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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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一号文件汇报材料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第一篇

镇水字(2011) 号

镇巴县水利局

关于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报告

市水利局: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通知》及6.24参加全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视频会议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抢抓机遇推动全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学习贯彻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县各级认真开展了学习活动。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县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县学习贯彻一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工部、水利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农业局、林业局、交通局负责人为成员宣讲一号文件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学习贯彻的通知。县委、政府班子带头学习,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学习,研究部署了学习贯彻意见,县委政府以镇发[2011]10号下发了《关于贯

彻中省市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于4月28日召开全县水利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及后期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春训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达80多次,各乡镇开展学习一号文件达30多场次,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讲政策送温暖促和谐活动开展宣讲中央一号文件达110场次,发放一号文件学习宣讲读本2500多本,参与听讲群众18000多人。我县采取了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调研讨论、开展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真正学懂精神和掌握政策,群众深入了解,人人皆知,为全县水利发展改革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把握重点,掌握精髓,全县水利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活动。为确保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水利局成立了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领导小组,把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纳入“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及具体措施,要求全体水利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内涵,把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工作动力,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讨论交流、深入基层调研等多种灵活形式,对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全文学习,并就一号文件出台背景、内容、撑握的重点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深入学、紧扣一点反复学、开拓视

野广泛学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深入学习、深刻理解,系统把握中央一号文件的大政方针和精神实质,人人结合岗位职责撰写心得体会和年度工作设想。结合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十二五”及2011年水利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扎实部署。为创造良好的水利发展改革氛围,根据水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县实际,编发了《水利法规知识读本》宣传小册。今年是全省“水利工作”年,局领导在学习会议上要求各单位、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水利发展改革大局,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水利建设任务,力争做到十个更加,即2011年的水利工作思路更加廓清、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到位、管理更加优化、重点更加突出、效率更加提高、作风更加夯实、责任更加落实、形象更加提升、群众更加满意。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要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创佳绩、争上进、比奉献,要超前谋划,提前安排,科学论证规划今后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快各项水利工程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坚决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为“十二五”起好步、开好局,为全县水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三、结合学习,重点推进,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加快发展。在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同时,进一步修定完善了我县“十二五”期水利事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今年水利重点工作。今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年以来,新建农村饮水工程完成投资515万元,建成26处,有效解决1.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保生态建设,实施好“丹治”工程,完成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0亩,新修整修堤防8500余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23平方公里;建成退耕还林口粮建设基本口粮田5010亩;完成县域内供水管网的改造10.58公里;在汛期前,为198个村安装预警广播、雨量监测设备,确保安全度汛;加快小河水电站建设,完成投资800万元的回龙湾水电站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田坝电站顺利开工建设,目前完成隧道开挖200米,导流洞155米,进厂的道路建设及土地征用等准备工作,做好徐家河流域、界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前期工作。全县组织动群众义务投工投劳修复水毁农田3000余亩、灌溉设施修复9000米;测设了永乐等人饮工程和碾子镇提防工程,启动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罗家河重点河道治理工程,两处“丹治”二期水土保持工程扎实推进,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培训,河道渔业管理扎实有效推进,全县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即将开工,将有利促进全县水利快速发展。

我县水利系统将按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一号文件六个方面的重点,全力抓好七个方面水利重点工作,采取五个“加大”的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和推动全县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和大发展。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亮点解读一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第二篇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亮点解读一: 突出强调“可持续”

突出强调“可持续” 传递发展现代农业明确信号

【文件摘要】

文件提出,必须将农业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要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文件解读】

[权威论述]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农业现代化。

——李克强【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推进“新四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要以农业现代化作为支撑。没有农业现代化,那我们的粮食产量就很难上去,质量更难提高。

——李克强

[困局与挑战]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用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近年来我国农业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发展中也面临诸多新挑战。“耕子孙田种当季粮”的旧有发展模式严重透支地力和产能,已走到尽头。日益稀缺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不具竞争力的价格,正对农业生产高投入高产出的旧有发展模式亮起“红灯”,不少农民感慨“地越种越硬、越种越薄,肥越施越多、成本越涨越高”,农业高消耗和高污染浪费了资源,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发展如何可持续,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意义分析]【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无论是确保新常态下的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还

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把“粮袋子”变成“钱袋子”;无论是应对国际市场挑战、增强农业竞争力,还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都更加迫切需要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寻思路、找答案。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出现了多年难得的好形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面临难得的机遇。只有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拿出新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才能破解农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难题,提升农业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对策措施]

一是促进农产品供给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和质量安全并重转变。

二是促进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三是促进农业生产条件由主要“靠天吃饭”向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转变。

四是促进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高素质职业农民转变。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第三篇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2015乡镇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落实2015市委一号文件汇报 第四篇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镇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015年以来,中央连续下发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确立了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重要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二、规划建设新村镇,改善农村面貌。以深入开展“百千工程”为载体,切实加强村镇规划,促进村镇面貌新改观。一抓规划先行。在完善镇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各村规划,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协调发展的城镇及村镇发展格局。二抓集中整治。大力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对违章建筑、危房坚决予以拆除。三抓基础建设。利用“百千”契机,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道路、饮用水、垃圾处理、文娱健身、村级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四抓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卫生村”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卫生保洁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开展生态村建设。加大对贫困村的接对扶持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分期分批对村级办公楼进行改造,改善村级办公条件。加快推进集镇建设,努力完成高桥江二期整治、金宇房产二期开发和高桥村村委大楼动建工程;加快商贸一条街安置房建设步伐。

三、培养造就新农民,加快农民增收步伐。一是继续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大力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分层分批组织好“绿色证书”培训活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四是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提升农民素质修养。同时,广开农民增收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通过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走内部挖潜增收;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龙头企业,实现二次分配,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提高我镇农产品的市场份额,让农民在市场中多赚钱;通过工业化、城镇化减少和分流农业人口,为农民提供各种社会保障;通过各种强农惠农政策,让农民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提高农民从国民经济的二次分配、各种补贴和税费减免中增加收入。

四、建设树立新作风,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结合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活动,以“亲民、爱民、富民”为目标,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继续坚持党员“小班化培训”、村书记主任到省委党校专题培训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办事、理事能力。创新“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三心工程”等载体,增进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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