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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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企业注销,清算 第一篇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一、注销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二、清算流程

(一)清算适用法规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三)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

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

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

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

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四)清算的具体流程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

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

清算方案按如下顺序拨款清偿: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

(3)劳动保险费;

(4)应缴纳的税款;

(5)清偿公司债务。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

【企业注销,清算】

三、注销流程

(一)注销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企业注销,清算】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三)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

(1)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企业注销,清算】

(3)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4)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

(1)《评估报告》;

(2)《业务报批单》;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四)注销银行账户流程

1.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企业注销,清算】

2.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

(五)注销工商流程

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委托)书》并填写完整;

2.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大约一周到工商领取注销工商登记通知单。

备注:①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要先到工商做备案登记,并登报注销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销工商登记前45日进行登报公告)和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注销清算报告。②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类型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不用提供登报注销公告和清算报告。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注销

领到工商注销通知单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统计证到工商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七)材料填写规范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企业注销,清算】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 )登记受理【 】第 号”中( )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

企业注销清算流程及注意事项
企业注销,清算 第二篇

企业注销清算流程及注意事项

日期:2014-09-11

本文对居民企业进行注销清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梳理如下。

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注销,清算】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

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2016企业投资承诺书
企业注销,清算 第三篇

企业投资承诺书

为规范股份企业行为 , 保护股份企业及其投资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法》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全体投资商同意订立如下投资协议。

第一条 股份企业的名称和经营饭店地点:

股份企业的名称:xx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的名称:xx饭店

经营饭店地址:x县乌江路;

第二条 投资目的和股份企业的经营范围:

投资目的:投资商应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营范围:xx饭店

第三条 股份企业的经营期限:无期限。

第四条 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的姓名及其住所:

企业法人代表: 黄x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x 家庭地址:x头组 14 号

企业投资商: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第五条 投资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1 日止,共 3 年。

第六条 投资商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投资商姓名: 投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 投资方式:货币

各投资商应在本股份企业设立登记前缴付所认缴的投资额。

第七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利润分配:股份企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后利润应当提取法定的“三金”,余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商;

亏损分担: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商按投资比例承担,投资商对股份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八条 股份企业事务的执行

1 、各合伙人对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股份企业事务,而投资商不再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情况。

2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股份企业。

3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投资商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股份企业所有者,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股份所有者承担。

4 、投资商为了解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5 、投资商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股份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 、投资商不得同本股份企业进行交易。(经股份所有者同意除外)

7 、投资商不得从事损害本股份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入股与退股:

入 股

新投资商投资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投资商投资协议;

订立投资协议时,企业法人代表应当向新投资商告知原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 、入股的新投资商与原投资商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股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入股的新投资商对入股前股份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 股

股份企业在存续期间,投资商转让其在股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由企业法人代表购进股份,然后再市面上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商可以退伙:

1 、投资商投资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退股;

3 、发生投资商难以继续参加股份企业的事由;

4 、其他投资商严重违反股份协议约定的义务;

投资商在不给股份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投资商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的股份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股的投资商财产份额。

投资商退股的,股份企业财产少于股份企业债务的,退股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条 股份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股份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股份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决票权过百分之 80 同意,可以自股份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有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清算;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股份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投资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股份企业造成损失;执行股份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2 、投资商擅自退股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 、投资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股份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投资商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企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股份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投资商和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股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各执一份。

四、本股份协议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和投资商签名后生效。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 盖章 ) : 投资商签字:

签约时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70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重庆跨越隆豪汽车车桥有限公司(单位)拟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汽车零部件生产用工业标准厂房、科研楼、实验室;(2)管理用办公楼、门岗职工食堂及倒班楼;(3)以及厂区内围墙、道路、管网、绿化等生产生活设施(4)占地面积55亩,修建建筑面积大约36666.85平方米;(5)总投资18000万元(人民币)。现向备案机关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填报内容、资信能力等附件均真实、有效、合法。

2.承诺按备案内容规模实施,若有变更将及时向备案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3.承诺两年内开工,开工前办理完成所有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相关手续。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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