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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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年“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策划方案

甘露寺社区“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

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会成立36周年纪念日和全国计生协第18个“会员活动日”。根据国家和省市计生协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别策划本次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主题文艺演出+现场计生知识竞答+现场咨询的形式,在给居民以美的享受的同时,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等内容,使整个活动过程集娱乐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形成欢快愉悦的和谐新气象,达到全面、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目的意义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不断提高计生协工作法治化水平,通过回顾和展示计生协的发展历程、工作成果,鼓励创新,增加广大会员、志愿者和工作者的成就感和使命感,提升计生协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公信力、影响力,促进计生协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活动概述

(一)活动主题:“协会展风采•共创幸福家” (二)活动时间:

根据天气暂定2016年5月26日(周四)或5月27日(周五)傍晚6:00-7:30

(三)活动地点:丁园广场

(四)活动对象:辖区居民、企事业员工 (五)主办:甘露寺社区居委会

承办: 市妇女儿童用品经营组织协会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主题文艺演出

举办“协会展风采•共创幸福家”文艺汇演,以小品、相声、歌舞等形式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等内容,展现社区幸福家庭的生活氛围。

(二)计生知识竞答

在演出过程中穿插以有奖竞猜方式的计生法律法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等内容知识问答,答对者可获得1份家庭日常用品。

(三)现场计生政策咨询,派发宣传资料、避孕药具以及义诊等。

四、活动流程详解

(一)准备阶段(4.15—5.15)

主办方准备相关各种表册,宣传用品,由专人负责整个活动的相关对接工作,协调场地,邀请嘉宾,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活动。

承办方做好活动策划方案和节目单,报批主办方通过,印制横幅、海报,做好演员和嘉宾的邀约、节目内容名单初选、确定演艺人员和节目名单工作。保证舞台及演出设备的使用、设置宣传讲台和宣传展架;负责场地布置、活动流程安排。

(二)实施阶段

主办方派专人负责现场协调指挥,承办方负责舞台搭建,氛围布置。保证安全、艺术效果。现场有艺术、音响总监和安全总监,配备相关安保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 承办方负责整个活动的活动执行的具体实施工作,保障整个环节的流畅。文艺演出过程中间穿插互动游戏,发放礼品。演出时间约1小时,穿插知识竞答环节30分钟。

五、纪念品\奖品设置

凡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50人以内)均可得到一份小礼物(5元左右,赞助)

答对问题者(5-10人)可得到一份小奖品(建议20元左右家庭生活用品,购买)

六、活动现场布置

(一)活动背景图(待设计)

规格:6.4m x3.2m(已含包边部分20cm) 材质:高清灯布

(二)展板区(计生办调用)

(三)义诊区、咨询区、小册子免费发放区布置(门诊部门赞助)。

(四)嘉宾席、观众席布置。

【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七、活动经费预算

篇二: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2016年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2016年工作计划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专(兼)职计生管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严格按《条例》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计划生育审核关,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准确、及时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办证率达100%。

(四)以“送爱心、办实事、求实效”为基点,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孕前管理,推行知情选择。凡有生育能力的教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六)做好一年一次的“双情普查”工作,到位率100%。

(七)做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流动人口(指房屋出租业主的雇工)计划生育工作,并落实双向通报制度。

篇三: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篇四: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暨“百日行动”动员大会的精神,确保今年人口计划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进步进位,彻底摆脱“警示县”的圈子,迅速掀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服务高潮,扎实抓好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在召开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暨“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班子会,对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召开了干职大会,并利用标语和专栏进行了宣传,使全局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投入到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工作中去,认识到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为摆脱警示,进步进位而努力。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我局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局计划生育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几项措施:一是明确重点,摸清底数,建好档案,按照编制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局干部职工及家属的子女、节育措施、在岗还是下岗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进行全面排查,逐个建帐,建立健全“八薄一册”做到帐帐相符,对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重点管理;二是确保“四术两检”对象落实措施到位,凡不参加环孕检的按县委、县政府发文规定处罚到位,直至参加环孕检,力争环孕检达到百分之百;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根据企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采取对企业法人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并定期组织排查、督查,强化合同管理。

三、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公职人员生育政策落实情况是社会上计划生育的风向标和敏感点,对群众生育愿望有着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对清查违法生育行为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带动效益,所以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力度全面清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我局设立了计划生育举报箱和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公示栏,自觉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凡查实违法生育的,坚决按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到位,不徇私包庇,处理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总之,我局在这次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工作中,坚决按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4月1日开始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奋战100天,扎实苦干,抓重点攻难点,迅速掀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服务高潮,抓好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进步进位,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五: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计生信息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人口数据信息质量,确保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零平台”(全员信息采集零误差、部门信息共享零时差、优质服务零距离)工作要求,坚持“摸实情、报实数”的工作理念,全面深入地实施开展人口计生信息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达到98%以上;

(二)出生漏报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两个月以上未上报视为漏报。“两个月”按月份计算,不按日期计算。);

(三)出生信息及时入库率达到80%以上(出生一个月内上报视为及时,“一个月”按月份计算,不按日期计算。);

(四)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方法

(一)求真务实,开展基础信息核查

各乡镇要抓住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基础信息调查摸底,进一步补录、修正全员人口信息数据。【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二)积极主动,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1.村级专干上门上户调查,变被动为主动收集资料。充分发挥基层基础网络的作用,调动中心户长和组信息员的积极性,收集育龄对象婚、孕、育等信息。

2.乡、村两级要利用开展优质服务的时机收集育龄对象信息。

①结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收集参检对象婚姻与怀孕信息。

②结合群众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等服务,核对有效证件、采集相关信息。

③结合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环孕检等活动,采集相关信息。

将以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梳理,比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录入修正。

3.加强纵向、横向联系。村专干要加强与其他村干部的横向联系,利用群众办理保险、合作医疗、上户口、申请建房等需要村里出具证明的时机,采集信息。各村委会要纵向加强与乡镇派出所、卫生院(防疫站、妇产科、新农合直补窗口)以及民政、农医办等单位或部门的联系,获取本村育龄人群的身份证、婚育以及子女等有关信息资料。此外,各村还可利用每年新生入学机会查验户口等证件采集信息。

(三)加强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各乡级计生办要加强与本辖区内卫生院妇产科、防疫科,派出所和农医办的联系;县人口计生委在继续加强与四个县级医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等联系的基础上,拓展与附近省市级医院、县农医局以及县疾控中心的联系。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信息互通共享的目标。计生部门要在每月5日左右将以上各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与pIS信息比对后进行录入或修正。

四、核查方式

(一)部门共享、出生实名制平台、流动人口平台信息比对

每月5日左右将公安、卫生等部门反馈的信息,出生实名制平台、流动人口平台下载的信息与pIS系统信息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核查漏管、漏报、更改性别、更改出生政策属性、信息误差等情况。

每年4月份通过统计局反馈来的各乡镇人口数与pIS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算各乡级单位全员人口入库率。

(二)pIS数据质量检验

每月5日左右进行一次pIS数据质量检验,核查漏管、漏报、更改性别、更改政策属性、假环孕检、假节育手术、假身份证号码以及其它逻辑误差等情况。

(三)上户调查

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调查,核查漏管、漏报、虚报、信息误差等情况。

(四)电话核查【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要求乡镇在pIS中新增育龄对象信息时,必须录入该对象的有效联系电话,县人口计生委每个月固定两天时间进行电话核查,着重查虚报出生。

五、有关情况的认定

政策内(外)生育的认定,依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认定。部分调查情况按统计口径认定。凡部门资料或pIS系统反映已出生两个月对象未录入pIS认定为漏报,部门资料反映育龄对象结婚一个月内未录入pIS认定为漏管

【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其它认定口径如下:

(一)pIS数据逻辑错误有关情况认定

1.出生漏报和更改出生政策属性的认定

妊娠史或环孕检显示怀孕超11月的、全员库有出生而育妇库无出生的,认定为漏报出生;全员库出生性别为男育妇库却为女认定为更改性别(男改女);未到法定婚龄生第一胎pIS录为政策内或政策内征收社会抚养费,认定为更改政策属性(外改内)。

2.假结扎认定

剖腹产加结扎对象,出生与结扎同时不同地的;结扎一个月后又有怀孕记录的、结扎后环孕检有孕的,认定为假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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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上环认定

上环后280天内有出生记录认定为假上环。

4.假环孕检认定

认定为假结扎以及假上环涉及到环孕检信息的、环孕检有孕却无妊娠和出生记录的、怀孕期间环孕检为无孕的,认定为假环孕检。

(二)pIS数据与科技科资料比对有关情况认定

pIS系统已上报结扎,但未同期向科技科上报的认定为假结扎;已向科技科上报结扎,同期pIS系统未录入上报结扎的,不认定为假结扎,但认定为信息误差。

(三)pIS数据与部门资料比对有关情况认定

1.有身份证号码对象比对出生信息的认定

四个县级医院的出生证登记表以及出生实名制平台上反映的出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两个月未上报出生的认定为录入地的漏报出生,父母无pIS信息的认定为部门信息登记的父母所在

地的漏管漏报;四个县级医院的出生证登记表的基础信息与pIS数据有误差认定为信息误差。

2.无身份证号码对象比对出生信息的认定

新农合资料反馈的相关出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两个月未上报出生认定为pIS信息录入地的漏报出生。因新农合资料只有育妇姓名与住院日期,而无其他相关信息,定性难度高,所以外嫁女以及无pIS信息对象两个月未上报出生,各乡镇可将女方医保证、结婚证以及女方丈夫户口原件提供给县人口计生委发规科,以便与pIS系统、出生实名制平台、流动人口平台上的相关信息核对,否则认定为报销地漏管漏报。

六、有关要求

1.各乡级计生办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工作。

2.各乡级计生办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各业务口的衔接和配合,上报的信息要及时、准确、一致。

3.县人口计生委发规科将于每月的18日左右在邮箱公布有关核查情况。

4.每月通报的核查结果,严格按照《2016年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方案》要求,列入年度考评计分。

篇六:2016计划生育大调研活动方案
2016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计划生育管理底数,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条例》贯彻实施和公安部门实行落户新政为契机,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托清我县育龄妇女管理和人口出生底数,有效提高统计合格率和WIS数据准确率,为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正确判断人口形势、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信息核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信息核查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管理口径为依据,核查对象及范围为:

1、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

2、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分离等)。

3、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

4、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

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三、信息核查内容

1、核查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要按照统计管理口径,严格落实管理职责,以村(单位)户口登记为基础,对辖区内所有已婚育龄妇女逐人逐项进行全面核查,并与打印的WIS信息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备注、避孕措施等要进一步核实确认,在育龄妇女基础信息一览表上修改。要把未及时纳入管理,特别是新婚漏管或推诿、自谋职业人员和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本次信息核查的重点进行调查核实。

2、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重点是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含收养)人口上报及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性质等信息准确情况进行核查。

3、核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对辖区内省内流入和流出县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信息核查,重点核查微机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报告单联系情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持证、审验以及其它管理服务情况。

四、方法步骤

1、清理、清查。以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场为基础,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本辖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逐户、逐人、逐项核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失踪、空挂户联系不上本人、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核实。属省内流入人口的首先要查看是否持有全国统一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证件齐全已建档管理的,登记好信息,与流动人口管理平台进行核对,要求本人证件、口述、微机信息、平台信息要完全一致。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限期办理。

2、审核、登记。将入户清理的信息和共享平台提供的信息与WIS信息进行核对,对已纳入管理的育龄妇女,核对有关项目信息,对漏管的已婚育龄妇女填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对漏管的流动人口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姓名、身份证编码以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

3、补漏、改错。各镇(街)、开发区要对村(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避免人为错误。要对清理的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出生人口漏(错报)信息及时录入、修正WIS系统。尤其是要对信息比对不一致的以下情况做到三个逐一销号:

(1)对2016年以来民政婚姻登记信息中未纳入WIS的已婚育龄妇女逐一销号;

(2)对2016年以来公安出生落户、卫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人口信息与WIS逐一对应,逐一销号;

(3)对3月份以来公安落户的违法生育未上报人员逐一销号。各项信息审核无误后,由计生办立即补漏、改错。核查期间无法完全核实的个案,由计生办将个案登记表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对属于本村管理但不在本村居住的育龄妇女,要完善《不在本村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联系表》村级备存。

4、移交、备案。要根据统计管理口径,做好离婚、丧偶育龄妇女移交管理工作,对应接收管理而无故不接收的,自2016年8月起纳入日常监控范围,按月扣分。

要认真核查外省籍育龄妇女以骗婚为目的与我县大龄青年结婚后离婚(或未离婚),对满2年6个月杳无音讯人员,写出个案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

5、督查、评估。县人口计生局将对本次信息核查进行督查,发现有搞形式、走过场、核查工作不深入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核查。

本次信息核查集中1个月时间。根据市要求,7月11日、21日需分别填写表格上报进度,总表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核查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按照“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无水分”的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比对功能,并通过入户走访、核对证件、群众举报、本人申报等形式,与WIS系统数据进行逐人调查核对,做到不虚、不漏,及时补报、改错,扎实有效地做好核查工作。

为鼓励各镇(街)、开发区摸实情、报实数,省市明确规定:2016年7月31日前自行清理上报的人口出生和信息差错,不纳入省、市考核相关项目扣分,我县也将不纳入县级考核;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经省、市、县查实的育龄妇女漏管、2016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漏、错报个案和信息差错实行个案扣分。

本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领导,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落实。本次活动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望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最大成效。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601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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