真学习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和掌握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对业务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通过具体工作的实践,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努力提高领导能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观念,认真理清思路,合理有效、统筹兼顾的安排各项工作,增强了自身的解决和处理问题能力。

二、廉洁自律方面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做为一名公职人员的道德底线。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一岗两责”,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拒腐防变警钟常鸣。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清白做人,公正做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照党纪政纪条规,认真开展自我检查,没有发现不廉洁问题。

三、工作履职情况

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以尽职尽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党组的各项决议,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统筹协调,努力形成和谐向上的工作局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组织税收收入任务

我局2016年确定的税收任务为2950万元,2016年1-10月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328.25万元,较去年同期2461.24万元相比,减收132.99万元,减幅5.40%,完成年度任务的78.92%。减收的原因主要为:一是企业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收323.31万元,减幅51.55%,完成年初计划的60.77%,该税种减收主要由于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15%税率优惠及抵顶以前年度多缴税款的影响,造成企业所得税收入锐减,仅此企业入库所得税较去年减少就达270.13万元;二是车辆购置税较去年同期减收169.18万元,减幅43.35%,完成年初计划的40.19%,主要是市场需求降低,运输公司车辆饱和以及公车限购等因素造成购车数量大幅减少。

(二)组织开展了全局岗位练兵培训工作

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喀什地区国税局系统岗位练兵和能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210号)的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岗位练兵工作,通过组织岗位练兵和能手竞赛活动,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在岗学习氛围,使全体业务干部岗位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

(三)电信业“营改增”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安排,邮政业和电信业分别于1月和6月分别开始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我局接收的邮政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移交户数5户,电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移交户数4户。截至10月底我局营改增纳税人共计3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户,小规模纳税人30户。2016年1至10月 “营改增”共征收税款153.6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64.49万元,现代服务业46.87万元,邮政业1.82万元,电信业40.47万元。

(四)组织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按照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英吉沙县国家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到实处。一是设置“大一窗”,强化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严格落实地区2个减负清单及认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全面推广免填单业务,从而有效减轻纳税人表单填写、报送资料及办理涉税业务负担。四是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出便民服务卡、便民宣传手册等便民办税措施,推动形成优化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

为了切实落实减免税的相关政策,采取召开汇算清缴政策培训辅导会、英吉沙县国税局纳税人学校集中辅导培训、送政策上门、税企平台、在办税服务厅张贴税收法规政策、对重点户进行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和辅导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新出台涉及减免税的政策法规,使纳税人了解减免税的政策法规。

(六)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治区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依法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截至10月底,我局共92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销售额1.05亿元,减免退税额3.39万元;共170户纳税人备案享受企业所得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额551.79万元。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执行对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英吉沙县经济的良性发展。

(七)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创新执法督察方法,为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要求,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日”、“颁布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对内强化法制培训,局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干部通过集中法制培训、业务学习等集体学习法律法规。三是深化执法监督,全力确保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零过错,截至10月底我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连续两年保持零过错;根据2016年年初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开展了一次季度执法督察,对10项督察问题清楚划分了责任人,对5位责任人进行了执法责任追究,给予了批评教育,经济追究66元。另外,对地区重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共对7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济追究99元。

(八)按时完成税收区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99号要求,制定了本局工作方案,确定砂石料行业为我局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对象,截止11月,我局对3户砂石料厂进行了评估,已补缴增值税税款4.08万元,缴纳滞纳金0.2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0.52万元,缴纳滞纳金0.02万元。

(九)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为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149号)要求,制定了《英吉沙县国税局2016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行业税负预警分析、纳税评估模型、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对比分析等方法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截止截止11月已补缴增值税317926.86元,缴纳滞纳金36309.56元,企业所得税24152.20元,缴纳滞纳金1150.81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反思,总结和吸取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使自己的管理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为适应新岗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总结今年的工作,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和实际结合的不好,不能很好的把握。对实践指导作用不明显。

二是管理经验不足,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魄力和勇气

三是由于分管科室较多,工作安排得多、督促检查的少,抓工作落实不够深入细致。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总体尽职尽责的,管理能有了一定提升,但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将努力加以改正,切实把工作抓出成效。同时有个人发现和认识得不到的问题,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以便更好的为英吉沙县国税事业做出贡献。

篇六:2016年国税税收收入报告
2016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调查报告

基层国税系统干部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是税务行政行为的最终实施者。他们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国税事业的发展、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以及自身的执法公信力。因此,提高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对全面落实省局“依法行政深化年”8大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国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观念障碍,依法行政意识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职权法定理念认识不够。对于依法行政的“依”的含义理解不够透彻,少数干部认为就是依照法律执法,也有人认为就是依赖法律解决问题,简单的理解为照章办事,没有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甚者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认为职权是来自于上级给予或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依法设置和授予的。二是对权责统一理念认识不够。表现为看不到真正权力来源是公民权力的让渡,从而意识不到在接受权力时要承担与之对等的责任。有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只注重权力的行使,而忽略义务的履行。三是对程序行政理念认识不够。现实表现是以令代法、贪功诿过等。有些基层国税干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在实践中不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如用简易处罚代替一般处罚、应履行告知程序不告知等。

(二)体制障碍,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专业化分工上,基层国税部门原先的“征、管、查”职能配置不符合新时期税收管理方式的需要,与当前推行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相适应,存在分权制约不平衡、业务运转不流畅的特点。二是在集约化管理上,原有区域间人力、物力、执法水平、任务压力的不平衡造成的执法差异不一致,执法尺度也不相统一,执法规范度和透明度不高。三是在信息化管理上,部分信息系统业务交叉、程序繁琐、互不共享;有的应用系统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的技术支持不足,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存在着相互协调沟通不够。四是在风险化管理上,税收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充分,个别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规定不够清楚,有的文件之间衔接不够顺畅甚至相互打架,难以全面、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再加上有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执法环境和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率。五是在协作化管理上,基层国税部门征税往往是单打独斗,获取工商、海事、审计、财政、安监等单位协税护税环境支持没有制度保障,在综合治税环境方面也不尽如意。

(三)能力障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工作实践,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不适应要求。近年来,新进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他们的理论水平较高,但由于工作经验匮乏,再加上各自专业不同,科学的、专业的、程序的法律思维还没有完全塑造起来,工作方法往往也不深入群众和实际,结果是就理论谈理论,不能经受实践的检验。二是思维陷入定势,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适应要求。有部分基层国税干部说话办事想问题离不开老套路、老章法。对解决工作实践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的具体思路过于简单化,有些基层国税干部一味的向领导汇报,而忽视了找出法律依据,依法公正处理的正确途径。有的在工作中已经感到老办法不能用,但新办法又不会用,所以经常出现对新问题无所适从的情况,缺乏靠法律、靠服务来引导、协调解决问题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还没有转向为市场主体服务以及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工具思想盛行,目标价值和执法理念不适应要求。部分基层国税干部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这种法律工具化观念只片面强调法律是达到某种社会目的的手段,强调法律仅仅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忽视了法律的价值。在这样一个忽视立法理念的观念作用下,必然出现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的现象。

(四)制度障碍,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合力。各种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方面的划分不明确。二是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目前,我国的各级人大未能真正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人民大众的监督没有权威性,缺乏现实操作性,群众对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行为的知情权难以保障;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三是行政监督法规不够健全。一方面监督法律法规空缺,如《举报法》等还未出台,使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缺乏监督的程序规定,使得监督权难以落到实处。四是行政监督方式过于传统。我们现在通用的做法是偏重于追惩性事后监督干部的行政行为,如果缺乏过程监督和全面监督,就会造成许多干部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业心态和行为习惯。

二、提升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一是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增强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着眼于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基层国税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坚持权力约束理念。权力不是无限的,权力要靠制度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干部树立权力约束的观念在于从思想上预防权力滥用、侵害社会,从而形成带头守法、严格执法的理念。三是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真正把相对人当作权力主体,而不仅仅是管理的对象;充分尊重相对人的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等;要有善意的动机,能够站在相对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要有责任心,依据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具体的相对人负责。

(二)规范行政行为。一要强化执法的程序控制。要强化干部的执法程序意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干部懂得执法程序的重要性,增强对程序负责的自觉性;要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执法流程和岗责体系,细化工作环节,分解执法权力,使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要强化对干部在执法程序上的考核,通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考评,对不按程序随意执法的行为,要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评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等渠道发现执法过错线索,对各种违反执法程序的过错行为责任人,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并施以经济惩戒或行政处分。二要强化制度的实体控制。要依据税收政策和法律的实体规定,建立执法监控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坚持以信息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机制。当前,尤其要制定和完善执法证据、执法文书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复查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制度的执行与考核,切实发挥制度在监控税收执法、预防渎职犯罪、堵塞征管漏洞中的“防火墙”作用。三要强化部门的责任控制。要充分发挥法规、税政、征管、监察、稽查、办公室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职的监控机制。收入核算部门要通过税收分析将税源管理现状反应给征管部门,征管、税政部门要通过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稽查部门要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执法漏洞和偏差及时反馈给征管、法规和监察部门,法规部门要对稽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监察部门要适时监督法规部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作用,将各部门互相监控的过程与结果集中反映,跟踪督查。

(三)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要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两权”监督,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培养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使基层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是更加注重专业素质培训。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加强税收法治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一支政治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干部队伍。要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三是更加注重执法资格认证。继续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和能级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等级管理、以能定级。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全国执法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建立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在竞争上岗考试及其他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考察了解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水平和工作实绩。

(四)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力度,推进税收执法依据一体化。通过清理,确认本级有效文件、废止文件和条款,并将清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及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做好重新制发新文件的工作,以规范其效力形式。依照清理结果,调整充实网站公布的税收法规库,确保基层国税干部和纳税人能够在网站上查阅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健全监督体系。一是要完善和畅通监督渠道。建立社会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的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特别是要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决策或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应允许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介入,并主动征求和听取其意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要创新和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税收执法内控机制,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实行全程监督,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仅要保证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还要保证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通过干部自评、点评、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检查。三是要落实层级监督和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监督。积极发挥人大在税收执法行为立法上的源头监督;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监督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发挥司法在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法律执行中的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使基层国税干部的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中,从而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性。要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由税务干部的直接违法失职行为而对相对人造成伤害的,责任人要给予赔偿,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优化发展环境。基层国税部门要积极的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运行情况,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税收环境;要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措施,优化税收政策环境,坚持执法与服务相融合,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强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依法开展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个体pOS机批量扣缴;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方式和途径,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施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党委政府支持有力、部门配合密切、纳税人遵从度高、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的支撑体系,凝聚成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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