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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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第一篇

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 2011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

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

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

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

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

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

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

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

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

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

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

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

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具体要通过把握

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

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农业挂钩

情况64户,动态管理不及时的126人。目前我镇正在为这些低保对象办理停发手续。

六、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中,部分村有借资料复印、照片打印搭车收费的现象。

七、惠农政策落实中软件资料不完善。我镇现要求各村对照镇政府配发的低保档案专用

盒标注的目录,逐一核对入档,务必要做到档案齐全,保存完好。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镇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在有效的时间内召开各种层面

的会议,通过逐村、逐组、逐户摸底调差的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篇二:农村低

保整改和规范工作总结 ***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

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省民政厅2010年12月1日到***县部分乡镇检查农低保实施情况,县政府和

县民政局针对实际存在问题,要求各乡镇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全面整改和规范,切实做到公

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现将我镇农村低保整改和

规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内容 在接到*府办【2010】22号《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整改和规范的紧急通知》文

件后,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安排20个村包村干部,各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及班子全体成员参加

的农低保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镇长对当前存在问题作了细致的分析研究,要求各党工委要

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认

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增强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整

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确保我镇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低保整改规范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府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

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小组,以*党发【2010】82号文件下发;针对全镇工作实际,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出台了

《牛棚镇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以*府发【2010】63号文件下发,切实做到制

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管理规范有序。

三、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一)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不了解,相关负责人

和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变相执行农村低保政策,导致出现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

农村低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只保1人、保2人或保3人等现象。

(二)进村入户、认真核查,各整改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督

促、指导、帮助村(组)进行整改;党政领导、包村干部要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做到入户调查

表和审核审批表填写清晰,填写内容前后一致,逻辑关系清楚,保障人数与档案人数一致,

收入与补助标准符合逻辑。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农低保管理长效机制 讨论出台了《农村低保定期审核制度》、

《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制度》、《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农村低保责任追究制定》等

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我镇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

(一)具体方法与措施;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

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再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有异议的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

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平均

分配,不按户施保;对参与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农村低保金等违法违纪行

为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二)取得效果

我镇20个村、124个村民组,原纳入2010年度农低保1950户、6266人。通过此次整改

后,210户540人属不符合条件纳入在2011年一季度取是全部清退;合户施保79户79人已

全部分户按户施保;对低保人员死亡28人全部注销;符合条件现在未保全的288户1152人

做调整;同时对调出户作政策解释工作,2010年四个季度的低保金已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

则退”

通过整改规范,全镇共有1662户5114人属享受低保人员,从2011年一季度领取低保金。 **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8日篇三:关于2011年度崔庄乡对农村低保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1年度崔庄乡对农村低保整改工作情况的 报 告

根据县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精神的要求,崔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立即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结合实际,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整改,效果明

显。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主抓副乡长为副组

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核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25个工作组到各村进行

具体指导,实行领导联系村、村联系组、组联系家庭等方法进行拉网式核查。二是明确任务。

下发了《关于崔庄乡切实做好全乡农村低保对象全面核查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核查工作的范

围、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使全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有章可循。三是搞好培训。以

会代训等形式对全体乡干、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及大学生村官进行低保核查工作相关业务知

识培训,对核查工作中需注意的难点问题、需把握的重点环节、核查标准、需填报的统计资【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料作了具体详细的讲解,使参加核查的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吃透了政策,确保了核查

工作的全面落实、顺利推进。四是入户核查。核查过程中,乡按照县有关精神要求,坚持“十

二查”原则,即: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现象;是否做

到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民主评议记录、 三榜公示材料是否齐全;入户核查审核、 审批是否规范:保障资金是否足额、及时拨付;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 “一卡通”

是否社会化发放;是否做到应保尽保;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能认真落实;资金台账是否健全;

低保证发放审查是否实行登记注销制度;是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投诉问题的调查、

整改、处理、反馈是否到位等;经核查后,对原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及时整改。五是

严格督查。乡由5人组成的督查组及时介入,严格督查,切实加强低保动态对象的动态管理。

目前,已取消不符合低保60户,计87人,人情保2户,计5人。 崔 庄 乡 人 民 政 府 二0一一年九月九日篇四: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市、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

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

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根本宗旨,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困难群众

生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

作当作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上成立

了由乡党委书记柴桂华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乡长孟肇伟任副组长的

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计生办、妇联、综治、司法、民政相关负责人组成,并召开专题会

议进行了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明确责任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

[201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通过固定标语、公

示栏广为 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凡是涉及

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 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评审程序化、公

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

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

四、存在问题

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收入给低保户的确定带 来了一定的困难。

2、低保对象评定不符合规定。个别村在评定农村低保对象中 存在“抽人保”现象。

3、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别。即“低保终 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4、部分低保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生产自救意识养成了他们的懒汉作风。

五、下一步计划

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11]30号)文件精神,我乡计划

于6月中旬对2009年以来农村低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

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有序开展。篇五:农村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xx镇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

进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xx县关于开展城镇低保清理整顿

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从5月底开始,由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及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全镇xx个村,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近2

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xxxx户xxxx人,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镇xxxx

户xxxx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xxx户、xxx人的农村低保资格。清退人员构成情况【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为:五保xxx人,自然减员xx人,农村干部亲属xx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亲属x人,其他

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xxx人。经过清理整顿,2014年实际纳入农村低保的有xxx户xxxx

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政府镇长xxx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

组长、各管理区书记、纪委副书记、民政主任、财政所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制定下发了《xx镇农村低保清理整

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

内容,并召开了由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大组长、会计、全体包村干部参加的低保

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会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

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

序。从而提高了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镇多措并举加强了农

村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广播、喇叭等宣传工具,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

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农村低保

政策明白纸直接下发到各村,并在镇村两级公开栏及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

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对

2013年所有在保对象及2014年新增及续保人员基本情况在人群密集地方及村公开栏进行张

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

策咨询, 接受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农村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

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各管理区与各村联合行动,对全镇正在享受保障

待遇的2013年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

查等形式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详

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

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

受保障待遇的农村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

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

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

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

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向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

取他们的理解支持,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户户严把关,严格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使全镇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批程序更加严格、

管理更趋规范、保障对象更加准确、保障标准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到位、保障效果更加

明显。

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工作总结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第二篇

***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

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省民政厅2010年12月1日到***县部分乡镇检查农低保实施情况,县政府和县民政局针对实际存在问题,要求各乡镇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全面整改和规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现将我镇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内容

在接到*府办【2010】22号《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整改和规范的紧急通知》文件后,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安排20个村包村干部,各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及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农低保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镇长对当前存在问题作了细致的分析研究,要求各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增强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确保我镇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低保整改规范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府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领导

小组,以*党发【2010】82号文件下发;针对全镇工作实际,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出台了《牛棚镇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以*府发【2010】63号文件下发,切实做到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管理规范有序。

三、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一)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不了解,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变相执行农村低保政策,导致出现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农村低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只保1人、保2人或保3人等现象。

(二)进村入户、认真核查,各整改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督促、指导、帮助村(组)进行整改;党政领导、包村干部要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做到入户调查表和审核审批表填写清晰,填写内容前后一致,逻辑关系清楚,保障人数与档案人数一致,收入与补助标准符合逻辑。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农低保管理长效机制 讨论出台了《农村低保定期审核制度》、《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制度》、《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农村低保责任追究制定》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我镇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

(一)具体方法与措施;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再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有异议的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平均分配,不按户施保;对参与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农村低保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二)取得效果

我镇20个村、124个村民组,原纳入2010年度农低保1950户、6266人。通过此次整改后,210户540人属不符合条件纳入在2011年一季度取是全部清退;合户施保79户79人已全部分户按户施保;对低保人员死亡28人全部注销;符合条件现在未保全的288户1152人做调整;同时对调出户作政策解释工作,2010年四个季度的低保金已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通过整改规范,全镇共有1662户5114人属享受低保人员,从2011年一季度领取低保金。

**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8日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第三篇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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